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内地与香港的金融融合_金融论文

论内地与香港的金融融合_金融论文

关于内地——香港金融衔接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内地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随着“九七”的临近,内地与香港的金融衔接变得刻不容缓。但由于两地在社会经济制度、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差异,给两地的金融衔接带来一定的难度。这就需要双方统一认识,遵循正确的原则,采取正确的策略,选择恰当的突破点,以做到两地金融的顺利衔接。

关键词:金融衔接 难点 策略选择

随着香港“九七”回归的临近,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关系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因此,如何在已有的两地金融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搞好金融的全面衔接,作为经济运行机制衔接的突破口,以求最终达到内地、香港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功能融合发展,对于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与长期繁荣,有着十分现实和重要的意义。

一、两地金融衔接的难点

两地金融衔接虽是大势所趋,但由于在社会经济制度、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等诸多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而使衔接的顺利推进有所制约。这就需要我们采用和选择更加灵活与高明的衔接策略,尽量减少或绕开衔接差异,求同存异,扬长避短,彼此协调,共同发展。

(一)社会经济制度差异。

内地与香港虽然都存在市场经济的一般共性,但毕竟基本制度不同。“九七”后,香港作为高度自主的特别行政区,仍将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自由港,这与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着迥然的差异。香港政策对经济金融管理,实行的是“积极不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而内地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中仍保留着部分计划经济的成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仍未建立起来。

(二)金融体系差异。

一般而言,金融体系是由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三部分组成,内地与香港在这方面存在着的差异,给两地金融的顺利衔接带来一定的难度。

1.金融机构差异。香港自1981年起实行金融三级制管理,将接受存款机构划分为三个等级:持牌银行、持牌接受存款公司(后改称有限制牌照银行)、注册接受存款公司(后改称接受存款公司)。它们在最低实缴资本、接受存款范围、存款最低期限和数量上分享不同的权限;而内地金融机构只是简单地分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彼此之间只是在接受存款的金额起点、期限和贷款对象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另外,对于这些金融机构的管理机关,两地也存有较大差异。香港没有中央银行,由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及中国银行作为发钞行,由金融管理局对其进行监管。而内地则是执行严格的中央银行制度,人民银行可以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资本金、业务范围、运作方式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2.金融市场差异。香港是闻名世界的国际金融中心,其银团贷款和黄金市场为龙头金融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也相当发达,排名均居世界前列。这些市场不仅规模宏大,而且功能齐全、运作成熟。内地金融市场则起步晚、规模小、不够成熟。目前还尚未形成一个统一、开放、公平、高效的市场。

3.金融工具差异。香港除了传统的可转让存款证和商业票据两种货币及资本市场工具外,各种新金融工具在国际金融创新浪潮推动下层出不穷。如今互换、期权、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工具已是日新月异、飞速发展。内地则由于经济金融发达程度与业务的限制,许多新金融工具尚未启用或只是刚开始启用。

(三)法律制度差异。

香港虽然没有实行中央银行制度,但其健全完备的金融管理法规却是世界闻名。《银行法》、《票据法》、《证券交易法》等金融法规涉及到了整个香港金融的方方面面,这些法规不仅细而全,且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世界通用性,真正做到了“法治金融”。内地近年来金融法制建设的步伐日渐加快,已制定出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金融大法,但仍有部分法规尚未出台,并且与国际惯例要求尚有一段差距。

二、“内地—香港”金融衔接的策略选择

“九七”的日渐迫近使得实现两地衔接的突破口——金融衔接变得刻不容缓,这就需要双方加强认识,统一思想,重视衔接难点,有的放矢,遵循正确的原则,采取正确的策略,选择恰当的突破点,以做到两地金融的顺利衔接。

(一)两地金融衔接应遵循的原则。

1.一九九七年后,内地和香港之间的金融关系是一个主权国家内、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的两个相对独立的金融体系之间的关系。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应在香港回归后,仍保持其金融运行机制,保持积极不干预金融政策。

2.根据中英联合声明,中方承诺香港现行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所以,从法律角度上讲,中方无意改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凭着现时的优势及基本法保证了香港在经济财政方面的自治权,所以,香港将继续维持并成为中国的国际性金融中心。香港现行制度的不变,不仅可以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而且可以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筹集资金的有利市场。至于上海则主要承担中国内地金融中心的责任。香港和上海之间不是互相取代的关系,而是互相促进的关系。从长期看,有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促进,上海必定会迅速发展成为以中国广阔腹地为依托的,以人民币交易为主体的金融中心,并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继续发展。

因此,这两个原则应在两地金融衔接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否则,实行金融衔接也就失去了意义。

(二)两地金融衔接的内容。

1.金融机构的衔接。香港金融体系国际化的特征是外资金融机构特别多,其金融体系是以外资金融机构为主。因此,内地应在已有外资银行分行的基础上,继续引进香港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加其数量规模,为它们的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不仅拓宽和深化了金融市场,而且客观上也促使内地金融业更加外向化、国际化,有利于内地与香港的金融衔接及平稳过渡,缩小两地之间的金融“断层”,也有助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巩固与加强。同时,在加快内地金融机构企业化经营过程中,还应鼓励和支持内地金融机构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财务公司和合资银行,实现金融机构的衔接。

2.金融市场的衔接。两地金融市场的衔接包含许多方面:第一,货币市场的衔接。香港货币市场最主要的是同业拆借市场,市场规模相当庞大,每日资金吞吐量达数十亿港元。因此,内地货币市场可逐渐与香港货币市场联网,扩大同业拆借业务,沟通融资渠道,发行短期债券,实现货币市场衔接。第二,外汇市场的衔接。香港外汇市场每日净成交额排名世界第六,市场参与者是香港三级制下的金融机构、外汇经纪和海外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而内地外汇市场在市场架构、运作方式、外汇管制等方面与香港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内地应尽快取消外汇管制,真正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浮动汇率,在深圳等地实行人民币与港币的双向流通,并以人民币经营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为基础实现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这不仅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各国汇兑安排的要求,而且可促使内地金融良性纳入国际金融运行主流。第三,证券市场的衔接。香港证券市场具有较为悠久的历史,其股票市场资本总值居世界第六位,其管理经验值得借鉴,但其投机性较强。因此两地应加强证券市场的合作,互补不足,共同发展。内地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时候统一A、B股市场,实现A、B股的并轨,按照国际惯例管理证券市场,向国际证券市场靠拢,以更有利地实现两地证券市场的衔接。

3.金融工具的衔接。随着内地金融国际化步伐的加快,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通讯、信息处理技术和电子计算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技术上也进一步促成国际金融工具的创新。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将促使内地金融业在已有的金融工具的基础上,寻求和创造各种更新的金融工具,以实现金融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也就自然地实现了与香港金融工具的衔接。

4.金融业务的衔接。内地与香港在金融业务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金融)合作具有巨大的潜力。香港的金融业务比较齐全,并且拥有许多经验。而内地方面金融市场需求也与日俱增,要求广泛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扩大对资金的引进量。为此,两地可在以下方面进行互助合作,以利衔接。(1)融资业务:香港金融界组织银团贷款、 联合贷款、项目贷款等相对优惠、期限较长的资金进入内地,以支持重点开发项目的建设;开办资金拆借及转让业务;开办外币兑换、进出口押汇、租赁、担保等多种融资业务。内地则将香港作为吸引外资的主要来源地和进行外汇融资的主要场所。(2)结算业务:两地应密切合作, 建立银行间的直接往来关系,加强帐户清算合作,实现电脑联网,确保国际结算业务的顺利展开。当香港和内地的即时支付及结算系统联系起来之后,香港处理与内地有关的债权债务的能力势必增强;建立美国与中国的支付结算系统联网,以助香港成为全球跨境的支付系统中枢,配合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3)离岸金融业务:自招商银行1989 年首开离岸金融业务之后,内地在业务运作的国际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发展仍不够快。由于离岸金融业务对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内地应大胆借鉴香港经验,大力推进离岸金融业务,加大离岸金融业务在整个金融业中的比重,提高现有离岸金融业务的档次,从而减少两地的金融落差,以更有利于两地金融的衔接。此外,内地还应完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认真贯彻巴塞尔协议的各项规定,遵循国际惯例办事,从而实现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体系的一致性,便于衔接的顺利进行。

5.金融法规的衔接。鉴于香港金融法规的某些先进性,内地可对其进行吸收、借鉴或移植。实现两地在法规上的基本衔接,使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金融法规,作为规范金融经济关系的经济手段,具有世界通用性。

(三)两地金融衔接的突破点选择。

由于内地幅员辽阔,各地金融、经济发展水平、国际化进程不尽一致,金融的衔接不可能全面推进,因此,实现两地衔接,选择突破口就显得十分重要。深圳作为内地发展最快的经济特区之一,在新的关系格局下实现与香港的衔接更具有现实可能性。因为:第一,深圳作为内地和香港“一国两制”的衔接点和结合部更占先机之利,便于创造条件,推进与香港的衔接。这样,与香港处于同一区位的地缘优势,给了深圳历史性的机遇。第二,深圳除了独特的地缘优势外,还拥有独特的人缘、交通和对外开放的优势;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金融实力与城市功能也大为增强;加上其拥有相对独立的立法权等,更使其比内地其它许多城市拥有更高的资格与基础实现与香港的衔接。“九七”香港回归后,深港两地将是同一主权下的两个特区政府,可以通过协商,从区域协作角度来考虑两地关系;而毋需再上升到外交角度,从而在经济、政治上保证了两地金融的顺利衔接。这样,通过深港金融衔接以点带面,逐渐推广、延伸,实现粤港金融一体化,最终达到内地与香港的全面衔接。另外,通过深港金融衔接、粤港金融衔接,从而形成以港——深——穗为都市轴心带,以珠江三角洲为经济腹地的新的区域性金融带,可进一步提高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与辐射力,并使中国在国际金融中占有重要的一席。

总之,实现两地金融衔接是项操作性、政策性均很强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举措,其涉及面极广,因此,它需要双方搞好统筹规划,明确衔接目标和任务,先理论后实践,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规划后政策,稳步有序推行。这样,实现了两地经济命脉——金融的衔接,势必会从一个重要角度上确保香港的平稳过渡与发展,从而带动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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