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学科视野下的现代逻辑_数学论文

学科交叉视野中的现代逻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科论文,视野论文,逻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学科交叉是科学研究中发生的学科交流、融合,形成新的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的过程。学科交叉是由科学与学科的矛盾性质和矛盾运动决定的。

科学是人类认识自然、社会和人自身(包括人类思维)的活动,科学是以问题为中心的,只要有问题的地方,就会有科学和科学研究。学科是科学研究发展成熟的产物,是规范化的知识体系。科学研究发展成熟而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标志是:它必须有独立的研究内容、成熟的研究方法和规范及学科体制。在人类认识史上,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些新的研究领域在学科之间生长出来,并发展为新的学科。而新的科学研究又会突破学科的界限,又发展成更新的学科。这就是科学与学科的矛盾关系和矛盾运动,学科交叉则是这种矛盾运动的反映。

现代逻辑是以数理逻辑为基础,并由数理逻辑,经典逻辑的扩充(模态逻辑等),经典逻辑的变异(多值逻辑、直觉主义逻辑、自由逻辑、相关逻辑、非单调逻辑、概率逻辑等)所支撑的学科群体,其前沿的研究领域有哲学逻辑、语言逻辑、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的逻辑以及认知逻辑等等。

现代逻辑学充分显示了学科交叉对科学发展的推动作用。现在就让我们以学科交叉的眼光来看现代逻辑的发展。

一、数理逻辑:数学与逻辑学的交叉

19世纪末,数学面临来自两个方面的诘难:一是数的实在性,二是数的直观性。直觉主义者认为数的实在性是自明,无需证明:而逻辑主义者却把整个数学大厦奠定在当时德国数学家康托建立的素扑集合论基础之上——原来数的实在性是建立在集合的实在性基础之上的,而集合的实在性是不能怀疑的,因为集合是思维中可以把握的,彼此不同的对象构成的整体。“我思故我在”,因此,“我思故集合在”——这是集合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从而也是数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这样,数学家就回答了上面的第一个问题,即数的实在性问题。

人们还没来得及高兴太久,1901年,英国大哲学家、大逻辑学家罗素(B.A.W.Russell)就在集合论中发现了悖论。他设想有这样一个集合,这是一个由那些不属于自身的对象构成的集合,它完全符合集合的构成规则。现在问,这样一个集合是否属于它自身呢?根据此集合的定义,即一个命题与它的否定等价,这就是悖论。罗素悖论仅使用集合论最基本的概念,因此,它引起的危机是非常深刻的,它是整个数学基础的危机,也称为第三次数学危机。

此后,逻辑学家和数学家共同来应对这场危机。德国数学家策梅罗(E.Zermelo)在几年后建立了第一个集合论的公理系统,后来经过弗兰克尔(A.A.Fraenkel)和司寇伦(T.Skolem)对该系统的改进,建立了一个标准的公理集合论系统,简称ZF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罗素悖论被消除了,数学重新被安放在集合论的基础之上。但这个系统还存在一些重大的问题尚未解决,一是它的一致性没有得到证明,因而有人怀疑它;二是选择公理在无穷集合中无法使用,因而有人反对它;三是排中律应用于无穷对象时失效,因而有人认为它是不可信的。

在解决第三次数学危机的过程中,由于对逻辑与数学关系的不同理解,数学家和逻辑学家被分为逻辑主义、直觉主义和形式主义三大阵营:逻辑主义不同意数学来源于经验,而认为数学的基础是逻辑,他们试图从逻辑推导出全部数学,并通过逻辑方法来消除悖论。逻辑主义以罗素和怀特海(A.N.Whitehead)为代表,两人合著了三大卷的《数学原理》。他们说:“本书有两个目的,第一是要说明一切数学都可以从符号逻辑导出;第二点是,尽量找出符号逻辑本身的所有原理。”(王宪钧《数理逻辑引论》,1982:302)直觉主义者认为数学是建立在直观和经验的基础上的,不需要逻辑的解释,逻辑不过是数学推理原则的表述。他们认为数学是心智的构造,并要求数学的对象都是可构造的,拒绝接受非构造性的对象和证明。此外,他们还反对排中律在无穷推理中的应用。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荷兰数学家布劳维尔儿(L.E.J.Brouwer),海廷(Heyting)则建立了一个直觉主义逻辑系统。在逻辑主义和直觉主义的争论中,希尔伯特(D.Hilbert)既不同意逻辑主义的观点,也不同意直觉主义的观点。他认为逻辑不是数学的基础,应该同时建立逻辑系统和算术系统。但他也不同意韦尔(H.Weyi)和布劳维尔基于可构造性的思想而驱除无理数、函数、甚至日常推理中涉及无穷对象的排中律的做法,他认为那样会肢解数学,甚至葬送科学。“我们就要冒失去我们最有价值的宝藏一大部分的危险。”(王宪钧《数理逻辑引论》,1982:321)1922年,他提出一个自认为是可能的解决方案,其主要内容是:(1)形式化:建立适用于数学理论如初等数论,集合论和数学分析的形式语言;(2)元数学:在无内容的形式语言之上,建立一个包括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这样的形式系统由公理和推理规则构成;(3)证明论:用有穷主义方法证明该逻辑系统的协调性。如果证明了这个形式系统是协调的,也就证明了被形式化的数学理论是协调的,这就是著名的希尔伯特方案。这个方案所代表的路线被称为形式主义。在处理逻辑与数学的关系上,如果说逻辑主义是正题,则批评逻辑主义的直觉主义是反题,而要在直觉主义的指责下来挽救整个数学的形式主义则是合题。从这里我们看到逻辑与数学的交叉如何推动了逻辑和数学的发展。

1931年,哥德尔证明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定理,这个定理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哥德尔定理由两部分构成,第一不完全定理说,一个包括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N,如果N是一致的,那么它就是不完全的;第二不完全性定理说,如果上述形式系统N是一致的,则N的一致性的证明不能在N中形式化。哥德尔定理表明,要想证明一个系统的协调性,其元理论只能在系统之外。因此,要想用一个理论一揽子地全部解决数学理论的协调性是不可能的。哥德尔定理彻底粉碎了希尔伯特方案。

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有时候我们并不能够达到预定约目标,但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却收获了很多重要的成果,这样的例子在科学史上有很多。迈克尔逊-莫雷实验对以太存在的证明,爱因斯坦的统一场论是物理学上的生动例子;希尔伯特方案则是数学和逻辑史上的生动例子。

在解决第三次数学危机的过程中,先后建立了公理集合论、证明论、递归论和模型论。至此,公认的数理逻辑的基本学科分支已被完备建立。由于数理逻辑所使用的形式化方法和二值解释是经典的,所以,数理逻辑也被称为经典逻辑。

哥德尔以后,经典逻辑沿着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方向是它的扩充,就是通过对经典语言增加新的非外延性算子,使其具有更强的表达能力,从而得到新的推理系统。例如,对经典逻辑增加非真值的表达必然性和可能性的模态算子,就得到模态逻辑。另一个方向是它的变异,就是对经典逻辑的假设和推论提出挑战,从而得到新的逻辑系统。例如,抛弃经典的二值假设,允许命题具有真和假之外的第三种值或更多种值,就得到多值逻辑等等。由于数理逻辑、模态逻辑和多值逻辑是整个现代逻辑的基础,所以它们被合称为基础逻辑或基本逻辑。

数理逻辑的帷幕落下,另外的一幕开始了。

二、哲学逻辑:哲学与逻辑学的交叉

使用数理逻辑、模态逻辑和多值逻辑的方法来研究传统哲学的问题,产生了被称为哲学逻辑的广大的学科群体。

传统哲学中有很多长期争论不休、令哲学家头疼、让常人迷惑不解的问题,如时间和存在、知识和真理、语言和思维、经验和理性、归纳和演绎、必然和可能等等。莱布尼兹曾经说过,哲学史上很多争论不休的问题是由语言而生,因为我们使用的语言不够精确。他曾经设想要建立一种无歧义的语言,如果再遇到争论,双方象会计师一样拿出笔来说:“让我们来算一算吧”。

数理逻辑所使用的形式语言就是这样一种精确的、无歧义的语言。现在,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可以使用这种语言来对付那些哲学难题,由此产生了其影响力长达一个世纪,并且至今还在影响西方学界的分析哲学的运动。分析哲学的创始人大多是逻辑学家。20世纪30~50年代,形成了以维也纳学派为核心的逻辑实证主义,其中很多代表人物都是卓有成就的逻辑学家。同期稍后产生了以牛津学派为核心的日常语言学派,其中主要的代表性人物都是语言哲学家。著名分析哲学家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身上体现了分析哲学的这种转变,他的前期哲学是逻辑实证主义,后期哲学是语言哲学。

哲学逻辑就是在分析哲学运动中产生的一个新学科。尼吉拉斯·雷歇尔(N.Rescher,1968)说:“哲学逻辑是在哲学思考的方向上成长起来的逻辑学科。”戈布尔(L.Goble,2001)在《哲学逻辑》一书中,对哲学逻辑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什么是哲学逻辑?哲学逻辑是作为逻辑学的哲学,也是作为哲学的逻辑学。正是在哲学逻辑之中,哲学和逻辑学走到一起并合为一体。哲学逻辑并不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逻辑,但它又是某种逻辑类型,这种类型不同于数学逻辑、符号逻辑、形式逻辑、非形式逻辑、现代逻辑、古代逻辑或任何其他熟悉的变种的逻辑。哲学逻辑不过就是逻辑。它和其他逻辑一样是推理关系和有效推断的理论。因此,哲学逻辑可以用许多方法来研究和表述,虽然现代形式逻辑和符号逻辑的方法已经被证明是特别富有成效的。”他又说:“哲学逻辑由那些引起哲学家极大兴趣的逻辑种类组成。哲学逻辑建立起形式系统和形式结构,并用于分析作为哲学研究核心的概念和论证。”戈布尔的定义清晰地规定出哲学逻辑应该具有的一些本质属性:第一,哲学逻辑应该是逻辑,它要研究推理关系和有效论证:第二,哲学逻辑应该关注哲学的核心问题,并通过逻辑方法来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第三,哲学逻辑应该使用现代逻辑的研究方法,特别是数理逻辑和符号逻辑的研究方法,但也可以使用其他逻辑方法,甚至开发出新的逻辑系统和逻辑结构,以为哲学逻辑研究之所用。

根据哲学逻辑的定义,戈布尔列举出哲学逻辑的若干研究内容。他说:“通过模态逻辑、认识逻辑、道义逻辑、时间逻辑、自由逻辑、概率逻缉、非单调逻辑等等,传统的哲学概念如必然性、知识、义务、时间、存在,更不用说推理本身,都可以被有效地进行研究。类似地,逻辑的研究极大地帮助我们理解语言的结构,包括我们的日常语言,还有逻辑自身使用的形式语言。这在整个哲学中都会引起反响。由于同样的缘由,哲学逻辑内部的许多发展也被广泛的哲学关注激发出来。直觉主义逻辑反映了关于判断和真理性质的特殊观点。多值逻辑建立在卢卡西维兹为了避免宿命论和决定论而构造的一种逻辑的努力之上。哲学逻辑内部的其他发展则是被关于逻辑自身的哲学关注所驱动的。相干逻辑起源于对经典的因果关系的批评。自由逻辑也是如此。”

戈布尔(2001)编著的《哲学逻辑》一书研究了以下内容:经典逻辑,包括一阶逻辑和高阶逻辑;集合论;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逻辑真;逻辑后承;模态逻辑;道义逻辑;认识逻辑;时间逻辑;直觉兰义逻辑;自由逻辑;相干逻辑;多值逻辑;非单调逻辑;概率、逻辑和概率逻辑;条件;否定;量词:逻辑与自然语言。

戈布尔将这些研究内容分为四组。第一组是经典逻辑,或者以经典逻辑的观点看待的逻辑。应该注意,哲学逻辑并不是要去讲授这些逻辑系统的内容,而是以这些逻辑系统为研究对象,研究这些逻辑系统的性质、特征和意义。第二组是经典逻辑的扩展系统。这种扩展是通过增加新的非外延算子来增强经典语言的表达能力。第三组是经典逻辑的变异,其中每一种逻辑都是对经典逻辑的一个或多个关于真值或推导的假设的挑战。第四组深入地讨论那些特别基本的逻辑概念,这就是条件,否定和量词,并且特别注意它们在自然语言中的意义。此外,哲学逻辑不要特别研究逻辑与自然语言的关系,这是当今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它在认知科学的研究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约地位。

三、语言逻辑:语言学与逻辑学的交叉

语言逻辑是在20世纪的指号学、语言学、逻辑学和语言哲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它是使用数理逻辑,模态逻辑和多值逻辑的方法来研究语言学的问题,特别是自然语言的问题。因此,语言逻辑也称作自然语言逻辑。语言哲学的研究对象包括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

语形学(syntax)也叫语法学,是研究符号空间排列关系的理论。传统语法学一般只研究词法和句法。乔姆斯基(N.Chomsky)开创了现代语言学和语言逻辑学的形式语法的研究领域。乔姆斯基反对以布龙菲尔德(L.Bloomfield)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的观点,提倡理性主义和心理主义。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人类心智的体现,为人类所特有。语言能力通过基因遗传先天地存在于每一个健康人的大脑里,就如同每个人都有视觉和听觉一样。乔姆斯基《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1957)一书的出版,标志着转换生成语法的诞生。此后,乔姆斯基及其合作者出版多部论著,相继建立了短语结构理论、词库理论、转换理论、原则和参数理论、短语结构的×-阶标理论、θ-理论和功能范畴、移动和格理论、管辖和约束理论、最简方案等一系列革命性的理论。乔姆斯基语言学理论被看作是认知科学第一阶段的代表性理论。

语义学(semantics)是研究符号与所指称的对象的关系的理论。20世纪70年代,美国数理逻辑学家蒙太格(R.Montague)建立了一种新的语义理论,他认为“自然语言和逻辑学家的人工的形式的语言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按照描写形式语言的方法描写英语是完全可能的。他还制定出算法,把一部分英语语句成功地翻译成一阶谓词公式。蒙太格语义学的基本内容包括真值条件语义学、模型论语义学和可能世界语义学。而蒙太格最重要的贡献是内涵语义学和形式语义学。蒙太格的语义理论发展了逻辑语义学的思想,丰富了内涵语义学的概念,并建立形式语义学的理论体系。

语用学(pragmatics)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语用学首先由美国哲学家莫里斯(C.W.Morris)和卡尔纳普(R.Carnap)在指号学的理论中提出,再由奥斯汀(J.L.Austin)、塞尔(John R.Searle)和格赖斯(H.P.Grice)等人加以发展。1952-1955年间,奥斯汀在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主持一系列讲座,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以言行事”(doing something in saying something)的思想。此后,奥斯汀的学生塞尔(John R.Searle)将这一理论传播到美国,促进了日常语言学派在美国的发展。塞尔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和部分形式化,还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语用逻辑(illocutionary logic),并用集合论的方法表述了这一系统。从逻辑发展史看,奥斯汀的理论开辟了语言哲学的一个崭新的发展领域,而语用逻辑则是在语言哲学中发展出来的一个新的逻辑学分支学科。言语行为理论成为语用学的基础,语用逻辑则是言语行为理论和整个语用学的基础。时至今日,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和语用逻辑与蒙太格的语义学、乔姆斯基的语形学一道,已经成为语言哲学和语言逻辑的核心理论。

自乔姆斯基、蒙太格、奥斯汀和塞尔以后,语言逻辑的研究出现了形式化的倾向,这种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正是现代语言学和现代逻辑学交叉生成的结果。建立在形式化方法之上的语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又分别称之为形式语法学、形式语义学和形式语用学,它们是当今语言逻辑研究最活跃、最有成就的领域。

语言逻辑诞生以后,又与众多的学科发生交叉。例如,语言逻辑与哲学逻辑、语言逻辑和元逻辑、语言逻辑与语言哲学、语言逻辑与理论语言学、语言逻辑学与心理语言学、语言逻辑学与认知语言学、语言逻辑与认知逻辑都是关系十分密切、而又互相交叉融合的新兴领域。这些新兴领域的研究在揭示人类认知的奥秘方面,已经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四、人工智能的逻辑:计算机科学与逻辑学的交叉

人工智能的逻辑最初是指基于人工智能语言Prolog的逻辑,其核心是回溯推理。Prolog是一种基于演绎推理的描述性语言,与BASIC,PASCAL等基于计算的过程性语言截然不同。使用过程性语言,程序员必须写出每一步指令,告诉计算机怎样对问题求解;使用Prolog语言却只需提供对问题的描述和解决问题所需的基本规则,而由Prolog自己去寻找问题的解。Prolog的这些特征,使它特别适合作为人工智能的语言。

例一:下面是一段叫作“山洞寻宝”的游戏程序。

下图表示山中的一些洞穴。某洞穴中藏有财宝,另外的洞穴中却有妖怪和强盗。假如你是寻宝者,你要进入洞穴取出财宝,却又不想受到伤害,那么,你应该选择哪条路线呢?

我们用Prolog程序来帮助你选择正确路线。程序设计的思路是这样的:首先用一个谓词gallery将所有连通的山洞表示出来,它们都是事实子句;又用另一个谓词route将去过的洞穴放在一个表内,同时避开有危险的洞穴。如果财宝己在表中,你就已获成功;否则,就尝试下一个连通的洞穴。

“山洞寻宝”图

资料来源:[美]Borland 公司编《Turbo Prolog 2.0用户手册》,丛海莱、周柏、宋敏译,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1。第274页。

使用Prolog语言编制程序,程序运行后,输入目标子句:

Goal

go(出口,入口)

程序为你选择了这样的路线:[“入口”,“泉水”,“食物”,“财宝”,“出口”]

结果当然是:你找到了财宝而又未受到伤害。

例二:语用逻辑在人工智能中的应用。

下面是一种典型的学习策略模型。图中包含一个学习系统的四个基本环节,其中环境和知识是用数据库来表示的,学习和执行则代表两个过程。一个完整的学习过程是:学习环节处理环境提供的信息,然后改变数据库中的知识。执行环节利用数据库的知识来完成某种任务,并把执行中获得的信息返回给学习环节。

资料来源:石纯一、黄昌宁、王家:《人工智能原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176。

现在假设这个系统要执行一个,系统要求它首先检查数据库中有无F(P),若无,则往下执行程序;若有,则有两种选择:

(1)在知识库中去掉F(P),并执行

(2)保留F(P),但不执行

经过这一学习过程,计算机的知识得到了更新。

现在,人工智能已经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它广泛应用于自然语言的处理、机器学习、神经网络、遥控机器人、生物模型处理、商业和市场分析、医学应用等众多的研究领域。这些领域的研究工作需要非常丰富的计算机科学(特别是计算机语言学)的知识和技能,也需要各种不同的现代逻辑的知识和理论,还需要将人工智能应用于其中的专业知识。当然,特别需要的是所有这些知识的交叉与结合。学科交叉对科学发展的作用在人工智能的领域中得到了充分、生动的说明。

五、认知逻辑:认知科学与逻辑学的交叉

认知逻辑是认知科学与逻辑学交叉而产生出来的新学科,这是一个范围更大的交叉领域。

认知科学自身就是一个最大的学科交叉领域,它包括文、理、工几大学科门类的交叉。国际公认的认知科学有六大基础学科,它们是:心理学、神经科学、计算机科学、语言学、人类学、哲学。这些学科互相交叉,又产生出许多新兴的分支学科,如:控制论、神经语言学、神经心理学、认知过程仿真、计算语言学、心理语言学、心理哲学、语言哲学、人类学语言学、认知人类学:脑进化等等。

认知科学与逻辑学交叉产生了认知逻辑,因此,它的领域是非常广泛的。对认知逻辑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认知逻辑由下面的内容构成:

1.所有的认识逻辑,如断定逻辑、知道逻辑、相信逻辑、相干逻辑,“关于”逻辑和其他内涵逻辑。

2.认识论逻辑的全部内容。按照雷歇尔(1968)的划分,认识论逻辑中的问题逻辑、假设逻辑、反事实逻辑、信息和信息过程的逻辑、归纳逻辑等等,也都属于认知逻辑的范畴。

3.哲学逻辑中与知识过程有关的其他内容。例如,行为逻辑、义务逻辑、命令逻辑、优先和选择逻辑等等。后者又包括效用逻辑、价值逻辑、博弈和决策论的逻辑等等。

4.语言逻辑中与认知有关的其他部分,特别是语义逻辑和语用逻辑。

5.现代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研究中发展起来的与认知过程有关的逻辑理论,特别是人工智能的逻辑。

6.认知语言学为基础的逻辑。

狭义的认知逻辑仅指以上最后一种逻辑,即以认知语言学为基础的逻辑。认知语言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主要的阶段,第一阶段是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唯理主义认知语言学,第二阶段是以拉可夫(George Lakoff)为代表的经验主义认知语言学。

乔姆斯基认为,认知语言学的核心的问题是对特殊的内在语言的研究。具体地说,这种研究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内在语言的语法,其一般性的研究是主成语法(TG);(2)关于FL的初始状态S-O的“普遍语法”(UG);(3)“初始语言数据”(PLD):从S-O到L的转换中相关的经验数据;(4)“原则和参数”(P & P)理论;(5)“最简方案”(MP)等等。

20世纪70年代中,布朗(Brown)、伯林(Beriin)、凯(Kay)、斯洛宾(Slobin)、罗施(Rosch)、默维斯(Mervis)、巴沙劳(Barsalou)、德瓦卢瓦(De Valois)、麦克尼尔(McNeill)等人的研究显示形式主义和先天主义的方案不符合经验的事实。这些研究说明,语词和概念不仅不符合形式逻辑,而且从根本上说就是被体验的,是与人的经验相关联的,表现出非常不同的特性。例如,在全世界的各种语言中,基本的颜色义项显示出不同的平民性,而这又是从颜色视觉的神经生理学中推导出来的。更一般地说,语词和概念显示出层级和至少六种不同的原型结构、放射结构和基层结构,而这些结构都是从直接经验的许多方面分别得出的。这些结果以及其他经验事实导致认知语言学的发展。

在以上发展的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末,两位卓越的思想家拉可夫和约翰逊(Mark Johnson)提出了认知科学的新蓝图。在《涉身哲学——被体验的心智及其对西方思想的挑战》(拉可夫和约翰逊,1999)一书中,开篇就阐明认知科学的三大发现:心智与生俱来是被体验的;思维通常是无意识的;抽象概念大多数是隐喻的。拉可夫认为,最近的认知科学已经摧毁了长期以来关于人的推理和预测能力的假定,而认知科学的三大发现提示了对“人是什么”这一根本问题的全新的和详尽的理解。根据拉可夫和约翰逊,灵与肉完全分离的笛卡尔哲学意义上的人根本就不存在;按照普遍理性的律令而具备道德行为的康德哲学意义上的人根本就不存在;仅仅依靠内省而具备完全了解自身心智的现象主义意义上的人根本就不存在;功利主义哲学意义上的人,乔姆斯基语言学意义上的人、后结构主义哲学意义上的人、计算主义哲学意义上的人以及分析哲学意义上的人统统都不存在。

拉可夫和约翰逊不仅阐明严格的认知科学研究所应遵循的哲学立场,还重新审查心智、时间、因果性、寓意、自我等认知哲学的基本概念,然后他们思考哲学的传统。最后,他们研究20世纪哲学的两个主要问题: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理性?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语言?拉可夫和约翰逊的划时代著作被认为是对西方哲学(特别是英美传统分析哲学)教义的突破性挑战。

狭义的认知逻辑就是在以上发展的认知语言学的基础上建立的逻辑。认知逻辑不仅包含基于理性推理的部分,还应当包含基于经验推理的部分。例如,对以认知语言学为基础的经验观(expriential view)、突出观(prominence view)和注意观(attentional view)都应该建立新的逻辑理论。在认知科学中,思维和推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整个现代逻辑,特别是在认知语言学基础上建立的认知逻辑,对认知科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上分析说明,在认知科学研究中发生的认知科学与逻辑学的交叉,产生了认知逻辑这个新学科,而认知逻辑的产生又促进了认知科学的发展,科学和学科的矛盾运动及其对科学和学科发展的推动作用,在这里也清晰地显现出来。

现代逻辑以数理逻辑为根基,通过与现代科学各门学科的交叉而逐渐生长壮大,现在它已经成长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现代逻辑的发展充分说明,只要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不会停歇,科学的发展就不会停歇。科学的发展必然突破学科体系的限制而为自己开辟道路,因此,学科交叉是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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