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外教育择校运动述评_美国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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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十年代美国的中小学校中兴起了一场“选择学校运动”,它打破了传统就近入学的方式,让家长和学生自由地选择学校,从而把市场经济规律,把竞争的机制引进学校教育之中。选择学校并没有象其倡导者所希望的那样,彻底地解决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但作为当前教育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已把一些新的思想、观念和方法带进中小学校,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美国公立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 美国 中小学 选择学校 自由竞争 教育改革

为了平息公众对中小学教育日愈增加的不满,减缓因学校差异扩大而引起的社会负效应,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美国的中小学校中悄然兴起了一场“选择学校运动”,旨在打破传统的就近入学方式,给家长和学生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力。选择运动的倡导者们认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持续下降,多次改革的效果不佳,最关键的问题是没有按市场规律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管理教学之中。学生就近入学,按学校入学人数的多少分配教育经费,实际上中小学校吃的还是“大锅饭”,只要学校驻地有足够的生源,学校也就不必为经费发愁,也不必过分用心于改进教学,提高教育质量。这是体制的问题。在这种体制下,学校之间没有竞争,没有压力,也就缺少了办学活力,缺少了进取的精神、创新的意识。要彻底改变中小学的被动状况,就应该引进和借鉴大学的竞争机制,以打破中小学教育中的“大锅饭”。因而,推行选择制度便成为整个中小学教育改革的基础。近二十年过去了,选择学校运动发展如何,它有什么特色,存在哪些问题,有多大的影响,又应当如何去评价这场运动?对此,本文特逐一进行讨论。

一、选择学校运动的兴起和发展

八十年代初期的美国中小学校已出现日益严重的平庸现象:学校满足于已有的发展水平,教师安于现状,学生没有内在的学习动力,学校教学水平长期徘徊不前。学校的发展取决于学校所在地的生源,学生多学校教育则经费充足,但教师负担过重;学生少则使学校教师、教学设施等得不到充分利用。各类学校都不太重视提高教学质量,因而造成公立学校教育质量普遍较差的状况。82到83年,受市场经济理论的影响,纽约市第四学区首次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立学校系统,他们废除了传统的就近入学模式,允许所有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该区的22所中学中任选一所入学。这一改革增加了家长和学生选择学校的自由度,促进公立学校实行开放入学,通过竞争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第四学区的改革对自身的内部结构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学生流向那些办学灵活,与社会生活接近,教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而原来区内较大的四所综合中学就有两所在竞争中失利不得不关闭,幸存的两所也在学科结构和教育内容等方面作了许多改变,正如该区资深的学督S·弗莱格(Seymour Flieggel)所指出的;旧的原则已经失效,在竞争的面前没有一所学校可以不通过竞争而得以存立,“今天,在全区范围产生作用的一个原则是——推销你的学校”。[1]尽管改革还处于尝试探索阶段,但在学习成绩方面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例如,改革前该区每年仅有10名学生能够通过严格的考试进入纽约市四所著名的高中,但在实行开放召生后考进这几所学校的学生人数已达到250名。于是,数以千计来自纽约其它区的学生到该区就学,一举改变了过去常年闲置几百间教室的不景气状况。[2]

受纽约第四学区的改革成果的影响,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学区、纽约的白平原学区、及明尼苏达州的一些学区也先后采取了相似的做法,从而使选择入学的方式在美国中小学界产生了较强的反响。其中,首推明尼苏达的改革对选择学校运动的兴起所产生的推动作用为大。在初步实验的基础上,明尼苏达通过三个步骤建立了州级的选择学校系统。(1)1985年颁布了高中后选择教育法案,允许全州11—12年级的学生选择既可获得高中又可获得大学学分的大学课程。但此选择范围仅限于高中阶段。(2)1987年通过了一个毕业激励计划,允许难以完成学业的12—21岁的学生进入选择学习课程,甚至那些未能读完高中的成年人也可以免费参加学习,并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同年,又通过自愿开放招生计划,使学生能够在已加入选择计划的学校中任意选择一所学校入学,从而使选择的方式深入到中等教育的各个阶段。(3)1989年通过指令性计划,要求从1989—90年起,本州内凡是学生人数超1000人的学校都必须加入选择学校计划,到1990—91学年全州所有学校都必须允许学生自由选择入学和转学。至此,选择学校运动已在明尼苏达全面展开。

把学校选择运动推向全美国的关键人物当数前总统乔治·布什。早在1989年,布什总统和教育部长劳罗·卡瓦佐斯(Lauro Cavazos)就公开称赞明尼苏达州进行的选择学校实验,并支持该州在全州范围实行选择计划。随后便做出决策,确定解决当今教育问题的焦点在“选择”,进而要求其它州和地方学区也要采取与明尼苏达相类似的管理结构,让学生和家长在选择教育计划中有最大的可能进行选择。布什政府的教育决策迅速推动选择学校运动在全美发展,至当年底已有八个州实行相似的选择学校制度。布什的教育政策不仅使选择学校在公立学校系统内广泛开展起来,还把这一运动引入私立学校之中。布什政府公布的《美国2000年教育蓝皮书》指出:要把自由市场经济规律和竞争引进学校教育之中以促进公立学校的发展。而且,随着这一改革的深入,学校选择的方式不但会在公立学校系统的许多部分增强,还会渗透到私立学校甚至教会学校之中。因此,学校间的竞争不局限在公立学校体系内部,这是一种包括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在内的所有学校乃至教育的广泛的竞争。基于上述认识,布什政府允诺给公立学校系统拨款两亿美元,以鼓励其允许学生按自己的选择到公立、私立或教会学校就读。布什的政策把选择学校运动引向高潮,使各式各样的选择学校制度、选择学校计划和选择学校方式在美国各地迅速开展起来。

九十年代以来,选择学校运动并未象预计的那样轰轰烈烈地发展,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美国公立学校的状况,但却出现了两种激进的发展倾向,即私营教师(The Private-practice teachers)[3]和特许学校(The Charter Schools)[4]的兴起。为了增强选择学校的吸引力,也为了鼓励更多的教师参与选择学校运动,发挥其工作热情和创造性,从1990年开始就有一些学区允许那些不愿作雇员,而想作承包人的教师建立自己的业务,为一些学校提供特定的教学服务。学区与私营教师签定合同,对其能力、水平,以及所提供服务的方向、内容、方式等作出要求和限定。私营教师如不能达到合同目标,学区有权不予更新合同。尽管私营教师负有很大的责任和冒险性,但他们也有极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能够较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因而,这一观念很快就被许多人接受,当年(1990)就成立了全美私营教师协会(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Educations in Private Practice)。作为一种教育的选择,93年以来私营教师更广泛地被社会接受,越来越多的私营教师业务在美国建立起来。选择学校运动的另一激进倾向是特许学校的出现。1991年特许学校首次在明尼苏达州出现,现在它的影响已波及全美国。特许学校的兴起,其影响的迅速扩大,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首先,特许学校迎合了当前那种认为教育应该建立在学校产品和家长选择基础之上的思潮。既然儿童有不同的需要和抱负,就应该建立不同的学校,让家长为子女和家庭做出最好的选择。其次,特许学校高度重视教师的权威和作用,在这里教师可以完全参与学校管理,全面组织教学,充分实现个人的价值。第三,特许学校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实际上,学生学业成绩的好坏,不仅是特许学校出现和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衡量学校成功与失败的标准。第四,特许学校不象普通学校那样受到太多的限制,例如,它可以不必招收所有的学生,而把办学的重点放在某一部分学生,如处于危机边缘的学生上面。因而,使学校更具特色,也更有针对性。

二、选择学校的类型和特征

美国种族、民族、文化、教育的多元性,以及教育管理的地方性,使得选择学校运动的形式、方法和途径变得复杂多样。我们可以把选择学校运动视为一次在一些相似的理论思想指导之下兴起的,采取了某些类似的方法和途径的,为实现一个相对一致的目的而开展的教育改革运动,然而,我们很难以同一个标准,按同一个模式去解释和套用这场运动。但是,为了便于对这场运动有较全面,较客观的认识,我们有必要对选择学校运动中那些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方法和类型,以及其基本特点做一些介绍和归纳。

1.选择学校的类型

纵观美国学校选择运动的发展,我们大致可以把选择学校的方法和途径归纳为两大类:完全选择学校和选择学校计划或选择教育计划。现将这两种类型的学校分别介绍如下:

(1)完全选择学校。完全选择学校即学校全面实行选择制度,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在学区内,甚至可以跨学区选择学校入学。属于这一类的有:

a.选择性磁力学校(The selective magnet schools)[5]。选择性磁力学校是八十年代初期在美国出现的一种学校型式,它打破传统的按区招生的办法,使其它区域的学生也可以到这类学校学习,其宗旨是给家长和学生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力,以改善学校中社会、阶级和种族不平衡的状况。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磁力学校往往具有一些特殊的设施并提供特殊的课程,随着选择学校运动的发展,这类学校办得越来越灵活,也越来越具有学术性。近年来,磁力学校不但数量有所增长,而且就学人数也大大增加。

b.特许学校。特许学校是1991年在明尼苏达州通过法案开始推行的一种新型的公立学校。该法案特许教师或其他一些有进取心的人独立开办和管理这种新的学校,以打破地方学区和原公立学校系统对学校管理和控制的特权。它允许家长和学生在原公立学校和新的公立学校中进行选择,同时,也允许学校和教师根据自身的情况、条件、教育的成果,以及家长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教学体系和管理模式。特许学校以其办学和管理的极大灵活性,以及给教师、家长和学生更大自由而受到社会关注,并成为一种激进的选择学校型式。

此外,属于这一类的还有选择职业学校(The selective vocational schools)和地方高中(The neighbourhood high schools)。

(2)选择学校计划或选择教育计划。这类计划通常是由学区或州一级教委制定,它针对本地区或本州的特点,规定选择入学的各种条件、要求和标准,辖区内学校可以按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加入计划。属于此类的主要有:

a.入学选择计划(The enrollment-options plan)[6]是由明尼苏达州率先实行的一种父母选择计划。它规定父母可以选择全州范围内任何一个学校系统入学,根据学生流动的去向,州政府把教育经费拨到学生就学的学校。被选择的学校可以在校舍不足,班级、年级、课程容纳不下学生,或是因学生流动,可能打破种族平衡的情况下,拒绝学生转学,但不得以专门培训体育明星或学术尖子为理由,在申请转学的学生中进行挑选,更不能区别对待或歧视学生。明尼苏达州教委要求,1989—90学年,该州所有招生千人以上的学校都必须加入选择计划,到90—91学年,全州所有的学校都必须允许学生选择入学。目前,入学选择计划已经被许多州采用。

b.有控制的家长选择计划(The controlled parents' choice plan)[7]。这项计划最早于1988年由纽约白平原学区开始实验推行,1989年在哈弗大学查尔斯·威利(Charles Willie)教授的主持下进一步完善,并在马萨诸塞州及其它一些地区实施。该计划旨在通过对家长选择学校制定一些条件和限制控制和消除家长间为子女选择学校时的不平等权力,并缩小因学区间对学生赞助不同而造成的差别,进而实现中小学校中各种族、各族裔学生的相对混合与稳定。

此外,还有开放入学计划(The open-enrollment plan)、激励毕业计划(The graduation-incentives program)和高中后选择教育法案(The postsecondary-options law)等,属于这一类型。

2.选择学校运动的特点

尽管美国的选择学校运动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政策,不是一种独特的现象,尽管在学校与学校,学区与学区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尽管在管理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途径等方面表现的多种多样,但选择学校仍然具有一些基本的性质与特征:

(1)选择学校打破了传统的招生模式和用人模式,使其所有成员——学生、教师和员工都有了选择进入该校的权力和可能。

(2)选择学校仍属于公立学校,仍在学区教委的领导之下,但与学区的关系较松散,并拥有更大的独立性,自主权和权威性。实际上,不管是作为一所独立的学校,还是作为一所学校的分校,选择学校都具有自己独立的管理机构。

(3)通常选择学校都采用双向的选择方式,即学生和教师有充分选择学校的自由,学校也有权制定标准和条件选择学生和教师。

(4)为了区别于一般的学校或一般的教学计划,也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尤其是有特殊需要的学生,选择学校往往采取一些特殊的管理办法,设置一些特殊的课程,使用一些特殊的教学方法,因而使选择学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例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许多选择学校都是直接针对处于危险边缘的学生(The student sat at risk)开办的。

(5)选择学校,特别是新建的选择学校一般规模都比较小,以保证各种族,各族裔学生的交融,以使学生在学校生活中获得最充分的人格发展。

(6)选择学校具有更广泛的教育目标体系,以促进学生个性、智力、身体、社会化,以及学术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7)选择学校比一般学校给教师予更大的自由,创造更好的条件,让教师真正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承担起全面培养年轻一代的重任,并鼓励教师在实践活动中形成自己的教育观点,建立新的理论体系。

三、选择学校运动面临的问题

同美国的其它教育改革一样,选择学校运动从一开始就有其对立面,随着运动的发展,随着实践中一些新问题的出现,这些矛盾和冲突也越来越大,同时也暴露出选择学校运动赖与发展的理论基础存在着许多不足,这一运动与社会现实的条件有很大的差距,它所采取的方法和途径还不一定为学校所接受,因而,选择学校并非象提倡者所希望的那样发展得波澜壮阔,如火如荼。那么,究竟是一些什么问题在困扰着选择学校运动的发展呢?

1.选择并不等于教育均等的实现

选择学校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是,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应该具有一种卓越的公共意识,即该社会的全体成员应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力,并能够自由地在公立学校体系中选择学校入学。因此,家长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学校既是民主精神的体现,又是减少或消除现实生活中贫富不均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实践中这个理论却难于实施,问题在于,第一,富裕社区的家长并不愿意把子女送到贫困学区的学校,因而选择往往是单向的;第二,被选择的学校并非都愿意并能够接受所有选择该校的学生,因而,选择是有条件的;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不同学区、不同学校并不因为实行了选择制度而带来了教育资源分配上的真正平等,因而,选择只是表层的。

这些问题不仅反映出个人的兴趣与意愿,更多反映却是特定社会中各种社会关系、阶级关系、经济关系和民族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区别和差异。因此,选择作为一种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均等的问题。而且,由于许多选择学校和磁力学校制定了一些特殊的要求和条件,限制了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和少数族裔学生的选择,因此很可能使选择学校演变为一种新的学校隔离形式。遗憾的是摩尔(Donald Moore)等人对芝加哥、费城、纽约和波斯顿等地的选择学校所做的调查表明,在相当一部分学校中确实存在着按阶级、阶层,按种族、族裔,按社会经济地位,按学习成绩选择学生的倾向。他们担忧并提出警告,这种状况将会危及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平衡发展。[8]

2.自由市场经济的理论并不能照搬到学校教育之中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教育,把自由竞争的机制引进学校教学管理之中,这是选择学校运动兴起的又一重要理论基础。为了在学校间、学生间展开竞争,就必需允许家长和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因此,选择就成为推动学校工作的一个必要条件和基本形式,成为取得教育多元化,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业成就,实现家长、学生、教师及社会满意的方法和途径。学校应该象自由市场一样,向社会敞开大门,由顾客任意挑选。学校为了生存,就不得不参与竞争,不得不更多地考虑顾客的需求,不得不迅速对顾客的要求作出反应,并以此来吸引更多的顾客和教育资金。无疑,选择把学校推向市场,也使学校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巨大的竞争和压力,迫使学校进行改革,不断地自我完善,并逐渐形成一个在教学质量上和社会满意上都得到认可的学校网络。由此可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学,确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但是,实践证明学校并不等同于自由市场,经济规律并不能完全照搬到教育之中。我们不能够忽视学校教育与自由市场之间的本质差异,忽视教育自身的规律和特性。至少学校在以下几方面与自由市场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1)学校不可能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而放弃培养人,放弃通过对人的培养来促进社会进步的历史使命;(2)学校不可能为满足和赢得学生的需要而改变学校教育的基本目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3)学校间的竞争,并不能解决各学校在起点或是在过程中业已存在的不平等和不平衡;(4)在教学过程中,仅靠竞争也并不能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还必须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教学的基本原则,选择正确的方法,引导学生进行积极有益的竞争。

3.自由选择是否真正能促进学生的参与意识,实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选择学校运动的支持者认为,当个人选择成为一个机构或一个组织的成员,而这个被选择的机构或组织又同意接受该个体时,就会产生巨大的相互允诺和满意,使学校的整个工作处于一种良性的互动状态,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选择的方式,改变了过去那种被动的,强制性的学校人际关系,增强了个人(学生和教师)的自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因而可以增强学校与学生与教师的联系,进而降低辍学率,缺勤率,提高学业水平。然而,我们却不能不考虑学生选择的动机与该理论提倡者的本意之间的差别,不能不注意学生的自由选择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差距。例如,有一些学生仅仅因为他或她的好朋友在另一所学校而想转学,有一些学生是遵父母之命而转学,甚至还有一些学生是由于在原学校表现不好等原因而被迫转学。显然,学生选择的自我意识并不是十分强烈,而且选择的动机层次也并不太高,这就会使人产生怀疑,究竟自由选择能在多大程度上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习的效果。

4.选择制度缩小还是加剧了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

从理论上说,通过竞争,优胜劣汰,好的学校迅速发展,差的学校被迫关闭,逐渐促进和形成学校发展的良性循环。但在现实中,高质量的学校能取得很大的发展,但却不能取代质量差的学校;尽管确有一些差的学校被关闭了,但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差的学校还不得不继续开办。这就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选择学校把好的学生抽走了,一般学校变成问题学生最集中的地方;优秀的教师都到选择学校去了,一般学校的教学水平进一步降低;教育经费随着学生流向选择学校,一般学校的办学经费更加拮据,教学条件继续恶化;选择还给家长学生带来一种错误的认识,凡是未能进入选择学校的学生就是不好的学生,从而使这些学生产生沮丧的情绪,背上思想包袱。很明显,照这样发展下去其结果不是缩小,反而是加剧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使选择学校运动失去了其最初的本意。

5.家长是否真正拥有并使用选择的权力

现已进行的多项调查表明,家长为子女选择学校的权力并不是人人平等的,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家长,特别是低收入和少数族裔家庭的家长,既缺乏对选择学校运动的了解,又没有进行选择的能力,因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选择学校运动的发展。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1)家长缺少对选择学校的意义、方法和途径的认识。不知道为什么要选择,怎样去选择;(2)家长对子女关心重视不够,对他们的学业和未来发展不闻不问,或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帮助子女;(3)家长缺少参与的意识和能力,把对子女的教育完全交给学校和社会;(4)家长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学校提供赞助,并有效地解决子女上学的交通问题;(5)学校以种种理由拒绝一部分学生入学,从而使这些家长的选择变得毫无意义。

针对上述争议和问题,选择学校的拥护者们从三个方面采取了对策。第一,加强理论方面的研究,特别是探讨了市场经济与学校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选择学校与现行公立学校体系的关系,自由选择对学校、对学生的影响和意义等方面的问题;第二,通过多种渠道向家长,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家长,传递有关选择学校的信息,主要是通过成立家长信息中心、举办家长班、建立热线电话、与社会服务机构合作、教会宣传等途径,采取发放材料,作口头宣传和个别交谈等方式,广泛地介绍选择学校;第三,向低收入家庭发放特别高额的基金,以鼓励选择学校和选择教育计划接受处于不利境地的学生。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宣传和促进了选择学校运动的发展,缓和了运动中出现的一些矛盾,但却不能较彻底地解决现存的问题。于是,自1993年以来,有越来越多的人提出,不仅应该全面地来看待选择学校运动及其所面临的问题,而且必须把选择学校同公立学校系统,甚至同整个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才能更综合、全面地解决问题。

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和评价这次选择学校运动呢?明尼苏达学校委员会前执行主席威拉德·贝克(Willard Baker)认为:“选择学校象一阵烟雾转移了整个教育改革创新的注意。它支持的是家长的权力,并不花费一分钱。这种做法对整个教育体系并没有任何帮助,却把那些小的,低效的学校体系(小的学区)清除出去。”[9]尽管确有一些人与贝克一样对选择学校运动持消极悲观的看法,但作为一种改革的尝试,它已经对美国中小学教育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1)选择学校打破了传统的招生办法,不仅给学生选择的自由,同时也在改变着学校和学生的行为模式;(2)选择把竞争机制引进学校教育中,它已带来了学校之间的分化,还将促进整个初中等学校结构的发展变化;(3)自由选择使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受到挑战,传统的地方分权制将进一步消弱,州级教委的权限会逐步加强;(4)以学生学业成就的好坏,作为评价学校和吸引学生的标准或条件,使考试制度和对学生的指导日益受到重视,结果将进一步提高学术在中小学校中的地位;(5)自由选择不仅突出了家长的权力,而且也增加了家长与学校的联系,增强了家长在教育子女上的责任感,这将更有利于学生的培养;(6)选择学校给予教师极大的自由,也赋予教师更大的权力,进而把对教师和教师工作的重视提到了近几十年来从未有过的高度。选择学校运动的影响不仅在于它把选择的方式带进了学校,重要的是它引入了一些新的思想和观念,使人们不仅对今天的问题,也对过去的传统,对未来的发展有了更多的思考。也许,现在对选择学校运动做全面的评价还为时过早,但可以肯定它对美国中小学教育的影响将是深远的、长久的。

注释:

[1] Thoms Toch:"Choice About School Choice:How Far Should We Go?"The American School Board Journal,187,July 1991.p18.

[2] 纽约市第四学区位于纽约东哈莱姆区,脏、乱和社会治安等问题长期困扰着该社区的发展,也影响到其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生源的稳定。著者。

[3] Ruth E.Randall:"What's After School choice?-Private-P-ractice Teachers and Charter Schools."The Education Digest,Ap-ril 1993,p38-41.

[4] 同上[3]。

[5] Thomas Toch:"Choose about School Choice:How FarShould We Go?",The American School Board Journal,178,July 1991,p:18-20.

[6] Marilee C.Rist:"Should parents Choose their child's s-chool?"The Executive Education,March 1989,p.24-6.

[7] Saul M.Yanofsky and Laurette Young:"A Parent School-C-hoose plan for Racial Ethnic Balance",The Education Digest,May 1992,p.11.

[8] Chrissie Banber:"Public school choice:will we be ready?"the Educational Digest,January,1990,p19-22.

[9] 转引自Marilee C.Rost:"Should parents choose their chi-ld's school?"The Executive Education,March 1989,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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