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建设工作而言,全过程造价管理就是要求建设单位从立项开始就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至少应以批准的总概算及其分项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采取动态控制措施,将总投资最终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在施工阶段,更应以施工图预算及中标价为目标控制工程建设造价。本文从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实践出发,重点论述了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内容,以及对目前较普遍的全过程控制工作有所借鉴。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控制、施工阶段
对土木工程的造价控制的管理,有助于将工程施工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确保工程项目在最大程度上获益。土木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顺利实施需要工程上下各阶层的积极配合,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设计、决策、施工以及结算等各阶段进行造价的控制和管理,避免造价超出预算额度。
一、 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在实际的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当中,工程造价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工程建设的前期决策阶段,工程投资的大概预算出来后工程价格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直至工程的彻底竣工,工程造价才能够真正的得到确定。其中的影响因素与金额和地理环境息息相关,在土木工程的工程造价当中的金额是巨大的,同时具有动态的效果,工程项目当中的涉及的金额与各方面的利益有所关联,只是宏观调控过程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就是地理环境的因素,由于每一项工程的选址和工程项目建设时期不同,其中的价格和材料都会受市场的影响不断的变动,其地理环境也是影响工程施工稳定性的决定性因素,这就说明了工程造价的特殊性,以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工程管理的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性。
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
1、合同控制。合同签订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源头,签订合理可靠的合同,能从根本上控制造价、避免合同欺诈,有效地防范合同风险。签订前,应区分明显的工程价款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和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对于明显工程价款条款中的合同价款,采取趋利避害原则,属规模小、工期短的项目可采用固定价款;对于规模大、工期长的,采取可调合同价款,以预防不可预计风险因素。在固定价款合同中,应明确合同性质是闭口合同;明确允许合同价调整的情况、条件、程序及原则和方法;明确合同价除可调整部分外,其余一概不予调整。在总价合同中,不论计算错误,甚至漏报、错报,只要招标图纸或工程要求已明确,合同价款就不能因此再作调整。在可调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组成合同价款的单价在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明确工程量的确定原则、依据、程序;对单价以外的合同价部分也应明确;还应明确单价转化为结算总价的方法、依据及计算顺序。
2、索赔管理。认真处理好索赔对项目目标控制很重要。首先承包工程实际造价=合同价+索赔额,索赔的产生易使最终投资超出预计投资,造成投资失控。其次索赔容易引起停工、返工现象,对进度不利。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如合同文件的缺陷、工程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管理等都会造成索赔。熟练掌握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项目的正常开展及造价的合理确定。
索赔的处理首先必须对合同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双方利益纠纷;其次同承包方研究技术、进度及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有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的签字,同时注意业务往来的文件记录及资料的积累,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第三,索赔发生后,必须按合同及时对索赔进行处理,如果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使其不得不放缓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第四,处理索赔还必须注意双方计算索赔的合理性;第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将预料到的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告诉承包商,避免由于返工所造成的工程成本增加,这样也可以减轻承包商的压力,减少其想方设法通过索赔途径弥补工程成本上所造成的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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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控制。材料费约占工程总造价的50~70%,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内容。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要求对材料费进行严格控制。采购前应掌握材料、设备的投标报价和用量。采购时要及时分析材料市场价格走势,对大宗材料的采购多家比选,必要时组织招标,在质量、服务、价格方面反复比较,从中选优;待确定使用某种产品时,会同施工方实地考察,在验证价格后再与施工方签订材料价格,由其组织进货。这样既避免了施工方擅自购买材料虚报材料价格,保证了材料价格真实性,又保证了材料质量,避免劣质材料进入工程。
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签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签。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材料消耗定额和工程进度安排用料,限额领用,并对材料使用量上进行监督,防止浪费。
4、工程进度拔款控制。工程进度拔款控制是实施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重要内容,造价工程师要严格控制。首先,要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工程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不致因资金不足或资金提供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又要做到尽可能不占用过多资金,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其次,按合同要求在付款节点时,要求施工单位按实际完工数量提交已完工程预算,并对已完工程量深入现场一项项核实,力求完整准确,并进行造价核算,从而确定已完工程实际造价,作为拨付进度工程款的依据,同时也可有理有据地拒绝某些施工单位的不合理的要求,避免了工程款超期拨付的情况发生。
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案例
下面通过若干实用案例,以说明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1、审查施工合同的重要性
一般来讲,发包方对合同签约持慎重认真的态度。但也不排除由于受专业限制等综合因素,某些业主对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缺乏深刻的理解。如本市某一地下室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为55000立方,土方需开挖外运,业方委托咨询公司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为土方开挖加外运费用,但由于咨询公司在编制招标清单,在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时将本应为:“场外运土(运距施工方自定)”,误码定成:“场内运土(运距施工方自定)”。本工程土方实际外运10公里,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定额结算,每立方土方增加十公里运距将增加费用19元,由于这“外”、“内”一字之差,本土方工程结算时,业主方将多支出104.5万元。
从本案例中可以看出,在施工阶段的每一个过程中,只要有一个过程出现问题,影响到的就可能是整个工程造价的变化,也许只是一个字,也许一个符号,但是真正在结算的时候就可能是几十万,甚至是几百万,几千万的损失和浪费。
总结语:
加强建设单位的造价控制是当前建设单位创效争收的途径之一。建设单位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积极倡导“合理预测、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施工造价管理方式,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工期和质量的关系,把“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宗旨贯穿整个施工过程,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本企业的施工管理的工作体系,使施工管理人员知识多元化,优质、高效地完成所需要建设的施工任务,在施工管理中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甘文成,田继平.关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的几个问题[J]. 建筑管理现代化. 2002(04)
[2] 胡腾义.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J]. 西部探矿工程. 2005(08)
论文作者:1刘文明2赵晨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0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21
标签:造价论文; 工程论文; 合同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价款论文; 土方论文; 阶段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0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