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劳动伦理思想与中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王维平高耀
内容提要: 作为“工人阶级的圣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以劳资关系为轴心,在唯物史观规律性和目的性相统一的原理下,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的特殊规律和无产阶级的遭遇与使命,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资关系的不合伦理性,且正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劳资关系不合伦理性的批判中昭示了劳动解放的条件和前景。遵循马克思的这种批判性分析思路,回归至现实,应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伦理原则,合理推进当代劳动关系和劳资关系的组织化、法治化进程,保障和提升劳动者权益,为构建中国和谐劳动关系做出持续努力。
关 键 词: 《资本论》 劳动伦理 劳资关系 和谐劳动关系
作为一部资本主义社会弊端的“诊断书”,《资本论》中关于劳动的理论丰富而精深。对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和劳动对立关系的批判是马克思考察劳动伦理的重要视角,《资本论》就是以资本主义劳资关系为轴线展开的。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原理和方法论,通过大量第一手资料,雄辩地论证了那个时代资产阶级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问题和由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所引发的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严重对立,用大量事实揭露了工人阶级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的不人道,揭示了以资为本、以劳动为手段或工具的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本质。在一百五十余年后的今天,我们重回《资本论》,通过马克思当年的伦理批判,发掘马克思的劳动伦理思想,从批判旧世界中构筑新世界,将能够为我们构建更加合理的劳动和劳资关系提供思想启迪。
Eqs. (9) – (13) show that, in this state, the DLF proportional and integral gain is maximal. The locking process of BBPLL is accelerated at a maximum-gain speed, with a bang-bang behavior, until the polarity of the phase error“PD” changes.
从上古始至民国止,陶和瓷的命运也在随着朝代的更迭而随波逐流。从始至终,陶瓷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古人不仅是把它当成一种实用器皿,更加是让它存在于空间中,拥有着自己独特的意义和价值。
一、 《资本论》中劳动伦理思想的立场与核心命题
“劳动的立场”是马克思对《资本论》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分析批判乃至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分析相关问题时达成的“道德共识”。在资本主义社会坚持的“资本的立场”与马克思“劳动的立场”发生断裂、异质的前提下,劳动伦理思想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其中劳动方式流变被充分揭示,《资本论》中劳动伦理思想的核心命题即资本主义社会的劳资关系问题于批判语境中被呈现出来。
1. 《资本论》中劳动伦理思想的“劳动的立场”
马克思早期著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主要立足于对资本主义的道义批判,但《资本论》的主要任务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及其运行规律,这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已经不再局限于道义批判,而是转向制度批判。在完成历史观的伟大变革之后,马克思超越了以往的人道主义立场,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摆正价值尺度的位置,认为只有符合人类社会形态演进规律的才符合人道主义价值尺度。《资本论》的论述形式虽然呈现“去伦理化”的方式,但其中隐含着深刻的伦理思想,或者说是“劳动人道主义立场”,即“劳动神圣,一个理想的社会是人的社会,是劳动创造的社会,同时,也应该是劳动者的天堂”[注] 黄云明著:《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哲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22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不是直观地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道德批判,而是从“劳动的立场”出发揭示遮蔽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剥削本质,从而进一步论证资本主义制度被新制度取代的客观必然性。但从真理与价值、规律与目的这些被马克思反复论述的辩证关系入手,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站在劳动人民立场上所揭露的资本主义制度下明显的非伦理劳资关系的种种表现,看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对资本主义制度批判和伦理批判的内在关联性特点。
马克思在说明商品二重性和劳动二重性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后,接着说明了剩余价值本身就是从劳动力“特殊”的使用价值中产生的,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由此可见,马克思是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通过劳动分析剩余价值的剥削本质的,这也是马克思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立场的本质区别所在。这一区别主要从三方面来说明:一是从商品交换来讲,在亚当·斯密那里,由交换实现的个人利益是对社会整体利益获得的最优选择,但马克思认为,个人利益并不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的本质使然,而是与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分离和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的剥离互为结果,这种资本主义占有规律所导致的资本主义积累趋势致使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危机的频频发生。二是从剩余价值层面来讲,由于马克思坚持的“劳动的立场”,使得剩余价值产生的来源被解蔽,劳动被重新“激活”,“它将伦理普遍性的重心由‘资本’移向‘劳动’”[注] 田海平:《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及其终结的命运》,《天津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第31-37页。 ,这一发现“好像晴天霹雳震动了一切文明国家”[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页。 。三是在“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三位一体公式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们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40页。 。马克思在揭露三位一体公式背后的剥削关系的同时,也逐渐消解了资本主义国民经济学家“资本的立场”的伦理普遍性,因而使得“劳动的立场”的伦理普遍性逐渐被确立。由此可见,立场不同,理论结论就会不同,从伦理出发看资本,必然会产生“资本剥削雇佣劳动”是一种社会正义伦理的表现;从伦理出发看劳动,就会发现剩余价值的秘密中所隐藏的对工人剩余劳动的剥削是一种不公正的伦理表现。因此,从伦理出发看劳动而不是从伦理出发看资本,这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劳动伦理坚持的阶级立场。
2. 《资本论》中劳动伦理思想的意涵及其劳动方式流变趋势
多年以来,劳动伦理问题研究的众多成果表明,就内涵来讲,劳动伦理一般指以劳动者权益为依托的劳动者与其它要素主体(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指资本及其它生产要素提供者与劳动间的关系,统称为劳资关系;社会主义条件下包含公有经济中和非公有经济中的劳动关系)之间的伦理关系。就外延来讲,劳动伦理则是指经济运行过程中动态方面的劳动前置性伦理、劳动过程伦理、劳动结果伦理及静态方面的劳动伦理生成场域、劳动制度伦理等,其中劳动关系与劳资关系是其核心内容。如果撇开社会制度因素,从发生学意义上讲,劳动伦理的前置性问题即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不同形式,即生产资料归属问题的伦理性;劳动过程和结果伦理指在广义生产关系四环节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对经济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伦理。在这一层面,劳动和一定生产要素的结合创造财富,创造人类基本生活与生存资料,劳动伦理是经济型的劳动关系。从发展意义上讲,劳动伦理的生成与发展要有一定的生存土壤,公共劳动、公共生活就是各劳动主体产生劳动关系的伦理意义所在;劳动制度伦理表现为以强制性手段体现出的平衡劳动关系或劳资关系多方利益的合力;劳动价值伦理是以特定社会意识形态为前提的具有劳动目的指向的道德约束。从劳动伦理的生成过程来看,劳动的社会历史性构成了劳动伦理的存在空间,劳动伦理不仅是一种经济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历史关系,即劳动伦理不是预设的,也不是天然的,而是从社会经济发展事实中衍生的。
一是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的阶段性变化影响劳资关系,如资本主义劳资关系虽然始终在根本对立前提下,但各个阶段的劳资冲突与对抗或缓和的表现状态也不同。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从简单协作到工厂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后,劳动对资本的关系从形式隶属转变为实际隶属,工人阶级成为机器的附属物,失去了任何主体优势,使工人与资本家的地位极端不平等,劳动伦理关系恶化。正如马克思所说:“工厂制度的巨大的跳跃式的扩展能力和它对世界市场的依赖,必然造成热病似的生产,并随之造成市场商品充斥,而当市场收缩时,就出现瘫痪状态”[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2页。 。随着技术进步导致的资本主义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进入资本主义相对剩余价值生产阶段,劳动条件有所好转,劳动者的生活条件也有所改善,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二是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变化影响劳资关系,影响劳资双方社会地位。其中技术的进步与否影响着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主要表现在劳动力和技术发展的初级阶段,技术的进步对简单劳动力产生替代和挤压效应;在劳动力和技术发展的高级阶段,技术的进步甚至对部分复杂劳动力产生替代作用,表现为技术进步与劳动力的反向运动。由此可见,劳资关系深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宏观经济形势较好的时期,资本扩张迅猛,劳动力供不应求,劳动者的生存状况得以改善,反之则恶化。三是资本主义上层建筑的发展影响劳资关系。关于工厂法的建立和完善对野蛮剥削形式的遏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工厂法从一项在机器生产的最初产物即纺纱业和织布业中实行的特殊法,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生产中普遍实行的法律,这种必然性,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是从大工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4页。 。马克思举例指出,“在1867年的这次英国立法中引人注意的地方是:一方面,统治阶级的议会不得不被迫在原则上采取非常的和广泛的措施,来防止资本主义剥削的过火现象”[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8页。 。
3. 资本主义劳资关系演化为劳动伦理思想的核心命题
作为一部解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著,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劳动伦理关系主要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阶级之间的劳资关系。资本主义劳资关系主要体现在资产阶级对剩余价值不合理的占有与分配关系中,因此,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问题构成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生成场域。马克思通过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分工与协作、剩余价值生产过程、资本积累及资本主义积累趋势一般规律的论述,通过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转化的深刻揭示,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劳资关系的本质作了透彻的分析。马克思揭示的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特征有这样几层含义:一是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本质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前提的对抗关系。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作为劳资关系的两个基本生产要素,“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两者的分离使得劳动力成为商品,进而使资本家手中的货币转化为资本,“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4页。 。这一切构成资本主义劳动伦理的产生条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占有者与劳动者地位看似是等价交换的平等关系,实则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处于生产过程中剥削与被剥削、支配与被支配地位,因此,生产资料私有制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劳动的一切形式中的劳资关系走向具有决定性作用,并影响劳动伦理所引发的制度问题与价值指向。二是劳资关系是一种通过分工和协作为资本家攫取剩余价值的强制性关系。劳动行为中的分工与协作的矛盾运动是资本同时使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果。虽然机器大工业代替简单协作和工厂手工业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步,但对机器大工业时代的工人阶级来说,由于劳动和生产资料的分离,劳资关系的两个基本生产要素在职能上的联系和他们作为生产总体形成的统一,存在于他们之外,存在于资本中。随着分工的不断加深,各种职业和各劳动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劳资关系开始显现,正如有关学者所说,“众多的行业,数不尽的职业,形成了无穷的职业关系,从而向道德提出了不可推卸的责任”[注] 刘进才著:《劳动伦理学》,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0页。 。在分工与协作前提下,资本与劳动对抗曾愈演愈烈,在工人要求和工人运动的斗争下,资本家不得不去“关心”为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者,但劳资关系并没有真正缓和,仍然是对抗性质的,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尖锐指出的:“由于资本积累而提高的劳动价格,实际上不过表明,雇佣工人为自己铸造的金锁链已经够长够重,容许把它略微放松一点”[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14页。 。三是劳资关系在资本积累和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中拓展了其伦理空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科学地说明了资本家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也扩大了劳资关系的作用空间,以及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伦理的作用范围。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简单再生产中,工人阶级的再生产是资本再生产的前提条件,“工人阶级的再生产,同时也包括技能的世代传授和积累”[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62页。 。在资本扩大再生产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既是积累的原因,又是积累的结果——使资本家能够通过从外延方面或内涵方面加强对单个劳动力的剥削,在支出同样多的可变资本的情况下推动更多的劳动。”[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32页。 这就说明,资本主义的劳资关系是随着资本规模的扩大而发展的,资本主义非伦理的劳资关系的矛盾也是随着其规模扩大而加深的。
总体来讲,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资本关系也在不断调整,但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在资本主义劳资关系博弈中,资本家处于主导地位,雇佣工人处于从属地位。马克思“劳动的立场”促使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资关系创设出一种反规范性原则,即反“普遍永恒资本”。交换环节和消费环节是资本主义劳资关系通过契约实现利益关系的环节,尤其在消费环节,不仅是满足劳动者生存与生活发展需要的主要途径,也是满足资本扩大再生产需求的有效路径。
阐释资本主义劳资关系并追问和批判其不合伦理性的根源是《资本论》中劳动伦理思想的一体两面,新时期资本主义社会劳资关系缓和的部分阶段也只是劳动伦理以新的形式呈现。《资本论》劳动伦理思想的鲜明特征在于,从历史范畴来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经济行为中的道德规范与伦理批判都是建立在现实的经济关系和现实矛盾的基础之上;从分析方法看,基于唯物史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劳资关系进行的批判是在生产方式与社会形态辩证统一的运动规律中的实践的、辩证的、反思的、立体的、多维的分析批判。
二、 《资本论》中劳动伦理思想核心命题的三重维度
选择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行χ2检验,预后影响因素采用Cox回归分析,术后生存情况采用Kaplan Meier描述,组间比较采用Log-rank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1. 劳动的“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耦合构筑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伦理基点
劳动的“自然生产力”主要指劳动基于自然条件的生产力和基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劳动者自身的生产力。在马克思那里,“除了各个人先天的能力和后天获得的生产技能的区别,劳动生产力主要应当取决于劳动的自然条件,如土地的肥沃程度、矿山的丰富程度等等”[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页。 。另一种“自然生产力”指与自然物质对立的人自身的自然力。“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 。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条件下出现的生产力是一种新的生产力表现形式,即社会化的生产力。由于资本逻辑的主导作用,导致这种生产力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两者由于资本逻辑的宰制,由于分工的加强,出现悖论,主要表现为两种“相对”。一是生产的相对过剩,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发生变化,资本家是人格化的资本,劳动者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在生产的盲目扩张状态下,劳动者生产的越多,生产的相对过剩越严重。二是消费的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由于相对贫困化致使工人阶级的消费动力和消费能力不足。这两种“相对”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导致的“悖论”为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分析提供了空间张力,这使我们看到,处于这种“悖论”之中的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特别在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期间,财富的积累和贫困的积累,使之处于严重的对抗状态之中。这既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必然结果,也是马克思所处时代的社会常态。
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考察社会和生产,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上升到生产力的高度,从而把特定社会形态看作是整个自然历史进程中的一部分。从历史进程的角度看,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随着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到货币地租的演进,生产力引发的剥削形式的演化与劳动关系的演变随之显现。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大工业条件下产生了无产阶级,劳资关系空前紧张。“生产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达到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产生出来的生产力和交往手段在现存关系下只能造成灾难”[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2页。 ,“与此同时还产生了一个阶级,它必须承担社会的一切重负”[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2页。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私有制条件下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虽然具有进步意义,但在野蛮资本主义时代,首先带来的是劳资对立的加深和劳动者陷入的灾难。因此,劳资关系的对抗性质构成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基本特征。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唯物史观的方法揭示出隐藏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镜像中的劳资关系,清晰地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不合道德与伦理性的评判标准,并深刻地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基于一定物质生产力发展将会客观上创造突破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条件,说明了突破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特殊社会历史形态的物质力量的界限,即在资本主义劳资关系自我扬弃、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归宿中,客观上导致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解放的必然的、不以资本家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趋势。正如马克思所说:“现在的统治阶级,撇开其较高尚的动机不说,他们的切身利益也迫使他们除掉一切可以由法律控制的、妨碍工人阶级发展的障碍”[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页。 。马克思认为,问题不在于资本主义所引起的对抗的发展程度,而“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 。挖掘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劳动伦理思想,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是从三重维度中展开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伦理关系的分析批判的。
同时,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状况影响着劳资关系的变化。在马克思看来,从历史演变过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状态来分析,资本主义劳资关系不是铁板一块,不是僵化不变,而是处于变化之中的,具体分析有以下三种情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依托,从主体的视角出发对资本主义劳动伦理尤其是劳资关系进行分析,由此昭示出劳资关系将会在“三大社会形态”的发展中逐渐趋于合理和完善。一是马克思是从劳动的本质出发揭示人的本质与人类社会存在的前提和意义的。他在深刻分析劳动、人、自然的关系的基础上,明确人类劳动的自然属性:“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7-208页。 。劳动关系表现为人与自然之间的交换关系,但人类主体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依赖于自然界,此时的生产力不能创造足够的富余,交换只是在个别的情况下进行。二是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人的物质生产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动轮,人类的主体性得到彰显,但正是在人类自身创造的“经济王国”中又产生了奴役和统治人的客观外部力量,即外部的社会关系,这一关系主要表现为资本主义劳资关系,这种关系只能用物质生产力基础去解释,这种关系表明人类主体并未获得真正独立,且是由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统摄自身的“第二自然界”。因此这一阶段的劳资关系伦理必须历史地评判,因为没有超历史的道德及其道德判断。三是马克思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个形态中提供了未来社会的存在原则,极富远见地洞察了未来社会的景象,但这种状况的实现还取决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和上层建筑的相关规定性。由此可见,对资本主义劳资关系批判的思维方式要从人的主体性确证出发,落实到劳动伦理的根源性问题的揭露,由此确证出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发展趋势应是私有制下的异化劳动向资本关系解放劳动形式的流变,而作为超越于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前景是劳动解放的必然历史坐标。
2. 法权与伦理的辩证张力形成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阐释空间
资产阶级为了实现资本雇佣劳动和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永久性,以立法的形式将这种关系固化,资本主义社会的这种普遍性在对工作日的强制中可见端倪。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大量篇幅分析了以英国1802年《学徒健康与道德法》为首的工厂立法,他基于一个国家的文化历史传统考察工资的国民差异,并在阐述资本主义社会对工人剥削程度的时候,分析了道德和文化因素对资本主义工时的影响。资本主义社会工厂立法的目的是“平等地剥削劳动力”,这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8页。 。由于大工业的发展,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使得劳动者被游离出来,形成过剩人口,并不得不听从资本主义生产的纪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一定的限度是拒绝改良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必须把他们的头聚在一起,作为一个阶级来强行争得一项国家法律,一个强有力的社会屏障,使自己不致再通过自愿与资本缔结的契约而把自己和后代卖出去送死和受奴役。”[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9页。 工厂法不仅是国家制定的保障资本主义经济正常运行的法律,甚至有的工厂内有独立的“工厂法”和规定,这样一来,劳动工人不管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不自由的,资本主义社会监工的罚金薄代替了奴隶监督主手中的鞭子。对于资本家和监工来说,工人犯法或违规对他们更有利。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立法规定工作日时涉及的两个“界限”,有力地确证了法权与伦理的辩证关系破除了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道德幻象”,使得劳资关系矛盾得以呈现。一是“自然界限”,即资本家利用立法的形式消灭一切生产上的“不可能”,“仅仅一项强制性的法律,就可以消除一切有碍于限制和规定工作日的所谓生产上的自然障碍”[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9页。 。二是工人本身生理因素的“界限”,尤其在计件工资那里,因为生理因素导致“旷费的时间”只能用过度劳动或延长劳动时间来补偿,使得成年劳动者变得野蛮,未成年和妇女劳动者则遭到毁灭。工厂立法的两个“界限”带来的后果,从根源上讲“是由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引起的,而这种无政府状态又是以资本对劳动力的不受限制的剥削为前提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0页。 。
劳资关系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主要表现在生产关系四环节中,尤其表现在生产关系环节和分配关系环节。生产关系是与具有“独特的、历史地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一种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94页。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前提下,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活动处于资本家监督和控制之下,劳动的这一异化状态深刻揭示了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的对立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分配关系本质上和这些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所以二者共有同样的历史的暂时的性质”[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94页。 ,分配关系是对生产关系的能动反映,具有调节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功能。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导致的劳动者主体性缺失、工厂法对工作日规定的剥削性质和工资计算方式的不合理带来的社会不安定迫切需要资本主义分配缓解,但分配关系体现的是资本家的利益,资本家话语体系中的“平等交换、合理分配”只是分配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证性用法,真正的规范性用法是“工人受到不公正对待”,正是资本家话语体系中的分配才导致了不对等的劳资关系,分配作为伦理本身,作为劳动伦理的必要举措,为劳动伦理和劳资关系的调整提供了伦理空间。
3. 分配关系掩盖了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实证性用法
资本家的权力就是在资产阶级法权的荫蔽下无限制地使用自己对劳动力的支配权,在资本家那里,“工人终生不外就是劳动力,因此他的全部可供支配的时间,按照自然和法律都是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应当用于资本的自行增殖”。而对于其它时间,如“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以至于星期日的休息时间……这全都是废话!”[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6页。 作为上层建筑的内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权是实践资本主义劳资关系批判、促进“劳资和谐”的基本方式,即使其中出现有利于工人阶级的现象,也要明确“资本是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健康和寿命的,除非社会迫使它去关心”[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1页。 。在社会主义社会,上层建筑中的基本内容规范了市场的经济行为和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正努力完善成为调整人类社会的劳动关系规范,成为劳动者践行劳动活动的基本方式。
从劳动的“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悖论中生长起来的资本主义劳资关系,资本强势“统治”和支配劳动。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开始审视“资本”的“经济性”和“非政治性”,“资本”作为助推器,推动了中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快速增长。但目前,处于工业化后期和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互动发展推动新时代群众消费需求转型,而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供给质量却不能与其自洽,实体经济增速降低,同时虚拟资本内在的获利动机驱使其无孔不入地寻求价值增殖空间,导致近年来新常态下的市场经济中,资本对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投资意愿走低,资本在封闭的金融体系内实现自我循环,实体经济遭遇滑铁卢,因此,中国经济出现“虚实结构失衡”、大量“资本”重虚拟经济轻实体经济的现象。以制造业、农业、建筑业、除金融和房地产外的所有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实体经济才是劳动者的生存境域,马克思认为,“相对于货币资本家来说,产业资本家是劳动者,不过只是作为资本家的劳动者”[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5页。 ,对于仅仅进行票据买卖的货币资本家,产业资本家生产社会必需品和社会劳务,且构成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产业资本过程褪去“资本主义应用”,在中国现代化经济体系中表现为实体经济的形态,其容纳了更多的劳动者。“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虚拟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共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本特征”[注] 朱炳元、陈冶风:《〈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9年第1期,第61页。 ,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要化解资本“去实向虚”的自增强机制,牢记虚拟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与宗旨,坚持实体经济的“主业”地位,发挥其在国民经济整体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使实体经济发挥好“蓄水池”的作用,容纳更多的社会劳动力。强调促进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实体经济为核心发展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
目前在各高校已开设各科目ESP课程,如“外贸英语”“科技英语”“法律英语”,还有更细化的“物流英语”,“飞行员英语”等。但课堂学习内容与教学形式仍表现陈旧,有待改革。以教学形式为例,大多采用传统语法翻译的教学方法,以教师分析句子的语法现象和单词短语的用法,再逐句翻译成汉语(谷志忠,2010)。教学模式仍停留在词汇讲解、语篇分析、课文翻译及课后作业上,缺乏基于模拟实际场景的语言技能及语言运用的训练,学生感到索然无味,难以学以致用。
由于生油岩的成烃增压作用,在沙三下早期最大湖泛面之下地层中形成了异常高压带,亦称高压流体封存箱,地震和钻井资料也揭示了这一点[16]。箱内压力系数高达1.72~1.73,而超压伴有微裂缝产生[5]。可见沙三下储层压力系数如此之高,足以形成足够的微裂缝。同时由于成烃增压后对岩石的解压实作用,还可使岩石产生约3% 岩石体积的裂缝空间[17]。根据电镜扫描、岩心观察及岩屑样品分析发现,该储层中微裂缝及高角度裂缝发育。因此高压流体封存箱内具有较好的储集物性,同时也具有较好的含油性。目前地层异常高压带的识别与分布,除钻井外主要利用声波测井和地震层速度谱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和预测[16]。
三、 超越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中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在阐述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伦理之困的同时,为中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提供了伦理之途。在当代中国,产业工人相对基数大和工人阶级的领导和主人翁地位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关系仍然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国家治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人民日报》2015年4月9日。 ,要求我们重视劳动多元化趋势,注重协调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私有性质与私有成分造成的生产资料与劳动者之间在社会地位和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张力,着重处理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关系不是单一的、线性的,而是处于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三者矛盾与协调下的伦理关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中国逐渐重视劳动关系的发展,在应对经济新常态中出现的劳动力结构性调整方面的问题时,国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政策,以实现劳动资料、资源与成果共享。这就要求我们通过考察中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实践,通过对《资本论》中劳动伦理思想与劳资关系的现代反思,探寻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机理,并在相关制度政策的指导下,实现共建共享,切实处理好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践行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劳动关系原则(中央有关部门联合调研组,2011)。
1. 坚持社会主义体制机制改革,化解资本“去实向虚”的自增强机制
语速一直被认为是影响本族语者和非本族语者有效交流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与正常语速相比,较慢语速能明显促进语言学习者的听力理解。然而,近年来,随着第二语言教学和研究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向这一普遍共识提出挑战并为此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前人对较慢语速是否能够促进听力理解的研究结果并不一致。而且,在中国英语学习环境下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
要实现劳动者主体自由全面的生产目的,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发挥生产资料公有制优势,通过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实现经济的繁荣发展,构成生产力发展是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根本途径这一原理的当代在场。改革国有企业,提高国有企业活力,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均是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制约条件。通过混合经济使各种所有制劣势抵消、优势互补是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思路,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劳资关系的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中国劳动关系、劳资关系和谐的路径选择(张峰,2013)。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使得生产不再单纯在资本逻辑的操控下进行,而是以劳动者为核心,做到生产为劳动者,创造为劳动者。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异化的批判和揭露,启示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要保障劳动者的主体性和加强国家层面的组织化和法治化建设,就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从国家层面看,关于劳动的相关政策与制度的完善利于缓解劳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和保障劳动者充分发挥劳动主动性、积极性并激发其劳动潜能与创造性。就企业层面而言,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对于新时代企业结构的复杂化提供了原则性的标准,促使企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事先调整劳动关系,保持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原则与中国基本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协同推进与发展。
2. 拓展劳动主体行为空间,秉持劳动者权益和利益与法同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动关系是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博弈导致的结果,由于各方利益差异和各劳动主体历时性效应引发的“囚徒困境”在短期内是可能出现的,但基于共同富裕与和谐社会的价值旨向,实现博弈三方的共赢局面成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趋势,劳动者作为三方博弈中的核心主体,其劳动权益与利益的获得要在国家和企业原有职能与职责的基础上实现现代化,并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与法同构,构建一种平衡协调的处于立体化体系中的新型劳动关系。
播种小麦时,按照基肥施用硫酸钾复合肥25公斤/亩的标准,各小区1.88公斤均匀施作基肥;按照9万株/亩的基本苗,根据小麦种子038的千粒重和发芽率,以95%的出苗率计算用种量为4.6公斤/亩,计算到各区125克均匀撒播。
在立体化体系中,政府作为社会资源供给主体,强调企业在获得合法利润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政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舵手”,执行各劳动主体间的利益分配功能,具有宏观调控的作用,国家连续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正是实现国家与政府现代化、构建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创造就业和社会物质产品的主要生产者”[注] 王拓、赵曙明:《转型经济下我国企业雇佣关系现状及其引申》,《改革》2010年第7期,第133页。 ,因此,作为创造社会价值的载体,企业要有独立的自主用人权,并通过平等契约的原则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约,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组织与管理劳动者的能力。同时要激发企业家精神,积极创新企业发展模式,节约社会资本,并提升其承担创新失败风险的能力。就劳动者自身而言,在充分享有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提升劳动者知识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质,培育其工匠精神,增强获得感。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形成一种正相关的契约意识,即两者之间建立“利害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形成真正的协作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因此,就微观层面而言,要以劳动者权益为中心,依法保障劳动权利,健全基层劳动者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设立一些非营利、非政府组织构成的机构解决和表达基层劳动者的意愿,各劳动主体应当遵循法律意识与自觉意识的有效统一,从根源上形成劳动关系和谐的场域。从宏观层面看,要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即政府、企业等用人单位、劳动者与工会组织进行集体谈判的三方协调解决机制。在遵循平衡与向劳动者倾斜的原则前提下,充分发挥劳动关系法治化的作用,促进劳动者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安全,确保劳动者民主参与渠道畅通。
总之,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要实现劳动经济建设、劳动法律建设的逐步完善,并运用行政手段促进劳动保障体系的完善,形成劳动关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局面,提高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与效率,完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并提高用工意识,拓展劳动者维权渠道和提高维权能力(中共中央,2015),拓展劳动主体行为空间,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秩序环境,从制度上秉持劳动者权益和利益与法同构。
3. 探索以广泛协作为基础的共享经济,续写中国和谐劳动关系新篇章
马克思认为:协作是一种“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8页。 的劳动形式,舍去其“资本主义应用”,仅仅就劳动形式而言,劳动过程的广泛协作有利于提高个人生产力,且本身必然是“集体力”,广泛协作在现代经济体系中被充分运用,即表现为共享经济。共享经济下的广泛协作是每个劳动者的深度融合,将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潜能发挥到极致,节省社会资源,降低分配成本,提升个体劳动者劳动结合的自由度。共享经济建立在资本稀缺性的前提下,共享经济下的广泛协作由于资本复制使得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分配份额,为我们构建了一个互利共赢的协作共同体。
共享经济是一场资源革命,更是一场生产关系革命。资本主义社会劳资关系模式中,劳动者在生产领域之内,但处于分配领域之外。马克思强调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生产资料由所有劳动者共同占有,消费资料分配则主张按劳分配。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消失,每个劳动者自由联合劳动,形成全面广泛共享的社会制度。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批判分析中可知,劳动者对发展成果的共享正是最大的社会公正。共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劳动者获得感增强的现实途径,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韩喜平、周颖,2016)。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主要载体,劳企共享承担着构建中国劳动关系的重要职责,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劳动领域的显现。从新中国建立至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国经济主要处于共建阶段,对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成果获得感较低,因此,当务之急要建立合理的利润共享平衡机制,提升劳动者社会获得感。习近平在五一劳动节表彰大会中强调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改变之前“谁投资,谁决策”的企业经营原则,拓展劳动者对企业等用人单位的民主参与形式,引导和鼓励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放眼短暂利益与长远利益、统筹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合理分配利润,使得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不仅能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也能提升劳动者自身的专业技能,满足劳动关系主体的共同诉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在保证企业等正当利润的基础上适当分割一部分利润给劳动者,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在价值理念中,秉承良性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市场、理性诚信的原则与优良品质,将企业与劳动者的矛盾双方有机结合,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系统的功能平衡,实现共同富裕。因此,一方面,以广泛协作为基础的共享经济表明可以抽离资本主义和现代化的理论预设和时空局限,为现代经济体系下的劳动伦理和劳动关系提供理论参照;另一方面,以劳企共享为核心的共享经济所坚持的劳动人民的解放和劳动自由的实现为构建合乎规律性和价值性的和谐劳动关系路径提供基本遵循。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享经济续写了中国和谐劳动关系新篇章。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4. 韩喜平、周颖:《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理论探索》2016年第1期。
5. 张峰:《马克思的劳动力产权残缺思想与劳资关系协调》,《现代经济探讨》2013年第10期。
6.《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
7. 中央有关部门联合调研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研报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中图分类号: A811;F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2382(2019)08-0001-08
※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解释学视角的《资本论》经济哲学”(编号:14XKS005)。
作者简介: 王维平,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兰州大学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主任;高耀芳,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兰州 730000)。
[责任编辑: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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