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项目管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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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代表了现代西方工程项目的主流,是建筑工程管理和设计的完美管理结合,也是成功的运用这种模式缩短工期、同时降低投资目的实用典范。曾经因其建筑工程承包业以高速度、低成本地建造高层建筑和大型工业项目而著称于世。工程总承包重要是依赖称职可靠的专业分包商及标准化规范的过程控制与程序,因此在西方现代国家广泛采用,这是实现简洁高效的设计、制造与施工的管理基础。
关键字:总承包;管理;模式;项目
一、工程总承包定义:
业主为实现项目的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受业主委托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决策、设计到施工、试运行的建设项目进度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只有所承包的项目中同时包含发展项目周期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
二、工程总承包模式在项目实践中的几种方式:
1、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方式分:
过程内容方式分:
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的几种合同结构形式
1)、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项目全面负责,但并不意味着总承包商必须亲自完成整个建设工程项目。除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工程总承包商必须亲自完成的工作外,其余项目工作,总承包商则可以采用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在实践中,总承包商会根据其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丰富的经验、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不同类型和业主的具体要求,将设备采购、制造、施工及安装的部分工作采用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所以,在工程总承包商管理模式下,其合同结构形式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交钥匙总承包
(2)设计—采购总承包
(3)采购—施工总承包
(4)设计—施工总承包
(5)建设—转让等相关模式。
最常见的是第(1)、(4)、(5)这三种形式。
2)、交钥匙总承包: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商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交钥匙总承包模式是典型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当代大型工业企业不少采用这种承包模式。
3)、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工作,并对承包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方位负责。在该种模式下,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建筑材料、设备等采购工作,由发包人来完成采购工作。
建设、让总承包:是指受业主委托有投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车运行实现全方面总承包;同时项目工程总承包商承担工程的全部投资费用,在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业主向工程项目总承包商支付总承包所有的价款。
3)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的总承包
这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流行的项目付款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现行推广总承包模式的一种。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商,工程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设计、材料采供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规划和要求内容,工程总承包商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或推荐最符合要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其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不和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受总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与业主有合同关系。因此,总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总承包商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价款时,工程总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较小,获利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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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运营方式
1、项目BOT模式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是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相应的程序且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也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BOT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三、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
优点:
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项目中多有运用的发承包方式,有利于清楚的分辨出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勘察设计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国外实践经验证明,实行工程总承包减少了资源占用与管理成本。在我国,则可以从三个层面体现出来,业主方不再受工程建设过程中杂乱事务的干扰,避免人员与资金和索赔方面的浪费;主包方减少项目随意的变更、争议、纠纷和索赔的耗费,使资金、技术、项目管理每个环节的衔接更加紧密;分包商的专业化程度因此而得以提高。
1、工程总承包的重要特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仅业主将项目工程充分重视投资项目,而且工程师、承包商都从这一优先次序出发。在指定专业分包商时,通常只规定最基本的要求,以使工程师、承包商一起寻找最经济的方法。为了高效的参与竞争,一般都将整个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小项目即工作包。由不同专业的分包商负责工作包的设计、制造或材料供应,并负责施工与安装。分包商的设计工作由工程师负责协调,工程备件、设备制造或材料供货、施工安装由承包商协调,而在大型项目中,通常由管理经理负责协调。
2、有利于政府部门打破行业垄断,并集中力量解决建筑市场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有利于实现风险的保障制度。因为惟有综合实力强的大公司方易获得保证担保。
3、工程总承包商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不是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调运作,可以有效解决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的设计、施工、采购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合规性之间的矛盾。
4、工程项目的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责任和施工风险可以最大程度的转移到总承包商。
5、合同总价的固定和工期进度的固定,业主的工程项目投资和工程建设进度期相对明确,有利于工期进度的控制。
6、项目业主可以不用时刻跟踪项目,可以从项目建设中解脱出来,将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工作全方位交给工程总承包单位,使得工程总承包单位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工程项目管理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工程项目业主可以专注于项目的大方向发展。
缺点:
1、业主主要是通过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工程总承包商进行监督,通过总承包商的汇报工作来来接工程建设的情况,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和控制工程实际情况不高。
2、因为业主选用总承包模式,所以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工程总承包商,因此在选择工程总承包商时,要综合各方面考虑,一旦承包商的工程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由于项目工程的风险转移,工程总承包商责任重大,相对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加入工程管理成本、合适的利润和风险保障等因素,所以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4、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二者的工作协同运作不是很好。
5、当前我国发展工程总承包的立法还比较薄弱,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对工程总承包的市场准入、法律定位进行界定。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工程总承包由于游离于法律、规范的范畴之外,使得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还有很多的瓶颈。
参考文献: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中业主方管理研究[D]. 陈庆华.东南大学 2005
[2]基于总承包模式的工程项目管理研究[D]. 胥善林.重庆大学 2004
论文作者:刘岳明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4
标签:总承包论文; 工程论文; 项目论文; 业主论文; 模式论文; 总承包商论文; 承包商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