试论1917—1918年山西的警政改革论文

试论1917—1918年山西的警政改革

原喜泽

(山西警察学院 公安管理系,太原030400)

[摘要] 一般认为,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后期,全国许多地区匪患严重,山西却较轻。原因是什么?以往学界尚无实质性研究。本项研究发现,这与山西实行了较有成效的警政改革有关。20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后期,北洋政府在全国开展整顿警务的活动,以稳定社会秩序,在此大背景下,1917—1918年,掌握了山西省政的阎锡山集团积极推行警政体系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如下:其一,完善警政机构,组织基本警政网络;完善现代乡村警政体系,构建富有山西特色的“警政模式”。其二,举办警察传习所、警察教练所和基层警士教练所,以培养社会急需之警材。其三,划一警察饷项,推行警察储金计划,特别是实施警察造林储金计划,最引人注目。山西警政改革增强了警察在村治中的参与度,健全了城乡二元结构的警察执法体系,延伸了国家对乡村的控制权,具有一定的民本色彩。不过,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改革是在官治模式下运行的,且因连年战事,难免有“遂至松懈”的结果。

[关键词] 中华民国史;阎锡山;山西警政;警政改革

警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一大组成部分,对实现社会稳定与控制能起到重大作用。1917年阎锡山执掌山西省政,为实现社会的有效控制,决定实施警政改革。本文围绕1917至1918年山西警政改革展开论述,以理清这一改革的来龙去脉,尽可能完整地展现那段历史变革。关于山西警政建设已有一些著述发表[注] ① 学术界关于山西警政的研究主要有:刘克华等的《民国山西警政建设研究》(《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2期),论述了山西警政发展的四个阶段及其在管理体制、警察教育、乡村警政建设等方面的特色;庄琳等的《阎锡山与山西民国时期的警政建设》(《兰台世界》2011年第26期),研究阎锡山对山西警政建设的特有贡献;原喜泽等的《民国山西警察杂志──〈警民〉的基本特色》(《山西档案》2015年第1期),通过民国山西报刊来研究抗战后山西警政建设的特点。原喜泽的《从传统到现代:〈山西警察报告书〉的历史解读》(《山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一文对《山西警察报告书》的内容及其价值进行了深入分析。在该文中,作者研究发现:该报告书记录的史实反映了“1917至1918年山西警政改革”这一重要的历史命题。韩延龙的《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一书对全国警政改革的历史背景略有提及,但亦未涉及山西警政改革。陈晋胜、刘克华主编的《警察执法热点问题研究》(群众出版社2008年版)一书中收录了刘克华《阎锡山时期警政制度研究》一文,在该文中关于1917年前后山西警政建设的内容有一些概况性的表述,但并未使用《山西警察报告书》、《山西日报》、《来复》以及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等资料进行细节描述与系统分析。 ,虽然有关于山西警政机构与教育的些许表述,但都没有对山西警政改革这一关键问题进行系统论述。由于档案与历史资料的发掘不够全面,关于山西警政改革的史实并不清楚,大有深究的必要。

一、山西警政改革的背景考察

警政体系的变革是以统治集团的政治需要为原则,其目的是建立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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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警政改革大势的推动

民初各地警制混乱无序,是促成全国警政多次改组的重要历史动因。从全国警政改组的视角来看,民初中国警政建设主要致力于“划一警政”、“集中警权”。1913年初,北京政府撤销各省巡警道和警务公所,设立省会警察厅,但这次改组并不彻底。1913年7月“二次革命”爆发,各地武装反抗风起云涌,袁世凯更加深信加强警察统治的必要。1914年8月袁世凯政府发布了《京师警察厅官制》、《地方警察厅官制》及《县警察所官制》,进一步加强了警察行政网建设。三项官制使山西从法律上确立了自上而下的警察行政系统。但县级警察机构依然残缺不全,甚至名称也未能统一。1915年7月第三次警政改组发布了《各省整顿警政办法大纲》,规定各省“应准设立全省警务处,统筹全省警政”,期收统一之效[注] 《各省整顿警政办法大纲》,《江苏省公报》,1918年第1754期,“附录”,第10页。 。但对于组织机构如何建设未有详细规定,以致部分省设立的警务处徒有虚名。

1916年6月,袁世凯去世,北洋军阀由形式上统一走向分裂。但各派军阀都意识到警察在其军事独裁统治中的重要性,所以都重视加强警察行政机构的建设。1917年4月北京政府召开警务会议,讨论警察规章及招募、教练、考核、区划等警政事务,1918年2月决定整顿与充实县警察队,以维护地方治安。汤济武任警察总长后,整顿全国警政,“就各省警察厅事务之繁简区为五等”[注] 《内务部整顿全国警察》,《浙江警务丛报》,1917年第5期,“纪事”,第1页。 。1918年内务部发布了《各省区警务处组织章程》,随后又通咨各省区《关于警务处组织章程实施应注意条件》,对警务处的组织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一系列规章制度与措施都为阎锡山在山西进行警政改革做了必要铺垫。但这一时期警察制度建设进展甚微,所发布的各种警察法规仅是对原有警察制度的补充[注] 韩延龙:《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9页。 。山西警政建设因“各县警察自为风气”,“或囿于款绌因循迁就”,“或狃于故习不加整顿”,以致窒碍重重,“亟应通盘计划,以谋警政之改良”[注] 《南处长改良警政之计划》,《来复》,1919年第44期,第12页。 。

(二)阎锡山稳固统治的需要

在民初中国政制变迁中,基层社会进入新旧交替的急剧转型期,基层社会秩序一度失序。山西也是如此,土匪、游民、民变等社会问题凸显。民初“晋南晋北土匪云扰”,商民失业,行人畏途,富户被劫者靡数,妇女被淫者多有发生,城邑被攻陷者时有所闻[注] 《晋南土匪又猖獗》,《民国日报》(上海),1916年12月13日,第2张第8版。 。1913年3月30日时人刘大鹏[注] 刘大鹏(1857—1942),字友凤,号卧虎山人,清末民初太原县人,是著名的地方文化学家。著有《退想斋日记》,详细记述了近代山西社会的历史变迁。 在日记中记载:“变乱以来民气不靖,打架斗殴之案层见叠出。”[注] 刘大鹏:《退想斋日记》(1913年3月30日),乔志强标注,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79页。 1913年5月4日刘大鹏又在日记中写道:“新政推行日坏一日,虽欲治安,得乎?”[注] 刘大鹏:《退想斋日记》(1913年5月4日),乔志强标注,第181页。 1914年平阳府有陈彩章为乱,聚众甚多,山西警备队南路统领丰羽鹏剿匪有功,获得重奖[注] 《山西省巡按使金永陈报在晋南地区与李鸣凤等作战情形并请奖出力人员的文书》(1916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档号:1001(2)- 623。 。1915年夏县金钟罩匪起事[注] 《查金钟罩匪经过》,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档号:1003(2)-137。该档案记载:民初河东会匪麕聚之地,向有金钟罩、红灯照、青红帮、哥老会诸名目。夏县金钟罩匪向以文满堂(河南人)为首。《善导报》(1914 年第17期第25页《山西党人之金钟罩》)记载:山西某县地方近有乱党出现劫夺为事,名为金钟罩。此种名号究有何意,殊属难解。惟此次该党之性质,俨然髣髴拳匪。兹探闻其命名意义乃指种种符咒,仪礼为党人之护身符,即遇炮弹不能加害。 ,1916年1月5日,蒙匪袭击晋省北部边界[注] 《晋北之匪氛》,《顺天时报》,第4346号,1916年1月15日(二)。 。晋南一带匪徒李鸣凤“率众攻犯荣河、猗氏”,后被警备军击散。警备军拟解送李鸣凤进京,并令其亲笔分函部下一律解散[注] 《山西督军阎锡山抚遣李鸣凤等匪徒案》(1916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档号:1002-248。 。直到1917年初,警备军还发现陕西匪徒声言东渡,“沿河防务异常吃紧”[注] 《山西省警备队改案》(1916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档号:1001(2)-712。 。民初山西匪患的治理,虽然督军阎锡山也曾参与其中,但他并无决策之权,效果并不理想。

自噬不仅参与了正常细胞生长发育、同时也参与了细胞的成熟分化及死亡的调控,自噬活性的改变经常可见于一些肿瘤细胞,影响了肿瘤的发生和发展[4,6]。

民初袁世凯打着“整顿”的旗号,在山西安插亲信,排除异己,以加强对山西的统治。1914年袁世凯任命亲信金永为山西内务司长,很快又提升为山西布政使。金永上任伊始即组建警备队,成立了警备司令部,增加步马十五营,分南北两路防捕[注] 徐世昌:《政府公报》,1915年第1228期(第69册42),“呈”,第38页。 ,拿获盗匪指不胜屈。并设立“警备队执法营务处”,专司审办“积匪乱党之事”[注] 徐世昌:《政府公报分类汇编》,1915年第37期,“弭乱”,第112页。 。金永在山西剿除匪患,名义上是绥靖地方,实际上是借剿匪增强政治军事实力,稳固其在山西的统治。袁世凯称帝失败,山西摆脱了北洋政府的严密监控,建立了以阎锡山为首的山西统治集团。他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实现山西社会的稳定与控制。在他看来,警察是实现社会控制的有力抓手,因而推行警政改革以稳定山西政局就成了阎锡山的现实选择。

二、多管齐下:山西警政改革的举措

阎锡山从完善警察“行政网”入手,拉开了山西警政改革的序幕。

(一)强化控制:整顿警察行政网络

民国山西警政建设肇始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袁世凯担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期间,山西警政建设有所发展。这一时期,阎锡山因未能执掌山西省政,以致有心无力,实难进行政治决策。袁世凯去世后,地方军阀割据,阎锡山政治集团逐步掌控了山西省政,提出“整顿全省警察计划”。1917至1918年,晋省进行警政改革,建立起新的由上至下的警政体系。改革内容包括:筹备警才、配定警额、统一名称、划一饷项、实施教练等五项[注] 《南处长改良警政之计划》,《来复》,1919年第44期,第12页。 。以下从行政、教育、待遇等几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完善警政机构,组织基本警政网络。阎锡山对山西警备队进行了改编[注] 《晋督阎锡山请解散金巡按使警队所招奉省胡匪电文》(1916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档号:1011-6368。 ,同时任命亲信南桂馨为山西警务处长[注] 《河南、山西、浙江、陕西、甘肃等省成立省参事会及有关文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档号:1001(2)-334。 。随后阎锡山改设全省警务处,内设处长办公室、四个科室及视察室。全省警务处主管省会警察厅、各州县警察事务所及山西铁路巡警公所,同时在警务处内设置了侦探队。省会警察厅下设总务科、行政科、司法科、卫生科等科室,它与全省警务处一套班子两个机构,处长、厅长均由南桂馨兼任。省会警察厅下设警正二人,由牟慎修、陈鼎亨担任。内置四科:总务科警正郑裕孚,下设警佐七人;行政科警正赵丕廉,下设警佐六人;司法科警正秦书绅,下设警佐四人;卫生科警正王承基,警佐、技士各一人。除各科外,另设督察长一人,督察员四人,并设有警察队、消防队、拘留所等[注] 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省会警察厅职员履历简明表》,《山西警察报告书》,1919版,“第三编”,第7-23页。 。省会警察厅还设有若干执行特种警察职能的机构,如妓寮稽查所征收妓捐等。

晋省各县警政机构员额,多则百廿名,少则廿余名[注] 林奎滕编:《大中华山西省地理志》(1919),山西省图书馆藏,第86页。 。依据山西省公布的《山西各县警察所组织条例》,山西各县警察所由所长、警佐、巡官、巡长、警士组成。警察所所长由县知事兼充主持全县警务,警佐由省警务处委任,在所长的领导之下管理全县警务。各县设警察分所,置警佐一人,由区长兼充。各警察所设巡官一至六人,管理教练、稽查、侦探事宜。巡官、巡士、警士、马警之编制,由省警务处酌量各县情形设置[注] 《山西各县警察所组织条例》,《来复》,1919年第45期,第3-4页。 。其他特殊地区如运城,系产盐要地,五方杂处,治安任务繁重。“似应改所为局”,以崇体制[注] 《咨河东道运城警察改所为局并送委状文为咨覆事案准》,《山西省改设运城警察局有关文件》(191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1001- 2387。 。截至1918年,山西全省警察官署,有警察官厅1处,警察事务所106处,警察区署163处,警察队分驻所273处,消防队分驻所1处。全省警察官厅人员配置情况为:所长及职员172人,雇员158人,巡官261人,长警812人,警士7237人,全省各类警务人员共计8640人[注] 山西省公署统计处编印:《山西省第一次政治统计警察之部(民国七年分)》,1920年8月刊,“第三编,第五,《全省警察官署及警察人员统计表》”,第1-12页。 。每千户平均警察人数为3.9,每一百平方里平均警察人数为0.6,全省所辖户数为2165929,所辖区域方里数为1297914[注] 山西省公署统计处编印:《山西省第一次政治统计警察之部(民国七年分)》,“第六,《全省警察配置区域人数比较表》”,第13-16页。 。

根据螺旋CT成像分析和颈动脉内膜狭窄测量标准来确定患者的狭窄或闭塞程度:狭窄在30%之内为轻度狭窄,范围在31~69%之间为中度狭窄,70%~99%为重度狭窄,100%为闭塞。

山西造林储金计划,设计极妙。山西省会所有长警六百名,拟扩充至八百名,假定二十五年为退役期,每年种树节,由警察厅督饬所属长警,每名长警种树五株。提前编印设计种树方案,如未成活,责令次年补种。灌溉修理槎枒等事,则由警察厅督饬进行。“查每名长警继续供职十五年以后,每年可得五株树木之价金,约大洋十五元。所有卖树储金均由本厅派员经理,每年树价存放银行即以年利五厘计算,第一年应得利息七角五分,至第二年应得本利大洋三十元七角五分,递年加算继续供职至退休时,十年共得大洋一百九十八元九分七厘。退役之后每年仍得树价洋十五元,至十五年为止。每届年终由该经理员,将各长警存款若干,按名列表呈送厅长核阅,印发各该长警收执,以明大信,此关于储金之办法也。”[注] 《警察蓄金造林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6-7页。

虽然阎锡山村区制是以自治为基础,但其本意希望以“什伍化”保甲制来加强乡村社会控制,正如他所说:“治民犹治军也”[注] 《山西省之村区制》,《大公报》,1922年3月2日,第2090号(三)。 。山西村编制,系仿日本町村制,闾长则仿古制,在山西设村长、村副、闾、邻长,代行警察职权。所以,山西村区制编制方法仍类似保甲制方法,以户编制为基础,这是对过去保甲制的继承,但在县与村之间设区,“此为山西所首创”[注] 陈乙和:《三十年来之山西政制》,《三十年来之山西》(晋阳日报三十周年纪念册),1936年版,第1页。 。1922年春,阎锡山由村治初期“官治提倡村制之时代”改为“村民自办村治之时代”,以“做好人、有饭吃”,“主张公道、热心爱群”为宗旨[注] 邢振基:《山西村政纲要》,山西村政处旬刊社1929年版,“第四章第一节(二):试办期”,第17页。 ,以期把山西村治推向民治的方向,这使山西警政改革具有了一些民本色彩。山西早期乡村警政建设堪称民国楷模。阎锡山在山西推行乡村自治,改变了清末民初国家权力在基层社会“内卷化”的困局,开创了不同于他省的政制环境,构筑起了富有山西地方特色的“警政模式”。

中国的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以其渊博的学识对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针锋相对的观点进行了阐述、辨析,使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革命性、阶级性完全地显现出来,其他主义相形见绌,马克思主义逐渐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接受者、信仰者、传播者,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制度和分配制度的不公平,资本家通过延长雇佣工人的劳动时间,剥削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通过革命斗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是实现公平社会的途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平等、公正的新社会。

管理人员:“主要用来看维修手册,修理的。规定上是不允许看中文版的,但是有时候还是会参考。特别是新参加工作的,一般看中文版,工作时间长了都看原版。因为翻译版的由工程师翻译过来,有时候他的理解或者表达不一定正确。”

(二)储备警材:举办警察教练所

警政发展离不开警材培养。山西警察自清末至民国,虽已办理多年,但“一般官警又不尽警校毕业人材”,警政办理“效果未臻”[注] 《整顿全省警察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1页。 。1917年,内务部汤总长电致各省:“警察人材,须取有专门学识者,不得使有阘茸滥竽其间。”[注] 《内务部通电整顿警务》,《湖南警察杂志》,1917年第4期,“近闻·中央之部”,第3页。 阎锡山执掌山西省政后,积极举办警察教练所,为山西警政改革培养警材。

1917年前,山西各县警官“资格”不一。据统计,山西创办警校以来,先后开办“警务初等、中等、速成、高等、司法讲习以及甲、乙两种共十四班,统计毕业者535人,其中改就他途及死亡或不堪任事者,约居五分之二,约略计算可用者约计321人”[注] 《整顿全省警察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2-3页。 。1917至1919年,山西人口大约一千一百多万[注] 《贫民与人口比较表》,山西省公署统计处编纂:《山西省第一次社会统计(民国八年分)》,1920年5月版,第102页。 ,共计105县,以321名警官显然不足。民国早期以区长代行警察职权,先以县区警官计算,计需225人,山西村区添设警察,又需警官298人,若再以省会各区所用之警官50名加入计算,共计需573人。除从前各种毕业生及警察传习所第一班毕业生外,尚不足256人。至于省会各区署警长,亦拟一律改用警校毕业学生,以所有警长70名加入计算,统计不过326人[注] 《整顿全省警察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2-3页。 。改革之际,警力匮乏,创办警察教育机构被提上了日程。

第一,续办警察传习所。山西主政者续办警察传习所第二班,并增加招生人数至每年200人,学习期限规定为一年。对于学习期内成绩优良的警长,择优升入警察传习所,学习一年方可毕业。这些传习所警官毕业后,可以在省城任职。其余学警,一部分分派到省城加入警察队伍,一部分分派回各县补充警长或助理教练警察事宜[注] 《整顿全省警察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2页。 。

我国智能电网的主要特征是传统电网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信息在发输供应环节双向流动,实现自适应控制。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使得智能电网中能够实现实时信息交换。信息在电源、电网、用户间双向感知、灵活互动,有利于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更大范围实现能源体系优化配置。一方面,大量分布式发电和分布式储能在电网中可以即插即用,另一方面,用户可与电网友好合作(犹如虚拟电源),帮助电网实现需求侧管理(如削峰填谷),并在紧急情况下支援电网运行[26]。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分析和决策平台,可以整合电网数据资源,以实时价格信息引导用户主动调节用电能力,为各类能源接入、调度运行、用户服务和经营管理提供支撑。

第二,创办警察教练所。关于“将来警察补充”问题,拟设“警察教练所教练学警,暂定八学期,每三个月为一学期”,由各县按期保送一名高初等小学毕业学生,到省城参加教练。而且长远规划普及现定教练之法,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警士教练,第二级警长教练,第三级警官教练。并根据不同层级人才的实际需求,实施不同程度的教练[注] 《整顿全省警察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2页。 。

第三,续办基层警士教练所。最初山西各县警士资质较差,针对晋省各县警察大都未受教育的情况,从实际出发,缩短学制,每期教练以三月为限。在本县教练者,以当地警佐、巡官兼任教员。其余各县,按县区警额抽三分之一,附带三个月薪饷,抽调来省教练,如此全县警察,即可普受教育[注] 《整顿全省警察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4-5页。 。这一时期山西增建了不少县级警察教练所。如大同县警佐赵国英,拟筹建“长期警察教练所”教练警察[注] 《警务处饬令大同整顿警察》,《山西日报》,1919年10月28日第三版。 。地方警察的教练,使县乡警察素质得到较大提升,为山西警政改革储备了不少警材。

增加警材,扩大招生规模,原有校舍不足,警察部门“就地添建”,在教练所内空地建造“讲堂五间,斋舍十间,接待室三间”[注] 《呈省长修建警察传习教练两所讲堂斋舍请饬财政厅筹发款项文》,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1919年版,“第三编”,第47-48页。 。扩建后的山西警察教练所,1918年共计招生334人,除去假推、开除28人外,毕业人数达306人[注] 《山西省会警察厅巡警教练所学生收录人数细别表》,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31页。 。

2.外部检验:社会调查员的行政调查

(9)上元司煞曹,上元盟天曹,上元幽都曹。(《太上說玄天大聖真武本傳神呪妙經註》卷一,《中华道藏》30/535)

民国时期的警察待遇是困扰警政建设的症结所在,尤其是警察年老或休或退,何以赡养余年,北洋政府从国家层面开始重视这一问题。1917年,内务部警察会议议决创办警察储金一案,该案内容:“一为一致储蓄,一为自由储蓄,二者兼采并用。”[注] 《内部咨行各省警察储金文》(1917年10月),《浙江警务丛报》,1917年第7期,“公牍”,第1页。 山西省警务会议议决,省会警察储金分为筹饷储金和种树储金[注] 大任:《十一年的国庆与十一年来山西政治之全盘观察》,1922年10月22日,第22版。 。

第一,划一警察饷项。山西各县警察饷项,“向无划一办法,等级既未区分,数目亦嫌微薄”[注] 《整顿全省警察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4页。 。阎锡山政府把警长分为三等,警士分为三等九级,制定饷额标准:“警长一等月饷六元八角,二等月饷六元四角,三等月饷六元。警察月饷以四元起码,每等每级递加二角至五元六角止,马警警长月饷十三元,马警月饷十一元,马乾在内火夫月饷三元。”[注] 《整顿全省警察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4页。 各级警察薪饷既定,为进一步实施“筹饷储金”、“造林储金”做好了前期准备。

第二,推行警察储金计划。1919年2月15日,《政府公报》记载了内务部批准山西省警察储金计划书及施行细则[注] 钱能训:《政府公报》,1919年第1096期,第18-19页。 。山西省会长警薪饷为数无多,一等巡长月饷大洋十元,二等九元,三等八元。一等巡警月薪大洋七元,二等六元二角,三等五元四角。阎锡山政府认为:“欲实行储蓄,必须酌加薪饷。拟由新年度起,所属各级长警,一律均按十分之一加给薪饷,列入预算,统计四区十所,经常经费月需大洋五千零五十五元八角,每月约加五百余元,即以此项加薪,分别核定各长警之一致储金。”[注] 《警察蓄金造林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6页。 先加薪,后缴纳储金,自然不会引起官警不满。具体实施办法为:“兹定各级巡长,月储大洋一元。各级巡警,月储大洋五角。由本厅派员经理,每届月终发饷,分别扣存,接名列表送缴银行储蓄。即以年利五厘,由来年起计算。各级巡长继续服务至退役时者,应得五百九十九元五角三分。各级巡警继续服务至退役时,应得二百九十九元七角六分。薪饷随等级以俱升,储金与薪饷为正比。”[注] 《省会警察厅抽饷储金生息简章》,《来复》,1919年第48期,“政闻·本省政治”,第12-15页。

第三,实施警察造林储金计划

但山西乡村警政改革也是颇费一番周折。北洋政府认为山西乡村警政改革“以区长兼管警察”与“现行警察制度多所抵触”,“况警察事务依照现行法制,纯粹属于国家行政,乃以类于自治机关之区长管辖之,不免紊乱警察行政之统系”[注] 《山西举办村制概略及拟裁县佐试办区村制的文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北洋档案,档号:1001(2)-332。 。可见改革之初,北洋政府与山西主政者关于乡村警政改革的认识并不一致。但山西改革后,山西原有的保甲制度已被行政当局逐步加以改造,纳入乡村警政体系。晋省实行区制,各县设置数目从二三区至五六区不等,所有警察区域与所分区数一致。各县县区设警察所,村区暂缓设置警官,由各区区长代行其职务[注] 《整顿全省警察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1919年版,“第二编”,第2-3页。 。山西乡村警察大多由本地村长保举村中之人,本区合格区警人数不够时,“可就县中合格者选送”[注] 《关于保送区警之指令》,《山西日报》,1919年6月19日第一版。 。村区制设立后,旧日乡地几无可做之事,平定县第二区区长赵中央,“遂将该区属各村之乡地一律改为村警”,受村长副之指挥办理公事,每月终集中培训全区村警[注] 《各村乡地改为村警》,《山西日报》,1919年8月3日第三版。 。各县积极整顿区警,配合乡村建设。如灵石县第三区警兵多有缺额,遂选拔“文理品行端正者”补充之[注] 《区长整顿区警》,《山西日报》,1919年8月15日第三版。 。区长兼办区警已成定例,各地更换区长,亦须警务处重新委任警务之权。徐沟县二区区长冯能怡,因家事辞职,警务处另委张自昭续接该区所有警佐事务[注] 《发给区长兼办区警委状》,《山西日报》,1919年7月8日第二版。 。各地热衷办理乡村警务,以致乡村警权呈极度扩张之势。解县西王村拟创办“闾警”,阎锡山认为:该村创设闾警,原为辅助闾长办理事务,“惟警察名义纯在国家行政范围以内,自治设警,尚无先例,应行改正所拨规则”[注] 《创办闾警指令改正》,《山西日报》,1920年1月16日第二版。 。

造林抽俸两项综核,“储金各长警,自策名服务起算,继续供职至于退役,共计二十五年,巡长应得大洋七百九十七元零二分七厘,巡警应得大洋四百九十七元八角五分七厘,此后十年以内,每年仍有约洋十五元之树价”[注] 《警察蓄金造林计划书》,山西省会警察厅编:《山西警察报告书》,第6页。 ,长警、巡警终身有养赡之费,全家无冻馁之虞,岂不乐哉。

1917至1918年,大总统令京兆尹特派委员孙松龄、齐树楷调查山西行政实况。他们调查认为:“各县设有巡警教练所,办理未尽切实”,户口编查“以前不过例文,现才认真着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方面调查认为:省城马路不甚坚实,明年拟大行修治,此外全省交通大都困难如故,“禁烟、天足、剪发意主消极”[注] 孙松龄、齐树楷:《大总统令京兆尹特派委员调查山西行政录》,《来复》,1919 年第52期,“论箸”,第47-48页。 。山陕交界地方易于输入烟毒,特设山西稽查队,归警务处及河东道指挥,在关津扼要设卡,巡逻稽查。对于贩运及吸食烟土者依法严治。禁赌虽不列六政,然“进行则甚猛厉”,所有“赌具均经搜查焚毁”[注] 孙松龄、齐树楷:《大总统令京兆尹特派委员调查山西行政录》(续),《来复》,1919 年第53期,“论箸”,第41页。 。调查报告总结认为:山西政制改革实现了“文武合一”、“官民合一”、“政教合一”、“言行合一”、“义利合一”等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化整合。

三、检验反思:1918年山西警政改革之成效

山西警政体系改革取得了哪些成绩?效果如何?我们通过阎锡山及其政务官吏各地巡察结果和时人的不同评价来分析。

(一)山西警政改革在实践中的检验

1.内部检验:阎锡山及其政务官吏视察警政改革

原矿破磨工艺流程见图2,水泥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水泥熟料主要化学成分分析结果见表2,水泥物理检测结果见表3,水泥应控项目的化学检测结果见表4。

阎锡山平日为政,事无大小,无不采用实验主义。1918年、1921年阎锡山两次实地考察了晋北晋南警政改革实践。

建立马铃薯联合收获机输送臂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输送臂是一个二自由度机械臂系统,整个系统包括:液压缸1和2,旋转臂FD和拉杆CD,大臂OA、小臂AB以及车斗,这里把车斗包括在系统内,是为了方便后面的碰撞控制分析。大臂、小臂的长度和质量分别用l1,l2和m1,m2表示。工作时,在液压缸1的拉伸作用下,旋转臂绕F点旋转,在拉杆CD的作用下,大臂OA绕O点转动;在液压缸2驱动下,AB可以绕A转动。这样通过液压缸1和2,可以调节输送臂的升降,控制输送臂的位置。

1918年冬,阎锡山巡阅山西北部各县共计半月。每过一处集合官绅军警学商分别讲演,宣扬政治改革主张。《来复》报评价道:“察吏劝民,深明政要,巡视属境,劳瘁不辞。”[注] 《来复》,1919年第48期,第2页。 关于晋北警政实践,他认为:“晋北各县警察非常的坏,毫不整齐,巡逻守望,略举形式,都欠精神。”[注] 《视察晋北各县为官绅警学商各界暨各村长副等之讲演词》(1918年11月19日至12月1日),《治晋政务全书初编(第一册政论讲演)》,第30页总0030页。 阎锡山还督促警佐整顿所带巡警,违纪就严惩。并且要求警佐巡官不可枉法,否则重办。与警政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阎锡山讲话指出:剪发、禁烟、禁赌等事,人民咸知为害,成绩尚好[注] 《山西督军兼署省长阎锡山呈大总统呈报視察晋北政治情形膳录演詞恳鉴核文》,《教育公报》,1919年第6卷第4期,“公牍”,第6页。 。人民对于新政,但能了解其意者无不乐从。驻军纪律尚称严明,盗匪亦都绝迹,沿途各县久无劫案[注] 《兼省长视察晋北政况后之谈话》,《来复》,1918年第37期,“各地最近政况撷要”,第15页。 。

1921年2月28日,阎锡山带属员二人,副官四人,及马弁数十人,轻车简从,由省城出发视察山西南部各县。阎锡山乘汽车首先到达平遥,经灵石、霍县、赵城、洪洞、临汾等五县,折向东南至安泽、长子等县,经襄垣、武乡、祁县而回到省城。沿途主要巡视要旨有三:一是路政建设情况;二是灾荒情况;三是宣讲新政本质。根据巡察结果,阎锡山指示:路工不足由就近军队修筑,官厅积极办理“除暴恤贫”之事[注] 《阎锡山之南巡》,《申报》,1921年3月27日,第二张。 。

阎锡山还多次派视察员巡视山西各县警政建设情形。1919年,警务处委派视察员李荐藻前往“南西路”,视察各县警务情形。首到赵城、洪洞、安泽、汾西、隰县、永和等县,“往往见守门警士及岗警,在街中动辄打人,犯规逾矩”[注] 《李委员视察各县警务并整顿情形》,《山西日报》,1919年10月29日,第四版。 。在永和县为警长们讲解“尊重职务四字约二分钟之久”,他告诫警务人员:“对于自己职务要看如神圣之尊严,须尽心竭力去做。”[注] 《警务视察员之讲演志略》,《山西日报》,1919年10月7日,第三版。 1919年,徐承绪委员在盂县调查区制,为警士讲演警察“神圣职权”[注] 《徐委员在盂县为警士讲演纪实》,《山西日报》,1919年9月14日第三版。 。南桂馨平日深入街闾视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训诰全警云:岗警茹廷献,因车夫“垮沿”,即令下车行走,尚见服务认真,颇可嘉许。惟语言“躁厉殊欠和平”,实失警察之本能[注] 《南处长训诰长警之手令》,《山西日报》,1919年10月22日,第一版。 。

(三)激励跟进:提高警察待遇

2017年4月27日开始使用底肥,示范田亩用肥量50kg/亩,对照田20kg/亩。示范田和对照田均为同一施肥人员和施肥方式。5月15日情况观测,第一次测量葡萄抽穗总体要比对照田强、植株明显高于对照田。

时人张进源、李庆施、孙维藩,对1917至1918年山西政治状况,也有详细调查。他们在谈到区村闾编制时认为:城区长由警佐兼理,各乡区长兼理警务,统由警务处加委,督饬村长副办理各项调查登记,报告盗匪,督修道路桥梁等事。区助理员、区警大多参与区政的佐理工作。并肯定山西警政改革成绩:“以剪发、天足、禁烟、禁赌诸端为最”,“吸鸦片者,已在若有若无之间”。在山西警察立法执法方面则认为:“已植立法庄严之基”,并播下了“国民自治之种”[注] 张进源、李庆施、孙维藩:《山西政况调查报告书》(1919年),李文海:《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二编,法政卷下),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52-257页。 。

其次,完善现代乡村警政体系,构建富有山西特色的“警政模式”。民国早期基层乡村与北洋政府之间的政治互动并不顺畅,国家行政权威在乡村社会影响极低。山西乡村警察设立源起内务部,1917年内务部要求“乡镇警察未设立者,迅速斟酌情形开办”[注] 《内务部通电整頓警务》,《湖南警察杂志》,1917年第4期,“近闻·中央之部”,第3页。 。1918年内务部咨各省:当此时局紊乱之时,尤应积极扩充乡镇警察,以靖盗源,而维治安[注] 《来复》,1918年第30期,“国内大事记”,第29页。 。

3.山西警政改革之效果检验

1917至1918年,山西警政改革的效果,我们可以通过山西警察检举历年犯罪人数统计及时人的评价知悉其貌。1912至1918年,山西检举窃盗、强盗、绺窃、拐带诈骗案件的犯罪人数呈逐年减少之势[注] 山西省公署统计处编印:《山西省第一次政治统计警察之部(民国七年分)》,第107页。 (如表1)。从下表统计的犯罪人数变化趋势,我们可窥一斑。

表1 1912—1918年全省警察检举犯罪人数历年比较

关于山西乡村警政治理的效果,《河南自治周刊》评价:“烟赌风减,官吏勤苦,秩序井然,模范之誉,轰动一时。”[注] 《山西施行村政之真相》,《河南自治周刊》,1923年第36期,“内外大事·国内纪事”,第26-27页。 1922年,在太原参加全国教育会议期间,梁漱溟对山西村政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地方政府总有一种维持治安的功劳”[注] 《梁漱溟全集》,第4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0页。 。与当时其他省区相比,山西政治要稳定得多,此后山西乡村政制,还成为国民政府全国乡村自治的蓝本[注] 梁漱溟:《山西之所见》,苏华、何远:《民国山西读本·政闻录》,太原:三晋出版社,2013年版,第171页。1928年6月,阎锡山向国民党政治会议提议,将山西村制推行全国。7月25日,政治会议复电称:该提案“规划精详,并悉晋省行之,已著成效,良可钦佩。现内政部正草拟县组织法,自应尽量采纳,本日第三五二次政治会议业经议决,交内政部法制局查照办理矣。” 。

(二)从“村本”政治到“民治”和“扶治”

1.村本政治

北洋政府时期的山西警政改革,不是一隅一地的变革,而是由上至下全面的改革。从山西省警务处与省会警察厅的合署办公,到山西乡村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改革对山西警政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阎锡山常说:“吾国社会之稳定基础,固在家庭,而实际效用仍在乡村。若无乡村不成文法之自然组织,则社会基础亦动摇矣。”[注] 《阎伯川先生言论辑要》,出版信息不详,第6辑,第55页。 1918年,山西推行“村本政治”,建立“村政网”,编定村制,设村长、村副、闾长、邻长[注] 《山西村政撮要》,《申报》,1928年7月26日,第二张。 ,确立自治之基础,并兼代管理警察事务。同时设立乡警,普及各村。山西社会治安多方面受惠于村政,如户口编查人事登记得力于村政实多,“凡村中所能自了之事即获自了之权”[注] 村政处校印:《山西村政汇编》,1928年版,第3-4页。 。

2.民治

时人评论说:“山西自民国六年以来的政治,可叫做由官治进为民治的政治”[注] 邢振基:《山西村政纲要》,“叙”,山西村政处旬刊社1929年版。 。官治是旧政治,民治是新政治。阎锡山也说:“复于治军之暇……以实行用民为归宿。……今大纲中所标之民德、民智、民财三端,亦即此意。”[注] 《政治研究会开会宣言》,《治晋政务全书初编》(第一册政论讲演),第2页总0002页。 实行用民政治是山西警政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阎锡山在给北京政府的公文中,亦显露其执政之终极目标:“以期合乎平民政治之精神”而厉行民治[注] 《山西督军兼署省长阎锡山呈大总统呈报視察晋北政治情形膳录演詞恳鉴核文》,《教育公报》,1919年第6卷第4期,“公牍”,第7页。 。山西各知事一致表示:“誓以民本精神,注重村本政治。”[注] 村政处校印:《山西村政汇编》,第8页。 阎锡山《山西用民政治实行大纲》中就有多处警政建设的表述。如在民德项下列有“传习师范生警察各所注意此”,在民智项下列有“设警官讲习所”、“整顿省城警察传习所”等。然“村本政治之初步,乃官治提倡村制之时代,尚非村民自办村政之时代也”[注] 村政处校印:《山西村政汇编》,第3页。 。1922年阎锡山出巡太原县时说:“以前事事是教县长、区长替你们办理;以后事事要你们村下自己出力办理。县长、区长们一定能替你们好人做主,你们要好好办去。”[注] 村政处校印:《山西村政汇编》,第714页。 时人刘灵华宣称:1922年山西政治已进入了“民治”阶段[注] 刘灵华:《山西政治述要》,山西省图书馆藏,出版信息不详,1922年版,第22页。 。

四是组织流域水功能区监测。从2006年起组织开展了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约250个缓冲区、饮用水源区等重点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并按季度定期发布《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水功能区水质通报》,2011年7月起调整为按月发布,2014年纳入《长江水资源质量公报》并按月发布。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也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截至2016年,长江流域(片)共对1 362个重要水功能区开展了监测、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近年来,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功能区纳污红线考核要求,每年对部分重要水功能区开展监督性比测,水功能区监测逐步进入常态。

3.扶治

阎锡山认为:村民参政意愿不足,社会失教已久,公道之心甚缺,尽任村民选举,“诚恐选出坏人做村长副”[注] 刘灵华:《山西政治述要》,第21页。 。所以,人民要实现“民治”需要军警“扶治”。1919年,阎锡山在晋北考察时说:“人群分治者、被治者与扶治者三级。知事治人者也,学生商民受治者也,掾属军警者则扶治者也。由于乡民无知,能力弱,故自治需要官治提携”。“非取保育政策实行干涉主义不可”[注] 《山西督军兼署省长阎锡山呈大总统視察晋北政治情形缮录演詞恳鉴核文》,《政府公报》,1919年第1114期第140册,第332页。 。刘大鹏记载了军警“扶治”的情形:“吾邑实行剪发一月有奇,警佐下乡,警兵到村,莫不剪人之发。”[注] 刘大鹏:《退想斋日记》(1918年1月18日),乔志强标注,第253页。 当然,阎锡山之“民治”虽与今日之“民主”不同,但亦显露出可贵的民本主义倾向。令人遗憾的是,“山西村政成绩,以官厅指导约束之力为多”[注] 屈起:《山西之模范村政与日本优良自治团体》(续第五期),《浙江民政旬刊》,1929年第7期,第26页。 。山西警政建设,也因阎锡山忙于“中原大战”,而逐渐失去早期“民本主义”色彩。

四、结语

虽然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社会秩序的好转不能完全归功于山西警政改革,但当时山西社会由“无序”到“规制”,由混乱失衡到有效控制,这一历史变化得益于警政改革则是得到时人肯定的。阎锡山在山西警政建设极为落后的背景下,借鉴西方警察制度,对山西警察组织进行升级改造,使警察机构建设趋于正规化、制度化、系统化,从而实现了山西社会由下至上,从农村到城市的全面控制,织就了一张严密的社会控制网络。单从统治方式看,的确是有效的,它使传统的政治统治方式向现代化方向迈进了一步。不过,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改革是在“官治”模式下运行,其“民治”的程度不是很高,后来因连年战乱,警政改革难以持久,时人用“遂至松懈”[注] 屈起:《山西之模范村政与日本优良自治团体》(续第五期),《浙江民政旬刊》,1929年第7期,第26页。 给予定论,可谓恰当。

3)处理方法:(1)若上一层混凝土已终凝,采用人工或机械凿毛,下一层浇筑混凝土前先浇筑约3~5cm的砂浆,以利结合面粘结。(2)拆模后,冷缝结合面位置两侧各5 cm位置用砂纸打磨,涂刷颜色相近的丙乳净浆。

A Study of the Police Reform from 1917 to 1918 in Shanxi Province

YUAN Xize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xi Police College,Taiyuan 030400,China)

Abstract :The research found that Shanxi province did not suffer from bandits and robbers in the regime of Beiyang Government due to Shanxi’s police reform.In the 1910s,Beiyang Government launched a national police reform so as to create and maintain a stable society.Under the leadership of Yan Xishan,Shanxi Provincial government implemented a province-wide police reform with Shanxi characteristics which consisted of three vital parts:the strict police administration system,the police training center,and the police wage system.This reform expanded and reinforced the police’s involvement into the administration at different levels so as to extend the governmental control to the grassroots units such as villages.However,this police reform did not achieve the anticipated goals due to the bureaucracy and endless internal strife and other social issues.

Keywords :The Republic of China; Yan Xishan; Shanxi Police; police reform

[中图分类号] K2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0209(2018)04-0129-09

[收稿日期] 2017-09-20

[基金项目] 山西警察学院重点课题“传承与新猷:北洋政府时期山西警政体系改革之研究”(2017yzd003)。

(责任编辑 蒋重跃 责任校对 施雪华 孟大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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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1917—1918年山西的警政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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