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结合自己多年工作的经验,对建设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提出当前环保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与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并给出有效措施提高环保验收工作的质量。
关键词:建设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问题分析
1废气测定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及问题
1.1烟气温度对于监测结果影响
由于烟气温度的监测是污染物废气监测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而且在监测过程中可以通过本身仪器配带的信号来对烟气温度进行监测。对烟气进行温度监测时,要确保净化设备中无静电,若带有静电则很容易将主机击坏,导致无法正常的监测。如果遇到主机被击坏则需要中断监测,这样就会造成损毁监测仪器,同时还会造成监测的失败,所以对于烟气温度监测的时候要注意净化设备中的静电情况。为了避免出现净化设备中带静电击坏主机则可以采用热电偶温度计方法来监测烟气温度,此方法不仅简单,而且安全有效。
采集烟气时如果采样管没有加入干预处理加热和制冷装置,那么烟气的污染物则非常容易出现溶解,而损失监测的量,使得测定值偏低。尤其是对于SO2的测定显现更加明显,由于SO2在测定过程中出现溶解,因此最后所得的结果监测数据偏小,最后采用了加热和制冷的预处理措施,此时所获得的结果明显较之前的监测结果高。为了防止采集的气体在管路内冷凝,避免不会因为气体溶解于水而造成结果偏低。
1.2尘粒对风量的干扰影响结果
对污染源废气监测时,首先要进行除尘采样当尘粒的浓度过高,会直接影响动压和全压波动造成波动的幅度较大,从而致使计算的幅度大、等速采样流量波动较大、跟踪效果较差。同时在进行监测时废气流量在除尘之前往往较之除尘之后的废气流量小,这主要时由于尘粒的影响造成。因此在进行监测废气时,需要增添除尘前采样点,同时与除尘后的采样点进行监测分析结果对比,从而减小监测的误差。
2验收监测难点分析
2.1审核
由于验收监测与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直接相关,环保主管部门主要审查监测单位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而非依据监测报告对建设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其原因是部分环保主管部门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管理对象错位。应从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验收监测技术和监测报告存在问题3个方面审视验收监测工作是否符合验收监测管理要求。同时还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工作;(1)建立严格的验收监测程序,将验收监测程序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2)组织验收监测人员学习,正确认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3)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监测和工作程序的宣传。(4)积极与环保主管部门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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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复测
建设项目监测因子出现超标时,建设单位不认真查找超标原因并整改就提出复测要求。超标原因包括以下3种情况。(1)环保设施管理不到位,未调整到最佳运行条件,操作人员对环保设施运条件不了解等(2)环保设施实施不到位,部分治理工艺缺失或减少环保投资等(3)建设单位认为环评及批复过于严格,未能够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单位认为,复测是监测单位的责任,但是无原则的开展复测,会失去验收监测的严肃性。为使验收监测真正服务于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首先应该建立一整套完备的验收监测工作程序。包括:受理、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方案编制、现场监测准备、现场监测配合要求、现场测试和实验室分析、检查、审核、复测条件与受理、提交报告等程序。在受理验收监测时以介绍、指南等方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受理验收监测复测时,要有建设单位整改措施说明和委托监测函,将正常的验收监测和复测区分出来,通过复测报告的形式督促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并让环保主管部门了解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环境管理。
2.3主要影响验收的工程变更项目
主要影响竣工环保验收的变更情况有如下3种情况,(1)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变更及生产能力扩大。如环评设计建设4000t/d 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实际建设5000t/d。环评设计建设1条脂肪醇生产线,实际建设2条生产线等等。(2)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如环评设计使用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工艺,实际采用湿法立窑生产工艺,环评设计污水厂采用SBR处理工艺,实际采用A2/O处理工艺等等。或者建设单位将存在环境问题的部分工艺外委加工,存在污染转移的现象。如某机加工工厂将电镀工艺外委加工,但其受委托的加工厂并未设置酸雾废气处理装置及电镀废水处理系统。(3)重大项目、敏感项目的平面布局发生调整,如化工厂的罐区位置发生位移、重点主生产设施位置发生位移后卫生防护距离及爆炸死亡半径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位置地下可能存在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暖管网等,变更位置后可能存在环境敏感设施等等。(4)卫生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设施,一些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过程中,地方政府在招商过程中承诺建设单位对周边环境敏感设施进行整体搬迁,实际建设项目竣工后,受种种因素影响,未能实现整体搬迁,导致未能通过验收。针对项目变更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与环评编制单位沟通,制定环境影响评价补充说明,重新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于搬迁问题,建设单位应配合地方政府核实清楚具体未搬迁户数及人数,制定搬迁方案,积极处理居民搬迁问题。
结束语
对污染总量设施的净化效率或净化效果进行测定。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并结合建设项目试运行后实际产生的污染因子,严格按照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监测方案所提出的项目进行监测。
参考文献
[1]《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俞美香,常卫民.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复测原因探析和复测程序制定. 2010年22期.
[2]《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吴怀民,孙蕾.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中的几个问题. 2017年13期.
[3]《环境科导刊》江伟军,毛蔚莉,陈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缺陷的再认识. 2018年28期.
论文作者:梁枨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7
标签:复测论文; 建设项目论文; 建设单位论文; 废气论文; 烟气论文; 主管部门论文; 设施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