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毛泽东民营经济思想的继承与发展_邓小平南方谈话论文

邓小平对毛泽东民营经济思想的继承与发展_邓小平南方谈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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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私营经济与社会主义改造之前的私营经济相比虽有质的不同,但两者都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谋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私有制经济。毛泽东和邓小平先后对这一经济成份都作了积极有益的思考和探索。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两位伟人思想的异同,对当前私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毛泽东和邓小平私营经济思想的共同点和历史继承性

毛泽东是伟大的现实主义者,他善于把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对私营经济作出合情合理的评价,并制定了正确的方针和政策。尽管这些方针和政策没有能够贯彻到底,但其中合理的部分却幸运地被邓小平继承和发展。

(一)毛泽东和邓小平都主张私营经济应该成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

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毛泽东立足于艰难复杂的经济政治形势,提出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是根据地的三种基本经济形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建国初期,毛泽东始终强调私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战略家,他甚至放弃了让资本主义“相当程度地发展”这种模糊认识,取而代之以“充分、自由、广泛地发展”,进一步坚定了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建国前夕,毛泽东以新民主主义建国方案为指导,明确了私营经济是新中国的五种经济成份之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陈云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为发端,毛泽东再提利用和发展私营经济,指出我国“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可以开私营大厂,”[1](P170)初步萌生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允许个体和私营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发展的思想。但从根本上说,毛泽东发展和利用私营经济的思想主要局限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而对于1956年底出现的私营经济,他最终采取了让其绝种的态度。

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在三大改造结束前后对发展私营经济的可贵探索,使之形成能够指导实践的系统理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顶住了社会上反对发展私营经济的种种压力,建议中央对新生的私营经济采取“看一看”的方针,实际上对私营企业起到了保护的作用。1987年,中共中央在《关于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决定》中正式提出,对于私营企业“也应当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退步引导。”这是自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进完成后,我党第一次重新提出允许私营经济存在,从此,私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中“鼓励发展”的多种经济成份之一。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从而实现了私营经济由“补充论”到“组成论”的质的飞跃。

(二)毛泽东和邓小平都强调坚决抵制发展私营经济带来的政治和思想上的负面影响

鉴于建立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和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需要,毛泽东一直把民族资产阶级当作同盟者,与之又联合又斗争,以团结为目的。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毛泽东认为:“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2](P231)但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自身的特殊性及与我党长期友好合作的关系,毛泽东提出不能采取激烈政治斗争的方式,而应采取和平赎买的方式消灭它,具体方式有三种:对资产阶级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让资本家在劳动中自我改进;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毛泽东一再强调,要把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当作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从而既和平消灭了资产阶级,又保证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顺利进行。对于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毛泽东也早有警惕,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针对一些人在胜利面前出现的各种思想倾向,鲜明地指出要防止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要求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针对建国初期一些资本家用金钱、物资为诱饵,拉拢、腐蚀和收买国家机关和经济部门的工作人员,毛泽东和党中央果断地发动“五反”运动予以严厉打击,在斗争中,毛泽东坚持把反对资产阶级思想斗争与反对资本主义经济成份区别开来。

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在政治和思想上“反资”、“抵资”的思想。1984年以后,党内外一些同志担心,对外开放和对私营经济采取保护的态度会不会导致资本主义的复活。邓小平承认对外开放会带来一些资本主义腐朽的东西,但是,他坚定地认为:“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是强有力的。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干预,把它纠正过来。”[3](P139)又说,“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3](P139)为了更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他又强调指出,我们虽然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我们就真的走了邪路了。”[3](P111)邓小平的这些论述清楚地表明,他认为消灭资产阶级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伟大决策,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仍然需要坚持它。同时他也认识到私营经济与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虽然是相生相伴,但应区别对待,所以他一再告戒全党“什么是资产阶级思想中需要坚决批判和防止蔓延的东西,什么是经济生活中需要坚决克服和抵制的资本主义倾向,如何正确地进行批判,还有必要继续进行研究并作出妥善的规定,以防重犯过去的错误。”[4](P338)对于可能出现的资产阶级思想及其倾向,邓小平认为不应采取政治斗争和群众运动的方式来解决,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途径。

(三)毛泽东和邓小平都认为发展私营经济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

旧中国生产力水平非常落后,人民生活极为贫困,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丰富社会产品,才有可能建立一个既能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要、又能做到相对公平的利益结构。毛泽东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5](P1254-1255)但是,发展私营经济,允许资本主义剥削的存在,可能导致贫富两极分化,毛泽东又提出了“劳资两利”的政策,即既要照顾资本家的利益,又要照顾工人阶级的利益,执行中以不影响劳资双方的积极性为限度。由于发展生产力,恢复国民经济的迫切需要,他甚至提出,从长远角度看,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也是为了工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因为通过发展私营经济,可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不断增加社会产品,为最终消灭剥削、建立一个较为公平的利益分配结构创造条件。

邓小平把这种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要的公平结构明确表述为共同富裕,并把它确定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但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步、同等程度的富裕,适度的差距是存在的。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私营经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社会上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才能促使社会成员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推动生产力地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发展私营经济,“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3](P,166)但邓小平坚决反对牺牲公平的两极分化,两极分化将使“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有可能出乱子。”[3](P364)为了避免这种灾难性后果的出现,邓小平提出,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通过“多交税利和技术转让等方式,”[3](P374)支持落后的地区和个人。发展私营经济必须兼顾社会公平,必须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这是邓小平一再强调的根本原则。

二、邓小平对毛泽东私营经济思想的扬弃和发展

(一)超越“绝种论”、“又搞论”转变为“发展论”

毛泽东一直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斯大林的“计划就是法律”的思想在毛泽东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已由革命战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毛泽东认为,大规模地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已经成熟。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毛泽东强调要采取各种措施、手段和途径将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地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特别是粮棉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切断了私营工商业与农业、农村和农副产品的联系,政府从供、销两头设卡,使私营工商业进一步被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内运行,以市场机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私营工商业难逃绝种的厄运。1956年,毛泽东在对苏联模式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接受了计划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不应一统天下的观点,由此提出了可以部分保留私营经济的思想。以上分析表明,毛泽东认为,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水火不相融,只有实行计划经济才能解决生产和需求的矛盾,商品经济有害于供求平衡,导致生产无政府状态。结果导致了1956年后私营经济在中国大陆基本上绝种了。

社会主义能否搞市场经济,计划与市场有无姓“资”姓“社”之分,是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关键,也是邓小平领导我国改革开放中思考的重点问题之一。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谈到“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4](P140)这在社会主义只能搞计划经济的僵硬观念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为当时孕育发展中的自由市场正了名,推动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1984年,被邓小平誉为“新时期政治经济学”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突破了把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而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理所当然地被列人发展的范围。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3](P373)他的科学论述指明了计划和市场并无姓“社”姓“资”之分,彻底地打破了传统的僵化观念的束缚。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此,私营经济迎来了蓬勃、迅速的大发展。

(二)超越短期的策略考虑转变为战略决策

毛泽东曾经从建立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战略高度,论证了中国必须利用和发展私营经济。建国前后,他开始考虑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间问题。1950年4月,毛泽东初步提出15年后搞社会主义的思想。但随着建国后各项政治运动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迅速开展,他把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真正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1953年春,他提出要争取10年至15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完成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并且说:“所谓过渡时期,就是很剧烈很深刻的变动。按照它的社会深刻性来说,资本主义到15年基本绝种。”[6](P65)即10年到15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就是让资本主义绝种的时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地猛烈发展,极大地加快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进程,结果仅用了3年多时间便完成了改造任务,基本消灭了私营经济。由于毛泽东把私营经济存在的时间与过渡时期的长短相联系,而对过渡时期的时间规定,毛泽东从理论和实践上一再缩短,因此,他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思想更多是短期的策略考虑,对社会主义制度建成后要不要发展私营经济的回答是否定的。

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相联系,邓小平从战略高度考察了发展私营经济的重要性。改革开放后,私营经济又在已经建成社会主义制度的初级阶段的中国出现了。邓小平把它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联系在一起,他认为,私营经济对这个过程的完结及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并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甚至社会主义发展全过程的战略高度向世人宣布,我们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但我们这一代不能变,下一代、下几代,都不能变,变不了。”[3](P384)“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3](P379-380)进一步肯定了我国发展私营经济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理论上超越“唯生产关系论”和“唯意志论”发展为“三个有利于”标准

1952年以前,毛泽东坚持生产力标准,利用和发展私营经济,但建国初期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地顺利完成,使他错误地认为,发展生产力似乎是轻而易举的。之后,毛泽东对生产关系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只能是公有制,建国初期生产力的现状也决定了中国不能搞单一的公有制。但毛泽东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存在着严重的偏差,他主观地认为,应以“一大二公三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指导原则。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过程也表明,毛泽东认为私营经济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只有消灭这种私有制,变多种经济成份为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才能适应中国生产力状况和水平。1958年后,他对纯而又纯生产关系的追求已发展到极限。1964年,他甚至认为,“三自一包”就是搞私营经济,就是要建立资本主义制度。这样,“割资本主义尾巴”成为党长期以来的一项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坚持生产力标准,提出发展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3](P373)1992年邓小平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P372)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是对生产力标准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和深刻地认识私营经济。一方面,综合国力的标准体现了邓小平是从国家繁荣富强的高度对待私营经济的发展。当今世界,国与国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竞争。由于受到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我国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普遍存在着缺乏活力、经济效益低下的现象。而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因此,以综合国力的标准看待私营经济,发展私营经济既关系到国富民强,又关系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地位的提高及未来的发展。另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标准体现了邓小平是从社会主义根本目标的高度看待私营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发展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增强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通过发展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企业职工的平均收入超过了国有企业职工的平均收入,为解决我国当前的主要矛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以人民生活水平的标准看待私营经济,发展私营经济既关系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实现,更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优越性的发挥。

邓小平实现了对毛泽东关于私营经济思想的扬弃和发展,从而创立了崭新的私营经济发展观。今日的私营经济与三大改造之前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质的区别。一是所起的作用不同。过去的民族工商业,为求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择手段是其主要特性,建国后,它与国营经济在市场、原料分配上的矛盾始终存在,其唯利是图的本性不时显露。再从生产力水平看,它与国营经济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在新中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呈快速下降的趋势,这就不免让毛泽东作出了让其绝种的判断。而今日的私营经济是在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的背景下出现的,它的发展有利于解决单一公有制经济带来的种种弊端,有利于促进市场机制的发育,为国企改革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私营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将不断显现。邓小平正是通过对其积极作用的准确把握,作出了发展私营经济的英明决策。二是发展的前途不同。中国民族工商业是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双重压迫的夹缝中成长起来的,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他们政治上追求的目标,这就决定了此种经济成分是与资本主义前途紧密相连。改革开放以来,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制约性”、“主导性”、“规范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私营经济的本来属性,它们以整体和系统的“整合”力量,使私营经济具有一种新的整体质、系统质,即具有新的规定性。这就决定了当代中国私营企业只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不可能走向资本主义。三是产生的结果不同。资本主义民族工商业企业财富的积累和扩张是以对无产者的剥夺、对剩余价值的榨取为代价,其结果是两极分化,穷者愈穷,富者愈富。而当代中国私营经济迅速发展的示范效应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带动社会财富快速积累都有积极作用,一方面是私营企业主财富的增加,另一方面是雇工收入的增加,还有国家税收增加,市场繁荣,城乡交流的频繁,小城镇的兴起,就业人口的增加等等。正是因为私营经济在毛泽东和邓小平时代的表现迥然不同,导致两位伟人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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