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型期的宏观调控_宏观调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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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渡时期政府的宏观调控犹如“走钢丝”:论过渡时期宏观调控的特殊性。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近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克服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因此,党的十五大把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写进了党的纲领。我国十五年远景规划目标也勾画出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西方一些经济学家甚至预测中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至少需要50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在世界上是前所未有的,尤其象中国这样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要从实行了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是独一无二。在这个漫长的过渡时期,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这已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宏观调控,我们还缺乏知识和经验。目前,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到逐步摆脱传统体制和进行深层次改革的前沿地带,沿袭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和做法不可取,照搬西方经济理论和做法,也难以行得通。这就要求我们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过渡时期的宏观调控道路。过渡时期的宏观调控是一个特殊时期的宏观调控,亦即宏观调控的特殊性,它是相对于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和将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时期的宏观调控而言的。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个时期宏观调控产生的背景、宏观调控目标的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取向、宏观决策层的意志与能力和宏观调控主体的灵敏程度等都具有特殊性。这个时期,宏观调控产生的背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露雏型,但又很不成熟,尚未完全脱离传统体制;宏观调控目标的制定既有阶段性,又相互衔接;宏观经济政策的取向既依靠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又依赖一定的行政干预;宏观决策层的意志既有坚定性,又有较大的灵活性;宏观调控主体的灵敏程度虽“通”但不“畅”。在这个特殊的过渡时期,政府的宏观调控犹如“走钢丝”:过于偏向一边,经济中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失业;过于偏向另一边,又会产生通货膨胀。要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很难,倒是很可能很容易出现最糟糕的结果:通货膨胀、失业和缓慢的经济增长同时并存。因此,政府必须根据过渡时期的不同背景和特点,努力走好“钢丝”:当经济蹒跚前进时,就要采取跳跃式的举措去启动它;当经济增长过快时,就要采取措施降低增速。否则,失业和通货膨胀都会给大多数人带来困难。如果宏观调控措施得当,就将加速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缩短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反之,则将延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甚至葬送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2.探索过渡时期宏观调控的正确途径必须把握几个主要环节。

(一)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和供求总量平衡两个基本方针。

在我国经济运行中,长期存在“活乱”循环的现象。这种现象与宏观调控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内在关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活乱”循环首先表现为经济反复出现过热,进而速度与“瓶颈”相互制约;其次表现为周期性的通货膨胀;再次表现为腐败现象的滋长。在这些表象背后蕴藏着微观搞活与宏观调控跟不上,以及国企改革滞后与宏观调控乏力等体制因素。由于改革过程中,宏观调控改革滞后,导致经济周期性波动频率增加。当经济持续发生紊乱达到一定程度时,政府不得不用强制性手段进行调节或整顿。这种经济治理手段硬、见效快,但弊端多,经济管理手段稍一放松,新一轮经济过热立即兴起。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面临1992年开始形成的经济过热局面,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着力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由于更多地采用了经济办法、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等间接调控手段,由于在实施宏观调控时积极推进改革,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多作用,由于在宏观调控中充分发挥了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的功效,由于进行了选择性调控尝试,不搞一刀切,采取“堵死一线,网开一面”的调控措施,特别注意了防止大起大落,使这次宏观调控获得空前成功,经济发展既控制了过热,又保持了快速增长,经济总量失衡矛盾得到缓解,社会供给充裕,买方市场基本形成,财政秩序和金融秩序明显好转,结构性矛盾开始缓解,严重的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结构性矛盾开始缓解,严重的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到1996年,实现了万众期盼的以“高增长低通胀”为主要标志的“软着陆”。在亚洲金融风暴中我国经济经受了严重考验,人民币坚挺,为进一步进行深层次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个过程表明我国最高决策层在过渡时期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日益丰富,调控能力和水平日益提高,驾驭宏观经济运行的艺术正日臻成熟。这个过程也表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中的理性选择:我国经济要走出“活乱”循环的怪圈,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指导方针。只有“稳中求进”,才能防止大起大落,避免“进一退二”的现象反复发生;只有“稳中求进”,才能追求一个相对宽松的改革环境;只有“稳中求进”,才能降低我们的改革成本,加速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现在,各方面都形成了“稳中求进”的共识,它是在总结我国经济周期波动经验教训和近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过渡情况作出的正确选择,其基本出发点是立足国民经济长期持续增长,使“大起大落”的周期波动向常规景气变化转换。当前,坚持“稳中求进”的路子,要以农业稳定增长为基础,以控制通货膨胀为条件,以增加有效需求为切入点,通过加快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来提高效率,通过增加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使国民经济走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宏观经济发展的供给与需求在总量上经常存在一定缺口,这种缺口或是表现为供给方向,或是表现为需求方面,都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这种客观存在的缺口如果在数量上过大,在质量上伴随着结构因素,在时间上过长,将会对经济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如果结构性供给缺口长期偏大,就将出现严重的短缺经济,而短缺经济是导致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对国家经济将会造成致命打击;如果结构性的需求缺口长期偏大,则会削弱经济增长的拉动力量,经济将出现滞长。因此,过渡时期必须把供求总量的基本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一条基本方针,认真坚持和贯彻,努力保持一个相对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宏观经济已成功实现“软着陆”,目前买方市场基本形成,这给我们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但与此同时,消费需求又受到一定抑制,加之受东南亚金融风波的影响,出口下降,经济增长的拉力不足。面对这一情况,中央政府及时作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扩大内部需求的重要决策,这无疑对刺激国内需求,激活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

(2)不断提高宏观决策主体和调控主体的能力。

宏观决策主体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计划和重大改革措施等;调控主体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决策主体提出的宏观调控目标制定相应的具体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在宏观调控主体中负责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特别是国家计委与经贸委、人民银行、财政部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协调配合。需要强调的是,决策主体和调控主体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必须要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和果断的反应能力,或及时抓住发展机遇,或及时规避发展风险。面对这次东南亚风波,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金融危机使包括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经济从高速增长滑落到低增长,亚洲地区的经济低迷形势将给中国的出口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但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却不能因出口放慢而过多滑坡,国企改革与就业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将迫使中国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这意味着经济发展应由出口导向型转为国内需求拉动型。中国中央政府面对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敏锐地作出了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显示出改革进程中新一届政府敏锐的洞察力和及时调控经济的魄力。

(3)明确宏观调控目标的选择。

自1945年以来,所有欧洲国家政府几乎一致的把经济稳定增长、抑制通胀、国际收支平衡、充分就业、收入公平分配、地区经济平衡、工业有效利用资源、提高生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目标。这些也应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目标的内容。需要强调的是,在过渡时期,我们的经济发展和制度创新是互相交织进行的。根据我国情况,除上述目标以外,还应将产权制度改革、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目标。

(4)通过继续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要紧紧抓住两个重点,其一是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塑与宏观调控紧密衔接的微观基础;其二是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使利率杠杆发挥更大的作用。

宏观调控目标只有通过充分市场的微观基础才能赖以实现。因此,宏观调控必须研究微观基础。西方发达市场经济以及西方经济学在这方面已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我们已经进入深层次的改革,更应注意研究和重塑与宏观调控紧密衔接的微观基础。在过渡时期,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企业在发展战略、经营方式、融资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将发生一系列质的变化,我们重塑新的微观基础,必须使企业努力适应这些变化。在企业发展战略上,要从非市场性真正转向市场第一,从技术切入点入手,依靠技术产业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在经营方式上,要从单纯的生产经营转向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当然,资本经营要以生产经营为基础。在融资方式上,要从间接的银行融资转向银行间接融资与直接的资本市场如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相结合。在管理制度上,要从没有管理的经营的非现代化管理体制向经营中的管理与管理中的经营的现代管理体制转化,真正改变国企管理行政化、非国企管理血缘化的现象。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我们已迈出了重要步伐,取得了重要成果,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将向世界金融大国、金融强国迈进。但我们目前仍然存在金融风险,银行呆帐、坏帐增多,资产质量恶化,许多贷款难以收回。对此,我们必须严重警惕,认真研究,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加强监管等方面,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在亚洲金融风波过后,欧洲联盟加速了货币统一进程,欧元从1999年正式启动。欧盟是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欧元的实施无疑将对我国的经贸、金融等活动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在对我国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欧洲联盟这种实质上是“对内拆篱,对外筑墙”的策略,将使我国经济面临更大挑战。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及早对策。

(5)明确宏观调控手段的选择。

这种选择不应是随意的,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根据不同调控对象选择不同侧重的调控手段;根据宏观调控的不同类型选择不同的调控手段;必须建立综合协调、相互配套的调控手段体系。总的应是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在过渡时期仍须保留一定的行政干预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成熟,金融在宏观经济中的地位将不断加强,但金融调控手段的作用还将受到较大限制;财政手段调节仍将承担一部分建设性职能。因此,必须建立起计划、财政、金融协调配合的机制,以便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这种机制应体现出目标的一致性、政策的协调性、手段的互补性、职责的明晰性、操作的规范化、主体的协同性及工作的配合性等特点。

(6)建立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新体制,增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当前,由于我们的改革还未从根本上改变传统体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利益上的矛盾与冲突,导致中央政府行为与地方政府行为发生偏离和地区性经济封锁,这种情况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选择及实施过程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中央政府为了整体的利益有时需要地方作出一些牺牲时,地方政府则会大倒苦水,甚至软拖硬抗;中央政府决定不能干的事情,地方政府往往以“试验”、“探索”为由进行变通,甚至通过采取“打擦边球”的策略来达到获得政策收益,从而使本地区经济获得较快发展的目的。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地区分割,使同一人民政府出现了利益上的分歧和政策取向上的差异,如果这种现象普遍化,我们的宏观调控政策再好也会失去力度,我们的改革发展进程将会越来越艰难。因此,要建立和完善中央调控地方经济以及省级调节本地区经济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采取多种配套措施建立起新型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计划管理关系、财政分配关系、金融管理关系、投资管理关系以及外贸、外资、外债管理权限关系等。

(7)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与宏观调控有关的法律包括计划法、投资法、预算法、银行法、劳动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社会保障法、公司法、证券法、成本法、交易法、会计法及垄断法等,这些法律有的已经出台,有的正在草拟或酝酿过程中。对已出台的法律法规,要保证其权威性和强制性,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对尚未出台的法律法规,应加快拟定步伐。

(8)加快宏观调控“安全阀”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对低收入阶层和下岗失业人员,能否采取切实措施给予适当帮助,这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障制度既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又是一道警戒线,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过渡时期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目前改革的进程,希冀于短期内建立起规范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让全社会劳动者在社会保障上得到基本一致的待遇,是不切实际的;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我们应当提出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争取让全社会劳动者均能享受到某种程度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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