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消费转型的关系_按劳分配论文

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劳动消费转型的关系_按劳分配论文

试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与“劳动消耗转化”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试论论文,消耗论文,理论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劳动消耗转化”观点的提出

所谓劳动消耗转化,就是根据马克思关于社会产品价值的一个著名的公式(W=C+V+M)的原理,把C+V 这两部分劳动消耗事先降低到 一个最低水平,并在W中作了各项扣除,然后把C+V绝对控制起来,在 保证国民收入和国家财政收入超速增长的情况下,让C和V这两部分消耗互相转化,使C的下降以其中一部分转给V,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主观积极性。这一方法,不仅有利于克服我国企业内部长期存在的经济效益不高的弊病,而且也是对现行分配体制的一项重大突破。

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看,劳动价值学说的核心,是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创造的,商品价值的大小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所占份额的尺度。”〔1〕马克思还说:“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 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2〕。所以按劳分配的“劳”,从本质意义上讲, 指的是抽象劳动,我们在衡量各种具体劳动的时候,只有把不同质的劳动转化为相同质的劳动即抽象劳动,才能进行比较。例如,把复杂的脑力劳动折算为简单劳动,把繁重的劳动折算为一般轻便的劳动等等,才能确切反映出它们之间的劳动量差别。而“劳动消耗转化”观中所提出的压缩(或节约)C,正是由于劳动者要付出一定的脑力劳动才能取得。 如果劳动者不动脑筋,不想办法,不付出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C的节约是不可能的。 因为C的变化是和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有关, 具体劳动的状况会影响固定资本的运用系数、物质磨损和原材料消耗系数等,因此,C 的大小也是劳动效果大小的一个表现。所以这种使C下降的具体劳动, 也应该转化为相同质的劳动,即还原为抽象劳动,以便反映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种使C下降的具体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可以从V值中得到补偿,即在价格不变的条件下,C下降—成本下降的形式新增的收入, 应有一部分给劳动者(当然不是全部)。这才真正体现了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予劳动者相应的报酬,如果不是这样来认识问题,那么,我们长期将原料消耗节约,以发节约奖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那也成了侵占他人劳动了。所以,那种认为C的下降,全部进入M,一点也不给予劳动者,实践证明,它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鼓励节约原材料消耗,不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而且也不利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劳动经济学。

无疑,活劳动创造价值,物化劳动只有在活劳动作用下才会转移价值。这里很明显,物化劳动转移价值量的大小,是通过活劳动的作用实现的,如果活劳动作用小,转移价值也就小;反之,就大。当活劳动小的时候,一部分物化劳动的价值量得不到实现,社会不予承认,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前人的劳动被浪费掉了,而“劳动消耗转化”论使人们注意纠正这种浪费,使前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得以继续更多地实现,这个价值量不是凝固的、不变的,它可能全部实现,可能实现一部分,其转移量的大小取决于V的耗费量,这无疑会影响商品价值总量。 应该看到,这种转移价值量的增加,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不矛盾。

二、马克思的价值构成论与“劳动消耗转化”的关系

从马克思价值构成的理论来看,马克思在价值构成理论中分析了有机构成(C/V)和剩余价值率(M/V)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有机构成和剩余价值率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就会导致M的增长快于V的增长。同理,M的增长也会快于V+m 的增长。这是因为不论物化劳动消耗或活劳动消耗,只要其中一项降低,都会引起财政收入快于国民收入的增长。道理在于,当生产增长速度不变时,影响经济效益水平的因素,最终表现为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水平的高低,即表现为社会总产品价值中C与V的比重大小,或者反映社会总产品中的剩余产品所占比重大小,前者与经济效益成反比,后者成正比。因为仅仅是提高生产速度而经济效益不提高时,社会总产品价值W量不可能提高,只有经济效益水平提高,W量才能提高。

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水平的变化,与财政收入及国民收入的增长的关系可表现为:

(一)当物化劳动消耗C和活劳动消耗水平V不变时,那么,国民收入(V+m)与财政收入m的增长与生产增长同步,即同步增长。

(二)当物化劳动消耗水平上升1%,活劳动消耗水平不变, 那么,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均低于生产的增长速度,而且财政收入的增长又低于国民收入的增长,物耗上升,大大限制了国民收入与财政收入的增长,可见比赛速度不讲效益是得不偿失的。

(三)当物化劳动消耗水平不变,活劳动消耗水平上升1%, 那么,财政收入的增长要低于生产的增长和国民收入的增长,但国民收入与生产增长同步。

(四)当物化劳动消耗水平下降1%,活劳动消耗水平不变, 那么,就会出现国民收入的增长快于生产的增长,而财政收入的增长又快于国民收入的增长,即超速增长的局面。

(五)当物化劳动消耗水平不变,活劳动消耗水平下降1 %(即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那么,国民收入与生产增长同步,而财政收入的增长超过国民收入与生产的增长。

(六)当物化劳动消耗水平下降1%, 将其下降绝对总额中的四分之一转化在V值中,即活劳动消耗水平上升0.5%,那么,也会出现国民收入与财政收入的增长均超过生产的增长,而且财政收入的增长快于国民收入的增长。这样做,在宏观上能控制住。

从以上六种情况,我们在理论上可以得出以下四点结论:

第一,当C与V水平不变时,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是一致的,即同步增长。

第二,不论物耗水平或活劳动消耗水平,只要其中一项上升,都会导致财政收入的增长低于国民收入的增长。

第三,不论物耗水平或活劳动消耗水平,只要其中一项降低,都会引起财政收入的增长快于国民收入增长、国民收入增长快于生产的增长的超速增长局面。因此,“劳动消耗转化”观从速度与效益水平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是符合马克思价值构成理论的。

三、按劳分配原则与“劳动消耗转化”的关系

(一)按劳分配的“劳”是指什么?

列宁在著作中第一次使用“按劳分配”这一概念。他指出:“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3〕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分配原则, 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劳动者为社会提供了必需的劳动,在社会领取一份消费品,这份消费品的量,要以他所提供的劳动量来衡量。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或者叫等量劳动相交换。那么,按劳分配的“劳”是指什么呢?是指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吗?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又怎么衡量呢?这一点应该是很清楚的。因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归根到底是劳动的数量。劳动的质可以转化为量,质是自乘的或倍加的量,而劳动量又是以劳动时间来衡量的。因为不论是生产者“劳动时间”,还是体现在生产成果上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归根到底都是劳动者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消耗。所以按劳分配的“劳”,从本质意义上讲,指的是抽象劳动。我们衡量各种具体劳动时,也应该把它转化为抽象劳动,才能进行比较。

从劳动者个别劳动看,劳动有潜在的、流动的和物化的三种形态。按劳分配的“劳”是指那一种形态呢?我们知道,潜在的劳动可视为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但是这种劳动虽具有某种能力而未发挥出来,对社会没有提供经济价值,如出工不出力,这不仅不能领取报酬,而且是占有了别人的劳动。当然这种劳动不能作为按劳分配的依据。流动形态的劳动就其本身,可视为实际支出的劳动,但实际支出劳动不一定表现为劳动成果,除了劳动条件的因素外,还有劳动有效性问题。无效劳动,例如产生出废品,这种劳动不仅没有创造经济价值,而且浪费了社会财富,所以也不能作为按劳分配的依据。物化形态的劳动是指凝结在劳动对象中的人类劳动,它除了补偿自身劳动消耗以外,还要为社会提供价值,增加社会财富,这种劳动应该作为按劳分配的依据。马克思指出:“在劳动过程中,劳动不断由动的形式转为存在形式,由运动形式转为物质形式。”〔4〕按劳分配的“劳”,在马克思看来, 也是指的物化劳动。

当前企业分配体制改革,应该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差别,尤其要改变脑力劳动报酬偏低的状况。

(二)“劳动消耗转化”是使工资与效益挂勾的有效方法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商品价值时指出,成本是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是生产过程中一部分劳动耗费的价格体现。马克思这些论点是对商品生产价值运动一般规律的表述,除去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有性质外,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成本概念也是适用的。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成本仍是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所以成本的经济实质是C+V。

“劳动消耗转化”观点,是根据马克思关于社会总产品价值的公式及其论述成本的理论,事先依据先进水平在W中将m作了最高的扣除,因而使C+V(成本)一开始就降低到一个最低水平,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工人接受成本限额,根据物化劳动通过活劳动的作用促使其转移价值的实现,这“一高一低”就可以拿到手。因为这时的C和V都是较先进水平的。物化劳动节约或降低,是要活劳动支出有所增加的。现实经济生活的大量事实表明,尽管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劳动者技术素质不一,工作勤惰不同,物化劳动消耗也不一样,劳动素质高的,C 的消耗少;反之,C的消耗就多。由于物质利益的原因,工人当然尽量地压缩C而增加V。因为C在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V的比重较小,压缩C给一部分V,这两者的价值绝不是等同的,而是前者数倍于后者, 其中还包括事先将m作最高的扣除数值。这个简单的道理,不需要用数学来证明, 也是很清楚的。

“劳动消耗转化”观点根据成本(C+V)的组成范围,不仅将C+V捆在一起,而且把各种奖金、津贴捆在一起,根据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额浮动,使职工工资(包括奖金)的分配建立在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工资与效益密切挂勾。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职工收入也上下浮动。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决定分配的观点。“劳动消耗转化”观点是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着眼,对企业的价格销售量、物耗、工资、利润等方面实行全面控制,以经济利益为杠杆,去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把成本降低到历史最低水平、利润提高到企业历史最高水平的目标。

注释:

〔1〕〔2〕〔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6页、57页、 214页。

〔3〕《列宁选集》第3卷,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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