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贯彻落实论文,较快论文,国民经济论文,平稳论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8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和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带领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既夺取了抗灾救灾的重大胜利,又保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前三季度,我国GDP增长9.9%;物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抑制;粮食连续5年增产,全年产量超过1万亿斤;经济效益继续提高,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居民收入继续提高;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取得新的成效,单位GDP能耗下降3.46%。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要充分认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特别是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敏锐把握走势,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从国际看,金融危机正在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发达经济体传导到新兴市场经济体,从虚拟经济扩散到实体经济,波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冲击强度之大超出人们预料。从国内看,在国际金融危机、外部环境趋紧的影响下,我国经济下行风险比预想的要严重,经济增速下滑已经成为2009年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而且可能会越来越突出。因此,要充分估计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影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认真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政策措施,防止经济出现大的起落,同时,要更加注重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失时机地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努力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国内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一年,做好2009年的发展改革工作至关重要。
2009年经济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2009年的经济工作,要围绕“保增长、防风险,调结构、抓改革,重民生、促稳定”,坚持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经济增长,加快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不断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的基本原则。
一是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面对当前国际国内的严峻形势,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和出现大的波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是实现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准确判断形势的前提下,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灵活性,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把扩大国内需求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着力点。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中央关于扩大国内需求的政策落到实处,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重点是通过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发展服务业、改善消费环境等,促进居民消费尤其是农村消费;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增强发展后劲。
三是把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更好地结合起来,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兼并重组,加快发展服务业,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东中西部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在调整转变中形成更多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竞争优势。
四是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在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增强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和自身活力,以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同时,努力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优化进出口结构,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稳步开展对外投资,在更高层次上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五是把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的问题,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的实际困难,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改善民生的公共投入力度,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009年发展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立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在优化结构的前提下扩大投资规模。首先,要正确把握资金投向。在继续安排好在建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向“三农”、节能减排、社会事业、西部大开发倾斜,加快民生工程、生态环境、自主创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建设和启动一批上述领域的重大工程。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加快实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解决交通运输“卡脖子”路段和优化能源结构;加大对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同时,要继续控制“两高”行业盲目扩张,严禁新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坚决遏制追求奢华、大量浪费土地的城市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项目也要节约资金,节约土地,不能过度超前。其次,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带动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继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更多地吸引民间资本投向政府鼓励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要积极配合金融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使银行体系有比较充足的流动性。第三,要加强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管。鉴于2009年政府投资规模大、项目多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二是着力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空间;完善消费政策,优化消费环境;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强消费意愿。
三是搞好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特别是煤电油气运供需的走势和特点。全力做好地震灾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煤电油气运的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二)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一是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规划。增加大型商品粮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沃土工程、旱作农业、粮食仓储物流等项目的投资,进一步改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条件。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加快以粮食为主农作物优良品种的培育和扩繁,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二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搞好农业布局规划,科学确定区域农业发展重点,促进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带。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快东北地区大豆和长江流域油菜生产基地建设,扶持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继续抓好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启动长江流域、黄淮海地区棉花生产基地建设;增加甘蔗生产基地投资,提高糖料生产能力。加强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加快建设动物防疫体系、植保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继续推进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三是保持农民持续增收的良好势头。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优化生产结构和开展规模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非农就业的能力。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落实国家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各项政策,对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而返乡的农民工,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予适当帮扶。
四是稳定农产品价格。落实好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运用储备吞吐、临时收储、进出口等多种调控手段,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防止生产和市场出现大起大落。认真落实稻谷、大豆、油菜籽、棉花、糖等农产品临时收购政策,稳定主产区价格,充实销区库存。合理引导大豆和食用植物油进口,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三)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抓紧编制并组织实施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10个支柱产业振兴规划。落实推动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开发重大产品、创新重大技术、布局重大项目、明确技改贴息重点等政策措施,保护和发展好支柱产业、骨干企业、重要产品和重要生产能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同时,要防止已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死灰复燃。
二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落实中央关于促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建设一批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企业,构建多层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实施关键领域自主创新和产业化专项,继续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型天文望远镜、海洋科学考察船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中科院知识创新三期工程。围绕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继续组织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实施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制定重点产业技术政策,着力提升技术水平。
三是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建设一批产业基地和产业链。组织实施好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试点范围,研究设立高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加快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高附加值船舶和大型先进工程船舶及船用配套装备的研发制造,发展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部件。进一步推进轨道交通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化。
四是促进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在税收、供地、金融服务、价格等方面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建设一批跨区域、跨行业、带动功能强、支撑作用大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启动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信息化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电子政务重点工程和信息安全产业化专项。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提出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是大力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困难企业,充分利用有效资产,稳定生产和就业;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提高规模效益,实现优势互补;鼓励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实现一体化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重点是抓好钢铁、汽车、煤炭、电力、水泥等行业的兼并重组。对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的企业,在项目核准、土地、信贷、税收、企业债券发行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是继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加快东北地区粮食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相关政策;促进东部地区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体制创新;发挥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的引导作用。
(四)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新突破
1.加大改革的攻坚力度,努力解决一批制约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价格改革方面,重点是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尤其是要做好成品油税费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投资体制改革方面,抓紧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审核权限,规范审核程序;垄断行业改革方面,抓紧处理电力行业厂网分开的遗留问题,推动电网企业主辅分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盐业以及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方案,继续推进电信、民航、邮政等方面的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在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深化、细化和实化政策措施,并出台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适时开展改革试点。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协调推进全国和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对国务院已经批准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抓紧落实方案,协调好重大政策,加快推进实施。
2.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抓紧出台《政府投资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大项目稽察条例》;尽快将《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规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上报国务院;推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法》、《规划法》的立法进程。加快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五)千方百计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发展
针对当前外部需求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急剧收缩的形势,配合有关部门,既加快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又着力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巩固已有优势,综合运用税收政策、外贸发展基金等手段,灵活运用行之有效的调控措施,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以及农轻纺等优势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加强出口企业资质管理,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和稀有战略资源的出口。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妥善应对各种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开拓新兴市场,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为企业多渠道扩大出口提供更好的服务。发展服务外包,支持促进服务外包的公共平台建设,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相关人才。积极扩大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
与此同时,要改善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宏观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并组织实施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做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工作,完善国外贷款管理,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研发环节,投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严格限制外商投资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稳定利用外资的规模。加强境外投资的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健全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协调制度,积极研究鼓励和扶持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完善与重点国家的投资合作机制,做好境外大型项目的实施跟踪、协调支持和配套服务。
(六)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工程实施力度。支持一批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工程和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加大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强化“三河三湖”、渤海、松花江、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三峡库区、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支持规划内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流域综合治理等设施建设和重大环保技术示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稳步实施重点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适时启动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等重点工程。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督促各地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促进电力、水泥、钢铁、铁合金、焦炭、造纸、酒精、大豆油脂和乳制品加工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有序退出。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落实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紧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配套法规。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鼓励余热余压上网发电和“零排放”经济政策,抓紧研究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科学的循环经济统计制度。深化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推进灾区建筑废弃物等资源化。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四是完善政策法规。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加快制定或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主要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落实节能环保小排量汽车消费税优惠政策,提出支持节能环保型汽车、高效节能空调、高效节能电机推广的经济政策。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落实企业购买节能设备和节能减排投资项目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加强脱硫电价监管,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五是严格考核监管。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增加对各地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情况的量化考核。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督查行动。抓紧组建国家节能中心,健全省级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六是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推进中央和省级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研究制定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参与有关国际谈判的策略和总体对策方案。组织开展低碳经济试点。推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国际合作,妥善管理和合理利用清洁发展基金。
(七)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是优先发展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校间办学条件差距,完善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县级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和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全面实施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
二是加强公共医疗卫生。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建设任务,继续支持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抓紧编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加强重点中医院和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试点工作,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三是认真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保工作。进一步完善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宏观经济政策,切实处理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中涉及的职工安置问题。积极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快建设收入分配监测体系,深化国有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体系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扩大异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模。
四是大力发展文化体育和旅游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西新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并完善相关机制。积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促进体育健身产业健康发展。全面完成红色旅游重点景区建设任务。
五是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民生优先、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加快城乡住房和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的恢复重建;结合解决群众就业推进产业重建,重点支持就业容量大的企业恢复生产和重新建设。继续搞好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切实做好群众安全过冬保障和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工作。
(该文系张平同志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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