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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558(2009)01-0006-14
在中央实行改革开放政策30年后,我国城乡所有制结构、社会分层结构和社会流动机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民众思想观念也正处在一个深刻变革的转型过程中。中国在城乡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对外贸易等领域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一系列成绩,都是在党中央改革开放路线的指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长期艰苦奋斗取得的。目前我国的体制改革仍在不断深化,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必须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在我们研究21世纪中国城市民族关系、思考城市民族工作时,需要从这样一个宏观的社会转型的大背景出发,努力对中国民族关系的基本格局、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有一个整体性的把握。同时需要像思考其他领域的工作(如产业转型、金融管理、劳动力转移、分配差距、倡廉反腐、外交斗争等)那样,面对我们面临的各种新现象和新问题,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脚踏实地的科学实证精神,努力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在所有制结构转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我国各地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跨地区的人口流动已成为普遍的人口现象,约一亿两千万的农民工队伍成为各地城市经济活动和社会运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①本世纪初国家制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之间在开发项目、资金、物资和人员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西部地区商品经济得以迅速发展,推动了西部地区原国有经济的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了西部地区劳动力就业的市场化。与此同时,西部地区农村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劳动力也逐步离开农业,进入附近城镇,汇入全国的“农民工”大潮之中,其中部分西部少数民族人口也在这一潮流中来到东部和中部城镇。这些变化推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迈上一个新台阶,也使发生在各地区、各层面的民族交往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深度上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这样一个新局面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发展态势的必然结果。中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全面进入国际原料、能源、商品、金融、旅游市场。中国在对外开放初期,主要是东南沿海面向港台、欧美实行开放,现在已经发展成了我国的东南地区面向欧美和东南亚、东北面向韩日和俄罗斯、西北面向中亚和中东、西南面向缅泰和南亚的全面开放的全新局面。中国已经成为国际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使我国今后的发展与世界其他各国的发展密不可分,也使中国边疆各少数民族位于国家对外开放和深化改革的第一线,使中国城市民族关系呈现许多新态势。
一、各级政府和各民族应有充分思想准备应对新形势和新局面
在各地的实地调研工作中,我们感到面对这样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我国的政府部门、汉族民众和少数民族这三个方面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思想准备不足的现象。
第一,在我国民族问题研究和民族工作讨论中,还存在一定的惯性,许多用语、提法、概念、工作方法沿袭多年。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我国民族调研工作在视野和方法上需要拓展和提高。同时,多年来社会上和政府部门中,形成了这样一些印象:首先,认为民族工作是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系统的工作范围,政府其他部门和许多国家大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很少考虑到民族问题,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其次,认为民族研究是民族院校和民族研究所的领域,因此各综合大学和其他学术机构也很少关注民族问题研究。毫无疑问,这样一个工作范围的划分与区隔已经完全无法适应当前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新形势和新局面。
在建国初期,毛主席、周恩来等国家最高领导人亲自关心和主持有关新疆、西藏等地区的民族问题,甚至关心和处理许多民族关系的细节问题,表现出国家领袖对我国民族问题的高度重视,按现在的说法,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这样的精神应当在21世纪的中国各级政府领导中予以提倡,应当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都来关心和指导民族工作,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来关心民族问题、支持民族工作的新氛围和新局面。
第二,汉族在我国非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人口中占绝大多数,甚至在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总人口中也占多数,但是以汉族民众为对象的民族知识教育和民族政策宣传则非常薄弱,汉族学生上学的普通中小学中关于介绍我国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宗教习俗和我国民族政策的内容非常少,甚至许多方面可以说是空白。这就使得许多汉族民众和青少年缺乏关于我国少数民族的基本知识,在他们思考问题时有意无意地把“汉族”等同于“中华民族”,有些政府所属文化部门关于“中国人”是“华夏子孙”和“龙的传人”的片面宣传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这一倾向。②必须指出的是,黄帝崇拜是清末革命党狭隘“排满”的民族主义的产物,③许多少数民族对黄帝和龙图腾并不认同,这些片面狭隘的宣传有损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加强,需要政府及时关注和纠正。祭奠黄帝、炎帝的行为如果仅是民间团体组织的文化活动,固无不可,但是作为政府的官方行为则需要斟酌。
现在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各地少数民族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学习汉语文,但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如西藏、南疆)的汉族学校不开设当地少数民族语文课,这对于汉族学生和民众理解少数民族文化、与少数民族交往十分不利,而且容易助长汉族的优越感。如果这些地区的汉族学校开设藏语文、维吾尔语文、蒙古语文课程,那么既可以加强民族之间的日常交往与感情亲合,对当地汉族学生毕业后在当地就业也非常有帮助,甚至有助于克服“民考汉”的少数民族学生母语能力弱化的问题。在解放初期,党和政府鼓励号召进藏、进疆的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当地民族语言,对开展各项工作和加强民族团结曾经起到非常好的作用,这样的经验不应放弃。
在20世纪50年代,北京的民族文化宫曾长期举办少数民族展览,系统地介绍我国各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地理自然风貌,各少数民族历史上与中央政府的联系和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家创建与发展中所作出的贡献,解放前各民族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力发展状况,各少数民族的文化(语言、宗教等)习俗,以及当前各民族对我国国家统一、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经济发展所做出的不可替代的贡献。应当说,20世纪50年代民族文化宫的民族展览在向首都人民、全国来京人员、各国驻华使馆、外国记者和留学生介绍我国民族概况和民族政策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文革”期间及之后,该展览停办,这使全国性的民族知识、民族政策的普及工作实际上有所倒退。这样的大规模少数民族展览应当及早在北京恢复,不仅北京的民族文化宫应当恢复其原有功能,而且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各主要城市都应当建设类似的民族文化宫,长期举办这样的展览,使全国各地广大汉族民众和青少年都有机会了解我国各少数民族,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减少他们对少数民族的文化偏见,理解大汉族主义对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带来的危害,使他们对目前及今后的大规模族际交流在思想和知识方面具有必要的准备。
第三,我国各少数民族民众同样也缺乏充分的渠道来全面和系统地了解汉族、其他民族的全国概貌和中华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历史,一些偏远地区和没有接受学校教育的少数民族民众的国家意识不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较弱,所以北京和各城市的“民族文化宫”和其他宣传工作对于各族民众相互了解,了解国际社会发展的政治形式、竞争态势,了解其他现代国家处理种族一族群关系的政策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我国发行的许多优秀影视作品和科技普及节目应当及时翻译成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各少数民族通过收视影视节目、阅读书籍,更深入、更广泛地理解汉族文化传统,理解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理解今天激烈竞争和冲突不断的世界。
通过介绍中华文明历史、祖国发展建设历史等文化宣传工作,可以逐步引导各少数民族传统的偏重血缘关系、传统居住地、语言宗教、历史记忆的“部族认同”意识转变为重视国家宪法和法制、国家政治认同、平等公民权利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公民认同”,使他们转变为具有现代政治意识和文化意识的国家公民,认识到各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与中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使他们具有抵御境内外分裂破坏势力宣传煽动的抵抗力。这样才能使各少数民族广大民众面对当前和今后的大规模族际交流、境外势力的破坏渗透具有必要的思想准备。
二、人口跨地域流动和族际交往的深化
如果以人口跨地域、跨城乡流动就业为指标,那么从城市民族工作的角度看,有三个人口流动的潮流需要关注:一是东部和中部汉族人口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流动,二是西部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向当地城镇流动,三是西部少数民族人口向东部和中部城镇流动。如果我们粗略地把全国地域划分为“汉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自治地区)两大区域,那么出现在两大区域的三个劳动力和人口流动潮使各族民众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各族之间的文化(语言与宗教)差异更加凸现,各族劳动力在就业市场上的相互竞争、当地资源开发的受益分配的公平问题等都将成为各族民众和知识阶层议论的热点话题,加上对外开放以来境外势力对我国的渗透和影响,我国一些地区的民族关系复杂化,也发生了个别破坏社会治安和恐怖袭击的现象。由于我们面临的许多现象和矛盾是改革开放前不存在或不明显的,而且不同地区面临各不相同的族际互动现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使得我国城市民族工作面临一个全新的局面。
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我们需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系统和全面地对各个城市面临的民族关系新现象进行总结归纳,对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开展深入的专题调查研究,对出现的新问题理出头绪,找出症结,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在实践中予以检验,不断修正,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和谐社会。
1.来到西部地区的汉族流动人口
西部的大发展需要资金,需要劳动力,更需要人才。随着中央对西部各省区在交通、通讯、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和各类加工业、商业、服务业的大量投资,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在外力推动下必然会不断深化,经济所有制将进一步多元化,许多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机制,不少项目会由来自东部的企业甚至合资、外资企业来承办。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所有制的企业,人员的雇用将会采用劳动力市场化的机制。所以在大量投资、项目开工的形势下,从东部企业组织来到西部的人员和中部农村来到西部的务工经商人员数量急剧增长。在2005年,我们组织了“西部开发中的流动人口与族际交往研究”课题,在西部六个城市乌鲁木齐、拉萨、西宁、兰州、银川、格尔木开展了流动人口调查,回收有效问卷总计12,239份。通过这一问卷调查所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能够对西部这几个主要城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对与流动人口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分析(见表1)。④
来到这些城市就业和生活的外地流动人口,数量规模很大,有的已经在城市就业超过五年,其中男性占三分之二,少数民族占相当比例(8.5%~30%),但各城市的比例有很大差异(见表2)。流动人口中汉族主要来自邻近的汉族省份(中部地区),其中少数人原来在家乡务农,但大多数是中学毕业的农村学生,他们父母的年龄在40岁左右,父母长期经营家里的少量承包地,并不缺少劳力,因此在他们中学毕业后家里并不需要他们回乡务农。为了就业和个人发展,他们成群结伙来到城市打工,其中有一部分来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城镇。他们的主要就业岗位集中在服务业雇员和个体工商户,少数在建筑业,每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由于城市消费水平较高,作为持有“农业户口”的外来者,他们无法享受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福利待遇,加上远离家乡,脱离了原来熟悉并能够提供各种资源和道德制约的家乡社区,他们在对城镇经济建设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也伴生出一些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
2.西部城市中来自本区农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我们在关注从东部、中部来到西部的汉族流动人口的同时,也需要关注本地的进城少数民族农民工。
近些年来,与汉族地区农村发生的青年进城务工的现象类似,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青年进城务工也已经变得非常普遍。我们2005年在内蒙古赤峰地区农村调查中,发现18~25岁的农村青年中有85%以上常年在外地打工。2008年,我们组织了西藏拉萨、日喀则、泽当三城市的流动人口问卷调查,这次调查的样本总量为2463人。数据显示,在各族流动人口当中,属于农村户口的占总数的90.6%,特别是藏族流动人口中有95。1%属于农村户口,这些人都是中学毕业后进城寻求就业机会的青年农民。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实地调查,西藏农村的劳动力外出打工现象也十分普遍。如美国的梅尔文·戈德斯坦教授2000年在西藏农村13村780户的调查发现:(1)当地乡村中完全没有汉人,藏族农民和学生完全没有学习汉语的语言环境; (2)藏族农民的生育率很高,他统计的55~59岁已婚妇女平均生育7.1个孩子;(3)由于高生育率和开垦新耕地的自然条件限制,自上世纪80年代初到1996年,人均耕地减少了19.9%,有的村子减少了28.6%。⑤在资源匮乏的压力下,许多农村藏族青年中学毕业后来到拉萨或西藏其他城镇寻求就业机会。
在这些来到城镇的藏族农村青年当中,很多人由于汉语不熟练和缺乏就业技能,在城市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通常处于不利地位。同时他们又有较强的“本土”观念,有些人感到外来汉人在“我们的家园”抢了“我们的就业机会”,挣走了“我们的钱”。如受到一些外部势力的挑动,这种情绪很容易演变为狭隘排汉的“民族情绪”。外来的人才和劳动力确实是发展西部地区所需要的,西部也必须开放,但是作为负有维护地区安定和谐责任的地方政府,必须对本地区少数族群农民工的就业和生活给予足够的关注,制定出必要和有效的扶持政策,如建立由政府出资的“培训班”,帮助他们就业,切实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如果与汉族农民工相比,少数族群农民工在本地城镇的就业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工资低、待遇差、工作不稳定,那么从长远的发展态势来看,这样的族别差异状况势必对本城市、本地区的族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国外学者对美国社会“族群分层”结构与发展态势的研究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对政府及时调节政策所发生的改善族群关系的积极效果,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在西部城市调查时,经常可以听到当地少数民族农民工抱怨自己就业难,收入低,对外来汉族、回族的就业和收入有一定看法。这一点我们在拉萨市的调查中感受特别突出,我们认为这也是2008年3月14日拉萨发生针对汉族和回族店铺进行打砸抢烧的主要原因之一。据课题组2005年对拉萨1470名各族流动人口的调查,拉萨的藏族流动劳动力月平均收入824.67元,汉族流动劳动力月平均收入1245.25元,为藏族的1.5倍。在2008年夏季对拉萨、日喀则、泽当三城市的2463名各族流动人口的调查中,汉族流动人口的月平均收入是藏族的2.2倍,回族是藏族的2倍。当地藏族民众在自己日常生活的印象中,也感到汉族的收入明显高于藏族流动劳动力,认为这很不公平。这一发展趋势非常值得关注。
但当我们进一步分析2005年的调查数据时,发现拉萨的汉族劳动者比藏族平均大两岁,而且汉族劳动者中的文盲比例只有3.3%,藏族却为32.3%(表3)。在社会统计学进行的多因素综合分析中,民族身份与收入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以收入为因变量的回归方程如下:
年收入(元)=8042元+132元×年龄-4863元×文盲-2554元×小学+9195
元×高中+7778元×大学+5242元×自行经营
拉萨流动人口的年收入可以通过这样的计算公式得出:基本的常数项为8042元,年龄每增加一岁,收入会多132元,如果是文盲,就要从常数项中减去4863元,如果是小学教育,就要减去2554元。由于初中教育是参考组,所以初中毕业的人员既不加也不减。如果高中毕业就加9195元,大学毕业加7778元,如果职业属于“自行经营”则加5242元。在拉萨调查的所有被访者的收入都符合这一公式。
只包含双变量的相关分析显示,“民族成分”既与收入相关,也与年龄和教育相关。但包括了年龄、教育、民族成分、职业、是否自行经营(是他人雇员,还是自己经营)等因素的回归分析结构,显示出汉族相对较高的收入是由于他们年龄普遍较大,受教育明显较高。相关分析仅考察每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而回归分析是同时把民族成分、教育、年龄、职业等许多因素与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这样就可以排除“虚假相关”。因此我们可以说,2005年拉萨1470名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查说明:流动人口的收入与民族成分没有显著的关系,藏族人员在收入方面不存在普遍被歧视的现象。但是许多藏族普通民众不可能对民族收入差异进行这样的学术分析,他们只是在日常生活中明显地感到外来的汉人收入比自己要高,从而会很自然地产生不满情绪。类似这样的专题调查结果,应当向社会上进行介绍,使各族民众更加客观地看待在就业和收入方面的族际差异,让他们更加积极地寻求改善自身竞争能力的途径。
从2005年西部六城市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查结果中,我们注意到有一定比例的被访人员公开表示当地的民族关系存在问题(见表4),如汉族流动人口中有7.6%的人公开表示该地的民族关系“不好”,少数民族被访者回答时可能顾虑多一些,但是也有4.8%的人公开表示民族关系“不好”。虽然这些比例数字并不很大,但这无疑是族际冲突的先兆,应当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
3.东部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为了使一个国家的各个地区和各个族群实现均衡发展,各族劳动者的跨地域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少数族群成员通过“自发流动”来到东部地区就业的现象与发展趋势,非常值得重视。
对比1990年和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我们可以发现,一定数量的西部少数民族人口已经开始离开了他们传统的居住地,来到东部沿海城市就业或打工。以藏族为例,生活在藏族自治地方(包括了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4省的藏族自治州及自治县,共有145个县和3个地区)以外的藏族人口从1990年的30万增加到2000年的40万,占2000年藏族总人口的7.4%。虽然这一比例和绝对数量并不很大,但表明了可喜的发展趋势。
表5是我国沿海和中部21个省和直辖市在1982年和2000年这两次人口普查期间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的人口规模变化。这三个族群的人口在北京的人口规模增长有限,这是因为在1982年以前北京作为首都就已经有一些民族事务的管理机构和文化机构,吸收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和文化工作者。
从这张表中我们注意到在这18年期间,这三个族群的人口在大多数省市中都有非常快速的增长。如维吾尔族人口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广东、福建、江西增长了上百倍,藏族人口在天津、江西的增长超过40倍,蒙古族人口在广东、安徽、贵州的增长超过30倍。如此快速的增长说明我国西部长期处在本族聚居状态的几个群体,已经有部分成员迁移到东部和中部的城镇寻求就业和发展机会。依据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我国许多族群的传统居住格局就会逐步发生变化,而且这些来到沿海和中部城镇的少数民族人口,大多是受学校教育较多的年轻人,他们将成为本族民众和沿海发达地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对本族聚居区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我们相信,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逐步实施和沿海—西部之间的人员交流更加频繁,将会有更多的西部少数民族人口来到东部沿海地区求学、就业和自行创业。
三、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跨地域的各族人口流动
各族人口的跨地域流动并不简单地只是劳动力的迁移与就业问题,这样的流动会影响到中国传统的族群地域聚居模式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如果一个族群的人口分布和一个地域高度重合而且具有排他性,地方利益就会与族群利益结合起来并加强“族群认同”,削弱国家认同,那么这个国家的政治整合、经济整合和文化整合都会出现很大的难度。
1.各族劳动者在全国经济结构中的均布和相互“嵌入”
通过跨区域流动和迁移,各族劳动者和他们的家庭成员可以改变传统的以种族一族群为核心的聚居模式。这将使少数族群得以进入全国各个地区的就业市场,进入各地的经济结构,这样他们得以更加广泛地与多数族群和其他少数族群成员接触,加强彼此的文化交流。
同时,各少数族群成员可根据本族在某种经济活动中的优势,使自己在全国范围内得到长处的充分发挥并“嵌入”到各地的基层社区中。这样的“嵌入”活动进一步使各族民众逐步离开本族传统居住地,淡化各族人口与原传统居住地的联系,逐步改变各族分区域居住的传统模式,从而使各少数族群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例如近年来,随着韩国企业在中国许多地区投资建厂,我国朝鲜族劳动力由于有语言优势,很容易在这些企业就业,所以朝鲜族人口近年来大量流动到这些有韩国企业的沿海城镇就业和生活。与此同时,随着人口流动,西北维吾尔族和回族的穆斯林餐饮业、云南贵州的民族餐饮业也迅速在全国各地城市发展起来。许宪隆在《中国民族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出“共生互补”的提法,认为这应当是构建散杂居地区和谐社会的实践理念(《中国民族报》2008年8月29日)。虽然他针对的是散杂居地区,但是基本大思路是一样的,这即是强调各族民众在同一个社会里生活,要注意发挥各自的长处,优势互补,共生共赢。
2.逐步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劳动力市场
建立这样一个劳动力市场,可以使全国各族劳动力根据各地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及时流动与重新组合,保持各地的就业率和各行业—职业的收入水平基本趋同。一个国家的公民,不论他生活在国土的什么地方,他接受教育的条件、享受的社会基础设施和福利的水平,应该是大致相同的,他实现就业的机会和所得劳动报酬的水平也应该大致相同。这样全体国民(不论属于哪个族群)才会对这个国家具有公民的认同和忠诚,这是现代“民族构建”和公民国家建设的核心基础。
为了使一个国家的各族劳动力能够真正按照各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进行跨地域自由流动并顺利实现就业和定居,需要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
(1)各族劳动者的实际就业能力逐步趋同
劳动力的实际就业能力可能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语言能力,也就是掌握中国工具性族际共同语汉语的能力。2000年,汉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91.4%,加上普遍使用汉语的满、回、壮等族人口,以汉语为日常主要交流语言的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7%以上,再加上港台人士和主要学习汉语的外籍人员,汉语文已经成为我国第二、第三产业最主要的语言工具。少数民族成员要实现跨地域流动并到各地的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在学校里系统学习好汉语文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我国宪法规定少数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的权利,政府也为各少数民族建立了以本族语文为教学语言的“民族学校”体系,少数民族成员可以根据他们本人意愿和就业设想选择自己的学习语言,但如果不能熟练掌握汉语,对少数民族成员的跨地域流动并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将会带来困难。劳动力市场对就业者的要求,不是政府政策能够干预的。
另一个方面是劳动力市场上需求的实际就业技能。我国现在普通初中和高中里所讲授的主要是基础性知识,在实际就业技能方面提供的培训极少。考虑到各地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的实际比例,在初中教育中增加一些实际应用性技能(电工、植物栽培、计算机应用、会计等)的内容,对普通高中和中专的学校设置和招生规模进行调整并加强中专教学,对于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的就业会有一定帮助。
(2)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存在系统性“群体排斥”的问题
有一些西方学者在对西藏社会的研究中提出这一问题,认为藏人由于汉语能力和教育水平较低,很难参与到城镇的就业与发展中去,呈现出群体被排斥的态势。⑥藏族青年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这一现象确实存在,与上面谈到的语言能力和就业技能相关,必须关注。但是劳动力就业现在已经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因此不存在政府有意在就业方面对藏族“群体排斥”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改善农村藏族青年在城镇就业市场居于弱势的状况,一是要加强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全民教育,克服一些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头脑中存在的对少数民族的歧视观念;二是通过学校教育、培训项目和扶助措施,努力使少数民族成员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与主流族群同样的实际竞争能力。这第二个方面是一个需要经过比较长期的努力才可能达到的目标。三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在各族劳动力具有大致相同竞争能力之前,中央政府和主流社会需要设计与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的过渡性政策,来努力推进这一进程,对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的一些少数民族成员进行扶植与优惠。
四、对今后城市民族工作的几项建议
1.在过渡期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的扶助措施
我们以西藏为例来讨论政府可能采取的扶助措施。例如针对从附近农村来拉萨务工的藏族流动人口所面临的就业困难,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汉语和就业技能的免费培训项目;(2)对有一定能力的藏族从业人员在发放营业执照、提供贷款、免税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扶助藏族餐饮服务业的发展;(3)建立藏族传统手工业和工艺品的研究所和培训所,组建藏族特有产品(地毯、饰品、藏医药、宗教工艺品等)的企业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出“龙头企业”;(4)通过政府赞助和社会募捐成立“藏族就业与发展基金”,对藏族流动人口、劳动力提供各项必要的帮助。
对于来到东部沿海城市就业的藏族流动人口,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现在各城市都有一定数量的分散和非正规的藏族工艺品(唐卡、饰品、佛像、藏毯等)销售者,政府可以建立若干藏族工艺品的综合性商场,作为他们的集中营业场所,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商业摊位,提高这部分人员的收入及稳定性。(2)在主要城市建立中小规模的“西藏文化中心”,一是可以通过组织藏区历史的展览和文艺表演,向所在城市居民和访客介绍西藏历史和藏族传统文化;二是为藏族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和文化活动的场所,增加族际交流;三是成为该地区藏族的聚会场所和对有困难的藏族人员的救助组织。(3)在主要城市通过政府赞助和社会募捐,成立“藏族就业与发展基金”,对来到这些城市的藏族流动人口、劳动力提供各项必要的帮助。⑦各项具体的救助工作可通过“西藏文化中心”实施,对在就业技能培训、子女入学、生病医治、法律援助等方面需要帮助的藏族人员提供支持。
作为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的跨地域劳动力流动,政府和社会应当给予积极鼓励。“藏族就业与发展基金”和“西藏文化中心”应当努力协助具有一定能力的藏族大学生、大中专生从藏区来到东部和中部城市实现就业。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政府和社会民众,也应当有意识地在各方面积极努力,为来自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族劳动力和民众提供一个温暖的生活和就业场所,使他们在这些陌生的城市和社区中也能够产生“家园”的感觉,从心底真正感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逐步建立起超越传统“藏族”认同的更高一个层次的现代国家公民认同。我国西部各少数民族人员来到东部就业定居,带来了他们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使这些城市真正体现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多样性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传统,这符合现代多族群国家的社会特征。这样的发展趋势无疑是中国在21世纪向现代公民国家目标迈进的重要进步。
2.政府应当在东部城市中加强民族知识教育
当前非常需要加强对中国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宗教、习俗及有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大的城市可以在城市综合展览馆、博物馆中长期开设“中国少数民族展览”,借鉴上世纪50年代北京“民族文化宫”的民族展览设计与内容,用图片和实物介绍各兄弟民族的历史及其对国家统一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对西藏、新疆和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发展历史与现状进行介绍,举办系列知识性讲座,讨论人们在民族问题上出现的不同观点和感到困惑的问题,同时利用各种形式系统与全面地介绍党和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族政策。
应当说,与建国初期相比,政府在社会层面开展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的宣传介绍工作有所减弱。许多汉族民众缺乏基本知识,应当通过普及相关知识和各种讨论来克服汉族民众中对少数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存在的无知和偏见。
3.对特殊的专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探讨解决办法
(1)注意在东部城市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清真饮食业。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成员有自己的生活习俗,而东部城市穆斯林人口较少,清真餐饮业不发达,使这些来自西部的少数族群成员在生活上十分不便。为了适应当前与今后西部人口向东部城镇流动的发展前景,为了使东部城镇在与中东、东南亚穆斯林国家扩大经济与人员交流时具有一定的条件,东部城市需要认真考虑本市清真餐饮业的布点与发展,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性扶持。为穆斯林民众创造必要的饮食场所,充分尊重来到东部城市的少数族群成员的宗教信仰与生活习俗,这是贯彻落实政府民族宗教政策的具体实事。
(2)西部对东部城市的“劳动力集体输出”,是大有可为的。我们2007年在新疆喀什地区开展了实地调查,当地县乡政府组织了上千名维族青年(以初中女毕业生为主)到天津、浙江城市的开发区企业务工,由政府出面与天津等地的企业签订合同,政府对劳务输出人员进行体检和语言培训。有带队常驻企业的当地干部,有专门负责做饭的维族厨师,企业提供食宿和技术培训,对务工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以保证安全,收入每人每月800~1200元。由于喀什地区农村人均年收入为1300~1400元,这一收入对提高南疆农民收入成效显著。⑧南疆地区生育率高,当地产业不发达,大量农村中学毕业生没有就业机会,这种由政府组织的跨省劳务输出方式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在更大范围内加以推广。
(3)在东部某些城市中出现的“新疆小偷”问题。近些年,在东部一些城市出现了一些以维族为主的青少年扒窃犯罪团伙,其中绝大多数是被拐骗的无知少年和儿童,他们受到黑社会的控制,在许多城市长期作案。由于语言不通等问题,当地公安局处理起来有一定难度,拘留后也没有提供清真饮食的条件,维族团伙中的成年人出面交涉后,往往是随抓随放。鉴于公安部门对这样的扒窃行为制止无力,最近广东、广西等地出现了市民自发组织的“打击新疆小偷”的组织,对抓到的维族小偷进行殴打报复。但是也有些人逐步发现了这些孩子的悲惨身世,对他们特别同情,组织起来积极帮助这些孩子摆脱黑社会团伙的控制,及早回到新疆亲人的身边。
为了打击这样的犯罪活动,东部一些城市与新疆公安部门联合起来进行调查处置,取得了较好效果,有的城市专门从新疆聘请了维族警察,请他们处理相关事件,这也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有效思路。在国外多种族城市里,警察队伍也努力实现多种族化,他们通晓各族语言,了解各族文化传统和社区网络,可以提高办案效率,维护城市治安。国外的这些思路和经验也都可供我们借鉴。
(4)来到东部城市的少数民族儿童的教育问题。一些随同父母来到东部城市的藏族、维族、蒙古族学龄儿童,由于语言障碍、学习成绩等问题,出现了失学现象。这样不仅仅是耽误了他们的学业,使他们成年后的就业面临更多的困难,而且很容易使他们被坏人引诱,加入犯罪团伙。各城市政府在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调查和管理时,需要对这些少数民族学龄儿童给予特殊的注意,采取有效的措施,协助安排他们及时就学。
除了以上问题之外,来到东部城市的少数民族成员也如同汉族农民工一样,存在生病后就医、发生工伤、与雇主或他人发生纠纷时需要法律帮助、遇到特殊困难(重病等)需要民政部门的救助等各类问题,由于来自西部少数民族的这些流动人员,在语言、生活习俗、城市生活适应等方面与汉族相比面临更多的困难,因此也就特别需要我们的政府和民委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爱与照顾,这样才能使他们安心在东部城市就业与生活,使他们感到可以把这里的汉人社区也当作自己未来的家园,从心里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总之,在跨越地域、跨越民族传统居住区的人口流动大潮中,各地城市中都出现了各种与民族关系、民族政策有关的新现象、新问题,我们需要实事求是地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查,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五、结束语
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面对各地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专题调查研究来获得第一手可靠材料和信息,这是我们认识新时期新问题的主要途径。唯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积极有效地构建各个地区、各个城市的和谐社会。只有政府真正切实地解决少数民族民众在城市生活和就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才能解决他们心里的思想问题,真正赢得他们的拥护,从而促进民族团结,加强中华民族的整体凝聚力,使全国各族民众团结在党中央和中央政府的周围,共同应对在全球化时代中国面临的新挑战。
[收稿日期]2008-12-08
注释:
①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C].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2.
②马戎.“中华民族”的凝聚核心与“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J].北京大学学报,2008,(5):44~45.
③孙隆基.历史学家的经线[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8~20.
④马戎,马雪峰.西部六城市流动人口调查综合报告[J].西北民族研究,2006,(3):135~175.
⑤Goldstein,Melvyn et al,2006,"Development and Change in Rural Tibet",Barry Sautman and June T.Dreyer,eds.Contemporary Tibet:Policies,Development,and Society in a Disputed Region,New York; M.E.Sharpe,pp.204~206.
⑥Fischer,Martin Andrew,2005,State Growth and Social Exclusion in Tibet,Copenhagen:NIAS Press.
⑦我曾听纽约人介绍,纽约的韩国移民群体有一个自助组织,主要发展杂货零售店,每十家老移民负责帮助一家新移民,他们提供临时住所、贷款、货源、经营经验,帮助新移民在纽约开设新杂货店。他们有固定的统一进货来源与渠道,保证货源的质量和低价格,而且只提供给韩国移民,有组织决定和协调销售价格,避免了彼此间可能发生的恶性竞争。这样到了上世纪80年代后期,纽约市各街区的杂货水果店基本上被韩国移民所垄断。这种自助组织的活动并不违法,而且十分有效地帮助了新移民。
⑧马戎.南疆维吾尔族农民工走向沿海城市[J].中国人口科学,2007,(5):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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