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集团规模战略实施分析_规模效益论文

我国企业集团规模战略实施分析_规模效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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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企业集团大型化发展的主要途径

1.实行“强强联合”,壮大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

实行“强强联合”,是企业集团壮大其核心企业从而壮大整个集团的一条有效途径。所谓强强联合,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实力较强、效益较好的大企业,实行紧密联合并作为企业集团的核心。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实力较强、效益较好的大企业是指处于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或者生产相关产品的不同企业,因为只有把若干处于同行业、生产同类或相关产品的“势均力敌”的企业联合起来,实现优势相加,方能使所组成的企业集团的经济技术实力迅速得到提高,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和取得规模竞争优势,取得倍增的联合效果。通过“强强联合”途径来壮大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时,应该注意以下三点:

(1)“强强”之间是否有联合的必要,关键要看它们在资产、 产品、市场等方面有没有内在联系,及互补性是否明显,联合后能否增强集团的市场竞争能力。如果互补优势比较明显,联合后的规模效益很快就能体现出来;反之,如果强强联合是凭人的主观愿望决定的,缺乏经济上的合理性,硬性“拉郎配”,联合是不会成功的。因此,发展“强强”联合要着眼于企业的自身需要,有利于集团更快更好地发展。在联合之前,一定要做好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 )“强强联合”不是一味追求核心企业及企业集团的规模膨胀,重要的是要在实现各种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同时,按照“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全新的运营机制,在改革、改组、改造、管理几个方面下功夫,方能使得联合后的技术上水平、产品质量上档次,企业集团的整体素质也才能提高。

(3)处理好“位子”(人事安排)、“旗帜”(企业名称)、 “牌子”(商品品牌)等三个问题。由于联合双方均为实力雄厚的企业,为避免造成“谁吃掉谁”的印象,从而增强联合后的凝聚力,妥善处理这三个问题实属必要。就“位子”来说,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从组成集团公司(强强企业组建为集团公司,成为集团的核心)的经营者中确定集团公司的党政负责人,二是从政府部门抽调领导干部(或由有关部门主持,从社会上公开招聘)和从组成集团公司的有关企业经营者中选择几位经营者共同组成集团公司的领导班子。对于“旗帜”问题,最好是谁的“旗帜”也不要,重新树立一个新的“旗帜”。对于“牌子”问题,最好是原著名品牌都要,但要会同集团公司的标志一起对外宣传。

2.通过兼并的方式逐步扩大集团成员企业的规模,尤其是核心企业的规模,进而达到扩大整个集团规模的目的

我国企业集团在通过这一方式发展壮大时应特别注意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尽快形成新的生产能力。 企业集团只有拥有较好市场占有率的产品,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企业集团在兼并过程中应紧紧结合产品开发这一环节,争取尽快在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如三枪集团公司在兼并统益袜厂的过程中,为盘活其资产存量,达到扩大“三枪”产品生产规模的目标,决定在原先空置的生产场地上新建一个生产“三枪”新产品的车间,三枪集团公司还对统益袜厂的生产设备采取了直接进行移植嫁接国外先进设备功能的做法,迅速扩大了新产品的生产能力。

(2)尽可能留用被兼并企业的干部员工。 兼并方应尽可能利用被兼并方的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乃至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一线职工,以尽快消除被兼并企业中部分干部职工的失落感,使被兼并企业尽快在集团公司的统筹安排下,步入正常生产经营的轨道。当然,企业集团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实行优化组合,让一部分员工下岗,也是允许的,但一般来说,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这样做。

3.通过控股、参股方式壮大企业集团规模

企业集团通过控、参股方式壮大自身规模的具体策略有很多,这里只扼要介绍目前在国际上非常流行的一种控、参股策略:等额股份互换策略。这种策略就是指集团核心企业与相关企业等额互换股份,使相关企业成为核心企业控股、参股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这种等额股份互换,在表面上看,核心企业与相关企业互换股份的数额完全相同,但实际上在各自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却不同,相关企业中占51%的股份额,在集团核心企业中只占极小比例。这样企业集团就可通过这种策略控制更多的单体企业,以达到迅速扩大集团规模的目的。

二、我国企业集团大型化发展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1.扩大规模应同提高效益相结合

企业集团如一味为扩大规模而扩大规模,不注重效益的提高,最终只会导致失败,在这方面的教训是很深刻的。譬如,韩国韩宝钢铁公司(系韩国韩宝集团的骨干企业)“只重规模不重效益”,结果因欠银行大量债务而告破产,以该公司为骨干企业的韩宝集团也因此负债累累。相反,如果集团能将扩大规模与提高效益结合起来,就能促进集团的进一步发展。如我国青岛双星集团先后利用已迁走的兵工厂旧址,在沂蒙山区的沂水、沂源兴建了两个年产鞋1000多万双的制鞋厂。据估算在青岛市兴建这样规模的工厂仅厂房及附属设施就至少需1亿多元, 而双星集团为此只花了80万元,他们不仅以此扩大了生产规模,而且利用了当地相对低廉的劳动力,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投资效益,也为动摇贫困山区脱贫致富做出了贡献。通过上述两个例子的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企业集团扩大规模应该与提高效益相结合。

2.应坚持首先集中力量搞好主业和兼顾综合经营的方针

企业集团在扩大规模时,尤其在扩大规模初期,应首先致力于发展壮大主业,这是因为:第一,主业是企业集团的优势所在。绝大多数企业集团的主业要么在全国同行业中居于重要地位,要么在地区同行业中居于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企业集团的主业在行业或地区中的优势是客观存在的。忽视自己的优势而把过多的财力和精力投向无优势可言的其他领域,同众多对手竞争,无异于以己之短攻人之长,这显然是不可取的。第二,稳固的主业是多元化经营的基础。企业集团要成功地走向多元化经营,首先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基础或核心,这个基础或核心正是其主业。多元化意味着进入新的领域、新的行业,这一行为本身就具有风险性。这就要求在多元化经营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走向多元化经营之初需要稳定的保障,保障的核心是经济上的保障。如果原有主业经营状况不佳,效益低下甚至亏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集团的多元化经营也是难以奏效的。第三,资金和人才决定了多元经经营之路艰巨而漫长。企业集团多元化经营是有前提和条件的,基本前提是上面已谈到的企业应该有个比较稳固的主业,基本条件则是资金和人才。其一,企业集团的多元化经营受到资金的限制。企业集团的自有资金是有限的,在一定时期由负债形成的资金也是有限的,不可能毫无限制地去负债,因而企业集团的资金来源在总量上也是有限的。而同时,许多行业的进入都有最低的资金量限制,这里有个合理经济规模的要求。资金实力弱的企业集团进入的新领域只能是非资金密集型行业,而这样的行业内部竞争是极为激烈的(如商业、饮食业),企业集团身处其中不可能取得稳定盈利,也就无以分散主业风险;即使是自有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较强的企业集团,虽然能够进入资金密集型的行业,但单个企业集团的有限资金也只能允许其进入有限的领域,其经营风险同样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分散。其二,企业集团多元化经营绝不是单纯的资金投入,要求有相应的行业专家和相关人才。而对刚开始规模大型化发展的企业集团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也就不可能同时进入多个不同的经营领域。当然,除资金和人才外,企业集团进入新的经营领域还会受到其他多种限制,如生产力宏观布局、国家政策等。

此外,企业集团在向大型化方向发展时,还要同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相结合,要同结构调整相结合,要同完善内部组织机制相结合,要同跨国经营相结合。

三、我国企业集团大型化发展的促进机制

1.调整产业组织政策

经济增长有赖于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又有赖于产业政策的促进。日本、新加坡的做法对我国具有参考意义,我国也应该积极调整产业组织政策和方式,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基本思路是:在每一个主导业中选择若干个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支持,使之尽快上规模上水平,并以此为核心进行产业重组,使各地现有中小企业都能基本纳入大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体系之中,逐步形成合理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格局,而不要在全国再大量布设新厂。这样既可以使我国现有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比较快的速度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经济规模、参与国际竞争,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地区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问题,较为合理地配置资源,加快我国支柱产业的发展。

2.强化银企结合

资金是制约企业集团规模大型化的重要因素,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却恰恰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为此,应该鼓励银企联手,扶优扶强。可实行贷款主办行制度,即在政府的协调引导下,确定企业集团的主办银行,每个企业集团与一家或数家银行结成对子。在此基础上,银行与企业集团就集团所需的生产经营资金进行衔接落实,并签订银企双方协议书,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这样就为企业集团向大型化方向发展提供了资金上的保证。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地方实行贷款主办行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效益。如山东济南市经委与几家商业银行一起选出济钢、轻骑、小鸭、重汽、考格尔、三株、浪潮等16个企业集团作为银企联手的对象。从1996年情况看,这些重点企业集团所需的生产经营资金贷款都得到很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这些重点企业集团的发展。

除实行贷款主办行制度外,银行还可考虑采取下述措施,以促进我国企业集团向大型化方向发展:国家政策性银行对部分大型企业集团所承担的政策性建设项目,要给予相对优惠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国家直接融资计划和政策要重点考虑大型企业集团生产建设的融资需求,在国家债券、股票发行计划上予以优先安排;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境外融资权,对有资格的大型企业集团,经批准可直接利用国际商业贷款和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及债券。

3.实施倾斜政策

美、日、韩等国在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时,无不注意通过政策倾斜来引导企业集团的发展。譬如,韩国政府在60年代初,为了优先培育扩大企业集团,曾用提高消费品价格、限制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办法,为企业集团增加高额利润。我国虽然不可能采取这样的措施,但是,我们可通过采取其他措施来促进大型企业集团的产生和发展。如国家在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指导下,对企业集团中国有资产的股权收益,可批准适当留作母公司资本公积,或者用作补充企业集团的流动资金,以确保企业集团建立不断增值的资本营运能力;国家在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限额内,可优先安排企业集团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计划项目,一些重点项目还可委托给有能力的企业集团进行投资建设;通过制定详细的技改投入倾斜方案并切实加强技改投入,来使重点企业集团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升级换代,技术创新和经济效益都有一个大的进步,借机促进企业集团向大型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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