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种解释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解释性论文,职业教育论文,市场经济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这是一个始终没有很好地从理论上解决的问题。自从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研究者们便一直在探讨“职业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很有见地的认识。讨论的中心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职业教育的对外功能,即如何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设置职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2)职业教育的内在运作机制,即如何把市场机制纳入到职业教育中来。尽管这些研究都十分重要,提出的许多观点对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但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规范性研究,它们仅仅是告诉我们如何去做。无论是对职业教育实践而言,还是对职业教育学科建设而言,我们更需要的可能是解释性研究,即建立能够解释已经发生的“职业教育与市场经济关系现象”的研究,以求达到对已有现象的理解。
一、市场经济与我国职业教育需求的发展
从根本上看,职业教育的需求是由经济发展状况、生产技术水平等所决定的。一般地说,经济发展越好,生产技术水平越高,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也越大;反之,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就越小。这是通过分析、归纳经济、生产技术发展史和职业教育发展史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问题是,这仅仅是“一般结论”、“总体趋势”,其中还隐藏了许许多多偶然性。而在实践中,我们不仅需要接受这些普遍规律的指导,也要分析偶然性的作用。对于经济发展与职业教育需求的关系而言,最主要的偶然变量便是“企业对职业教育需求的认识”。因为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需求的促进不是直接的,而是以“企业对职业教育需求的认识”这一变量为中介进行的。如果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便有可能造成:一方面经济发展需要更大规模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在现实中出现职业教育需求下降的情况。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很显然,计划经济容易抑制“企业对职业教育需求的认识”,而市场经济则容易促进这一认识,因而在同等经济发展水平下,市场经济将表现出比计划经济对职业教育更大的现实需求。
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界对发展职业教育仍然不是很积极,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除了“激烈的竞争”外,市场经济中还有许多其它因素影响企业投资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就目前而言,我国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市场经济在我国远未发育成熟,法制的不完善、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以及长远规划的缺乏,使得许多企业把主要财力放在广告效应上,甚至是制造假冒伪劣商品上,而不是放在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劳动力投资上。再加上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许多企业忙于资本积累和应付眼前激烈的市场竞争,这导致目前我国企业参与、投资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远未充分激发出来,这就使得职业教育的现实需求仍然不旺。这充分说明了市场经济与职业教育需求之间关系的复杂性。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终将日益深刻,从而必将带来我国职业教育现实需求的攀升。
二、市场经济与我国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转换
一般地说,世界各国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可归纳为四类:学校本位模式(以法国为代表)、企业本位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双元制(以德国为代表)和社会本位模式(指市场化的社会培训,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经济体制与职业教育模式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四种模式都可能存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也同样可能同时存在这四种模式。但不同经济体制下,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形成的机制是不一样的。通过对我国不同经济体制下,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形成过程的分析,可充分看到这一点,并从更深层面上理解当前我国职教模式变化的动因。
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不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学校本位模式是我国职业教育的绝对主导模式。这是因为当时我国所有的企业都是国有,劳动者就业由劳动部门统一分配,为企业提供熟练工人、技术人员的职业教育也完全由国家包办。在这种经济体制下,职业教育模式的选择是通过专家认定后,由政府部门统一推行的;采取何种职业教育模式并不存在很尖锐的矛盾。而当时我国专家比较支持的是学校职业教育,这就必然使得学校职业教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绝对主导模式。可见,计划经济体制下,决定职业教育模式的是政府部门,这是一种一元的决定机制。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职业教育逐渐朝着学校本位模式和社会本位模式并举的方向发展。这是因为到了90年代,我国市场经济得到很大发展,并日趋成熟。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从80年代末开始,我国对劳动力用工制度进行了根本变革,由原来的统一分配变为由劳动力市场调节。这一变革导致全国职业教育模式的决定机制也发生了根本变革,由原来的“政府决定”变为由政府、企业、个体等多个主体通过复杂的相互作用来确定,这一过程可用下图表示:
用这一分析框架来分析当前我国职教模式演变的内在机制:
1.企业。上世纪90年代后期,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期。经过深层的改革,我国企业逐渐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利润率成了企业关注的首要问题。而在现有阶段,我国多数企业的实力还很薄弱,企业规模仍以中小企业为主,它们尚处于努力积累资本、扩充实力的阶段,东南亚经济危机更是给我国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困难,这就导致目前我国多数企业无能力,也不愿参与和投资职业教育,而只希望从劳动力市场招聘可立即上岗的熟练工人、技术员。劳动力市场的供过于求,以及市场经济带来的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更是进一步削弱了企业参与和投资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多数企业逐渐剥离培训功能。所有这些因素使得校企合作在我国推行特别困难。
2.个体。对我国多数特别是内地农村地区中学生及其家长来说,上学就是为了考大学,不准备上大学,或上不了大学,就不要上学。如果要“做工”,就去当学徒,或接受短期社会培训,这样花钱少、时间短,更合算。这是目前学生和家长对待职业教育的普遍态度,农村地区更是如此。而在发达地区,许多家长愿意让小孩上职业学校,也只是希望有个地方“管管”他们的孩子,学技术则是次要的。真正出于学技术目的到职业学校上学的则是少数。这就导致学校职业教育模式在我国也遇到很大困难,这也是前几年职业学校招生连续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
3.政府。我国政府决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但是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经费非常紧张,这样便形成了需要与条件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除对下岗工人的培训外,政府希望个体和企业能在职业教育中承担更多经费,这便造成职高和高职的收费普遍比较高,而这无疑会挫伤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使得学校职业教育难以为学生及其家长所接受。
正是由于企业、个体和政府的这种相互作用,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逐步形成了学校本位职业教育和社会本位职业教育并立的局面,许多地区甚至后者的规模超过了前者。随着三方面力量对比的变化,我国职业教育模式也将继续发生变化。事实上,这一变化已在我国发生,一方面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逐步成熟,希望把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纳入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因此,它们正表现出越来越高的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另一方面,职业学校由于前几年的办学困难,也希望能在办学上获得企业的协助。正是这两方面因素,使得一种自发的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模式正在我国悄然形成。
这充分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模式再也不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而且由参与职业教育的三个主要方面;企业、个体和政府彼此之互作用的结果。这使得我国职业教育模式的决定机制由一元走向了多元。
这并非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职业教育模式的选择只能是被动的。恰恰相反,在这三方面力量中,政府可以也应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财政、法律等手段,激发企业和个体参与、投资职业教育的动机,把潜在需要变为现实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相互作用的过程,使职业教育朝着更好的模式发展。如德国双元制的建立,就和政府给参与双元制的企业减税、免税是分不开的;美国社区学院的大规模发展,也和社区学院实施免费教育有着直接关系。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析职业教育可能的模式,至少应从这三方面入手,采取综合的、动态的分析方法,重点厘清相互作用的具体过程。任何单方面的、静态的分析所得出的结论都只能是片面的,甚至错误的。
三、市场经济与我国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变革
办学体制是指由谁办学的问题。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职业教育完全是由国家投资的,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应实行什么样的投资模式呢?
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我国职业教育已经形成了一种多元办学的格局,办学主体主要有各级人民政府、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等。应当说,这一规定是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职业教育的投资需求的。问题是,这只是一个纲要性的、笼统的规定,在实践中我们则要遇到很多具体问题,如哪些类别的职业教育要由国家来投资,哪些类别的职业教育可由私人投资?不同类别的职业教育是由国家投资为主还是以私人投资为主?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
要确定由谁来投资,首先要确定投资原则。通常来说,教育投资有两个原则: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受益原则是指谁受益,谁投资;能力原则是指谁有能力,谁投资。在决定职业教育的投资分配时,这两个原则自然是需要考虑的,但还应加上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即社会公正原则。
不可否认,职业教育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处境不利者(家庭条件不利、身心发展不利、学业不利、就业状况不利等等),他们普遍处于社会的边缘。对一个民主的、现代的教育体系而言,他们应是首要的关怀对象,这不仅仅是“慈善”的需要,更主要的是减少社会不平等,实现社会公正、民主以及协调发展的需要。对于职业教育投资的分配而言,首先应考虑这一原则,然后兼顾其它两个原则。事实上,西方多数发达国家都是这样做的,如德国、英国和美国,政府每年都有大量经费用于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在这些国家几乎是免费的。笔者认为,这也是职业教育能够在这些国家得到大力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下职业教育投资的分配原则时,笔者认为不应是笼统的,而要针对不同专业类型职业教育分别对待。对于绝大多数专业的职业教育而言,我们应遵循这一原则,但有些回报率很高的专业,如计算机、汽车维修等专业,可由个人投资一部分或绝大部分。开展这类职业教育的机构,可按公司注册,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
四、市场经济与我国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
经济体制的转变会影响劳动力就业结构和企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进而对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就业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分配的;劳动者要调离原来的岗位,必须获得劳动部门的批准。这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劳动力制度。在这种劳动力制度下,劳动者进行职业流动很困难,职业流动率很低,工作很稳定,大多数人终生只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岗位上工作。这种就业结构下的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可能非常具体、狭隘,仅仅针对少数几个工作岗位来确立职业教育目标。这就是计划经济体制,我国职业教育专业划分很细的重要原因。
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就业完全放开,劳动力配置由市场自由调节。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开放劳动力制度的实行,使得我国劳动者的就业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1)“铁饭碗”被彻底打破,职业流动率大大升高,“跳槽”成了非常普遍的事情。在经济增长率下降,失业率升高,以及产业结构大调整时期,更是如此;(2)一个劳动者可能同时兼做几个工作。
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这一变化,对原有的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必然提出挑战,从而要求重新定位职业教育目标:(1)为了满足劳动者不断变换职业的需要,降低他们的失业风险,职业教育必须拓宽专业面,以职业群,而不是单个职业为基础确定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并加强职业基础教育,为个体的继续职业教育和变换职业做好准备;(2)改变同一学习阶段只允许学生学习一个专业的规定,应开发模块课程,实行学分制,建立弹性学制,鼓励生跨专业选课,由培养专才变为培养“多面手”,允许学生同时学习多个职业或工种。
从企业的角度看,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企业必须不断地引进新技术、新设备,这就要求其员工必须具备适应新技术、新设备的能力。同时,企业可能根据生产需要,经常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这就要求员工必须具备多方面技能。
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应由原来的单一技能目标变为以多技能以及继续学习能力为重要目标,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
综上所述,笔者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市场经济对我国传统职业教育提出的挑战,以及我国职业教育应当作出的深层变化。这并非说,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职业教育只有这四个方面要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对职业教育的挑战是全面的,因此,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也必须是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