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与“教育事业”之我见_教育经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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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教育制度上对中小学生实行义务教育制度。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尚不发达,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能满足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学生受教育的经费大部分由国家拨款外,为弥补教育经费不足,向学生收取少量的学杂费。教育事业要发展,需提高教育经费,教育经费不足又不能乱收,因为教育收费涉及千家万户,与学生的成长息息相关,是由政府管理的价格,教育经费与教育事业发展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矛盾,对如何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我谈如下见解:

一、教育收费的性质、教育经费的来源和作用。

什么是教育收费。教育收费是指教育机构向受教育者提供服务的价格,或者说教育收费是受教育者向教育机构购买教育服务价格的货币表现形式。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学校也是一种企业,它提供的是教育服务,其顾客就是受教育者的学生。学校作为一个经济单位,必须做到投入产出平衡,起码要保证简单再生产。教育服务的成本包括两大部分,即学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和学校的教育事业费。因此,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费用,按每个学生平均计算,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教育维持简单再生产服务费用=(学校应收取的折旧费总额+学校教育事业费总额)÷在校学生总人数。

教育事业要发展,就必须要进行扩大再生产,就要追加投资。

扩大教育再生产服务费用=(学校应收取的折旧费+追加投资+学校教育事业费总额)÷在校学生总人数。

1995年3月18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它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由于教育是一种特殊行业,其教育费用不能完全由受教育者承担。国家或公共部门要承担全部或大部分教育成本,对不同类型的教育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政策。

在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初中和小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对于义务教育,目前,所有正规学校基本上由政府管理,各级学校的编制是由政府规定配置的,政府有关部门制订了学校教学设备的标准。学校基本费用和教育事业费都由政府财政拨给。政府部门代学生垫支了大部分教育经费,学生只支付了小部分教育经费。

从学生不完全支付教育经费的角度来说,教育收费是受教育者向教育机构购买服务不完全价格的货币表现形式。为了发展教育事业,国家在《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这是教育事业继续稳定、蓬勃发展的基础和希望,从法律上提供了保障。

二、适度的教育收费是保证教育事业正常、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对正常教育经费的必要补充。

建国48年来,我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得益于政府对教育事业经费的大量投入,但也不能忽视向学生适度收费的作用。

1996年,我市已拥有各级各类学校1480所,在校学生39.9万余人。1995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支出1385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所占的比例为63.85%;1996年总支出17081.2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所占的比例为62.55%。市财政征集教育经费的主要渠道包括:农村教育附加、 城市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基建附加等,这些由政府及公共部门筹集的大量教育经费,对全市教育事业的正常、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否认的巨大作用。

学校教育收费是筹集教育经费的另一渠道之一,其重要作用和意义同样不能忽视。从1995年和1996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支出和财政拨款的比例来看,学校收费部分占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例,1995年为36.15%, 1996年为37.45%,这一比例说明, 学校收费虽然不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但的确是发展教育事业必不可少的条件,是教育事业经费必要的补充。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我市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和增长比例也不断扩大。1995年,市财政总支出为39705万元, 其中财政对教育的拨款数为8844万元,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2.27%;1996年,市财政总支出为47997万元,财政对教育的拨款数为10685万元,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2.22%, 教育经费的增长与经常性的财政性收入增长基本持平。但于我市财力和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大,尽管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较大,但其绝对值还比较小,与蓬勃发展的教育事业的需要还不相适应。所以,要办好教育事业,不能全部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还有必要向受教育者收费。

就世界范围而言,学生购买一小部分教育服务是个普遍现象,从有关资料看,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真正完全实行全民免费教育。例如美国,其公立学校的学生仍然要交学杂费。日本、韩国等公立学校同样要向学生收费。我国经济水平较低,庞大的教育机器需要巨大的教育经费,办这么大规模的教育事业难度很大,加之历史原因,估计到本世纪末,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连年有较多增加的情况下,也只能达到4%, 或略多一点。 而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年鉴公布的材料, 1985年,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5.7%, 发达国家平均为6.1%,发展中国家平均为4%。相形之下,我国教育经费偏低的格局有待改善,因此,只有在继续大力增加国家教育的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办学的积极性,才能缓解我国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

三、目前我市教育收费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教育收费有了一个长足的发展,就收费项目而言,从原来的一两项迅速发展到杂费、学费、借读费、高中择校生费、水电费、住宿费、搭膳费、代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讲义费)、文娱活动费、电教实验费、小学附设学前班费、临时一次性收费(包括中学生毕业生毕业证、学籍卡成本费、会考费、新生会考答题工本费、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费)、班费、补课费、体检费等十五项之多。教育机构教育服务成本提高了,其教育服务价格也相应得到提高。通过政府管理,逐步理顺和疏导了教育服务成本上升和教育服务价格偏低的矛盾。

教育收费的实质是教育服务的部分补偿,具有非营利性和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一旦经政府制定,即成为严肃的政策界定,违反政府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即演变成违反国家的价格政策。学校乱收费现象,正如商品乱涨价一样,必然受到价格政策的制约。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学校乱收费现象确实存在,尤其是近几年,中小学乱收费还比较严重,群众反应强烈,具体归纳有如下几种:

1、自立项目、自立标准。

一些学校违背文件规定,自立项目、自立标准乱收费。如档案费、小考费、电脑培训费、修建费、民办教师报酬费、校园绿化费、达标费、教学设备费、双基教育试验费、柴火费、班主任费等。

2、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一些学校从实用主义出发,对部分收费标准分解细化,以达到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收费的目的。如高考报名费、扩招生费、补习班学费、建设费、民办费、书包费等。

3、强行搭配,变相收费。

一些学校为了增加经费来源,违反学生意愿,强行搭配,变相收费。如统一购买校服,统一订阅书刊、报纸、杂志,统一购买文具等。

4、捐资赞助、摊派集资。

一些学校利用本身的知名度和其他有利条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拉赞助,搞集资,筹集到的资金,名为学校所有,实为教师侵占。

5、征收实物、变相收费。

一些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为了改善学校经济状况和教职员工福利,向学生征收实物,变相收费。如搞小秋收,要学生交稻谷、油茶子、茶枯、柴火等等。

6、无正式发票、逃避监督。

一部分学校收费不用正式发票,有的收入不入帐,有的帐目记在个人笔记本上,收支不结帐,结余部分归己所有。

这里只列出了目前中小学乱收费几种常见的现象。只有对各种教育乱收费现象客观地反映出来,才能正确分析和解剖教育乱收费的原因和动机,才能认清教育乱收费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才能有效地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达到治理整顿教育乱收费,净化教育阵地的目的。

四、加强教育收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对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秩序,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一部分学校对物价部门加强对教育收费管理与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对治理整顿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意义理解不深,有的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因而,十分需要在理论上加以研究和指导,在实践上认真探索。

1、 从教育乱收费现象成为议论社会腐败现象之一的社会热点透析,看治理整顿教育乱收费现象的现实意义。

教育乱收费现象,是社会“三乱”现象中乱收费现象的一种具体表现。由于它直接危害国家、群众的利益,群众反映强烈,是指点社会腐败现象的热门话题。教育乱收费,违背了国家的价格政策,有损于社会主义新型学校和教师的形象。治理教育乱收费是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需要,而且也是稳定社会、安定人心的需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几年来,物价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委的支持与配合下,大力加强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整顿,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肃处理教育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使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变社会热点不再热,群众较为满意。

2、从教育乱收费现象对青少年心态不良影响分析, 看治理整顿教育乱收费的必要性。

学生是学校的顾客,是购买教育服务价格的主体。学生购买教育服务的目的,是在学校得到教育培养,增加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以便今后得到更多利益收获,为社会发展服务。学校乱收费一方面提高了学生购买教育服务的价格,容易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满,而且对青少年学生心态产生种种不良的影响。学生认为:党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学校乱收费,为什么学校禁而不止,不时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许多学生背后议论说:“老师口口声声教育我们听党的话,思想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而他们自己并不听党的话,不执行党和国家的物价政策,讲一套,做一套。”有些学生错误地认为:“原来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领导的话也可听可不听,有的学校被查处后,令其多收款退还给学生,为蒙混过关,有的学校伪造假退款单以应付检查,并再三交待学生,上面有人来问你们就说退了款。学生认为,明明没有退,怎么叫我们说退了呢?这不是叫我们讲假话吗?对学校乱收费,家长习以为常,有的学生见打着学校要交钱的幌子要钱很容易,于是不时编造谎言,骗取家长的钱乱花。有些学校借口给学生补课收费,结果并没有补多少课。有的学校为得点好处,买些与学生交款数额极不相符的资料或用品发给学生。这些现象,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学生的思想意识。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一代新人的阵地,老师应在各方面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受教育者不仅要从书本上学到知识,也会在老师身上学到做人的本领。不难看出,学校乱收费对青少年的心态影响是负面的,只有对教育乱收费进行治理,堵塞学校乱收费出现的种种不良漏洞,学校和老师才能树立为人师表的正面形象。

3、从讲政治的高度,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安定人心, 稳定社会,看治理整顿教育乱收费的迫切性。

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是当前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企业和农民负担过重,给工人、农民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当前,企业效益不佳,许多工人下岗,生活发生困难,农民经济收入也不算高,工人和农民的经济承受力都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乱收费,就增加了工人农民的负担,致使工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山区贫困农民,尤其是多子女的农民无法解决孩子们的学习费用,造成不少学生辍学,严重地影响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全面贯彻实施,也影响了教育事业的正常、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从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的重要意义,来看待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迫切性,使教育收费符合政策的规定和要求。

4、从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普遍性, 看加强教育阵地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重要性。

教育收费是受政府的法律、法规所进行管理的一项收费,是受政府管理的价格。教育收费的制定贯彻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合理稳定的原则;二是坚持分层次制定标准的原则;三是课外教育收费实行有偿、自愿的原则。其项目和标准一经确定,即成为政府的法律、法规,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近几年来,学校违反规定多收费、乱收费,即违反了国家价格法律、法规,理应会受到价格执法部门的查处,构成价格违法、违纪案件。从近几年对学校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情况看,教育乱收费问题普遍存在,价格违法、违纪案件层出不穷,屡查屡犯。其主要原因,就是教育部门价格法制观念淡漠。因此,要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保证学校依法收费,必须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才能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5、加强教育收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巩固治理整顿教育乱收费的成果。

治理教育乱收费近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教育收费当前不再是社会议论的热门话题,群众对当前教育收费状况基本上是满意的;事实上,城市绝大部分学校收费工作已逐步规范化、正规化,乱收费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但乱收费现象并没有彻底根治。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应包括:第一、健全收费管理工作制度。市教委、物价、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的严格管理。第二、实行和推广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卡制度,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凭卡登记,实行群众监督。第三、加强收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综上所述:教育事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教育事业的发展是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的反映,同时又受到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的制约。教育收费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补充,就必须由政府严格管理。因此,加强教育收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将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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