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妇女生存与发展调查报告_男女平等论文

深圳市妇女生存与发展调查报告_男女平等论文

关于深圳女性生存与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圳论文,调查报告论文,发展状况论文,女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科学地制定《深圳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规划编写组在2000年对深圳各群体、各阶层女性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此次调查按男女1:1的比例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本地人三个群体3300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回收有效率达98%。这是深圳市第一份全面描述改革开放20年女性在思想、文化、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状况的实证调查分析报告。

一、深圳女性现状

1.女性群体的形成及特点

深圳女性分为本地人女性、户籍移民女性、外来劳务工女性,到2000年底,三大女性群体的百分比分别是5.5%、22.14%和72.36%。她们在深圳的特征、社会地位以及生活方式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1)本地人女性。特区内四个区本地人女性占27.25%,她们的活动空间虽然主要还在原有村的地理范围,但她们的生活环境已经由原来的农村变成了现代化的都市。这一群体适龄劳动人口中有62.3%的女性投身到深圳的各项建设中。

本地人女性总体上文化程度比较低,她们平均读书约9年,其中有5.1%的文盲,主要分布在55岁以上年龄段;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其中50%是通过成人教育获得的。

本地人群体的女性中曾经工作过的占88%,调查时仍在工作的占54%。她们中36.5%在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其中94.8%在一般工作人员职位;有55%在企业工作,其中35%在各级管理职位,多数是在村办股份公司;从事个人经营的占3.6%。

(2)户籍移民女性。户籍移民女性主要是受改革开放大潮吸引南下闯特区的知识女性,她们是深圳女性的主流,从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消费心理等各个方面都对深圳的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目前在职的户籍移民女性平均年龄36.8岁,她们主要分布在25~34岁年龄段占74.4%。

户籍移民女性是深圳女性文化程度最高的群体,在职者平均读书13.87年。

户籍移民女性就业主要在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各类企业,她们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在党政机关和公务员队伍中的女性以中、低职位为主,集中在正科级及以下,一般工作人员占52.4%;在事业单位就职的女性中79.5%有各级职称,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占50.7%;在企业就职的户籍移民女性中51%处于各级管理职位。

(3)外来劳务工女性。158.8万外来劳务工女性主要集中在商业、服务业,她们来自全国各地,平均年龄只有23.1岁,75.5%的人是未婚者。她们中54.9%来自农村,28%来自县城或集镇,另外有12%来自中小城市,来自大城市的只有5%。

外来劳务工女性的文化主要集中在初中(42.9%)和高中(40.6%)两个层面,平均读书10.7年,他们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2.9%。

2.女性群体的就业状况

女性就业是取得经济独立的首要条件,考察女性在经济领域发展的同时,还要关注男女两性的就业结构和由此带来的群体性收入差异。

(1)总体情况。深圳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女性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因此,深圳女性就业状况相对城市比较好,城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重达56.4%,农业从业人员中,女性占50.7%。女性比例较高的是下列各行业:制造业女性占57.4%,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女性占50%,金融保险业女性占48%,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女性占61.1%,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业,女性占54%。女性比例比较低的是党政机关和政府公务员,女性分别占22.1%和22.9%。

(2)就业动机。就业动机实质上反映的是需求层次,在深圳这个经济比较发达的社会,当生存的压力比较小时,女性对工作或回家的选择更能反映女性的自我发展和愿望,抽样调查显示:为了维持生活或赚更多的钱而工作的不到1/3,可见,在深圳,女性对男性经济上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女性的自主意识比较强,大多数女性为了独立的人格而工作。在丈夫能赚足够的钱,生活没有经济压力的前提下,机关中的80.1%、本地人中的82.5%和企业群体中68.2%的女性表示“仍然会工作”。

(3)就业机会。就业机会均等是取得男女平等就业权的第一步,在对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某月的全部招聘广告31312条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有41.6%的招聘职位明确提出了性别要求,其中64.1%明确提出招聘男性,而提出招聘女性的仅35.9%,依此推算,招聘单位明确的性别规定已经使女性在就业机会中比男性少了11.8%,而没有明确提出性别要求,但实际操作中存在明显性别歧视的也大量存在,可见,尽管平等就业权在我国早已写进了宪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就业机会的不平等还大量存在。

就业机会的不平等还表现在男女职位等级的差异,对于不同职位的性别要求分析发现,管理和技术职位招聘男性的机会远远多于女性,(具体见表1、表2),这就造成了女性整体就业职位结构的偏低,从而带来在收入、社会福利、晋升等多方面的男女不平等问题。

表1 性别与招聘职位交互分析表

 中高级管理职位

 一般职位

男性%29.370.7

女性%

7 93

(资源来源:深圳市劳动局“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调查报告)

表2 性别与职位技术含量交互分析表

各类专业

各类办

 键盘操

服务

秘书

会计

技术人员

事人员

 作人员

男性%

26.56.6 0.4

 0.6

1.3

 1

女性%   3.6

  19.7 8.9

 5.6  20.3

 6.2

(资源来源:同表1)

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也有明显的体现,对于下面的问题:“男女都适合的职位,面对条件相近、但性别不同的求职者,您会录用哪一位?”的回答,796位接受调查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60%的人表示会录用男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51.4%的人也表示会录用男性。这两个群体恰恰是有能力左右招聘的群体,可见即使女性与男性具有同等的条件,在实际求职中往往也会遇到人为的不公平待遇,这种性别不平等的观念在男性思想中表现得更加明显。但是对于男女两性在工作的各个方面表现的评价,在“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工作付出的努力”、“工作方式”等方面,对女性的评价均高于男性。可见,在就业机会上存在的性别不平等,有待进一步改善。

(4)职位层次。职位层次指在职业序列中的位置,它直接关系到职业收入,甚至可能影响到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分别统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的性别结构发现,在党政机关,女性多数处于副处级及以下职位,整体上低于男性。

在企业的移民女性职位也类似机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深圳以往的调人政策“先男后女”的规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女性的职业发展。过去20年里,跟随丈夫来到深圳的已婚女性,许多都遇到了找不到理想工作的情况,有的降低自己的职业要求,有的“高不成、低不就”最终不得不放弃工作,成了全职家庭主妇。抽样调查显示,在内地就职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女性中有8.6%来深圳后成了家庭主妇,而原来是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女性来深圳后也有6.5%成了家庭主妇。

表3 深圳机关干部男女两性在各级别上的比例

 男性% 女性%

副局级及以上

 2.05

0.77

正处级

5.06

2.19

副处级

8.19

5.6

其他

84.84  91.44

(资料来源:深圳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干部人才库1999年统计)

打工者群体中女性处于“一般职员/工人”职位的占78%,比男性高出9个百分点,而在中级及以上管理职位的占6.4%,比男性低7.1的百分点,可见同样是打工群体,女性在管理职位的也低于男性。

(5)职位升迁机会。女性整体就业层次低,女性职位升迁比较慢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调查统计表明,同等条件的男女两性,在只能提拔一位的情况下,机关群体中男性可能得到提拔的机会比女性高出18个百分点。在接受调查的18位副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和110位处级领导干部中,他们可能提拔的倾向表现为男性领导干部选择提拔男性的百分比是提拔女性的2倍,相反,女性领导干部提拔女性的可能性也远远超过男性,可见高一级领导岗位的性别结构在相当程度上会影响下级男女两性的提拔机会。

(6)女性的劳动付出与收入。由于女性整体就业层次比较低,职业外大量的精力用到了无报酬的家务劳动上,因此在收入上整体低于男性。在各个群体,男女两性的收入差异各不相同,其中差距最小的是机关及事业单位群体,而在企业和本地人群体,男女两性在收入上的差距比较大。

表4 男女两性收入差异比较 (人民币:元)

 性别

 平均收入

 中间50%人群收入

企业群体

 男29009 12000~36000

 女17537  6000~20000

本地人群体

男25937 10000~31600

 女17117 50000~20000

(资料来源:本编写组问卷调查统计)

3.妇女参政议政状况

女性与男性平等参与政治,这是法律赋予女性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政权机构中有合理的女性参与,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中会注意到男女平等受益的问题,“妇女在立法机构中至少要占30%的席位”早就得到了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认可,在95‘世妇会上我国政府也作出了承诺。虽然在法律上早已明确规定了女性在各方面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女性不能与男性平等受益的规定屡见不鲜。

(1)女性参政现况。女性参政最核心的指标体现在女性在各类政治、经济组织中管理岗位的比例和各级人大、政协代表中女性的比例。

深圳目前的状况是,到2000年底,全市女干部4.17万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38.3%,比上一年增加0.7个百分点,处级女干部476人,占处级干部总数的14.9%,全市局级领导班子中有54位女干部,占局级干部总数的10.7%,2001年8月公示的即将任命的120位局级干部中,女性只有10位,占8.3%,如此下去,女性在领导岗位的比例还会进一步降低。同类女干部北京达15.68%,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有36.3%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以上这些数据显示,2000年深圳女性参政情况与1995年相比略有提高,但是与国内经济发达城市和广东省内很多城市相比,深圳女性参政情况还是落后的,表现为:

一是女干部在干部群体中的比例偏低分布不均衡。据统计,到1999年底,深圳党政机关干部中女性占22.1%,除去受公安队伍女性比例低的影响外,其它党政机关干部中女性的比例是29.23%,也远远低于“九五”规划提出的女性占40%的目标。目前女性比例较高的是事业单位,女性占52.1%,主要分布在文、教、卫等行业。

二是女性行使选举权比例较低。选举人大代表是每一个公民都具有的权利,调查显示机关及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层、企业普通员工、本地人群体中的女性过去5年投票选举过人大代表的比例分别是68.1%、52%、22.1%和54.8%,相当比例的女性没有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其中最严重的是企业一般员工群体,3/4以上的人没有参加过选举,其最主要原因是不知道选举的消息(选举工作没有通知到每一个人)和不了解候选人,不想参加选举的总计不超过3%。

相比较,女性参与选举本单位领导的情况比较普遍,在机关及事业单位,42.5%的女性投票选举过本单位领导,但比同类男性低17.1%,而在选举中,女性的表现如推选自己为候选人、动员他人投某人票等均没有男性积极;在企业,中高级管理阶层女性中42.1%的人选举过单位领导,而普通员工中只有23.6%的人选举过单位领导,可见普通员工在企业的选举权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而在本地人女性中,79.4%的女性投票选举过村委干部,是参与选举行为比例最高的群体。

但从女性参政意识看,调查设计中“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你是否愿意作为代表去参加”的问题,几个群体女性愿意参加的百分比均高于同类群体的男性,其中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女性中89.3%的人愿意参加,是各群体中比例最高的。愿意参加的人中有2/3以上的人认为职工代表大会“表达职工愿望”的机会,有约1/3的人将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看成是参政或影响政策的机会,可见绝大部分女性参政意识是比较强的。而20%不愿意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人中大约有1/3的人认为“职工代表大会与自己无关”,其他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可见真正没有参政意识的女性占在职人员的比例不足1/10,可以断定,只要有机会,绝大部分女性是愿意表达自己的意见,愿意在社会事务中有一定的发言权的。

(2)女性议政现状。有权参与议政的主要是各级人大和政协代表,因此考察女性议政权主要体现在各级人大、政协代表中女性的比例。联合国将妇女在议会中的比例作为考察各国妇女参政的最根本的指标,从2000年的联合国监测看,欧洲,尤其是北欧妇女在议会中的比例最高,妇女在议会中的比例超过30%的国家有瑞典(42.7%)、丹麦(37.4%)、芬兰(37%)、挪威(36.4%)、冰岛(34.9%)、德国(33.6%)、荷兰(32.8%)、南非(30%)。同时,与国内几个城市比较,深圳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也均低于这几个城市(见表5)。

表5 北京、上海、重庆、深圳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较

城市

 人大代表百分比

 政协委员百分比

北京 25.8227.36

上海 23.2 16.6

重庆 22.3 17.1

深圳 21.8313.71

(资料来源:本编写组调查统计)

4.个人发展与家庭责任

当个人发展与家庭需要发生矛盾时,是选择个人发展还是为家庭放弃个人发展,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人对家庭的责任。调查中设计“有没有遇到过个人发展与家庭责任矛盾的情况?您是如何处理的?”结果显示,女性遇到矛盾的情况高于男性,同样遇到这种问题时,女性选择为家庭放弃个人发展的也普遍高于男性。

表6 各群体男女两性处理个人发展与家庭责任的关系

机关及事业单位

 企业本地人

男女

 男

选择个人发展的比例

81.360

 82 65.9 73.5 61.5

有效回答人数

75 95

 50 41  49  78

(资源来源:同表4)

遇到家庭责任与个人发展矛盾时,各群体男性选择“个人发展”的比例均高于女性,女性中有1/3以上的人为家庭会放弃个人的发展,可见女性对家庭的责任感、为家人付出的意识高于男性,也正因为如此,女性在家庭中往往花费的精力比男性大得多,而为家庭的付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性在社会上的发展,这种付出往往容易被忽视,可见女性的很多劳动事实上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

二、深圳女性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1.女性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问题

女性发展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整体的社会环境,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深圳妇女的发展同样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通过调查,深圳市妇女生存发展的环境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晓率低

规划编写组在对三个群体的3300人抽样调查显示,“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知晓率在上述三个群体分别是:29.5%,22.1%和46%。目前机关及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接受调查的131位)对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知晓率是24.6%。由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普遍缺少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导致在政策上的男女不平等时有发生。可见改善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尤其是在政府各级管理人员、法律工作者、媒介人员、教育工作者等,涉及到社会政策的制定、社会文化的宣传等部门中的认识是非常重要的。

(2)女干部比例偏低

妇女参政是男女平等的重要体现,这直接影响到政策制定中的两性平等受益问题。深圳“九五”妇女发展规划中女性参政的所有指标都未能达标,在广东省居于较后的位置,也远远低于北京、上海等相关发达城市。这与深圳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是不相称的。女干部提拔使用中比例偏低,不仅限制了女性的发展,造成了人才的浪费,而且也不利于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男女两性的优势互补。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特别关注提拔各年龄段的有为女性,发挥她们不同的优势和才能,调动广大女性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智慧和积极性。

(3)新闻媒介无意中营造了不利于女性发展的文化环境

由于媒介人员缺乏性别意识,在报道中往往无意中营造了限制、阻碍女性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如对嫖娼卖淫这类色情案件的报道,对男性干部腐败问题的报道通常习惯性归因到女性身上;报刊上贬低女性的文章、用词随时都能见到。在社会市井文化中甚至出现了女性的发展不是靠能力,而是靠姿色、靠关系的错误概念,误导了人们对女性的正确认识,大大损害了女性的人格,使很多优秀女性为了避免社会偏见的影响而从各个方面束缚自己的发展。受传统文化影响媒介在无意中营造了不利于女性公平、公正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

(4)女性群体就业层次低

调查表明,女性群体就业层次低,出现了低收入群体中女性比例远远低于男性的现象,表现在招聘中对职位的性别限定导致女性劳动市场进入的起点低、女性在职业提拔与升迁中速度慢、社会文化中对男女就业职位的陈规定型的认识等多个方面。由于女性就业等级低,造成女性在收入、社会福利等方面总体上低于男性,这种现象的继续存在将导致女性群体“贫困化”的趋势。在社会未来的发展和政策的倾斜中应该关注贫困女性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5)社会对家务劳动社会价值不认可

社会文化中长期存在着女性成功在家庭,男性成功在事业的错误认识,将男女评价的标准放在不同的天平上。在几千年农业社会形成的社会分工和习惯的影响下,女性更善于对家庭的管理,因此女性也较多地承担起了家庭管理和子女教育的责任。但是在社会文化中却没有对女性在家庭领域的这些付出给予合理的肯定和社会价值的认可,使女性的很多劳动付出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导致部分女性为了事业的发展而放弃对家庭的责任,或者为了对家庭尽责而放弃事业的发展,使女性长期处于角色冲突中,很艰难地在家庭与事业的天平上寻找平衡点。这两方面对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都是不公平的。在未来社会发展中,在男女平等的大前提下需要逐步提高对家务劳动及子女教育的社会价值的认识,对女性在这些领域的付出给予充分的肯定。

同时,社会文化需要对男女成功提倡统一的标准:家庭与事业对男女两性是同样重要的。

2.不同群体女性面临的特殊问题

(1)本地人女性的边缘化

本地人在政策的优势逐步减弱后面对的是高素质的移民和吃苦耐劳的打工群体,他们处于两者的夹击中,在前20年靠政策获取一定的财富后,很多女性完全脱离了社会,在社会文化和社会事物中慢慢走向边缘化,若不及时调整,边缘化的倾向将会进一步发展。

(2)外来劳务工女性与社会的隔离

外来劳务工女性多数年纪比较小,在农村长大,文化程度比较低,对社会没有足够的认识。她们正处于青春期,生理和心理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来到深圳,没有家人及亲友的帮助,缺乏基本的社会经验,往往是各种社会问题的直接受害者,因此加强对她们的生理卫生知识、城市生活知识、基本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非常必要。

(3)户籍移民女性的心理困惑问题

户籍移民女性绝大部分是随丈夫而迁移,多数是被动选择移民,来到深圳在就业、子女教育、家庭生活等方面遇到的种种挫折使相当一部份女性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困惑,关注她们的心理问题,使她们能在矛盾中逐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将是非常必要的

三、解决以上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市妇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的对策和建议:

1.广泛开展性别意识教育,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注:性别意识指关于认识男女两性社会性别的思想和理论,其基本观点是人们对男女两性的认识与行为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在生理差异的基础上,由社会文化决定的。因此,性别意识思想和理论要求人们对男女两性问题的认识不能脱离社会历史和社会文化,在观察和分析问题、处理事务、制定政策时,应注意到男女性别群体的处境、利益和权力关系,并采取措施和行动来增进性别平等。)

鉴于“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是国际社会提出的,有利于我国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发展的重要理论,针对深圳市广大干部、市民对此概念还缺乏了解,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新闻报刊、广播电视进行宣传介绍,使人们逐渐了解认识;二是要在各级领导干部和新闻、教育、司法等重要部门的工作人员中进行性别意识的学习培训;三是在党校局处级干部主体培训班的课程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性别意识的专题课。

2.实施女性素质工程,提高女性综合素质

提高女性受教育程度是提高女性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深圳市女性的现状和深圳在本世纪前十年要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按照全国妇联、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的联合建议继续开展“女性素质工程”;二是在各群体女性中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广泛、持久地开展女性终身教育的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深圳市女性的综合素质和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三是女性参政、议政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文明程度,深圳正在向现代化和国际化城市迈进,进一步提高女性素质、改善女性参政议政状况及其能力这一问题应有切实措施与步骤。

3.对广大劳务女工进行“再社会化培训”(注:“再社会化培训”是国际社会学界描述“从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过程的通用概念,包括“社会化、再社会化、继续社会化”等一整套概念,描述处于不同时期的人与社会相融合的过程。在这里我们提出的“再社会化”是特指来深圳的劳务女工,她们在脱离原来的生活环境,放弃原来的生活方式,来到新的环境中接受全新的生活方式的过程。一百多万外来劳务女工要在深圳工作、生活,按照社会学“再社会化”的理论,需要接受完整的与城市文明、市民生活相一致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100多万外来劳务女工要在深圳工作、生活,需要接受完整的与城市文明、市民生活相一致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城市生活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深圳市民行为规范等内容的学习。通过对劳务女工的“再社会化培训”,不仅可以提高劳务女工的素质,充分体现平等发展的思想,同时对深圳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对劳务女工进行“再社会化”培训不仅是各级妇女组织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和各企业、社会的共同责任。

4.妇女事业的发展应该走社会化发展的道路

妇女事业社会化的前提,要把妇女事业放到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一是要改变目前妇女事业主要由政府和妇联操办的情况,要动员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关心、支持、发展妇女事业。二是妇女团体的组织及活动方式要有广泛性、多元性、灵活性。这意味着要在现行的妇女组织的组织、管理模式基础上,增加在妇联和工会女工部指导下的多种组织管理模式。因此,深圳市各级妇女联合会与各类妇女群众组织团体的关系值得在理论和实践中探讨。

标签:;  ;  ;  ;  ;  ;  ;  

深圳市妇女生存与发展调查报告_男女平等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