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央纪委报告关键词——对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的理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纪委论文,十六大报告论文,关键词论文,精神论文,报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何理解《报告》的基本精神,在方法上是多种多样的,解读《报告》中关键性的话就是一种很好的理解方法,但学习《报告》要注意相关联的其他文件。十六大前,中央纪委召开了第八次全会,尉健行同志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十六大批准了江泽民同志代表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批准了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大会进行中,尉健行同志在浙江代表团作了发言。就理解《报告》精神来说,这五个报告、讲话是相互关联的,需要融会贯通。
“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
——在近几年关于反腐败的重要文件中,几乎篇篇都有这样的话,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强有力领导”等等。本来很有劲的话,听多了,好像就平常了,甚至可有可无了。其实不然。没有这句话,就反映不出来我们这个共产党政权对反腐败的立场和态度,反映不出十多年来反腐败斗争那艰难而生动的历程。回想过去的十年,在国际风云变幻形势的影响下,在国内新旧体制、观念剧烈变革的情况下,腐败现象来势凶猛,呈现出“泛滥的态势”。我们党处变不惊,旗帜鲜明反腐败。这十年,当每年中央纪委召开全会部署反腐败任务时,江泽民同志都到会作重要讲话,在京的政治局委员均出席会议。这种阵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惩处腐败分子不手软,十年处分省(部)级干部176人。对此,连一些对我们怀有成见甚至敌意的人都不得不认可。1998年中央决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许再从事经商活动,不仅广大群众甚至一些国际友人都为我们“捏着一把汗”。但这个关我们过来了。另外,说党中央重视反腐败、实行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并不是说我们党把反腐败放到了无以复加的位置,去“盲目蛮干”,而是正确处理了反腐败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反腐败与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总体稳定相互协调、同步推进。从而,使我们避免了许多国家因反腐败而导致经济停滞、社会动荡甚至政权垮台的“旧辙”。这是我们党在反腐败问题上的英明之处。
“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这是尉健行同志在中央纪委八次全会结束时讲话中的一句话。回顾过去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它有巨大的继承性,同时又展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概括地说,这五年反腐败斗争总的特点是:在改革不断深化、开放不断扩大、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了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尽管这些年反腐败斗争的力度空前加大,但没有因此出现反复和波动。具体说,有以下一些新的特点:
第一,继续坚持了对腐败分子依法依纪严惩的高压态势,一大批腐败分子包括2422名厅(局)级干部,近百名省(部)级干部受到处分。同前五年相比,十五大以来不仅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明显加大,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更重要的是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明显增强,纪委办案水平明显提高。比如,查办的厦门特大走私案、沈阳团伙性腐败大案等,其涉案人数之多、案情之复杂、查办时间之长,而最后效果之好,都是前所未有的。另外,近几年来突破了一批职级高、金额大、人数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振奋了党心民心,前些年社会上流传的所谓反腐败“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议论现在大为减少,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在这五年中明显增强。
第二,按照十五大的要求,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干部人事等制度改革,反腐败斗争实现了从侧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轨道的转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第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建立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相适应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党风廉政法制建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第四,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意识明显增强,能够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局面进一步形成。这个特点与《报告》中说的“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形成”是一致的。
第五,注意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创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这些经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如何成功地治理腐败的规律,具有重要的国际性的参考价值。
“反腐败工作从侧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
——这是这五年反腐败斗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中最鲜明或者说最突出的特点。前些年,我们针对腐败现象来势凶猛的严峻形势,更多地采取了治标的、遏制性的反腐败措施,集中力量对已经发生的腐败现象进行治理。党的十五大作出了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重大决策,从而为世纪之交的反腐败斗争注入了新的活力,反腐败治本力度明显加大,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这五年,我们抓源头上防腐治腐,有两个基本着力点,一个是立足于教育,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再一个是着力于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减少或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在加强干部教育问题上,我们“虚功实做”,体现自己职能特色,把思想道德教育同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结合起来。比如,我们提出了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现金、有价证券的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针对某些领导干部突出的不廉洁行为,制定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政策杠杠,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更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在改革的着力点上,这几年我们做得更是轰轰烈烈,对此,纪检部门、经济部门都有着深刻的体会。尤其是从管权、管钱、管人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开展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等三项制度改革,直捣腐败分子赖以谋私的“后路”。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不仅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反腐败的巨大成效,而且看到了其中巨大的经济价值,看到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远大前景。所以说,这五年反腐败的突出特点是实现了从侧重遏制向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转变。这也说明,我们对反腐败的规律认识越来越透彻,反腐败战略越来越成熟。
“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形成”
——这也是这五年反腐败斗争很重要的一个特点。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认识提高了,主动要“管”的意识增强了。众所周知,从20世纪80年代的“顶门杠”论,到20世纪90年代的“对立论”,都把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主张“经济要上,纪律要让”,这种舆论支配了许多领导干部的思想。但是,经过这十年尤其是这五年的不懈工作,“对立论”的市场明显减少了,领导干部主动抓经济同时主动抓廉政的意识明显增强。即使在WTO“洋味”扑鼻而来的情况下,众多的领导干部仍然认识到官员廉洁、政府高效是不可或缺的。二是见到了实际行动。比如,2000年有100多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研究制定了本部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实施办法,有的出台项目不多,但很要害、很具体,对于从源头上减少一个系统性的腐败现象产生了好的作用。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改革审判权力配置,实行“三个分立”和审判流程管理,积极探索保障审判权力正确行使的监督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检察权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尤其是近两年,一些掌管“人财物”的部门主动调研,提出深化改革、减少腐败对策的情况多了。认识一致了,行动一致了,诸如海关、金融、建筑等部门和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减少了,反腐败的整体力量就增大了。
“重点对奢侈浪费和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廉洁履行职务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这是对五年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成绩的总结,也是对这项工作特点的概括。这五年,廉洁自律工作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由治理传统的供给制下形成的领导干部奢侈浪费问题,逐步转向重点治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利益冲突问题。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受供给制等因素的影响,领导干部形成了一些特权现象以及相派生的奢侈浪费现象,享受一些“衣食住行”的待遇,干什么都要与本人的“级别”相挂钩,住房、坐车、电话、出国、吃喝以及再派生出来的楼堂馆所、豪华装修等。前些年,我们重点纠正和治理这些问题。当然,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我们不是沿用传统的“堵”的办法,而且注意用改革的办法、制度创新的办法,从“根”上解决这些问题。比如前两年我们用货币化、市场化的办法处理领导干部配备通信工具的问题。今后,解决好传统供给制下形成的特权现象以及相派生的奢侈浪费现象,从根本上说还要依靠改革的办法。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的领导干部也跟着市场学“鬼”了,不再满足于吃吃喝喝了,而是想要利用职权赚点什么,搞点资本积累。于是,工商局长收受其管辖工商户的钱财,卫生局长收受倒卖医疗器械老板的钱财,更多的局长让自己的老婆、孩子经办与自己职权能够沾上边的商业活动。于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现象惊人地国际化,与现代西方国家所谓的“利益冲突”(美国国防部规定,该部某官员拥有某军工企业1万美元以上的股份,就有了潜在的利益冲突,要么卖出股份,要么辞职)越来越相似。
即使退一万步说,这些局长没有动嘴动手为工商户、医疗器械老板或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帮忙办事,但也是一种利益冲突,可能影响其公正、廉洁履行职务,在现代规范化的廉政理念中也是不允许的。因此,这几年,我们针对领导干部收受有关现金,其配偶子女有关从业、离退职后的从业行为等制定了多项廉政规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向治理市场经济下政府官员容易出现的“利益冲突”方向迈进。可以预言,今后围绕治理利益冲突的廉政建设将是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
——这是《报告》总结成绩中的一个关键点。党的十五大通过的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提出:“力争在今后五年内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保证党的十五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那么,《报告》要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不可避免地要回答这个问题。估价成绩,总的调子是要客观、要实事求是,在此基础上宁可把成绩看低一点,把问题看重一点,留有余地。本着这样的基调,《报告》得出了“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结论。总的看,这个结论是站得住的。
第一,顶风搞腐败的少了。从这几年查办的案件情况看,这些案件大多数发生在1993年至1997年之间,1998年以后作案的确实在逐步减少。
第二,立案数在减少。在查办案件方面,大家都希望多办案,甚至要求立案数每年都能够递增。但是,这几年,从一些地方的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每年却分别呈现依次递减的趋势,比如有的从1998年到2001年平均递减10%左右。同样是这班办案人马,同样是这般被监督对象,同样是这种“办案心切”的愿望,也处于大致同样的经济和社会情景之中,立案数就这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下降,说明腐败现象整体趋缓的实际。
第三,举报数下降。这几年,从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到许多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群众检举控告信件数逐年下降。
第四,据有关统计,有些腐败案件多发的领域如海关、金融、建筑等,案件多发的势头有所遏制。
第五,群众的切身感受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1996年以来,中央纪委连续6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问卷调查。今年3至5月在全国21个省区市进行的同一调查显示,69.36%的受访群众认为“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74.44%的群众对反腐败斗争成效表示认可,68.86%的群众对“逐步遏制和克服腐败现象”抱有信心。这三个指标比1996年中央纪委的调查结果分别高出13、12和10个百分点。另外,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在30个省(区、市)随机抽样入户调查,73.5%的群众对反腐败工作表示认可,69.1%的群众认为腐败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78.7%的群众表示对反腐败斗争有信心。上述三项指标,比中央纪委1996年的随机抽样入户调查结果分别高出11、13.4和20个百分点。二者的调查数据大致“不谋而合”。
第六,近几年“廉政建设”问题在我国城市市民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位次上,呈现“先上升、后下降”态势。比如,零点公司是我国最早创立的专业市场研究与民意测验机构之一。近年来,这家公司每年都在全国10至11个大中城市进行社会热点问题调查,调查对象为4000多人。从1997年到2001年,“廉政建设”在调查中市民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位次,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1997年居第3位,1999年居第1位,到2001年已降至第6位。零点公司认为,廉政建设问题的关注率7年来首次跌出前5位。专家认为:“这显现出党和政府多年来的反腐工作在民众中收到正面反响。”此外,判断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还要看它在大局之中发挥的作用。
“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
——这是十多年来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新形势下治党治国理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那么,在这样的条件下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是一个艰难的开创性的事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许多“七情六欲”都没了,腐败简单化了,最多是涂改帐目贪污几十元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的环境、腐败的速度、腐败的招数等都无限复杂化了。这就带来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新的反腐败形势在考验我们传统的反腐败“招”还灵不灵?在这个重大的历史时刻,我们党以高超的治国本领驾驭全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早在1993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部署反腐败斗争时就指出:“在新的形势下,我们既不能完全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反腐败的思路和办法去处理新情况和新问题,也不能等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才着手去解决问题。”我们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们不仅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可见可触的反腐败成绩,而且探索和积累了多领域、多层次、林林总总、大大小小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初步走出了一条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
对于这些经验和路子的内容,2000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总结了六条:1999年12月,尉健行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从五个方面,概括了反腐败斗争的路子;2001年尉健行同志在纪念建党八十周年大会暨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讲话中,概括了八条反腐败经验,这次《报告》又进一步总结出七条经验。在这些经验中,有一些概念比如“两道防线”、“工作格局”、“领导体制”等,都具有“时代标志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对反腐败经验的概括,都是一些高层次、宏观性的经验;除此之外,我们在每一项具体反腐败工作,比如查办案件工作,甚至更微观的某项工作,比如“收支两条线”工作、清理通信工具工作等,都形成了一批相关的经验。这些经验,在一些大的文件中往往反映不出来,但都是“路子”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五年来取得的新的明显成效再次证明……”
——这是《报告》在归纳成绩时的一句总括性的话,一句很重要的话。即“五年来取得的新的明显成效再次证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是清醒的,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完全正确的”。估价这些年反腐败成绩,必须对此进行深刻理解。尉健行同志于大会期间在浙江代表团的发言,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这句话进行了精辟、深刻的阐述,这对于研读《报告》,认清形势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是党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认识是清醒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精神,敢于直面自身的问题,一直认识到党内滋生了腐败现象,而且有的比较严重。我们党不回避这个问题,而是明确提出全党要坚决反对腐败。党中央态度是非常明朗的,认识是非常清醒的。有些国家存在腐败现象,有些还很严重,但他们回避谈腐败,不敢承认有腐败,更不敢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反腐败,再加上其他原因,结果导致政权垮台。我们党认识到党内确实存在腐败问题,甚至有的很严重,我们党旗帜鲜明地提出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提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提出必须把反腐败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但另一方面,我们又把反腐败斗争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要依靠群众但不搞群众运动。这个关系我们党处理得很好。由于党中央对腐败问题认识清醒,从根本上保证了反腐败斗争能够平稳健康发展,能够取得这么大的成效。
二是党中央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首先,这十多年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是马不停蹄,始终抓得很紧。1992年以来,江泽民同志每年都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反腐败工作进行深刻论述并作出部署。其次,在反腐败实际工作中,党中央决心大,不手软。比如,针对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经商办企业造成腐败问题,党中央决定这些单位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尽管解决这个问题很复杂,难度很大,但党中央下决心,采取果断措施,经过全党上下共同努力,只用了两年左右的时间就解决了。还有对腐败分子,不管其职务高低,一经揭露并查证核实,都坚决严肃处理。这是我们党的一贯态度和做法。这些年来,一些重大案件能够比较顺利地查办,主要是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的结果。同时,我们在处理一些重大案件时,既严肃查处,又注意掌握分寸,注意反腐败斗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三是党中央这些年关于反腐败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党中央的决策是一以贯之的,作出决定,就一抓到底,凡是提出来的方针、政策、都注意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以深化完善。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我们党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的反腐倡廉的路子,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
“应当理直气壮……”
——回顾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至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阐明我们党和国家现阶段出现的腐败,绝不是根本制度性的腐败,腐败现象同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不相容的;应当理直气壮地宣传我们党反腐败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工作思路,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应当理直气壮地肯定党和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尉健行同志在中央纪委八次全会结束时的讲话中,强调了这三个“理直气壮”;特别是在浙江代表团上发言时,又深入阐述了这三个“理直气壮”。这不仅是一个工作评估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判断。
第一,我国现阶段出现的腐败绝不是根本制度性的腐败。这一点必须旗帜鲜明,不能有任何含糊。这些年来,各种敌对势力对中国的反腐败一直“特别关心”,通过各种渠道,散布说中国的腐败问题是根本制度性的腐败,是社会主义制度、公有制、共产党执政造成的,并提出了所谓三权分立、多党轮流执政、搞私有化等种种反腐败的建议。毫无疑问,如果按照他们那一套去做,反掉的不是腐败,而是社会主义,是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即使在当今的发达国家腐败现象仍然猖獗。美国的一名学者就曾惊呼美国的腐败现象已经对他们的“宪法秩序和民主社会的价值构成威胁”。当然,从多年来的实践看,我们的一些具体制度还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政府的一些管理制度、用人方面的制度、企业管理方面的一些制度中的弊端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条件。但这些是具体工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绝不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的问题。对这些具体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我们已经或正在进行改革,有的还没有来得及改革。我们相信在党中央领导下,将来一定会逐步地通过改革来完善这些制度,从而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第二,党中央制定的反腐败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实践证明,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采取的反腐败斗争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不仅解决了一批腐败问题,而且保证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这种“双赢”效果是许多国家在加速经济发展、实现现代化过程中所没有取得的。当然,也不是说我们的反腐败工作就十全十美了,确实还存在不足。在这里,值得再次重温我们过去说的“两个如果”——“如果这些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是按照中央的路数开展反腐败斗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程度将比现在要严重得多,也决不可能有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如果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能坚决按照中央的部署不断加大斗争力度,措施更得力一些,工作更扎实一些,一些腐败现象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严重。”当然我们并不认为,按照这样的路线方针政策去抓,腐败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因为腐败现象的发生是很复杂的,反腐败斗争是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长期抓下去。关键是路数对不对,指导思想对不对。
第三,我们的党和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应当肯定,我们的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正气是主要的。绝不能因为有少数腐败分子而否定我们的党,否定我们的干部队伍。我们办了不少的案子,但占干部总数的比例很小。就是被查处的省部级干部也只占千分之几,还是极少数。但是,说腐败分子是少数,并不是说我们党对腐败现象是掉以轻心的,相反我们党一直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的严重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来解决腐败问题。近几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老百姓的信心有了明显的增强,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越来越好。可以肯定,中国共产党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把我们的党建设好,把国家建设好。
“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报告》在对成绩进行总结后,对反腐败形势又作出了这样的重要判断,是辩证的,实事求是的。为什么说比较严峻的呢?《报告》紧接着说了三层意思:首先描述了腐败严峻性的表现,有些腐败现象仍然突出,有的甚至还在滋生蔓延;其次,阐述为什么腐败现象还在滋生蔓延的主观原因,即工作方面的原因;最后,分析其客观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在看到反腐败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反腐败形势严峻性的一面,看到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一面,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增强反腐败的紧迫感。在理解《报告》第一部分中的这句话时,应当与第三部分开篇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反腐败任务还艰巨繁重”的论断,联系起来进行分析。
“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反腐败任务还艰巨繁重”
——这是《报告》对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反腐败斗争面临形势的分析与判断,其目的是为了统一思想,为提出今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服务。没有这个分析作为前提,作为立足点,那么提出的反腐败任务、思路就是空穴来风。换句话说,面对新世纪新阶段反腐败的艰巨任务,我们要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这样的方针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方针政策,前提还在于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尤其是腐败“易发多发”的客观实际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当前反腐败进程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呢?反腐败是一个怎样的形势呢?看形势,无法回避这些年反腐败取得的成绩,无法回避反腐败积累的经验和走出的路子,无法回避反腐败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的重大的保证作用。看不到这些,就是历史虚无主义。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反腐败工作与腐败发展势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此消彼长的“函数对应关系”。反腐败实践是代表我们这一代人对其客观规律的认识和主动行动上的努力,而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等形形色色腐败现象的滋生、滋长是一定历史阶段下的客观产物,二者不能简单地画等号。《报告》第一部分在总结成绩后,又提出“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这种腐败现象的严峻性在现实生活中有着生动的表现,什么“复合型”犯罪突出、“家庭化”腐败增多、跨地区跨行业跨国境作案日趋复杂等等。紧接着,《报告》第三部分开篇就分析了腐败现象严峻性的原因,最后得出“由于诱发腐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些因素还存在,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的结论。就是说,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呈现健康平稳、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腐败现象又仍然比较严峻,仍然处于易发多发的状态。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
——这是《报告》关于今后反腐败斗争总体要求中的一句话。理解反腐败总体要求,就工作层面来说,关键是要对这句话有正确的把握。不仅《报告》,而且大会上通过的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报告、尉健行同志在中央纪委八次全会结束时的讲话,在对今后反腐败工作方针的表述上都是这个口径。那么,这句话是从哪里来的呢?这就是前面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既然反腐败发展进程仍然处在这样一个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历史时期,就要求我们注意防止“以治标为主”或“以治本为主”的片面思想认识,防止“偏向治标、放松治本”或“偏向治本、放松治标”的片面工作倾向,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格局、基本走势。可以说,在反腐败一时、一地、一事上可能体现出以治标或治本为主的倾向,但在反腐败斗争的综合态势上则应当是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趋势。对于这个重大问题,尉健行同志在浙江代表团发言中,提出了要进一步处理好反腐败三个关系,其中一个就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强调在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同时,又必须继续重视和加强治标工作,始终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这个工作方针,在今后的反腐败斗争中,确实需要好好地把握和实践。
“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含义一般作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源头治理包括两个着力点:一是立足于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着力于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狭义的源头治理,一般就是指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在这里,是从广义上把握源头治理这个概念,把《报告》第三部分中的第一、二、三条建议,即“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领域”,“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使权力运行受到有效监督制约”问题放在一起谈谈学习体会。
《报告》提出了六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领域”。之所以把创新体制、源头治腐放在首位,就是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充分认识通过改革、釜底抽薪反腐败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治本抓源头在深化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更好地与改革的进程、开放的进程、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健康发展。《报告》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建议内容比较多,分量比较重。有的是旧有的治本项目,有的是新提出的治本项目;有的是直接的反腐败治本措施,比如反腐败三项工作中加强治本的问题,有的是间接但具有重大意义的反腐败治本措施,比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等。推进这些治本措施,关键是要在落实、规范、拓展、深化上下功夫。
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工作。《报告》贯彻了教育是基础的精神,从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方法两个方面,对进入新世纪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要求。
在反腐败战略策略中,民主是动力,监督是关键,法制是保证,三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因此,《报告》对如何进一步发展民主、强化监督、健全法制,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意见。由于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党内民主的发展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影响。因此,《报告》把发展民主、强化监督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首要内容部署。包括保障和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发挥监督作用,以及党的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形式等。此外,从基层民主建设抓起,逐步向更高层次的民主推进,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为此《报告》对如何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提出了要求。当前,重点要扩大基层民主,关键在创新民主形式,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要适应信息化的时代特点,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行政管理的效率。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具有重要行政审批权部门,要积极实施“金卡”、“金关”、“金税”、“金盾”、“金审”等信息化工程,为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创造条件。最后,《报告》对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反腐败的法制化水平提出了一系列重要建议。
“继续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这句话是强调在今后的反腐败工作中,查办案件工作还要继续加强。但除这层意思外,这句话还表示在当前加大治本力度的情况下,打击、惩办、纠正、遏制这一手不能放松,治标工作在整个反腐败战略部局中的重要位置不能动摇。查办案件、狠刹歪风、严肃纪律这是我们同腐败行为最直接、最集中的较量与拼搏,是开展其他反腐败工作的支持力量,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我们如果把不住遏制这一关,不仅斗争无法深入,甚至导致整个反腐败斗争的倒退。因此,在今后反腐败工作中,必须把反腐败高压态势作为重要战略部署坚持好、实施好。对此,各级党组织都要有清醒的认识。
《报告》对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贯彻这些要求,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惩治腐败分子与加强党风建设、解决风气问题的关系。二是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案件与纪委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的关系。三是严格执纪与讲究策略的关系。四是查办新发案件与追捕逃犯的关系。五是纪律处分与其他处罚之间的关系。对于腐败分子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要适应新情况,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限制其从业资格,增大腐败行为的风险和成本。六是支持举报违纪违法与保护党员干部的关系。七是惩处腐败分子与加强建设的关系。通过办案,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纪国法;同时,从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入手,查找案发原因,改进相关的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
“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反腐败职能作用与依靠全党反腐败的关系”——这是十六大期间尉健行同志在浙江代表团发言中所论述的三大关系之一。执纪执法机关,对反腐败负有直接责任,怎样加强这些机关的干部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怎样建设和完善更有效的监督体制、机制,包括纪委的体制、机制,仍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需要研究的问题,这个方面要做大量的工作。因此,《报告》从加强纪检机关职能建设和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虽然执纪执法机关是党委领导下直接抓反腐败工作的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发挥他们的作用,但是反腐败是全党的一件大事,还必须依靠全党动手,才能收到真正的实效,只靠几个职能部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在加强几个具有重要的反腐败职能部门建设的同时,还要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充分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靠全党动手反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