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与农民收入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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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宏观经济角度看农民收入增长

就宏观经济而言,经济增长是国民经济部门的社会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创造过程,人均收入增长(包括农民收入增长)就是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增加与质量提高。通常,我们把国民经济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三个部门,人均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这三个部门的生产活动。按照统计口径,第一产业为农业,第二产业为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为交通通讯、餐饮零售、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因此,第一产业增长对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部分的收入有决定性作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长直接对农民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有决定性作用。当然,不同产业之间通过产业关联和中间需求,对人均收入增长存在着一定的间接影响。

伴随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份额不断下降是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一个必然规律。同时,由于农业作为传统部门,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于现代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这样就意味着在农民收入增长中,来自第一产业的农业收入贡献作用不断下降,来自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非农产业收入贡献作用不断上升。中国改革以来国民收入增长和农民收入增长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1978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为28%,农民收入主要来自农业,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5%。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快速增长,1978年到1984年,农业年增长率从4.1%上升到12.9%,农业纯收入对同期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份额达60%以上(见表1)。当时,农村工业发展仍处于萌芽状态,城市经济体制和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尚未启动,第二产业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没有贡献作用。此后,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壮大,特别是80年代中期开始的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大量农村劳动力走出乡村,流向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民纯收入中来自第二、第三产业的比重不断上升,非农产业收入贡献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导力量。1996至2000年,在农业收入贡献出现负面效应情况下,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收入推动农民收入的增长(见表1)。2001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下降到15.2%,农业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比重下降到49.2%,而第二、第三产业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分别上升到22.5%和22.6%,两者均接近农民纯收入的1/4。

表1 农民收入构成及不同来源收入的贡献作用

注:采用不变价计算得到不同来源的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作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

农民收入和国民收入在内涵、范畴和计算方法上均存在差别,但两者之间与国民经济三个产业部门的经济活动则有着密切关联。一般而言,农民收入增长与国民收入增长之间具有一致性。也就是讲,人均GDP快速增长时期,农民收入增长相对较快;相反,人均GDP减速或缓慢增长时期,农民收入增长也随之下滑。图1展示了改革以来两者之间在增长上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但在变化幅度上则存在着一定差别。例如,1978~1984年农民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6.5%,明显高于同期人均GDP7.8%的增长率。此后,农民收入增长与人均GDP增长基本上保持一致,但在除了1996年外所有年份都低于人均GDP的增长速度。1985~1990年,人均GDP增长由11.9%下降到2.3%,农民收入增长也从7.8%下降到1.8%。1991~1995年人均GDP增长一路加速,年平均增长率为10.7%,农民收入也呈现出较快增长,1995年达到5.3%。90年代中期以来,人均GDP增长和农民收入增长均呈现一路下滑趋势,但农民收入增长的下降幅度明显大于人均GDP增长的降幅。

图1 1978-2001年农民收入增长与收入分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摘要》(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

除了由于测量内容和方法等造成的统计学上不一致外,农民收入和国民收入在增长上的不一致性主要来自扭曲的国民经济分配格局。图1利用城乡居民收入占人均GDP比例这个指标,反应了改革以来国民收入在城乡之间分配的不平等状况。改革之初,由于对城市居民实施食品、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一系列补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例达到90%以上,在个别年份甚至超过100%,此后基本保持在90%左右,并在近年来略有上升。与此对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占人均GDP比例不到40%,并从8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到2001年降至31.4%。这种相反的趋势表明,城乡居民从经济增长中获得的利益存在着巨大差别,国民经济分配格局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同步变化,城乡分配格局不仅没有彻底改变,反而存在着进一步向城市倾斜的倾向。进一步观察发现,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缩小时期,农民收入和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都比较快。

利用下面的回归方程和1978~2000年分省资料,我们进一步分析了农民收入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基本假定是: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有正向作用;收入分配不平等对农民收入增长有负面作用。

这里,lnRI代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对数形式,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利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消除通货膨胀因素之后得到的不变价格(1978=100);lnGDP[,i]代表GDP的对数形式,i=0或i=1,2,3,前者代表用于回归方程的是人均GDP,后者代表用于回归方程的是人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GDP,相关的GDP数值均用人均GDP平减指数计算得到的不变价格(1978=100);UR代表城乡收入比例的对数形式(农民人均纯收入=100),近似看作国民收入在城乡之间不平等分配的指标;α,β[,i],γ为待估计参数,D[,i]代表分省虚拟变量,ε为误差项。

表2 农民收入增长回归方程

注:(1)括号中为t统计值。(2)* *表示显著水平为1%。(3)为了简化,回归方程略去了分省虚拟变量的回归系数结果。

表2报告了最小二乘法(OLS)计算的方程回归结果。方程的拟合优度(R[2])在94%以上,说明回归方程有较好的解释能力,而且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都达到了1%的显著性水平。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效应与理论预期完全一致。第一个方程分析了人均GDP和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第二个方程将人均GDP分解为三个产业部门的人均GDP,看三大产业部门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根据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两者对农民收入长期增长有显著作用。在第一个方程中,人均GDP增长上升一个百分点,将能够带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0.74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下降一个百分点,将能够带来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升0.003个百分点。在城乡收入差距存在2倍以上的收入分配格局下,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将对农民收入增长起到促进作用。

第二,从长期来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作用大于第一产业增长的贡献作用。在第二个回归方程中,人均第二产业GDP和人均第三产业GDP的回归系数大于人均第一产业GDP的回归系数,再加上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长期增长速度大于第一产业的增长速度,因此,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在今后农民收入的增长中将起主导作用。当然,非农产业贡献作用大小将主要取决于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非农就业机会大小、城市化发展速度等因素,本文在第二部分将做进一步分析。

第三,收入分配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对具体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深入分析。

二、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宏观经济因素

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工业化和城市化是推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农业投资和农村税收、农业贸易条件等与国民收入分配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些宏观经济因素构成了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外部条件。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考察它们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揭示如何改变这些外部条件来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

(一)工业化与城市化

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对农民收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减少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提供非农就业机会和收入、增加对初级农产品需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等方面。现代经济增长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之间、城市部门与农村部门之间良性的产品和要素流动,是二元经济转为一元经济、传统农业社会转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必要条件。城市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高于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将大量农村人口和劳动力从低生产率部门转移到高生产率部门,这样,既提高了转移人口的收入水平,也为农业部门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积极条件。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扩张,增加了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城乡之间的商品交换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和城市工业品“买难”问题提供了渠道,有助于实现城乡之间的良性经济循环。工业化发展可以通过产业之间的关联效应,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扩大了对初级农产品原材料的需求,通过加工转化增值,提高了农副产品的附加价值,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有利条件。

图2利用2000年分省资料显示了农民收入与农村工业化、城市化之间的相关性。农村工业化水平用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表示,城市化水平用城镇人口百分比表示。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村工业化水平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68,与城市化水平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3,表明它与两者之间均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由于城市化与工业化是相伴而生的,农村工业化水平较高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也较高,这些地区的非农就业机会较多,农民收入水平也较高。例如,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西部地区的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省份的农民收入水平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2000年,上海的农村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分别为56.4%和88.3%,上海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居全国第一,为5564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列全国最末位的贵州省的4.1倍。当然,农民收入水平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之间并不是完全对应关系,这就表明,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是推动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图2 2000年分省农民收入水平与农村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之间的关系

注:由于没有乡镇企业就业数据,农村工业化水平不包括西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

工业化,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起到过重要作用,但随着乡镇企业增长速度的下降,它对推动农村非农就业和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明显减弱。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乡镇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自身在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加上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融资困难,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大幅度下降,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削弱,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受到限制。

从长期来看,城市化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推动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除了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岗位外,减少农民是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相对于工业化水平而言,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然偏低。200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比工业化水平低8个百分点,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比中等收入国家低22个百分点,比高收入国家低42个百分点。城市化进程滞后,不仅造成了城乡经济发展长期处于失衡状态,而且进一步导致了国内消费市场需求疲软,难以启动。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受恩格尔定律作用,食品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不断下降,相对较小的城市人口规模难以对农产品形成有效的消费需求,屡次出现的农产品“卖难”现象与此高度相关。同时,农村人口规模庞大,收入水平过低,也未能对城市工业品形成强劲的消费需求,造成了城市耐用工业消费品出现生产过剩的局面。研究表明,如果工业化与城市化能够同步发展,既能克服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农业和农村的局面,又能解决农村工业化过程中乡镇企业分散生产、滥占土地和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为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发展带来双赢的格局。

(二)农村投资与资金转移

财政政策、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手段,它能够通过直接收入转移、间接收入转移以及信贷资金转移等方式改变或引发农村资金流向变化,从而影响农村投资和固定资产积累,最终对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有长期影响。

90年代以来,政府加大了对农业财政资金的投入数量和规模,为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供求格局转变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但是,如果扣除农业税收以后,政府对农业的净财政转移就打了一个折扣。如果进一步扣除通货膨胀对价格的影响,那么,政府在90年代对农业的净财政转移数量并没有显著增加(1998年、1999年、2001年除外)。从农业占总财政支出比例看,90年代农业财政支出比例反而有所下降。例如,1978年,农业财政支出比例为13.4%,1990年为10.0%,到2001年只有5.5%(见表3)。1998年、1999年、2001年三年较大幅度增加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大江大河的治理,增加额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比重并不高。如果对农村财政收支转移做进一步分析,乡镇企业税收的大幅度上升,抵消了90年代以来政府对农业的正净财政转移,造成了按当年价和不变价计算的农村净财政转移均为负值,其绝对数量规模处于不断扩大的趋势。按2001年不变价格计算,1978年实际农村净财政收入转出为353亿元,2001年实际农村净财政收入转出为1688亿元。按人均计算,相当于1978年农村人均增加来自财政的净转移收入44.6元,2001年农村人均减少来自财政的净转移收入212.2元。乡镇企业税收上升减少了农村用于收入分配的资金来源以及农村用于发展的资金投入。

表3 1978~2001年农村财政收入和支出变化趋势单位:亿元

注:实际农业净财政转移和实际农村净财政转移,是利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平减得到(2001=100)。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摘要》(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

如果再把农村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和负担也加以考虑,直接收入转移流出的资金规模则更大。农村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和负担是农村直接收入转移的另一种形式,它有别于农村税收,通常是由地方政府出于发展或其他需要进行征收,其比例往往大于农民缴纳国家税收收入部分。据农业部统计,1998、1999、2000年农民人均直接承担的税金、上缴集体、以资代劳等社会负担额分别为193.37元、194.38元、141.42元,分别相当于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9%、8.8%和6.5%。如果加上农民上交的工商税以及乡镇集体企业为农民缴纳的税费,农民负担仍然严重。实际上,农民负担统计数据还存在着“虚报多收”现象。从各种典型调查和历年检查看,虚报幅度一般超过实际情况的30%,有的甚至超出1倍以上。这种现象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和负担不公以及干群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

通过价格的收入转移是农村间接收入转移的主要形式。由于国家的农产品收购价格与自由市场价格之间存在差异,低于市场价格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则将部分农民收入从农村转移给国家。这种形式的转移在80年代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以粮食为例,国家在1985年就少付给农民27.6亿元,到1989年扩大到304.3亿元(科林·卡特等,1999)。90年代以来,农产品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绝大多数农产品市场和价格放开,通过价格的收入转移在数量上开始下降。但是,粮食、棉花等少数农产品仍受国家控制和市场干预,通过价格的收入转移则依然存在。近年来,由于粮食保护价高于市场价格,较高的国家收购价格对遏制农民收入下滑起到了一定作用。不过,农民来自种植业,特别是粮食收入的比重下降,说明国家的粮食保护价的积极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

通过直接的收入转移和价格的间接收入转移,有相当部分的农民收入从农村流出,转入公共部门和城市部门,这种隐含的税收降低了农业生产的净收益和农业投资收益,从而诱发了农村资金进一步外流。表4计算了1978~2000年间农村存款和贷款的逐年余额总数及其差额(即累计转移额),并据此计算出每年通过农村信用社渠道转移出农村的资金总额。从1978年至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累计资金外流总额从121亿元上升到4640亿元,90年代农村资金的外流规模和速度要远远大于80年代。1994~1997年间,由于乡镇企业发展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冲击,发展速度下滑,农村资金的外流规模和速度迅速上升;1998~2000年,农民收入增长持续下降,国家采取相应措施发展农村经济,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农村资金外流速度虽有所下降,但绝对数量仍然持续增加。

表4 1978~2001年通过农村信用社渠道资本从农村流出 单位:亿元

注:如果将农业银行的相应数据包括在内,情况可能更严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3,1994,1996),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金融学会:《中国金融年鉴》(1999-2001),中国金融学会编辑部。

与农村大量资金外流形成鲜明对照,农业和非农产业获得生产和发展资金的比例却不断下降。表5计算了农业和乡镇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以及它们获得贷款数量占总贷款数量的百分比。比较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乡镇企业和农业获得贷款的比重与其在GDP中的份额极不相称。1978年至2001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作用不断上升。到2001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3,而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贷款比例占总贷款比例呈下降趋势,2001年只占总贷款的1/20左右。乡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近年来农业贷款虽略有上升,但2001年也只占总贷款的1/20左右。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金融抑制现象,很显然,是不利于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获得更多资金来扩大生产规模的。

表5 1978~2001年农业和乡镇企业的信贷状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5,1995,2001),《中国统计摘要》(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中国乡镇企业年鉴》(1991-2002),中国农业出版社。

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直接影响到农村投资和资本积累。1981~2000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从250亿元上升到6696亿元,但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份额不断下降,2000年下降到20.3%,比1990年降低7.6个百分点。这表明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在总量上只相当于城市的1/4。如果以人均计算,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只相当于城市的1/7。从农村固定资产构成看,集体部分占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不断上升,农村个人部分占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逐年下降。2000年集体部分约占60%,农村个人约占40%。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反映了国家对农业的投资状况。从绝对数量上看,国家用于农业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的投资逐年增加,但农业占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仍然很低,占更新改造投资的比重逐年降低。在农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和积累速度放慢的情况下,加大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农业投入不足问题,从而确保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三)农业贸易条件与农业开放

农业贸易条件通常用来反应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相对变化。农业贸易条件的好坏,通过影响农业生产决策、投入成本大小和营利状况等对农民收入产生作用。农产品相对价格下降,是80年代中后期农民收入增长率减缓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90年代中期以来农业相对价格不断上升,但农民收入增长却持续下降。这主要是因为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过去短缺转变为供大于求,通过增加农业产量实现农民增收的方式已经不复存在。从长远看,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后,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对国内价格具有封顶作用,加上恩格尔定律作用下农产品收入弹性低,农产品相对价格变化对农民增收的效应在不断减弱,农民收入增长越来越依靠非农产业收入的贡献作用。

农业开放和贸易自由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主要看国内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力度和农产品竞争力。实际上,中国农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生产效应和贸易效应,远大于加入WTO对中国农业带来的影响(wang dewen,2002)。中国土地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如粮食、棉花和油料等国内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国际价格,农业开放,特别是市场准入程度提高,对国内生产和对主产区农民收入有一定影响,但并不会对中国的粮食安全构成威胁。

中国农户经济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劳动力剩余经济。2001年,农村劳动力数量为4.91亿,其中,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为3.65亿,从事非农业的劳动力为1.31亿。按照中国目前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只需要2亿左右,大约有1.65亿富余人员。如果中国农业能够发挥自己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畜产品、水产品、蔬菜、园艺产品、水果、农产品加工业等,这样,就可以利用加入WTO后有利的贸易环境扩大出口。农业开放将对农民收入起到积极的作用,关键是要加快农业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为推动国内农业结构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良好的政策指导和服务。

在农业开放过程中也要注意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一是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目前,农户的现金收入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70%,实物收入约占30%,农户人均纯收入来自种植业的收入约在50%左右。加入WTO之后,低价农产品进口对农户来自种植业的收入有负面效应,而对城市居民减少消费支出有正向作用。这样,城乡居民的实际相对收入差距就被拉大。二是地区收入差距问题。1978年到2001年,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由1.36∶1扩大到1.95∶1。在发展畜牧业、水产业、花卉、蔬菜、农产品加工业方面,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具有资源、技术和区位优势,而中西部地区作为传统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具有发展这些农产品的相对优势。在农业开放条件下,东部和中西部农产品主产区面临冲击程度和获益程度显然不同。东部地区受冲击的程度小,获益程度大;相反,中西部农产品主产区受冲击程度大,获益程度较小。为了减缓加入WTO对特定地区农民收入的影响,可以利用WTO规则中与生产脱钩的国内收入补贴政策,对中西部粮棉主产区的农民进行扶持;同时,还可以结合税费改革,减轻这些地区的农民负担。

(四)引入宏观经济因素的实证分析

根据前文分析和资料的可得性,我们可以把工业化、城市化、农业贸易条件、贸易开放程度等指标引入农民收入增长回归方程,在理论上预期这些指标对农民收入增长有正向作用。由于分省资金转移和财政税收方面的资料难以得到,我们仍用城乡收入差距指标作为国民收入分配不平等指标代入回归方程。

在具体数据处理上,工业化指标是用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占农村劳动力的百分比代表,近似看作农民获得非农就业的机会。城市化指标是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代表,近似看作城市人口扩张对农产品的需求。农业贸易条件为农村工农商品综合比价指数(工业品=100),用来反映农产品相对价格变化对农民增长的影响。贸易开放程度指标是用分省进出口贸易额占GDP的百分比来表示。

表6 引入宏观经济因素的农民收入增长回归方程

注:(1)括号中为t统计值。(2)*表示显著水平为5%,* *表示显著水平为1%;(3)为了简化,回归方程略去了分省虚拟变量的回归系数结果。

表6报告了方程回归结果。回归方程同样具有较好的解释能力,大多数变量回归系数都达到了5%或1%的显著性水平。在第一个回归方程中,农村工业化对农民收入增长有显著影响,在方向上与理论假设一致。城市化水平、农产品相对价格、贸易开放程度等指标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在方向上与理论预期相反。这可能是因为回归方程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在第二个回归方程中,农村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的回归系数分别达到5%和1%显著性水平,在方向上与理论预期一致。农产品相对价格的作用方向与理论预期一致,但回归系数并不显著。贸易开放程度指标的回归系数不显著,作用方向也与理论不一致。根据上述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工业化和城市化确实对农民收入长期增长有推动作用,其作用机制主要是通过经济增长来实现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不仅创造了非农就业机会,而且也扩大了对农产品的需求,推动了第一产业的增长。因此,为了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就必须消除目前制约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农民进城打工的各种限制性政策因素,让农民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充分获益。

第二,通过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信贷政策等手段和措施,调整国民收入在城乡之间的再分配,对农民收入长期增长有显著影响。增加对农业投资、减轻农民税费负担和改善农村信贷服务,将有助于提高农村的投资收益,促进农村物质资本积累,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第三,农业贸易条件和农业开放对农民收入影响过程是非常复杂的。虽然这两个变量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在方向上也不确定,但理论分析表明,降低投入品价格和发挥劳动力密集型的比较优势,有利于提高农业收益和农产品竞争力。

三、结论

农民收入问题与宏观经济政策高度相关。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对农民收入长期增长有决定性作用。分析表明,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工业化和城市化、农业投资和农村税收、农业贸易条件和农业开放等因素构成了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外部条件。从宏观经济角度看,今后农民收入增长不仅取决于三大产业的增长及其贡献作用,而且要看如何重新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

本文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政策含义:一是通过快速经济增长,特别是非农产业部门发展来拉动农民收入增长。这需要通过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速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镇迁移,引导和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步伐,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非农就业机会,发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作用。二是调整国民经济分配格局,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按照“多予少取”的原则,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减轻农民税费负担,确保农民平等地获得由经济增长带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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