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诗学的诗学新理念_文化论文

文化诗学的诗学新理念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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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美国当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文学、文化批评家弗·杰姆逊认为:后现代主义之后将是“新历史主义”登上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前台。而在美国文学与文化研究中第一个被称为“新历史主义”学者的斯蒂汾·格仁布莱特(Stephen Greenblatt)自己则专门撰写了《走向文化诗学》的论文,将“新历史主义”正名为“文化诗学”,并阐述了自己所持的理由。在英国,伯明翰大学的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对艺术文化学的研究颇有实绩。在苏联,从50年代开始,就有了“艺术文化学”的提法,并出现了一批着力于研究文化系统中的艺术的学者。70—80年代的西方,更有一系列的研究文学与文化的关系及从文化视角研究文学的专著和论文相继问世。诸如欧文·豪的《临界点:论文学与文化》(1973)、弗莱的《论文化与文学》(1978)以及论文集《英国文艺复兴新论》(注:此书英文原名:Representing the English Renaissance,笔者参照其内容作了如是翻译。)(1988)、《新历史主义》(1989)等。

我国80年代以来,已有不少学者注意于文化视角的文学研究。例如,北大比较文学研究所更名为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翻译出版《当代西方艺术文化学》(1988);举办从文化视角撰写文学史的学术研讨会;出版专著《文化建构文学史纲(中唐——北宋)》(林继中著,1993)等。最近,更有学者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旗帜鲜明地倡导“文化诗学”。

尽管学者们各自理解的“文化诗学”的肌质、意义、学术空间及研究方法等具体内涵还不尽相同,但这一在总的倾向上大体一致的学术方向,在80年代以来的中外文坛上,确乎已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光彩照人的新景观。笔者作为“文化诗学”这一理论命题的赞同者,愿简要地阐明自己的有关认识,以就教于同行,是为本文的旨趣所在。

(二)

我国学人长期习惯于说,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之一的文学,受制约于经济基础。然而,在文学与经济基础之间,有一个包容复杂、空间广漠的宏大中介,那就是文化。由于对这一中介的忽视或重视不足,由于对作为中介的文化的历史承传性、中外交融性、相对稳定性、构成复杂性缺乏认识,使得我们对于我们自己——人的认识,对于人学——文学的认识,对于文学与经济、政治关系的认识,都曾出现过简单化的弊端,以至造成文学理论、批评及创作事业的多方面的偏颇和曲折。这已是我们中国学人深有体验的教训。

早在1890年,恩格斯在谈及经济对哲学和文学等领域的影响时就曾说过:“经济在这里并不重新创造出任何东西,但是它决定着现有思想资料的改变和进一步发展的方式,而且这一作用多半也是间接发生的,而对哲学发生最大的直接影响的,则是政治的、法律的和道德的反映。”(注:《恩格斯致康·施米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5——48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以上引文中的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政治、法律、道德都属于文化范畴。

对于文学来说,无论是创作、鉴赏或理论批评,都直接受制于作者的文化心态,特别是作为文化心态内涵之一的审美观念。社会物质生活首先作用于人的精神旨趣、情感意向、美学取舍,然后才能作用于文学创作、欣赏与理论批评。所以,把视线投向文化系统,就正确揭示了社会与文学联系的纽带。而文化诗学正是以文学与文化系统的关系为中轴来建构自己的理论网络的。可以说,将理论思考聚焦于文学与文化系统的关系上正是文化诗学突出的理论特色。

同时,文化诗学,作为20世纪末期登上文坛前台的一个文论流派,其所理解的文化,吸取了20世纪诸多文化学分支学科的丰富的研究成果,包容了新的文化内涵,从而使自己也带上了20世纪的诗学新意。

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属于文化学分支的众多领域的学术研究,纷纷取得长足的进展。人们对于文化本体的认识、对于因能创造文化而区别于一般动物的人的认识,都更为深化了。

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心理动力说更加注意了长期被忽视的、出于本能欲望的潜意识领域。特别是他将共存于人的精神之中的“本我”、“自我”、“超我”视为一种动态组合的结构,并说明正是这三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冲突、相互消长,才构成了人的精神统一体。从而揭示出人既是生物的人,也是理性的人,又是社会道德的人,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集合体,而且,其精神领域具有动态变化的特征。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更阐明“无意识是一个巨大的历史仓库”,它是在广阔的历史范围中经长期文化积淀而形成的人们共同的心理基础。

德国哲学家卡西尔建立了著名的符号哲学体系。他阐明人运用符号创造了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等文化样式,并因此使人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从而突出了符号于人及人创造文化的非同一般的意义。索绪尔对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两个侧面的精细分析,解构主义学者们对于能指与所指结合的不稳定性的突出强调,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文化本身的多义性、复杂性及变易性。

伽达默尔的新解释学视人的理解活动为人存在的基本模式,并论证:历史性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事实。由于历史的特殊性和局限性,必然产生偏见,或称特殊的视界,多存在于文本形式中的文化,在文本被撰写时,撰写者必有自己的偏见,即受到历史时代、周围环境、文化积淀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不可能是其反映对象的绝对本真的复制。同时,同时代或后代的接受者又带上了自己的偏见。因之,可以说,文化正是存在于过去的视界和现在的视界的动态融合之中。

法国哲学家福柯的权力话语论阐明:话语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基本范畴,而一切话语都自觉不自觉地受权力意志的支配。权力不仅指国家机器等有形权力,它更多的是一定时代的社会习俗、教育训练、道德规范、理性常规、政治或学术权威建构的流行学说等等构成的无形文化网络。任何个人的思想和言行都必须服从这一文化网络(或曰知识权力)的规范和限制。

从20世纪有诸多发展的文化观来认识文化多个扇面之一的文学,自然就易于避免文学研究中各种形而上学的线形思维模式,易于多视角、多层次、全方位地揭示文学的本质特征及其思想内涵的丰富性、美学结构的深邃性、接受者审美创造的重要性等等。所以,我以为,从20世纪发展了的新的文化观出发来认识和研究文学,是文化诗学的又一个重要的理论特色。

当然,20世纪出现的各种文化观点,包括有的学者关于文化诗学的具体主张,我们又并不是都持认同态度的。例如,西方有的文化诗学倡导者视社会制度和社会实践均是文化功能的表现,忽视文化系统与社会经济的联系;有的学者似乎将整个社会缩小为文化,又将文化缩小为文本;有的学者仅强调文化各个扇面的文本共具有的文本性,忽视各个扇面文本各具的特殊性;有的学者在注意到文本的互文性的同时,走向了虚无主义和不可知论的文本观。这些就是我们难于认同的。我们主张的文化诗学,在强调文化系统和文学的直接关系及文化系统的丰富性、复杂性的同时,仍然坚持经济是一切社会现象的根基和最终决定因素;对于20世纪出现的各种文化观点,我们认为,应该实事求是,具体分析,只将那些可以认同的部分应用于文学研究之中。

(三)

文化诗学以其独具的理论特色,必将既从广度也从深度上拓展文学研究的学术空间,提高文学研究的学术质量和文学创作的艺术质量。

在欧美文坛上,专注于文本美学分析的“新批评”失去如30—50年代那样的独占鳌头的地位以后,呈现出多元并举、众花齐放的景象。我国近20年来,也出现了从众多视角研究文学的可喜局面。例如,心理分析学派从文化的一个门类心理学切入文学研究;女性主义文学流派着重从女性独特的文化心态、文化要求、文化理想的角度进入文学创作及文学理论与批评领域。这些学派分别将突破口置于文学与心理学、文学与人类学、文学与语言学……的交叉点上。它们的劳作与建树富有说服力地表明:从事文学与其他文化扇面的跨学科研究,是文学研究的一个广阔的学术空间。

同时,文化诗学的学术视野不仅是跨学科的,也是跨文化的。随着世界经济逐渐走向一体化,随着地球上的人们因新科技运用而缩小彼此间的距离,不同国度、不同民族人们之间思想文化的碰撞、交流、互补成为一股强劲的时代大潮。体现于文学领域,以跨民族、跨文化、跨语言的文学研究为己任的比较文学在中外文坛都成为一门显学。不同民族的文学既有同是文学的共性,又具不同文化传统形成的异质性。文化诗学注意于各民族异质的文化系统,并注意在整个文化系统与文学的互动关系中去进行不同民族文学的比较研究,显然有利于扩大文学比较的视野,必将更为有效地促进相异民族文学的比较、交融和互补,从而有利于学人在贯通中外文学与文化的基础上,在自己民族文学的实践中,去建构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新文学与新诗学。

在对文学史的科学研究方面,由于文学的发展、演变既受文化大系统的制约,服从整个文化系统演变、发展的共同规律,又具有相对独立的、属于自己的独特规律。只有同时注意到了这样两个方面并从两者的互动关系中去审视文学的演变和发展情况,才能真正认识文学的发展规律。我国一些文学史家已经从这一文化诗学的新视野拓展和深化了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在揭示文化如何内在地参与文学的建构及着手建立撰写文学史的新模式方面,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从作品来看,出现于作品中的艺术形象都是一定的文化精神和美学形式的水乳交融的结合体。即使是在艺术形式中,也是既渗透着文化因子、也渗透着审美的因子,而且两者也是融于一炉的。例如,美国华裔作家谭恩美(Amy Tan 1952——)创作的《喜福会》(The Joy LuckClub)成为世界畅销的小说之一。年轻的女作家本人也因之跻身于当今美国知名的作家行列。从文化诗学的观点来看,其思想、艺术的成功,正在于作者对4对母女形象的描绘,深邃、 动人地展示了中美两种异质文化的碰撞、冲突及其交汇、融合,在艺术形式上也交相辉映着来自中美两种文化的滋养与特色。特别是作为美国少数民族的华裔作家,她高扬了文化之根深植于中国的优势,将堪称“诗国”的中国的传统的审美情趣、幽美的民间传说和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描写手法,巧妙地融入自己小说的情节结构和语言风格之中,从而使作品既具有异质文化撞击心灵的震撼力量,又使小说具有诗画一般的艺术魅力。《喜福会》的创作和上述简要评论说明:文化诗学对于提高创作的艺术质量及深化文学形象美学评论的意义,也是不应忽视的。

(四)

文学作为艺术的文化,它与其他文化形式的共性,也是寓于其作为审美创造物的特殊性之中的。因之,就文学理论而言,对文学独特规律的研究,对文学与其他文化形式独具特色的连接关系的研究等,也是文化诗学不可或缺的内涵。相反,如果取消了对文学本身规律(包括艺术形式)的研究,文化诗学就不成其为诗学——文学学了。那么,在对文学本体艺术规律的研究方面,文化诗学是否具有某种新意,如有,其新意又何在呢?笔者以为,这主要表现在:文化诗学以文学与整个文化系统的互动、互融关系为其理论中轴,由此出发,它对文学独特规律的认识,就可能更为全面,就可能进入一个更深的层次。

例如,我国古代文论“诗言志”说,从《毛诗序》至刘勰、钟嵘、孔颖达、白居易直到清代叶燮、王夫之都是坚持情志并举的。情志并举是“诗言志”说的主流。如将之如华兹华斯等西方诗论者的表情论作一比较,我们看到:华兹华斯等诗论家着重强调的是诗人的澎湃激情于诗歌创作的重要性,有的论者还较片面地认为诗性语句仅仅是“凭情欲和恩爱的感触”造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将情与理对立了起来。而我国的“诗言志”说,如刘勰的议论。他认为是“志气”“统其关键”。“志气”侧重于人的思想、志向、抱负。同时,刘勰又总是将情志并提(“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必以情志为神明”),并将情置于首位(“夫神思方运,万涂竞萌,规矩虚位,刻镂无形,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睹物兴情”;“物以情睹”)。从我们理解的文化诗学的观点来分析,正是因为刘勰既看到了诗与其他文化形式的共性——它们都是由“志”“统其关键”的,又看到了“情”于诗的独特的重要性,因之,他的“诗言志”说比之于华兹华斯等论者的“表情说,其对诗歌创作规律的认识就更为全面、更为深刻。正是因为即使是文学的独特规律,其间也渗入了文化—文学的母系统的某些性能,所以,文化诗学也有助于深入认识艺术的独特规律。

另一例证,我想举出严羽的“妙悟”论。严羽之所以提出“妙悟”的理论,显然受到了佛学的启发。佛典、佛经往往告诉人们:佛“道由心悟”,“若取文字,非佛意也”(惠能:《金刚般若经》)。诗创造的是一个完整的艺术境界,它也是仅停留于单个词语的字面意义所不能把握的;诗也不是依靠逻辑推理来论证,也要依靠欣赏者去领悟。严羽熟谙佛学,自然对他明确意识诗歌的上述特性是有帮助的。严羽借用出于佛典《肇论》中的“玄道在于妙悟”的“妙悟”,以之来概论学诗、写诗的基本思维方法,从而在揭示读诗、写诗的审美思维特征方面做出了超越前人的成就。严羽建构“妙悟”论的事例生动说明:文化诸因子的学术研究是能互相启发、互相促进的,而这一启发、促进作用也表现在人们对文学独特规律的研究工作之中。

(五)

综上所述,我们理解的文化诗学,既强调文化系统对文学的直接影响作用,又坚持经济是一切社会现象的终极根基;既注意文化的丰富性、广漠性、复杂性及其与文学的互动、互融关系,又坚持文学作为艺术的相对独立性。它敞开心扉,广取各种文化新说,但又扬弃其间的偏激之见。它将视野投向跨学科、跨文化研究,也努力于诗学理论本身的探讨,更重视将文化诗学的理论与文学批评、文学史研究和文学创作实践相结合。

总之,它既是文学研究方法的改造,更是文学理论思维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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