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性化视角看城市家庭认同的变迁与女性的崛起_社会认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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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的一个晚上,我和六个“妈妈朋友”家庭一起吃饭,所谓的妈妈朋友就是那些因为我女儿而认识的朋友,彼此的名字都以孩子名加妈妈爸爸来称呼。①七个家庭的居住模式都不相同,有的和父母住在一起,有的独立居住,当我问大家:如果问你,你的“屋里厢人”(家里人),是指哪些人?几位妈妈都非常快地并且很确定地说,屋里厢人指自己的爸爸妈妈和自己小家的三个人。其中有一位说:“我一年也见不到我公婆一两次,我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不包括的,再想想么……可能理性告诉我应该要包括,可是感情上,真是觉得没什么关系。”

个体对家庭成员的界定是家庭认同的一种展示,妈妈们不同于传统的回答引起了我的兴趣。

“家庭”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对个体来说,“家庭”更是存在于个体意识中的一种认同,上野千鹤子把家庭成立的意识称作为家庭自我认同意识Family Identity(简称FI),它是指把什么等同于家庭的一种“界定范围的定义”。她认为,在研究中人们把具有血缘关系或者居住在一起就看作是一个家庭,“但是只要当事人本人没有意识到,这个‘家庭’的实体是不存在的”。②上野千鹤子在日本的研究发现,不同的家庭成员对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家庭”认同是不同的。

长期以来,对家庭研究常常重视结构的研究,而忽视家庭成员的主观认同,实际上,很多的家庭变迁和家庭问题都和家庭认同有关。本文从家庭认同出发,以个体化理论为视角,探讨中国城市家庭的变迁。2006-2009年期间,我在上海深度访谈了46个家庭(以中产阶层家庭为主),询问了各种与家庭有关的问题,并参与观察了部分家庭的家庭生活。本文正是在此基础上分析而得。

理论视角:个体化

本文的理论视角是个体化理论。当代学者中,个体化理论的主要代表者是鲍曼、吉登斯和贝克③,这三位有关个体化的阐述有共性的地方,也有差异。对鲍曼来说,“个体化”指的是人们身份从“承受者”到“责任者”的转型,使行动者承担完成任务的责任,并对他们行为的后果(也就是说副作用)负责④。吉登斯所讲的个体化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可以灵活变动的结构,吉登斯反复提到了解放政治(Emancipatory politics)与生活政治(Life politics),他认为个体化的进程与生活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选择、自我实现是个体化的核心内容⑤。贝克认为个体化本身就是一种结构,就是第二波现代性的特点,个体化是“制度性的个人主义”(Institutionalized Individualism),个体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单位,没有确定的集体身份,如阶级等可以“自然地”“不加思考”地嵌入,而是必须通过选择和决定来体现出某一身份,“过自己的生活”。简言之,个体化正在成为第二波现代性社会自身的一个社会架构。⑥

阎云翔总结个体化命题中的三个主要观点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第一个是吉登斯说的“去传统化”(detraditionalization),或贝克所指的脱嵌(disembedment)。个体日益从外在的社会约束中脱离出来,这些约束包括整体的文化传统和其中包含的一些特殊范畴,例如家庭、血缘关系和阶级地位。第二个特点是鲍曼所指的“强迫的和义务的自主”这种自相矛盾的现象(Bauman,2000:32)⑦。即现代社会结构强迫人们成为积极主动和自己做主的个体,对自己的问题负全责,发展一种自反性的自我(参见Giddens,1991)⑧。第三个特点是“通过从众来创造自己的生活”(Beck and Beck-Gernsheim,2002:151),意思是倡导选择、自由和个性并不必然会使个体变得与众不同。相反,对社会制度的依赖决定了当代的个体不能自由地寻求并构建独特的自我,男男女女必须根据某些指南和规则来设计自己的生命轨迹,因此他们最终得到的反而是相当一致的生活。(阎云翔,2012:328-329)⑨

把个体化理论应用到家庭研究中去,阎云翔的《私人生活的变革》是一个很好的范本。阎云翔研究中国家庭模式时强调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首先,过去在许多社会里仅仅作为一种生产与再生产的社会制度的家庭,如今逐渐演变为私人生活的中心以及个人的避风港。其次,在家庭成为私人圣地的同时,家庭内部的个体成员也开始了自己独立的私人生活,因此,私人生活一词便具有了家庭与个人的双重含义。”⑩在这样一种理论指导下,阎云翔在考察中国家庭与私人生活过程中采取用个人中心的民族志方法,得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主题:(1)作为独立主体的个人的出现与发展;(2)国家在私人生活的转型以及个人主体性形成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11)。这两个主题对研究性别与家庭的变迁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首先要看到个体,尤其是女性个体的存在,其次是在整个个体化进程中宏观背景与微观生活之间的互动。

越来越重视个体的家庭研究者自然不会忽略个体化理论,正如有学者指出:个体化理论强调了发展中许多的不确定性特征对当代家庭生活的影响……所以个体化理论更为强调个体化和亲密关系的转变对家庭成员的理想和选择的影响,而不是传统家庭社会学所强调的那一套(Allan & Crow,2001:9)(12)。

总之,“个人化(individualization)已经成为西方家庭理论发展的最新形态,其界定性的特征是分析焦点从家庭本身转移到个别成员身上”(唐灿,2010)(13)。(14)这一转变对家庭研究而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过去,大部分的家庭研究把家庭看作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把家庭中的个体进行虚化或者同等化处理,把同一家庭中的成员看作是同质的,家庭的选择和行为模式就是这一家庭所有人的选择和行为模式。

把家庭看作是社会细胞,并强调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家庭和谐对社会和谐的重要性,实际上依然把集体或者说公共的利益放在了高于个体或者说私人的利益之上,而我受个体化理论的影响认为:社会的存在是为个体服务的,家庭的存在同样是为个体服务的,而不是反之。实际上,早有学者指出了这一点:上世纪80、90年代,家庭现代化理论成为一种“家庭理论的标准”……而这种标准化的理论错误之一就是把家庭形式简单化为对应于社会经济变迁要求的因变量(Allan & Crow,2001:199-200)(15)。在中国,大部分的家庭研究都是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即使对这一结论有不同观点,也仅仅是对此进行修正和弥补。进入21世纪后,中国学者开始反思家庭现代化理论到底适不适合中国。

贝克的个体化理论强调个体,尤其是女性,在个体化的时代自愿或者被迫“过自己的生活”,这对曾以家庭主义为主流价值观的中国人来说,是非常具有挑战性也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一句话。改革开放把中国推入一个现代性社会,而这个社会开始允许个人拥有做出与他人不同生活方式的选择自由,包括个人、性、家庭内部关系等,这是和社会进入到现代性后期的转变紧密相关的,因为现代性后期强调把“自我是过程的核心”(the self as a project)放到了优先的地位(Allan & Crow,2001:8)(16)。如果要“过自己的生活”,那么当家庭利益和个人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首先维护的自然是个人的利益,家庭成为了个体成就自我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把家庭看作一个整体,那么就很难看到个体的能动性以及家庭成员不同的特性及其对家庭的影响。因此,个体化理论对本书的第一个重要影响是把个体独立出来,看作是分析家庭的中心。

在家庭研究中,把“人”作为个体的研究单位独立出来,给与了家庭研究新的研究视角。这个个体不是抽象的,除了性格等不同,其性别、年龄和所处的辈份与阶层都赋予了这一家庭成员作为个体的独特性,其独特性会影响到整个家庭的运作,所以,需要把家庭分解为不同成员的组合体,看到不同成员的情况。在分析家庭认同的时候,笔者把夫、妻、父母区分开来描述;在讨论代际关系的时候,把自己父母与配偶父母分开来讨论;在谈论家庭权力的时候,结合个体的年龄、辈分和性别的纬度来看。本文在讨论家庭认同的时候,就根据家庭角色,对不同个体的家庭认同作了归纳和梳理。

此外,个体化还提供了一个与传统比较的视角,即脱嵌—再嵌入的过程,脱嵌并不意味着原来的价值理念不再被使用,而是原来的价值理念不再是一种结构性的力量,而是成为了个体可以选择的一种资源,因此,个体的主体性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最后得出的结论:个体家庭正是基于此视角发展而来,这一概念利用目前还是一款软件的名词:iFamily作为总结目前家庭模式的一个词汇,笔者把它翻译为“个体家庭”(17),这里的i=I,也i=individualization(个体化),强调目前上海家庭的动态性,以个体为中心,在个体化的进程中,通过个体之间以及各自家庭之间的博弈最后形成家庭结构、家庭认同和内部关系运作模式的过程。本文详细阐述在家庭认同方面的变化。

传统的家庭认同:“家族主义”

家族主义(Familism)这个词在英文词典中是没有的,是葛学溥(Daniel.H.Kulp)在研究中国华南的乡村生活之创造的一个新词。他认为,家族主义是一种社会制度,所有的行为、标准、思想、观念都产生于或围绕着基于血缘聚居团体利益的社会制度。家族是所有价值判断的基础和标准,一切有利于家族的事务、行为,都会采纳、推行,而反之,就会被视为禁忌,加以修正和限制。(18)

后来的很多学者在对比中西方家庭体系和家庭制度不同时,都注意到了家族主义这样一种机制的存在。贝克(Baker)认为,在西方,家庭作为一个组织其存在主要是为了个体能被抚养长大和成为一个社会成员进入世界创造良好的环境。在传统中国环境中,与其说家庭能够存在是为了支持个人,还不如说个人存在是为了延续家庭(19)。伊斯曼(Eastman)认为中西方抚育孩子的目的是不同的。在西方,父母抚育孩子是为了使孩子成为一个独立的、自我实现的成人……在中国,儿童作为个体被珍视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命运会展示他们独一无二的潜能,而是他们,尤其是儿子,将会有助于田地工作的价值。儿子将会延续家庭的姓、养父母老、操办后事。所以,家族主义“familism”对中国人说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一种评价所有的观念和行为是否有利于家庭福利的体系(20)。桑顿认为(在中国)家庭被看作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个体的利益被放在大家庭的利益之后。老人得到充分的尊重,他们的权威凌驾于年轻的家庭成员之上(21)。

这种家庭主义的机制实际上就是一种家庭认同,家族至上的价值观念就是家族主义,它型塑了传统社会中人们的家庭认同。所谓家族至上,就是家族利益高于其它利益,重于其它利益,亲族联系重于其他一切联系。以家族至上作为导引家族成员思想、感情和行为的最高准则,作为最高的价值尺度,就是家族至上的价值观(22)。这一系列的文章都说明,一般认为中国的家庭利益高于个体利益,当两者相冲突的时候,以家庭利益为重。而这一原则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执行,是因为中国盛行“家族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家族主义是中国人的中心价值(23)。在西方体系下,人们不会将家庭看作是一个终身可以依靠的组织;而对中国人来说,家庭是一个世代延续的形式(24)。

也有学者从另外的角度来阐述家庭主义:在当今世界上,从家庭和个人关系的角度上来说有两种代表性的文化:“人本位”和“家本位”。所谓“人本位”是说在个人和家庭的比较中更重视个人,强调个人的生存,个人的利益,个人的意志,个人的发展,主张人的个性和独立性,以家庭服从个人。在西方社会,大多是“人本位”。“家本位”不同,它在个人和家庭的比较中更重视家庭,强调家庭的利益,家庭的生存,家庭的意志和家庭的发展,以个人服从家庭(潘允康,2002:377-378)(25)。

中西方对于家庭的概念界定是不同的。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就指出: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家庭的概念是不同的,英文中的‘家’即FAMILY的概念不同于中文中“家”的概念。英文中的family表示的是由夫妇和未婚子女所构成的集团;而中国的“家”往往包括了已婚成年子女,其他亲属,有时甚至还包括仆佣等。为了表示这种差别,他特别提出用英文的Expanded Family作为中文“家”翻译(26)。不仅如此,家的大小还依事业的大小而定,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可以小的仅有子女父母在内的核心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所能负担的时候,家庭的包含就大了(27)。因此,家实际上是一个能放能收、能伸缩的社会范围,可以“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虽然家庭概念具有伸缩性,但无论如何变化,在家族主义价值观体系中,这个被认同的“家庭”,指的都是“父系、从父居、父权”的家。在父系体系中,谁是“家里人”相对来说是比较好归属的,父系和居住的确定性使得家人的概念比较清晰,无论丈夫或妻子所认同或只能认同的家庭只能是父系家庭,并且这个家庭的利益置于个体利益之上。确认这个家庭是一个父系家庭,并且家庭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就使得一个家庭的家庭认同相对统一,个体的差异和分歧不具有合法性。

但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尤其是居住的流动性成为了常态,家庭成员的认同就没有那么清晰简单了。本研究发现居住在同一家户中的人,甚至是夫妻之间对“谁是家人”的回答也是不同的,似乎印证了贝纳德所说的,当夫妻双方在谈他们的婚姻时,他们其实谈的是两个婚姻:妻子的婚姻和丈夫的婚姻(28)。

当代家庭认同模式:个体家庭

过去的研究把家庭看作是一个整体,把家庭某成员的认同视为整个家庭的认同,但从个体化的视角出发,我在研究中发现妻子、丈夫以及老人的不同观点描述了同一家庭中不同成员的不同家庭认同,笔者把这种认同模式称之为:个体家庭模式(iFamily)。

在访谈许立萍家庭时,笔者询问了他们居住在一起的五个人:许立萍的爸爸妈妈和许立萍、她的丈夫严昊云和女儿。许立萍的女儿还小,而许立萍的父亲耳背,没有参与讨论。

当笔者问到:“谁是你的家庭成员?”

许立萍(妻子)马上问:那是小家还是大家?

笔者说:小家怎么说,大家怎么说?

许立萍:如果小家的话,就是我们夫妻带着孩子。大家的话,就是我们三口加上我的父母和哥哥弟弟。(许立萍没有把严昊云的母亲和兄弟算进去。)

严昊云(丈夫):说到我们家的话,就是我们夫妻带着孩子加上父母亲。

沈:就是你的母亲没有住过来,你认为也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以部分对么?

严昊云:当然是。

沈:那如果这个家的定义再大一点呢?

昊云:那就是除了这些家庭成员,还有她的兄弟,加我的兄弟这样的。这样的家庭。

我们又把许立萍妈妈叫过来询问她的家庭概念。

许妈妈马上回答:我的家就是16个人的家(没有任何计算过程)。我的四个子女,14口人(其中两个子女生一个孩子,两个子女生了两个孩子)加上我们老两口一共16个人。这些人总是在脑海里,一直在的。

沈:那您的家在哪里呢?

许妈妈:我现在已经没有家了,到这里就为这个小家服务,到那里就为那个小家服务,现在我就是为一个个小家服务。(个案24)

这一家三个人的回答都非常具有代表性,首先,他们会很明确地区分大家庭小家庭的界限;其次,妻子、丈夫和父母对于谁是家人的回答是不同的,小家庭常常不包含配偶的父母;最后,小家庭的地位高于大家庭,所以,老人一旦没有自己的居住地或者没有实体的家庭,就认为自己没有家了,是为其他子女的小家服务。

在其他的46个访谈个案中,这种回答比较普遍。个体家庭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以自己为中心,强调定位家庭(夫妇家庭)和自己的源生家庭(出生所在家庭)(29),而不把配偶的父母包含进来,这既和父系体系下的男性家庭认同不同,也和子宫家庭的概念不同(子宫家庭不包括自己的父亲)。其次,男性的家庭概念,无论是小家庭还是大家庭都比女性大。再次,老人的家庭观念往往是往下涵盖所有子女、他们的配偶和孩子,非常接近“房”的涵义。有的老人还会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包含进去。

老人:大伞下都是家里人(30)

对老人而言,由于自己的源生家庭大部分都因为父母死亡而解散了,如果和兄弟姐妹关系很近,那么他们的家庭成员会包括兄弟姐妹。大部分老人回答的共性是,自己的子女无论结婚与否都是自己的家人,因而,老人的家庭显得特别的大。比如许立萍的妈妈告诉我他们家有16口人。对于父母来说,除非和媳妇或女婿的关系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否则,在家庭成员中是不可能不包括子女家庭以及第三代的。对父母来说,尤其是对独生子女的父母来说,家里人是不可能把子女排除在外的,无论他们结婚与否。

我访谈的时候,正好蔡青青对她母亲不满的时候,所以,她的家庭很清楚,就是三口之家的小家庭。而蔡青青父母对女儿也有抱怨,对女婿更是不满,但是,当我询问家里人时,蔡青青妈妈依然坚定地告诉我:他们三个,我们两个,五口人。蔡青青妈妈还强调:独生子女啊。孩子总是一家人!不可能排出的。(个案7)

老人的家庭认同就像一把大伞,把下面的子孙都涵盖在其中,这就是他们的小家庭。如果问他们大家庭的概念,那么他们可能会把丈夫的兄弟姐妹父母或者把自己的兄弟姐妹父母包含在里面。在笔者访谈的46户人家中,没有一位老人认为在子女成婚以后,他们的小家庭就老两口,即使老两口独立居住。就像“房”的概念,从任何世代的某男子为中心,该男子的妻子后代都是同一房的,不可再划分,除非换另一个男子为中心。

年轻的妻子:清晰的小家庭概念

对年轻夫妇而言,是不是把自己的父母算作是家里人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关系亲密度、经济来往、居住远近等,比较多的参与者认为自己的父母肯定是家里人,而配偶的父母算不算是家里人就会有不同的界定。

女性的家庭认同很多时候和居住模式无关,血缘和亲密关系的影响更大,同时小家庭的概念也更突出。

崔浠是独生女,结婚后住在上海,崔浠的父母从来没有在崔浠家长住过,反倒是她婆婆在我访谈之前一直住在崔浠家,但是对崔浠来说,父母毫无疑问是家庭成员,婆婆当然不是。

崔浠:我们家就我们三个,还要包含我的父母。一定要包含父母的。我们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就考虑给我父母一个常住的房间。因为我是独生女,我父母将来肯定是跟着我的。现在就是我儿子一个房间,我们两一个房间,然后还有我父母一个房间的。

我:那你现在婆婆过来怎么住?

崔浠:她就住我父母的房间,对她来说,那是客房,不是她的房间,是我父母的房间(个案14)

与配偶父母居住在一起,是不是更容易认同是一家人?笔者在访谈中发现,如果关系好,那么可能会被算作家庭成员,如果关系不好,那就完全不会算作家庭成员,甚至,公婆都可以被分开“计算”。

李芸的个案是关系不好的典型。笔者去访谈的两次都是李芸和公公吵架以后。在访谈中,感觉到李芸把公婆分开来看,把婆婆看作是家里的一分子,把公公看作是外人,每次说到公公,除了一开始访谈时,为了让我明白在讲谁,用了“我公公”,后期用的全部是“他”来指代公公,并且把公公和婆婆区分开来对待,比如公婆的房子就说成是“他的房子”,说到以后可能偶尔去老家住住,也用“他说他会经常住几天。”(个案12)曾莹的个案也是同样如此,因为和公婆的关系已经闹僵,说到每年暑假曾先生带孩子回爷爷奶奶家,曾莹说:就让他们一家人在一起,多一个我,大家都不舒服,

我问:怎么会他们是一家人呢?

曾莹:他们当然是一家人,而且他父母肯定不会把我算作家庭一分子,我觉得他们会很高兴我不在。我也从来不觉得和他们(公婆)是一家人,我觉得其实很少公婆会觉得媳妇是一家人,除非他们关系特别好。

曾莹的家庭成员非常清楚:丈夫、孩子、自己的父母(个案45)

但如果关系还可以,居住的时间又够长,那么可能会认可配偶父母为自己的家人。比如因为多年的共同居住以及公婆对朱安三口之家的照顾,让朱安提到家人的时候,已经自然的包括了丈夫的父母,无论是否住在一起。(个案十六)莎莉对这一问题讲得更透彻:(笑)我觉得哦,我本来概念觉得应该是这样子的(是三口之家的小家庭),但现在感觉我婆婆好像是“不能离开的人”,这已经是一个家庭里的人了。但是,公公就不见得是一家人,尤其是那种感情上的家人概念。(个案十)

年轻一代,尤其是女性,对小家庭的界定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只包含配偶和孩子;一种是包含自己的父母+配偶+孩子;而大家庭的概念相对灵活和广泛。

男性:更具包容性的家庭观

对男性来说,家庭的概念似乎要比女性大很多,无论是所谓的小家庭还是大家庭。笔者的一个突出的印象是,当询问谁是你的家里人时,大部分女性会问:小家庭还是大家庭?或者就直接按照小家庭的概念回答,在笔者进一步询问后,再阐述大家庭的观念。而当问男性参与者这个问题时,他们第一个念头跑出来的就是大家庭。比如周龙的家庭概念显然是一个大家庭的概念

周龙:就像我前段时间我小侄女曾经住我们家,她和奶奶住一块。我觉得也无所谓。反正我觉得我弟弟以前住我们家,他要干嘛就干嘛,都是一家人。(个案6)

韩心的概念也是如此,并且他自觉地承担大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笔者:如果你姐姐遇到困难的时候,你会(帮助她)?

韩心:她就是我的一家人,我会竭尽全力帮助她,她需要钱我就给她钱,她需要别的我就给她别的;包括我的外甥女,她以后读书啊,找工作啊什么的,我都会尽我所能帮助她。

韩心几次在访谈中谈到家人,他的家人的概念是非常广泛的:

韩心:“现在我首先要帮到我的家人,就是我的父母、我爱人的父母、我的姐姐,还有我的外婆等,都需要我帮助,希望以后能够帮到更多的人。”(个案4)

家庭成员会在生活上彼此分离,但是他们仍然将自己视为一体。这种常见的现象近年来在许多国家中都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当代社会学理论中,这种经历被分析为社会秩序的一个方面,安东尼·吉登斯将其称为“时空—延伸”。吉等斯所定义的时空延伸概念是指“实践和空间被组织起来的情况使得在场和缺席被连接在一起。”(Giddens,1990:14)(31)在谁是家里人的回答中,是否居住在一起并不是一个决定因素。

在询问男性小家庭概念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了地域差异(周龙也提到了),一般上海的男性乐于承认小家庭概念,但是也会强调父母或兄弟姐妹(如果有的话)的重要性;而外地的男性常常没有小家庭概念,一谈家庭就是大家庭概念,把父母、兄弟姐妹算在里面。

家庭成员对谁是家里人的不同界定,提醒我们过去以父系家庭作为所有家庭成员的家庭认同单位,并且这个家庭具有整体的家庭利益的家庭主义已经逐渐过时了,取而代之的是笔者称之为“个体家庭”的认同模式。

个体家庭模式既不是从父系或者整体家庭出发,也不是从核心家庭出发,而是以自己——无论是妻子和丈夫以及老人——为中心来构建家庭概念。妻子和丈夫的不同在于妻子的家庭范围似乎比丈夫的小,而老人和年轻一代不同在于是否把兄弟姐妹算作自己的家里人。这些差异体现了传统已经不再是结构,而成为了一种可取可舍的资源,个体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与他人的关系来确定家庭成员。

但是在多元的认同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个体家庭的一个重要趋势:即沿着自己的血缘展开的,同时包含了配偶,但是很可能排除配偶那边的家人,即血缘重于姻亲,正好形成了一个心型图案。

这一心形案中,心形的左半部分是丈夫的源生家庭,右半部分是妻子的源生家庭,而中间重合的菱形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定位家庭。这种模式并不意味着姻亲变得更重要,或者女方的家庭变得更重要,实际上无论对男女性来说,都是自己为中心所认同的那个家庭更重要,而以自己为中心的家庭常常把血缘关系放在婚姻关系之上。

个体家庭是一种随时可以变动的形态,具有不确定性。在不同的层次上,个体家庭的内涵和外延是不同的,当冲突是在代际之间发生时,个体会强调三口之家的个体家庭;当个体与配偶有矛盾时,包含自己父母的个体家庭就会占据上风;而当面对其他亲属的时候,包含双方父母的家庭会成为一种认同。这样的情况也同样发生在需求中。因此,讨论个体家庭模式的认同就像讨论一盆水的形状,器具决定了它的形状。而这个器具就是家庭内的个体,以及个体之间的力量博弈。

性别视野下的个体家庭认同

个体家庭模式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妻子一方的家庭成为了与丈夫的家庭体系同等重要的一个部分。孔迈隆认为在传统中国的语境中,后代的男性体系被高度的个体化,因为男性最大的责任就是确保家庭最大化的扩大……(32)而个体化的过程,强迫女性也许要成为个体,用贝克的话来说,女性是“从为他人而活”到“自己的生活”(33)。由于女性过去在家庭中受到压迫最深,因而反抗的动力也更足。正是因为女性在家庭中的崛起,导致原来父系的家庭结构变成了心形的个体家庭系统。

但这种变化是从何时开始的,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早在20世纪70年代,沃尔夫就对这种父系视野下的家庭结构和认同的研究提出了质疑。沃尔夫发现,对男人来说,大家庭似乎只包含他们的直系祖先(父亲、祖父等)和他们自己的后代。而对女性来说,这个大家庭并不是自然而然的,需要人为的努力和联结:女性只有通过产生自己的后代,才能把自己和一个父系体系联系起来,否则她在家庭中是没有重要位置的。所以,沃尔夫提出一个问题“女性如何定义她的家庭呢?”(34)

当沃尔夫在田野中重点关注女性的家庭认同时,她发现了子宫家庭。在女性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她的家庭就是她的母亲,有时候扩展到她的祖母。她和自己出生的家庭的父系体系的关系是暂时的,一旦她出嫁,她和父亲的家族关系就中断了,所以对她来说,意义最重大的是子宫家庭:她的母亲和她母亲的孩子们,但是把父亲排斥在外。一旦女性自己结婚生育后,就开始建立以其自身为中心的子宫家庭。她从来没有完全把“家庭”界定为父亲的家庭或者丈夫的家庭。当她结婚后,对她嫁入的家庭来说,她是一个外来者,而对中国人来说,外来者总是被怀疑的对象。她的丈夫和她的公公并不把她看作是家庭成员,而是传宗接代的必要条件。所以,女性必须要生孩子来建立她自己的子宫家庭,并据此来紧密联系自己和夫家的关系。(35)

沃尔夫总结道:从男性的视角来看中国家庭是一条家系脉络(a line of descent),包含这个男性家户的所有成员并通过他的后代扩展开去。而从一个女性的视角来看,中国人的家庭并不是一个联系过去和未来的一个连续家系,而是一个当下的团体,是一个女性从其需要出发的团结体(36)。

沃尔夫暗示要重新检视以前所有的关于中国家庭的文献,这些研究从男性视角来看是如此,但是如果从女性视角来看,则可能完全不同。子宫家庭的利益常常和男性主导的家庭体系的利益相冲突。但是,沃尔夫的这一“洞察”在后来的研究中却鲜有延续。大部分关于家庭的文章依然是把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来讨论,实际上是把男性的家庭观作为一个范本来讨论,对于女性的家庭观以及这种家庭观的变迁却很少有详细描述的。

个体化中的明显变化是女系和男系处于同等的重要地位。过去研究差序格局是把在这个“自我”理解为男性,因此,在父权体系中,对男性来说,以自我为中心的往外的涟漪是比较清楚的,因为他日常生活接触和主观认同的体系和父系是相吻合的。但是对于女性来说,这个往外的涟漪中,自己家庭这边的亲属关系和丈夫那边的亲属关系究竟是如何排列的,这一点,我们非常的不清楚。除了玛格瑞特仔细了解和询问过女性的家庭观,从而总结出了女性的“子宫家庭”概念外,我们对于传统中国中女性的家庭认同和亲属关系的认同情况知之甚少。

从心形的个体家庭认同模式来看,正是由于女性强调自己的代际关系,尤其是对父母的认同,导致家庭认同的模式发生了全面的变化,从过去连绵的三角形变成了一个一般只包含三代的家庭认同体系,同时,与子宫家庭有关的小家庭的概念被突现出来。

女性那一方的家庭如果在经济实力、地域上和男方处于同等层次上的话,那么女性这一方的家庭脉络完全可以和男性这一方平起平坐,处于势均力敌的地位,而不再像过去那样,被隐在身后。而这正是心形个体家庭模式特点之一。同时,女性对于家族的认同相对来讲缺乏家族或宗族的概念,因而仅仅强调直系之间的关系,这种特点也影响到男性的家庭认同和家庭行为。家庭认同的模式已经发生了和过去完全不同的变化。

从性别角度而言,女性相比男性有更强的个体化动力。在传统社会中,等级依靠“角色轮流”来维持稳定,而男女尊卑却一直是存在冲突的,因此,随着西方思想的进入,这一方面首先得到了冲击(37),被压迫的一方总是比压迫一方更有斗争的动力。

米切尔指出妇女从事的是“最漫长的革命”时,发出的是一个悲观的预言(38)。实际上女性革命并不是单独发生的,它是和其他社会变革融合在一起的,在中国,个体化的进程对于女性地位的提高来说,是非常有用的。格洛塞尔通过对1915-1953年中国的家庭变化,向我们展示了性别的建构是被整合在一个国家对其自身的理解之中的,而性别身份实际上是在家庭内被建构出来的(39)。

个体家庭的出现实际上是女性个体意识觉醒的结果,女性把自身的血缘和婚姻脉络加入到了家庭中,从而形成了一个家庭内两条家系的状况,这两条家系在一个家庭内的表现就是家庭成员不同的家庭认同,两条家系的斗争和妥协形成了多元而流动的家庭结构。

在市场经济时代,中国女性作为劳动力的个体性被进一步激发出来,同时,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女性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性进一步加强,因此,女性追求成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可能性都有了条件,即使在性别不平等的文化中,依靠个体化的进程,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权力和利益,年轻女性在家庭内的地位随之提高。个体家庭体现出来的认同模式既是年轻女性在家庭内崛起的一种体现,在未来,这种认同模式也会进一步影响家庭的变迁。

总之,个体家庭的认同模式在特征上显现出妻子这一方家庭脉络的兴起,但是,这一兴起不能简单地归纳为姻亲更重要,兴起的背后是个体化进程对家庭的影响。从个体化的角度来审视今天的家庭变迁,家庭的变迁并不是走向核心化,而是出现了多元灵活的个体家庭模式。

①“从儿称”作为一种习惯用法,原来是建立在亲属关系和亲属称谓之上的,是对那些不好称呼的亲属使用的委婉的称呼方式。见冯汉骥《中国亲属称谓指南》,徐志成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而现在在城市中,对于这种没有亲属关系,因为孩子而认识的人采用从儿称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

②上野千鹤子:《近代家庭的形成和终结》,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4-5页。

③Howard,Cosmo(ed.)2007.Contested Individualization:Debates about Contemporary Personhood.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

④齐格蒙特·鲍曼:《流动的现代性》,欧阳景根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第49页。

⑤Giddens,Anthony.1991.Modernity and Self-Identity:Selfand Society in the Late Modern Age.Cambridge:Polity Press.

⑥Beck,Ulrich and Elisabeth Beck-Gernsheim.2001.Individualization:Institutionalized Individualism and Its Social and Political Consequences.London and Thousand Oaks,CA:Sage Publications.

⑦Bauman,Zygmunt.2000.Liquid Modernity.Cambridge:Polity Press.

⑧Giddens,Anthony.1991.Modernity and Self-Identity:Self and Society in the Late Modern Age.Cambridge:Polity Press.

⑨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陆洋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

⑩(11)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11、19-20页。

(12)Allan,Graham & Graham Crow.2001.Families,Households and Society,Palgrave.

(13)唐灿:《家庭现代化理论及其发展的回顾与评述》,《社会学研究》2010年3月。

(14)引文把individualization翻译为个人化,而本书在其它地方都把individualization翻译为个体化,因为在个体化的理论中,把peraon翻译为个人,而把individual翻译为个体。

(15)(16)Allan,Graham & Graharn Crow.2001.Families,Households and Society,Palgrave.

(17)确切的翻译似乎应该是“自我家庭”,因为iChina被翻译为自我中国,但是,在这里,个人觉得自我家庭很难理解,在中国文化还没有足够重视个体的情况下,先强调个体家庭,以后再强调自我家庭可能更好。

(18)[美]丹尼尔·哈里森·葛学溥:《华南的乡村生活——广东凤凰村的家族主义社会学研究》,周大鸣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此处直接引自周大鸣对《华南乡村生活》的译者序。

(19)Baker,Hugh D.R.1979,Chinese Family and Kinship.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p.26.

(20)Eastman,Lloyd E.,1988,Family,Fields,and Ancestors:Constancy and Change in China's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1550-1949.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p.16.

(21)Thornton,Arland.And Hui-Sheng Lin,1994,Social Change And The Family in Taiwa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2.

(22)杨知勇:《家族主义与中国文化》,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

(23)(24)刘创楚、杨庆堃:《中国社会从不变到巨变》,(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79、46页。

(25)潘允康:《社会变迁中的家庭》,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

(26)Fei.Hsiao-tung,1933,Peasant life in China.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

(27)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28)Bernard,Jessie.1982,The Future of Marriage.Yale University Press.

(29)在功能主义社会学家塔克特·帕森斯(1943)看来,家庭关系就像一个洋葱一样,可以被看作是具有一系列的层。每一个层都是逐次的离位于中心位置的人越来越远的。不断增加的社会距离是以位于“洋葱”结构中心个体与外人之间的关系纽带逐渐弱化来表示的。例如,人们之间的接触越少,那么彼此之间的给予也就越少(Ched,1996)。在“洋葱”以外是更大的社会,在这里既不允许也不鼓励私人关系。根据帕森斯的理论,“洋葱”结构的中心是由两个家庭群体组成的。第一个是由个人加上他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既组成的群体,也就是个人的起源家庭。第二个群体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占据了他们生命的某些阶段的,它是由个人加上其配偶或许还有他们的儿子和女儿所组成的,也就是个人的定位家庭。对于大部分美国人来说虽然这两个群体都是极为重要的,帕森斯认为定位家庭在人们的成年时期具有最高的优先权。

(30)下文出现的图标中,○代表女性,△代表男性,=代表婚姻。

(31)Giddens,A.1990,The Consequences of Modernity.Stanford,CA: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32)Cohen,Myron.L.1976,House United,House Divided:The Chinese Family in Taiwan,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p.27.

(33)Beck,Ulrich and Elisabeth Beck-Gernsheim.2001.Individualization:Institutionalized Individualism and Its Social and Political Consequences.London and Thousand Oaks,CA:Sage Publications.

(34)(35)(36)Wolf,Margery.1972,Women and the Family in Rural Taiwa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p.31 pp.34-35 p.37

(37)刘创楚、杨庆堃:《中国社会从不变到巨变》,(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51页。

(38)Mitchell,Juliet.1966,Women:The Longest Revolution.New Left Review 40:11-37.

(39)Glosser,Susan L.2003,Chinese Visions of Family and State,1915-1953.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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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性化视角看城市家庭认同的变迁与女性的崛起_社会认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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