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治战略与经济绩效:基于合法性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绩效论文,视角论文,合法性论文,战略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民主化、法制化和多元化进程的深入,影响企业运作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将不再是政府独享的权力,企业不会被动等待法规政策的出台并接受其约束,而是会通过各种手段在政策与法规形成的过程中施加影响(张维迎,2001)。企业为谋求有利于自己的市场环境而影响政府政策法规制定过程的策略被称为企业政治策略(Hillman,1995)。在很多产业,政治上的成功与市场上的成功同等重要,正如企业要取得成功必须制定竞争战略一样,企业的政治策略已成为企业成功的基础(Baron,1995)。因此,很多学者开始涉及战略管理理论所关心的研究问题——企业政治战略与组织绩效的关系研究。然而,大部分学者在考察组织绩效时,通常用财务指标进行衡量(Tangen et al.,2004),而忽视了组织绩效的另一个重要维度,即合法性(Legitimacy)(Scott,2001)。制度理论要求组织服从合法性机制,参照现行的社会构架系统所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做法,促使企业遵守社会公众一致认同的价值观与行为方式(Suchman,1995)。Dacin,Oliver and Roy(2007)指出,合法性具有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与竞争利益的潜在性,并有利于企业获取关键性资源,比如技术、社会资本等。因此,企业合法性越来越成为利益相关者评价企业的另一个维度(Thomas & Simerly,1995)。企业仅仅有效率和绩效是不够的,其实现绩效的手段和方法还必须和社会习俗、价值观以及期望保持一致(Wood,1991)。那么,企业通过政治战略,是否可以实现经济绩效?这种绩效的实现是否牺牲了组织的合法性?这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二、研究假设
1.企业政治战略与经济绩效
大部分西方学者认为企业制定与实施政治战略是获取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的重要方式,并能够提高企业的绩效水平。比如,Hillman、Zardhooki and Bierman(1999)研究表明,企业积极维持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会影响企业价值水平,并且特殊政治利益可能是由于企业政治战略的制定与实施而引致的。Shaffer(1995)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治活动对于企业绩效的重要性。他们研究了航空企业的市场行为与非市场行为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发现市场行为与绩效之间并没有显著相关关系,但是,无论用什么指标来衡量绩效,企业政治行为与绩效均有显著正相关关系。然而,我国企业政治战略与行为在理论上受到否定,因为有些学者认为企业的政治战略与行为是一种非生产性行为,企业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政治领域,必然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进而影响企业绩效(张维迎,2001)。但总体而言,积极实施政治战略的企业和企业家往往能够得到政府较好的支持和有效的保护,从而取得竞争优势(张建君等,2005;田志龙,邓新明,2007)。比如,Luo(2001)的研究表明,与政府官员的关系与企业销售增长和利润增长显著相关。和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横向关系)相比,与政府官员的关系(纵向关系)与企业的表现有更强的关联。也就是说,企业能够从发展与政府官员的关系中获得更多的好处。边燕杰(2004)对广州的188家公司的研究也发现,CEO高水平的社会资本(其中企业与政府间的垂直关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能够提高生产能力与经营业绩。
假设1:企业政治战略与经济绩效成正相关关系(H1)。
2.企业政治战略与合法性
Mitchell et al.(1997)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属性之一是其合法性,合法性通常与权力相关联,一般而言,有合法性的利益相关者一定有权力。实质上,在中国的转型环境中,政府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这种转型经济环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①政府对关键资源的控制性强,行政审批多,对企业规制的范围广泛;②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和规制呈现模糊而又粗放的特征;③我国政府行为尚不规范,行为随意性普遍存在,依法办事的环境远未形成(张建君等,2005)。这样的环境表明,与政府的良好关系是获取合法性的主要途径,因此,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妥善处理与政府的关系,也就是形成一定的政治战略,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正如Peng and Heath(1996)认为,转型经济中的制度缺陷会限制企业内在增长与并购增长战略的使用,从而使以人际网络为基础的增长战略更为可行。进一步,Lee and Kim(1999)认为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缺乏良好的价格体系和法律系统,从定价和法律执行的角度出发,交易成本将十分昂贵。这就意味着,经济转型中的企业更倾向于利用人际关系网络作为自身经营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仅通过市场去获取资源或开展战略联盟。
假设2:企业政治战略与合法性成正相关关系(H2)。
3.合法性与经济绩效
Dacin et al.(2007)在考察战略联盟的合法性时,认为合法性有助于企业获取一些关键战略性资源(例如,人力资本、技术等),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正向作用,但这一理论推断并没有通过实证检验。Meznar and Nigh(1995)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与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显性和隐性合约,显性合约从法律上定义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而隐性合约是一种自我执行的关系合约,没有其他法律的要求。Ruf et al.(2001)认为企业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合约关系是理解企业合法性与组织绩效之间关系的基础。企业遵守这些合约的潜在收益是建立一种有助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交易的声誉,比如提高生产率、获得政府支持、提高员工忠诚度、维系顾客以及吸引投资者等。
Tornikoski and Newbert(2007)甚至认为合法性机制不仅约束组织行为,也可以帮助组织提高社会地位并得到社会认可,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技术效率。比如,组织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在公众中树立起负责任的良好组织形象,从而吸引潜在客户的注意。根据企业公民调查研究的结果显示(Cone,2002),与那些没有关注过公益、环保等事项的公司相比,那些频频涉足公益事项公司的员工忠诚度大约高出25%。而超过75%的员工之所以选择为目前的公司工作,部分原因在于看重该公司对各种公益事项的承诺,而且80%的美国消费者倾向于购买关注过公益事项企业的产品。
假设3:合法性与经济绩效成正相关关系(H3)。
三、研究设计
1.初始研究
本文部分变量的测量量表主要源于西方学者的相关研究文献,因此,我们首先结合中国情景对量表的相关条目进行了相应的修正,并检验各构念的效度。在初始研究中,我们主要进行了以下步骤的工作:①对量表进行了双向翻译。首先请二位战略管理专业的博士生将相关英文量表翻译成中文,旨在确定一个最适合的中文译句,然后再另外请二位战略管理专业的博士生并行将中文翻译成英文,对那些与英文原句存在显著差异的译句进行细致讨论,进而修改对应的中文译句。②小组讨论。我们同四位企业高管对问卷各条目进行了小组访谈,主要针对具体条目的现实意义、评价刻度、清晰性,以及问卷中的指导性语言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细致讨论并且修正。
2.样本与数据收集
基于问卷调研的理想对象是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我们主要选择了国内某重点高校在北京、浙江、湖北、广东、广西等地的EMBA和MBA学员,通过在课堂上讨论并当堂填写与当堂回收的方式,得到调查结果。另外,我们还向一些熟悉的企业高层管理者通过E-mail或在实地进行调研时发出一些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94份,回收了219份,同收率为74.5%。所有工具均采用5点李克特式量表法,要求受访者表明他们对各个测量变量的认可程度(1表示完本不同意,5表示完本同意)。因为此次研究论题主要涉及企业的战略层面,而且有关合法性议题涉及公司内部的很多比较敏感的信息,因此,填答问卷者最好是来自于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而且企业运营要有一定时间要求。所以,我们对样本进行了下述标准的筛选:①去掉直接指挥下属为50人以下的样本;②去掉企业成立时间少于2年的样本。剔除有关这方面的无效问卷后,获得的有效问卷为166份,有效回收率为56.5%。
在被调查的样本企业中,从企业区位分布情况看,湖北为32.3%,河南为26.4%,浙江为24.4%,广东为16.9%;企业所有制分布情况:国有独资企业为51.3%,国有控股企业为12.4%,股份制企业为16.4%,外资企业为6.5%,民营企业为13.4%;企业行业分布情况:IT电信(19.9%)、家电业(18.9%)、钢铁业(12.9%)、信息咨询(11.4%)、金融(11.4%)、矿业(7.5%)、能源(5.5%)、机械制造(5.5%)、食品(3.5%)及交通运输(3.5%);企业规模情况:员工人数在300以下的占7.4%,300—500之间为28.9%,501—800之间占10.9%,801—2000之间占24.9%,2000以上占27.9%。因此,受访者及其所在企业的基本特征反映了本次调查对象具有良好的样本代表性,符合本研究的要求。
3.变量的测量与样本的检验
我们的研究将以Cronbach’s α系数来验证测量变量的信度。在效度方面,主要是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来验证。基于马庆国的观点,在因子分析中,同一层面的因子荷载值越大(通常为0.5以上),表示收敛效度越高;每一个问项只能在其所属的层面中,出现一个大于0.5以上的因子荷载值,符合这个条件的问项越多,表明区别效度越高(马庆国,2002)。同时,通过KMO检验与Bartlett球度检验来测量各个变量是否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最后,我们还基于Kaiser准则,保留了Eigenvalues>l的因子,并结合Cattell(1966)的陡阶检验准则进行了因子分析。
企业政治战略的测量。基于现有研究(Getz,1997;Hillman & Hitt,1995;Luo,2000;Hillman,Wan,2005),并结合我们前期进行的深度访谈,最后设计9个题项对政治战略进行度量,并借鉴Hillman & Hitt(1995)的观点,将两个因子分别命名为关系导向型与交易导向型。其中交易型政治战略更关注短期目标,是特定事项驱动的决策,执行交易型政治战略需要动用的资源较少,主要指在政府部门寻找代言者、提交行业研究报告等。而关系型政治战略旨在构建长期、全面的政企关系,比如进行有利于政府政绩的投资、直接参政议政等,往往需要大量的资源(比如固定资产、高管等关键资源)和时间来执行;信度分析表明交易导向型与关系导向型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726与0.814(见表1)。
企业经济绩效的测量。因为经济绩效会受到分析层级以及战略差异性的影响,本文将基于不同的视角来认识经济绩效。我们采用的是相对绩效测量法,虽然绝对绩效相关指标更能增加研究信度,但是,在大部分亚洲国家,要获取一家企业正确的绝对绩效指标非常困难,因此目前在有关中国内地企业的实证研究中大部分采用的是相对绩效。同时,一些学者的相关研究也表示企业的绝对绩效和相对绩效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谢洪明等,2006)。另外,我们还基于Steers的建议,利用了多重而非单一因素的自评方式来测量经济绩效(Steers,1975)。经济绩效量表主要取自于谢洪明等(2006),再结合我们之前进行的深度访谈,最后我们采用4个问项测量经济绩效,Cronbach's α系数为0.797(见表2)。
合法性的测量。合法性表示与组织活动相联系的或组织活动所隐含的社会价值与更大的社会体制中可接受的行为标准相一致的程度(Tornikoski & Newbert,2007)。Suchman(1995)认为合法性主要产生于组织多数利益相关者自利的打算,反映了对组织及其活动肯定的规范性评价以及文化的认知。本研究借鉴Epstein(1969)、Deephouse(1996)、Meznar and Nigh(1995)以及Hooghiemstra(2000)学者对合法性的定义与测度,然后结合我们前期进行的深度访谈,采用了8个测项来度量合法性,信度分析结果表明,合法性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83(见表3)。
四、实证分析
1.描述性统计与相关分析
Pearson相关系数表(见表4)表明交易型与关系型政治战略均与经济绩效与合法性存在显著相关性,合法性与经济绩效之间也具有正向且统计上显著的相关关系。这一结果初步说明企业政治战略有利于企业合法性与经济绩效的提升,合法性则有利于经济绩效的提高。此外,表4还表明,关系导向与交易导向政治战略之间也存在正向且统计上显著的相关性,这说明两者具有相互作用,Hillman and Hitt(1999)也认为企业是在序贯决策(Sequential Decisions)方式下形成政治策略的。尽管变量间存在着显著相关性,但在进行OLS回归分析时不会导致多重共线性,因为大部分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均低于2.5且其平均值为1.97;另外,自变量的条件指数(Condition Index)均低于导致共线性的临界值20(Snijders & Bosker,1999)。
2.多元回归分析
经检验,本研究建立的回归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序列相关性和异方差性等三大问题。在此前提下,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的结果(见表5)。关于政治战略与经济绩效之间关系的验证,由表5中的模型l和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知,假设1得到验证。当关系导向政治战略变量进入回归模型(模型2)以后,尽管交易导向政治战略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与研究假设提出的方向一致,但是,它们在p<0.10水平上不显著异于0。这一结果初步说明交易型政治战略可能通过关系型政治战略从而间接提升企业经济绩效。
在模型2中,发现交叉变量SIZE×RELO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显著性检验,而SIZE×TRAO的系数不显著,从而说明大企业的关系型政治战略对提高经济绩效的作用显著,而交易型政治策略对经济绩效不产生显著作用。这一结果和一些西方学者的观点一致,比如Schuler et al.(2002)认为企业规模决定了实施政治战略的利益或损失,同小企业相比,大企业倾向于采取更积极的旨在构建长期合作关系的政治战略。原因在于,大企业有更充裕的财力进行政治投入,更有能力支付建立社会关系网络的成本。进一步,结果还表明交叉变量TYPE×RELO回归系数为正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TYPE×TRAO的系数不显著,说明民营企业的关系型政治战略对提高经济绩效的作用显著,而交易型政治策略对经济绩效并不产生显著作用。这与中国的转型经济环境特征是密切相关的。在转型经济国家,建立政治关系是民营企业对市场、政府和法律失效的一种积极反应(Su,2005;Li,Meng&Zhang,2006)。Xin and Pearce(1996)的研究发现,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把关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在建立关系上投入更多的资源,以期得到从法律和正式制度中得不到的支持和保护。国有企业可以得到政府的保护,或者由于所有者缺位而无人在意政府部门的侵蚀和掠夺。而民营企业由于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不力、过去长期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歧视等原因,其生存与发展格外受到了政治因素和与当地政府关系的影响(张建君等,2005;李海舰,郭树民,2008)。因此,对民营企业来说,采取关系导向型政治战略构建与政府部门的长远关系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
关于政治战略与合法性之间关系的验证,由模型3与模型4的回归结果可知,假设2得到验证。从模型4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关系型与交易型政治战略均对合法性的提高具有显著的直接作用。其中交易型政治战略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与研究假设提出的方向一致,但是它在p<0.10水平不显著异于0。这一结果初步说明企业交易型政治战略可能通过关系型政治战略间接正向作用于企业合法性。
在模型4中,发现交叉变量SIZE×RELO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显著性检验,而SIZE×TRAO的系数不显著,从而说明大企业的关系型政治战略对提高合法性的作用显著,而交易型政治策略对合法性不产生显著作用。在中国,大企业的存在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知名大企业往往是政府最好的“面子”工程。这是一种“天然”的合法性,企业的大小与该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实际上是一个相互选择的过程。多数情况下,企业之所以能够做大,与他们良好的政府关系和政府支持是分不开的。一旦建立起与政府的良好关系,企业就有动机与惯性维持这种关系,以便持续地得到政府的支持与保护。进一步,结果还表明交叉变量TYPE×RELO与TYPE×TRAO的回归系数均为正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民营企业通过实施关系导向或交易导向政治战略均可以显著促进合法性的提高。事实上,Tsang(1996)发现中国民营企业家表现出了一些其他国家的民营企业家所没有的特殊政治行为,这些行为实质上是中国民营企业家对他们尚未获得的合法地位的反映。进一步,Ahlstrom and Bruton(2001)指出,尽管很多跨国企业发现在中国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但很多本土民营企业发展很快。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民营企业采取了能够确立他们在社会中合法性的战略性政治行动,从而可以成功应对欠完善的制度环境。
关于合法性与经济绩效之间关系的验证,由模型5的回归结果可知,假设3得到验证。关于合法性在政治战略与经济绩效关系中所起作用的验证,从模型6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企业关系型、交易型政治战略这二个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与假设提出的方向一致,但是,它们在p<0,10水平上不显著异于0。综合三组回归模型的结果可以说明,企业政治战略通过提高合法性而间接地正向影响企业经济绩效。因此,合法性在企业政治战略正向作用于经济绩效的过程中起到中介作用。
五、结论与启发
1.研究结论
(1)在不考虑合法性作用的情况下,企业交易型、关系型政治战略对于企业经济绩效的提升具有积极显著的作用。因此,企业应突破传统的以市场为核心的战略思维,强调通过主观的政治战略或行为来应对外界的变化并且影响环境,进而改变环境以求得更有利的地位。尤其是在中国的转型经济环境中,企业应成为市场上的先行者与主动者,不能再被动等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并接受其约束,而应通过各种政治战略或行为在政策与法规形成过程中施加影响。
(2)在引入合法性变量后,企业交易型、关系型政治战略均对合法性产生影响,合法性又直接作用于经济绩效,从而在政治战略促进经济绩效提升的过程中,合法性发挥着中介作用。企业政治战略作用于合法性以及经济绩效的影响是通过交易型作用于关系型政治战略来实现的,关系型在交易型政治战略发挥效应中承担着中介变量的作用。因此,为了提高经济绩效,企业应积极通过在政府部门中寻找代言者、参与政策的拟定与研讨等方式获得各种接近政策制定者的途径与机会,同时还要积极通过参与一些有利于政府政绩的投资、直接参政议政等方式构建长期、全面的政企关系。因为与政府的良好关系正是获取合法性的主要途径之一,从而最终将有助于企业经济绩效的提高。
(3)企业规模、企业性质在政治战略与经济绩效关联性路径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大企业的关系型政治战略对提高合法性与经济绩效的作用显著,而交易型政治策略对合法性与经济绩效不产生显著作用,这是因为在中国的转型环境下,企业规模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资源,企业没有必要重复投入资源获取短期性的政治利益,而应重点关注长远合作的政企关系的构建与发展;另外,结果还表明民营企业的关系型政治战略对提高经济绩效的作用显著,交易型政治策略对经济绩效并不产生显著作用,但是,民营企业通过实施关系导向或交易导向政治战略均可以显著地促进合法性的提高。这一结果表明相对于具有“天然”政治联系的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应把政治关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在建立长期、全面的政企合作关系上投入更多的资源,以期得到从现行法律和制度中得不到的支持和保护。
2.研究结论对企业实践的启发
(1)企业应积极实施政治战略获取竞争优势,同时要关注政治战略的组合性运用。企业要实现影响政府政策进程,进而营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的目标,必须采取组合性的政治策略(同时采取多种政治策略),而不是采取单一策略。从长远看,企业关注能够带来直接政治收益的交易型政治策略的同时也要关注通过关系型政治策略长期影响政府决策过程,进而获得持续性竞争优势。尤其是中小规模企业或民营企业,可以通过积极实施政治战略进而构建结构化的政治关系,以此作为中国转型经济体制下法律、产权等落后制度的一种替代性非正式机制。
(2)企业应注意保持与政治的“适度”距离。在转型经济背景下,因为市场体制还不完善,政府掌握着大量的关键性资源,导致企业本能地向政府靠拢。然而,作为企业,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市场,并参与市场竞争。因此,企业应保持与政治的“适度”距离,无论企业的政治能力有多强,但始终不要忽略自己的市场能力建设。
(3)企业在实施政治策略时,应关注绩效的合法性维度。本文的研究表明合法性有助于经济绩效的提升,比如企业所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头衔与媒体的正面报道等有助于提升企业长远的社会形象与品牌价值。实质上,合法性绩效有助于企业获取一些关键的战略性资源(比如人力资本、技术等)。利益相关者理论也认为企业与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自我执行的关系合约,企业遵守这些合约的潜在收益是建立一种有助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交易的制度声誉,比如提高生产率、获得政府支持、提高员工忠诚度、维系顾客,以及吸引投资者等。
(4)关注合法性的中介作用,企业不应降低合法性来实现经济绩效。本文研究结果表明,合法性在政治战略作用于经济绩效的过程中起到了中介变量作用。这说明了企业通过政治战略的实施与应用,虽然可以强化组织的适应能力,实现组织绩效,但这种绩效的实现不能以牺牲组织的合法性为代价。比如,对民政福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是我国政府多年来实施的一项照顾性、鼓励性政策,但很多企业却利用民政福利企业的名义偷逃税款。很多企业为了戴上“福利企业”的帽子,只是象征性地雇佣一些残疾人士,然而并不让他们实际上岗。这些行为虽然短期促进了经济绩效的提升,但最终会导致企业合法性的降低。
(5)企业政治战略与市场战略的整合运用与实施,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的政治策略可导致高的企业绩效。然而,企业政治策略的最终目的是为企业的市场策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并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因此,如何有效地将政治策略与市场策略整合起来以及如何制定一个整合战略计划就成了提高中国企业战略管理水平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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