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识形态论文,中国社会主义论文,结构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27(2010)03-0029-04
一、问题的提出
自从法国哲学家德·特拉西在1801年提出意识形态概念以来,西方学者一直十分关注意识形态问题,尤其20世纪初期以来更是对意识形态的概念、范畴、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述。
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认识,大致有这样几类:德国哲学家卡尔·曼海姆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分析意识形态的概念及分类,提出意识形态批判的理论问题,对意识形态的认识趋向中性化。法国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的创始人霍克海默提出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的思想。美国的道格拉斯·诺斯从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方面,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巨大实践价值。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解释意识形态。
论及意识形态整合作用的有: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一书中指出,“物化”是人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种必然的直接现实,作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物化意识”在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中也是占统治地位的,它吞噬着无产阶级的心灵,起着作为这个社会制度的保护层的作用。意大利理论家安东尼奥·葛兰西充分肯定了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作用。他说,意识形态并不停留在思辨的理论领域,它具有灌输思想和左右人们行为倾向的能力。其中,“有机的意识形态”具有一种溶合的作用,可以使无产阶级“组织化”。对这一社会作用,葛兰西把意识形态形象地比喻为“社会水泥”,他说:“在保持整个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上的统一中,意识形态起到了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①法国结构主义哲学家L·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作了最为形象的探讨。在《保卫马克思》一书中,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即使共产主义社会亦如此,但意识形态的内容和功能将发生变化。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在实践方面,人们为了生活在一个既定的社会中,总得与该社会的意识形态认同。在长篇论文《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阿尔都塞认为,政治国家机器是意识形态整合的硬元素,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意识形态整合的软元素,其中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在现代意识形态整合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尽管这些理论有些偏离唯物史观立场不能正确理解意识形态,但毕竟开创了一些新的研究领域,引入一些新的方法,具有借鉴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研究,产生了一批有代表性的论著,如:宋惠昌的《当代意识形态研究》、阎志民的《毛泽东的意识形态学说》、俞吾金的《意识形态论》、郑永廷等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研究》、王永贵等的《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徐海波的《中国社会转型与意识形态问题》、周宏的《理解与批判: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文本研究》、季广茂的《意识形态》等。
国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重点探讨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历史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历史经验、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等问题,但很少对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进行研究。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具有严密内在结构的价值观念体系,内部各观念系统之间存在着结构与功能的关联,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对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从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试图对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进行学理分析,以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问题研究。
二、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结构
马克思曾对意识形态的结构有过精彩的论述,他指出,在理性的辩证运动过程中,“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了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这个新思想又分为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而这两个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题。这种增殖过程就构成思想群。同简单的范畴一样,思想群也遵循这个辩证运动,它也有另一个与自己矛盾的群作为自己的反题。从这两个思想群中产生出新的思想群,即它们的合题”。他进一步指出,“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整个体系”②。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就是这种思想“群”、思想“系列”、思想“体系”,只不过是由统治阶级或集团为维护其统治秩序而自觉建立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系统。
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要发挥物质力量,必然要有相应的物质载体,即意识形态的主体,这样的载体或主体,可以是政党、国家和社会。根据意识形态主体的不同,意识形态可以划分为三个层面:政党(层面的)意识形态、国家(层面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层面的)意识形态。
政党意识形态,是为政党及其所代表的阶级进行辩护的思想体系,是政党的世界观、价值观、政治立场的集中体现,也是政党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社会理想的理论依据。在当代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及其实践,具体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宇宙观,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同历史时期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等。
国家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由国家公共权力构建并推行的制度化的思想体系和行为规范体系,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当代中国的国家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家意识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社会意识形态,是指反映在社会层面上的、代表部分人利益的意识形态,既包括与国家层面的意识形态相对立的社会层面的意识形态,如无政府主义、传统的反现代国家的观念或意识形态,也包括代表某一阶级、某一地区、某一种族或某一集团利益的在现代化过程中不断滋生或转化的意识形态,如形形色色的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种族主义和地方主义等③。在当代中国,社会层面的意识形态,是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相适应的群体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三个子概念,政党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外延和内涵是不同的,而且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政党意识形态是一个政党所代表的一个阶级的意识形态的集中反映,是一个政党的世界观、价值观、政治理念、理想信念、政治情感等的集中反映。政党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任何政党的意识形态总是为了维护本阶级、本政治集团的利益,带有明显的政治倾向性与价值倾向性。作为思想的上层建筑,政党的意识形态随其经济基础、政治地位而变化。当一个阶级、一个政党从被统治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或执政党,其意识形态必然会转变为维护阶级专政、维护国家政权,成为引导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力量。国家意识形态反映统治阶级的政治主张和政治见解的理论体系,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但是,国家意识形态如果要被社会大多数人所支持,则要尽可能多地代表和反映国家内部全体成员的共同意识或普遍意识,所以往往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国家意识形态是国家的主导政治意识或主流政治意识,是统治阶级和整个社会的行动纲领。社会意识形态实质上是狭义的、具体的意识形态,是指社会的全部精神生活过程,是人们反应社会存在的观点、理论、情感、情绪等等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形态反映了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要求,反映了一定阶级的意志、愿望和要求。
在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结构中,政党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也是密切关联的,它们存在着一个同心圆结构关系:政党意识形态为核心层,国家意识形态为中间层,社会意识形态为外层。处于核心层次的我国政党意识形态,是“最高势位”意识形态,从根本上决定我国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方向;处于中间层次的我国国家意识形态,是“高势位”意识形态,体现政党意识形态的主旨,并在其基础上进行发展,同时引领社会意识形态;处于最外层次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低势位”意识形态,受国家意识形态和政党意识形态的引领,并具体地、感性地表现国家和政党意识形态。由于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我国的政党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自己意识形态的核心。
三、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
1.对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辩护功能
马克斯·韦伯指出:“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统治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毋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护它的‘合法性’的信仰。”④所谓合法性,是指公民对政府手中权力的普遍认同,其本质是一种政治统治或政治权力能够让被统治者认为是正当的、合乎道义的,从而自愿坚持现存政治制度的能力。唤起广大群众对现存统治秩序合法性的信仰,正是意识形态的首要作用。在社会经济过程中,意识形态一方面通过使团体成员确信采取与集体一致的步骤和做法是合理的、正义的、应该的,由此实现团体内部成员间的团结协作;另一方面,意识形态通过证明特定团体行为能够代表全社会的利益以及其行动的目标和方法的合理性,则能减少其他团体的抵触和敌对,从而争取社会的认同和支持⑤。同样在政治生活中,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及权力的掌握,如果能够得到社会大多数阶层的普遍认同,才能保证社会政治发展的稳定。然而,“权威自称具有合法性,但人民未必相信它具有合法性,二者之间总是存在差异,也就是说,权威自称具有合法性,总是大于人民对于它的合法性的信心程度。”⑥在这种情况下,意识形态本着维护权威的目的,就会出现在权威与认同的关系当中,通过解释论证,试图缓解权威与宰制的紧张关系。正如利科尔所说的:“意识形态是没有作者的,其来源也甚为复杂,它提供了有关现实的景观,试图把社会秩序当成‘自然’之物加以接受。它的功能是为某些特定的社会群体的利益进行辩解,社会通过意识形态围绕着一套特定的价值、信仰和传统及其成员进行整合,一句话,是规划、控制社会的方式。”⑦
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人类解放”这一新型革命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主义这一新型制度的合法性依据⑧。中国共产党政治权威的确立,就在于它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低纲领、以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等政党意识形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经过数十年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已经成为论证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合法性和基本经济制度合理性的主流意识形态,并转化为亿万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我国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正是通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到了广大人民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2.对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整合功能
目前,我国社会矛盾冲突绝大多数是由利益导致的。⑨马克思曾经指出,在利益占有者可能面对有害结果的场合下,“利益是有远见的。如果以前肉眼看得见的东西而它却看不见,那么,现在甚至只有用显微镜才看得清楚的东西它也看得见了。整个世界对它说来是眼中钉,这个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是因为世界并不是某一独特利益的天下,而是许许多多利益的天下”⑩。各种利益主体为获取自身的利益而互相排斥,采取某种形式的对抗,这种对抗一旦超出社会系统的承受力和容纳力,就会造成社会系统的分化,破坏原有的团结和稳定,导致某种程度的混乱和失序。但是,人是合群的政治动物,“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11)。生活在社会共同体中的人们,要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他们是相互需要、相互依赖的。“正是在人们建立的社会关系中,他们的利益才能得到表现,他们的愿望才能成为现实。”(12)这种对利益的追求,使人对自然、人与人相互之间产生依赖性,成为一条纽带,把整个社会全体成员联结起来,实现社会的整合。
所谓整合,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各不同部分在保持各自性质特点的前提下,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完整的整体。利益整合,就是通过多种方式,在保证各群体利益的基础上,使各个部分组合起来,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13)。从某种意义上说,利益整合就是使社会成员在意识方面达到认识趋同,并在行动中产生共同的方向。正如美国学者奥勒姆所说:“在分化出来的模式可能并且常常事实上造成了社会冲突的基础的地方,整合使一个社会卷入寻求一种新的和更一般的统一性的基础。这些统一性的头绪自然存在于社会系统和社会结构的最高的控制论层序之中——尤其是存在于价值和规范之中。”(14)意识形态具有独特的社会整合功能,它通过对社会关系和思想文化的聚合,形成被社会成员广泛认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体系,从而把人们的思想意志和利益诉求较好地协调起来。
我国当前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面对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利益整合功能,取得全社会成员广泛而深刻的价值认同,增强社会成员基于共同利益需求之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利益整合和社会团结功能,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利益确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公开宣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认人们对正当利益的合理追求;二是利益引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3.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导向功能
马克思指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各种关系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15)意识形态是社会阶级、集团根本利益在观念上的反映,是一种自觉理论系统。代表某一阶级特殊利益的意识形态,总是把本阶级的思想观念设置起来,认为历史和现实运动的必然趋向就是实现这样的目的,即“合理化”成为全社会的价值目标。恩格斯说:“这样看来,历史是不自觉地、但必然是为了实现某种预定的理想目的而努力,例如在黑格尔那里,是为了实现他的绝对观念而努力,而力求达到这个绝对观念的坚定不移的意向就构成了历史事变中的内在联系。这样,人们就用一种新的——不自觉的或逐渐自觉的——神秘的天意来代替现实的、尚未知道的联系。”(16)这些观念决定着人们的现实世界,把人们的注意力从现实生活中引入一种抽象的观念世界中,并使他们认为,如果这些观念瓦解,整个社会就意味着崩溃。因此,某种意识形态理论,尤其是占主流地位的意识形态一旦形成,可以使社会全体成员甚至整个社会具有统一的意志、统一的目标、统一的行动,从而对整个社会都具有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上的指导。
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导向的指针、以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导向的内容、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为导向的标准,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未来发展进行指导和预测。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对我国社会发展起导向作用,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能够揭示其发展规律决定的。“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的规律支配的。因为在这一领域内,尽管各个人都有自觉预期的目的,总的说来在表面上好像也是偶然性在支配着”,“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17)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其根本任务不仅仅要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制度进行辩护,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利益关系进行整合,还要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关系进行研究,寻找并揭示其内在的客观发展规律,以指导人们遵循并利用这些发展规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
注释:
①宋惠昌:《当代意识形态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25页。
②(16)(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页、第246-247页、第247页。
③李路曲:《新加坡国家意识形态的变迁》,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3期。
④[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3页。
⑤杨光斌:《政治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9页。
⑥⑦季广茂:《意识形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4页、第105页。
⑧侯惠勤:《正确世界观人生观的磨砺——马克思主著作精要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7页。
⑨高君:《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利益关系和谐》,载于《江汉论坛》2008年第3期。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65页。
(11)(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2页、第98页。
(12)[美]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13页。
(13)王长江:《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8页。
(14)[美]安东尼·M·奥勒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对政治实体的社会剖析》,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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