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要求稳定蚕丝价格,加强收购管理_国家计委论文

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要求稳定蚕丝价格,加强收购管理_国家计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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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蚕茧生产和茧丝价格,促进茧丝产销平衡,维持正常的蚕茧收购秩序,确保茧丝行业稳步发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近日联合下发了1999年茧丝价格政策及加强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桑蚕鲜茧收购价格继续实行中央指导下的省级政府定价。1999年桑蚕鲜茧(干壳量9.2克,上车茧率100%)中准收购价格(含税)由每50公斤700元调整为670元,可上下浮动10%。具体价格由省级政府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定价权不得下放。对试行“组合售茧,缫丝计价”的地区,每1%鲜茧出丝率价格为52元。桑蚕鲜茧干壳量和茧层率级差差价继续按照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国家计委《关于1997年蚕茧政策和收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干茧供应价格继续实行中央指导下的省级政府定价。今年春茧上市后干茧(10级,出丝率31%)中准供应价格(含税)为每吨4.2万元,可上下浮动10%,具体价格由省级政府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自行确定。

厂丝出厂价格继续实行中央政府指导价。厂丝(20/22,2A级)中准出厂价格(含税)为每吨18万元,生产企业可在上下不超过10%的浮动幅度内自主确定出厂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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