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十堰供电公司 442000)
电力设施是电力供应的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力设施保护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给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带来了挑战,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电力设施保护面临的困难
(一)可靠用电对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越来越高。
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加快,人民群众对电能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可靠用电要求越来越高,一次小范围的停电,都会给客户生活带来不便,甚至造成损失。
(二)电力行政管理责任无法落实到位。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多为当地政府、电力企业和公安部门领导兼职,他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保护电力设施上难有作为。
(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问题不断增多。
1、线路走廊违章建房。电力线路大多沿乡村公路而建。目前,各地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公路沿线建设新居民区,有的房屋就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给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构成了威胁,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此现象或呈上升趋势。
2、线路走廊违规种树。一是政府将线路走廊出租给私人种树。由于地方政府急于发展经济,不少村组将线路走廊内的荒山、沟渠租赁给私人种树,以获取经济利益,出租前并未征得供电部门同意,待树木形成后,供电企业纠正起来十分困难,只得与种植人协商,要求树木与线路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二是林地、农田使用权人在线路走廊种树。由于大多电力线路经过村民的承包田、承包山,承包人为了增加收入,在线路走廊种植树木现象十分普遍,在供电部门砍伐时横加阻挠,要求赔偿。
3、交通车辆损坏电力设施。由于近年来交通运输业发展迅速,大型运输车辆增多,有的超高,有的违章行使,误碰导线、电杆的现象时有发生。
4、施工塔吊误碰供电线路。不少房地产施工工地位于电力线路旁边,施工塔吊稍不注意就会碰及线路,轻则造成线路跳闸停电,重者造成设施损坏。
5、高层建筑内的居民向外抛物损坏电力线路,造成线路停电。
6、不法分子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
以上种种,直接危及了电网安全和可靠供电,必须及时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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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对策
(一)争取政府支持
政府是电力设施保护的主体,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必须由政府主导开展。供电部门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建议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掌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加强工作考核,落实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十佳乡(镇)”创建活动,提高电力设施整体保护水平。
(二)开展政策宣传
通过在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涂刷广告、播放电影等形式,进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市民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对于盗窃、破坏及其他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可拍摄成图片进行宣传,增强震撼力;宣传供区处理的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的重大案件,增强威慑力。
(三)加强基础管理
1、按标准建设电力设施,保护标志、安全标志。供电企业在电力设施设计、施工、投运中,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执行,不能因设施自身缺馅和工程质量方面的原因,形成安全隐患。供电企业对易发生危险事故地段的电力设施有设立保护标志、安全标志的义务。对法律规定设立的标志必须设立,以尽提醒义务,规避法律风险。
2、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电力设施遍及城镇、乡村,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任务重。2013年以来,郧县供电公司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市、镇、村电力设施“三级管理”机制和镇管线、村管片、组管段、户管杆的“四位一体”防护体系,市、镇两级政府均成立了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问题,研究措施,并取得了较大成效。
3、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供电企业对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有必要通过签订安全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宣传法律法规,明确双方责任。
4、提高设施自身防护能力。一是要加强电力设施日常巡视检查,对存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二是对位于公路两侧的电力杆塔,要加固塔基,涂刷警示色标,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对位于山区沙土地、水稻田和河道两旁的电杆,要采取措施,防止自然灾害损坏电杆基础。在变电站等重要场所安装监控设施,在电力杆塔基础上安装防盗螺栓,防止设施被盗事故发生。三是逐步将10千伏以及下的裸体配电线路更换为绝缘线,防止违章用电损坏电力设施。
(四)预防外破事故
1、及时进行通道清理。目前,线下树障已经成为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丘陵山区更为突出,需要及时清除。
2、制止线路走廊违章建设。建立与土管、城建等部门联合审批线路走廊建房事项的工作机制,对危及线路安全的不予批准。与村组、公路建设部门加强联系,签订协议,严防修筑公路、清理沟渠在线路下方堆砌泥土,改变线路对地距离引发安全事故。
3、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活动。重大节日和庄稼收割期间,开展线路巡视检查,防止市民祭祀、烧荒引发火灾损坏电力设施。每年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一至二次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用法律手段预防电力设施被盗、外破案件发生。
(五)做好救济工作
1、及时报警报险,收集相关证据。电力设施被盗、受损及涉电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供电企业应及时派人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并报警,同时通知企业法律机构、保险公司。一是有利于警方了解案件情况,及时破案;二是有利于证据保全,以备应诉;三是有利于向保险公司索赔。
2、通过诉讼手段,维护企业权益。对于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事实清楚的,可以主动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权益。
3、开展行政执法,制止违法行为。对危害供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报请政府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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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刘海涛,曾正雷,黄玉琴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21
标签:电力设施论文; 线路论文; 走廊论文; 政府论文; 工作论文; 电杆论文; 电力线路论文; 《电力设备》2017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