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教育教学领域里几种提法的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提法论文,几种论文,教育教学论文,领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开发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教会学生的学法的问题。这是一种极好的趋势,因为没有学生主动、积极、自觉地参与,任何教育教学任务都是难以完成的;同样,学生的智力得不到充分开发,能力得不到认真培养,学习方法没有会,就难以成为符合国家和时代要求的合格人才。
近一个时期来,常见一些教育界的同志在著文和演说中,为了强调上面提到的两个问题的重要,提出了一些诸如由“学会”到“会学”,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由“苦学”到“乐学”等口号。
这些提法或口号,粗看起来似有道理,因为它反映了教育教学界的同志们越来越重视学生这个主体因素的好趋势。但是仔细地推敲一下,就觉得不那么妥当了。下面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与持不同意见的同志们商榷。
一、应把“学会”与“会学”统一起来
当前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叫做老师不仅要使学生“学会”,而且要使学生“会学”。还有一种说法,叫做更使学生由“学会”到“会学”。
这两种说法都有欠妥之处。
第一种说法是把“会学”排斥于“学会”的内容之外了。试问,从什么时候起,有什么人规定过,学生到学校学习只是为了单纯地学会书本上的知识,而不包含训练思维、掌握学习方法等“会学”的内容了呢?古人就有“授人以鱼,只供一饭之需;教人以渔,可终身受用”之说。而如今的各科教学大纲均有关于培养训练技能、技巧、方法、能力的明确要求。如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就明文写着:“教师要注意教给学生学习方法,尽可能多的让他们自己动脑、动口、动手,逐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养成自学习惯。”难道这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要求教给、培养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和“自学习惯”等等,还不是学生应该“学会”的内容吗?至于我们有些教师在制定教学目标,实施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成果验收时忽略了这一点,那只能说明他们对教学大纲研究的不够深透,对教学目的任务的认识有片面性,而决不能认为是“学会”的内涵之中不包括“会学”的内容。现在广大教师普遍比较重视学生智力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其重心不就是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吗?这里我们不禁要想,那些提倡不仅要使学生“学会”,而且要使学生“会学”的同志,是否对我们中小学的教学目的任务的认识尚不够全面。不然,为什么会把“会学”这本来也属于“学会”范畴之内的内容硬拉出来,排斥于“学会”的范围之外呢?我们认为,所有的中小学教师,在作教学计划时,都要把“会学”的内容纳入教学目标——“学会”的内容之中;在实施教学计划的教学活动过程中,一定要把“会学”的任务纳入各个教学活动环节去完成;在教学成果考评验收时,也不要忽略“学会”这部分内容。
第二种说法,即使学生由“学会”到“会学”的说法,是把“学会”和“会学”对立起来了,这就更不妥当。试问,我们的学生入学校到底干什么来了呢?如果他们到学校来什么也没学会,什么也学不会,那还上学念书干什么呢?学生上学念书的目的归根到底不就是为了“学会”一些东西吗?包括“学会”一些文化科学知识,也包括“学会”一些学习方法、学习能力,还包括“学会”一些做人的道理和原则等等。为什么不“学会”与“会学”兼而得之,而偏要由“学会”向“会学”转变呢?
其实,我们现在强调要学生“会学”的目的,归根结底还不是为了他们今天或者明天能够“学会”和学好吗!如同“教人以渔”是为了让人捕到更多的鱼一样,教学生“学会”、“会学”的本领,也是为了他们现在在老师的指导下和将来自己独立“学会”更多、更好的东西。否则,离开了“学会”这个根本目的,你那个“会学”还有什么意义?
此外,一个人如果根本就不“会学”,又怎么能“学会”呢?凡学习皆有法,只是法有科学与不科学,优与劣,巧与拙之分。法优、法巧、法科学,则“学会”的数量就多,质量也好;相反,法劣、法拙、法不科学,则“学会”的数量就少,质量也差。一点法也没有,一点也不“会学”的人,是什么也学不会的,这难道不是常识性的道理吗?既然我们信仰“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的真理,就不能把学生“学会”的成果完全归于老师的教法。即使是“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只要学生还“学会”点什么,那就说明学生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其中就包括思维能力和学习方法等“会学”的作用。只是在那种教学方式方法的束缚下,学生“乐学”、“会学”等潜力得不到充分地发挥,所以其教学效果,即“学会”的内容不会多,质量也不会高。
最后,一个学生到底“会学”还是不会学,“会学”到什么程度,归根结底要由“学会”还是没学会,“学会”的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去检验。一个学生只有在老师的指导下或者独立地“学会”了一些科学文化知识等,我们才能说他“会学”了。而且他“学会”的东西越多、越快、越好,就说明他“会学”的水平越高。否则,一个学生什么也学不会,或者“学会”的甚少、甚差,那就证明他还不“会学”或不大“会学”。一句话,“学会”是检验“会学”的主要尺度。
可见,“学会”和“会学”是密切相关的两个概念,虽然它们之间有区别,但决不是完全排斥,更不是互相对立的。就是持上述说法的同志,他们的文章和讲演中,不也经常出现要使学生“学会”学习方法吗?这不正说明他们自觉不自觉地也把学习方法这个“会学”的内容纳入了“学会”的范畴了吗?为什么还要提出个“不仅……而且……”呢?为什么还要来个由“学会”到“会学”呢?如果你的“学会”是专指“学会”文化科学知识而言,则应事先有所界定,否则容易造成混乱。
二、使“要我学”和“我要学”一致起来
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是谁“要我学”?著文和演说者大多指的是学校“要我学”,老师“要我学”或者是家长“要我学”。其实质是国家“要我学”,时代“要我学”。因为学校、老师都是代表国家,依时代的需求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因此,学校、老师经常提醒学生:国家、社会、家长都在“要我学”,正是在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的教育,也是在培养和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义务感。《义务教育法》就明文规定,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既是我国广大青少年的权利,也是他们的义务。只有学生明确了国家和时代的要求,有了“要我学”的强烈的责任心和义务感,才能产生“我要学”乃至“我愿学”、“我乐学”的主动精神和坚强的学习意志及浓厚的学习兴趣、快乐的学习情绪。可见,只有学生真正理解了“要我学”的深远意义,才能真正形成“我要学”的强大动力和持之以恒的顽强意志。
这里确实有个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化过程。但是这种转化不是一般地否定一方而肯定另一方的对立转化,而是一种把国家和时代的要求,变为学生自觉学习动力的内化,是“要我学”和“我要学”的和谐统一。
当然,“要我学”和“我要学”有的时候会出现矛盾。比如,国家、时代、学校、家庭都“要我学”,而我偏偏不想学、不要学、不愿学。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首先得弄清楚“要我学”和“我不学”谁对谁错问题,然后才能决定取舍。显然,国家、时代、学校乃至家庭“要我学”是对的,是必须维护的。而“我不学”是错的,是必须放弃的。必须千方百计地,包括运用法律等强制手段,使那些“我不学”的学生转化为“我要学”,至少也要服从“要我学”。在这里决不存在什么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化的问题。
又如,有的时候,国家、时代、学校、家庭“要我学”的内容,恰恰是“我不要学”或“我不愿学”的内容。而“我要学”和“我想学”的东西,又偏偏不是国家、时代、学校乃至家庭“要我学”的内容。这怎么办呢?正确的思路只能是使“我要学”服从于“要我学”,即要调整“我要学”的志趣和内容,以适应“要我学”的方向和内容。至少也要在完成了“要我学”的任务之后,再去搞“我要学”的东西。显然,只有把“要我学”和“我要学”一致起来,也就是使国家、时代、学校“要我学”的,也是“我要学”的;而“我要学’的,也正是国家、时代“要我学”的,才能完成我们的教育目的任务,培养出符合国家需要和时代要求的合格人才。
当然,著文者和演说者提出由“要我学”到“我要学”,主要是强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学生由被动的“要我学”向主动的“我要学”转化。这种使学生由“被动”向“主动”转化的观点,显然是积极的。但是,不能简单地认为“要我学”就是被动的,只有“我要学”才是主动的。难道我们能把“党叫干啥就干啥”,“国家需要就是我个人的志愿”等等理解为被动吗?事实是,只要学生深刻理解了国家、时代、学校乃至家庭“要我学”的原因和目的,就会主动、积极、自觉地去接受“要我学”的任务和内容;也只有学生真正领悟了“要我学”的真谛,才能形成“我要学”的恒心和意志力。只有在学生不理解或不甚理解“要我学”的原因和意义的时候,才会处于完全被动或不太主动的状态。所以,要使学生由“被动学”到“主动学”,即真正做到“我要学”,决不是简单地通过一些培养兴趣、调动积极性等办法去实现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化,更不能简单地对“要我学”的否定,而是要不断地使学生加深对“要我学”的认识和理解,逐渐地把“要我学”内化为“我要学”,实现“要我学”和“我要学”的完美的统一。
三、“苦学”和“乐学”也是辩证统一的
讨论“苦学”和“乐学”的问题,首先应对“苦学”和“乐学”的内涵与外延有个明确的界定。否则笼统地提由“苦学”到“乐学”就容易出现混乱。
一般地说,“苦学”是指学习过程中的勤奋、刻苦精神。“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讲的就是这种“勤苦”精神。我国历史上的“悬梁”、“刺股”、“囊荧”、“映雪”、“负薪”、“挂角”等治学故事,也反映的是这种“勤奋刻苦”的精神。而这种“苦学”恰恰是“乐学”者所为,因为不是以学为乐,嗜学如命的人,是不会那样发奋忘食,乐以忘忧,以苦为乐的。可见这里的“苦学”和“乐学”是统一的,用不着由“苦学”到“乐学”转化。
如果说“苦学”指的学习是“苦差事”,那么要把这种“苦学”变为“乐学”就不是改变“苦差事”之苦,而是改变学习者对这种苦差事的认识,深刻理解从事这种“苦差事”的意义和价值,深刻理解学习苦中有乐,苦尽甜来的道理。只有这样,学习者才能以苦为乐,苦中求乐,实现由“苦学”到“乐学”的转化。但是这种转化显然不同于那些著文者或演说者所提的由“苦学”到“乐学”的转化。
我们一些著文者或演说者笔下或口中的“苦学”,似乎是对学习感到枯燥无味而“苦恼”。这实在是“苦学”的特定意义,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那些著文者和演说者由“苦学”到“乐学”的提法才说得通,即翻译为由对学习感到“苦恼”转到对学习感到有“乐趣”上来。
总之,每当我们提出一个口号或使用一个概念的时候,一定要界定准确它们的内涵和外延,一定要弄清楚他们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成立。否则,为了标新立异,或者为了赶时髦而人之亦云,就容易导致谬误或偏颇之处。我们还是应当提倡老老实实的科学态度,多一点实事求是,少一些装腔作势;多搞一些扎扎实实的研究,少搞一些新奇的名词术语;多推广一些实干家的有益经验,少抄一些洋大人、古圣人的惊人之句;多为广大师生做些既可行又行之有效的指导,少用一些空洞而又费解的文字去消耗他们宝贵的时间。正如鲁迅先生提醒的那样: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无异于图财害命。我劝一些同志应该发点恻隐之心,空洞无物的话,或者自己还没弄懂的话,最好少说或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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