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滋养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滋养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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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15)01-0020-06

       深刻认识和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衔接、相互贯通和内在契合性,全面把握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及其历史必然性,对于我们自觉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富营养,提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和灵魂

       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精髓和灵魂,即凝结在文化之中、决定着文化质的规定和方向的最深层次的要素,这就是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也是如此,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文化立场、文化取向、文化理念、文化选择。文化软实力、文化力,根本上取决于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历史和现实反复表明,如果没有这个最核心的东西,一种文化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一个民族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个国家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共同的行动。中华传统文化是社会文化一个重要的源头,是构成人类文化光谱中的一大色系。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对人类文明的演进、民族精神的孕育和提升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如同任何一种社会文化一样,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元素也是价值观问题。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先进与否、功能魅力之大小,归根结底取决于其所蕴含和弘扬的核心价值观是否科学、是否高尚、是否进步,也就是是否与国家、民族和整个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趋向相一致,是否体现了进步阶级应有的政治理想和伦理道德风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核和灵魂,从根本上决定了这种文化的阶级属性、政治本质和发展方向,对整个文化体系中的其他要素具有广泛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正确的价值观不是先天具有的,也不是任何人和某种神秘力量赋予的,而是在传统文化沃土和时代精神的结合中逐渐孕育和熏陶,通过实践和养成在人们的思想中逐步形成、完善和展现出来的。

       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文化的精髓,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土壤和精神源泉。比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报国情操,“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态度,“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意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治国理念,“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的无私情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自律观念,“和而不同”的包容思想,等等,都凝结着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诉求,至今仍是我们中国人的价值底座,也是中华儿女的生命底色。可见,这些就是自古至今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它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和灵魂。也正因如此,我们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历史积淀,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精神标志和内在基因,在其承载的价值观的内容上是具有厚重性和历史性的,在中华民族生存的任何时期都是不可断裂、不可失却的,也是不可能泯灭的。中华传统价值观的精神血脉能够延续和光大,其深层原因就在于核心价值观这种精髓和灵魂的强大生命力。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源泉

       在唯物史观看来,价值观作为社会的意识形态,总是产生且寓于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传统基础之上的。从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看,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也总是深深植根于各个国家、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中。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道德规范准则,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了世代绵延的伟大民族精神,蕴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源泉。

       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根基和活水源头。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灵魂和血脉,也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记忆和精神家园,体现了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彰显着民族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流淌在我们身上的民族血脉,是心灵的归宿,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生活与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民族记忆与智慧的结晶,是深深植根于中华大地而逐步形成、发展和聚积起来的精神生命实体和文明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人们“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1]是党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适应时代精神和社会历史发展要求概括提炼出来的价值理念,是历史传统、国家形态和时代精神的集中反映,是中华文化光谱中的一大色系,自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同根共生、千丝万缕的天然联系。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精神是相契合、相贯通的。比如,从国家层面看,中华文化历来强调“民本”,孔子“使民富足”的思想,《尚书》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表述,孟子“民贵君轻”的主张,等等,都与“富强”、“民主”的思想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从社会层面看,“不患寡,而患不均”(《论语·季氏》),“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孟子·滕文公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等等,都是与“民主”、“法治”相契合的;从公民层面看,传统文化中更是有着非常深厚的积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周易·乾》),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林则徐说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都是强调国家与个人息息相关,其基本思想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把个人的前途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起来。另外,中华传统文化特别强调品质修为,重视修身养性。比如,“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孟子·离娄下》),“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孟子·公孙丑上》),等等,强调“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的崇高人生境界,突出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情怀与家国意识。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从中华文明的整个链条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积累、沉淀下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既是中华民族的血脉和精神家园,也是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精神之光、亘古不灭的活的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人们社会物质生活、政治和文化生活中“精神的太阳”(马克思语),既鲜明地体现国家性质与社会形态的统一,又体现了党、国家和人民政治信念与价值取向的统一,既集中体现了历史传统和时代精神的统一,又体现了传承文化基因与促进现代性生长的统一,因而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传承与理性升华。比如,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富强”、“民主”,就是对中华文化中历来强调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贵君轻”、“使民富足”等民本思想的一种升华。再如,“仁”是支撑国之为国的根本,也是治理国家的核心价值理念,其核心价值就在于:“仁者爱人。”爱人就是“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仁者爱人”的思想蕴含着一个最基本的价值要素,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小康社会构建的实质性基础。这个价值要素的实质就是“修己”、“克己”。无“仁者爱人”,社会就会纷争群起、乱象丛生、民不聊生。只要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谦让一点、相互体谅包容一些,努力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人际关系就会融洽,社会就会和谐。所以,“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可见,我们所倡导的“文明”、“和谐”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对古代“民本”、“仁本”思想的时代传承和理性升华。

       再次,从个人层面来看,“德”是个人品质的核心。中华民族历来有崇德重德、尚德倡德的传统。正是这一传统,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志,滋养了世代绵延的伟大民族精神,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因而成为中华民族世代绵延、发展壮大的精神滋养和强大动力。常言说,“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说的就是崇德修身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整个国家、整个民族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正所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礼记·大学》)。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具有非常广泛的涵义。不仅如此,它更是一种为人的崇高境界。我国历代志士仁人都十分强调做人“怀德”。孔子说得非常明白:“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做人怀德,才是君子之所为,人的一生无非是以德律己、以法束己,这是人之为“人”的正道。孔子说:“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即是说一个人仅为个人利益而行动,就会招致众人的怨恨和谴责。孔子又说:“君子上达,小人下达。”(《论语·宪问》)亦即说君子通达于仁义之行,小人则精通于财利之道。所以,“君子先慎乎德”(《礼记·大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都属于传统文化中“德”的范畴,也是对传统文化中道德理念的超越与升华。

       综上可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源泉和“固有的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现代性生长同频共振、相互耦合而形成的价值精神,也是普照当代中国社会的理性价值之光,二者有着历史继承性和内在契合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沃土,离开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2]“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3]今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结合时代要求加以延伸阐发,既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道德基因与当代道德建设相适应,又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树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不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髓中汲取思想道德营养。

       三、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选择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灵魂和血脉,既是滋养心智、净化心灵、寄托灵魂、激发民族创新的智慧源泉,也是当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达根基”、“肥沃土壤”、“丰厚营养”和“雨露阳光”。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不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自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就能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更加有效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而使之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共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人的价值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尽管分别包含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的不同价值向度,但其实践主体是公民个人,实践基础是公民个人的价值准则。中华传统文化历来注重人的生命存在问题、人的德性问题、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问题,追求理想人格和崇高的人生境界,在个人修身养性、为人处世、敬天畏地、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等方面形成了许多启人心智、润人心田、催人奋进的价值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人的价值主体地位,自觉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理念。这就要正确认识区别于世界万物和其他生命而独立存在的人在人伦之始应秉持什么样的道德准则、价值规约,即人之为“人”的本原价值。这是由人的本质规定性所决定的,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这一著名论断既告诉我们人的本质存在于人的社会关系之中,又向我们揭示这里所说的“社会关系”是一个全面的、综合的、外延广泛的概念。也就是说,作为人的本质存在根基的“社会关系”,包括了与人生存和发展相联系的一切血缘的、历史的、现存的、自然的、社会的条件和关系。从发生学意义上说,人在获得生命、成为“人”之日起,首先面对的就是如何与自己的父母相处。对待父母的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是一个人道德品行的初始根基,直接决定着其善恶是非的道德评价,在很大程度甚至从根本上影响着其将来与他人交往、走向社会的思想态度和处世方式,以及待人之道、为人之德。不同的价值准则、迥异的处世哲学,决定着不同的为人处世态度,构建和形成性质不同、亲疏有别、品位各异、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身就是一种“伦理型文化”、“道德型文化”,从个人修养、人生价值、道德理念、爱国情操、人文哲学等各个维度渗透到人文领域的各个方面。在这个意义上说,也就是关于“人”的文化,即完善人、发展人的文化。为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精神,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于人的价值主体地位。也就是要充分认识到人应该怎样与他人交往、在与他人相处时应遵循什么样的价值准则和道德规范。人与人交往的价值准则与取向,是一个人走出家庭、步入社会,在与其他社会成员交往中恪守的思想态度和行为规范。

       另外,还要正确认识人应该秉持什么样的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认识和处理与社会的关系,即人与社会的价值关系。人是历史的“剧作者”,又是“剧中人”,人的活动创造了社会,而社会又影响着人、创造着人,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推动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只有每个人都洁身自好、推己及人、与人为善、善解人意,进而融入集体、奉献大众,社会才能团结和睦、和谐有序、风清气正。这样,每个人才会受其规范引领、熏陶影响,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和人生境界,努力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自身身心的和谐,进而陶冶熔铸自己的理想人格。

       第二,深入挖掘和传承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念。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伦理道德资源。爱国、诚信、敬业、仁爱是中华传统文化个人层面最基本的价值范畴,历经两千多年的社会发展、文化变迁仍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感召力。它不仅铸就了历史的辉煌,而且也滋养哺育了一代代中华民族优秀儿女。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华传统美德仍然闪耀着时代的光芒。特别是在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深入挖掘和自觉传承这些道德理念,积极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的精神营养。

       传承家国意识,陶冶爱国情操。家国意识是中国人的基本意识和一贯遵循。这种家国意识寓于孝道文化之中,其基本价值伦理以及由此生发的热爱祖国、与人为善等优秀品格,与倡导“爱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家国同构、家国一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中国古人经常把自身利益同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生命同天下、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在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把“祖国”比作“母亲”就是这种家国意识的集中表现和通俗表达。这就既要坚守养亲、敬亲、尊老、爱老等传统孝道的精义,又要摒弃“光宗耀祖”、“埋儿奉母”之类的愚忠愚孝,把传统孝道与时代要求结合起来,赋予其新的内涵。比如,把孝敬父母的传统孝道引申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大孝”,把立言立功转化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国梦建功立业的不懈追求,等等。这样,才能使孝道文化的内涵更具鲜活的生命力和浓郁的时代感,外延更具灵活的适应性和广袤的包容性,真正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道德源泉。

       传承诚信精神,夯实道德基石。诚信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得以延续、得以发展下去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为人处世的基本态度和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准则,也是沟通人际关系、促进人与人联系交往、把社会成员组织起来的基石和纽带,因而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倚重的道德范畴。比如,《论语》中讲的“言必信,行必果”,就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个人诚信、社会诚信、行业诚信、商业诚信等领域问题严重,将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的共同呼声、人民的热切呼唤。传承诚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将诚信价值观贯穿于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道德风尚等各个方面,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行业,使之成为人与人交往的基本道德规范,成为党员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成为衡量一个人道德品格高下、思想情操优劣的重要价值标准。

       传承敬业精神,熔铸奉献品格。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敬业不仅仅是一种工作伦理或职业道德,更是一种人生价值观和人生哲学观。敬业精神是一种基于挚爱基础上的对工作、对事业全身心忘我投入的精神境界,其本质就是无私奉献精神。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敬业本质上就是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根基的珍视。韩愈在《进学解》中所说的“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堪谓敬业价值观的一个经典注解。敬业价值观蕴含于中华传统文化之中,为众多贤人志士所践行。孔子把“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视为仁德的基本要求,把“事思敬”作为对待一切工作的基本要求,主张做事的精义在于“敬事”。自古以来,有关敬业尽责、忠于职守的例子不胜枚举,如“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王猛为相,临终不忘国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搜罗百氏”、“采访四方”写出《本草纲目》的李时珍,等等。当前,践行敬业价值观,就要确立劳动神圣、工作神圣、事业神圣、创造神圣的信念,要求每个公民都应把自己的职业看成是为社会作贡献、为人民谋福祉的光荣岗位,看成是社会、单位运转链条上的重要环节,自觉做到恪尽职守、夙夜在公、兢兢业业,在实现中国梦中努力创造自己的人生价值。

       传承友爱理念,建设和谐社会。友爱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重要的思想元素。“礼之用,和为贵”是中华文化的重要道德理念,强调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秉持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和”,亦即坚持以一种和谐友善的态度来对待自然、社会和他人,以一种宽广的胸怀处理各种关系。值得提及的是,这种“友爱”、“仁爱”思想以“爱人”、“成己成人”为前提与目的,以培养爱心实现自身心理和谐,以团结友爱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尊重民众实现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以珍爱万物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进而以此引领我们走出工业文明和技术理性畸形发展所导致的人的“物化”、“异化”和“单向度”困境。传承友爱理念,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区分不同的价值主体、针对不同的价值目标,形成不同的价值规范和价值要求。对广大社会成员来讲,就是要引导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理解,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氛围。对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就是要强化人民至上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富民,主动下基层察民情、找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第三,坚持把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回归生活世界,既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需要,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以此规范和引领生活世界的必然诉求。为此,当前就要以人们的生活世界为基本场域,坚持融入与引领的统一。融入,就是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实践、走进生活,紧贴群众的思想实际,发挥意识形态自觉,使之真正成为老百姓认同且笃行的价值观;引领,就是要善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统领各种意识形态,使之与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相符合、相一致,这就要在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要找准它们之间的契合点。也就是说,回归和融入生活世界绝不意味着被动地适应生活世界和消极地服从生活世界,其根本目的是引领生活世界,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工夫。”[5]“要注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个人都能感知它、领悟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6]

       从根本上说,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在大众感知、认知和认同上下功夫,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众中的吸引力、亲和力与感召力,这就必须使核心价值观“接地气”,与普通民众的心理意识、生活实践、风俗习惯以及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教化方式方法相耦合,使之由抽象的理论转变为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民间知识”和“价值共识”,从而在普通民众心中落地生根,进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这就要充分挖掘传统文化中孕育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元素,通过大众媒体,以讲故事、话历史的形式进行传播和诠释。这样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久久为功,就会使广大普通百姓深切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亲近,领悟到其并不深奥抽象,而是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私德和公德、小德和大德。唯其如此,才会逐步使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礼义廉耻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规范,在润物无声中陶冶人们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道德情感,创造关爱他人、团结互助、维护公平、伸张正义的社会氛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奠定深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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