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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呼唤价值哲学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哲学的发展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是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历史观,再到价值观的发展过程。尽管近代后期以来哲学分化为不同流派、不同主义,但掩盖不了这个总的趋势。这是因为人们面对的世界包括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哲学作为世界观的学问,要全面认识世界,不仅要研究事实世界,还必须研究价值世界,不仅要研究认识论、历史观,还必须研究价值观,才能建立完整的世界观。从哲学发展史来看,古代的本体论,近代的认识论、历史观,主要研究事实世界;到19世纪后期,随着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人们开始重视价值问题的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初,价值哲学形成独立的哲学学科,并影响到其他许多领域。在重视认识论、历史观的同时,重视价值观的研究,是现代哲学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深入研究价值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价值范畴还是经济学范畴,所以他们未把价值问题作为哲学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不研究哲学价值理论;对哲学价值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深入研究价值哲学,有助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我国价值哲学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快速推进而起步和发展的,这本身就表明研究价值哲学是时代的呼唤。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处理这些问题不仅需要事实分析(实证分析)、历史分析,还需要价值分析、价值评价;不仅需要正确的认识论和历史观,还需要正确的价值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论是科学文化建设,还是思想道德建设,都首先要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些都要求深入开展价值哲学研究。
时代不仅呼唤价值哲学,而且呼唤建立科学的价值哲学。一门新兴的学科能否根深叶茂,茁壮成长,关键要有科学的理论体系。回顾西方价值哲学100年的历史, 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价值哲学之所以昙花一现,即在哲坛消失,培里的一般价值论之所以未能形成大气候,从根本上说,都是由于其指导思想错误,把价值作为情感的产物或兴趣的对象,由于其理论自身的逻辑矛盾。我们要建立科学的价值哲学,必须深入研究价值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特别要高度重视价值本质问题的研究,以建立科学的理论基础。
对此我认为当前特别要重视四个问题:一、要有正确的哲学观作指导。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实事求是,我们应坚持以实事求是思想为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价值的存在出发研究价值的本质,从事实出发去确定价值。二、要深入研究哲学价值的理论根据问题。有的学者以马恩著作中的一些论述作为理解价值本质的理论根据,对这些论述人们有不同理解,需深入讨论。三、哲学价值范畴的界定问题。价值范畴是价值哲学理论的基石。目前多数学者同意用意义界定价值;许多学者都坚持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有一些学者以有用性界定价值,有些学者以效应界定价值或以人说明价值等,需要深入开展讨论,促进研究的深化。价值哲学要有所突破,必须科学界定价值。四、要深入探讨研究价值哲学的方法论问题。目前我国价值哲学研究,已形成主体性人学价值论、主客体统一论、效应价值论、人道价值论、价值是人论、本体价值论、自组织或系统价值论、价值二重性论等主要观点。特别是存在着主客体关系论与人道价值论的方法论之争,但未开展讨论。应充分开展争鸣,以促进研究的深入发展。
价值哲学的时代背景与中国情绪
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哲学,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近代以前的哲学侧重于本体论研究,近代以后的哲学侧重于认识论研究,都是有其时代根据的。前者适应于人们对世界的整体性的模糊认识,后者适应于人们对世界的具体深入分析。当今世界又给哲学提出什么样的新课题呢?当今,随着科学在分化基础上的整体化发展,产生了许多科学本身不能解决的社会矛盾问题,例如,一向造福于人类的科学技术,为什么又在损害人类自身呢?这就提出了一个真理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丰富多彩的自然界和变幻莫测的社会历史,是永远也不会被人们完全把握的,优先地认识什么,重点地改造什么,如何尽量地趋利避害,极大地取决于主体价值选择。如果说,在人类认识处于早期阶段,如何开发智力显得较为突出,那么在当今人类认识十分发达的情况下,控制和选择人们的认识活动,就显得更加突出。这就是当今价值哲学研究深入发展的时代需要。
时代的需要,在不同国家和民族得到的回应,不会是共时的。如果不是改革开放,使中国同世界接轨,我国的价值哲学的研究,还可能是禁区。中国近十几年来的价值哲学发展得这么顺利,得益于中国的社会现实,尤其得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
市场经济需要研究价值。没有需要,没有价值就没有市场。没有需要的丰富和发展,没有价值的扩展和增大,就没有市场的开拓。价值哲学在市场经济中,如鱼得水。中国的市场经济兴起于80年代以后,中国的价值哲学研究也发生在80年代以后,这当然是一种巧合,但这种巧合也深藏着必然的链条。为什么比价值哲学早起的人的问题、主体性问题研究,遇到了阻力,而与之密切相关,并从它发展来的价值问题研究则畅通无阻呢?表面看来非常复杂,深层原因却十分简单。人的问题研究处于市场经济并不发达,或者说市场经济尚无政策上的明确指导之时,一旦市场经济成为共识,回头再看这些问题,许多问题就不辩自明了。生活是人们最好的老师。
市场经济有助于价值哲学的发展,但并不保证价值观的正确。市场经济对于人们价值观的作用是双重的,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影响。正如前一个时期,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人所讲过的。这里并不说明价值哲学的无用,反而更加重了价值哲学的使命。价值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探讨正确价值观的产生、内容和发展。市场经济向我们提出了许多价值问题,我们以什么样的价值观为指导去进行复杂、艰难的价值选择呢?市场经济虽不直接提供一种价值观,但却能磨炼一种价值观,正如战争并不直接提供武器,但却可促进武器的改进和发展一样。
至少在当前这个时期,价值哲学的发展,应侧重于找到一个正确、有力的价值观。前一时期关于市场与道德的讨论,正体现了这种努力。如何使人们的价值观既崇高而又不鄙视世俗生活?如何使人们的价值观既吸收古代传统的优秀成果,又充满时代的新精神?如何使人们的价值观既吸收外国优秀思想,又具有强烈的民族精神?如何使人们的价值观既具有普遍的全人类性,又具有无产阶级性?如何使人们的价值观既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又能创造远大的物质财富?此类问题较好地解决了,正确而不是模糊的、有力的而不是抽象的价值观才会确立,价值哲学才会踏踏实实地向前迈进一步。
以实践的思维方式研究价值
一、关于价值本质、基础和存在方式等问题的研究有各种各样的思维方式,大体上不外是“观念说”、“实体或属性说”、“关系说”等几种类型。我们所采用“实践说”,即把价值看作本质上是人类实践基础上的特有现象,是实践的内在规定之一。这是在前人已经达到的“关系说”基础上,运用实践唯物主义进一步思考的尝试。
二、从传统的单纯实体型思维向现代的动态关系型思维转变,是当代人类科学的思维方式。 完全实体化的或“实体中心论”的思维, 是20世纪以前的科学思维方式。从哲学高度看,单纯实体型思维的特点和缺陷是:对于“存在”范畴,只把它与“存在者”范畴(“什么存在着”)相联系,即只把“存在”当作一个“名词”,当作对实体及其属性的静态指称来理解和使用;而没有把“存在”同时也理解为一个“动词”,即关于“存在方式”(“怎样存在着”和“怎样才是存在”)的范畴。说到“存在”时,它不能自觉地把诸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运动、变化过程”等同时考虑在内,并且实际上是把它们分离开来思考,因此难以注意“关系”的存在论意义。
三、20世纪特别是中期以来,科学的发展更加充分地揭示了宇宙的普遍辩证法特征,科学的思维方式也走向了以“关系思维”为主型的阶段。所谓“关系思维”的特点,就是不再把“存在者”即任何客观的事物仅仅当作没有自身结构的、孤立抽象的实体(实物个体、粒子、孤立的质点、不变的刚体等),而是从内外部结构、联系、系统、秩序、信息等关系状态来深入把握它的存在形态,从运动、相互作用、联系和关系,即“存在方式”的意义上来进一步把握丰富、深刻、动态的现实。这一历史发展的先驱和最有代表性的哲学成果,是马克思所创立的实践唯物主义思维方式。
按照“关系思维”的方式来理解,价值的特殊存在和本质既不是人和事物、主体和客体任何一方(实体)本身独立静止的存在形态,也不是它们固有不变的属性,更不是仅仅作为人的主观意念才发生和存在的现象;它恰恰是作为一定的“关系质”或“关系态”而客观地产生和存在着的关系现象,离开了具体的主客体关系,就无所谓现实的价值。由于我们是在仅仅与人相联系的意义上来谈论价值,所以这一基本思路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彻底的、全面的贯彻。这需要以对实践的科学全面的理解为前提。
在价值论研究的发展史上,“关系说”克服了传统的价值主观主义和客体主义的局限,提出了“主客体统一”的新思路。但是,当它的理论基础和背景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对人和人的特殊存在方式(社会与实践)有了全面的、彻底唯物主义的理解时,仍然不能对价值做出更进一步的科学把握。
四、价值问题有其特殊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在主观上,价值总与人自己的需要、旨趣、选择、追求等相联系(“主体相关律”)。仅此一点,就使得关于价值的思考极容易产生种种误解和混乱。特别是当人们事先就已确定,要把自己的价值理念或意向贯彻于研究成果的时候(在价值问题上人们往往强调自己有这样的权力),就更容易混淆了价值本身的“实然”与“应然”。近来看到的某些批评“关系说”的观点,大都着重于指责“关系说”没有直接提供他们所要的东西,然后便在将其做极简单化理解(例如宣布它只是一种“效用论”等)的前提下加以否定。事实上并没有深入了解这种关系说本身的逻辑,特别是尚未理解实践的思维方式所具有的真正特点和条件,对主客体关系说多有误解所致。
例如,弄不清人与人之间何为“主—主”关系,何为“主—客”关系,反而成为在人的价值问题上否定关系说的理由,就是一个典型的后果。我们对“主体和客体”这对基础概念的理解,不应该局限于狭隘的、西方传统认识论式的理解。有人总是把它们与“人和物”、“个人与社会”、甚至“主观与客观”等概念简单地对应、混同起来(认为这些范畴之间只是字眼不同而没有实际的差别),就是仍停留于实体性思维,而未达到关系思维的结果。特别是当把这一对概念用于人自身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时,这种思维所造成的偏狭和混乱,就更是突出。
再如,按照主客体关系说,“价值”的基础和本质,就在于表明了人的主体地位:价值就是以人的主体尺度为尺度的现象,在价值领域中“人”普遍地居于最高的、主导的地位。在任何时候说价值,都意味着这一点,是在这个前提下来展开价值包括人的价值的各种形态。我觉得这正是我们价值理论的合理成果(“主体的价值”这个概念也因此而可疑)。在这个基础上才应该和能够合理地说明“人的价值”、“人道价值”等范畴。
又如,究竟从何种角度把握和确定价值的本质和存在方式,毕竟不能回避迄今我们所面对的最普遍的或前提性的问题,即“观念说”、“实体或属性说”、“关系说”等几种最基本的类型所表达的思路。或者是对其中一种做出有足够论证的选择,或者是发现有同等或更高层次上的新的角度,这些都是从哲学高度研究价值问题事实上必须明确的基础。而且我觉得,在否定“关系说”的时候,如果本身这样或那样的退回到观念说、实体或属性说的思维方式上去,那将不是一种好的理论出路。
市场经济与传统义利观
市场经济是以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经济运行方式,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利益主体。市场经济的竞争是利益竞争。这种建立在经济主体利益基础上的经济模式,在其运行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物质利益与社会道德的矛盾冲突。因此,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必须树立既符合市场经济本质特征的利益价值观,又要确立能够调节整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价值观念。
如果从建立重视物质利益价值观的需要来看,中国传统的义利价值观,特别是儒家的重义轻利的价值观,是不适应甚至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然而,如果从调节、整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诸种利益价值冲突来看,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却有可资借鉴的重要意义。
(1)儒家“义然后取”、 “见利思义”的观念具有以道德价值指导利益追求的功能。儒家认为道义、道德价值高于物质利益的价值,主张“义以为上”,即以道德为至高的价值取向,这的确具有其偏颇性。但是,儒家在处理道德与物质利益(主要指私利)的关系上,提出以道德原则指导利益追求的主张,即“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却是十分可取的。现代市场经济并不是脱离道德的唯经济活动,它在肯定个人合理利益的同时,也强调社会公德和经济道德。尤其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明确提出要建立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这种道德价值,不但不会妨碍市场经济的动行,而且有助于形成市场经济新要求的社会秩序和人文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这种意义上,儒家以道义引导利益、以道德调节利益的“义然后取”观念,无疑具有强大生命力和现实的积极性。
(2)墨家的“兼爱交利”、“利国利民”观念具有以互利、 公利价值调节利益冲突的作用。墨家的价值观以义利统一为特征,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利人即为”和“富国利民”、“兴天下利”等价值观念,反对“亏人自利”的行为。“兼相爱交相利”是互利原则,“利国”、“利民”、“利天下”是公利原则。在墨子看来,“互利”、“公利”就是“义”。市场经济是以追求利益为目标的经济,每一利益主体都以对自己有利为价值准则,于是在市场竞争中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私利与社会公利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对这些利益矛盾如果不予以合理地调节,社会就会陷入无序甚至混乱。因此,确立在市场交往中的平等互利原则和公益原则,提倡在重视和增进个人正当利益的同时努力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并将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就是十分必要的。在建立这些价值理念时,墨家的“互利”、“公利”观念,显然是可以借鉴的。
(3 )法家的“明于公私之分”和“去私曲就公法”的观念具有以法律调节利益关系的意义。法家明确承认和肯定人的利益追求和私利观念,并认为对人的私利、私行、私心难以用仁义道德引导,因此主张用体现“公利”、“公义”原则和明确规定公私界限的“公法”去制约私利,调整社会上公私之间和个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家看来,义利关系就是“公法”与“私利”的关系。现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中有着复杂的产权、经营、交换和利益关系,必须对这些经济关系以及这些经济关系中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和法制保障,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同时,也只有依靠市场经济的法律规范,才能使种种不能够用道德调整的利益矛看和利益冲突得到强制性的调节,从而保障社会生活的正常有序。对此,法家的义利观可以给我们提供有益的启示。
总之,儒家以仁义道德之“义”导“利”的义利观、墨家以互利公利之“义”节“利”(自利)的义利观和法家以公义公法之“义”制“利”(私利)的义利观,其中都包含着一定的合理因素,只要对其具体分析、扬弃转化都可以为市场经济服务,都能够促进“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形成。
价值观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近几年,由于现实生活和理论探索的需要,价值观研究在我国受到关注并取得一定成就,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我们也必须同时看到,目前的研究还很不够,人们普遍感到,有些问题还没有能够作出比较清晰的理论说明。这些问题包括许多方面,我认为,至少以下几个方面应当得到进一步的重视,以促进我国价值观研究的深入发展。
(一)价值观是什么与不是什么
价值观的研究,无疑要从价值观是什么开始,现在许多人也是这样做的。但实际上,要想真正了解价值观是什么,必须要了解价值观不是什么。一个定义,既要涵盖它所定义的全部对象,又不能比这包含更多的东西。无所不包,实际上等于取消自己。目前国内价值观研究,存在一定的泛化倾向,且不说定义繁多,理解相距甚远,更主要的是,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似乎所有的观念都是价值观,很难在观念世界中区分出哪些是价值观,哪些不是价值观。因此,有必要在研究价值观是什么的同时,侧重思考一个价值观不是什么,对价值观以及非价值观作出必要的限定和划分,从而明确我们的研究对象,准确把握价值观的基本特点及演化规律。
(二)价值观的可比与不可比
理论是为现实服务的。我们研究价值观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体系。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的价值观,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还是信息社会的价值观,一旦进入现代化建设,都必须回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挑战。立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价值观是可比的,我们需要对各种各样的价值观进行比较鉴别,区分其高低优劣,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但比较高低优劣的前提,是全面把握各种价值观,把它们放到各自的历史环境中,弄清它们自身是什么。就一种抽象的意义而言,每一种价值观的形成、传播和认同,都有其客观的社会根据,不可能是由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个人偏好或推波助澜所能造成的。由于地理环境、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历史使命等等方面的不同,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价值观,这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也因此,各种价值观在其特定的时代、环境中,都有其存在的价值,相互之间有着不可比的一面,很难笼统地说哪一个好或哪一个不好。我们要具体地研究不同民族,如东方、西方的价值观及其不同社会基础,具体地研究不同的时代,如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价值观及其不同的社会价值,从而学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不同的价值观。当然,由于研究者自身价值观的影响,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我们还是要努力去做。这既是比较的前提,也是时代的要求。
(三)价值观的绝对与相对
在一定条件下,价值观的高低优劣,这是绝对的。不然的话,我们就成了相对主义者。今天,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但是价值观是复杂的,如果把它简单化,一种本来正确的价值观也可能带来消极的社会后果。中国强调集体精神,这是我们的优势,但如果把集体强调到可以不顾个人,甚至损害个人,破坏集体和个人的最佳均衡,这就可能会成为我们的弱点,其结果也不一定就比强调个人好。在这个意义上,优势和弱点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优势,也可能是弱点。西方社会强调个人也是这样。美国社会的种种弊端,可以说都与个人主义有关。但在反对封建主义斗争中,个人主义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美国文艺作品中的英雄人物,其抱负和成就,也无不与其个人主义的价值观相联系。关键是要有一个度,超过了度就会走向反面。
至于由于历史变化和社会变迁,过去曾经利大于弊的价值观,现在成了弊大于利,过去曾经弊大于利的价值观,现在成了利大于弊,这样的例子也到处都是。有的西方学者已经开始意识到,在个人和集体、竞争和合作、权利和责任的关系中,如果说工业社会实际倾向于前者,那么后工业社会则应当倾向于后者。
(四)价值观的有与无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体系,离不开对中国优秀传统价值观的继承,否则,不仅会导致社会价值取向的混乱和失衡,而且会使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失去民族力量的依托。这些年,我们重视和强调弘扬中国历史文化优秀传统,以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这是完全必要的,今后也仍然必须坚持这一点。
但是,我们还必须明确,我们并不实际拥有当代中国发展所需要的全部正确的价值观,我们这些年所以重视和加强价值观的研究,道理就在这里。要适应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需要,我们的价值观研究必须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在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的同时,充分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换句话说,我们不仅要研究我们历史上拥有什么价值观,而且要研究我们现实中缺少什么价值观,我们要有这样的心态和心情,坦诚地面向自己的价值观,克服自己的不足和缺陷,同时心平气静地看待竞争者的价值观,从竞争者身上学到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这是在一个价值观多样性的世界上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的先决条件。
(五)价值观的先与后
价值观作为人们对待问题的态度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它并不是简单地在矛盾的双方中肯定一方而否定另一方,而是表现为看待和处理矛盾时的一种优先顺序。矛盾双方的存在是客观的,不可回避的,不同只在于人们把它们摆在孰重孰轻、孰先孰后的位置上。
现在,人们价值观上的一些困惑,常常和一种简单化的理解有关系。譬如,说到集体主义,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就会认为必然否认个人利益;说到个人主义,也断定它必然不讲集体。事实并不如此。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都是对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互关系的一种态度。我们有足够的事例说明,集体主义者是尊重个人利益的,个人主义者也会注意到集体利益。他们的区别只在于,集体主义者强调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个人应当在为集体服务中获得个人利益;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看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而个人主义者则强调个人利益优先于集体利益;认为每个人都是自利的,集体利益不过是自利心的副产品;为了个人利益而为集体服务,一旦集体不能满足个人利益,便拒绝为集体服务。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关系是这样,其他价值观的关系也是这样。
价值观中的优先顺序问题实际上就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问题。某个人把为集体服务当成获得个人利益的手段,尽管他也讲集体,但这个人的价值观基本上是属于个人主义的。反之,某个人把个人利益当成为集体服务的手段,个人正当利益的满足是为了达到更好地为集体服务的目的,那这个人的价值观便属于集体主义。有人认为,市场交换中只要为对方提供良好的服务,就是集体主义;一个人只要还有一定个人利益考虑,就是个人主义。这些看法是肤浅的、片面的,它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我们必须具体研究各种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从内容与形式的结合上考察每一种价值观,从动机与效果的结合上考察每一个人的价值观,从而把抽象的价值观理论与人们活生生的现实生活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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