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的影响与政府对策_舆情论文

网络舆论的影响与政府对策_舆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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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进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作决定时不能不关注的重要因素,这是由于互联网带来了各式各类新兴事物,当今社会生活中互联网被广泛地运用,并且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日渐加重,网络舆情是党和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最需要关注的要素。

      一、网络舆情内涵及特点

      随着互联网的普遍使用以及网民数量的激增,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策源地;成为了公众对社会问题产生的观念和情绪释放的平台;成为舆论形成、传播的重要途径,是当今社会重要的舆论场所。

      (一)网络舆情的内涵

      要了解网络舆情,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舆情。近年来对舆情的理论研究日渐成熟,目前关于舆情的含义有许多解释。《现代汉语词典》中“舆情”是指“公众的意见和态度”。我国学者刘毅这样解读舆情的内涵,由个人以及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综合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也有的观点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对舆情进行论述:狭义舆情是指作为网络主体的公众对国家领导者所产生和抱有的社会政治立场;广义舆情是指民众的日常活动现状、社会各领域的环境和民众对社会事件的个人观点表达的全部,就是所谓的“社情民意”。因此,不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舆情,实质就是民众真实情感、个人愿望和心理状态,舆情是通过民众所表露出来的基本情绪的外在表现以及基本行为展现来推测和衡量的,是民众内心意愿的显露,是人们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反映。

      网络舆情,舆者,舆论也;情者,情况矣。结合以上对舆情的概念阐释,可以总结出,网络舆情就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民众对其所关注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热点问题,带有主观性的个人观点和评论的现象。公众通过互联网络,对自身关注的或者涉及自身利益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网络信息进行关注、评论以及宣传,这类实践行为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就是网络舆情的衍生和发展。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介,互联网络已经成为民众抒发个人观点的首要途径。网络舆情是反映在互联网络上的公众意见和态度,是网民借助网络进行的舆论表达。由此可见,网络舆情并不仅仅指一个网民的意见,其主体是广大互联网用户,是众多网民意见的集合。网络舆情的反应和传播渠道是互联网,具体说是网络上的各种传播方式:新闻、论坛、微博、博客、微信、QQ空间等等。

      网络舆情的产生和发展其实有一定的规律性。网络舆情一般由现实社会中的某一事件引发,当某一事件经网络媒体或者是论坛、博客、微博等方式报道之后,网络舆情进入讨论阶段,伴随广大网民的评论和扩散,随之出现网上舆论高潮,甚至成为一个时期的网络热点。然而,伴随这一事件的结束,以及新的热点事件的出现,网民对这一事件专注度开始减弱,这一事件的网络舆情开始逐步消失,广大网民开始关注新的网络事件,产生新的网络舆情。

      (二)网络舆情特点

      网络已经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窗口,互联网作为一种当今流行的交流载体衍生出了网络舆情,因此与其他社会舆情形态相比,网络舆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技术特征以及独特的特点。

      1.网络舆情的开放性

      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网络舆情更加公开、自由、无界限。首先,在空间上体现了网络舆情开放性的特点,网络主体在互联网上进行观点表述的时候不被区域所限制,对于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共同话题,世界上各个国家的网民都可以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个人观点,甚至各国网民可以同时在线对这个话题进行探讨。互联网这个公共平台使得各个地域的意见集结到一起,形成了公众舆论。其次,在时间上体现了网络舆情开放性的特点,除了网络舆情以外的社会舆情的形态往往受到时间条件的限制,比如报纸、杂志等刊登的新闻往往是一天以前发生的。网络舆情在时间上是十分开放和自由的,网民表达观点不在受到时间的限制和约束,网民可以利用网络上的QQ、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传播工具进行实时互动交流。例如2014年3月8日马来西亚飞往北京的MH370客机与地面失联事件的发展始末就是网络舆情开放性特点的最好写照,美国Digital Globe卫星成像公司曾呼吁全球参与在卫星成像图中寻找失联客机,一名台湾学生也声称找到失联客机,一时间全球网民共同关注并且寻找失联客机MH370,虽然至今MH370客机黑匣子还未被找到,但是世界各地的民众任然会坚持通过互联网关注此事件的最终发展。

      2.网络舆情的多元性

      来自社会不同领域和不同阶层的人构成了网络舆情主要参与者,他们的年龄层次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具有不同的社会背景,既有拥护党的群众,也有敌对势力;从网络舆情的性质来看,网络舆情信息良莠不齐,有积极健康,传递正能量的言论,也有充满有害信息的负面言论,各种文化类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等都有立足之地,充分体现了网络舆论的多元性。网络舆情的表现形式来看,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新闻网站的观点性报告和新闻评论,有广大网民发表的社区论坛、博客、微博、QQ、微信等等,充分体现了人网络舆论的表现形式的多元化。从网络舆情的内容来看,网络舆情的内容宽泛,可以涉及内政外交、经济发展、文化历史、社会民生等诸多方面的重大话题,同时,也可以是个体行为引发的社会普遍性关注的话题。从网络舆情的意识形态来看,互联网突破了区域的局限,使得西方思想观念、政治意识、文化理念逐步在互联网上传播开来,不同意识形态的观点在互联网上相互碰撞,因此,政府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疏导和监管,这就给党和政府提出了新的课题。

      3.网络舆情的迅捷性

      在传播学领域中,新闻信息传播过程纷繁复杂,恒久相继,新闻信息传播的三个基本环节为新闻事实、新闻传播者、新闻传授者。但是网络舆情打破了一般信息传播的中间环节,使得信息可以直接到达受众,所以互联网具有实时传播的特点。从传播效果来看,网络舆情传播速度迅捷,而且易于扩散。网络舆情发展变化十分迅速快捷,尤其当重大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发生时,媒体可以第一时间报道,网民也可以第一时间评论,许多零散的舆论在短时间内聚集,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4.网络舆情的互动性

      由于互联网具有很强的互动性,因此网络舆情的衍生和传播不是仅仅是单向的,而是多向的交互的信息交流传播。比如对于一些网络事件,网民往往会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识,网络上因此出现了各种观点互相交锋的局面。从网络舆情的互动性来看,可以简单总结出三方面的互动,即民众与互联网媒体、政府部门以及民众自身的互动,例如针对各大新闻网站上的新闻,网友参与评论网民之间的互动;例如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公开处理通报,往往会有网友对案件的分析以及对处理结果评价;又例如网友通过QQ空间、微信、微博动态发表,好友会对此作出回复,这也是当今重要的新兴交流方式:刷微信、刷微博等。

      5.网络舆情的虚拟性

      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舆情的产生和传播所依附的空间是网络电子空间,它不同于现实物理空间,是一种虚拟的空间。Rob Kling是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信息科学和信息系统系的教授,他在文章中曾提出过现实社会中个人身份识别的七大要素:合法姓名、有效住址、可追踪的假名、不可追踪的假名、行为方式、社会属性(比如性别、年龄、信仰、职业等)以及身份识别物。网络舆情的主体是不明确的,有的网民在网上的身份是虚构的,所以网民在网上发表意见,其他人很难识别他的个人身份。而这样的匿名的特点促使很多网民更加真实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也给政府控制网络舆情增加了难度。

      二、网络舆情的负面效应

      网络好比一把“双刃剑”,它既推动着社会的开放又促进着社会的进步,但若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网络也能使一些原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事情,演化成一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酿成严重后果。网络舆情为政府决策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衍生出了很多负面效应。

      (一)网络虚假消息和谣言泛滥,给政府科学施政带来负面影响

      网络谣言的特点有:跨国界、跨语言、跨种族,而且传播范围十分广泛,传播速度瞬间既至,网络虚假消息和谣言通常都是某些人凭空捏造出来的,与事实相差甚远,因此网络虚假消息和谣言产生的舆论更加具有破坏力和杀伤力。由于网络信息发布方便快速,以及某些网站网络信息审查比较松懈,与传统媒体的信息审查存在实效上的差距,这些原因导致在网络上发布假消息和谣言非常容易。加之网络舆情中网民有从众心理,德国社会学家Elisabeth Noelle Neumann的“沉默螺旋”理论对此进行了详尽的阐述。Neumann认为,多数舆论主体的从众心理最重要的命题形成有以下三条:其一,个人意见的表明是一个社会心理过程。其二,意见的表明和“沉默”的扩散是一个螺旋式的社会传播过程。其三,大众传播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影响和制约舆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方便快捷的特点,故意散布假消息甚至编造谣言以达到个人目的。不幸的是,大多数互联网用户面对这样的新闻,却很少质疑其真实性。这些便捷的条件就使得“网络谣言”比现实中的“口传谣言”传播速度更快,社会影响范围更大,相应的,“网络谣言”引起社会“恐慌”程度也很大,往往会造成网友的盲从与冲动。网络虚假消息和谣言是民意失真的两大因素,也是败坏政府形象的罪魁祸首。网络虚假消息和谣言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如何说服民众,将真实情况公之于众,获得民众的信任,这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检验。

      (二)网络舆情加剧了网络道德行为失范

      道德失范的含义实际上是指在社会生活中欠缺多数公民一致认可的的道德规范体系,社会规范效力逐步缺乏对社会公民的管制力,从而导致部分社会行为混乱无章的局面。简单概括起来,网络道德行为失范表现为滥用信息技术散播网络垃圾消息以及制造电脑木马程序;恶意杜撰虚假新闻;利用网络的特殊条件实行网络诈骗等网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侵害、攻击或破坏个人电脑系统,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等。“网络暴力”也是网络道德行为失范的一种形式,“网络暴力”行为主要是指通过交友网站、手机、电子邮件等网络手段对他人所进行的侮辱、诽谤和攻击的行为。“网络暴力”将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困扰,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阻碍合理法律程序的执行,将给政府公信力、社会和谐以及经济繁荣带来负面作用。如今网络社会成为人们交流的新领域,而大多数人对这个新领域缺乏充分的认识和必要的思考,因此网络道德失范现象在网络舆情中大量出现。网络上的一些虚假信息或者有害信息随处可见,生成真假难辨的网络信息,并且在网络上被恶意传播。例如在“人肉搜索”过程中,将与当事人相关的家庭条件、子女资料等公布于网络,造成对无辜者的伤害。近期网络推手秦火火审判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秦火火利用网络蓄意捏造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利益,并且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虽然秦火火在网络上曾经红极一时,但是最终没有逃过牢狱之灾。从以上的实例可以看到,预防和监管网络道德失范现象成为了当今政府部门面临的又一个新课题。

      (三)网络舆情使我国网络安全面临全新挑战

      2014年3月5日到3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两会期间雾霾治理、民生梦、反腐、网络安全、分配改革、新型城镇化等等成为热点议题,其中网络安全成为两会代表热议的话题之一。当前我国所处的网络安全形势日趋严峻,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维护网络安全列入工作内容,维护网络安全是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新领域,互联网上的少数人别有用心借各种机会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民众思想产生负面影响。国内一些民粹主义者借助民间仇富、仇官、反权利等非理性情绪,在网络上散播网络谣言,制造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之间的分裂,阻碍社会和谐。“民运”、“藏独”、“疆独”、“法轮功”等组织相互联合、联手造势,利用互联网大肆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策划并组织各种以颠覆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活动。与此同时,国外敌对势力也通过互联网加强敌对势力的影响和渗透,西方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加剧渗透“西化”“分化”的图谋,发展中国家在网络科技中处于劣势,并且被迫接受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传播,潜移默化下,发展中国家就会逐渐认同西方国家的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动摇本民族的价值观。2013年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以及联邦调查局2007年启动“棱镜计划”根据前雇员Edward Joseph Snowden的揭露,美国国家安全局通过九大网站秘密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监控个人网络行为,这些都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益。美国安全局此次秘密监控行为甚至涉及包括中国在内的35个国家领导人。“棱镜门”事件之后全球的网络信息安全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我国也针对性地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体现了我国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的决心,引导互联网朝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的意愿。

      三、网络舆情引导和管理的政府应对策略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专门指出,“面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近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不断加强阵地建设,完善网络舆情的监管对策,积极探索正确道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升领导干部应对网络热点问题处理的能力,正确引导公众合理发表观点,疏导公众情绪,这在互联网时代已成为当前党和政府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应理性引导网络舆论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引导网络舆情,同样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网络舆论引导和传统的报纸、电视、广播的舆情引导不同。在互联网上,信息的传播是双向的,网民本身就是媒体,互动交流即成舆论,网络上更新太快,因此,合理引导网络舆论至关重要。

      1.用主流舆论占领网络言论阵地

      各新闻网站是党和政府在网络上的阵地,要充分依靠、利用各新闻网站,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正面的舆论占领网络主流发布渠道。积极引导论坛、新闻评论,保持论坛和新闻评论上的主流舆论强势。网络舆情的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在于它的公开性。充分利用网络各种渠道鼓励各地方政府部门在互联网上以公开态度、权威的声音阐释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公开网络舆论,坚持完善各级党和政府提高执政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体系。流言止于公开,透明赢得人心。

      2.写有说服力、贴近生活的网评文章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网上舆论引导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不断提高正面舆论引导的有效性。文字精短,一针见血,用朴实亲切、草根化的语言,用鲜活的事实,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势进行网上舆论引导。用积极向上的舆论引导民众,用真实科学的言论平息谣言。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政府部门在网络宣传中务必关注到创造积极、健康的正面舆论,把网络舆论“设置议程”用到理性宣传上来,让各种反对意见的声音消化在理性宣传之下。对于群众在互联网上反映的实际问题,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察觉并采取相关措施,在网络上及时发布处理结果,防止反对意见的舆论对政府部门产生被动影响,或者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欺骗、利用。

      3.善于运用网络民意

      进行网上舆论引导,要珍视民意、了解民意、顺应民意,还要学会引导民意,让网民自觉为党和政府说话,会将网络舆论引导效果放大无数倍。善用民意,在重大舆论斗争中通过网络讨论、网上投票、转微博等活动,提高影响社会舆论的效果。发挥“意见领袖”(opinion leader)的作用,“意见领袖”又称舆论领袖,是指在舆情视域中,思想观念以及言论能够引导、带领众多网民、对舆情发展趋势发挥关键引导作用的一类人。“意见领袖”的观点往往引领着广大网民的观点,更加具有流动性和号召力,关键时刻“意见领袖”对网络舆情有深远影响。政府需要找到正确的途径来引导“意见领袖”,使其能够明晰、拥护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领悟政府解决种种复杂网络事件的思路和看法,能够在网络舆论引导中发挥出巨大作用。

      (二)建设应对网络舆情的队伍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应对网络舆情事件是一项具有极高技术挑战性的任务,并且需要有极高的政治素养,这就要求这支政府服务人才队伍的各方面素质都要过硬。培养和造就这样一支人才队伍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政府部门建设应对网络舆情队伍人才应该有极高的政治素养

      应对网络舆情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政治需要,是党和政府为了维护社会和谐,实现党的执政使命而采取的政治行为,因此,政府部门建设应对网络舆情队伍人才,应该和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密切关注党和国家重大部署,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和判断网络舆情;能够实事求是落实上级组织安排部署,工作中有创新意识;用于和敌对分子作最坚决的斗争。

      2.政府部门建设应对网络舆情队伍人才应该有精良的业务技能

      网络舆情队伍人才分为管理人才、业务人才。管理人才除了要具备以上所说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之外,还应具备深刻的理性思维能力,这个核心能力是管理人才能否在业务人才中建立威信的关键和基础;具备提出应对网络舆情的方案、预案,善于协调工作,让各部门工作人员合理分工,增强工作人员整体合力;具备组织新闻发布,与网民沟通能力,管理人才这方面的能力将对增进网民与政府的信任有很大影响,应做到口才佳、思维缜密、态度真诚,以此提升政府的公众形象。业务人才应具备最先进、最拔尖的信息技术能力,没有这样的能力很难应付国外信息高手的挑战;具备精湛的信息判断能力,对网络舆情信息作出准确研判,为政府工作提供有力参考;具备“黑客”能力这是网络舆情事件中涉及敌我矛盾时必备的素质,并且避免了动辄出动执法力量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有精湛的信息判断能力,掌握网络舆情动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组织安排操作,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三)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众多舆论引导的成功实践表明,发现舆情的速度与引导舆论的难度的关系可以总结为:早发现、早引导,效果就越好。与传统媒体的舆论引导相比,网络舆情引导既要讲究正确的导向,又要强调快速反应,而现实生活中普通事件通过网络会被无限放大,造成社会舆论的混乱,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网络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至关重要。

      1.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要提高收集舆情、分析舆情的能力

      收集舆情是网络舆情研究的关键环节,应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相关网络信息,目前,网络舆情的收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工收集,另一种是利用技术手段自动收集;组建科学合理的机制,采用有效便捷的科学方法,组织简洁高效的流程整合成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的工作体系;网络舆情监管队伍应熟练使用各种搜索工具,开发和使用专门软件通过网络敏感词收集舆情信息;同时,建立网络舆情收集平台,主动了解民意,利用主要网络平台收集整理舆情信息。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研判,要对汇集到的信息材料进行归纳和分析,梳理网络舆情的发展和变化,总结主要观点,及时对舆情作出价值研判,作出科学预测,最后提出合理对策建议。

      2.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要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众多舆论引导成功实例证明,发现舆情的速度与引导舆论的难度成正比的关系,发现的越早,引导得越及时,引导的效果就越好。能否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至关重要。鉴于网络舆情对社会的重要影响,让政府及时了解民意,让真实的民意在互联网上得到及时反映,同时避免国外敌对势力或者小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和控制网络舆情,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建立网络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非常重要,要实行分级管理机制,与各大网络加强沟通联系,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根据网络舆情事件的本质、危急程度、影响限度等,网络舆情的预警级别可划分为:分为轻警情(Ⅳ级,非常态)、中度警情(Ⅲ级,警示级)、重警情(Ⅱ级,危险级)和特重警情(Ⅰ级,极度危险级)四个等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只有建立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机制,才能沉稳应对危机,消除不良影响,降低危害,一旦遇到突发网络事件,政府立即启动对应级别预案,做到及时应对,争取解决问题的最佳良机。

      (四)完善网络舆情法制管理

      互联网进入中国内地之后,我国在依法管理网络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虽然网络在我国的飞速发展,但我国的网络立法相对于发达国家成熟的网络法律体系相比,还有很多需要探索的地方。

      1.完善网络舆情法制管理需要加强学习、借鉴国外网络舆情管理政策建设经验

      由于我们对网络法制的重视度还不够,导致我国网络法制建设滞后,缺乏坚实的理论研究。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网络信息政策和法律政策研究还缺乏统一完整的研究。我们应该通过调研我国网络舆情管理政策法规、司法现状借鉴国外网络舆情管理政策建设经验,为我国网络舆情管理政策提出合理建议,夯实法律基础理论研究,统一筹划和指导,从而提升我国网络舆情传播内容的法制管理水平。

      2.完善网络舆情法制管理需要修改和补充网络监管程序,强化网络主体(公民)言论的权利保护

      实际上,更好地保障公民合理使用互联网的权益,特别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是网络舆情法制管理的目标,因此网络立法不仅为了加强政府对网络的监管,也应该将网络主体权利的保护放在重要地位,一方面要加大程序性法律规范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完善网络立法中网络主体的权利保护。

      3.完善网络舆情法制管理需要推进各网络普法教育

      广大网民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文化程度高低不齐,所以一些网民对于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违法行为表现得很茫然,他们不知道在网络上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许多网络犯罪都是由于互联网用户对网络法律法规认识的缺失造成的,所以当前网民的普法教育的推广和实施应该是党和政府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重要职责。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而网络舆情作为网络文化的重要部分,也离不开法律的疏导。只有健全我国网络立法,在广大网民间普及网络管理法制,运用法律手段防范网络失范行为,才能限制不良网络舆情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才能保障我国的网络舆情向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的方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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