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陶瓷手工业的发展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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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陶器仍然是人们朝夕相伴的生活器皿,以它经济实用的优点,受到社会各阶层的普遍欢迎。西周时期除烧制日常生活器具外,还发明了覆盖屋顶的瓦,从此改变了以往仅以茅草掩盖房顶的建筑形式,成为中国古建筑用瓦之滥觞。夏商时期出现的几何印文硬陶和原始瓷,到这个时期更加兴旺发达。诸种陶瓷制品呈现一派丰富多彩的景象,反映出该项手工业的繁荣程度和它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位置。

一、制陶业的成就

自新石器时代起,人们就利用红土、黑土和黄粘土烧制陶器。由于泥坯可塑性强,便于做成各种形状的器物,适用于不同的生活需要,故当时人们广泛地使用陶器。生活中使用的陶器,制作的比较规整,烧成温度也较高,是全社会共同需要的廉价消费品,尤其是广大劳动阶层须臾不能离的生活必需品。但因需要的不断更新,西周遗址中出土的大量陶器碎片就是最好的见证。与此同时,还要为死者烧制陶器,供其在“幽冥”世界里使用〔1〕。尽管这种“备物而不可用”的“明器”〔2〕制作的粗糙,烧成温度低,但其形体仍是流行的式样,也应是由有经验的陶工制作的。这项消费数量仅次于生活用陶的“明器”生产,是制陶手工业必须满足的另一项社会需求。生活用陶和明器这两项用途的需求量相当庞大,加之青铜器的生产垄断在少数贵族阶级手里,以及其它生产条件的限制,致使广大劳动群众与青铜器是无缘的,他们只能以陶器作为生活用具和随葬品,因此制陶业的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和广阔的市场。

制陶手工业在西周时期受到各级统治者的重视,成为官府手工业的重要生产部门之一,其管理官员名陶正。《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子产追述陈国祖先时说:“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指他负责组织生产供应王室需要的陶器,因领导制陶生产成绩显著而受到封赏。诸侯国也有相应的制陶管理机构,《左传》定公四年,记载成王时分给卫康叔的殷民中有“陶氏”一族,便是专业制陶的氏族〔3〕, 以其技能服事卫国。这种官营的手工业制陶作坊,在大型的西周聚落遗址中都有发现,周人发祥地的周原有王室管辖的各种手工业作坊遗迹,制陶作坊位于现在扶风县任家和召陈之间〔4〕。 王都丰镐发现的一片制陶遗址,分布在长安洛水村西,白家庄之北,成组的陶窑排在一起,除烧制日用陶器外,还烧制覆盖贵族屋顶上的板瓦和筒瓦〔5〕。 曲阜鲁国故城内外也发掘出这个时期的制陶遗址,面积都有数千平方米〔6〕。 《诗经·小雅·大东》中那个被周人盘剥的谭国,烧陶遗址也出土了一部分〔7〕。这些都是官府控制的制陶手工业作坊遗存。 一般劳动群众使用的陶器是民间生产的,长安沣西张家坡劳动者居住区出土的陶窑,很可能就是烧陶的遗址〔8〕。两千多年前制陶遗址的再现, 揭示出当时王室、诸侯等都建立有制陶手工业作坊,一般民众也有善于制陶的家族,表明西周时既有一支有组织的制陶队伍,又有分散在广大劳动者当中的专业陶工。也就是说,这些分布于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和不同归属的窑址,构成一个较完整的生产体系,其产品分别供应社会不同阶层的需要。

西周时期的陶器质料有夹砂和泥质两种,前者在陶土中羼和适量的自然石英砂,后者经过淘洗,有的相当精细,以制作考究的容器〔9 〕。炊具器类的陶质一般都加入石英砂,也有部分盛贮器是夹砂的,往往是那些体形较大,器壁较厚的陶器,如瓮、罍、 大型罐等〔10〕。实验证明,夹砂可以“改进陶土的成型性能和成品的耐热急变性能”〔11〕,从而使这些器物的陶坯不易变形,成品在冷热剧变的条件下不易开裂,达到延长使用寿命的目的。食具种类繁多,器物内外表面比较光滑,淘洗过的陶泥恰好做这类器形复杂、形体多变的食具和其它较小的器物。陶器这种陶质的区别,是在继承古老传统的基础上,结合当时对日用陶器种类和数量日益增长的需要,以及器物用途的不同,在实践中加以发展的技术成就。王室和各诸侯国的制陶技术水平大体相当,都是利用水平旋转的陶均(俗称陶轮),使泥坯成型和修整器口,同时也兼用模制和手制〔12〕。实际上经常是几种方法相结合。如出土数量仅次于陶罐的鬲,三个袋足或用模制,或用手制,把它们捏合在一起,再与轮制或模制的器腹连接,最后在陶轮上加以修整,有的还另按上锥形或柱形的实足根〔13〕。鬲甑合体的甗是分别把鬲和甑的陶坯制成后,将鬲口和甑底对接,再用泥条从外面加固接缝。若不制成连体形式,则是把鬲口加工成与甑底相套合的形式〔14〕。陶罐的数量最多,器腹有轮制、模制和泥条盘筑等方法制成,拼接器底,再经陶轮修整器身匀称的形状〔15〕。簋和豆的轮制痕迹尤为清晰,除器腹和圈足留有密集的轮痕外,瓦纹和弦纹的流行更是利用陶轮旋制的明显标志〔16〕,而仿铜陶器的制作,集中体现出轮制技术的发展水平。这种陶器出土的比商代多且精致,分布的范围更广,西起宝鸡,东达山东半岛,北至燕山,南抵淮汉,都有仿铜陶器的出土〔17〕,反映出这时制陶技术的普遍提高。西周中期以后,仿铜式陶鬲在黄河流域广泛流行,它的整体造型和腹部装饰的扉棱,都仿自同时期的平沿实足铜鬲〔18〕。方座圈足陶簋〔19〕、提梁陶卣、长流带鋬陶盉、双柱陶爵、陶尊〔20〕、有盖穿系陶壶和陶等〔21〕,都酷似同型的铜器。其中有的器形是前所未见的,特别是成组的仿铜陶礼器在墓葬中屡屡出现〔22〕,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仿铜陶制器皿也日见增多〔23〕,反映出部分社会成员追求这种产品的趋势。

陶器上的花纹主要有绳纹、线纹、弦纹、瓦纹、云雷纹、回纹、重圈纹、三角划纹、S形纹等。这些纹饰是在陶坯半干时装饰上去的, 其中弦纹、瓦纹是在陶轮上加工出来,划纹由手工刻出的,其它纹饰则是用刻有相应花纹的陶拍打印出来的。西周遗址中发现有多种印制花纹的陶拍和陶压锤〔24〕。拍印陶纹时,一只手执陶压锤在器物内抵住,另一只手用陶拍连续拍打器表,便可拍打出很有规律的纹饰。还可以起到弥合陶坯裂痕,促其质地更为致密。

陶器质量的优劣,除制作陶坯者的手艺好坏和精粗之外,还与烧制时陶窑密切相关的窑温高低分不开,一方面与烧窑工人的经验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取决于陶窑的结构,它直接影响到窑温的提高。西周前期的陶窑虽然比商代的窑有所改进,但仍是火焰通过陶坯上升到窑顶排出的“直焰窑”,热量损失很大。西周晚期出现了火焰穿过陶坯上升到窑顶,再折转向下经后方烟道排出的“横焰窑”。这个重大变化使“火焰在窑内运行的行程长了,与陶坯进行火交换的机会增长了,这样就具备了提高烧成温度的条件”〔25〕。西周陶器质量的不断提高,正反映出陶窑这种发展变化的历程。早期的陶制生活器皿色泽不纯,火候不高,红陶还占相当多的数量;中晚期的陶器灰色为主,“一般色泽都很均匀,没有斑驳不纯的现象”〔26〕。当然,明器不是如此,制作得既粗糙,烧制温度又低,陶胎酥软呈杂色〔27〕。这与陶窑的结构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必要劳动时间,专门烧制的“备而不用”的对付死人的产品。

西周时期,王朝直辖区和各诸侯国的实用陶器种类大体一致,但器物的形态差异明显,就连镐京和洛邑地区的陶器造型之间的区别也相当突出。如以陶鬲为例,陕西出土的西周高档袋足鬲是先周陶鬲风格的延续和发展,仿铜陶鬲也是这里出现最早和最盛行〔28〕。洛阳以东的隔鬲形态仍以商代的风格为主调〔29〕,仿铜陶鬲出现得稍晚〔30〕,造形也有所变化,有人认为这“是在直接继承商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先周文化而发展起来的”〔31〕。这种现象揭示出,在周人征服的东方地区,广大殷民的文化传统并没有被周文化所取代。陶器上表现出的商文化特征,应是原有手工业者生产劳动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在东方官私制陶作坊中,原商人制陶手工业工人为主要劳动者。这就从实物上印证了文献记载周人统治殷民“启以商政”〔32〕的可靠性。代表周人文化特征的陶器,周初在东方居于次要地位,通过多方面的影响,经历了相当长的时期,才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二、繁荣的印纹硬陶制造业

在制陶手工业中,有一种质地坚硬、烧制温度高、器表拍印几何形图案的陶器,通称几何印纹硬陶。这种陶器在我国东南沿海和华南地区颇为盛行,尤以宁镇和太湖为中心的吴越二国所在地最为发达。这一带发现的遗址和墓葬经常出土成组的印纹硬陶,在贵族和平民的墓葬中,几乎都有这类陶器作为随葬品。表明这样的陶器在当时已成为社会各阶层都喜欢的生活日用品,它在生活中的使用量仅次于夹沙和泥质陶器,约占陶瓷总量的1/4左右〔33〕。足见在该地区的制陶手工业中,印纹硬陶是主要产品之一。

吴越地区之外的浙南、闽台、江西、西湖和广东等地也比较流行印纹硬陶〔34〕,但都不及吴越地区分布密集,产品种类繁多。同时,在西周时期这两国与中原的周王朝关系较为密切,早在先周时期,古公檀父之子太伯和仲雍已经奔吴〔35〕,将周文化与当地的土著文化融合了,以后周王朝又在那里分封诸侯〔36〕,吴越逐步纳入了王朝的管辖范围。这种关系在物质文化遗存上的反映,就是当地的青铜器和陶瓷器的形态和纹饰都熔铸了周人的文化意识。此地的印纹硬陶业像是一个窗口,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历史文化背景。

印纹硬陶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它与一般陶器有很大区别,主要表现在两者的坯料和烧制火候不同。商周时期的陶器是以常见的易熔黏土(一般黏土)为原料,烧成温度在950℃左右。 同时期黄河流域的硬陶原料近似高岭土〔37〕,而吴越地区的印纹硬陶原料不是高岭土,是一种没有经过陈腐、提炼,含有杂质的碎屑岩类难熔黏土(或耐火黏土)。科学工作者实地考察证明,宁镇和太湖周围的印纹硬陶使用的原料与现宜兴紫砂陶的坯料相同,都是“选用宜兴蕴藏量极大的甲泥制成的”〔38〕。所谓“甲泥”就是含铁较高的难熔黏土,浙江北部称这种黏土为“紫金土”〔39〕。由于这类黏土的耐火度高于一般黏土〔40〕,利用它制成的陶坯烧结温度自然相应地提高了,实测的印文硬陶烧成温度均在1100℃以上,大大高于普通陶器烧成温度,坯胎几乎达到烧结或接近烧结的温度,有的甚至器表已烧结生成一层近似光亮的薄釉〔41〕,因而这类陶器的吸水性极弱,同时也增加了机械强度,故许多器物撞击能发出金石之声。这些因制陶原料的改变和高温烧结所获得的物理性能,是同时期陶器所不具备的,它标志着烧制印纹硬陶进入了成熟阶段,从而使这项手工业生产发展到繁荣的成度。

盛行印纹硬陶的吴越地区,仍以夹砂和泥质的陶鼎和陶鬲为炊具,日常用的盛贮器则以印纹硬陶居多,主要器类有:体形硕大的瓮和坛,有体高55cm的瓮和48.4cm坛〔42〕,这样的器物很适宜在潮湿地区存储谷物等;罐的体形小一些,体高多在30cm以下,有的在肩部粘贴双系、三系或四系,以便穿绳提持使用〔43〕;的体形矮,腹径大于器高,有的造型与中原的青铜极为相似〔44〕,那种从肩至腹堆三条锯齿形身躯,头生双角并伸向颈部的动物纹饰〔45〕,酷似范铸的青铜,说明这种器物是典型的仿铜形制。这种现象明显地表现出吴越的印纹硬陶熔铸了华夏文华的因素。饮食器具有钵、盂、豆等,数量不多,同样形制的器物,原始瓷胎的相当多,这或许是硬陶饮食器少的原因。

各种印纹硬陶的器壁都较厚,这是泥料内含有较大黏土团粒和其它岩石颗粒所致,加之揉合不够均匀,泥料的可塑性因此也较差,难于拉成薄坯,当然轮制也就更为困难,所以印纹硬陶多半以泥条叠筑方法制成,器物内壁留有清晰的叠筑的捺压的痕迹。苏南、皖南、浙北〔46〕的印纹硬陶都是采用这种方法制作,直到战国秦汉时期仍以叠筑法制作硬陶。印纹硬陶这种手工制作特征,被研究者视作一大特点。器物成形后,一般口沿要经过慢轮修整加工,使器体更加匀称。那些未经慢轮修整的器物,往往体形不够规整,有的甚至出现明显的歪斜。硬陶的器表拍印几何图案,各种纹饰都是用刻有相应花纹的印模拍打到陶坯上的。器物上的纹饰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与黄河流域陶器以绳纹、弦纹、瓦纹等为主的装饰特点形成鲜明的对照,不仅几何图案布满器物的主要部位,而且次要的位置也饰以刻划和堆贴花纹,作为主体纹饰的陪衬。拍印的花纹种类多,印痕深,那些仿铜花纹近于凸雕,装饰效果非常突出。主体花纹分作单一式和组合式两种,前者以折线纹和席纹为主,还有富于变化的回纹、云雷纹、方格纹、菱形填线纹、波浪纹等十余种纹饰。后者种类也不少,盛行变形云纹(夔纹)与方格纹、折线纹与回纹、席纹与回纹、云雷纹与回纹、菱形纹与回纹、波浪纹与回纹、方格纹与回纹等组合式花纹。含有云雷纹与变形云纹的纹饰是典型的仿铜器花纹,席纹与波浪纹等当为就地取材的图案,而回纹成为诸种组合纹饰的要素,这样纹饰的特征,强烈地表现出这个时期印纹硬陶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地方风格,单一式和组合式花纹都拍印得清晰、齐整、有规律,上下相间不同花纹的组合,纹样选择搭配得当,既美观和谐,又线条流畅富于变化。这种经年累月伴随人们生活的图案,充分体现了陶工们严谨的制作态度和大胆创新的实用审美意识。

吴越地区的印纹硬陶空前繁荣景象,除了有其自身的渊源外,还有来自中原的先进生产技术的影响。夏商时期这里虽然已出现了印纹硬陶,但制作比较粗糙,烧制火候不稳定,产品数量也不多〔47〕。西周前期吴越地区与周王朝的交往日益增多,中原的先进生产技术在这里发挥了作用,促使青铜冶铸业发生了飞跃的变化,大量与黄河流域形制相似而纹饰有别的青铜器的发现就是明显的标志〔48〕。青铜冶铸业的进步,带动了其它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印纹硬陶的繁荣正是基于这样的有利条件,才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仿铜器硬陶出现,器物制作规整,烧制火候稳定,产品数量大大增加,已成为陶瓷业的主要产品之一。当然,耐火黏土的开发利用也是印纹硬陶繁荣的必要条件,宁镇和太湖周围这种黏土的蕴藏丰富易于开采,有利于就地制坯烧造。有些烧造变形或鼓泡的废次品仍能作为随葬品使用,这都证明印纹硬陶是在原料产地及其附近生产的。有人估计当时出现了“专业化窑场”和“商品化”生产〔49〕。西周时期这一带印纹硬陶的生产是否已达到如此发达的程度,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即使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专业化”和“商品化”生产,它的生产规模、组织形式和销售状况等问题都需要认真进行考察,才能与中原的制陶业进行比较,得出比较符合实际的结论。

三、迅速发展的原始瓷制造业

瓷器像丝绸一样,同是中华民族对世界物质文明的杰出贡献。它以坚硬、清洁、美观的形态赢得人们的喜爱,成为生活中朝夕相伴的必备之物。它的历史同我们民族的文明史一样古老,早在夏商时期的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已有烧制瓷器的初级产品〔50〕,如果说那时它在生活器皿中还属凤毛麟角的话,那么到了西周时期已大为改观,尤其是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原始瓷已进入平民百姓家。该地区的西周遗址和墓葬中经常出土此类物品,有的占随葬品的一半以上,有的多达70余件,占全部出土物的2/3以上〔51〕,说明这种产品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

瓷器的早期产品, 一般称作原始瓷。 这样的产品具有瓷的特征〔52〕,但又比成熟时期的青瓷逊色。冠以“原始”二字,是因为这种瓷的产生到发育成熟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因种种条件的制约,不免带有某些原始性,诸如釉层“比较薄,有小裂纹,颜色为浅黄或灰中带青,透明略有小气泡,胎釉结合不好,多数易剥落”等〔53〕。但它毕竟具有了瓷的特征,所以定名为原始瓷是名副其实的。

西周时期原始瓷的地理分布范围较商代明显扩大,在郑州、安阳、偃师、藁城、济南、益都等出土商代原始瓷的地点之外,黄河流域又增加许多新地点,以关中和洛阳地区最为多见〔54〕,甘肃灵台、河南濬县、信阳、襄县、山东济阳、北京等地也相继发现原始瓷;长江中下游的江西、安徽、江苏、浙江〔55〕地区的原始瓷生产发展迅速,江浙一带原始瓷出土的地点尤为密集,说明该项手工业生产较商代又有新发展,在制作技术和商品化趋势等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这个时期原始瓷制作业的进步,可从器形逐渐加大、品种和数量的增加,以及陶窑的改进上体现出来。商代黄河流域发现的原始瓷,体高在20cm以上已属大型器物,西周时期出现高达40cm原始瓷瓮(原始瓷罐)〔56〕,胎体致密,厚度均匀,是西周原始瓷中的艺术珍品,足见瓷胎的成形技术达到了制陶的纯熟程度。中原地区发现的原始瓷有罍、瓮、罐、豆、簋等,种类虽然不很多,但出土数量显著多于商代,而且完整的器物较多,如形制多样的豆在甘肃、陕西、河南、山东、北京都有发现,原始瓷作为大中型墓葬的随葬品往往还不止一件。长江流域的器物种类繁多,最常见的有尊、罐、盉、豆、碗、钵、盂、盅等。这些器物中较大者用泥条盘筑法塑形,再经轮旋修整;小型器物轮制成形,个别器物也有手制而成的,故许多器物的形态美观实用。如江苏句容出土的龙耳罐,腹部贴有两条双身的龙形耳,龙身向下做蠕动状〔57〕,整体造型极为生动。豆、碗、钵、盅一类食具小巧而规整,不失为餐具中的佳品。更引人注目的是该地区的土墩墓盛行随葬原始瓷,有的占随葬品的1/4强,有的占1/2以上,有的墓35件器物中33件是原始瓷,有的随葬88件陶瓷制品,原始瓷有75件,甚至有全部以原始瓷为随葬器物的〔58〕。这些事例揭示出西周时期长江下游地区的原始瓷不仅种类多,而且产量大,上升为人们日常生活器皿的主要品种之一,到西周中晚期,原始瓷已居日用器皿之首,几何印纹硬陶降为次要地位〔59〕,由此可见原始瓷生产的发展速度之快。原始瓷取得的新成就,与陶窑的改进密切相关,西安张家坡和洛阳王湾发现,窑后设烟囱的横焰馒头窑〔60〕,长江以南出现的“初级型龙窑”〔61〕,两种不同的陶窑改进方式,都是改变直焰式馒头窑的火焰运动方向,增加坯胎在窑内与火焰的热交换机会。这样的陶窑使原始瓷的烧制有了可靠的高温保障,检测证明黄河和长江流域原始瓷的烧制温度都在1200℃左右,达到了烧结的程度。所以西周时期原始瓷的繁荣同印纹硬陶的发展一样,都是建立在陶窑改进和窑温得以提高的基础上的。

原始瓷在长江下游地区从产生到兴盛的发展迅速,西周中晚期不仅已是当地居民主要的生活器皿之一,而且也成为死者随葬的大综器物,从这一地区原始瓷出土地点的密集程度,也可反映出这种产品在该地区实用的普遍性。生活用品和随葬品两项原始瓷的消耗量很大,必然要求当地有与之相应的手工业生产部门来满足社会需求,况且生产这种产品需要有熟练地掌握选泥、配料、制坯、浸釉等复杂程序的工匠〔62〕,还应具备观察火候的技能,非专业化陶工是不能担此重任的。江西鹰潭大面积窑址的发现,证实商末原始瓷的生产商品化已初见端倪,大量刻划符号的出现,便是这一现象的产物〔63〕。西周时期苏、皖、浙、赣地区出土的原始瓷,仍见有各种刻划符号〔64〕,也应是陶工们制坯过程中留下的某种标记,若将其与“叠烧法”〔65〕烧制原始瓷收到增加产量、降低成本的效果相联系,不难看出两者都应是商品化生产的标志。另外,在烧制“明器”〔66〕,或以变形鼓泡的残次品充作随葬品〔67〕。这类产品只具有器物的形态,不能实用,制作粗糙,釉层易于脱落,如此质量低劣的原始瓷,更应是专业窑场的速成品。上述诸种现象都揭示出东南地区存在一批不同规模的,为交换进行生产的陶工队伍,他们制作的原始瓷,至少长江下游各诸侯国内部具有商品的特色。

原始瓷的发现和研究,丰富了商周时期北方陶瓷手工业的内容。然而,由于北方出土的原始瓷品种不如南方多,又因西安、洛阳出土的原始瓷化学成份和显微结构鉴定, 得出与江浙一带原始瓷相似的结论〔68〕, 有的人据此推测, 北方出土的原始瓷“可能是南方烧造的”〔69〕。其实,仅凭化学成分和显微结构相近就断定北方这种产品是由南方烧造的,理由还不够充分,因为从成分和结构考察只能证明他们的物质组成相似,并不能肯定是由同一地区的原料制成的。不同地域出产相似的矿物材料并不希奇,所以还应考虑其它因素。曾有人提出,不同地区在大体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各自都可以烧制出原始瓷〔70〕。就西周而论,这种看法不无道理。两个地区的居民生活习惯和审美意识有各自的成长过程,表现在日常生活器皿上都有自己的特点,原始瓷也不应例外,比较一下两地相同器物的形制差异,便能判明是否是同一地区的制品。北方常见的原始瓷罍、瓮、罐、豆的造型和纹饰与南方的区别明显,北京、濬县和洛阳等地出土的罍都是宽斜肩、深斜腹的形状,或直颈,或颈稍斜,多数有圈足和附于肩部的器鼻及纽,肩颈之间施弦纹或三角纹〔71〕。这样的造型与同时期的青铜罍和陶罍形制相近,只是纹饰不一样。南方绝不见这样的瓷罍,却有形体矮胖、无颈、折肩、平底的瓷罍,纹饰则与印纹硬陶的花纹一致〔72〕。关中出土的大瓷瓮(原名罍)更是长江以南不曾见到过的大型器物〔73〕,有的还标出特有的墨书印迹,宝鸡的那件瓮在涂釉前曾于胎上用毛笔书写“”字〔74〕。南方至今未见原始瓷上有墨书的符号或文字。

通过器物形制、纹饰和符号的比较,显现出南北两地原始瓷的差别,说明它们都是沿着各自的传统制陶习惯形成,加以修饰,烧制成的原始瓷。墨书“”字的原始瓷瓮,它的形制与关中的陶瓮相似,又有地处关中西部的国族名号〔75〕,表明它是就地烧造的。设想如果这件瓮不在国或其附近烧制,而是从江南加工定制,要求打上国标记进行烧制,再运抵关中。这在当时的政治和交通运输条件都是难以办到的,何况这件瓮早于江南原始瓷的兴盛时期〔76〕,那时周人在江南的势力还相当薄弱,国更难以和那里建立密切的商业往来,所以标有“”字的瓮只能是就地烧造的。当然,随着周人势力向东南延伸,长江下游与黄河中下游之间的交往必然日益增多,吴越地区的原始瓷输往周王朝腹地不足为怪,周原宗庙遗址出土的南方型矮瓷豆〔77〕,或许就是以贡品的形式进献朝廷的。还应当指出,北方出土的原始瓷除品种数量少之外,它还大都埋藏在大中型墓葬中,并与成组的青铜器相伴随。这种现象大抵与漆器一样,都是贵族阶级享有的高级消费品,从而启示我们,制作这种产品的手工业作坊当属专供贵族们陶瓷器皿的窑场。

四、陶质建筑材料

夏商以来,陶瓷手工业在大量生产日用生活器皿和工具之外,还生产一定数量的陶制建筑材料,该种产品以陶水管出现得最早。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址内,就发现陶质地下排水管道〔78〕。夏商时期这种管道与大型建筑物结合得更为密切,往往成为建筑物的配套设施,二里头宫殿基址庭院内埋设的排水管,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79〕。殷墟亦有类似的排水设备,并且已有三通式管道问世〔80〕,与现代的三通管极为相似,说明商代陶水管的设计和制作是相当进步的。在前代的基础上,西周时期对陶水管的制作又有新的改进,直筒形的陶水管虽然仍是一头大一头小的形状,但已在陶水管的一端加上刻有大小不一镂孔的格箅,可以起到过滤水中杂草和泥沙的作用,从而减少管道的淤塞,保持较长时间的畅通〔81〕,足见这种陶水管的设计和制作确实比商代更为科学实用。此外,西周时还有曲尺形的陶水管,以便在排水管转弯处使用。

西周时期的陶质建筑材料突出的成就是发明了瓦。瓦的出现使茅草顶的建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屋顶式的传统建筑格局更趋完备。这个时期的瓦分为板状和筒状的两大类,前者多铺在草泥顶的上面,后者则扣在屋脊处和两板瓦之间。瓦的制作都是用泥条盘筑法做成圆筒形,再经慢轮修整、拍打压实,然后用细线勒割或竹刀切割成板瓦或筒瓦。板瓦是将圆筒形泥坯纵向裁作三等份或四等份,有的还在瓦背上安装蘑菇状、柱状或锥状的瓦钉或瓦环,以便插入草泥屋顶更加牢固,或穿绳系在椽上。筒瓦是将圆筒形泥坯纵向等分为二,凹面安装瓦钉或瓦环,或在一端穿孔,像固定板瓦那样把筒瓦牢固的安置在屋脊或两排板瓦之间。西周晚期的板瓦和筒瓦的制作已趋向规格化,不仅胎薄坯小,而且把一端或两端削作舌状,便于瓦与瓦之间的叠压衔接,体现出陶工们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改进的技术进步倾向。筒瓦泥坯一端封上堵头后则成为瓦当。这种瓦叠压在筒瓦最下端的檐椽位置,承托着来自上面的重负,还能装点檐面起到美化作用。这个时期的瓦一般都有纹饰,板瓦背面留有加工过程中拍打的绳纹,有的还加刻齿状划纹或弦纹。筒瓦除拍印绳纹者外,还有瓦面上印雷纹和加刻黼黻纹的。瓦当的边轮印有重环纹或三周弦文,中心为重环纹或同心圆纹。瓦当的纹饰排列在建筑物的檐面,无疑增强了建筑物的装饰效果,使高大的殿宇显得既威严又华丽。故瓦当很快就熔铸到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特征之中,成为古建筑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瓦的发明和使用,是劳动人民对建筑材料开拓的重大贡献,但这样的建筑却被奴隶主贵族独占,从瓦的出土和烧制地点得到充分证实。瓦的使用多集中在大型建筑群体上,如岐山凤雏的宗庙建筑基址发现有覆盖屋脊和天沟的瓦〔82〕,扶风召陈宫殿建筑群基址出土板瓦、筒瓦和瓦当〔83〕,长安客省庄的夯土台基亦有瓦出土〔84〕,各地零星发现的瓦也直接或间接与大型建筑物有关〔85〕。然而同时期的平民百姓住房则极其简陋,仍居住在古老的浅穴或深穴圆形小房中〔86〕,这类狭小的房屋遗址根本没有见过用瓦的痕迹。瓦的烧造地点也进一步揭示出它只能是大奴隶主贵族霸占的建筑材料,客省庄发现的“未烧制的瓦坯”〔87〕,隔河相望的洛水村出土的残瓦〔88〕,都是官营制陶手工业窑址的产品。与同出土陶质器皿相比较,数量远不如陶器多,反映出这种新兴的建筑材料的生产还不很发达,有限的产品被大奴隶主贵族占有并用于大型建筑物的屋顶是很自然的。尽管如此,瓦的发明在建筑材料史上的地位是不可低估的,它在几千年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为人们逐渐改变居住条件和创造中国特有的建筑风格增添了光彩。

注释:

〔1〕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墓发掘报告》, 《文物资料丛刊》(八);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琉璃河考古队:《1981—1983年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4 年第5期。

〔2〕《礼记·檀弓下》。

〔3〕又见《史记·卫康叔世家》。

〔4 〕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云塘西周骨器制造作坊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0年第4期。

〔5〕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丰镐考古队:《1961—1962 年陕西长安沣东发掘简报》,《考古》1963年第8期;《1979—1981 年长安沣西、沣东发掘简报》,《考古》1986年第3期。

〔6〕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曲阜鲁国故城·陶窑》, 齐鲁书社1982年版。

〔7〕《城子崖·建筑之遗留·窑》,1934年刊。

〔8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张家坡居住址》,文物出版社1962年版。

〔9〕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信阳孙砦遗址发掘报告》, 《华夏考古》1989年第2期。

〔10〕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张家坡遗址·生活用具》。

〔11〕周仁等:《我国黄河流域新石器时期和殷周时代制陶工艺的科学总结》,《中国古陶瓷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

〔12〕陶器制法的研究参见《洛阳中州路·西周墓葬》(西工段),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云塘西周墓》,《文物》1980年第4 期;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北京市拒马河流域考古调查》, 《考古》1989年第3期。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14〕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建筑基址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10期。

〔15〕卢连成等:《宝鸡⑧国墓地·茹家庄墓地》,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

〔16〕《1979—1981年长安沣东发掘简报》,《考古》1986 年第3期。

〔17〕参见注〔15〕及《山东莱阳发现一件罕见的仿铜陶盉》,《文物》1987年第10期;《1981—1983年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4年第5期;《湖北均县朱家台遗址》, 《考古学报》1989年第1期。

〔18〕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等地都流行仿铜鬲,参见《扶风云塘西周墓》,《文物》1980年第4期; 《山西洪洞永凝堡西周墓葬》,《文物》1987年第2期;《洛阳北窑村西周遗址1974 年度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第7期;《磁县下潘洼遗址发掘报告》, 《考古学报》1975年第1期;《曲阜鲁国故城》等。

〔19〕《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20〕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扶风齐家十九号西周墓》,《文物》1979年第11期。

〔21〕徐锡台:《岐山贺家村周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1期。

〔22〕《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23〕《扶风云塘西周骨器制造作坊遗址试掘简报》,《文物》1980年第4期。

〔24〕有关陶拍和陶压锤参见注〔8 〕及《信阳孙砦遗址发掘简报》、《华夏考古》1989年第2期; 《安徽含山大城墩遗址第四次发掘报告》,《考古》1989年第2期。

〔25〕〔60〕刘可栋:《试论我国古代的馒头窑》,《中国古陶瓷论文集》。

〔26〕《沣西发掘报告·张家坡遗址·生活用具》。

〔27〕《宝鸡国墓地·茹家庄墓地》;《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墓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八)。

〔28〕《沣西发掘报告·张家坡遗址》;《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29〕郭宝均等:《1952年秋季洛阳东郊发掘报告》,《考古学报》第9册;河南文物研究所:《河南鹿邑李台遗址发掘简报》, 《华夏考古》1989年第1期。

〔30〕《曲阜鲁国故城·鲁城墓葬试掘》。

〔31〕叶万松等:《中原地区西周陶器的初步研究》,《考古》1986年第12期。

〔32〕《左传》定公四年。

〔33〕〔67〕南京博物院:《江苏句容浮山果园土墩墓第二次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六)。

〔34〕彭适凡:《江南地区印纹硬陶学术讨论会纪要》,《文物集刊》(三)。

〔35〕《史记·周本纪》和《史记·吴太伯世家》。

〔36〕杨向奎:《“宜侯簋”释文商榷》,《文史哲》1987年第6期。

〔37〕李家治:《我国古代陶器和瓷器工艺发展过程的研究》,《考古》1987年第3期。

〔38〕〔49〕朱江:《江南地区印纹硬陶质态问题》,《文物集刊》(三)。

〔39〕陈显求等:《绍兴富盛窑印纹硬陶原始瓷标本的显微结构》,《文物集刊》(三)。

〔40〕难熔黏土和耐火黏土的耐火温度为1580~1350℃,一般黏土为1350℃以下。

〔41〕镇江博物馆:《江苏句容浮山果园土墩墓》,《考古》1979年第2期。

〔42〕参见《江苏溧水县柘塘、乌山土墩墓清理简报》,《文物资料丛刊》(六):《安徽南陵千峰山土墩墓》,《考古》1989年第3 期。

〔43〕参见《镇江市马迹山遗址的发掘》,《文物》1983年第11期;《安徽南陵千峰山土墩墓》,《考古》1989年第3期。

〔44〕南京博物院:《江苏句容浮山果园西周墓》,《考古》1977年第5期。

〔45〕江苏省丹徒考古队:《江苏丹徒大巷土墩墓发掘报告》,《文物》1987年第5期。

〔46〕《江苏丹徒大港土墩墓发掘报告》,《文物》1987年第5期;《安徽南陵千峰山土墩墓》,《考古》1989年第3期; 牟永抗:《浙江的印纹硬陶》,《文物集刊》(三)。

〔47〕牟永抗:《江山县南区古遗址墓葬调查试掘》,《浙江文物学刊》1981年。

〔48〕长江下游西周青铜器出土地点很多,先后在江苏丹徒、丹阳、仪征、漂水、南京、安徽屯溪、黄山、合肥,浙江长兴、萧山等地都有发现。参见李学勤《从新出土青铜器看长江下游文化的发展》,《文物》1980年第8期。

〔50〕参见郑州市文物工作组《郑州市人民公园第25号商代墓葬清理简报》,《文参》1954年第12期;湖北省博物馆:《盘龙城商代二里冈期的青铜器》,《文物》1976年第2期;《1975 年安阳殷墟的新发现》,《考古》1976年第4期。

〔51〕分别参见《江苏丹徒大港土墩墓发掘报告》,《文物》1987年第5期;《安徽屯溪西周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第4期。

〔52〕瓷器的特征是坯胎已烧结,不透水,不透气,表面有薄而光亮的釉。

〔53〕李家治:《中国陶器和瓷器工艺发展过程的研究》,《中国古代陶瓷科学技术成就》,上海科技出版社1985年版。

〔54〕近年关中西安、岐山、宝鸡等地不断出土的原始瓷,参见《长安普渡村周墓的发掘》,《考古学报》1957年第1 期;《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墓发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六);《宝鸡国墓地》,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洛阳的两个西周墓》,《考古》1956年第1期。

〔55〕分别参见《甘肃灵台百草坡西周墓》,《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郭宝钧《濬县辛村》,科学出版社1964年版; 《信阳孙砦遗址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89年第2期; 《河南省襄县西周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8期; 《山东济阳刘台子西周墓地第二次发掘》,《文物》1985年第12期;《北京附近发现的西周奴隶殉葬墓》,《考古》1974年第5期;《上饶县马鞍山西周墓》, 《东南文化》1989年第4期、第5期;《安徽南陵千峰山土墩墓》,《考古》1989年第3期;《江苏高淳县顾陇、永宁土墩墓发掘简报》, 《文物资料丛刊》(六);《江山县南区古遗址墓葬调查试掘》,《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1981年版。

〔56〕〔74〕《宝鸡国墓地·纸坊头一号墓》。

〔57〕《江苏句容浮山果园土墩墓》,《考古》1979年第2期。

〔58〕分别参见《江苏句容浮山果园土墩墓第二次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六);《江苏丹徒大港土墩墓发掘报告》,《文物》1987年第5期;《江苏栗水、丹阳西周墓发掘简报》,《考古》1985 年第8期;《安徽屯溪周墓第二次发掘》,《考古》1990年第3期;《浙江东阳大石西周土墩墓》,《考古》1986年第9期。

〔59〕《江山县南区古遗址墓葬调查试掘》,《浙江文物学刊》1981年。

〔61〕《江西鹰潭角山窑址试掘简报》,《华夏考古》1990 年第1期。

〔62〕《浙江义乌县平畴西周墓——兼论原始青瓷器的制作工艺》,《考古》1989年第7期。

〔63〕李家和等:《角山刻符初步探讨》,《华夏考古》1990年第1期。

〔64〕参见《江苏武进、宜兴石室墓》,《文物》1983年第9期;《安徽南陵千峰山土墩墓》,《考古》1989年第3期; 《浙江东阳大石西周土墩墓》,《考古》1986年第9期;《上饶县马鞍山西周墓》, 《东南文化》1989年第4期、第5期。

〔65〕《江苏句容县浮山果园西周墓》,《考古》1977年第5期; 《江苏溧水宽广墩出土器物》,《文物》1985年第12期。

〔66〕《安徽屯溪西周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 年第4期。

〔68〕周仁等:《张家坡西周居住遗址陶瓷碎片的研究》,《沣西发掘报告·附录二》;程朱海等:《洛阳西周青釉器碎片的研究》,《中国古代陶瓷科学技术国际讨论会》1982年版。

〔69〕《沣西发掘报告·附录二》,第165页。

〔70〕安金槐:《对于我国瓷器起源问题的初步探讨》,《考古》1978年第3期。

〔71〕《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第一辑。

〔72〕《上饶县马鞍山西周墓》,《东南文化》1989年第4期、第5期。

〔73〕《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建筑基址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10期。

〔75〕卢连成等:《古国遗址、墓地调查报告》,《文物》1982年第2期。

〔76〕《宝鸡国墓地》的作者将该瓮的墓定为“成王前期”,而吴越地区盛行以原始瓷做随葬品的墓是从西周中期开始的,参见邹厚本《江苏南部土墩墓》,《文物资料丛刊》(六)。

〔77〕《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建筑基址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10期。

〔78〕《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

〔79〕《河南郾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

〔80〕《殷墟出土的陶水管道和石磬》,《考古》1976年第1期。

〔81〕罗西章:《周原出土的陶制建筑材料》,《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3期。

〔82〕《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建筑基址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10期。

〔83〕《陕西扶风召陈西周建筑群基址》,《文物》1981年第3 期。

〔84〕《1976——1978年长安沣西发掘简报》,《考古》1981年第1期。

〔85〕《陕西扶风、岐山周代遗址和墓葬调查发掘简报》,《考古》1963年第12期;《曲阜鲁国故城·故城遗址试掘》。

〔86〕《1979——1981年长安沣东发掘简报》,《考古》1986年第3期;《1984—1985年沣西西周遗址、墓葬发掘报告》, 《考古》1987年第1期。

〔87〕《沣西发掘报告·客省庄居址》。

〔88〕《1961——1962年陕西长安沣东试掘简报》,《考古》196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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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陶瓷手工业的发展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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