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与评价--2007年中国企业管理者成长与发展的专题调查报告_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企业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评价——2007年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企论文,调查报告论文,年中论文,企业家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跨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改革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相应地,人们对于企业的性质和作用,对于企业家的使命与角色,有了更新的认识,时代对中国企业和企业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当今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最直接力量,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全球范围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对中国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了解中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现状与问题,倾听企业经营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感受,探索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CESS)组织实施了“2006年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经营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了解与认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感知与评价、对于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因素的看法等。

与前13次年度跟踪调查一样,本次调查以企业法人代表为主的企业经营者群体为调查对象,参考我国经济结构,按行业进行分层随机抽样。调查采用邮寄问卷的方式进行,于2006年8月10日发放问卷13000份,截至9月26日共回收问卷4633份,其中有效问卷4586份,有效回收率为35.3%。通过部分未填写问卷与填写问卷企业的对比分析,未发现存在系统偏差。为使调查分析更为全面和深入,本报告还采用了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以往的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样本和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1和表2。

表1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注:(1)其他行业包括: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2)东部地区包括:京、津、冀、沪、苏、浙、 闽、鲁、粤、桂、琼11省(直辖市、自治区);中部地区包括:晋、蒙、皖、赣、豫、鄂、湘7省(自治区);西部地区包括:渝、蜀、黔、滇、藏、陕、甘、宁、青、新10省(直辖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吉、黑3省。

表2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注:由于存在跨专业和职务兼任情况,因此所学专业和现任职务比例合计大于100%。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普遍认同“优秀企业家一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也在为社会创造财富,促进国家的发展。企业经营者认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的持续发展非常重要,认为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不断提高。

企业经营者高度认同企业履行经济、法律、伦理、公益4 个方面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其中,对经济责任认同度最高,其他依次为伦理责任、法律责任、公益责任;对股东、员工等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意识高于对客户、社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意识。

调查同时表明,大多数企业经营者较关注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还有部分企业经营者认为,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能顾及的事。不少企业经营者将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

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主要是“污染环境”、“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拖欠货款”、“拖欠或压低员工工资”、“不顾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商业贿赂”等。

调查发现,对社会责任认识不够、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理论和方法缺乏了解、企业经营困难、企业经营者素质不高、缺乏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以及社会相关部门责任履行不到位,被企业经营者认为是导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够好的主要原因。

企业经营者认为,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在提高企业经营者个人素质的基础上,提高整个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尤其需要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各界的责任意识,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加强全社会诚信环境建设;借鉴有关社会责任的国际经验和国际标准,总结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商业文明而共同努力。

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

本次调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企业经营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了解与认识:(1)企业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必要性;(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3)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及认同程度;(4)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

(一)企业经营者普遍认为“优秀企业家一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一些企业经营者对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比较关注

关于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调查结果显示,对于“优秀企业家一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一说法,绝大多数企业经营者表示认同。大多数企业经营者也认同企业的根本责任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促进国家的发展”。相对而言,赞同企业的根本责任是“为股东创造利润”的比重相对较低(见表3)。

表3 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

注:表中第2至第8列数据为选择相应答案的比重,第10列为以7分制计算(非常同意=7,较同意=6,有些同意=5,不清楚=4,有些不同意=3,较不同意=2,很不同意=1)所得到的平均值,分值越大表示对该说法的同意程度越高。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大企业的事情”和“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基本责任之外的责任”等说法,调查结果显示,同意的分别为8.3%和23.3%(不同意的分别为90.7%和74.9%)(见表3)。调查表明,总的来说, 企业经营者并不赞成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己无关的看法。

需要注意的是,不少企业经营者在认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比较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可能会权衡企业自身发展和社会贡献之间的关系。调查结果显示,69.7%的企业经营者同意“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另外,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能顾及的”说法,有40.8%的企业经营者表示同意(不同意的有58.3%)(见表3)。

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家社会责任感的表现,而且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见表4)。

表4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注:(1)表中第2至第6列数据为选择相应答案的比重,第7列为以4分制计算(非常重要=4,比较重要=3,不太重要=2,不清楚=1,没有影响=0)所得到的平均值,分值越大表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越强,反之亦然。(2)表中P值表示组间差异的显著性水平。一般来讲,P<0.05表示判断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而不是由误差造成的,可靠性达95%以上,P<0.01则表示可靠性达99%以上,依此类推。“—”表示该项无法计算P值。以下同。

从不同类型和经营状况的企业来看,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总体来说,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大中型、上市公司、盈利、处于成长阶段企业的经营者认同程度相对较高。另外,学历比较高的企业经营者对此认同程度也较高(见表4)。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大企业的事情”、“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基本责任之外的责任”等说法,调查结果显示,小型企业、亏损企业的经营者认同程度相对较高。这进一步表明不同类型和经营状况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同程度存在一定差异(见表5)。

比较而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亏损企业以及处于衰退阶段企业的经营者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能带来的企业成本增加顾虑比较多(见表5)。

表5 对社会责任有关说法的赞同程度

注:表中数据为以7分制计算(非常同意=7,较同意=6,有些同意=5,不清楚=4,有些不同意=3,较不同意=2,很不同意=1)所得到的平均值,分值越大代表对该说法的赞同程度越高,反之亦然。

(二)企业经营者对经济责任认同程度最高,对公益责任的认同程度相对较低

本次调查借鉴国内外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和理论,参考相关的国际标准,并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企业现阶段的实际情况,选择了20个题目来具体了解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① 的看法(见表6)。

表6 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承担各项责任的必要性的看法

注:(1)表中数据为以7分制计算(非常必要=7,必要=6,有些必要=5,无所谓=4,有些不必要=3,不必要=2,完全不必要=1)所得到的平均值,分值越大代表越有必要承担该项责任,反之亦然。以下同。(2)表中标准差表示平均偏差,用来度量偏离平均值的大小。对于同性质的数据来说,标准差越小,表明数据的分布范围越集中于平均值,反之,越偏离于平均值。以下同。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高度认同企业各个方面的责任,认为企业很有必要履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对履行这4 类责任的必要性的打分② 在5.64~6.49之间。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对4类责任的必要性的评价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其中,对经济责任的认同程度最高,对伦理责任的认同程度次之,对法律责任的认同程度居第三,对公益责任的认同程度相对较低(见表6)。

从不同类型和经营状况的企业来看,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对各类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总体来说,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盈利企业、处于成长阶段企业的经营者对各类社会责任的认同程度都相对较高(见表7)。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更加认同企业社会责任。

表7 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的总体看法

从企业经营者的个人情况来看,女性对各项企业责任的认同程度都略高于男性;学历比较高的更加认同企业经济责任、伦理责任和法律责任,而学历较低的对于企业公益责任,如“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和“捐助慈善事业”的认同程度相对较高;年龄较大者对于“不从事贿赂、腐败等行为”和“维护员工权益”的认同程度相对较高,而年龄较轻者对于“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和“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的认同程度相对较高(见表7、8)。

表8 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承担各项责任的必要性的看法

在企业经济责任的各项中,对“保持企业持续的竞争力”和“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的认同程度最高,其他依次是“依法纳税”和“保障股东权益”,这表明企业经营者把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摆在首要的位置(见表6)。

在企业法律责任的各项中,对“守法经营”和“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的认同程度最高,其他依次是“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对企业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和补偿”、“不干扰企业所在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在同业竞争中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在用工、招聘中提供平等机会”,最后是“不从事贿赂、腐败等行为”。相对而言,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内部运作相关的法律责任的认同程度,高于对企业外部法律责任的认同程度(见表6)。 与东部和东北地区的企业经营者相比,中西部地区的企业经营者对于部分法律责任(包括“不从事贿赂、腐败等行为”、“对企业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和补偿”和“不干扰企业所在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的认同程度相对较低(见表8)。

在企业伦理责任的各项中,对“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服务)”的认同程度最高,表明企业经营者有很强的客户意识和市场导向。其他依次为“营造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为员工进一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机会”和“维护员工权益”。从不同地区看,调查结果显示,对于“维护员工权益”的认同程度,东北地区的企业经营者最高,东部地区最低(见表6、8)。

在企业公益责任的各项中,对“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的认同程度最高。其他依次为“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和“捐助慈善事业”。这表明企业经营者认为履行企业公益责任的首要工作是提供就业机会,其必要性比参与公益活动、捐助慈善事业更高一些(见表8)。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结果显示,一方面,企业经营者对公益责任的认同程度低于对经济责任的认同程度,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根本责任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促进国家的发展”的认同程度高于对“企业的根本责任是为股东创造利润”的认同程度(见表3),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经营者可能有一个隐含的认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国家发展的首要途径是创造财富,而不是参与社会公益。

(三)企业经营者对股东和员工等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意识高于对客户和社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意识

将上述反映企业各方面责任的20个题目按照责任对象的不同来分类,可以计算出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承担各类利益相关者责任的必要性的认同程度。其中,消费者权益责任的打分最高,其他依次为:股东权益责任、员工权益责任、环境责任、客户(同行)权益责任、国家社会责任和社区权益责任(见表9—1)。

表9—1 对企业承担对于各种利益相关者责任的必要性的看法

调查表明,总的来说,企业经营者对内部利益相关者(股东和员工)的责任意识高于对外部利益相关者(环境、客户、社会、社区)的责任意识。作为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消费者”得到高度重视,其原因可能在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服务)”是企业获取利益的主要来源(见表9—2)。

表9—2 对企业承担对于各种利益相关者责任的必要性的看法

调查结果显示,从不同类型和经营状况的企业来看,企业经营者对各类利益相关者责任的认同程度存在一定差异。盈利企业的经营者对于股东权益责任、国家社会责任、员工权益责任、社区权益责任及环境责任的认同程度都相对较高;处于衰退阶段企业的经营者对各方面责任的认同程度都相对较低;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于股东权益责任、员工权益责任、消费者权益责任及环境责任的认同程度都相对较高;大中型企业的经营者对于股东权益责任和员工权益责任的认同程度相对较高;东北地区企业的经营者对于员工权益责任和环境责任的认同程度相对较高。另外,学历比较高的企业经营者对于股东权益责任和员工权益责任的认同程度相对较高(见表9—2)。

(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和国际经验的熟悉程度有待提高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全球的兴起,很多优秀的跨国企业已经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发展战略,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多个国际组织提出了多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本次调查了解了我国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国内外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典型做法”,熟悉(包括“很熟悉”、“较熟悉”、“有些熟悉”,下同)的企业经营者占54.7%;对于“同业中领头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验”,熟悉的企业经营者占51.3%;对于“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观点”,熟悉的企业经营者占51.3%;对于“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国际标准”,熟悉的企业经营者占26.3%(见表10—1)。调查表明,大多数企业经营者还没有系统了解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观点和国际标准,对于“国业中领头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验”和“国内外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典型做法”的熟悉程度还有待提高。

表10—1 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

关于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大型企业的经营者高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高于小型企业;民营企业低于其他类型企业。另外,东部地区企业经营者对“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国际标准”的熟悉程度高于其他地区。学历较高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相对较高(见表10—2)。

表10—2 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

注:表中数据为以7分制计算(非常熟悉=7,熟悉=6,有些熟悉=5,无所谓=4,有些不熟悉=3,不熟悉=2,完全不熟悉=1)所得到的平均值,分值越大代表越熟悉,反之亦然。

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

本次调查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了解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1)企业经营者对于本企业和同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评价;(2)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的看法;(3)一些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4)对一些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原因的分析。

(一)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在不断提高,提升形象被当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动因

调查结果显示,65.2%的企业经营者认为过去3年来企业社会责任感“有所提高”或“明显提高”(见表11)。

表11 过去3年来,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变化情况(%)

注:表中第2至第6列数据为选择相应答案的比重,第7列为以5分制计算(明显提高=5,有所提高=4,没什么变化=3,有所下降=2,明显下降=1)所得到的平均值,分值越大代表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高越明显,反之亦然。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对本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评价比较高。对履行法律责任的表现评价最高,其次是伦理责任,经济责任居第三,公益责任居后(见表12)。

表12 对本企业履行各项责任的评价

比较对各类利益相关者的责任的履行情况,可以发现,企业经营者对自己企业履行对消费者、股东的责任的评价比较高。员工权益方面,企业经营者对本企业履行对员工的基本责任的表现评价较好。相对而言,对于员工培训和发展方面的评分比较低(见表12)。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本企业“在同业竞争中,有时被迫采取不规范的做法”和“采取过恰当的避税措施”,选择“符合”(包括“很符合”、“较符合”和“有些符合”)的企业经营者分别有31%和58.3%。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对于同行和国家的权益的尊重还有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83.7%的企业经营者认为本企业“积极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77.7%的企业经营者所在的企业捐助了慈善事业(见表12)。调查中了解了企业过去一年在社会捐赠方面的支出情况。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90%)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社会捐赠。22.5%的企业过去一年中的社会捐赠超过10万元,67.5%少于10万元,仅有10%没有捐赠(见表13—1)。

表13—1 过去1年企业在社会捐赠方面的情况(%)

不同类型和经营状况的企业在社会捐赠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盈利企业、处于成长和成熟阶段企业的社会捐赠相对较多。调查结果显示,成立时间较早的企业的社会捐赠明显高于成立时间较短的企业。另外,参与社会捐赠的企业的地区差异并不大。值得注意的是,亏损企业中也有一定比例(12.1%)的企业过去一年中社会捐赠超过10万元(见表13—1)。

从不同行业看,过去一年中社会捐赠超过10万元的企业的比重在30%以上的行业有“采掘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制造业中的医药、黑色冶金、化纤(见表13—2)。

表13—2 过去1年企业在社会捐赠方面的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在企业经营者看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动因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调查中请企业经营者从12项可能的原因中最多选择3项, 作为企业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结果选择比重最高的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其他被选项目按照比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是:“为社会发展做贡献”、“获得政府认同”、“建立持续竞争优势”、“树立企业家个人形象”、“实现企业家个人价值追求”、“更好地创造利润”、“减低法律风险”、“更好地为消费者创造价值”、“应对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应对竞争对手的压力”等(见表14—1)。

表14—1 企业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

值得注意的是,选择“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比重远高于选择“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的比重。另外,选择“获得政府认同”的比重居第三位,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企业经营者意识到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的重要性。有一定比例的企业经营者把“树立企业家个人形象”和“实现企业家个人价值追求”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之一,反映了企业家的个人因素可能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分组来看,对于企业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调查结果显示,选择“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建立持续竞争优势”的比重相对较高的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盈利企业、处于成长和成熟阶段的企业、成立时间比较早的企业的经营者;选择“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的比重相对较高的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盈利企业、处于成长和成熟阶段企业的经营者;选择“获得政府认同”的比重相对较高的有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成立时间比较短的企业、亏损企业、开创阶段企业的经营者;选择“树立企业家个人形象”的比重相对较高的有中部地区企业、小型企业、国有企业、亏损企业、处于开创或衰退阶段企业的经营者。

另外,文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经营者选择“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建立持续竞争优势”的比重高于文化程度较低者,而后者选择“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和“树立企业家个人形象”的比重高于前者(见表14—1~14—4)。

表14—2 企业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

表14—3 企业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

表14—4 企业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

(二)一些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对同行中多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评价一般(见表15、16)。企业经营者对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较好,而对同行中其他企业的评价一般,二者的差异值得关注。

表15 对同行中多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的评价

注:表中第2至第6列数据为选择相应答案的比重,第7列为以5分制计算(履行得很好=5,履行得较好=4,履行得一般=3,履行得不太好=2,基本没履行=1)所得到的平均值,分值越大代表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越好,反之亦然。

表16 对目前具有社会责任感企业的多寡的判断

注:表中第2至第6列数据为选择相应答案的比重,第7列为以5分制计算(很多=5,比较多=4,一般=3,比较少=2,很少=1)所得到的平均值, 分值越大代表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越多,反之亦然。

调查结果显示,对同行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大型企业的经营者略高于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略高于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另外,盈利企业、处于成长或成熟阶段的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的企业的经营者对于同行的评价相对较高(表15、16)。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最突出的表现是污染环境和不讲诚信。调查涉及了17项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结果显示选择“污染环境”的比重最高。其他选择比重比较高的有:“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拖欠货款”。除了“污染环境”之外,其他选择比重超过30%的都与不讲诚信有关。其他选项按选择比重大小的顺序依次是“违法违规经营”、“拖欠或压低员工工资”、“不顾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商业贿赂”、“拒绝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侵犯知识产权”、“不履约”、“损害股东权益”、“披露虚假信息”、“用工、招聘中存在歧视”等(见表17—1)。

表17—1 当前一些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

总的来看,企业经营者认为一些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经营者对本企业履行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的评价却相对较高。

调查表明,企业对社会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客户、消费者、竞争对手、供应商、采购商等)的责任履行状况最差,对员工的责任履行状况其次,对股东权益的损害相对比较轻。

分组来看,调查结果显示,关于“污染环境”问题,东部地区企业、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盈利企业的经营者表现出更高的关注;关于“偷税漏税”问题,国有企业、盈利企业的经营者表现出更高的关注;关于“拖欠货款”问题,东部地区企业、小型企业、民营企业、亏损企业的经营者表现出更高的关注;关于“侵犯知识产权”问题,东部地区企业、上市公司、盈利企业的经营者表现出更高的关注。

另外,文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经营者对“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不履约”和“披露虚假信息”等问题的关注程度高于文化程度较低者(见表17—1、17—2)。

表17—2 当前一些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

(三)导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在于经营困难、经营者素质不高、社会诚信缺失以及社会相关部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关于“导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选择较多的是“企业经营困难”、“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不高”、“缺乏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社会相关部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其他依次是:“恶性竞争”、“主管部门中存在腐败”、“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教育培训不够”、“对违法违规企业惩罚不够”、“同业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监管部门监督不力”、“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等(见表18)。

表18 导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缺乏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被视为导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首要外在原因,如前所述,调查也发现企业经营者认为不讲诚信是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最突出的表现之一。关于诚信,本次调查还了解了企业经营者对于“在和您周围的人打交道的时候,是否需要小心提防”这个问题的看法。调查结果显示,回答“需要提防”的占61%(见表19)。调查表明,如何改善社会诚信环境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表19 商务活动中跟人打交道是否需要小心提防(%)

对于“妨碍我国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捐赠的主要原因”,企业经营者选择最多的是“企业经营困难”,其他依次是:“社会福利及救助制度不健全”、“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不强”、“没有税收政策的鼓励”、“对接受捐赠的机构缺乏有效监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期望过高”、“媒体报道后导致更多的捐赠压力”、“社会捐赠渠道不够丰富”、“企业短期行为”、“股东不认同”、“企业经营者怕‘露富’”、“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等(见表20)。

表20 妨碍我国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捐赠的主要原因(%)

调查表明,要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公益责任,不仅需要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而且需要健全相关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舆论环境。

本次调查还了解了企业经营者对于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的看法。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企业经营者选择“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提高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其他措施依次有:“促进社会各界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改善体制环境”、“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政府主导推行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加大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规范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见表21)。

表21 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

调查表明,企业经营者在充分意识到提高自身素质的必要性的同时,也寄希望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共同推动中国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顾 问:王梦奎 陈清泰 魏礼群 李德水 谢伏瞻 侯云春 孙晓郁 鲁志强 李克穆 许善达 邵宁 丁俊发 任泽民

调查主持:李兰 陈全生 熊志军 李晓超 陈重

调查指导:王佩亨 韩文秀 年勇 李建明 毕雪融 王子先 余明勤 杨元伟 陈淮 余平 金磊夫

报告撰写:彭泗清 李兰 潘建成 韩岫岚 郝大海 郑明身

数据处理:桂晓鸿 张武军 王剑 张晓娟 刘晓燕

参与讨论:张文魁 李晓西 王珏林 张泰 李燕斌 张斌 王明政 杨正位 何龙灿 陈国权 王云峰

注释:

① (1)企业经济责任,即企业通过有效经营来持续地创造社会财富。共4个题目,包括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保持持续竞争力,保障股东权益,依法纳税;(2)企业法律责任,即企业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共8个题目。一方面,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结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在用工、招聘中提供平等机会;另一方面,在企业外部,不从事贿赂、腐败等行为,在同业竞争中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干扰企业所在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对企业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和补偿等;(3)企业伦理责任,即企业的各项活动要符合公平、 公正的社会基本伦理道德,不做违反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事。共四个题目,包括维护员工和消费者的权益、为他们创造价值,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营造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以及为员工进一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机会等;(4)企业公益责任, 即企业作为社会的组成成员,应该为社会的繁荣进步和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自己的贡献。共四个题目,包括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和捐助慈善事业等。

② 为了便于将调查结果数量化,本次调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观评价指标都是按照同一规范设计的。这些问题要求企业经营者对某一方面的责任,在“非常必要”、“必要”、“有些必要”、“无所谓”、“有些不必要”、“不必要”和“完全不必要”中作出自己的选择。这7种选项按照从7到1的顺序进行赋值,并计算选择每一选项的有效样本占总体有效样本的比例,以此为权重来最后计算每项指标评分的有效样本平均值。按照这种评分方法,中值4.0是中性评价,评价值在4~7之间是正面评价(最高评价值为7,表示所有被调查者都选择了最高评价);反之,评价值在1~4之间是负面评价,1为最低评价值。以下情况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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