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亏损企业的调研报告(注:本文执笔,熊志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调研报告论文,本文论文,亏损企业论文,行业论文,熊志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落实关于用3年时间使大部分国有企业基本走出困境的目标,在原冶金部的统一组织下,于1997年下半年对104 家重点大中型企业中的主要亏损户进行了一次较深入的调研。这104 家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产总值、产品产量和实现利税,均占到全行业的90%以上。
一、冶金亏损企业的基本状况
截止1997年底,104家企业中亏损47家,亏损面为45.19%,亏损额42亿元。 大多数亏损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单个企业平均销售规模为6.2888亿元,仅为104家企业的平均销售规模24.6761亿元的1/4。 因此,按销售收入计算亏损企业只占重点大中型企业的12%左右,但按亏损额来看却占了盈利企业盈利额的约60%,其中亿元以上的亏损大户有7 家。
从亏损企业的构成来看,钢铁生产企业33户,约占亏损企业的70%;非钢铁企业14户,约占30%。亏损的钢铁企业中,除了部分重点特钢外,大多数是工序不配套、工艺不合理、设备落后陈旧以及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还有少数电炉钢企业和部分购坯轧材企业。这充分显示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之后,最先受到冲击的正是那些缺乏市场竞争力、亟需进行结构调整的企业,这与行业进行结构优化的方向也是完合一致的。
为了深入研究亏损企业的现状和问题,我们对其中的26家亏损企业进行了重点调研。其中,钢铁联合企业11家, 独立特钢及电炉钢企业8家,钢材加工企业1家。另外还有6家直属非钢铁亏损企业。26家亏损企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原值、钢产量以及销售收入等指标在行业中的比重约为11%左右。
26家亏损企业1997年累计亏损1亿元以上的5 家(含攀钢), 亏损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家。连续亏损3年及3年以上的企业有9家。 实际上还有3家企业也是连续3年处于亏损边沿,仅有的几十万元利润不过是在账面上做出来的。因此,连续3年亏损的钢铁企业实际上有12家, 占亏损钢铁企业的60%。6 家非钢铁亏损企业也基本上处于连续亏损的状态。
应该指出,在我们调研的亏损企业中大多数存在着潜亏挂账情况,如长特、重特、成都无缝等。其主要表现,一是普遍采取了少提折旧的做法,47家亏损企业中有6家企业的折旧率接近行业的平均水平, 其他企业均低于平均水平,最低的折旧率不足2%, 大大低于国家财会制度的要求。二是许多费用应该进成本的未进成本,应该摊销的未及时摊销,特别是一些企业的财务费用往往采取了打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挂账的做法。我们调查的一家企业资产负债率达78%以上,而财务费用却仅占销售收入的2.5%,只有行业平均水平的一半, 这显然是不真实的,属于这种情况的企业决不是个别的。三是部分企业的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符,如存货的实物量往往低于账面价值,还有个别企业甚至通过高估资产价值的做法冲减亏损。由于潜亏的普遍存在,掩盖了真实的亏损程度,一旦潜亏暴露出来,实际亏损往往要比账面亏损严重得多。如重特钢新领导班子上任后,发现历年潜亏达12亿多元,因此1997年的亏损额总计达17亿多元,是其现有净资产的2倍。
二、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
亏损企业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从企业成本构成的角度看,可从两个基本的方面进行分析。一是销售成本加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本来属于成本中一项独立的期间费用,但由于各企业的核算口径差异较大,缺乏可比性,因此与销售成本放在一起分析,便于企业间进行横向对比。二是财务费用的负担水平,这不仅在亏损企业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也是当前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需要单独展开分析。
1.成本费用过高因素
从销售收入成本率(销售成本/销售收入)来看,全部47户亏损企业平均为96.79%,而104家大中型钢铁企业的平均水平为85.57%, 亏损企业高出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以上,其中销售成本超过销售收入的企业达11家,重庆特钢的销售成本竟达到销售收入的2.82倍。重点调查分析的26户企业中只有4家(攀钢、 两家矿山企业和西安冶机)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他22家企业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销售收入成本率超过100%的企业有7家,占调查企业的26.9%。
由于各企业销售成本中包括的管理费用口径相差较大,直接影响到销售成本的准确性,为消除核算口径造成的差异,增加可比性,我们把管理费用与销售成本相加之后,计算出销售成本费用率(销售成本+管理费用/销售收入)这一指标,104家企业平均为93.3%,26 家亏损企业中只有攀钢(88.53%)、成都无缝(92.5%)2家在平均水平以下,其余24家均超出平均水平,占总数的92.3%。这24家亏损企业中,销售成本费用率超过100%的企业有18家,也就是说69.2 %的亏损企业即使不负担财务费用,也仍然是亏损的。如果把亏损企业的财务费用降低到5 %的行业平均水平,则24家企业依然亏损。初步的分析表明,在当前的市场条件和价格水平上,90%以上的亏损企业主要原因在于成本及管理费用过高,扭亏的主要环节首先在于降低成本。
造成亏损企业成本费用过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结构不合理。从调查的企业来看, 结构不合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艺、工序、产品的结构不合理。如,化铁炼钢、平炉炼钢、模铸开坯、多火成材等落后工艺,必然导致生产成本过高。再如,一些企业工序能力不配套,铁多钢少或有钢无铁、购坯轧材等。在钢铁产品转向买方市场后这些企业很难生存,属于这一类结构性亏损的企业有7 家。二是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表现为规模不经济,生产效率低。从选择的5家企业的生产效率来考察, 主要经营指标均低于大中型钢铁企业的平均水平。按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只相当全行业平均水平的52%,实物劳动生产率相当于平均水平的71%,人均销售收入仅相当平均水平的55%。
(2)管理薄弱,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落后。 高炉利用系数和入炉焦比除攀钢外,其他亏损企业均低于同类企业的平均水平;转炉利用系数只有2家企业(宣钢、兰钢)接近平均水平, 其他企业都大大低于平均水平,最低的仅13.6,钢铁料消耗比平均水平高20公斤,最高的兰州钢厂1214公斤/吨,比平均水平高98公斤/吨;综合成材率84%, 比平均水平低约7个百分点。
在成本构成中,还有两点对亏损企业的影响特别突出:一是人工成本比平均水平高出50%左右。大中型钢铁企业的工资占成本的比重平均为10.22%,而亏损企业达15.54%,比平均水平高5个多百分点, 这意味着每吨钢材的人工成本高100元左右。 二是亏损企业的管理费用率也高达14.2%,比平均水平7.7%高出近1倍。仅这两项占到销售收入的12%以上,这反映了亏损企业在分离分流和减人增效方面的改革进展缓慢。
两家冶金矿山企业的亏损除了以上原因之外,资源条件恶化(如邯邢矿山局)、税负过高(如鲁中矿山)等外部因素,也是导致成本过高的原因之一。
2.财务费用负担过重因素
亏损企业的情况显示,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费用(利息)负担过重,已成为当前企业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大中型钢铁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为54.89%,而亏损企业平均达73%, 比大中型企业的平均水平高18个百分点。其中仅兰州钢厂(账面为54.94%, 扣除大量不良资产和潜亏之后,实际上远高于这一水平)和鲁中矿山(51%)两家的资产负债率接近或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90%以上亏损企业资产负债率均大大高于平均值。其中,资不抵债的企业5家:重特(124.45%)、 萍乡钢厂(115.57%)、上海益昌薄板厂(109.9%)、陕西钢厂(109.1%)和西安钢厂(103.02%)。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企业财务费用负担沉重。26家亏损企业销售收入中的平均财务费用负担率达8.2%,比大中型钢铁企业5%的平均水平高3.2个百分点, 最高的重特钢财务费用竟超过销售收入23.45%。 但由于有些企业的财务费用采取了挂财的办法,并没有真实反应到成本中来,如天钢、西林钢厂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都达77%以上,而企业的财务费用负担率却分别为零和2.7%,这显然是不真实的。因此, 实际上亏损企业的财务费用负担比其财面上要大得多。
对于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对亏损企业的影响,理论界和企业有一些不同的认识。有些企业和理论界的学者认为,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过高是国有企业亏损的根本原因或主要原因,因此解决国有企业困难的思路就是采取多种方式增资减债,通过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企业的财务费用负担。从我们调查的结果来看,这种认识并不全面。资产负债率过高和财务费用负担过重确实是亏损企业的共同特征,也是亏损的重要原因,但有近70%的企业即使完全不负担财务费用仍然亏损,90%以上的亏损企业把财务费用负担降到平均水平也难以扭亏,这就充分说明,资产负债率及相应的财务费用过重虽然是国有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并不是根本原因或第一位的原因。因此,仅仅靠增资减债、注入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与企业内部转换经营机制、实行“三改一加强”、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
对亏损企业资产负债率的进一步分析还表明,资产负债率过高不仅仅是拨改贷等体制性原因。就钢铁企业来说,资产负债率过高主要是企业建设规模过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许多企业的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是在钢材市场过热时确定的,企业的筹资能力和项目的产出效益也是根据钢材在高价位的水平测算的,在钢材价格急剧下降之后,企业并没有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甚至有些工程本来就是“钓鱼项目”,在资金预算时就留有较大的缺口,因此在建设过程不得不大量增加贷款。由于长期贷款受到国家信贷额度的控制,只好挤占流动资金,于是企业的营运资金和短期贷款大量流向建设项目。其直接的后果就是企业简单再生产的资金被扩大再生产占用,资金的流动比率不断下降,营运资金成为负数,从而导致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恶化,流动资金日趋紧张。从企业资金流动比率的下降可以看到这一趋势。26家亏损企业中流动比率达到100%的只有7家,仅占26.9%,另外19家企业流动比率均低于100%, 其中最低的萍乡钢厂和新余钢厂分别只有29%和51%,这表明建设摊子过大导致资金状况恶化,是亏损企业中的普遍现象。
问题还在于,如果高投入能够带来相应的产出,那么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将逐步得到改善,但事实上一些企业不仅大量负债投入并没有产生相应的效益,而且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市场份额不断缩小,生产规模也随之萎缩,尤其是特钢企业更为明显。如重特、北钢(北满)、长特和成都无缝1996年的钢产量比1993年分别下降了41%、31.3%、 16.1%和26%,大量投入建成的项目或者由于产品找不到市场,或者由于项目不配套,或者是外部条件不具备等等原因,相当部分根本不能正常生产,更难以产生预期的效益,因此造成项目建成之日就是企业亏损之时。
三、扭亏的措施和建议
1.既要充分认识扭亏工作的艰巨性, 又要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
部分国有企业亏损是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从长期的短缺经济转向供求平衡的买方市场之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 目前钢铁行业中亏损额已占到盈利额的2/3左右,而且还有大量潜亏没有充分暴露出来,因此扭亏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必须结合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的大思路,综合治理。冶金行业近年来重点抓了几个亏损大户的扭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水城和新余两个亏损大户迅速大幅度减亏,舞阳钢铁公司被兼并后很快扭亏为盈。他们的实践表明,只要思路对头,方法得当,找准亏损企业的脉搏,有针对性地扎实工作,把国家的政策支持和企业内部的“三改一加强”结合起来,不搞一个模式,国有企业的扭亏是大有希望的。当然亏损企业不可能全部实现扭亏,对结构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及早采取果断措施,按照“鼓励兼并、规范破产”的原则进行重组。
2.分类指导,重点突破,针对亏损企业的不同特点进行扭亏
(1)对经营管理性亏损企业的扭亏, 要以降低成本为重点,以深入学邯钢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内部管理。成本过高造成的亏损实际上是企业管理薄弱和素质不高的综合反映,严格说来,所有亏损企业都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掘企业内部的潜力,不过对经营管理性亏损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当前这些企业的管理要着重抓好以下环节:一是要真学邯钢,把成本责任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这是一项能够全面带动企业的基础管理、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的重点工程,做好了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要把市场营销放在企业管理的突出位置,走出销售困难——资金不足——采购成本上升——产品成本过高——销售更困难,从而导致生产萎缩的怪圈。三是要坚持把财务管理放在企业管理的中心位置。亏损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与资金运用效率低下并存,说明在资金运用方面有很大的潜力。四是要提高企业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亏损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决策失误说明,坚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对企业至关重要。
(2)解决结构性亏损企业的亏损问题, 必须加大行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鼓励兼并、规范破产,推动亏损企业的资产重组。从行业长期发展来看,多数结构性亏损企业由于先天不足,很难靠自身努力走出困境,只能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通过兼并、联合、破产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比如可以有几种现实的选择:一是走舞阳钢厂的路子,靠优势企业的大船,在兼并联合中获得新生。二是确实无法继续生存的亏损企业,只能按破产处理,但由于目前破产受到坏账准备金额度的限制,实施难度较大。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为了甩包袱,把应予破产的企业作为兼并对象,这样不仅亏损企业难以救活,而且有可能拖垮实施兼并的优势企业。三是借鉴辽宁北台钢铁公司等企业资本运营的经验,用存量资产吸引增量,用增量激活存量,引入非国有经济成分,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资产重组和多元经营走出困境。鉴于结构性亏损企业占亏损企业的40%以上,而且整个行业结构性重组的任务也重,因此可考虑组织专门的力量,对扭亏难度大或扭亏无望的企业进行咨询诊断,从结构优化的战略重组高度提出有关的重组方案和建议。
(3)对债务性亏损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增资减债, 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由于这部分企业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亏损的原因又比较单一,只要通过产权置换、改制上市、合资联合等方式把过高的负债降下来,就能实现扭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2 家债务性亏损企业可望通过上市和资产重组实现扭亏:攀钢H股即将上市,预计可筹集资金18 亿元左右,另外出售电厂可获得资产转让收益16亿元以上,这两项措施如果能够实现,攀钢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15个百分点左右,从而基本解决高负债的负担。长城特钢在由远望集团兼并后,一方面解决了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迅速恢复和启动了生产,另一方面享受国家免息停息的优惠政策,财务经营状况迅速改善,1998年已有可能摘掉亏损帽子。
(4)对两家情况较特殊的资源性亏损的矿山企业, 重点在于争取国家的有关政策,包括资源税的减免、“拨改贷”转投资、减人增效的利息优惠以及兼并企业的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