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集群治理契约选择的制度基础与演化机制研究_资产专用性论文

大企业集群治理合约选择的制度基础及演进机理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理论文,集群论文,合约论文,制度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加入WTO以后,本土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产业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步伐也因此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走上集群化发展道路,并出现了一批大企业集群。一方面,在东南沿海地区,一些中小企业开始通过集团化推进向大企业集群的转化;另一方面,在其它地区(如山东半岛和东北三省等)出现了诸如家电、钢铁、造船、汽车及石化等大企业集群。从形态上看,大企业集群是一个由众多规模不同的企业组成的综合体,以大企业为核心,众多中小企业为外核,其中既有一个或多个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社会资本较为丰富的主导企业或核心企业,又有一大批进行专业化生产和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有机地构成了一个和谐共生、飞速发展的企业集群。

由于大企业集群在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它的基本类型、生成与演进机理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然而,综合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笔者发现,虽然企业集群研究正如火如荼,但当前对企业集群生成与演进机理的研究大多是以江浙和广东的中小企业集群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的理论探索,如王缉慈等对浙江诸暨市以“袜业之乡”——大唐镇为中心的袜业产业区和嵊州领带产业区的研究,[1]程学童、王祖强、李涛对温州柳市镇的低压电器产业区和温州烟具产业集群形成过程的研究,[2]王珺对东莞的IT产业区和南海大沥镇的摩托车专业生产区等广东中小企业集群的研究。[3,4]由于不同类型的企业集群在生成机制上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这些研究成果很难充分且有效地对大企业集群的独特性进行理论解释。此外,国内已有的一些对大企业集群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青岛大企业集群的特点、类型及其战略意义,[5]但没有对大企业集群的生成与演进机理进行深入研究。由此可见,在大企业集群的生成与演进机理领域的研究还存在着很多理论空白,而且尚未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基于此,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尝试通过价值网络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的交易费用基础相耦合的方式,对大企业集群的生成与演进机理进行解释,并初步构建一个理论分析模型。

二、企业集群生成与演进机理的理论回顾

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研究了企业集群的生成问题,其中有两个主要的研究视角:一个是集聚经济视角,另一个是地方制度视角。[6]

1.集聚经济视角

集聚经济视角解释了经济为什么集聚的问题。近代工业区位理论的奠基人韦伯从影响工业区位的经济因素(包括区域因素和位置因素)入手,通过对成本费用的分析,解释了工业集聚的主要原因;[7]马歇尔借助产业区理论解释产业群形成的内在机制。[8]他认为,由人才和设备专业性、资源禀赋独具性、交通运输便利程度所带来的外部经济会形成三种规模效应:一是市场规模扩大带来的中间投入品的规模效应,二是劳动力市场规模效应,三是信息交换和技术扩散规模效应。前两者称为金钱性外部性,即规模效应形成的外部经济,后者是技术性外部经济,这些外部效应促使企业从分散走向集聚。

此后,克鲁格曼更注重强调历史偶发事件和规模报酬递增导致事实上的锁定而引发企业集聚现象。[9]在工业生产具有规模报酬递增特点的假设下,他从理论上证明了工业活动倾向于空间集聚的一般趋势,并认为特殊的历史事件将会在产业区形成的过程中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即现实中的产业区的形成具有路径依赖性,一旦建立起来,就倾向于自我延续下去;而波特则系统地提出了围绕企业竞争力生成与发展的集群理论。[10]他认为,在企业、供应商、中间服务商、机构和政府等区域主体互动作用下,产业集群能够形成获得雇员、供应商、专业化信息、机构和公共物品更好的途径,厂商能够通过集群内的合作与竞争赢得互补性并且产生更好的创新和发展动力。

2.地方制度研究视角

地方制度研究视角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安排角度分析企业的集聚问题,其中大致可分为社会文化视角、企业能力视角、社会关系网络视角三种。

首先,社会文化视角是从产业区的独特社会文化分析企业的集聚问题。如巴卡提尼从社会文化结构方面解释了“第三意大利”现象。他认为,产业区的经济特点是劳动分工的外部性,产业区内企业间的互动是有社会文化支持的;皮埃尔和赛伯认为,中介组织的社区意识粘合作用有利于生产企业的再联合;[11]王缉慈、[1]程学童等[2]在对浙江原发型(内生型)企业集群生成过程的研究中注意到了社会文化的重要性,指出独特的地方社会文化和习俗对企业集群的生成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其次,企业能力视角是从知识的传递与转化及企业间相互学习的视角理解企业集群的形成。如Asheim和Breschi分别从知识传播论和知识区内外溢论论证了隐含经验类知识传递的面对面特性和知识外溢更可能在地理上相互靠近的地区内发生,并且知识报酬递增有助于技术集群的形成;[12,13]凯姆格尼(Camagni)认为,创新是企业—客户—供应商集体学习的过程,企业间的联系和结网以及地方劳动力市场内部的熟练劳动力流动是企业主要的学习方式,形成集体学习机制和动力。[14]

最后,社会关系网络视角或社会资本视角是从企业间相互信任的角度分析企业集群的形成与演化。.格兰诺维特认为,经济行为嵌入在社会关系结构之中,因而社会关系与结构对个人行为会产生重要作用。基于过去相互了解的经验基础,可以形成一定的相互信任与规避机会主义行为的预期;科尔曼把蕴含在人际关系网络中的资源概括为社会资本,如信任、规范和网络等,这种资源有利于形成协调与合作的行动来减少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鼓励专业化,增加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观念创新上的投资,从而提高社会的效率。麦克唐纳德和沃托瓦在对不同产业区的研究中指出,这种产业区的不同主要来自于社会关系网络的差异,他们还根据社会资本的多少,将集群分为社会资本有限的集群和社会资本丰裕的集群,社会资本丰富程度不同就造成了集群的演进方式的不同。

综上可见,以上理论从不同方面有效地解释了企业集群生成问题,可谓横贯竖穷,各有所长。另外,国内学者在解释江浙和广东等地中小企业集群生成机制的时候,使用了多种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因而更增强了理论的解释力。但是,与中小企业集群的生成机制不同,我国大企业集群主要是通过中小企业集群升级、或是核心大企业的价值辐射与类核吸引形成的。因此,以上理论难以准确并充分地解释大企业集群生成的机理。

笔者还注意到,无论是借助中小企业集群升级,还是依赖核心大企业的价值辐射与类核吸引,大企业集群的生成在本质上就是企业间治理合约的选择。因此,可以纳入交易费用分析框架。目前,虽然有学者[15,16]已经对企业集群的治理结构进行探讨,但他们的研究多集中于企业集群网络治理形式的描述性分析上,并未深刻揭示出企业间治理合约选择的制度基础及演进机理,这就造成了此类文献的相对缺乏。同时,与中小企业集群相比,大企业集群的价值网络具有显著的不同,这既与企业核心价值有关,又同企业间治理合约的类型有着微妙的联系。因此,笔者希望借助企业价值网络的基本特征、交易费用与核心价值三者间的耦合关系,对大企业集群的生成及演进机理进行深入探讨。

三、企业价值网络视角下大企业集群基本特征

就本质而言,大企业集群的生成机制就是企业间治理合约的变化。然而,这种治理合约的选择在企业价值网络不同区位节点上又存在很大差异,故此笔者引入了企业价值网络理论,以便更好、更直观地揭示大企业集群的基本特征,为后文的分析做必要铺垫。

1.企业价值网络的内涵

企业价值网络是由不同企业的价值链按照一定的界面标准相互交叉、融合而形成的,它涵盖了企业自身及众多供应商、渠道伙伴、服务提供商和竞争者。从企业价值网络的形成过程来看,它与模块化密切联系在一起。在模块化背景下,价值模块成为构成价值链的“基因”。为了不断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核心能力,企业通过对传统的集合型价值链进行解构、裂变、整合与重建,形成了具有兼容性、可重复利用、符合界面标准的价值模块,再将这些价值模块按照新的规则和标准在新的界面上进行重新整合,形成新的模块化价值链。具有不同模块化价值链的企业通过相互间的合作把各自的价值链连接起来,转化为企业之间的价值星系,进而演变成企业价值网络。从企业价值网络基本形态来看,它包含了企业内部价值网络和企业外部价值网络。企业内部价值网络就是以某一(某些)核心能力要素为中心,由企业内部不同的价值链和价值模块组合而成的网络系统;企业外部价值网络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价值生成、分配、转移和使用的关系及其结构,不同的企业价值链和价值模块相互交织组成价值系统,形成企业外部价值网络。不难看出,企业价值网络涵盖了企业内外众多价值节点或“接口”,是一个十分庞大而且纷繁复杂的网络系统,并处于一个不断演化的动态过程。

2.大企业集群的基本特征

企业集群与企业价值网络素有渊源,集群的形态与企业价值网络的形态紧密联系。对于大企业集群而言,不仅包含企业外部价值网络,而且也包含了高度的内部价值网络。因此,从基本形态来看,大企业集群是一个相对较为完整的企业价值网络。

大企业集群的价值网络与大企业的核心位置密切相关。一般而言,核心大企业常常处于价值系统的中心位置,在这一位置上,不仅价值增值空间巨大,而且是上下游配套企业间的联结枢纽。笔者通过对嵊州领带企业集群、青岛家电企业集群和大连船舶企业集群等大企业集群的比较分析,清晰地看到大企业集群价值网络的基本特征,即从整体来看,大企业集群的价值网络呈现出“上游大、中间较小、下游适中”的特征。所谓上游大,是指产业链上游的配套企业呈现出高度的网络结构,主要是企业外部的高度网络化;中间较小则是指大企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在数量上相对较少并呈一定程度的内部网络化;下游适中则是指位于产业链下游的配套企业的网络化程度略低于上游企业,相对更为稳定,而且一些大企业的价值边界已延伸到下游的物流领域。

大企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利用自身的品牌辐射能力,吸引众多配套企业集聚在其周围。例如,在青岛以海尔、海信、澳柯玛、朗讯、LG少数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的家电电子大企业集群中,海尔在青岛及周边地区累计吸引74家供应商,并且许多国际和国内大企业纷纷把代表核心技术水平的研发中心转移到青岛,从而搭建起一个集研发、采购制造、物流于一体,辐射力巨大的产业平台。同时,海尔千万级别的制造规模,使产业链上溯和下溯无限扩展。海尔的冰箱与空调战略业务单元吸引了三洋、广州冷机、台湾瑞智压缩机等企业前来建立压缩机总装厂,压缩机总装厂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吸引了为压缩机制造配套的电机厂、漆包线与热保护器厂等零部件厂前来“挂靠”。而这些零部件厂又吸引了五金件冲压、钢板剪切、铜材等原材料与原材料基加工的工厂前来,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家电为核心的完整的产业链。目前,在青岛及周边地区,已形成了年产压缩机1200万台的中国北方最大的家电用压缩机配套基地、塑料配套加工能力达到15万吨的全国最大的家电用塑料加工配套基地、钣金配套加工能力达到35万吨的全国最大的家电用钣金加工配套基地等。

同时还应注意到,大企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也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内部价值网络。核心企业内部价值网络大多是通过集团化或内部一体化形成的。大企业在充分审视自身核心资源与能力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的分拆、外包、兼并或收购活动,将一些必要的或核心的价值模块囊括到企业内部,而将一些不必要的非核心价值活动从企业中剥离出去,再将企业内部的价值模块按照一定规则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企业内部价值网络。

四、大企业集群中企业间治理合约选择的制度基础及基本类型

科斯首先将交易作为分析的基本对象,试图从不同企业之间签约的角度解释企业的本质,即企业是一种契约关系的联结。他指出,现实中市场机制的运作是有摩擦和成本的,市场价格机制的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大于零,而企业正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而存在的。威廉姆森将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和交易频率引入交易费用分析框架中,形成新的交易费用分析范式。[17,18]他认为,当经济活动不确定性、交易频率和资产专用程度较低时,市场是经济活动的协调机制;经济活动不确定性、交易频率和资产专用程度较高时,企业就会出现;然而,经济活动往往是处于二者之间的模糊状态,因此就需要有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另一种协调机制,于是出现了处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双边、多边准市场组织(Quasi-market Organization)和混合型组织(Hybrid Organization)。在威廉姆森看来,选择治理机制或治理合约的治理成本是专用性资产和一组外生变量的函数,制度环境参数的变化引发比较治理成本的变动,进而决定治理方式的选择,企业组织演变及其效率取决于能否通过具体的契约性制度安排(治理合约的选择)降低交易费用。

大企业集群是一种介于企业科层与市场之间的特殊形态的中间性组织,它实际上是一种优化企业间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可以被看作企业间治理合约的集合。因此,大企业集群的生成与演进机理可以理所当然地纳入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正是基于这一理论基础,笔者尝试从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两个维度探讨东北大企业集群治理合约的选择问题。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一种专用性投资,除非付出生产性价值的损失,否则一旦做出不能转为其它用途,包括地点专用、实物资产专用、人力资产专用、专项用途及临时专用等。当资产专用性较高时,一旦转向其它用途,专用性资产的价值就会大幅沉没,企业将付出沉痛的代价。当资产专用性较低时,由于资产改向其它用途的转移成本较低,企业只会付出较小的代价。由此可见,企业将一项资产转向其它用途时所付出的代价或遭受的损失与资产专用形成正比。而不确定性是指知道未来可能发生的每一种状态,但并不能为每一种状态赋予确定的概率值。威廉姆森[17,18]指出,除了环境参数的不确定性外,交易内部的干扰因素也会产生不确定性,并主要表现为签约双方行为的不确定性。当不确定性较高时,企业往往更倾向于通过将交易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来降低不确定性。当不确定性较低时,企业通常会选择采用市场交易的办法。一般而言,大企业集群中核心企业的生产规模非常大,与配套企业之间的交易频率相对较高。因此,为了方便研究,这里假设交易频率处于某一固定水平,即将其视为一个常量,而将资产专用性(S)和不确定性(U)视为变量,企业间的治理合约C即为S和U的函数。本文的一个重要假设就是交易双方必须都是企业主体。此时,在交易异质性与交易双方有限理性的假设前提下,面对不同的资产专用性与不确定性的组合,进行交易的双方企业为了节约相互间的交易费用,可以选择四种基本类型的治理合约,如表1所示。

当交易双方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且面对较高的不确定性时,其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通常会选择治理合约Ⅰ,即通过并购对方企业使交易内部化,进而实现内部一体化;当交易双方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但面对较高的不确定性时,一般会选择治理合约Ⅱ,即其中一方通过与对方合作建立战略联盟,这不仅能够进一步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而且还能够降低由较高的资产专用性造成的交易费用;当交易双方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低而面对不确定性较高时,双方通常会选择治理合约Ⅲ,即双方通过建立合资企业降低不确定性的影响,此时资产专用性并不会对交易产生太大影响;当交易双方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低而面对不确定性也较低时,双方通常会选择治理合约Ⅳ,即采用市场交易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确定性程度从低到高变化的过程中,并非简单地从合约Ⅱ变为合约I,或从合约Ⅳ变为合约Ⅲ,两个合约中间还应该有一些过渡形式的其它合约。鉴于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篇幅,此处不再对这些过渡契约做细致的探讨。

同时,笔者还注意到,在大企业集群中,不仅核心企业与一般配套企业的地位显著不同,就是在配套企业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例如,通用型零部件生产厂商与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商之间就存在着地位上的差异,通常后者具有选择治理合约的优先权。因此,在降低不确定性带给企业不利影响的过程中,为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产权或控制权通常会配置给交易中重要的一方或不可或缺的一方。此时,对于大企业集群中的重要企业或核心企业来说,如果考虑企业价值活动或价值模块的属性,即是核心价值模块,还是非核心价值模块,表1中的四种基本类型的治理合约将会变为八种类型,如表2所示。这种治理合约的选择方式是在严格遵守“归核化”思想的基础上做出的,企业组织方式的选择不仅要实现交易费用最小化,而且还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批企业开始走上归核化道路,集群中的大企业通常也采取核心回归或核心多元化战略,如海尔电器。因此,笔者认为,企业应该以某种有效的资本渗透方式将核心价值模块囊括在企业价值边界内,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最佳的节约交易费用的治理合约。

五、大企业集群价值网络的基本特征与交易费用基础的耦合

前面已经分别对大企业集群价值网络的基本特征及治理合约选择的制度基础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那么,二者之间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呢?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要通过二者的耦合来深入地探讨大企业集群的生成与演进机理。

首先,从供应环节来看,产业链上游的配套企业呈现出高度的网络结构,主要是企业外部的高度网络化。上游的零部件供应商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性供应商,通常它们提供通用型的零部件,另一类是重要的供应商,它们提供关键部件。对于一般性供应商来说,它们的资产专用性程度通常较低,当它们面临的不确定性程度也较低时,下游采购企业通常会选择与之进行市场交易,这就促成了通用型零部件市场的产生,从而使产业链上游呈现出高度的网络化。例如,在汽车产业集群中,常常存在着一个或多个通用部件批发市场。伴随不确定性程度的提高,这些一般性供应商通常会选择与采购企业建立一种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也就是表2中的治理合约G,它们之间会建立起一种平等型合作联盟。这种与一般性供应商建立的平等型合作联盟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现实中并不多见,主要原因是不确定性程度通常很低,建立战略联盟通常没有必要;对于重要的供应商来说,它们的资产专用性程度一般很高,当面临的不确定性程度较低时,他们通常会与采购企业建立平等型合作联盟,即选择治理合约D,以此来降低高资产专用性可能产生的潜在交易费用。伴随不确定性程度的提高,采购企业一般会选择与重要的供应商建立主导型合作联盟,出于战略考虑,采购企业在合作联盟中往往起主导作用。

其次,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它们通常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内部网络化。对于企业核心价值模块而言,当它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且面临较高不确定性时,核心企业通常会选择治理合约A,即实现内部一体化。当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程度较低时,核心企业会选择治理合约B,既可以采用内部一体化,也可以与对方企业建立合资联盟;当企业核心价值模块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低,但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时,核心企业通常会选择治理合约E,即与对方企业建立主导型合资企业。如通过与主要竞争对手建立合资研发公司,共同降低或分担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并由核心企业掌握较高的股份。当不确定性程度较低时,核心企业可以选择治理合约F,即与对方企业建立平等型合资公司,各掌握50%的股份。对于非核心价值模块,基于“归核化”战略考虑,核心企业通常将这些价值模块从企业中分离出去。可见,大企业集群中核心企业的内部网络化通常是由核心价值模块按照一定的连接规则形成的。

最后,大企业集群中位于产业链下游的企业通常呈现出中度的网络化。位于产业链下游的企业通常是一些仓储、物流和售后服务企业,一般而言,仓储和物流企业的资产专用性相对较低,而售后服务企业的资产专用性相对较高。对于仓储和物流企业,它们在面临较高不确定性时,通常会选择治理合约G,即与核心企业建立平等型合作联盟,以降低不确定性。当面临较低不确定性时,它们通常选择治理合约H,即选择市场交易,由于核心企业数量较少,这样会形成一种中等规模的网络化结构。对于售后服务企业,由于具有较高的资产专用性,当面临较高不确定性时,它们会选择治理合约C,即核心企业与它们建立主导型合作联盟,如汽车制造企业与维修企业建立的特许维修站。当售后服务企业面临较低的不确定性时,它们会选择治理合约D,即与核心企业建立平等型合作联盟。

此外,从动态演进角度来看,对于企业核心价值模块而言,当不确定性处于特定的较高水平时,当资产专用性由低到高发生变化,企业间治理合约的选择就会由G变为C,当不确定性处于特定的较低水平时,当资产专用性由低到高发生变化,企业间治理合约的选择就会由H变为D,反之亦然;当资产专用性处于特定的较高水平时,当不确定性由低到高发生变化,企业间治理合约的选择就会由B变为A;当资产专用性处于特定的较低水平时,当不确定性由低到高发生变化,企业间治理合约的选择就会由F变为E,反之亦然。对于企业非核心价值模块而言,其动态选择机理与核心价值模块相似。以上这些动态变化就揭示了大企业集群的演进机理。

六、案例研究

下面,我们将列举丰田汽车的案例来说明集群企业间这八种治理合约的选择及动态演进过程。

丰田公司在1933年开始制造汽车时,并没有足够的资本及设备来自行制造一辆汽车所需要的全部零部件。因此,丰田公司努力寻找可以与丰田合作的、并能够提供高品质零件的供货商,同时也在市场直接采购一些诸如螺丝之类的通用零部件。最初,丰田公司产量很低,一天制造不了一辆车,不能为供货商带来大笔订单,此时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都较低,丰田公司与供应商之间选择的是治理合约H。

1938年以后,伴随母工厂正式投产,丰田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一体化程度增强(治理合约A),然而,丰田却一如其它汽车厂商那样开始将70%的零部件制造外包出去。对于那些非核心、同时资产专用性较低、不确定性较高的零部件供应商,丰田通常采用治理合约G,如早期与中国汽车企业间的技术合作。但是,当资产专用性提高时,丰田转而采用治理合约C,伴随不确定性的降低,丰田又旋而采用治理合约D。

值得关注的是,当丰田把一项关键零部件外包时,公司总是保持自身真正深谙这些核心技术,并持续学习以使整个企业始终处于技术尖端。例如,丰田和电装公司Nippon Denso之间治理合约的变化。日本电装公司最早是丰田的一个事业部(治理合约A),1949年从丰田分立出去,并成长为全球最大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但是,电装公司作为丰田唯一的电子和电气零部件供应商,面临较高的资产专用性和较低的不确定性,并且丰田公司将电子和电气视为企业的核心技术。因此,丰田公司一直持有该公司部分股份(治理合约B),并不断增强其在交易中的主导地位(一直延续着金字塔分割式的模块化),尝试选择治理合约E。但是伴随电装公司成长的太大、太强,并与丰田的竞争对手(如日产汽车公司)关系越来越密切,电装公司的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都相应降低,它开始选择治理合约F。而丰田看到电子零件在汽车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高、计算机化与迈向电动汽车的趋势,使得汽车中大约有30%的零部件和电子密切相关,且电子技术的演化比传统汽车技术的变化快得多。面对如此之高的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丰田公司于1988年在广濑建立了一座自己的电子工厂(治理合约A),并招募高端电子工程师。

丰田公司自身的发展历程及它与供应商系列之间治理结构的变化,生动形象地展示了我们所提出的八个治理合约及其动态演进机理,丰田也因此实现了由小公司到大公司的演进,并与其价值伙伴一道成为全球知名的大企业集群。

本文从企业价值网络的视角对大企业集群的基本特征进行剖析,将其描述为“上游大、中间较小、下游适中”。在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基础上,笔者将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与企业价值模块的属性三者紧密结合在一起,建立了一个企业间治理合约选择的一般分析框架,其中包括四个基本类型的治理合约及在此基础上演化出的八个治理合约。通过大企业集群价值网络的基本特征与治理合约选择的制度基础相耦合,阐释了大企业集群的生成机理,并从治理合约动态转化的视角分析了大企业集群的演进过程。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发现:(1)大企业集群的价值网络呈现出显著的“上游大、中间较小、下游适中”的特征。在大企业集群中,位于产业链上游的配套企业呈现出高度的网络结构,且主要是企业外部的高度网络化,位于中游的核心企业在数量上相对较少并呈一定程度的内部网络化,而位于下游的配套企业的网络化程度略低于 上游企业,相对更为稳定,一些大企业的价值边界已延伸到下游的物流领域。(2)在大企业集群中,企业间治理合约选择主要取决于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企业价值模块的属性。对于企业核心价值模块来说,治理合约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产专用性与不确定性的高低。而在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一定的情况下,治理合约的选择又会受到企业价值模块核心属性的影响。对于核心价值模块,企业的首选就是将其纳入自身的价值边界中,而对于非核心价值模块,企业的首选则是将其剥离,但有时也要根据企业的能力和战略意图对其进行取舍。这就创造性地将交易费用经济学与企业战略管理思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现实中大企业集群的生成与演进机理更具理论解释力。丰田公司的案例恰恰生动形象地验证了我们的结论,进一步强化了理论的说服力。

笔者在研究大企业集群的生成与演进机理过程中,做了很多前提假设,例如,假设企业交易频率处于某一较高水平,核心企业对“归核化”显示出天生的偏好,当放宽这些假设后,再对大企业集群的生成与演进机理进行深入探讨将会具有更普遍的理论意义。此外,对中小企业集群向大企业集群演化问题的研究将更具现实意义。笔者将在以后的研究中,对上述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也希望广大集群研究者能够将目光聚焦到大企业集群的研究上,不断丰富和完善企业集群的理论体系,并更好地指导我国众多企业集群的实践,不断提高它们的治理效率,为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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