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会学:主题、方向与学科_政治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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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科际混血儿”(an inter-disciplinary hybrid,萨托利语),政治社会学的已取成就和所获声望可谓众目皆视。但同时,如何界定政治社会学却依然是一个“麻团”:它的研究主题是什么?有哪些研究取向和研究方法?其学科性质该如何把握?它与政治学和社会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门类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同样冠于“政治社会学”名称的教材或书籍,内容差别却非常巨大?诸如此类的问题,不光是初涉门槛的人会感到困惑,对于专业学者来说,也是需要不断面对的问题。很自然,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

在某种意义上,这些困惑或者争论是无法彻底消解的,一是因为人们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的不同看法,在近期内似乎还看不到取得意见一致的前景;二是因为政治社会学并非一个静止的研究领域,它正处在不断的发展之中。这意味着即使旧的争端消失了,新的问题又会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明智的做法也许不是去确立或追求某种权威性的观点,而是尽可能地将多元的见解,甚至对立的看法呈现出来。因此,在这篇文章中,笔者想要做的,只是在自身思考所及的范围内,将一些相关问题以某种便于把握的逻辑方式加以归纳。大体而言,以下三条线索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政治社会学的性质与特点:第一条线索是政治社会学的研究主题,第二条线索是研究取向,第三条线索是学科建制。当然,这些线索并非源起异地又各奔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相当紧密的联系。

一、政治社会学的研究主题

政治社会学的研究主题是将身处不同学科而从事政治社会学相关研究的人们聚集在一起的旗帜和基石。既存的众多学术分歧之所以没有导致根本性的分裂,是因为在这一问题上有着很高程度的“共识”。对于这一共识,人们有着不同的表述方式。下面是随机性的枚举:

在《政治社会学》一书中,奥罗姆(Anthony M.Orum)指出,“本书认为政治领域及其行为者并非脱离社会事物的孤立的因素,而视这个领域是与所有的社会机构(如家庭)以及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的,运用这种特别的方法来进行这方面研究就是众所周知的政治社会学。”(注:[美]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张华青、孙嘉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拉什(Michael Rush)认为,“政治社会学试图探究和解释政治和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将政治置于其社会脉络中来考察。”他将政治社会学的任务界定为:“探究和解释政治和社会之间、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之间、社会行为和政治行为之间的关系。”(注:Michael Rush,Politics and Society:An Introduction to Political Sociology,Harvester Wheatsheaf,1992,p.241 and p.13.)而在福克斯(Keith Faulks)眼中,“政治社会学是对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相互依赖的权力关系之研究”(注:Keith Faulks,Political Sociology:A Critical introduction,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1999,p.2.),在政治学界颇具权威性的工具书《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其“政治社会学”条目谓:“该术语是指对社会结构与政治体制、社会与政治的相互关系的研究。”(注:[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问题研究所等组织翻译,邓正来主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72页。)类似的界说自然还可以举出许多。不过,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概括上述不同的说法,则是:政治社会学是对政治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考察。

政治社会学的不同观点

政治社会学的这一主题,形成于19世纪的欧洲。马克思、韦伯、杜尔凯姆等人都将政治看作是深嵌于社会背景之中的现象。因此,他们的先期研究也被后人认为奠定了政治社会学的基石。在这一意义上,政治社会学的研究主题在“政治社会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分支领域产生之前就已经确立了。这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19世纪社会科学的大家们,对政治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有着深切的认识。

不过,随后历史的发展似乎经历了一个“之”字路径。19世纪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特点是高度的综合性,但到了20世纪,这一高度综合的特征逐渐为学科分化所取代。结果,19世纪“政治”与“社会”的逻辑区分在20世纪表现为政治学与社会学的学科区分。在学科分化的格局下,“闭门造车”是各门学科的一个基本特点。一如萨托利所说,“不管一门学科中研究的‘问题’是什么,对于相邻学科来说,这一问题是‘既定’的,是一个外在的变量。例如,经济学家假定政治结构是既定的。同样地,社会学家假定经济结构是既定的。类似地,政治科学家假定社会结构是既定的。每门学科精确地阐明一组变量的关系,而其他变量被假定是外在的、无甚相关的以及无差别的。”(注:萨托利,转引自Michael Rush,Politicsand Society:An Introduction to Political Sociology,Harvester Wheatsheaf,1992,p.245.)

(续表) 政治社会学的不同观点

资料来源:Philo C.Washurn,Political Sociology:Approaches,Concepts and Hypotheses,Prentice-Hall,Inc.,1982,pp.138-139.

对于社会学科的发展来说,这种将作为整体的研究对象(社会)进行分解的做法也许具有某种合理性和必然性,否则依靠五官感知和大脑思考的人类将无法处理如此繁多复杂的信息。在某种意义上,社会科学中各门学科所取得的成就正是建立在这种分化的基础之上。然而另一方面,这种分门别类的研究也使人们付出了相当沉重的代价:整体与各部分之间存在的复杂联系往往被忽视了或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随着研究的发展,人们终于意识到曾被分割开来的现象之间不但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这种联系的程度到了这样的地步,如果忽视它的话,就无法真正理解正在研究的东西。于是,超越既有学科边界的研究和合作研究发展了起来。这一趋势同样适用于描述社会学和政治学。在经历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之后,这两门学科以不同的方式相互渗透和交融。政治社会学就是在这一渗透和交融的过程中诞生的。

这一曲折的“综合—分化—交融”的学科发展历程,为人们重新认识政治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反思的机会。相对于19世纪政治社会学研究主题的奠基者们来说,当今政治社会学的研究者对这一研究主题上有了新的感受。这一新的感受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学科分化过程中对“政治”和“社会”的理解。从发生学的角度看,政治与社会的区分是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实现的:亦即将“政治”从社会(母体)中抽离出来,然后将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现象来考察。然而,尽管人们可以罗列“政治”一词所包含的许多要素(如政府机构设置、政党、利益集团等),但是政治概念的外延却从来没有得到过清晰的界定。自从政治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其研究对象和范围就一直处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之中,其对“政治”的理解亦随之丰富。相比之下,社会学面临的问题似乎是反向的。就逻辑而言,“社会”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因素(如经济、法律、政治等)相对于社会母体的分化程度。分化出去的因素越多,“社会”剩下的内容就越少。社会学界在自身研究对象的界定上存在着持久的争论,所谓社会学是一门“剩余”学科的说法,便根源于此。

其次,这种新的感受也来自现实生活中政治与社会关系的实际变化。众所周知,20世纪经历了一个政府职能不断扩张的过程,政府对社会生活和经济领域的干预达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传统的“守夜人”政府如今已经成长为福利国家的“利维坦”。由此,政治(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相互渗透的领域越来越多(所谓的国家社会化与社会国家化)。

到20世纪中叶,当人们将“政治”与“社会”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从政治社会学的立场进行研究时,“政治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这一主题已经包含了丰富的历史内涵、学科反思与现实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在政治社会学研究主题上取得的共识,并不意味着研究议题的单一性。如上所说,无论是“政治”还是“社会”都是变动着的复杂概念,它们既可以指涉宏观现象,也可以包容经验事象;既可作狭义界定,也可做广义理解。如果将时间和国别的因素考虑进来,情形将更为复杂。这一事实,(连同研究者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兴趣)对于考察政治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具有深刻的影响:它助长了研究内涵、分析方法和研究风格的多样性。因此,在相同研究主题的旗帜下,政治社会学的具体研究是丰富多彩的。对此,我们可引用沃什恩(Philo C.Washurn)在《政治社会学:取向、概念与假设》一书中的归类来说明。

可见,由于题域的广泛性、研究层次和研究方法的多样性,政治社会学内部的差异其实是相当大的。来自不同学科和不同研究领域的人们为政治社会学的发展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此同时,也形成了政治社会学的多元化局面。

二、政治社会学的研究取向

在假定“政治”与“社会”因素能够辨析的前提下,考察政治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从逻辑上说,可以采取以下三种不同的视角或研究策略(注:对于“政治”与“社会”的这种分离,张静持不同的看法。在一篇题为“政治社会学及其主要研究方向”的文章中她指出,“政治社会学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取向,它假定政治现象的本质是社会性的,同时社会现象亦具有政治性意义,也就是说,政治是一种社会性事件,或,社会是一种政治性事件。在这个意义上的政治社会学,本质上并不是处理传统意义上的‘政治’与‘社会’的关系,因为它并没有同意把它们分开、或理解为两种现象或两个领域。在政治社会学看来,它们本属于同一件事,必须用一种‘政治性的社会学’眼光来看待。”([北京]《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3期,第15页)):

1.从社会到政治的视角 所谓从社会到政治的视角是指考察政治的社会基础,如果借用实证科学方法的术语,不妨说是将社会因素作为自变量,而将政治因素作为因变量。政治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李普塞特的“里程碑”式著作《政治人》(Political Man),其副标题便是“政治的社会基础”(The Social Bases of Politics)(注:从历史角度看,政治社会学首先是作为社会学的一个独特的分支学科出现的,后来也被确定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领域。在1959年9月第四届社会学世界代表大会上建立的政治社会学委员会既参加国际社会学协会的活动(世界代表大会),也参加国际政治学协会的活动(世界代表大会)。也就是说,在20世纪50年代末,政治社会学这一研究领域在一定程度上被制度化了,作为一门独特的分支学科的地位得到了确立。参见[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问题研究所等组织翻译,邓正来主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73页。)。由于李普塞特采用的术语是“sociology of polltics”,因此人们就将这一研究途径称为“政治的社会学”,或对政治的社会学研究。在sociology of politics的分析视野中,对政治现象的解释必须在政治之外的社会领域中去寻找。

这一研究视角的极致便是所谓的社会中心论。在政治学的理论中,多元主义可归入这一传统。团体理论的创始人,美国政治学家本特列(Arthur F.Bentley)有一句名言:理解了美国的利益集团,也就理解了美国的政治(注:本特利:“一旦团体得到了充分说明,其他一切也就得到了说明。我说其他一切,指的是每一种情况,研究社会现象如同研究其他现象一样,完整的描述意味着完整的科学。”转引自[美]阿兰·艾萨克:《政治学的视野与方法》,张继武、段小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59页。)。在某种意义上,伊斯顿(David Easton)的政治系统理论也被认为属于这一脉络(用输入来解释政治输出,而输入的主体主要是代表各种社会利益的集团与政党),尽管他本人对此颇有非议(注:针对他人的批评,伊斯顿指出,社会学中有人忽视“国家”或政治当局的独立作用或影响自然是错误的,但是“不应将这种缺陷误认为是政治科学的特性,亦不应将其特定地误解为是系统分析观点的专利。”他接着指出,“国家回归”对于系统理论来说,并不是什么新东西。“系统分析概念化伊始,所谓‘国家’便担任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过,鉴于系统整局设计的着眼点,国家未曾成为这样一个中心范畴,而是被分成了其几个组成部分,其中之一即是‘政治当局’。举凡谙熟系统分析的人都知道‘政治当局’这一概念是何等的重要,其原因特别在于:为政治系统制造并实施政治输出、充任政治系统和其他社会系统之间中介行为者的,正是政治当局。”“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在人们尚未喧嚣着要求使‘国家’回归时,它就已经是政治分析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了。”参见[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中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7-8页。)。

2.从政治到社会的视角 在政治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从社会到政治”的视角一直占据主流地位。因此,考察政治因素对社会的作用可以视为是一种矫枉过正的反动。就整体而言,从政治到社会的视角兴起于上个世纪的70-80年代,“将国家带回来”(Bringing the state back in)是当时的一个标志性口号。时到如今,这一趋势依然相当强劲,缘由政治学制度主义的复兴以及来自经济学制度主义的刺激而盛行其道。不过,政治社会学研究取向的这一重大转变主要发生在政治学、比较政治学、历史社会学和比较公共政策的研究领域(注:在比较政治学的领域内,我们可以发现一种重要的研究取向的变化,即从a sociology of politics(对政治的社会学分析)向a political sociology(政治社会学,即强调政治对社会的影响)的转化。参见Robert E.Goodin and Hans-Dieter Klingemann eds.,A New Hand book of Political Scienc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aperback),p.323.)。相比之下,在社会学领域中从事政治社会学研究的学者依然保留了相当浓重的sociology of politics色彩。

值得指出的是,政治社会学研究取向的这一转型与各国的现实政治密切相关。因此,维克多.尼(Victor Nee)和斯塔克(David Stark)在《重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Remaking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Socialism)一书中才会有这样的说法:发达民主国家的政治社会学重新恢复生机是因为把注意力转向“国家的相对自主性”,即国家和政党制度并不由阶级或社会利益集团直接型塑;国家社会主义的政治社会学的变化趋向则相反,开始转向脱离强调国家和党,而指向社会生活,指向社会制度,它对国家以及管理者的权力发挥了限制作用。换言之,如果说发达国家主张把国家带回来,社会主义国家则是将社会带回来(注:Victor Nee & David Stark,Remaking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Socialism:China and Eastern Europe,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pp.15-16.)。

3.政治与社会相互作用的视角 从时间上说,这一研究视角的出现比前述的第二种为早。在政治社会学出现不久,人们便认识到“政治的社会学”的研究视角过于狭隘了。1960年代人们观察问题的角度发生了变化,关注点不再是单向的作用力,而是政治与社会因素之间如何相互作用的问题。与此相应,术语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Political Sociology”取代了早先的“Sociology of Politics”(注:[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问题研究所等组织翻译,邓正来主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73页。)。

从理论上说,上述三种研究视角中,相互作用的分析取向较为全面。它的认识论意义在于,要求人们看到政治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而不是任何一种单维向度。不过,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人们采用的研究取向或范式总是偏面的:选择某个角度便意味着忽视其他的角度,将一个或某些因素作为自变量便意味着将其他相关的变量作为需要解释的因变量。因此,实际研究中运用比较频繁的是第一种和第二种视角,颇为流行的“社会中心论”和“国家中心论”便是例证。

需要强调的是,政治社会学中不同的研究取向在历史舞台上场的次序并不意味着后来者居上。换言之,political sociology视角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否定sociology of politics的视角。一如艾尔.巴比(Earl Babbie)所说,“在社会科学中,范式更替的模式与库恩所说的自然科学并不相同。自然科学家相信一个范式取代另一个范式代表了从错误观念到正确观念的转变……。至于社会科学理论范式只有是否受欢迎的变化,很少会被完全抛弃。”因此,他建议“把每种范式当作理解社会的一扇窗户来看待,而不必管那种范式对或错。归根结底,范式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作为观察方式,它们只有用处多少的区别。因此,最好是尝试去发现这些范式可能带给你的益处。(注:[美]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上),邱泽奇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因此,政治社会学研究应该采取哪一种研究策略(如何确定自变量与因变量)并不存在客观的标准,而取决于你如何提出问题,以及所要解决的难题。在这一意义上,不妨将political sociology与sociology of politics两种研究视角,看作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既保持平衡,又相互刺激、向前发展。

三、政治社会学的学科性质

在分析了政治社会学的研究主题和研究取向之后,我们来讨论最后一个问题:政治社会学的学科性质。对此,学术界有以下几种说法:

1.社会学的分支学科 “政治社会学意指政治的社会学研究,即从社会学的观点来探讨政治的现象,它是一门特殊社会学。”这是台湾《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社会学分册)所下的定义(注:龙冠海主编:《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社会学分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第127页。)。

2.政治学的分支学科 对于社会学家的主张,政治学者自然会有不同的见解。《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政治科学”条目谓:“政治社会学是政治科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探讨政治决策、大众行为和领导精英形成的社会环境;它也同样构成了国家理论与政治思想间的部分重叠,……。”(注:[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问题研究所等组织翻译,邓正来主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70页。)

3.既是社会学的分支也是政治学的分支,也是独立的学科 毛寿龙在《政治社会学》一书中提出,“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政治社会学吸收了社会学研究政治现象的方法,认为包括政治现象在内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可以从构成社会结构的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来加以解释。政治是能在社会和经济集团的基础上得到解释的社会现象之一。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它也吸收政治学的方法,突出政治现象的制度方面,把社会现象看做政治行为的结果或现行政治制度的后果,而且假设,政治就是形成有关社会的重大决策的制度化领域。但作为独立的学科,政治社会学还将试图平衡社会学和政治学这两种不同的视角,研究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的相互关系,同时,也将从经济学、法学、人类学等其他社会学科中吸收研究政治社会问题的新成果,以更好地发展政治社会学。”(注:毛寿龙:《政治社会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页。)

4.既不是政治学也不是社会学的分支,而是独立的边缘学科或交叉性学科 这一观点表述为:“政治社会学介于政治学和社会学之间,并包括这两门相邻学科相互交叉的部分。尽管她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却已作为一门真正的边缘学科而不是作为社会学或政治学的一个特殊的分支而得到了承认。”(注:[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问题研究所等组织翻译,邓正来主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72页。)

5.政治社会学就是政治学 这是法国学者迪韦尔热(Maurice Duverger)的观点。他认为“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这两个术语几乎是同义词。美国许多大学在探讨同样的问题时,在政治学系便把它称为‘政治学’,在社会学系便称为‘政治社会学’。在法国,‘政治社会学’这种提法只是用来表示与传统的政治学研究方法决裂和要用更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的一种意愿,并没有实质的差别。”(注:[法]莫里斯·迪韦尔热,《政治社会学》,杨祖功、王大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博托摩尔(Tom Bottomore)也指出,“要想在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之间找出任何重大的理论差异都是不可能的。这些差异多半产生于传统的成见。”(注:Tom Bottomore,Political Sociology,New York:Harper and Row Publishers,1979。)

力图在上述说法中,确定哪一种观点更为恰当,也许会迷失思考问题的正确方向。因此我们首先要把这一“混乱”是如何产生的?它究竟反映了什么问题?循此一思路,笔者以为,下面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第一、学术研究与学术建制的区分。所谓“学术研究”是指政治社会学研究活动本身。就此而言,判别某一项研究是否属于政治社会学的范畴其标准是非常明确的,亦即本文上面两节所论及的一个研究主题、三种研究取向。而“学术建制”则是指从事政治社会学相同研究的人们是否需要以及如何“组织”起来?如何相互交流?研究活动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加以规范?等等。

从理论上说,学术研究与学术建制是两个既密切相关又必须加以区分的问题。说它们之间密切相关是因为在学科分化的条件下,任何学术研究活动总是在一定学科门类的范围内进行的。试图确定政治社会学是怎样一门学科,很大程度上是缘于我们头脑里存在的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图式,以及由此产生的“正当性”诉求:每一门学科都必须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从而与其他学科相区分,并在此范围内确立学术标准,建构学术权威,从事学科建设——包括专业设置、学生培养、教材编写、期刊创设、职称分配、学位授予、资金供给、学术组织,以及官僚机构等级的生成(在这一意义上,学科建制又具有学科政治的意味。换言之,在学科建制讨论的背后存在不同的利益动力机制)。另一方面,学术研究与学术建制又必须加以区分。在科际整合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学者所从事的研究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分类标准,突破了学科建制的藩篱。目前从事政治社会学研究的学者分布于不同的学科,他们可能是历史学家,政治学者,比较政治学者,公共行政学者,社会学家,法学工作者,甚至经济学家(尽管他们并不一定将自己的研究称为政治社会学)。也就是说,使政治社会学成为一个相对聚合的研究领域,并不是外在的学术建制,而是实质性标准:相同的学术主题以及相应的研究策略。因此,当我们试图用传统办法去规范这一实质性的学术活动时,难免会出现榫矛相格之处。从根本上说,对政治社会学学科性质的不同界定反映了既有的学术分类和学科建制所面临的窘境。也许这些界定都有各自的理由,因为无论是“边缘学科”还是“分支学科”,无论是“臣属”学科,还是“独立”学科,它们都对传统的帝国主义式的学术地盘瓜分格局提出了挑战。

第二,政治学、社会学以及政治社会学的关系应该如何看待?由于一系列众所周知的原因,如政治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最先由社会学家创建,二战后政治学从社会学那里大量借取分析概念和研究方法,政治社会学的大多数教材是由社会学家撰写的等等(注:从社会学角度来考察政治社会学的发展,可参见Philo C.Washurn,Political Sociology:Approaches,Concepts and Hypotheses,Prentice-Hall,Inc.,1982.),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政治社会学与社会学的关系似乎更为正统一些。事实上,这也许是一种偏见,因为政治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同样驱使其“政治社会学化”。

在欧洲和北美,政治学独立的学术背景是法律研究(尤其是宪法研究)和历史学,其发展历程与社会学关系不大。早先其研究的重点是宪法与政治制度,相对忽视了社会因素(注:就政治学的“史前史”而言,社会因素从来没有被忽视过。从古典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到近现代的孟德斯鸠和密尔,社会环境因素始终是政治制度的制约因素(良好政体的必要条件,政体与社会环境的必然联系等)。事实上,政治科学中的政治文化理论,是对古典命题的一种科学实证化表达。因此,政治学对社会现象的忽视,从长程来看只是学科分化早期的一个插片。),随后其研究范围不断得到扩大。例如,20世纪早期,美国政治学家本特利开始强调研究利益集团在美国政治中的作用。到了20世纪50年代,团体研究方法开始挤身美国政治学研究的主流地位,美国版本的古典多元主义也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与此同时,行为主义研究方法的广泛影响,也对政治学研究的“政治社会学化”产生积极影响。行为主义关注对个人和团体行为的研究,在系统而精确测量的基础上,致力于建构能够预测行为规律的模式。这使得政治学家通过投票行为的研究而涉足广泛的社会因素。此外,二战以后比较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扩及新兴的第三世界国家,这促使政治学家开始反思和批评传统的制度比较法,而关注更大范围的社会—经济背景。所有这些因素都促使政治学家去重视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流,从其他学科借取研究方法,在这一过程中与社会学家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家的关系也变得密切起来。在这一意义上,政治科学的发展历史就是不断“政治社会学化”的历史。用Michael Rush的夸张语言来说,任何一个政治学家,如今都是政治社会学家!(注:参见Michael Rush,Politics and Society:An Introduction to Political Sociology,Harvester Wheatsheaf,1992,pp.5-7,p.13。因此,将政治社会学视为运用社会学的方法来分析政治现象这一命题有相当的局限性。这一方面是因为政治社会学的确立依据不是具体的研究方法,而是它的研究主题。另一方面,运用社会学方法来分析政治现象只是政治社会学研究的传统之一,但不是全部。除了社会学方法,我们还可以运用其他学科的方法来研究政治与社会的关系。)

四、小结

“政治社会学”这一术语与其说代表了一门学科的严谨体系,不如将其视为一连串既彼此独立,又互相关联的研究活动的通称。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政治社会学内部存在的多样性以及学科性质的模糊性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在不少人看来,这种情况是政治社会学缺乏系统、严谨和科学性的一个直接证据。对于那些对政治社会学感兴趣而习惯了接受确定性知识的人来说,这确实有点难以接受且令人沮丧。事实上大可不必,因为在当今学术界,各门社会科学或多或少都面临相同的问题。若换个角度观之,景色和感触也许会有所不同。在此,聆听一下奥罗姆说的话也许是有所启益:“政治社会学的发展,有点参差不齐……,这些有点杂乱无章的课题和思想特征与其说是一种障碍,倒不如说是一种挑战。”(注:[美]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张华青、孙嘉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7页。)

因此,恰当的做法是将政治社会学视为一个开放的研究领域,它接纳不同学科的人们;它的课题是历史演变的,因为社会与政治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其相互关系也随之而变;它的研究策略不是单一的,取决于具体的问题和需求;它的研究方法是多元的,与研究者所受的学术训练以及需要处理的资料性质有关;它的“学科”地位是有争议的,但无关紧要,因为重要的始终是研究的问题、策略与方法。无论你身处哪一门学科,来自哪一个阵营,在政治社会学无边界的“国度”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具有天赋权利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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