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钱楮并用”到“银钞相权”——宋金元时期传统中国的市场结构与货币流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货币论文,时期论文,传统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宋金元三朝是传统中国历史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国内外学术界不仅先后提出了唐宋变革、宋元鼎革、明清转型诸说,而且跨越断代、总体把握近千年中国历史发展趋势的成果,也不断涌现。其中,草市镇长盛不衰、大都会此起彼伏、市场结构急剧变动,纸币显而复隐、铜钱废而复行、白银用而不铸,构成了这一时期市场—货币史延续、变迁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①恩师李埏先生深入分析魏晋以至两宋时期商品经济发展与货币流通格局,对唐代“钱帛兼行”、从“钱帛兼行”到“钱楮并用”、宋代“钱楮并用”,均作了精辟分析。承蒙李埏先生精心指导,我曾对宋代白银货币化进行了初步探讨,完成了博士论文。并继而主持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宋明城乡市场的发展与货币流通格局的演进”(批准号05BJL052,结项证书号20120567)。值先生百年诞辰,重读先生不刊之论,更觉受益之深,感慨良多。此不揣浅陋,冒昧沿宋代钱楮并用货币流通格局确立之后,宋金元时期传统市场结构与货币流通格局演进的关系,作一简要梳理分析,以纪念先生百年诞辰。 一、区域市场网络的形成与“钱楮并用”的确立 传统中国历史上,草市镇的兴起以及随之而来的坊市制度的终结,是研究传统中国城乡市场与货币流通无法回避的首要课题,也是研究11~14世纪市场史、货币史最重要的历史起点之一。学术界对此已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研究。这里需要进一步阐述的是,9世纪以降,以草市镇为代表的乡村市场,与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市场之间,联系与交往更加密切,不少地区形成了“城乡交相生养”的互动关系:“城郭乡村之民,交相生养。城郭财有余,则百货有所售;乡村力有余,则百货无所乏。”而城市对于维系日益扩大的城乡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城郭之民,日夜经营不息,流通财货,以售百货,以养乡村。”②在条件具备的地方,不仅城乡之间的交换日益活跃,而且城与城之间的“市”——商品流通和交换,也随之发展起来。市场在逐步渗入农村的同时,通过“城与乡”—“城与城”—“城与乡”的联系,形成了一定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不同政区城乡之间持续的商品流通,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区域市场体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的区域市场上,小生产者的货币——铜钱不仅适应了他们细碎、零星的日常小额交易的需要,而且能适应小生产者季节性商品销售与常年购买商品的需要。因为铜钱以其自身的金属价值,保证货币不因生产和消费周期的不一致而贬值。在铜钱不足的时候,即使改用铁钱也没太大关系。只是铁钱略重,行之不远,单日一次往返的距离——市场半径比使用铜钱更短一些而已。这也正是四川的草市镇不仅发达,而且密度更高、数量更多、相间距离更近的原因所在。可是,把小生产者的商品集中起来,转运到城市市场中经营、贩卖,小生产者的货币——铜(铁)钱却显得笨重不便。宋太祖问身强体壮的御前侍卫周仁美:“力能负钱几许?”周仁美勇敢地声称能“胜七八万”。可太祖却忍不住脱口而出:“可惜压死!”既而赐钱,“止命负四万五千”。③诚如李埏先生所言:北宋初年的四川区域市场上,由于铁钱单位重量与单位价值之比更低,批量商品流通、大额资金的调度经营,所面临的矛盾更加尖锐,钱楮并用的货币流通格局,率先在此萌发。④ 面对货币流通中的尖锐矛盾,人们一方面大量贮藏铜铁钱以备不时之需、积累财富,把笨重的铜铁钱委托存放于柜坊、邸店时,要求柜坊、邸店:“书填贯,不限多少,收入人户见钱,便给交子”;⑤另一方面把存放铜铁钱甚至借贷钱物的依据——“交子”,转手交给售货人、债权人,让他们自己到柜坊、邸店取钱。因为此时传统社会中的乡土信用关系,已发展到了“房族、亲戚、邻居,其贫者才有所阙,必请假焉”,甚至“虽米、盐、酒、醋计钱不多,然朝夕频频”的程度;⑥城乡市场之间、城市市场之间的商业信用关系,更达到了抚州民陈泰“每岁辄出捐本钱”贷崇仁等县债户,“各有驵主其事”,只需每半年一次“自往敛索”结账的程度。⑦而在“交相生养”的城乡区域市场上,传统社会的乡土信用,与蓬勃发展的商业信用日益紧密地交织在了一起。亲邻、同乡、保人、牙人、行人互为担保,售货人、债权人接受这样的“契券”,尽可放心。更何况接受书填贯文的“交子”后,最终总能在柜坊如数兑钱,又能省去搬运之苦,何乐不为? 于是,在较早形成的川蜀区域市场、东南区域市场上,以铁钱、铜钱在乡间、在零碎交易及贴兑找零中的广泛使用和大量贮藏、委托存放为保证,以乡土社会信用、商业信用交织而成的信用网络为基础,民间创制的信用手段——交子、会子开始流转、使用。它以铁钱、铜钱的贯文为单位,代表铁钱、铜钱价值,部分履行货币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的职能。其中,天圣二年(1024年)宋廷首先在成都整顿民间交子,成立交子务,依托朝廷权威为刻印在“交子”上的贯文数字承担信誉保证。业已能在市场上顺利转手的“交子”,成为世界上第一张官府发行的纸币。与特定区域市场体系的形成相适应,“钱楮并用”货币流通格局先后在川蜀市场(铁钱—交子)、东南市场(铜钱—会子)上确立。 在以汴京为中心的华北市场,虽然区域市场体系发育程度也不低,但这一区域中的便钱钞、茶盐钞运用范围广泛,在相当程度上化解了小生产者需要铜钱而钱重难行的困难,基本能够满足大宗批量商品贸易在区域内流通、巨额资金运营的需要。因此北宋时期类似于“钱楮并用”的“钱钞并用”(铜钱与便钱钞、现钱公据甚至茶盐钞),适应了北方区域市场体系发展的需要,在“钞”不具备完全货币形态的情况下,形成了“钱”、“钞”互补格局。金朝占领华北后,于贞元二年(1154年)“复钞引法,遂制交钞”。⑧把北宋时不具备完整货币形态的“便钱钞”、“茶盐钞”转化成了纸币,继续以“钞”名之,划定在黄河以南与历代旧钱并行流通,确立了与华北市场相适应的“钱钞并用”货币区。 诚然,楮币的发行和流通,仍不能取代乡间市场、零碎交易市场上以金属自身价值担保的铜铁钱。因为区域市场体系的根基仍旧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商品聚散。在这里仍旧需要铜铁钱以其经久、朴实的金属价值作保证,不允许舍铜铁钱而他就。楮币也只用于解决城市市场、规模较大的市镇市场上批量交易中钱荒与钱重的问题,而不可能解决所有货币问题。因此,聪明的商人、豪右和宋廷,乃至伪齐刘豫政权,⑨所发行“交子”、“会子”、“钱引”等各种楮币,一般仍把楮币的面额限制在1贯以上。⑩于是,与前述区域性市场层级关系相对应,形成了这样的市场—货币关系:草市镇上主要流通铜(铁)钱;多个草市镇结成的地方市场(包含在城及附近市镇)上既使用铜(铁)钱,又使用本地楮币(交子、会子以及不具备货币形态的“钞”);区域市场内部大宗交易、路途较远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交易,主要使用楮币。不仅在同一区域市场上,钱楮两种货币根据区域市场的层级关系分层流通,而且不同地区的区域市场上,流通着各不相同的钱与楮。 二、区域市场的整合与白银货币化 然而,宋金时期部分地区形成区域性市场体系之时,商品流通却没有也不可能局限于区域市场。反之,在区域市场形成过程中,不同区域之间的市场联系也随之同步加强。跨区域的市场联系,把宋、辽、夏、金、大理等政权辖区内不同区域市场、相互之间的区域市场乃至海外市场,联系在了一起。 在宋朝辖区内,北宋时期川蜀市场、东南市场与华北市场之间的联系已十分紧密。其中,川蜀市场主要将纺织品、药物、纸张、茶、酒、银等大量经陕西或荆南输往汴京,部分经汴京转销华北乃至其他地区。这不仅刺激了川蜀生产的发展,支持了汴京等城市的繁荣,而且还直接带动了陕西、荆南以及四川与江南和西北地区贸易的发展。(11)在江南与华北之间,以良好的运河水运为依托,汴京与东南地区的商品贸易达到了相当规模,东南成为向汴京、淮南市场的商品粮、纺织品、文化用品输出中心,形成了果品产销、生产资料远距离贸易、茶盐犀象香药等专卖品长途贩运等持续的批量贸易。(12)在川蜀市场与东南之市场间,两宋之际的长江水运全面发展,区域性市场聚散中心和长江水运中转中心——鄂州开始崛起,嘉泰间(1201~1204年)已是“江湖连接,无地不通,一舟出门,万里惟意,靡有碍隔。民计每岁种食之外,余米尽以贸易。大商则聚小家之所有,小舟亦附大舰而同营。辗转贩籴,以规厚利。父子相袭,老于风波,以为常俗。”(13) 不仅如此,宋朝辖区与周边地区的远距离批量贸易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经由海上的对外贸易、经广西与大理国的贸易、经川陕与西夏和吐蕃的贸易,以及与北方辽、金的贸易,全方位展开。其中,金朝占领华北后,宋金之间以榷场贸易为主体的大宗商品交易规模最大,最为频繁、持久。早在金朝天辅七年(1123年),宋金双方就议定“于稳便处所起置榷场”。(14)绍兴十二年(1142年)南北议和,当年九月寿州、邓州、凤翔府等处正式开场贸易。(15)榷场贸易中,金朝不仅向南宋输出解盐、丝、绵、绢、药材、粮食等,而且大量从长城以北贩运羊、马,销往宋境。南宋向金输出的商品也不仅有茶(包括茶叶、茶子、茶苗)、米、牛、绢、丝、麻、虔布、生姜、陈皮、兵器、书籍等,也有来自于海外贸易的香药犀象等。其中,泰和年间仅商旅以丝绢易茶,贸易额即达百万缗以上。(16)宋金榷场贸易同时具有了跨越区域市场、跨越农牧经济区、跨越宋金边界的“三跨”特点。区域市场在“三跨”贸易的驱动下,频繁互动,呈现出强烈的整合趋势。 显然,跨区域的批量商品流通,越出了区域市场的范围。与区域市场体系相匹配的“钱楮并用”货币流通格局,无法并且没能在这一层级的市场上发挥作用。于是,频繁而持续的跨区域批量商品流通中,开始自发地孕育、选择适合于自身交换水平的新货币。 9~11世纪,福建、江西、广西等地的白银采冶有了较大发展,银产量快速增加,白银使用的禁令和等级限制相继解除,传说中白银的种种神秘性逐步淡化消失。白银矿产品和银制品经历了一个商品化的过程,逐步成为民间可广泛使用的贵金属商品,成为远距离批量贸易中的重要商品。(17)11世纪中叶至12世纪中后期(北宋熙宁至南宋乾道间),白银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在持续而频繁的批量贸易、跨区域贩运贸易、远距离大额财赋调拨中由商品变成了货币,白银货币化初步实现。(18) 1.白银广泛加入“折博”交易,逐步用于计量和让渡大宗商品的价值。在与茶盐酒矾、珠犀香象、粮草、马匹以及绢帛等等批量商品的“折博”中,白银通过对铜(铁)钱折价,开展价值比较,然后与各种商品完成互换。广泛而持久的折博,使白银逐步成为大宗批量商品交易中的价值载体,进而反过来被用于度量、比较和表示这些商品的价值,并用银完成交易。 2.白银广泛加入“回货”贸易和宋廷财赋调拨,逐步形成货币银的跨区流通。基于白银单位价值含量较高、便于携带的特点,远距离贩运贸易中,商人在完成一批商品贩运后,广泛把白银作为“回货”,贩运回目的地。宋廷也将各地上供的财赋,改买白银运往京师或其他指定地区。通过买卖、搬运白银,实现不同地区之间大额财赋的转移调度。在“折博”—“回货”—“上供”—“折博”的循环中,形成了以白银为载体,与批量商品跨区域流通相对应的货币跨区流通。 3.白银广泛用于票据贴现,加入“兑便”,形成稳定的银钱兑换关系。在便钱务、榷货务和地方官府铜铁钱调拨出现差额的情况下,白银开始被用于替代铜铁钱,兑现便钱钞、现钱公据以及茶、盐、香料、矾等钞引。相应地,便钱钞等票据也像“飞钱”一样被用于“飞银”:宋廷在指定地点许商人“入便”银钱,持票据到另一地兑现白银。通过频繁“兑便”,白银与铜钱之间逐步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价值兑换关系。至迟南宋乾道间,宋廷官方确立“省则”:规定了白银1两兑铜钱3300文的法定兑换价格。白银还通过这一兑换价格,计量商品价值。以“兑银计值”的方式,表示商品价格。 而结合这一时期传统市场的空间布局和层级结构来看,至迟在南宋和金朝时期的市场上,已形成了银钱钞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各有侧重且“和而不同”的并行流通格局。以宋金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四川、东南、华北市场为例,白银主要通行于3个区域市场之间,部分流通于3个区域市场大宗交易、远距离贩运贸易领域;楮币主要依托铜铁钱,在区域市场内部的大额交易中使用;铜铁钱则主要流通于最基层的草市镇市场,用于各地城乡市场中的小额交易。 三、市场结构的变迁与“银钞相权”的确立 白银货币化实现之际,中国传统市场在延续9世纪以来发展趋势的同时,在12世纪末至13世纪初,继续发生着一系列新的重大变化。 首先,在长城以外、大漠南北,商业贸易往来频繁,一大批城市悄然兴起。其中,仅在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内,金朝和蒙古帝国时期至少新出现了61个有一定规模的定居城镇。(19)金朝灭亡北宋后,依托上京—燕京—南京为支点的5级城乡市场体系,把城乡市场体系向北拓展。蒙古帝国兴起后,进一步以传统草原商道为基础,修建驿路,设置驿站,在长城以北形成了以哈拉和林、开平城为中心,分别经东、中、西部驿路跨过长城,与传统农耕区联系在一起的商贸网络。传统中国市场辐射的空间范围全面拓展,市场的空间布局大幅度北移。草原市场与北方农耕区的市场更加密切地连成一片。 其次,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前后,蒙古草原经济快速发展。传统的主导产业畜牧业,与新兴手工业、屯垦农业相互促进,社会财富总量有了明显增加。(20)而在持续半个世纪的军事扩张中,蒙古贵族大肆掠夺周边各地的人口和财富转输蒙古草原,进一步使这一地区成为13世纪时期为数不多的财富富集之区。窝阔台继任后,“下诏把多年来为成吉思汗从东西各国征集来的国库贮藏打开,其总数连账簿的肚子都容纳不下”。(21)他因此成为蒙古帝国史上以富有和慷慨著称的大汗。于是,草原经济的单一性所导致的对传统工农业产品的强烈需求,迅速转化成为强大的现实购买力。蒙古帝国周边各地,特别是长城以南传统农耕区的生活必需品——粮食、绢帛、食盐等等,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贩入草原,草原畜牧产品等则大量转贩长城内外。(22) 金元之际黄河流域、四川盆地等地区的战火,一度摧残了这些地区的经济,部分地区城乡市场萧条。更重要的是,蒙古灭金前后,蒙古投下、斡脱商人与汉人世侯,集中占有大量社会财富,携巨资全面参与市场交换,从事商业贸易,成为蒙元时期从事批量贸易、跨区域远距离贸易最重要的市场主体。迦宾尼入蒙古所见,普通民众只是有各种牲畜,而“皇帝、贵族和其他显要人物拥有大量的金、银、丝绸、宝石和珠宝”。(23)诸投下则与色目商人结成了亲密的斡脱关系,(24)委托他们代理产业、经营借贷贩运、包征赋税。蒙古在金朝旧地封委的汉人世侯聚集财富,招集流亡,俘掠驱口,(25)修复中心城市,恢复并直接从事城市间批量贸易。反之,长城内外的普通牧民和汉地传统小农,与市场的联系受到种种限制,甚至沦为“驱口”,被剥夺了参与市场交换的机会、资格和能力。 于是,13世纪中叶传统中国市场的空间结构与层级结构明显发生两个重大变化。一方面,漠北草原市场、畏兀儿市场、长城沿线农牧交错区市场、华北市场,逐步在同一个政权辖区内相互激荡、整合,市场空间范围全面拓展,蒙古贵族、斡脱商人和汉人世侯经营的远距离批量贸易十分兴盛。另一方面,华北等地区域市场体系遭到破坏,小额贸易萧条,传统小农、普通牧民参与的基层市场衰落,市场层级结构收缩。市场结构的这一重大变化,在继续强化白银和纸币的货币地位的同时,动摇着铜钱流通的根基,加速了货币白银化的进程,最终使白银取代铜钱成为基准计价货币,成为楮币之本。 南宋初年白银货币化初步实现后,取得货币资格的白银,在银钱楮诸种货币中的地位已日渐上升,铜钱则随着铸行量的减少,地位逐步下降。万志英认为:南宋“1160年创设的新纸币(会子),使货币体系与白银联系在了一起。白银成为维持会子价值的主要准备金。”(26)南宋中后期,在楮币贬值、铜钱逃逸市场的情况下,白银与楮币之间的价值换算关系,出现了“官会与银价,常相为消长。会子轻则银价重,会子重则银价轻”趋势。(27)宋朝以白银“称提”楮币,实行银钱楮品搭行用,不断强化着白银的货币作用。彭信威认为:“南宋的会子,有时用金银来收兑,主要是用白银来收兑,白银成了纸币的兑现基金。”(28)而楮币则充分展示了数量易于控制、印造成本低廉、面额可随意分割以及便于携带的特性,在不断贬值的过程中尝试变成小面额货币,流通范围日益拓展,侵蚀和挤压铜钱的流通空间。白银权钞而行的货币流通格局日渐萌发。 金朝辖区内,华北区域市场恢复发展,长城内外的农牧区交流空前活跃,但局部地区的小农市场已开始萎缩。金朝依托从北宋获得的库藏金银、从南宋获得的20~25万两岁币银,在交钞贬值、铜钱大量窖藏、运出的情况下,承安二年(1197年)十二月“改铸银名‘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二贯”,(29)“与钱兼用,以代钞本”。(30)承安宝货因为“以代钞本”却又投入市场“与钱兼用”,银、钞、钱之间价差巨大,导致市场上“私铸‘承安宝货’者多杂以铜锡”,陷入“浸不能行,京师闭肆”(31)的困境。但承安宝货的铸行,已凸显了白银取得“钞本”资格的趋势,并为后来禁银行钞积累了经验。此后,金朝“民但以银论价”、“赎铜计赃”“皆以银价为准”,白银取代铜钱成为基准定价货币。对于藏而不出、铸而不给的铜钱,贞祐三年(1215年)四月,金廷干脆“罢铜钱,专用交钞、银货”,(32)用朝廷法令明确宣布以银、钞取代铜钱,肯定了白银的法定货币地位。此后金朝发行楮币虽仍保留铜钱的贯文单位,但楮币价值与铜钱无关,而是通过银1两折钱2贯的数量换算,与银的价值相联系。天兴二年(1233年)发行“天兴宝会”,还干脆以银的重量单位“钱”计,面额印为1钱至5钱4种。“银钞相权”的货币流通格局已初具雏形。 蒙古帝国兴起后,不仅没有恢复金朝已经废除了的铜钱,而且沿用宋金银锭(波斯文,音Balish,汉语音译“巴里失”或作“把力石”;畏兀儿语yastuq,汉语音译“雅斯特科”)的形制和称量使用的方式,在华北市场、草原市场、畏兀儿市场乃至与中亚的贸易中,广泛使用银锭。太宗八年(1236年)正月诸王大会,“有于元者,奏行交钞”。在深悉金朝银钱钞关系的耶律楚材主持下,蒙古帝国首次印发了“万锭”交钞。(33)从当时斡脱银发展的情况来看,太宗时发行的交钞,已可能与白银建立了密切的价值联系(蒙古时期部分区域性钞券,曾与丝为本)。此后,在远距离贩运贸易用银、朝廷全面赋税征银、斡脱商人高利率放贷白银的情况下,以华北为主体、兼跨大漠南北的北方市场上,充满了对白银的渴求,形成了大规模的白银循环流通。汉地世侯随即依托斡脱信用和世侯权威,以白银价值为基准,发行区域性的纸币。至迟宪宗元年(1251年),史楫在真定“请立银钞相权法”,(34)明确以“法”的方式规范银钞关系,收到了“度低昂而为重轻,变涩滞而为通便”(35)的效果。史料中正式出现了“银钞相权”之名。以白银为基准计价标准发行纸币、储备白银、流通纸币的新的货币流通格局,至此正式确立。 忽必烈即位后,按“银钞相权”的原则发行中统钞,进一步把“银钞相权”的货币流通格局全面推广到蒙古帝国各地。金银取代铜钱成为“钞本”,但严禁锭银直接在市场上流通;中统钞的面额继续以贯文为单位,最大2贯,最小10文(1275年添造5文、3文、2文厘钞),通过2贯兑银1两、10文兑银5厘、2文厘钞兑银1厘,确定法定兑换关系,并便利高效地等分白银价值,代表白银在市场上流通。宋金以来北方市场上纷繁复杂的商品货币关系,去粗取精,化繁为简,在白银取代铜钱成为基准定价货币、货币白银化初步实现的同时,完成了从“钱楮并用”向“银钞相权”的转变,形成了如图1所示的商品货币关系。 图1:“银钞相权”货币流通格局中商品—货币关系示意图 四、市场体系的完善与银钞相权的演变 至元十六年(1279年)元朝平宋之际,四川区域市场、荆湖市场、岭南市场受到战火影响较重,但以江南为核心的区域市场体系较为完整地延续下来。元朝统一南方后,全国市场进一步整合,各区域市场内部的小额贸易渐趋活跃,城乡市场全面恢复发展,市场层级体系日益健全。同时,区域市场之间的联系空前加强,以长城内外农牧区市场、华北平原市场、长江沿线市场为主体,元朝市场交流与互动全面发展。特别是长江、运河水运及海运、驿站陆运相互衔接,还使全国市场的核心区,依托成本低廉的水运和繁盛的商业都会,更多地向东倾斜。大都、杭州及长城内外、大江南北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全国市场体系完成了对宋金时期的超越,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发展。 与市场体系的健全发展相适应,元朝“银钞相权”法及相应的货币流通格局随之拓展开来。元朝平宋后,在收兑南宋旧会,“兑”、“禁”、“刮”、“拘”历代旧钱的基础上,至元十七年(1280年)六月宣布“江淮等处颁行钞法,废宋铜钱”,(36)把“银钞相权”的货币流通格局扩大到江淮等处。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进一步总结元钞发行以来,特别是江淮等处行钞后的经验教训,颁行《至元宝钞通行条画》,实施“至元钞法”。(37) 《至元宝钞通行条画》首先全面、精密地体现和贯彻了“银钞相权”原则。明确规定:新增发至元钞,以1∶5的比价,与中统钞并行流通,交易、信贷须统一按中统钞计值;“随路设立官库,买卖金银,平准钞法,私相买卖,一律禁断”,严格禁止移用、侵蚀钞本;至元、中统两钞共17种面值,分别与白银1两、5钱、2钱5分、2钱、1钱5分、1钱、5分、3分、2分5厘、2分、1分5厘、1分、5厘、3厘、2厘5毫、2厘、1厘,形成17个等次的一一对应关系;以中统钞计算的金银比价,从1∶7.5上升到了1∶10,进一步肯定和承认了白银作为基准定价货币的地位,压缩了黄金对宝钞价值的影响;重新调整了中统钞与白银的比价,使之成为小面额零钞,并与面额较大的至元钞一道,实现了对白银价值精密、完整的等分。 “至元钞法”随即得到了较为认真的贯彻实施。元廷以路为单位建立健全“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平准库、行用库,收储、核拨、管理钞本银,平准钞价,发行新钞,倒换昏钞。其中,见于《元典章》记载的65个平准行用库、78个行用钞库,(38)广泛分布在各地“紧关去处”,覆盖了全国各地主要市场中心地。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八月,“诸路平准交钞库”收贮的法定货币准备金——白银,也达到了“九十三万六千九百五十两”。(39)同时,元廷总体上较好地控制着纸币印发规模。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至至大二年(1309年),23年累计印发中统钞87916515锭,年均印行量3822457锭。(40)中统钞、至元钞作为白银的价值符号,不仅广泛通行于大漠南北、甘青滇藏、岭表海疆,而且渗入到细碎、零星的小额贸易市场。因此,阿拉伯商人伊本·白图泰来华所见,仍是“中国商人习惯于将所有的金银熔铸成锭。每锭重一堪塔尔左右,置于门框上面”。“中国人交易时,不使用金银硬币。他们把得到的硬币,如上所述铸成锭块。他们交易时却使用一种纸币,每纸大如手掌,盖有素丹的印玺。如该项纸币旧烂,持币人可去像我国的造币局一样的机构,免费调换新纸币,引局内主管人员都由素丹发给薪俸。该局由素丹派一大长官主持。如有携带金银硬币去市上买东西者,则无人接受。”(41)银钞“相权”而行的货币流通格局,经过与南北两大区域市场的调适,全面而有效地覆盖到了元朝全境。 以白银为基准货币、发行流通单一至元钞,提升了元朝全国市场的整合程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国市场体系的发展。朝廷收贮白银,适时平准钞价,各方商旅持钞往来,“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42)但对照元代城乡市场特别是区域市场的层级结构关系,我们也不难发现,以银为本、单一用钞的“银钞相权”货币流通格局,主要适应了城市市场特别是跨地区批量商品流通的需要,它必然面临着与多层次的市场层级结构之间的调适问题。特别是以小生产者为主体的零星交易快速恢复发展,区域差异不断扩大,对小面额货币的需求量、价值稳定性以及价值载体的经久性,都提出了更多更严格的要求。元廷不仅必须严格按照货币的公共性、社会性,坚持“银钞相权”,在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同时,切实有效地严格控制伪钞和纸币印发规模,诚实守信地收贮白银,用白银的金属价值为纸币承担信誉担保,而且还须无偿地承担日益增长的小面额货币发行和流通的成本。 然而,在巨大的区域市场差异和复杂的市场层级结构的挑战中,在伪钞泛滥、元廷放弃“银钞相权”原则的情况下,元钞逐步背离了所代表的白银价值,两者之间的价值对应关系、“相权”关系被割断。单纯依靠朝廷信誉担保的元钞,价值急剧跌落,民间藏银、历代旧钱和民间自铸铜钱直接进入市场。至大三年(1310年)改行银钞,铸至大铜钱,次年废止银钞和至大铜钱,既体现了“银钞相权”面临的深刻危机,又进一步背弃了“银钞相权”的原则,货币流通陷入了白银与历代旧钱恢复流通,共同挤压无本元钞、加剧钞价跌落的困境。至正十三年(1353年)年元廷又一次实行币制改革,出台了以“钞买钞”、恢复铸钱的“至正币制”,给危机四伏的元钞信誉以最后、最致命的一击。导致“堂堂大元,奸佞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43)单纯依靠朝廷信用支撑的元钞,失去了最后的信誉保障,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弊楮”。而白银的复出及铜钱合法货币地位的恢复,则昭示了“银钱并行”货币流通格局的雏形。 五、结语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11~14世纪的300多年中,传统中国市场—货币史承续9世纪以来的发展趋势,变化巨大,承袭接转,前后连贯,体现了阶段性与连续性的有机统一。 就市场方面而言,宋金时期,上承唐中叶以后草市镇兴起、坊市制终结的趋势,以城乡市场“交相生养”为基础,率先在四川、江南、华北等地形成了区域性的市场网络。不同区域市场之间大宗商品往来贩运,逐步架起了跨区域、经常化、批量化的全国性贸易网络。金元时期全国市场的广度拓展,批量贸易的规模和频度提升,农牧区经济交流空前繁荣,内河航运、海运沟通大江南北,长江流域、江南地区基层市镇市场持续发展,草原、山区、边疆城市兴起。传统市场的空间结构和层级结构,在经历了急剧重组后获得了新的发展。这为明代市场机制作用凸显,引导区域分工、行业分工,优化产业布局、配置资源,整合形成更加健全和成熟的全国市场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历史基础。 在货币方面,北宋时适应市场结构的变动发行楮币,与铜铁钱并行流通,确立了“钱楮并用”的货币流通格局。而以跨区域批量贸易的繁荣为前提,白银逐步从商品变成货币,在12世纪中叶初步实现了货币化。此后,银钱楮相互激荡,货币白银化(即白银在多种货币中成为主要货币,取得基准定价货币的资格)随即展开。宋金元之际市场空间的扩展和布局调整,特别是市场层级结构的变动,促使白银“权”钞而行,成为楮币之本,铜钱则长期废而不用。因此,从1251年在真定试行“银钞相权”,到1260年发行中统钞、1280年江淮行钞及1287年发行至元钞,“银钞相权”的货币流通格局全面确立,适时调整,通行元朝全境,并促进了市场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元朝末年,市场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又进一步推动着“银钞相权”的货币流通格局向“银钱并用”发展。 更进一步,我们从市场、货币与货币政策相互关系的角度来看,自宋金元300年间的市场发展,构成了影响货币流通格局演进的重要因素。它从根本上决定着货币流通格局形成、确立、演进的基本方向和可能性边界。如果没有市场,没有市场需求,无论手中持有的是铜铁、金银,抑或纸张、绢帛,它们都与货币无关。不仅如此,宋金元明时期的市场与货币关系史还表明,市场还具有自发从商品中筛选货币的能力。或者说,在市场的作用下,人们能够把适宜于作货币的商品选出来,甚至借助民间商业信用手段,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的货币问题。同时,宋、金、元各朝的货币政策也在货币流通格局的演进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特别是从飞钱、便钱到交子、会子、交钞、宝钞的发行,既充分体现了朝廷掌握的公共权力依托商业信用,在推进金属货币价值符号化中的重要作用,也展示了朝廷应对市场发展的能力与智慧。然而,朝廷滥用公共权力,超越市场边界超额发行纸币;在充分运用公共权力发行纸币的同时,却难以圆满履行禁绝伪钞、维护朝廷信誉的责任,以及铸造小额金属货币、发行“零钞”的义务,最终只能导致朝廷“失信”,导致价值符号所代表的价值贬值,使楮币变成“弊楮”。因此,市场在否决朝廷纸币发行权的同时,靠自身金属价值就能流通、童叟无欺的白银与旧钱,最终以市场认可的方式,成为了通行的货币。 注释: ①中国、日本、美国宋元史学界长期开展市场—货币史研究,不仅宋史学会、元史学会、辽金史学会、中国经济史学会、宋代史研究会、辽金西夏史研究会等研究团体长期关注市场—货币史研究,而且《宋史研究论集》、《元史论丛》、Journal of Sung-Yuan Studies等,汇集了大量关于宋辽夏金元时期市场—货币史研究的最新成果。在市场史方面,傅衣凌、吴承明、李埏、全汉昇、梁方仲、杨联陞、漆侠、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斯波义信(Yoshinobu Shiba)、伊懋可(Mark Elvin)、约翰逊(Johnson,L.C.)、傅宗文、刘石吉、林文勋、龙登高、黄纯艳、樊树志、陈学文、葛金芳、梁庚尧、姜锡东、包伟民、许檀、任放、范金明、张商英、陈国灿等开展了多角度、全方位的研究。其中,李埏先生关于唐宋商品经济史、市场半径与全国市场的研究,施坚雅关于中国城市史与市场中心地的理论探讨,影响持久而深入。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宋代商业史研究》《中国都市史》等系列著作,对传统中国市场发展的特点进行了精细深入的研究。近年有李伯重《多视角看历史:南宋后期至清代中期的江南经济》《江南的城市工业与地方文化(960~1850年)》、龙登高《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江南市场史——十一至十九世纪的变迁》等前后贯通的研究著作出版。在货币史领域,彭信威、李埏、全汉昇、梁方仲、杨联陞、漆侠、王业键、叶世昌、乔幼梅、李幹、陈高华、加藤繁(Kato ShigeruIn)、前田直典(Maeda Naonori)、岩村忍(Iwamura Shinobu)等等中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集中对这一时期的货币史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李埏先生从市场史的角度深刻阐述了唐宋时期从“钱帛兼行”到“钱楮并用”的历史轨迹及其原因,加藤繁提出了一系列中国货币史的重要观点,彭信威结合钱币学系统梳理了中国货币发展史。近年来,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弗兰克(Herbert Franke)、宫泽知之(Miyazawa Tomoyuki)、黑田明伸(Kuroda Akinobu)、林满红、高桥弘臣(Takahashi Hiroomi)、高聪明、汪圣铎等进一步深入探究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万志英Fountain of Fortune:Money and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1000~1700)一书,对宋元明时期的货币与货币政策进行了长时段的贯通性研究,集中阐述了传统中国货币思想在700多年间的变迁与实践,及其与传统中国货币流通格局演变的关系。高桥弘臣《宋金元货币史研究》,也跨越宋金元三朝,深入剖析了这一时期传统中国货币政策与货币流通格局的连续性。笔者师从李埏先生治唐宋经济史以来,亦曾从唐宋市场史着手探究白银货币化问题,出版了《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等论著。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94,元祐二年正月辛巳,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612页。 ③《宋史》卷279《周仁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9491页。 ④李埏:《从钱帛兼行到钱楮并用》,载李埏《不自小斋文存》,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04页。 ⑤李攸:《宋朝事实》卷15《财用》,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232页。 ⑥袁采:《袁氏世范》卷1《亲戚不宜频假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3页。 ⑦洪迈:《夷坚志》支癸卷5《陈泰冤梦》,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254页。 ⑧《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69页。 ⑨熊克《中兴小记》卷23“绍兴七年十一月壬寅”条记载:“豫初僭立,作楮币,自一贯至百贯。”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69页。 ⑩南宋和金朝楮币流通范围扩大,面额也在300文以上。崇宁间专门收兑当十大钱的小钞,最小面额也是100文。 (11)参见全汉昇《北宋汴梁的输出入贸易》,载全汉昇《中国经济史论丛》(一),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林文勋《宋代四川商品经济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49~152页。 (12)龙登高:《宋代东南市场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10~129页。 (13)叶适:《水心文集》卷1《上宁宗皇帝札子二》,《叶适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页。 (14)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3《政宣上帙十三》“宣和五年正月乙卯尽二十七日辛巳”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95页。 (15)《金史》卷50《食货五》,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13页。 (16)《金史》卷49《食货四》,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08页。 (17)王文成:《唐宋之际白银使用的发展》,《云南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18)王文成:《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 (19)张文平:《内蒙古地区蒙元城镇一览表》,载《内蒙古地区蒙元城镇研究》,内蒙古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101~124页。 (20)阿岩,乌恩:《蒙古族经济发展史》,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1999年,第77~92页。 (21)[伊朗]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上册),何高济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19页。 (22)同一时期中亚等地与蒙古草原之间的经济联系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但通往中亚的交通条件难以与通往长城以南相提并论。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记载:“鞑靼人的家乡,他们的起源和发祥地,是一个广大的盆地,其方域在广袤方面要走七八个月的路程。”(第23页)而约翰·普兰诺·加宾尼1246年4月8日从伏尔加河边的拔都帐下出发,一路乘驿马飞驰,至1246年7月22日方才赶到离哈拉和林半日程的昔剌斡耳朵(Sira-Ordo)。见[意]约翰·普兰诺·加宾尼:《蒙古史》,载[英]道森编《出使蒙古记》,吕浦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56~59页。 (23)[英]道森编:《出使蒙古记》,吕浦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9页。 (24)斡脱一词,据考证,“乃专指突厥语之ortaq。在突厥语中,‘斡脱’词义颇广,其原意为同伙、伙伴或商业组合。”因此,《元典章·户部》把“斡脱户”释为“见奉圣旨、诸王令旨随路做买卖之人”。 (25)宋子贞《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记载,金元之际驱口“往往寄留诸郡,几居天下之半”。见苏天爵:《元文类》卷57《神道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834页。 (26)Richard von Glahn,Fountain of Fortune:Money and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1000~1700,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6,p.248. (27)卫泾:《后乐集》卷15《知福州日上庙堂论楮币利害劄子》,载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9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677页。 (28)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18页。 (29)《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67页。 (30)(31)《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77页。 (32)《金史》卷46《食货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29页。 (33)《元史》卷146《耶律楚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460页。 (34)《元史》卷147《史楫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481页。 (35)王恽:《秋涧集》卷54《大元故真定路兵马都总管史公神道碑铭》,载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00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16页。 (36)《元史》卷11《世祖本纪八》,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224页。 (37)《元典章》卷20《户部六·钞法》,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715~717页。 (38)《元典章》卷9《吏部三·仓库官》,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321~322页。 (39)《元史》卷18《成宗本纪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87页。 (40)《元史》卷93《食货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2372~2373页。 (41)马金鹏译《伊本·白图泰游记》(校订本)第539、541、542页译注:“堪塔尔:埃及重量名,约等于44.928千克。”“赛蒂:是当时的一批巨商。词非阿拉伯文。”一般认为伊本·白图泰来华时间在1347年左右。但从元钞的流通情况来看,当时元廷禁止金银流通的政策至少在他眼里仍能得到较好贯彻。但从现有材料来看,至迟大德八年(1304年)元廷已放开银禁,且此后除至大二年(1309年)至至大四年(1311年)间一度恢复禁银外,元朝中后期已不再禁银。故材料暂系于此。而从民间藏银颇多的情况来看,似乎其时在至大间也很有可能。[摩洛哥]伊本·白图泰:《伊本·白图泰游记》(校订本),马金鹏译,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年。 (42)王礼:《麟原文集·麟原前集》卷6《义冢记》,载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20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16页。 (43)陶宗仪:《辍耕录》卷23《醉太平小令》,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83页。标签:货币流通论文; 货币职能论文; 中国货币论文; 商品价值论文; 商品货币论文; 蒙古文化论文; 货币论文; 白银分析论文; 城乡差异论文; 宋朝论文; 白银论文; 交子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