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审工作的几个认识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内审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第一、关于内审理论与现实问题。国际内审和中国内审都要致力于促进组织强化管理、加强控制、防范风险、提高效率和效益。但是存在东西方文化差异和治理理念差异。
国际内审理论与实践是建立在法制完备、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国外内审建立在各私有经济组织,国际内审理论多是关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审理论,很少行政事业内审理论。
中国内审与实践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人治与法治并存,资源配置常常看到计划与行政的影子,有的经济活动不计成本;我国我市内审机构主要建立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共资金、资产国有、粗放经营、发展任务重,决策层、管理层对于加强内部审计缺乏紧迫性。
国际内审发展200多年,中国内审20多年;国际内审多由独立的内审机构实施或外包给社会中介机构实施;中国内审独立机构不多,由财务机构、或与财务机构、纪委监察、监事会合署的机构实施,人员结构比较单一,财务专业偏多。
我们现在接触到的中国内审理论是不成熟的,基本是照搬国外的。用西方的内审理论来指导和检查我们的内审工作是不现实的。中国的内部审计理论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2000年以前,基本上是照搬国家审计。2000年以后基本照搬国外的内审理论。大家注意到没有,国外和国内现行的内审理论基本上是关于企业或经济组织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的审计理论,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了大量内部审计机构,而现实基本没有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理论。我认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探索和实践的空间还很大。
重视内审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企业发展的自身需要,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需要,在我国,更是国有企业的责任。
第二,内部审计要关注国家审计。一是我们的内部审计都是建立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我们内审所监督的范围、内容、对象跟国家审计从本质上讲没有很大的区别,都是财政性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内部审计不关注国家审计实际上就脱离了我们的国情。二是,中国的国家审计实际上是最大的内部审计,我们各单位都接受了来自审计署特派办、财政部专员办或者市审计局的审计,我们很难想象内部审计不研究不考虑国家审计的范围、内容、对象而考虑我真正的纯而又纯的内部性。三是,我们内部审计常常要配合国家审计,而国家审计审计的内容、范围、重点,他们揭示了哪些问题,他们向政府报告了哪些问题,政府又作了怎样的批示。我们内部审计置国家审计的内容、范围、形式而不顾,只顾自己的内部审计,我认为这种是没有充分研究我们的国情。比如说在不同的阶段,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都会给国家审计提出要关注要审计哪些重点,而要关注要审计的重点恰恰是在座各单位所管理所使用的资金、资产以及我们的项目和经济活动,国家审计常常都要来审计和监督这些内容,而内部审计确不管他,只搞内部控制,可能吗。所以我认为我们内部审计要关注研究国家审计。
第三、关于财务收支审计问题。也可以说是关于内部审计的转型问题。我们认为至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还是一个比较长的阶段的任务,因为我国依法办事还有一个相当长过程,经济生活中不规范运行、违纪违规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财务收支不仅要坚持,而且还要深化。财务收支审计怎样深化?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财务收支审计要注重揭示和反映体制和机制层面的问题。二是要加大对经济运行当中潜在风险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关注债务风险、资产质量。三是,要向绩效审计发展。所谓绩效审计就是要从经济、效率、效益的角度,从评估评价鉴证经济事项的角度来深化财务收支审计。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有很多专项的资金,这些资金用得怎么样,要追踪检查它的效益。在工业企业,在其他行业又未尝不是如此。四是,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是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国家审计署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前几年提出要从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逐步转向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向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的管理审计转型。我们这两天听了有关老师和处长的讲课,我们认为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还是有很多前置条件的。当一个企业没有形成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的文化,当一个单位经济组织内部没有一个整体的内部控制的氛围,我们内部审计要想开展系统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实际是不现实的,我认为一定要等待一定条件。当管理层都在关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并且在制度上有了规定的时候,审计的角色就能体现。当企业领导人、经济组织的管理层没有心思来搞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的时候,内部审计一味地强调要进行这个工作,我们认为这也不现实。眼下我们认为中央在渝单位具备这种条件,他们进行全方位的这种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审计并且占了他们整个工作量一半以上的就是可能的。包括昨天授课的张总,他介绍的这一套实际上也是因为在美国上市,就要求必须做这一套。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有些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上实际上在我们国内实行起来是有一定的困难。所以中央五部委,审计署、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的是上市公司实现,其他公司今后逐步实现。而那个规范基本上是照搬的萨班斯法案。
但是,我们又提出内部制度和风险防范毕竟是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在当前是不是无所作为,我们认为可以选择一些单项,选择一些资金来做这方面的探索并通过我们的探索来影响管理层。在一个方面促成这方面的控制和风险防范,让它形成一种气候、一种制度和机制。
第四、关于投资审计当中的跟踪审计问题。国家审计过去基本没有搞跟踪审计,从汶川地震后,国家审计才开始探索搞跟踪审计。国家审计对于跟踪审计是有争议分歧的,实践中究竟怎样才叫跟踪审计,感到有很多困难。我认为国家审计遇到的困难跟内部审计遇到的困难是一致的。刘家义审计长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就国家审计在投资审计当中如何处理好位置时指出:“国家审计在投资审计当中必须处理好审计任务、审计力量和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随着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逐年增加,政府和公众对这些项目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很多地方不仅要求审计机关全过程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而且要求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对此,各级审计机关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明确任务、防范风险的原则,保持独立监督的地位,不参与决策管理,到位不越位、不错位。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把跟踪审计做得更加规范有效”。我认为这段话同样适用于内部审计。关于跟踪,是在事情发生之后的问题,说得积极一点叫紧随其后,说得冷静点是可以保持一定距离。他干了三、五月我再去追踪,也叫跟踪。现在的问题就是全过程跟踪这个“全”字,过程跟踪都好解释,前面加一个“全”字就使我们有些同志模糊了。当前不少内审机构开展了全过程跟踪审计,不少内审从项目的立项、设计、做标底、评标、招标、寻价、签合同、验方、审造价,整个工程当中的协调等事项都参与,而且很多环节都要求审计签字认可。请大家考虑一下,我们的审计究竟怎样保持一种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投资审计对我们内部审计来讲,是最有成就感、最累、风险最大的一项审计。我们认为事前审计慎重点,事中审计看紧点、事后审计严格点。不要以为审计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不要代行工程指挥部的职责,不要代行基建处、财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刘家义审计长讲的把跟踪审计搞得更规范一点,如何规范,我们应该考虑“规范”二字。
关于投资审计还有一点就是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工程审计的问题。国家审计也要聘请中介组织干投资审计项目,市审计局也常年储备了一批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筛选后让其参加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但是项目审计的通知书是由审计局发,整个审计过程是以审计局的名义在进行,最后的审计报告是审计局的红头文件。就是说整个责任由国家审计来承担。对于内部审计,我们认为对于中介组织参与跟踪审计或工程审计要注意事前要有方案,要提要求,事中要有检查,事后要有评审,要有监督。否则,全部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来搞工程审计项目,最后只以他的报告来作为结论意见,也不是没有风险的。
第五,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内部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有10来年了。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审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经济责任审计不具有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准确的说不具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没有关注决策、管理、绩效和廉政,没有评价责任,没有成因分析,基本上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完成目标情况的检查,对财务收支的合规性检查,最后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我们内部审计报告对领导的结论、评价是很片面的,只限财务管理方面的责任进行了检查、评价,至于整个经济活动的决策、管理、指挥、结果都没有或者很少的涉及和评价。这些问题也要引起大家注意,实际上这也是有风险的。
第六,关于审计管理问题。一是关于审计体制,当前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不多,与财务部门、与纪委、监察、督察部门、与监事会、与法律事务部合处几项职能在一起的占绝大多数。这种体制是各单位自己设计的,因为政府对各个经济组织、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是不能干预的,所以有些单位进行这种设置他认为有他的合理性。但是这其中有些问题要注意:(1)设在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一定要注意与财务检查之间的区别,要更多地注重监督,更多的注意从管理的层面、服务决策的层面去监督检查。而且主要开展对下级单位的检查。(2)与纪检、监察、督查在一起,一定要分清各自的职责,集这几种职能于一身的人员,前面履行了审计的职责查了账,查了问题,然后马上身份一变,成为纪检监察人员,对这些问题按照党的纪律条例来处衡量这些问题,并且提出处理意见等。这种方式处理不合适。界线要划清,搞审计的履行审计的职责,然后把这套东西交给纪律监察的同志。特别要注意的是,内部审计跟纪律监察在一起,不能成为纪律监察办案的工具,因为审计是一种正常的制度,有问题无问题都要检查,而纪律监察是针对问题针对人来检查。还有人说,监督关口要前移,而纪律监察的关口前移是做了很多纪律监察方面的宣传教育,这是一种前移的方式。再就是他们做了很多廉政预防性的规定。如果审计长期配合纪委监察办案,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片面的理解关口前移。(3)关于审计跟监事会合在一起的问题。严格来讲,对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监事会是一种外部监督,而且是一种高层次的监督。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整个决策管理和经营活动。而内部审计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对董事会、管理层负责,是内部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和工具。但是我们了解到,很多单位认为审计跟监事会合署这种方式很好,很成熟,我还是回到前面所说的,只要领导、管理层认为是可行的就干,但是一定要考虑自身的职责,因为很多企业的监事会的监事工作都是由审计在干,审计做了后又马上转过来成为了监事会的人员,运用审计的资料来评价检查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这就涉及受托审计的问题,受谁之托,受外部审计的委托来监督董事会吗,在座的各位愿意把自己审计的资料全盘的交给外部审计来监督本单位吗,就是这个道理。
二是关于审计质量问题。这两年各个单位把自己认为做到好的项目送给我们来评审,我们组织国家审计人员来对这些项目进行检查、评比。老实说,中央单位内部审计的质量是过得到关的,市级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关注的重点不是文书格式上的规范,而是取证和问题的认定是不是扎实,是不是揭示了深层次的问题。而送来的项目很多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比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送来的就是几个财务收支问题、核算不规范问题。
三是关于内审处长。我认为内部审计处长要关注大事,了解运行,掌握重点,研究成因,参谋顾问,学习培训,宣传交流,总结提高。关注大事就是要关注本单位的战略目标,领导关心的问题,不要埋头只干自己认为很专业的问题,实际上审计的空间很大。实际上干得好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连人力资源这些环节他都可以介入。第二是了解整个经济组织运行的程序、特点、规范,不了解这些就抓不到重点。关于研究成因,我们认为好多内审机构都没有坐下来认真地分析研究查出问题的成因。再就是参谋和顾问,对决策层是参谋,对审计对象是顾问。还有就是内审机构不注意总结,总结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年复一年的做重复的、自己又觉得累的事情。最后就是作为内审处长一年要参加一些学习培训,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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