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系统科学哲学的几个问题_科学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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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系统科学哲学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若干问题论文,哲学论文,科学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关于系统科学本身的哲学问题研究一直不够深入,这也许与我国哲学研究的语言分析传统和概念分析不够深入有关,也许更与我们对系统的深入研究不够有关。此外,我国的系统哲学还不象一个系统哲学,倒更象一个运用了许多系统新概念的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当然,这并不是说,系统哲学不能与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哲学有一致性或相同性,而是说,作为一个哲学的分支——系统哲学应该有自己特有的概念范畴、研究对象和规律,唯其如此,系统哲学才能称为真正的哲学分支。

本文力图作出这样的努力和尝试,就系统科学研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问题进行哲学分析和研究,以就教于学界和同行。

1 “元素”与“要素”

在系统科学中,我们经常遇到这两个基本概念,但是很少有人区分它们,经常在一个同一的意义下不加区别地使用它们。它们的指称对象有无差别,它们的意义因此又有无差别呢?我认为,应该区分这两个概念,通过对这两个概念的辨析,会得出一系列关于系统存在与演化的特征的更深入的认识。

这两个概念至少存在两个基本的区别:第一,在一个特定层次上,元素是组成系统的所有基本单元。这些单元并不要求它们之间彼此独立。而要素则是组成系统的、彼此可以相互独立的单元。第二,由于第一个区别,要素是一种从性质上相互区别的质元,而元素则是从量上构成系统的数量性单元。假定一个系统的所有单元为A、B、C、D、E、F、G、H,而A、B为性质完全相同的一类单元;C、D、E为另一类性质完全相同的单元;F、G为一类性质相同的单元;H为单独的性质单元。那么,A,B,…,H均为系统的元素;而系统的要素则只是四类,即以A、C、F、H为代表簇的四要素。例如,一个公司有四个部门,如生产部、组装部、财务部和销售部,每个部门有员工20人,每个部门有经理人员2人,此外公司有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人,那么,组成公司的人员元素有90个单元;而组成公司的人员要素则分成为总经理、四类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等要素单元。对系统而言,要素是不可或缺的,元素则不是不可缺少的。系统的要素是系统的质元,缺少了一个要素,系统的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系统可能不再是原来的系统了。在自然科学如物理科学中,科学家常常运用物理量的自由度来说明各个物理量的相互独立性,各自具有不同性质的要素类似地具有这种特征。

区别要素与元素具有重要意义。

当我们谈论系统与要素的关系时,我认为我们是在性质的意义上讨论系统与组成它的独立的各个单元的结构、功能关系;当我们谈论系统与元素的关系时,我们是从数量的角度谈论组成系统的所有单元在系统中的位置和作用。此为其一。

许多研究系统问题的文献在探索系统与非系统问题,或两类复合体问题时(加和性复合体和非加和性复合体),认为如果一个系统只能从元素的相互关系区分时,构成了非加和性复合体,而从元素的数量区分时,则构成了加和性复合体。[1]我认为,这样很难从概念上区别系统与非系统,或加和性与非加和性复合体。相反,当区分了元素与要素时,这两类复合体不仅比较容易区别,而且其含义也更为清晰了。

我们有了要素与元素区别的概念后,先要重新对加和性复合体和非加和性复合体作一个新的定义。

定义1:所谓加和性复合体,就是其组成均为同类的多个元素所构成的复合体或由一类要素构成的复合体。

定义2:所谓非加和性复合体,就是其组成由两类要素以上构成的复合体。

有的文献[1]认为非加和性的来源是元素间的关联和作用,事实上,有一定数量的同类元素的相互联系和作用是无意义的、无效的。只有异质性之间的关联才可能产生新的特性,因此只有要素之间的关联才能产生非加和性或非线性。例如一个涉及两个学科或三个学科的认识问题,如果只有一个学科的科学家,尽管这个学科的科学家数量可以有十数个,但是这个问题肯定是无法解决的。在边缘科学领域的合作要求合作的科学家来自不同领域,并且都在自己的领域是专门家,而在相临领域也不能是完全的门外汉。[2]

2 非系统、无与系统

在系统哲学研究中,有两种观点一直争论激烈,即在认为存在不存在非系统的问题上争论激烈。事实上,这个问题可以有两个提法或分解为两个问题,即非系统存在问题和事物是否以非系统方式存在问题。仔细考虑,实际上这两个问题是有区别的,而且还会引发新的问题。

让我们先考虑第二个问题,并且先从反方向研究和分析这个问题。

有的事物以系统方式存在吗?回答是肯定的。但是,这个问题不是一个全称肯定判断命题。如果以全称命题的形式这样问:所有的事物都以系统方式存在吗?我们肯定不能给出逻辑上的回答,因为我们运用有限的手段无法证明一个全称命题。但是,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寻求证据,确证某些逻辑。可进一步问:假定一个事物以系统方式存在,它进一步的演化假定是沿退化方向进行的,那么,从逻辑上看,它可以退却到什么地方?假如系统的退化和进化的结果都仍然是系统,这个世界如何表现的如此前后不一样呢?倒过来看,进化也就成了原地踏步或兜圈子了。从经验上看,堆积在一起的瓦砾和形成结构的房屋是有本质区别的。地震引起的房屋倒塌使得房屋变成为瓦砾,堆积的瓦砾被工人运用泥水组合成为房屋,很明显,这是两个不同的方向。

按照以上猜测的逻辑,我们可以猜测存在着非系统。从系统逻辑上的退化方向看,系统是从一种非加和性复合体的有序结构,退化到一种局域化的加和性复合体(即非系统),而后才能进一步退化到“无”。拉兹洛把这种非系统称为“堆”,堆与有序结构的系统的差别,主要表现在:第一,组成堆的是同质的单元,组成系统的是异质的单元;第二,组成堆的元素(在考虑的条件和范围内,有很弱的或)无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而系统内部的要素存在相互联系和作用。

非系统与“无”(与“有”相对应)一样吗?就存在而言,非系统也是一种存在方式。是限制在一定区域内的、一定条件下的与系统存在不同的存在方式。与“有”对应的“无”呢?看起来这个问题很简单,“无”意味着原系统不再存在,意味着系统的解体、瓦解。“无”意味着不存在。但是这从语言上和本体论上就存在悖论;如果“无”意味着原系统不再存在,意味着系统的解体、瓦解,那么,系统的物质、能量到哪里去了?系统解体,解体了的系统的元素哪里去了?它肯定仍然存在,但肯定不是以系统方式存在。这样一讨论,我们就清楚了:“无”对系统存在状态而言是“无”——即非存在,但不等于对系统的物质、能量和元素是“无”,“无”与非系统的差别是:“无”并不限制在一定区域内,原来组成系统的各个组分现在分散在无穷的时空之中。那么,“无”如果从全体存在的意义上看,它也是一种存在。但是对局域而言,则是一种非存在、不存在。正如活人活着时,是一种系统存在;活人死了,未完全解体时,是非系统存在;完全解体变成物质分子弥散在宇宙中则是“无”的存在。

如此说来又会引起一个新问题,什么是(在全体意义上的)不存在呢?既然有“有”,那么就应该有“无”,既然有全体的“有”,也应该有全体意义的“无”。但是仔细推敲后一个推论,则是有问题的。有全体意义的“有”吗?我们不知道,此点亦未经证明。

3 关于信息:形式和意义内容

关于信息的概念以及它与能量和物质之间、与消息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一个长期争论、悬而未决的问题。

我认为,物质是一种时空中有形实体聚合性的存在,能量是一种时空中无形的局域弥散分布的过程,而信息是物质实体间相互作用产生的并伴随能量聚合弥散产生的非均匀分布关系的存在和过程。注意上述黑体字,它们反映了我对三者的区别性看法。

我们实际上对信息仍然有许多误解或误读。

对于信息的态度最大的错误,乃是错把容器当内容(content)例如以为“书”就是信息的产品,认为信息即产品、物件,是由原子组合而成的东西,而非比特(bits)组合而成。比特是什么?比特实际上就是在二进制单位下由"0"、"1"组成的,比特本身仍然不是信息。组成信息的是各种比特按照一定规则组成的某种排列次序(时间次序和空间结构分布)。

数据也非信息。信息与数据相比掺入了智慧,从中产生了意义。所以信息一定是一种关系。物质世界的产品通常就是它们自身。但是在信息世界每一则信息的价值,都来自它与某个判定此信息有无意义的智慧之间的关联[3]。由于计算机和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比起“信息”(information),人们现在更看重“内容”(content)。意义就是信息的内容。以下我们可以着重讨论意义。

最重要的是,我们要问:意义是消息固有的,还是在消息传递过程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很明显,如果是后者,那么意义就不能被说成存在任何一个具体地方,也不能说一条消息有普遍的客观意义,因为每个观察者都可以把他的意义带给消息。但是如果是前者,那么意义就既可以被定位,也可以具有普遍性[4:296]。霍夫斯塔特(Hofstadter)直觉地认为,意义从来就在那里。并且他把消息分成三类:框架消息(理解框架消息就是确认需要一种解码机制)、外在消息(理解外在消息就是建造——或知道如何建造——能正确解译内在消息的解码机制)和内在消息(理解内在消息就是抽取出发送人所要传递的意义)[4,216~217]。而我认为,除了上述分类情况外,仍然可能有三种情况。

3.1 只要说到消息,就一定关系消息发送人和接受者。假定发送人发送了一个有意义的消息,那么在发送人与接受者之间存在三种关系,第一,理解等于发送人所要传递的意义;第二,理解少于发送人所要传递的意义;第三,理解多于发送人所要传递的意义。但是不论上述情况如何,这儿都存在一个客观的意义部分。

这实际上在本体上依赖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人类的自然构造上具有统一性。两个不同种族的人脑,在相同条件下,对一个给定信号几乎产生完全相同的反应。

3.2 如果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前提,那恐怕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样说决不是无稽之谈,假如存在完全不同的地外文明,这个问题就具有关系传播和沟通的重要意义。

3.3 发送人可以发送必然性有意义的消息(如巴赫的音乐),也可以发送偶然性的消息(如约翰·卡奇的《大地幻景第4号》,它是一种声音和频率的纯粹随机性过程),对于后者,接受者的理解必定会产生问题。

以上三点似乎暗含着一个怪圈和悖论:只有同一文化者能够取得共同的理解,而在不同文化之间首先在使用任何规则之前必须先要有另一个规则告诉你如何使用这个规则;但是实际上不同文化之间确实又存在着理解。

在第三种情况中,为什么会出现接受者难以理解的情况呢?从本体上看,也是从框架意义上看,原因在于信息表现的消息形式组成元素是随机性分布的,而这种分布是最均匀的分布。故它无法表达某种让人理解的意义。巴赫的音乐容易理解则因为它是非均匀分布。

第二种情况所反映的则是存在两种不同的本体,这两种不同的本体使用不同的两种认识符号和意义标准,因而无法沟通。但是,这只可能是暂时的情况,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地球上不同的文化之间最初如何沟通的了。当两个不同文化的“智慧”生物在一起时,它们可以通过各自指认相同的对象而逐渐得到沟通。

这样意义的客观性得到了证明。但是意义的客观性证明并不表明在沟通过程或意义传递过程中不存在意义失误问题。翻译准确与否,理解与意义或信息的非共享,歧义性问题始终困惑着人类。由于意义具有联系发送人和接受者的功能,因此意义同时也是一种关系尺度。这样我们又不能把意义完全归结到本体的圈子里,它就这样怪,其身体的大部分在客观本体圈子内,而一部分又跨入了主观关系圈子的尺度范围。

收稿日期:199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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