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民论文,意识论文,大学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5707(2008)11-0053-03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论述中,首次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重要论断,将公民意识教育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状况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而且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应成为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与创新进程中着重强化的重要内容。
本文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为分析语境,对新时期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几个基本着力点进行分析和梳理。
一、加强大学生作为国家主人的主体意识的培养
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基本要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民主政治观念培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两个基本方面。其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念的培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正确的公民意识及其相关的民主政治观念,民主政治制度不可能真正有效地实施。大学生活是大学生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大学生未来的社会角色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要求他们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同时也要求高校把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摆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位置上。
一般而言,公民意识就是指公民对于自身作为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的认同。它直接指引着公民个人参与社会关系的行为。公民意识有其自身内在逻辑联系的层次结构,核心内涵是公民的身份意识,即意识到自己的公民角色。在当代中国,公民意识的核心就是作为社会主义中国公民的主体意识,即当家作主的主人意识和行为自觉。这种主体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民主体制的健全、和谐社会秩序的建立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以主体意识为核心的公民意识亦随之不断得到强化。但是,经过几千年积淀的传统“臣民”文化对社会存在所具有的滞后性,决定了公民意识的生成和培养,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树立不可能一蹴而就,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关键是加强公民特别是当代大学生主体意识即主人意识的培养。进一步而言,如何准确把握自己的公民身份,是摆在我们每个公民特别是大学生面前的一个十分严肃的话题。只有有了强烈主体意识的公民才会积极的去按照社会发展的要求自觉地进行个体的社会化,适应和融入社会。
不可否认,目前部分大学生的公民角色或者说公民主体意识的自觉程度还是比较低的。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教育,使他们增强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的主体意识。具体而言,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核心,是大学生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加强大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其实质就是强调大学生要积极而负责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以发展建设祖国,推动社会发展为己任。
二、加强大学生的宪法意识与权利义务相统一意识的培养
宪政意识就是公民自觉地遵守和保证宪法的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的意识。我国现行宪法自颁行以来,经过四次局部修改,已经日趋健全和完善,依法治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政治文明的成果得到充分体现。根据我国宪法序言和第五条的规定,全国各族人民、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宪法意识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重要基础。而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则是指每一个公民都应当知道自己拥有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例如,生命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基本自由的同时,负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大学生公民意识首先应表现为他们作为公民对国家的归属感和认知感、对国家和宪法的认同、对国家的忠诚与信念,并自觉地把保卫国家、维护国家利益作为自己的根本义务。而通常所讲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国家、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公民,即有积极生活态度,有政治参与热情,有民主法治素养,能与其他公民和社会组织合作的合格公民。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特别是由于以往的思想政治工作过程缺乏系统的公民教育和日常的公民行为实践体验,因而,目前大学生普遍存在公民权利意识强、而公民义务意识相对较弱的问题。而公民权利义务意识教育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一般而言,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为前提的,二者不可或缺。公民享有不容侵犯的权利,同时也承担与权利相对应的义务。当然,权利、义务作为一对法律范畴,强调的重点是不完全相同的。权利是根本的,因为民主的精髓是权利,享有权利的目的不是为了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因此,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要强化权利意识与责任意识的统一,尤其是强化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三、加强大学生的公共意识、规则意识乃至全球意识的培养
由于受几千年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民众公共精神的普遍缺乏是中国社会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无论从历史传统还是从近代社会现实来看,中国民众都不曾实际经历过“公共生活”,缺乏现代性公共生活经验和“公共意识”,难以形成“公共性知识”,“公共性思维习惯”以及“公共性人格”。[1]这种历史传统一直影响到今天的中国社会。公共精神的缺乏仍是当代中国社会一个不争的事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与对公民社会的逐步认同,在广大民众面前展示了一个无比广阔的“公共生活空间”,它对于中国民众的最大好处就是自由度的扩展和个性的充分彰显。然而,在中国现实社会中,却存在着“公共关怀”以及普遍的“公共精神”的欠缺,概括地说,就是指人们对于公共制度、公共空间、公共权力、公共舆论、公共意识诸如此类“公共问题”缺乏基本的关注。[2]因此,公共意识应成为当下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内容。其中,公德意识是公共意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德虽然是一些最基本的社会公共生活的道德规范,但它却是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公民的公德状况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是民主法治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撑,也反映了一个公民对他人的态度和对社会的责任意识。目前我们社会的公德水平还不高,部分大学生的公民道德情感淡漠,道德意志薄弱,一些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丢垃圾,损害公物,随地吐痰,既破坏了环境,又干扰了正常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特别是在当今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原有的许多道德观念、价值体系受到置疑、挑战和冲击,而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主流道德规范还没有完善,还没有深入人心,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就更加需要教育引导大学生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积极实践倡导社会主流道德规范。其中“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规范,虽然属于道德范畴,但由于其涵盖了当代大学生活的诸多方面内容,对于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尤其是为大学生公民意识由“他律”逐渐转为“自律”,形成良好的合格的公民行为提供了制度基础。
当今世界是一个讲“规则”的世界,规则意识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必须要有与此相适应的讲法制、守规则的社会环境,(契约精神、规则意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价值理念);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中每个人都拥有独立的意志,所以在民主运行的过程中,公民还必须有规则意识。规则意识是指依据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来调整各种意志和行为,而不是由某个个人或集团决定这些意志和行为。这些规则一般是通过国家予以确认,或者是通过习俗加以强化和传承的。可见,规则意识体现了法制精神、履约精神和纪律精神。
当然,需要明确的是,当下强调对大学生加强规则意识教育,并不是把我们公民意识教育的目标降低到法律规范的要求上来,而是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从面向少数精英分子向面向普通大众的公民意识教育的转变。特别是在我国逐渐融入经济全球化的环境背景下,公民规则意识的普及和提高已迫在眉睫。高校作为未来国家人才的主要输送者,在培养和强化大学生的规则意识方面需要进行不懈的努力和探索。
另外,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公民概念已被提出。从逻辑上讲,公民是与国家相对应的概念,离开国家就无公民可言。但是,随着现代社会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各国在发展上的趋同和一致性的增多,要求一国公民要具有面向世界的观念和相应的能力与眼界,于是超乎于国界之外的公民即所谓世界公民或“地球村公民”的提法出现了。与此相适应,当代公民意识必然出现一种新的内容,即全球意识。所谓世界公民意识,就是通过特定的世界公民教育,使公民了解世界上不同的人种、文明与风俗习惯,正确认识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为自己的文化必然优于其他文化,并在对其他国度、少数民族、社会边缘团体形成同情和理解的基础上,养成“吾等同为人类”的人类普遍精神与共通德行;同时使公民认识到自己同时归属两个共同体:一个是出生时所在的共同体;另一个是全体人类构成的共同体。在全球化时代,这两个共同体的命运息息相关。要认清这一点,从而乐意积极思考全人类共同面对的贫富差距、环境生态保护等等一系列问题,克服民族公民身份有可能带来的狭隘排外的心态和行为。[3]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强化大学生的全球意识培养,并不意味着排斥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更不会否定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公民意识的培养,相反,这种意识的培养将为民族国家适应国际化发展的趋势提供一种内在动力,同时将会进一步丰富我国新时期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的时代内涵,培养理性的爱国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