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党法治建设的价值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党论文,法治论文,意义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政党法治是一个久远的历史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自科学意义上的政党产 生至今的325年间,人们对政党生存、发展与发挥作用的法理根据的求解从未停止过; 自上个世纪末发生世界性政党危机以来,政党依法治理这个严峻问题又一次摆到了世人 面前。
政党法治属于政党管理范畴,是政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 。就其涉及内容和活动领域来说,政党法治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含有民主与法制、权利 与义务等丰富的制度意蕴;融汇法律至上、权力制约、依法执政等诸多价值取向;涉及 政党法治的主体、客体、目标、原则、依据、形态及其与法治国家的关系等若干内容; 涵盖政党内部生活和外部活动所有方面,贯穿政党自身事务管理和领导·执政整个政党 行为的全过程[1]。一般而论,政党法治是指以政党章程和国家宪法为政党活动的总规 范,以政党法律(注:政党法律是有关政党自身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的通称。包括政党 章程、政党代表大会的报告、政党的单项法规、规定等。其中,政党章程具有根本性和 全局性,可以称之为党内宪法。政党法律是政党权·阶级权的文本表现,本质上是政党 及其阶级意志的凝炼。)和国家法律对政党权(注:政党权由政党权利和权力两方面内容 构成。)实行规制的政党管理模式。其核心内容是政党权的依法确立、依法行使和依法 制约,目的在于对政党权利进行保护,对政党权力进行约束,旨在按规律治理政党。这 里的规律主要是指政党内部和外部关系的确立及其运作规律。从政党权内部运作看,其 核心内容是准确把握党员群众与党员干部、党的下级组织与党的上级组织相互关系的本 质特征及其实现形式,主要涉及政党的理论、组织、制度及其体制、机制等项内容;从 政党权外部运作看,核心内容是准确把握政党与国家政权、政党与法相互关系的本质特 征及其实现形式,主要涉及“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 执政资源和执政环境”[2]以及执政任务、执政保障等方面。由于政党法治既是人们对 政党活动规律认识和把握的法律肯定和制度表现,也是人们对政党活动规律认识和把握 的精神升华和文化凝炼,所以,提出政党法治问题,研究政党法治意义,有利于正确认 识和准确把握政党自身建设规律和领导·执政规律。对当代中国共产党来说,探讨政党 法治建设问题,旨在“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的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对人类 社会发展的规律的认识”[3](P511)。
一、以政党法治促进政党民主
政党是民主政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因民主的发展而产生,为民主的发展 而存在,最终又将因民主的高度发展而消亡。因此,广泛而又充分的民主,是政党文明 的根本性质和总特征,也是衡量政党文明发展水平的总标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4](P52),同样,政党民主是政党的生命。政党民主包括党内民主和党际民主两个方面 。大力发展政党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党际民主,以政党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党从容 应对各种风险、考验和挑战的迫切需要,是党保持先进性的现实选择,因而是党永远立 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
发展政党民主,核心是在政党生活中坚持权利平等的价值原则。由于政党是政治组织 ,所以其平等应包括政党身份地位的平等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就党内生活而言,即 “不论是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或者是普通党员,都应以平等态度互相对待,都平等地 享有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履行一切应当履行的义务”[5](P331)。就党际生活而言, 在国内政党生活中,即坚持不论大党、小党,老党、新党,执政党、参政党还是在野党 ,都同样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的原 则,各政党都以宪法、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 法律实施的职责。而在国际政党交往中,就是要“尊重各国、各政党自主选择的发展道 路、政治制度和处理内部事务的独立性,尊重各国、各国政党的不同文化传统、政治理 念和利益关系;无论大党、小党,执政还是在野,都应以平等、友好的态度相互对待, 通过协商、交流和讨论寻求相互理解与信任”[6]。
政党及其成员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政党表现,是 法治国家权利平等原则在政党政治中的实践。政党民主愈发展,政党权利愈充分,对政 党法律的要求就愈高,对政党法治的期望就愈大。一方面,政党法治是政党民主发展的 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政党法治与政党人治是相对立的政党治理模式。这里讲的政党人 治,是指以政党领袖(被人格化的政党权力)作为政党活动的支撑点,把政党治理乃至政 党前途命运希冀于政党领袖特别是最高领袖的贤能上。其显著特征是政党运作的逻辑起 始于政党权力又归结于政党权力,即被人格化的政党权力既是政党活动的操纵者,也是 政党活动的评判者,政党活动在整体上是按照党权→党法→党权的逻辑顺序展开的。政 党人治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政党法律和国家法律形成对政党权力的肯定和张扬,目的在 于保障和实现“权力意志”[1]。显然,政党人治本质上是排斥、否定民主,是与政党 民主背道而驰的。政党法治则不同,它是以政党法律制度作为政党活动的支撑点,把政 党治理乃至政党前途命运希冀于政党法律制度的健全和有权威性上。其显著特征是政党 运作的逻辑起始于政党法律,又归结于政党法律,即政党法律既是政党活动的主导者, 也是政党活动的评判者,政党活动在整体上是按照党法→党权→党法的逻辑顺序展开的 。政党法治的价值意义在于通过政党法律的形成和至上权威的确立构成对政党权力的制 约,目的在于保障和实现政党意志。可见,政党法治本质上是肯定、发展政党民主的, 与政党民主是相辅相成的。从政党法治有形的制度形态的角度看,它是政党民主的制度 化、法律化表现;从政党法治无形的文化形态的角度看,它是政党民主的观念、文化形 态表现。另一方面,政党法治是政党民主发展的路径依赖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讲,政 党法治源于政党民主,政党民主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质量从根本上决定着政党法治的发展 方向和发展质量。但是,作为政党法治要件性因素——政党法律制度和以此为基础的政 党文化一经形成,便对政党民主的发展起重要作用。政党法治不仅为政党民主的发展提 供了有形的法制根据,使民主具有可操作性,还为政党民主提供了无形的价值指向,使 民主具有明确的方向感。同时,健康、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政党民主不是自然而然实现 的,它总是在同不民主、反民主的比较和斗争中求生存、求地位和求发展的。离开法治 环境,不仅政党民主的发展难以取得新的成果,还会使已有的民主成果遭到破坏甚至丧 失殆尽。
二、以政党法治增强执政合法性
政党执政合法性,是指政党执掌国家政权的正当性。其核心内容是政党与国家及社会 建立正确的关系,问题的关键是社会公众对执政党地位及其作用的认同。社会公众对执 政党地位和作用认同的要义有三:一是对执政党基本政治价值的认同;二是对政党领导 ·执政权力的形成及其运行规则的认同;三是对政党领导·执政绩效的认同。归根到底 ,是社会公众对政党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及其结果状态的认同。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要求 ,既可以整合为“价值”与“事实”的统一,也可以看成是“内容”与“形式”的一致 。在价值层面,政党执政合法性涉及政党理念、政党本质、政党职能、政党目标等项内 容;在事实层面,则涉及政党领导·执政权的确立、运作及其绩效等项内容。无论是在 价值层面还是在事实层面,都有一个通过法律确认,经由制度、体制和机制转换和运作 的问题。经验表明,“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7](P4)。 包括工人阶级政党在内的任何政党的执政,并不具有天然合法性和恒久不变性。第一, 政党执政的合法性靠赢得,执政的恒久性靠维持。这里讲的“合法性”和“恒久性”根 源于政党能力,而“赢得”与“争取”则取决于政党法治。在内容层面,所谓执政合法 性是指政党执政的合历史性、合人民性即合规律性,集中体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 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质量及其为具体的民族国家进而为人类文明发展的实际贡献 上。在形式层面,即指执政党按法定程序接受执政客体的评价、选择及授权,并在事实 上形成一整套有关政党执政的制度化、法律化规定。实践证明,政党执政的合法性不只 依赖于政绩,还依赖于合理的政治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第二,政党执政后必然面临一个政治能量的转化和重新获取的问题。即要把因革命而 获取、为夺权而服务的政治能量,转化为因建设而获取、为发展而服务的政治能量。在 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 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 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3](P508)的情况下,党的政治能量的具体 内容和实现形式应该有相应的转变和提高。以此在新的历史层面和新的价值意义上求得 党的政治意识的新觉醒、政党能力的新发展,在动态开放的过程中,凸显党的先进性的 时代性,增强党的执政权的合法性。无疑,政党法治则是这一转换的实践形式和中介桥 梁。
第三,政党执政合法性的实现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政党政治时代,政党执政是个规律 ,但人民可以选择这个党,也可以抛弃这个党;人民万岁,某一政党执政未必万岁。这 是包括苏共在内的世界上一些大党、老党党亡政息所昭示的政党政治铁律。政党执政合 法性地位的维持和巩固有赖于政党资源的再生能力。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政党执政也存 在一个“成本投入和效益产出”的过程,有一个执政占用与执政消耗同执政效率、效果 、效益的比较关系,这实质上是一个“政党经济学”或曰“政党经营”的问题。如果政 党执政成本过高,执政资源积累就会减少,就会引起公众对政党执政能力的怀疑,因此 潜伏并酝酿政党执政危机。可见,提高执政效率、效果和效益,离不开对政党执政行为 的科学管理,而政党法治则是政党科学管理的必由之路。
三、以政党法治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五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确认为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基本纲领的组成部分,标志着我国开始步入以“法治”作为安邦理政基本价值取 向的新境界,同时也把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任务提到了一个更加突出和重要 的地位[8]。显然,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就是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把人民的权利规范 化、法律化,把体现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法律作为国家组织和活动的最高准则, 并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保障国家权力的合法有效运行,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在政党 政治时代,执政党是国家政权的操纵者。但是,在既定的政治制度下,政党对国家政权 的影响并不是在国家权力之外和之上,而是在国家权力框架之内和之中,“党必须在宪 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9](P9)。这就是宪法和法律对政党活动的约束。这表明,政 党执政权是政党的特有之权,但它根源于国家权力,渊源于人民主权,在本质上是人民 民主的载体和工具。由于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所以,共产党的执 政权力是社会主义国家权力运作的一种模式,是国家治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具有特定 含义和属性要求的一种权力形态。这种权力形态是执政党组织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占有关 系,表现形式是政党组织依据宪法和法律,组织、调控和操作国家机器,通过政治、思 想和组织上的优势处理公共事务和社会问题。
国家政权的法治性,从根本上决定了政党执政是以法治精神为指引、以法治原则为规 范的政治活动。也就是说,政党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和引领作用内在地 要求政党法治。没有政党法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同时,由于政党的 领导地位,决定了政党法治建设的质量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真正地依法运作 。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的法治首先是政党法治,只有坚持政党法治,才能保证国家机 关依法行政。还应当指出的是,不仅“治国必先治党”,而且“治党务必从严”[4](P1 0)。这里讲的“严”,其基本前提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 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 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8](P34);基本内容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对党 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3](P518);基本要求是“有法必 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5](P254)。否则,依法治国就会因 其形式上的不完整、内容上的不健全而失去其应有的权威性。同时,在社会分层日益明 显、利益日趋多元化的情况下,先进的政党文明特别是执政党文明必然要追求一个为绝 大多数人认同的价值标准。但这个标准不是执政党的主观任意或一厢情愿,而是源自于 社会多数成员的内心崇尚、自觉选择并经法律认可。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按照“宪法 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4](P32)原则要求,通过政党法治实现依 法治国。政党政治的历史经验一再表明,只有确保政党权力在法定界限之内行使,政党 权利在法定范围内获得,使政党权力运作、政党权利获得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由法 律所规定,由法律所规范,由法律所评判,才能使依法治国中的“法”,具有真实的价 值和至高无上的意义。
四、以政党法治带动依法执政
在法治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4](P32)的总原 则表明,包含执政党在内的任何政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及其内部关系的确认与 调整都必须依法进行。这一要求在党与国家关系上的集中体现就是依法执政。所谓依法 执政,就是要坚持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 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并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先锋 模范作用,带动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奋斗目标。依法执政内在地要求 各级党组织、每个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法律尊严,严格依法办事。党 只有自身率先做到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执政,才能有效地约束国家机关在法律 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行政,进而才能在整个国家形成浓郁的法治氛围,才能建成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执政要求政党法治,政党法治蕴含着依法执政;政党法治的整体水平,包括法制 体系的健全程度、体制机制的完善程度及其思想文化的成熟程度。政党法治从制度和文 化两个层面决定着依法执政的制度规范、路径依赖和思想保障。这是因为,第一,在制 度和法律上坚持和保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政治领导,作为坚持依法执政的 首要前提,内在地要求党必须加强法治建设,通过有效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制度安排, 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 核心作用。第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权力体系中行使党的执政权,作为坚持依 法执政的基本原则,内在地要求党应根据宪法和党章的原则规定,按照工人阶级政党职 能的一般要求及其在当代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内容和实践形式,通过法治建设, 在制度和法律上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保证党在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架内,领 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第三,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为坚持依法执 政的基本路径,内在地要求党必须通过法治建设,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转化成 国家具体的行为和带领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活动。第四,总起来讲, 政党法治的质量水平决定着政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及其成效,而政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效 果又是对政党法治质量水平的检验。因此,增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必须加强党的法治 建设,在实现政党生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础上,实现政党治理的法治化。
应当指出的是,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由于政党地位、政党任务和政党环境的不 同,也由于民主资源、制度资源的历史积累和文化传统的不同,政党法治建设的具体内 容及其实践形式也会不同。从当代中国政党政治的实际出发,确立以下几个观点对于政 党法治建设很重要。其一,确立政党法律信仰,为政党法治提供文化环境;其二,发展 政党民主,为政党法治提供政治基础;其三,科学配置政党权力,为政党法治提供体制 条件;其四,明确政党职能,为政党法治提供价值指向;其五,健全政党法制,为政党 法治提供本体依托;其六,维护法律权威,为政党法治提供价值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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