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解放与社会进步_政治论文

妇女解放与社会进步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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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笔谈

编者按:妇女解放的程度,是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天然尺度。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即将在北京召开之际,民盟中央妇女委员会和《群言》编辑部以《妇女解放与社会进步》为题,约请几位知识界的妇女举行专题笔谈,现将有关文章摘要刊载如下:

中国妇女走在世界妇女解放的前列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妇女的地位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了显著提高,从而使中国妇女这支庞大的革命队伍和劳动大军走在世界妇女解放的前列。

我们党和政府一直倡导女性走出小家庭参加社会工作,使新中国妇女以主人翁的姿态活跃在社会的大舞台上,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在今天,中国妇女就业领域已远远超出传统范围,她们参加了工业、商业、服务、建筑、交通运输、邮电、农林水利、文教卫生、科学研究、金融保险等行业。1949年全国女职工人数为60万,占全国职工总数的7.5%,到80年代末全国女职工人数比建国初期增加了80多倍。随着妇女就业率的提高,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大量专业人才。到1992年,我国女科技人员已达800多万人,占全国科技人员总数的35%,其中评定出国家级女专家152名,26名获中国科学院院士称号。1991年中国科学院的112项重点科研课题中,女课题负责人占47.3%。她们现已成为我国许多行业中的业务技术骨干。在农村,我国有1.6亿妇女从事农业生产,她们占全国农业劳动力的50%,这是一支实力雄厚的劳动大军。特别是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批妇女加入乡镇企业生产行列。她们从事养殖业、编织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服装、电子、玩具等行业,一些过去围着灶台转的妇女,如今已成为出色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共和国39周岁庆典前夕,中国人民解放军恢复了中断23年的军衔制,方阵中站立着5位女性,在她们略显单薄的双肩上托举起10颗夺目的金星,中国的5位将军。她们是百万雄师中一种刚柔兼并的实实在在的力量!在那拥有强大武装力量的前苏联,近400万军队中,仅有女校官12名,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海军陆战队里,有一位叫里尔斯的将军,她是美国海军陆战队成立187个年头时才产生的第一名,也是唯一的一名女将军。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妇女自身解放开辟了广阔天地。当代中国女性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洪流之中,才能为民族的振兴,中华的腾飞施展才华。

马克思主义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坚定地主张“男女平等”的观点,确认妇女同男子一样是历史的主人,是社会前进的决定力量,确认男女有同等的人格、价值和尊严,妇女解放除了经济的、文化的、家庭地位的改善以外,更重要的应体现在政治上的解放,这是妇女解放的实质和灵魂。妇女参政是妇女政治解放的重要保证。新中国的诞生,给妇女参政带来了历史性的转机,一批批德才兼备的妇女走上了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岗位。在我国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相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参加。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为147人,占代表总数的11.9%;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女代表达626人,占代表总数的21.03%。第八届全国政协有女委员283人,占委员总数的13.5%,并有1位女性担任副主席职务。在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同盟等8个民主党派中,有8位妇女担任了正副主席职务。同时,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政府机关中,都有优秀的妇女干部担任领导工作。1988年全国女干部约有870万人,比1978年增长94.6%,其中相当于县级以上职务的女干部有7万余人。总之,在中华大地上,涌现出一批参与各级领导机构的德才兼备的女政治家和直接参与国家某些方面建设的女领导干部,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为我国妇女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值得我们自豪。

重视培养选拔妇女领导干部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我国妇女在各条战线上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大批优秀妇女专门人才脱颖而出,例如中国科学院有女院士26人,国家级女专家152人。各行各业的女科技工作者,女专家学者,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众多的女企业家在激烈的竞争中崛起。这些都充分显示出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具备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有利条件。

妇女参政,既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客观需要,也是妇女解放自主意识觉醒后的迫切要求。妇女参与政治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民主与进步的尺度。我国已制定了许多重要法律,对妇女的平等权利做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1992年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实现中国妇女在政治授权方面的一件有历史意义的大事。

然而,法律条文上的男女平等并不等于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对于女干部,特别是女领导干部的培养与使用,至今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主要存在以下诸种情况。

一、比例过低。以八届人大、政协为例,全国人大女代表626位,占代表总数2978位的21.03%;女常委17位,占常委总数134位的12.68%。全国政协女委员283位,占委员总数2093位的13.5%;女常委28位,占常委总数288位的9.72%。这些数字反映出女性参政率偏低,这与女性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及她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是不相适应的。

二、高层次的领导者少。参政的层次反映着女性整体参政水平的高低。中共十四大选出的20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无一女性。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共13人,其中仅有一位女国务委员;在国务院所属41个部委中,只有3位女性正职。全国人大19位副委员长中,只有两位女副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26人中,只有一位女副主席。从中不难看出,女性在高层次的领导者中为数过少,并且层次越高人数越少。

三、近年来,女性参政人数虽略有增加,却仍存在着徘徊现象。目前,国家领导人中已有4位女性。1985年以来,国务院正副女部长人数由11人上升到17人;中央直属机关的女正副部长由4人上升到16人。全国人大女常委由14人上升到19人;经过换届改选后,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4个地(市、州、盟)、2106个县(市、区、旗)的党政领导班子中有了女性。这是值得庆幸的事。

那么妇女走上领导岗位的障碍在哪里呢?应从妇女自身和社会两方面寻找原因。

由于我国经济尚不发达,所以从整体来说,女性受教育的程度较男性低,素质也要差一些,这当然影响她们参与政事活动。但这并不是造成妇女难以走上领导岗位的主要原因,主要还是外在的社会原因。

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旧社会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这种旧思想不仅至今还遗留在一般群众的头脑之中,也或多或少地遗留在一些高层次人士的思想观念之中。而且越是在落后地区这种旧思想的残余越严重。特别是由于妇女生育、哺乳、家务事多,这更助长了一部分人的大男子主义,使他们把妇女看成累赘。因此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往往用男不用女,“宁要十个武大郎,不要一个穆桂英”,致使许多优秀的女同志被埋没。

如何才能扭转这种局面呢?

我认为首先要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清除男尊女卑等旧思想。同时,还要使大家认识到选拔任用妇女领导干部的重要意义。妇女占我国人口的一半,如果不调动这支庞大队伍的积极性,要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这项宏伟事业是不可能的。而妇女领导干部在调动广大妇女积极性上所起的重要作用,也是无法替代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人类的彻底解放,只有在妇女解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而广大妇女争取自身解放的重要条件就是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目前我国妇女解放运动已取得极大的成绩,但在政治领域里妇女的作用还远远未能充分发挥。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多渠道、多源头地选拔妇女干部。不仅要从妇联,同时还要从机关、工、农、商、学、军各界中挑选,进行培训、锻炼,造就出一批符合条件的各级领导干部。其次,要制定适度的倾斜政策。如果女的确比男的强,应用女性。

今年9月,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实际行动争取男女平等,参与国家发展,维护世界和平。”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明确要求各国政府和政党在任命、选举和提升妇女担任行政、立法和司法等部门的高级职务方面取得平等。据联合国的统计资料,1987年各区域妇女担任部长决策职务的平均百分比是:欧洲8.1%,南美6.3%,太平洋3.1%,非洲2.5%,北美2.4%,亚洲1.6%,共有99个国家尚无妇女担任高级决策职务。据统计,我国的部长级女干部约占同级干部总数的6.5%。由此可见,妇女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稀少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我们热切地期望这次大会能在妇女参政、步入高层次领导问题上在世界范围内开创一个新局面。

妇女与参政

妇女作为一个整体参与政治,成为政治的主体,是近代的事情,虽然各国有着不同的历程、背景和推动力量,但有一点大抵是共同的,即妇女获得参政权利是同妇女自身的斗争分不开的。

一、妇女的政治参与

在当代政治中,妇女的政治参与一般可分为常规的政治参与和非常规的政治参与。妇女的常规政治参与包括参加政治选举,参与党派活动,参与基层政治组织等方式。政治选举是公民参与政治、影响政府决策的最重要途径之一,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权利。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中,法律规定选民有投票的自由,也有不投票的自由,这就使我们有可能通过研究男女选民投票率的差异,研究妇女的实际政治参与水平以及她们对政治的关心程度。

一般认为,妇女的投票率低于男子的投票率。在我国实行区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的普选制度,还只有十余年时间,据1990年《人民日报》发表的一篇概述我国妇女参政的文章指出:“历次普选参加投票的女选民占女选民总数的90%以上。”这是一个非常高的比率,它表明我国妇女是踊跃行使她们的选举权利的。

妇女的非常规政治参与,包括抗议、示威、运动、革命等。这些参与形式都是非制度化的,而且对于现行政治制度而言,大都是非法的,它往往遭到政府的反对,但对政府的影响作用却不可低估。例如,60年代期间,在西方国家左派学生反政府、反战、反种族歧视运动中,就有大批妇女参加。还有西方国家的社区性运动,如要求改善住房运动、改善儿童抚养条件运动的主力都是妇女。

总之,各国妇女在非常规政治参与中,都表现了超常的勇气和献身精神。

二、政治领导中的妇女

政治领导是政治权力的集聚地,是决定社会利益分配的政策制度和实施的领域。在这个领域,妇女的低代表面,与男子的差距之大,突出地表明了妇女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所处的不利地位。

按照各国惯例或法律,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均由或主要由执政党领袖及其集团担任。因此,政党通常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世界各国的政党中,妇女领导干部的人数远远少于男性。国家立法机关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从世界范围看,妇女在国家立法机关所占的人数比例,也低于男子。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妇女参与国家政府工作的层次也很低。而且妇女在政府中的职位,往往局限于卫生、福利、教育、消费等部门,这些部门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妇女的传统社会分工的自然延伸。

在地方和基层政治组织中,被选为立法代表的妇女和担任行政等领导职位的妇女也远远少于男性,而且权力的层次越高,妇女的参与机会越小,这似乎已成为一个规律。

三、妇女参政的障碍

妇女政治参与,尤其是政治领导参与水平比男子低得多,这里有其主观(即妇女自身心理和行为障碍)和客观(即社会影响)的因素。

妇女参政的心理弱点和障碍,一是缺乏参政的自信心和雄心。她们视从政为畏途,不仅不相信自己能从事政治并胜任之,而且还对其他妇女从政持怀疑态度;二是依赖感和超男性合群需要。妇女对男子的依赖表现在多方面,但尤以政治上为甚。她们相信政治是男人的事。妇女的依赖感还表现为强烈的超男性的合群需要。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合群性是人类的社会性需要的重要方面,而男女之间的合群意识与合群行为有着明显的区别。高出男女的合群需要,使女性不敢冒尖,不敢甚至不愿走上领导岗位;三是在政治参与问题上,许多妇女站在男性社会偏见的立场上,反对那些从政的女性。

由于上述弱点,导致了妇女缺乏明确的集团意识,从而妨碍她们发挥集团的力量参与政治活动。如今,在我国,“妇随夫荣”的传统思想仍然很有势力,而这种思想无疑会妨碍妇女集团意识的形成。

妨碍妇女参政的社会因素,一是政治社会化。从政治社会化的历程来看,东西方社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儿童政治社会化的性别差异非常显著,男孩被社会“政治化”了,而女孩则被“非政治化”了,也就是说女孩被塑造成一种不参与或低参与政治的人格。“男主外,女主内”的教育观念,在古今中外普遍存在,以致形成对政治社会化的强烈影响;二是男子的偏见。妇女参与政治特别是参与政治领导的一大难点是男人的偏见。妇女参政,特别是成为政治领导,往往遭到她们的丈夫的反对;三是从政妇女的角色冲突,容易动摇其从政的决心和信心。妇女进入地方政治领导层的最大的、最难以克服的障碍是她们在家照料幼年子女的责任,这种责任并不必然妨碍妇女参与选举之类的大众政治,但却不可避免地阻碍她们竞选和担任公职。很多事实表明,居于领导职位的妇女,很多人不得不忍痛割爱,为了工作把子女托于他人,但同时她们又为不能尽一个母亲的责任而感到歉疚、自责,甚至打退堂鼓;四是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表明,妇女的参政水平同她们的受教育水平有关。在我国,女子受教育程度就总体而言低于男子。这无疑是构成她们参与政治特别是政治领导的一大障碍;五是受职业和职业经历的影响。妇女的政治参与水平,包括参与政治领导水平,同她们的就业水平和职业经历相关。据1982年我国进行的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我国妇女占就业人数总数的43.70%,女性最集中的四类职业及在其中所占比例分别是:轻纺工业为69%以上;医疗卫生为50%以上;文化教育35.34%; 科技31.6%。其中女性占优势的轻纺业和医疗卫生业,目前不是领导干部的主要来源;文教和科技是近年来出干部的部门,但女性仅占其中的三分之一左右。很多资料也表明,大多数职业都被打上性别差异的烙印,其中与政治密切相关的职业往往都是男子居多数。

四、现阶段中国妇女参政的必要、可能和战略

从维护妇女自身的权益看,迫切需要妇女参政。在我国现阶段,妇女虽然从事不同的工作,分属不同的社会阶层,但在客观上由于某些传统的和现实的因素影响,作为一个社会集团的妇女,仍处于相对于男子的不利的社会地位。例如:妇女在升学、就业、提干、深造等方面实际上与男子存在着不平等的竞争机会,妇女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因此要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维护并争取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妇女参与政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重要的一环,没有占人口总数一半的妇女的真正参与,就谈不上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

妇女不仅需要参政,而且能够参政。很多事实表明,即便是在目前传统的社会劳动和职业的性别分工的格局尚未打破、传统的社会文化和心理模式还很有影响的情况下,仍然有一些女性在克服由传统的社会化造成的心理弱点的同时,发挥女性特有的心理优势,在政治上取得了成就。由此看来,妇女并非天生不适于从政,而是社会化使她们未能形成从政的自信。于是,冲破世俗的偏见,树立起从政的信心,便成为一个成功的政治女性迈出的第—步。

那么, 女性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战略去参政,特别是提高她们在政治领导层中的参与率,现仅从妇女自身的心理和行为的角度谈些看法:

1.有志于从政的妇女,应克服传统文化加诸于自身的弱点,发挥女性独特的心理优势;

2.尽一切可能争取丈夫及家人的支持;

3.从那些男性竞争力相对小些的领域如计划生育、妇女工作、福利工作、文教工作等开始,由易至难,由下而上;

4.抓住一切较为有利的竞争机会,充分利用有利于妇女参政的政策倾斜;

5.妇女应当发挥集团参与的力量。妇联组织应当成为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妇女要成为政治舞台上的“半边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已开始注意到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发现,我国女性从政的人数仍然不多,这已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这种局面的出现,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首先,实际上存在男女不平等现象。在选拔干部时,男女不平等的事例比比皆是。招生、招干、招工,女性所占比例大大低于男性,有的单位明确提出不要女性。同样的考试,女性的录取线比男性要高得多。毕业分配时,品学兼优的女硕士亦不如学业平平的男士。在使用时,女性常被安排做内勤、收发和管理资料等事务性的工作。结果使大批德才兼备的女性,失去了从政的机会,即与男子在政界平等竞争的权利。

其次,知人荐才渠道不畅,使女干部难以得到提拔。目前,广大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法律规定,培养选拔女干部还只是停留在一般口号上,现用现抓,缺乏有效措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整套妇女干部制度。

第三,社会现实条件的制约,影响了女干部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许多已婚妇女都兼有多重身份(妻子、母亲、儿媳)她们除搞好本职工作外,要为家庭生活操劳,为子女升学、就业操心,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繁重琐碎的家务劳动上。据对内江某县的调查,有70%的男性选择对象时要求女性温柔、顺从、善于操持家务,不喜欢各方面比自己强的女性,特别是不喜欢那些在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的女性。这些旧观念的困扰无形会影响男性对女性参政的看法,同时也会影响女性对自身的看法,这使女性陷入两难境地,要么做一个事业型的女人,要么做一个传统的“贤妻良母”。

不可否认,历史的发展给妇女群体留下了许多遗憾:受教育年限普遍偏低,局限了她们的视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模式,妨碍了妇女社会角色的发展;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影响了女性进入决策层……这些遗憾不是女性自身固有的,是历史长期衍变过程留下的弊端。

此外,女性自身素质的局限是其参政的又一障碍。一般来说综合素质较高的女性,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较强。

女性要取得同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机会参与政治,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提高认识,创造外部条件。广泛宣传我国妇女运动史、党的妇女干部政策,宣传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重要意义,宣传改革中涌现出的妇女典型。通过舆论作用,提高全民认识,克服对妇女的偏见,转变陈旧观念,进一步增强各级组织、各级干部对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一种妇女重视自身的成长,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干部,拥护妇女干部参政议政的新风尚,为妇女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二、制定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妇联要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纳入工作目标,列入议事日程。在“三招”上,确实做到男女平等。

三、强化培养,提高素质。鉴于女干部整体素质偏低的状况,必须从实际出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1)采取送出去的办法,尽可能输送女干部到上级党校、院校深造,以增强理论功底,扩大知识面;(2)各级党校和干部学校,有计划、分层次开设妇女干部短训班,对新上岗的领导干部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领导艺术和能力。(3)开展行业培训。由主管部门组织,每年至少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妇女干部和有培养潜力的女同志进行培训。(4)坚持“双向”交流挂职培养。选拔有培养前途但缺乏实际经验的女干部,对口下派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从基层选调一部分有实际经验的女干部到业务部门工作。县与县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实行横向交流,以适应各种不同的工作环境,全面锻炼,增长才干。

四、大胆提拔,放手使用。对符合干部条件的女干部,要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量才使用,对德才条件与男子基本相同的女干部,应优先提拔,对基本符合条件仅缺乏岗位锻炼的,可实行助理制。对在领导岗位上的女干部,要关心她们,及时帮助她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充分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保证有职有权。

五、把各级妇联建成培养妇女干部的基地。妇联要努力发现、培养和举荐优秀妇女干部,解决基层女领导干部偏少、高层女领导干部奇缺的问题。选拔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同志到妇联担任领导职务,锻炼两三年后,再输送到有关部门做领导工作。

与此同时,女性要成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不仅需要克服影响其成才的外在阻力,更要克服各种内在障碍。改革开放为女性参政创造了良好的客观条件,妇女只要克服自卑、依赖等心理弱点,冲破旧的道德规范的束缚,树立较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创造意识”,就一定能充分发挥出潜力,以自强、奋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迎接挑战。

总之,女性参政的问题,女性自身素质的提高,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这不仅是女性的觉醒和进步,更是社会的觉醒和进步。我们期待着,女性与男子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真正成为政治舞台上的“半边天”!

切实解决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换,妇女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地显示出来。如何妥善地解决好这个问题,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今天妇女就业领域中的主导政策虽然仍是高就业,但人们已对它提出了疑问、非议乃至否定,集中到一点就是:妇女高就业政策的理论前提是过高估计从而超越了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因而妇女应该回家去。这种观点已在一定范围内成为现实,妇女在就业中受到歧视,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怎样才能解决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首先是提高人的文明水准,同时需要有具体的、可供操作的保护妇女就业权益的法律,并严格执行这些法律,维护其尊严和权威。妇女也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歧视妇女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当这一观念成为社会的心理定势时,廓清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就为期不远了。

还有就业领域中的平等竞争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是应进行竞争的,这种竞争也应该是平等的。但如同体育比赛那样,这种平等的竞争是有限度的、不完全的,即它是分层次、分等级、有差序的。我们应以社会标准而不是以男性的标准去规范不同性别的就业竞争,只要达到了社会标准,应一视同仁而不能歧视女性。必要时还应加上一些有利于妇女就业的特别条款,这就涉及到就业竞争中对女性的保护问题。

就业竞争中是否应对女性予以保护,以及保护的程度或限度是什么,这是颇有争议的问题。

我认为,就业领域中对女性的保护,大体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在相同的就业标准或招聘条件下,保护女性不至因其特殊的生理原因而被歧视、受损害;其二,必要时社会为女性制订若干与男性有所不同的就业标准,以适合她们特殊的生理条件和抵消因长期受歧视而形成的种种不利条件,增加她们的就业机会;其三,对于女性所从事的一切正当的职业、工作和劳动,社会都予以承认、扶持和保护。

当前,女性就业难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此,要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劳动职位;要切实实行对妇女的就业保护,坚决纠正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使妇女拥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要由政府出面,全社会统筹,解决好妇女生育基金和生育、哺乳期顶岗问题;要帮助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从而在劳动市场上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更多的成功机会;要帮助妇女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量力而行,把需要与可能结合起来,寻找适合自己条件的工作,同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市场经济的眼光去看待就业,以自己的智慧、长处,去开创新的职业门类和工作岗位。

此外,安排好富余女职工的问题是解决妇女就业难的一个重要方面。让女职工退回家中当主妇,靠丈夫的工资供养全家的议论是毫无根据的。

应该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富余人员以企业内部消化为主的方针。这不但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富余人员以企业内部消化为主,这是一种压力,又是一种动力,它迫使企业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从而激励企业的主动精神。企业内部微观经济上的这种进展,在宏观经济上将产生巨大的聚合效应。目前已出台的改革措施,为做到这一点提供了必要的环境和保证。企业和社会应积极扶助自谋生路的富余人员,诸如在择业方向上当好参谋,人事环节上牵线搭桥,在经费、经营业务和技术上给予帮助,维护其正当权益。决不能把她们当作包袱推出去,而应把安置好她们的工作看作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和妇女就业领域将发生许多新的变化,出现种种新的问题,我们要有准备地、从容地、合理地去应付未来的新变化、新问题,开创妇女就业的新局面。

妇女就业模式初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长期以来形成的妇女广泛就业、终身就业模式正在发生变化。一部分妇女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已经失去了“铁饭碗”,更多的妇女面对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而惶恐不安,因此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妇女劳动就业的新模式。

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妇女劳动就业模式的形成及利弊。

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劳动就业成就举世瞩目。女职工从1949年的60万已迅速发展到1990年的5250多万人,在就业总人口中女性比例高达44.98%。这在世界发展中国家绝无仅有,在发达国家中也实属罕见。如此迅猛的发展势头,得益于社会主义制度赋予妇女劳动就业的神圣权利;得益于社会主义生产力蓬勃发展给妇女普遍就业带来的诸多机遇。同时我国妇女大规模广泛就业一定程度上还得益于计划经济模式对妇女劳动就业的保护。众多妇女在没有社会竞争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地获得和保持了千百年来妇女梦寐以求的社会劳动机会。

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使妇女从家庭中男性的依附者变成经济独立者,促使妇女自主意识的觉醒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并强有力地带动了妇女政治、社会、家庭地位的提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广泛就业模式给中国妇女解放带来诸多实惠。

然而,如此广泛的妇女就业,毕竟是过于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僵化、单一的劳动就业模式不仅给社会和企业带来种种消极影响,也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了女性的进一步发展。

对社会而言,当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尚不能容纳过量劳动力时,盲目追求就业机会的普遍性,必然导致低效率,平均主义“大锅饭”。这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尤其是受计划经济模式束缚较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发展的障碍之一;简单地将劳动力纳入社会公有制范畴,由国家统一计划、统—调配、统一管理,使国家背上沉重的包袱;企事业单位无用人权,用工只能通过上级劳动人事部门以性别搭配的方式计划调配,使得不少单位,尤其是重工业行业劳动力性别结构矛盾日趋严重。许多女工因体力难以胜任,被充塞到二、三线部门,造成这些部门人浮于事,以至于在以提高效率、紧缩劳动力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成为首当其冲的“下岗者”。这种依靠行政指令手段的就业模式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在如今一些获得部分用人权企业中产生了负效应,即出于一种非理性的逆反心理而对女性就业的盲目排斥。对妇女自身而言:就业不靠竞争,收入不凭贡献,势必难以激励妇女整体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更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掘妇女劳动力的潜在优势;妇女缺乏自主择业权,妇女人才无机会合理流动,难以形成妇女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最优化配置,使得妇女就业道路越走越窄;就业模式单一刻板,终身制、全日制的就业方式几乎成为全国5000多万女职工唯一可选择的模式。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家庭难以两全,妇女角色紧张,不能不成为大批妇女走上工作岗位以来一直众说纷纭的社会性难题。

由此,无论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角度,还是从调整发展妇女自身的角度,传统妇女劳动就业模式的变革是不可避免的。

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就业模式的探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为我们研究探索我国特定条件下妇女劳动就业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

1.妇女劳动就业必须与社会生产力同步发展。

妇女就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妇女人力资源实现其价值的体现。人类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将进一步为妇女就业敞开大门,而越来越多妇女投身经济建设也必然进一步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正处于腾飞发展阶段,正是吸纳大批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最佳时机。另外,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尤其是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为合理调整劳动力性别结构,充分发挥妇女劳动力优势,提供了极为难得的机遇。最令人瞩目的是十多年来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使大批农村妇女离开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黄土地,成为我国工业化进程中重要的新生力量。

2.就业途径从计划调配走向市场竞争。

作为市场经济的最重要特征——社会竞争,将会在妇女劳动就业问题上得到充分反映。国家赋予和保护的是妇女劳动权利,但从每一位女性来讲,具体就业机会的获得和职业的选择则要通过劳动力市场在供需双方自主选择的条件下得到最佳结合。社会竞争是无情的,竞争法则必将渗透到妇女劳动就业的每一个环节。

那么,竞争对中国妇女劳动就业带来的是否仅仅是冲击呢?回答是否定的。由于现行妇女劳动岗位的获得大多未经过激烈的竞争阶段,一部分妇女因缺乏竞争机会而得不到充分施展才干的机遇;但也有相当多的妇女则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安然度日。市场经济将竞争引入企业经营机制,必然会冲击着这部分妇女的既得利益,冲击着她们求稳、怕担风险的传统择业心理,对大多数妇女来讲,这不啻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然而,正是通过这一过程,妇女的主体意识将进一步走向成熟,妇女的心理承受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高。事实上,在公平竞争前提下,妇女劳动力不乏竞争优势,在不少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妇女以其心灵手巧倍受青睐;在开发前景可观的第三产业,妇女将当之无愧地成为生力军;在以智能取胜的新兴行业,受到良好教育的妇女也将毫不逊色。

3.妇女劳动就业模式从单一走向多元。

现代社会的发展,为人的充分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传统封闭狭隘的心态被打破,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这种变化决定了妇女对自己劳动就业模式的选择也必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职业选择多元化。“从一而终”的就业方式即将成为历史。用人主体和劳动者双向选择的结果,将大大增加妇女“跳槽”机会。多种职业的丰富履历,多种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多种技能的得心应手,将从整体上提高妇女素质和职业竞争能力。

就业方式多元化。出于家务、育儿等多种因素的考虑,维系40年之久的职业妇女终身就业模式将会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相当一部分妇女将出于主动选择或被动接受阶段就业的模式。

正如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种种弊端,新的妇女劳动就业模式建立过程中也会面临种种困难。之一,由于中国几千年来男尊女卑传统观念积淀甚深,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会以各种方式侵害妇女劳动权利的实现;之二,历史造成的妇女文化、技能、心理整体素质低于男子状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势必大大影响妇女的择业竞争力;之三,在社会尚不能承担人类自身生产费用,及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甚低情况下,妇女在择业竞争中不能不处于劣势,如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必须对妇女劳动就业进行必要的保护。这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发展,更关系到民族的振兴,社会的进步。

延长女职工的退休年龄 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也是世界第一妇女人口大国,妇女擎着中国的“半边天”。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和关切妇女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第一部《宪法》就规定了“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家庭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男女平等的权利。”特别是1992年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各章条款都贯穿了男女权利平等、对妇女实行特殊保护、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的三个原则,为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武器;为妇女在经济建设中参与平等竞争提供了法律保证。

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很广泛的系统工程。当前工作进展落实的总形势是好的,但从目前贯彻男女权利平等的原则的实际情况看,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诸如妇女参政比例以及妇女实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还不相协调;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过低;一些地区迟迟不落实1990年制定的《关于女性知识分子提高退休年龄的规定》;女职工、干部与男性职工、干部的退休年龄不同等等。实际上,这些问题是保障男女平等权利必须解决又有可能解决的问题。

这里想谈谈解决“延长女职工、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这个问题。

一、男女职工、干部退休年龄不同,就不能体现男女劳动权利的真正平等。

目前,我国妇女职工人数已相当于1949年的87倍;女干部人数已相当于1951年的25倍;女专业技术人员1990年已达857万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5.17%。广大妇女职工、干部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她们有义务、有责任、也有权利和男子一样,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现代化建设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她们从受教育、参加工作、直至下岗退休的各个年龄阶段,也都应和男子享有同等权利。但现实情况是:同等条件的男女职工、干部,退休年龄仍相差5年,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种情况对增强广大妇女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损无益,对强化人们男女平等意识,打破根深蒂固的轻视妇女的偏见只能起消极影响。因此尽管不同行业、不同界别、不同层次的妇女对退休年龄的要求不尽相同,实际情况也比较复杂,但在男女同等条件下,女职工、干部要求与男职工、干部的退休年龄尽可能相一致,是无可非议的。

二、男女生理、心理成熟年龄和衰退年龄基本一致,女职工、干部和男职工、干部的退休年龄也应该相同。

按当今执行的职工、干部退休的政策规定,女职工、干部较之男性均要提前5年退休,这有悖于男女劳动权利平等原则。如果一个女专业技术人员提前5年退休,便丧失1440多个劳动日的劳动权利,这对国家和社会是一大损失。

三、从妇女自身的优势着眼,男女职工、干部的退休年龄应该一致。

从整体来看,妇女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优势。新中国为妇女提供了较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生活环境,妇女身体素质有了提高,聪明才智得到了发挥。她们有高度的责任心与奉献精神,不少妇女的学识、才干较之男性公民毫不逊色。因此,只要消除偏见,就不难看到妇女的优势,认识她们的社会价值,充分估评妇女职工、干部中蕴藏的巨大智慧和力量,也就能理解妇女呼吁延长退休年龄的心情,并行动起来,为千百万妇女的合理要求和愿望的尽快实现创造条件。

四、延长妇女职工、干部退休年龄,是世界性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

人口老龄化,是全世界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世界老龄人口比重逐年上升,人均寿命越来越高,女性寿命较男性为长的趋向也越来越明显。中国是世界公认的长寿国之一,人均寿命60,女性平均寿命75左右。日本以及许多发达国家都确定人到65岁才进入老年。他们认为65岁以前的妇女完全有精力、智能胜任她自身熟悉的脑力劳动、体力劳动工作。英国从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出发,已颁布了将知识妇女的退休年龄从60岁延长到65岁的规定。随着世界人口的老龄化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中国妇女的生理、心理衰退年龄也相应延长,尤其是知识妇女。那么,妇女比同龄男子先期退休还有什么合理性呢?

五、女职工、干部从事工作的性质和社会的需要,呼唤妇女站好最后一班岗。

我国的职业妇女,一般从事文教、卫生、科技、商贸、轻工、党政机关的工作。其中绝大部分人从事轻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在这些领域里她们有较多的专业技术优势和经验。另外我国文教、卫生等项事业,明显存在着人才短缺、人才流失的问题,这些有经验有能力的职业女性,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可弥补这一不足。特别是老教师,她们有敬业精神,教学成绩突出,师德高尚,然而到了55岁,就得结束教学生涯。一方面是教师严重短缺,有的中小学开不出课,另一方面有经验的老教师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如此浪费人才,令人感叹。因此延长女同志的退休年龄,应是合情合理的。

六、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使妇女从繁杂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保证了她们全身心地投入本职工作。并使延长女职工、女干部的退休年限成为可能。

90年代是社会主义建设攻坚战的年代,也是充分挖掘女性潜力、发挥妇女作用、展示妇女才华的年代,历史为广大妇女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挑战,也给妇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90年代的妇女工作要有新思路,要以新举措激励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希望“延长女职工、干部退休年龄,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的想法和建议能够得到有关领导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让广大妇女的殷切期望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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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解放与社会进步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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