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线论文,组织论文,新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0)06-0028-06
一、新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和人民民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
在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度变迁、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需求结构和社会组织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动。从传统的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等阶层中,陆续分化、分离或游移出来,先后形成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六类新的社会阶层,并继续在发展演变中。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伴随着中国社会发展、进步,文明进程而形成的新社会利益群体和职业群体。在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有组织行为、开展市场经济各项中介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改革进程中,乃至在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民间公益、互动、救助、志愿行动中,产生了许多新社会组织,它们与各类新经济组织形成了相互依存共荣、相互促进发展的态势。在“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课题研究中,重点关注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起组建或以新社会阶层人士为参与主体的新社会组织,包括分布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次的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部分中介组织,乃至延伸到基层、分布在城乡社区的社会组织以及各类“草根式”的市民活动群体和各种互动式的协同组合。他们均是以组织和参与社会公共活动、在社会领域以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基本职能、以服务政府、市场和社会为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各类经济利益群体、公民权益群体、慈善公益群体和社会自主活动联合体等社会行为体,形成了当今我国新社会组织的重要形态和组织体系。其中有部分相对规范的组织已在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社团法人”资格;有部分组织虽暂不符合正式登记注册条件,但也允许在县、区民政部门备案,以此纳入社会行政管理范围;有些市场中介组织在各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更多的一些基层社会组织因各种原因暂时未正式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但却依照各自的章程和宗旨,组织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共活动。
各类新社会组织的数量和种类近年来都以较快的速度在发展,这是一个国家人民民主和公众生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一项重要标志。一般都认为,公民社会是指国家和市场以外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它是调节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第三只手”,是调节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第三部门”,能分散社会权力,可以承担一定的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职能,履行需要社会同情心和体现公众关心和尊重的任务,涉及贯彻道德准则和个人行为职责任务方面,往往比单纯依靠政府或市场效果更胜一筹。在我国社会深度转型时期,“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各阶层成员的个性意识、财产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同时又使人们十分看重自己的利益问题,但发展又很不平衡,在涉及社会保障、社会整合、社会信任、社会公正、社会团结、社会参与、社会维权以及人的尊严乃至社会群体性矛盾的化解等公民普遍关心的社会生活质量问题和民生导向问题上都需要公民组织的集体认同和积极参与。当今,在我国社会重建、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相互配合新的治理结构中,总的来看,民间组织的发育程度还较低,发展又不平衡。不仅需要各个层次的慈善公益组织、自愿者自为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公民社会组织”,形成敞通的公民参与机制和表达机制来制衡公权力;也需要除工会、合作社之外的行业协会、商会、协进会等“能动社会组织”,建立劳资关系及各类利益关系的博弈机制,来驾驭资本的躁动。这样,新社会组织就成为协助政府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添加剂”;成为政府科学决策、集思广益的“智力库”;成为有序表达公众诉求的新渠道和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融洽的“润滑剂”;成为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民间对外交往的“新通道”;成为衡量我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晴雨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因此,新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在推进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化、均等化,在实现公众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建设力量。
在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快速、深度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应看到公民的“自由结社权”在宪政基点上的进一步确认和尊重,必将唤起公众强烈的维权意识;随着公众的平等参与意识,自主自治意识和自由全面发展意识的不断增强,民意、民声、民心已成为政府决策的“第一信号”;随着公众价值取向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单靠政府力量和资源难以应对人们个性化、专业化、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必须形成“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和公共服务社会化的新格局。在上述“法律”、“民意”和“需求”这三种关键因素的影响和支配下,我国各类民间组织走出初始的起步阶段后,以公众自发、自愿组成,以民间互助、联谊、公益、救助的志愿服务、社会中介服务、行业服务等为宗旨,逐步走上多门类、广覆盖、多功能、科学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对此,国外有的学者研究认为,民族国家作为现代性的核心部分,一般存在着三大领域:一是国家权力、管理机构,从上一直延伸到基层;二是市场起着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常与前一领域交织在一起;三是市民社会,它存在于国家权力、政府管理机构和市场领域之外的“第三方”。一个真正现代民主社会的建立,要求市民社会的社会组织具有相应的政治空间,使之能与市场和国家权力形成互补、互动和制衡。一个文明社会必须做到三个领域之间的动态平衡。
国内有的学者也研究认为,中国的社会组织在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长、发展进程中,得益于以下三方面机制的支持:一是来自于体制变革的内在制度需要;二是在公民社会发展中,公共活动空间的拓展提供了机遇;三是公众集体行动背后所代表的社会阶层基础的转型。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各种形式的新社会组织不仅出现在我国传统社会组织体系的边缘部分,而且还出现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国家与市场之间、市场与社会之间以及国家体系内部和市场体系内部的各种公共活动领域里,通过这些新型社会组织吸纳各种社会资源并动员广泛的志愿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社会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形成了一个有利于国家体系和市场体系的日益庞大的公民社会体系。同时,在这些新的社会组织的背后,作为集体行为基础的社会各阶层,随着市场经济发育导致阶层分化,从农民、知识分子等曾一度或长期处于传统体制边缘部分的非主流群体,转型为新社会阶层中的一些“政治精英”、“知识精英”、“经济精英”等主流群体,这一重大的历史转型标志着新社会组织正走向社会转型的主体进程中,开拓更多的社会公共空间,承载更多的社会公共资源,汇集着更加广泛的民智、民意和民主要求,并依托传统的社会主流群体共同推进整个公民社会的历史进程。
二、研究并推进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
对这类在我国公民社会构建进程中吸纳和聚集大量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及社会各界民众新的社会组织形态,是执政党在广大基层开展群众工作新的组织载体,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在基层实现公民自主自治有机统一的一种重要组织资源,必然会成为各种社会力量和政治势力关注和争夺的重要阵地。它是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群众工作必须覆盖的新领域,是党在新时期必须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的新阵地,也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深入开展、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提供了新的机遇,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也就成为统一战线必须深入研究的新课题。如果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全局中的一个战略重点和新的增长点,那么深入开展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应成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全局中一项新的重要任务,深入研究“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也应成为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时代新课题。
(一)从新社会组织的发展态势和“社团人”的价值取向的视角来考量,研究“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深入开展新社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是在新世纪新阶段为实现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发展目标中一个时代新课题、一项新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进一步夯实统一战线凝聚人心的民意基础和汇集力量的社会基础。中国作为一个具有超大规模社会结构的古老文明大国,在多元一体的传统体制中,社会一体化程度相对不高。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有“社会自治”、“自愿结社”和“民间公益”的传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在社会多元化进程中公民追求自由、自主、自治和自愿服务精神得到了培育和发扬。特别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将从诸多社会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退出。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部分,强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并要求“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各类新社会组织就成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推进人民群众有组织的基层社会自治的重要组织载体和渠道。随着自上而下的传统政治管制和行政束缚的逐步减少,使公民平等参与的热情和意愿得到尊重,人们自由结社的权利得到认同,反映公民合理诉求的渠道得到沟通,基层群众自治的机制得到培育,既奠定了公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文化基础和民意基础,又促进了从单一的传统“单位制”为标志的纵向链式社会结构逐步向纵横交错的网络型社会结构转变。通过深化改革中的“政府创新”和“社会创新”,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理政能力,拓宽了公众社会活动和政治参与的空间,扩大了公众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领域,提升了开展社会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活力。从中,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深切地感受到,除了按各自的意愿参加有不同界别重点分工的各民主党派和传统的统战团体之外,更多的人士乐于参与和凝聚在更为宽松、多样、包容,更能体现各自意愿和价值追求的各类新社会组织之中,使各民主党派组织和各类新社会组织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两个不可或缺的轮子。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利于夯实统一战线凝聚人心的民意基础,扩大统一战线汇集力量的社会基础。
(二)从新社会组织具有的基本职能和多项社会功能的视角考量,它是各级政府整合社会资源、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同盟军”,是党的群众工作必须覆盖的新阵地,是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有效载体。各类新社会组织具有鲜明的民间性、自主性、多样性、非营利性和志愿性等特征,具有为社会各相关利益群体表达意愿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协调相互关系、参与公共事务、规范各自行为等基本职能,发挥服务社会、联系沟通、整合互动、自治引导、监督自律等多项社会功能,能够为社会提供新的资源配置的机制和利益传输渠道,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成为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随着各级政府职能转变中,一个更加开放、有回应、负责任、更富效率为目标的服务型政府系列的构建,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新社会组织获得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必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的建设力量。它们一般都把政策倡导和影响公共政策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运用灵活多样方式,构建起有效的相互沟通和交流协商机制,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直接或间接参与支持政府推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进程,推进社会公共政策和决策的优化与执行。新社会组织来自民间、植根于社会各界群众之中,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包容性,先天具有协助政府整合社会资源、协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助手和“同盟军”作用,成为党组织联系和和沟通各界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成为党的群众工作必须全覆盖的新的阵地,理应得到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政策的保障和支持,得到现行体制的认可和支持,并在现行管理和监督体制中得到引导和规范,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发展机遇和活动空间。它不仅有利于形成公民社会民间组织与各种社会力量之间博弈互动、相互监督、自动制衡的政治结构,而且有利于形成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政府的培育扶助、监督管理和公民社会民间组织依法按章有序运行之间良性互动这种新型的社会政治格局。
在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度快速转型时期,社会结构越是分化、离散、重组,社会中各种力量越是活跃,党和国家就越需要重视协调并理顺与社会各利益群体、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在新的社会生态环境中,增大对社会力量的整合功能、对社会人心的凝聚功能、对社会利益的沟通和协调功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为提高现代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更有效地汇集并凝聚起各种新的社会力量,在架构新的社会政治资源整合机制中,一个成熟的政治模式制度基础和政策体系就是党的统一战线,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所具有的组织网络优势、人才资源优势和求同存异、包容共赢的工作优势,履行好统一战线的政治整合功能。各类新社会组织作为面广量大、结构复杂多样的“社团人”,特别是其中占主体的新社会阶层人士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志愿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以及公益、互益活动的民间组织形式,必将成为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一种不断在发展、壮大的社会组织结构的主体,也必然会成为国内外各种社会力量和政治势力竞相关注乃至争夺和利用控制的一块待开发的阵地。对此,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民间社团特点出发,加强执政党的政治领导和政府依法进行分类管理、统一监督是势在必行的。即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落实到新社会组织中去,把新社会组织的发展性要求、对社会的建设性、服务性要求与党和国家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方向性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把对新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提上重要的工作日程,把新社会组织中广大成员、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分布在各界的党外人士,紧紧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围绕共同的奋斗目标和共同利益的追求,在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结成广泛的“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这样,既拓宽了统战工作的领域,增添了统战工作优势,又延伸了统战工作手臂,开通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新的工作平台,使新社会组织成为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新的工作着力点。
(三)从引导新社会组织在各行各业、各个活动领域有序发展、合理布局的宏观视角考量,研究“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深入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不仅有利于拓展和扩大统一战线的覆盖面,增加包容性和完整性,还有利于各类统战资源、统战要素的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有效促进统一战线“五大关系”和谐建设的协调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深度转型时期,社会组织方式发生着从单一的“国家中心体制”向政府—市场—社会的多元主体之间互动互构、合作共赢为目标的新的社会组织结构转变。人们在一致性增强的同时多样性的发展趋势中,使一大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从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等传统的阶级、阶层中陆续分化、分离出来,在他们的创业、从业活动中,往往以共同的价值追求、利益诉求、兴趣爱好、乃至对某些社会共同问题的共同关心、关注而聚合在一起,结成了各种类型的新社会组织,其中较为规范和规模的虽有各自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但一般都已改变传统意义上的行政隶属关系,更多的是一些按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选领导、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结成的民间组织。新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有的还是劳动者),已纳入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新的工作对象,为统一战线各个工作领域增添了新的社会资源和人气活力,使统一战线呈现出对象、范围的空前广泛性、利益关系的巨大包容性、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高度多样性和基层统战工作的鲜明社会性等特征。新社会阶层人士社会职业身份、工作岗位的多变性,工作地点的流动性,使统一战线成员内部的不稳定性增大;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经济地位、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多层多样,使统一战线成员内部各阶层成员之间利益关系纵横交错、矛盾增多,有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资矛盾,有先富与未富之间的贫富矛盾,有在改革开放年代里占有较多经济资源、政治资源、社会资源的“精英人士”、“强势人群”与改革开放中利益受损的“草根人士”、“弱势人群”之间的“公平与不公平”之间的矛盾等,其中有些矛盾日益在一些群体间积聚呈现显性状态。使统一战线具有的疏通言路、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职能在加重,使统一战线具有的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化解民怨的社会职能在提升。在其中,一些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素质、能力、职业、收入、人际关系决定了他们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大有作为,成为社会一些低收入者关注的对象。随着他们事业的发展和队伍的成长,终将成为统一战线成员中一个主导型阶层。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有些人士超越个人生存得失的经济理性,开始走向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的现代公民理性转变。统一战线通过畅通他们政治参与的渠道,容纳他们合理的利益诉求,既有利于提高党长期执政、科学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又有利于通过他们把汇集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的“经济人”和各类新社会组织中的“社团人”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可以起到“联系一片人”、延伸统战工作社会覆盖面的作用。党的有些工作和意图通过他们自己选出的代表和信任的人到所在新社会组织成员中去做工作,就更富有代表性和带动力,工作更有针对性,不失为一种适应基层统战工作社会化趋势中的有效工作渠道。
进入新世纪统一战线开始走出单纯依靠“单位制”自上而下开展工作的传统体制,适应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工作对象日益增多的发展趋势,同时探索采用社会化协同推进工作的举措。如各级统战部门都陆续成立了“光彩事业促进会”、“海外联谊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少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黄埔同学亲友会”、“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以及各种同学会、同乡会……等新社会组织形式。在工商联系统成立了大量的行业商会、专业商会、异地商会、开发区商会、市场商会、乡镇商会、街道商会等下属组织,形成新的组织网络,发挥统战社团的龙头带动作用,活动主题鲜明、依托社会力量、扩大工作辐射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从中培养起一批新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使基层统战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但同时也应看到,已开拓的社会化工作渠道仍有较大的局限性。在各地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绝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都被吸纳、包容在各类新社会组织之中,各类新社会组织以其独有的民间性、灵活性、包容性、广泛联系性,发挥着联系沟通、团结互助、服务、维权和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等作用。鉴于各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社会角色和职业身份常常是多样、多重、多变的,其中有些同时也是少数民族成员,有些信仰不同的宗教或在推崇和传承各种宗教文化,有些成为各民主党派组织吸收的新成员和物色培养的新对象,有些在对外交流交往中还在海外创业发展……在研究“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课题中,一要研究各类新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和合理布局,形成分布合理、结构优化、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妥善处理好传统社团与新兴社团、专业性社团与综合性社团、公益性社团和互益性社团、社区性社团与区域性社团、国内社团与涉外社团等不同类型民间社会组织之间形成“共生、互补、分工、合作”的伙伴关系,发挥各自的社会功能,避免出现行政化、赢利化和集权化等不良倾向,致力于提升对社会组织广大成员的组织力、凝聚力和吸引力,增强各类新社会组织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力、社会关系协调力和社会影响力。二是要研究并开通统一战线各类资源和工作要素有序流向新社会组织的途径与渠道,通过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合理布局,不仅要促进阶层关系和谐建设,还应有利于促进各类统战资源(人才资源、政策资源、制度资源等)在“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建设中统筹布局、协调流动、均衡配置,推进统一战线全局工作上“五大关系”和谐建设的协调发展和持续推进。
(四)从新社会组织吸纳、汇集大批学有专长的党外各类人才的视角考量,研究“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推进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着眼于拉长、调整统一战线的人才链,充实丰富党外各类智力库,为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持续发展开发新的人才源,构建新的人才库。在江苏,改革开放30多年来,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呈现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和快速发展的态势。至2009年底,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私营企业达91.2万户,注册资本金多达20136.7亿元,个体工商户261.4万户,成为全省经济总量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多达3.2万多个。社会组织数量占全国各省市中第二位(其中社会团体、基金会数量占全国第一位),它们在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反映各阶层诉求、缓解社会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实践表明,“两新”组织中自主创业的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和自主择业的知识分子群体,是当今我国社会内部最有能力发出“声音”的“财富”与“知识”两大群体,使我国改革开放充满内在动力和活力。各类新社会组织履行着民间非政府组织各具特色的自主管理、互动服务、志愿参与、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规范行为等职能,扮演着协助党和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助手角色,在政府职能转变中,还往往承担一部分转移或让渡出来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逐步成为现代公民社会建设中一种结构主体,为统战工作社会化进程提供了新的工作载体。其中很重要的工作着眼点,在于“两新”组织已经成为吸纳海内外各类人才创业和各个专业的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在新社会组织中吸纳和汇集着大批学有专长的党外各类人才。特别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人员和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中的执业人员,须通过严格考核取得“执业资格”,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大多为专家型人才。从他们的社会角色和职业身份上分析,新社会组织的各类成员大多是从传统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自由人”、“社区人”和“社团人”,在各自的就业、创业活动中,有些成员本身又是“出资人”、“经营人”和“经济人”,在他们身上淡薄了传统的行政隶属关系或“单位依赖”,在改革开放的洗礼中孕育着新一代的“知识精英”、“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社会活动精英”。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成为各类新社会阶层在各个层次的代表性人士的聚集之地、培育之地,往往具有丰富的社会人文资源和社会动员性力量。不仅要看到,在“两新”组织中已经涌现了一批“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创业创新明星”、“慈善标兵”、“光彩之星”和“道德楷模”,还应看到在大量自发产生的“青年自组织”和新型的“网络社团”中孕育着年青一代的“知识精英”和社会活动骨干。特别是一些新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社团法人,一般都有着比较坚定的信念和执着的追求,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或者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人格魅力,在所在的行业、专业和成员中,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服众能力,他们的社会交往面广、社会信息量大,具有一定的洞察社会问题和社会环境变化的敏锐性,通过他们向社会各个层面、各个活动领域伸出联系、沟通、交友之手,去广揽人才、吸引人才、发现人才乃至储备党外各类专门人才,可以从中物色、考察、培育、选拔出一批又一批新的优秀党外人才,来不断丰富和扩大统一战线在各个领域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党外人才队伍的代表性、广泛性和包容性,拉长统一战线人才队伍的成长链,丰富统一战线各个领域后继有人的人才库,对其中一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有较好政治素质、道德诚信和专业化能力的优秀党外人才,通过培养、锻炼和筛选,不仅从中建设好一支有志于社会公共事业的新社会组织工作专业化人才梯队,还可以作为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储备人才队伍乃至各级统战部门政治安排的推荐对象。这样,既拓宽了党的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识才、选才、用才的视野和渠道,又开发了各类党外人才活水常流的源头,有利于建设好统一战线党外人才工程,打牢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可持续发展统一战线的强基之本。
三、把握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研究的着眼点和工作的着力点
(一)把握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课题研究的着眼点
当“自由结社权”从我国宪法所规定公民一项基本权利的宪政概念形态,在新世纪新阶段转向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公民依法、自愿、自主建立各种类型新社会组织的大规模社会实践形态时,会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即新社会组织的外部条件、环境与内部结构、管理的关系上,表现为培育扶持与监督、管理,外塑形象、品牌与内塑文化、素质之间的关系。在当今公民社会的构建进程中,各类民间组织要能在相对宽松稳定的社会生态环境中持续发展,关键要通过深化改革,改变严格管控下的传统“单位制”。必然会在宏观层面上涉及新社会组织与政府、与市场、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新社会组织与新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新社会组织与涉外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新社会组织的业务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间的关系,新社会组织开展的业务、专业工作与党的基层群众工作之间的关系,与政府创新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现社会产品和公共服务社会化、均等化改革趋向之间的关系等。在微观层面上,涉及每一类新社会组织的人员结构、组织布局、民主自主管理、人际间关系;涉及包括社团认同、群体认同和文化认同在内的“社团人”的归属感;涉及“社团人”的基本素质对依法、有序履行新社会组织各项社会功能、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等。
可见,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改革开放以来又充满新的生机与活力的超大规模的社会,对各类新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必然会是一项复合性的现代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系统工程。一是在民主政治建设层面上,关系到公民“自由结社权”的宪政原则在社会生活中的充分尊重和依法维护;二是在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公共服务机制的改革导向上,关系到实现由防范、管控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机制转变,由传统半封闭式由政府统包统揽式体制向党的统一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体制转变的问题;三是在法律法治建设层面上,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涉及社会组织的母法和各项子法、单项法规)的构建与配套完善问题;四是在文化建设层面上,特定的社团文化意识被唤醒后,产生特殊的文化效应,会强化人们自强不息的阶层意识,关系到用党的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民间社团文化建设,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促进民间社团在文化自觉的基础上健康发展的问题;五是在党的基层工作层面上,关系到“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工作、作用全覆盖这个政党工作现代化的重大课题,以通过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工作,来不断增强党长期执政、科学执政的合法性基础的问题。
为此,应强调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发挥应有的作用,离不开党的工作的全方位覆盖和政治引导;离不开政府的培育扶持和依法监督、统一管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公众的广泛参与。统一战线事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持续发展与壮大,也离不开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这类新的工作载体的承载、新的工作平台的搭建、这块新的工作阵地的建设与开发。当今,研究“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课题,不仅着眼于各类新社会组织具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自治自律”等社会功能,是实施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化的重要社会资源和必要推手,必须列入各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布局,把它整合好、运用好,使之成为参与维系社会公平秩序的社会力量;更应着眼于各类新社会组织内部吸纳并结聚着社会各阶层群众,这是一支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社会群体力量,必须按照党的群众工作方针政策凝聚好、引导好;各类新社会组织中汇集、包容了一大批各个方面的人才、智力,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人才、智力资源,必须团结好、使用好;各类新社会组织都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属于非政府系列的民间组织形态,伴随着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重组,在社会各阶层群众组织化重构中必须布局好、建设好;各类新社会组织又为公民在各自的创业实践和自治实践中积淀公民意识,提升公民素质和公民能力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营造好、培育好;各类新社会组织在生存与发展中,都会孕育着一种特定的社团文化,这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丰富的历史文化传统土壤中,在改革开放阳光沐浴下生长出来的一种民间结社的组织文化,必须把以自主互助、诚信自律、志愿服务、群体共存为标志的文化内涵发掘好、弘扬好,并坚持以党的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引领好、维系好。
(二)把握好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着力点
在我国当今经济转轨、社会重建的时代特征下,要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相互配合、协同治理的新结构,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大局,把握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改革的方向、节奏、力度和协调性。其中,要把新社会组织这块新的阵地、理论上的探索点和工作中的薄弱点,当成党的基层群众工作、党的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必须通过实践的探索,着重研究并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理论是创新的指南,理论自觉是工作主动的前提。必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理论和理念,来指导新社会组织与统一战线课题研究,来引领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创新的问题;二是围绕统一战线“汇集力量、凝聚人心”的主题和促进“五大关系”和谐建设的目标,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来充分整合、优化配置各类新社会组织所涵有的丰富的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问题;三是从统战工作是党对特定人群的政治工作和党的群众工作的特定组成部分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必须科学界定新社会组织工作各项任务的内涵和工作边界的划分问题;四是在当今新的社会政治生态环境中,为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必须全面理解和把握工作方针、原则,解决好工作理念、思维方式的更新和转变、工作思路的调整和创新、工作途径的选择与拓展问题;五是为建立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长效机制,必须因地制宜地规制管用的制度体系,以创新的工作机制来探索统战工作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问题;六是人才资源是统一战线持续发展壮大的第一资源,必须切实抓实抓好新社会组织新一代党外代表性人士队伍的发现、挑选、培养、评价、使用等建设问题;七是在推进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进程中,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通过实践探索、政策和机制创新和制度供给,研究并破解工作中产生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推进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等。
在开展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坚持把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各阶层和谐稳定作为最硬的道理和最根本的任务,通过认真贯彻“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把各类新社会组织的群体优势和组织化力量有效汇集起来,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的人才资源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社团人”的力量与人心更加广泛地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去,共创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以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自由全面发展,来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而持续发展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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