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的主旨:为最广大人民谋福利_经济学论文

中国经济学的主旨:为最广大人民谋福利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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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学怎样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怎样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在当代的继承和创新?我认为,首要的和基本的,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确立以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为主旨,并用以指导其全部理论和实践活动。

一、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动因:捍卫劳动人民的物质利益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显著特点,在于它是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立论,亦即具有鲜明的人民性。马克思说过:科学绝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凡有幸能够献身于科学研究的人自己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创作《资本论》,正是出于为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谋利益的需要。

在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多个利益集团(在存在阶级的社会中它们基本上是分属于不同的阶级或阶层),但只有其利益与历史发展规律相一致、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利益集团,才代表着社会历史前进的方向。在资本主义社会,这样的利益集团就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者。正是由于马克思的经济学是着眼于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利益来立论,就能正确地揭示社会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而成为一种科学真理。

二、当代中国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民性,学习马克思创建为无产阶级和广大民众谋利益的经济学说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崇高精神,对于当今中国经济学的创建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经济学要以人为中心,十分重视对人与人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研究。自亚当·斯密以来的二百多年的西方经济学,一直将国民财富的增长和资源配置方式作为研究对象。这种停留于事物的表象,见物不见人的倾向,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至今还发生着严重影响。其实,社会的资源配置,归根结底是资源在相互间存在利益差别以至利益冲突的不同人们之间的分配。[1]我们要继承和发扬马克思对见物不见人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批判精神,明确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不是生产力配置的物质过程,而是生产力配置的社会形式。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2]“以人为本”,应当成为贯穿中国经济学研究的一根红线。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不能是物本经济学,而应是人本经济学。[3]

随着经济制度的变迁和经济体制的转换,人与人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状况必然会发生相应变化。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总体上说,已不再存在根本对抗的利益关系,但仍然存在着多种不同的利益关系。而且,随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推进,原有的利益主体发生分化,新的利益主体相继产生,利益主体趋向多元化。特别引人注目的是,由于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以及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出现了一些新的利益群体,如私营企业主、个体经营者以及民营经济、“三资企业”中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等。[4]江泽民在分析改革开放以业我国社会阶层的新变化时,列举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6个社会阶层。[5]我国现阶段既然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那么如何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是一个关系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对此,邓小平早就提出“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6]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五个统筹”,其实质就是要统筹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利益统筹,当然指要兼顾各个社会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使之各谋其利,各得其所。然而,利益统筹的核心还在于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着眼点,首先要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特别是要十分关注那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努力满足他们的基本利益。而在我国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却往往对此有所忽视,这是应当引起注意的。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当代中国经济学要密切关注并深入研究社会经济关系格局的变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中国经济学遵循其主旨要着重研究的若干问题

遵循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主旨,针对我国现阶段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中国经济学研究要着重关注和解决好以下问题。

1.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从本质上说,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效率的提高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同样,讲公平不是要搞平均主义,不能以牺牲效率来达到公平。效率的提高,为公平的实现创造前提条件;而公平的实现,又会使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以焕发出来,促进效率的提高。因此,效率与公平二者应该也完全可以兼得,达到相互促进,而不是互相掣肘。

当然,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并不排斥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根据分配领域的不同状况而有所侧重。我国从建国初期起,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严重地压抑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致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低下。因此,“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7]。不过,随着整个经济形势和分配状况的变化,分配政策也要相应进行调整。邓小平在提出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同时,就预示了在适当的时候要相对地多注意落后地区的发展,要把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地区的发展问题摆到重要位置上来。他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明确提出,到该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共同致富要成为中心课题,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地区的发展问题要突出地提出来并加以解决。[8]现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以共同富裕为重要特征的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贫富悬殊的问题却日益突出,分配格局实际上反而继续向有利于社会的上层,有利于城镇居民的方向倾斜。因此,必须对分配政策的重点进行适当调整,更多地注重公平,向低收入群体和贫困人口适度倾斜。只有这样,才能使全国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携手前进,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2.关于改革成果的分享与改革成本的公平负担问题

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但是,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变动,在改革过程中社会各个阶层各种人群的受益与受损必然是不平衡的。这要求改革战略和政策的设计与实施,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尽可能地让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分享到改革成果,而改革成本由社会各阶层公平负担。绝不能使改革成本落在广大平民百姓头上而让少数人捞取改革的好处甚至暴富。在进行必要的体制改革时,要对利益受损的群众予以补偿。然而,在某些改革的实践中,在一定范围内却出现了改革成果获取与改革成本付出的严重不对称现象。一些政府官员和一些学者老喜欢说,改革总得有人付出代价,作出牺牲,但不看看是哪些人作出了怎样的牺牲,付出了怎样的代价,而哪些人却捞取了怎样的好处。君不见,一部分基本群众为改革付出的代价是下岗、失地,丢失饭碗或谋生手段,但并未获得应有的利益补偿;而某些拥有支配资源权力的人,则利用所掌握的权力“设租”、“寻租”,将大量国民财富转移、集中到自己手里。这种现象不能说是正常的,也不能认为搞改革就不可避免地要招致这样的结果。所以,如何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来推进改革,的确值得我们深思。这里仅就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略述己见。

怎样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我们看到,有的人提出“国退民进”,要求国有企业一律退出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要从企业形态上退出,转移到公共物品、基础设施的社会保障上,比如建桥、修路等”[9]。国企怎样进行改制?有人主张以“三套马车”来拉动,即:让国有企业管理层自己收购(所谓MBO);让私营企业收购;让外国资本收购。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一些地方热衷于“爱女出嫁趁靓时”,刮起了一股“卖风”,给某些人侵占私吞国有资产以可乘之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已引起社会广泛关切。毫无疑义,国有企业的改革应当进一步深化。在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行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也有待经济学者在理论与实践上继续进行探索。但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国有企业的现代产权制度,或者明晰国有企业的产权,其目的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这一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在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就非要把国有企业卖掉不可?就不能有别的模式?一些外国学者也对此提出了质疑。如英国的迪伦·萨瑟兰最近著文指出,中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所有制改革,以所有制改革为名将国有企业拆散是与客观规律背道而驰的。[10]还不能不注意到,东欧国家和俄罗斯在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实行国有经济私有化的改革(东欧国家将国有资产廉价卖给外国垄断资本家,俄罗斯的国有资产被本国权贵廉价收购),结果经济遭到破坏,社会陷入混乱;广大民众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这难道不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吗!?

3.怎样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体现在最广大人民实际利益的增进上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全国人民的总体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经济增长与人民生活改善二者之间并非总是保持着大致成比例的正向关系,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还出现了经济增长与最广大人民实际利益的增进不相称甚至背离的情况。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以接近两位数的年增长率高速增长,用GDP总量和人均GDP表现的经济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被世人誉为经济奇迹。另一方面,相当多的人口却并未相应地赢得收入的较快增加,特别是广人农民和城镇部分居民收入增长缓慢。近些年来,失业的工人和失地的农民增多,一部分群众生活水平绝对下降,陷入困境。与此同时,随着以重化工业为重心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推进,不少地方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人均生存空间减少,加以各种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地影响到人居环境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生活质量。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诸如财富的生产与分配失调,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失衡,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改革的推进缺乏整体性协调性,各项政策措施不配套;等等。如果从经济发展本身来说,则是偏离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为生产而生产的倾向所致。

在我国以赶超的方式加速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某些部门、地区、个人利益的驱动,加以认识上的偏颇,于是在一些政府官员和经济部门、企业的负责人心目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变成了经济建设就是一切,发展是硬道理变成了GDP增长是硬道理。只要经济能上去就行,而不管其所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和社会成本,不问给老百姓带来了多少实惠。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大建开发区,加快城市化而征地圈地,至少使2000万以上农民失地。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热衷于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打造“地方名片”,如大建行政中心、豪华办公楼、中央商务区、大广场等。有些地方甚至以改善投资环境为名,不惜挤占城市的有限空间和耗费巨资,盲目兴建多个供少数人享用的高尔夫球场。而对关系广大市民日常生活的亟待办理的事情却较少关注。在采矿等危险行业中,只顾生产、不管安全,安全投入匮乏、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现象相当严重,尤以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突出。近年来,作为我国一次能源主体的煤炭供应持续紧张,高盈利驱使一些煤矿严重超通风能力生产和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频发。仅去年四季度至今年2月份,国有大型煤矿就连续发生3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严重恶果。

由上可见,遵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刻不容缓。“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11],应当成为指导各项经济工作最主要的原则。同时,基于GDP作为衡量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表现、富裕状况和人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已日益表现出其片面性和缺陷,估量经济发展的成果,考核各级政府的政绩,就要逐步淡化对GDP增长指标的考核,而主要着重看是否增加群众收入,扩大社会就业空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人民生活。因此,对中国经济学来说,不仅要注意考察社会经济增长的数量和质量,研究如何实现经济较快的持续增长,更要关注社会经济发展给老百姓带来了多少实惠,研究如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好地体现在最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上。其中一个重要课题是如何对传统的GDP指标及其核算方法进行改革,完善和更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4.怎样从根本上改善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的状况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关注和切实解决好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问题,应当提到重要位置上来。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伴生物,他们为此付出了代价,作出了牺牲,也就是对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社会理应对他们给予相应的利益补偿。再者,我们建设的是人民群众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的小康社会,如果相当多人口的弱势地位和贫困状态长期不能得到根本改变,全面小康的目标是无法达到的。而且,关注和切实解决好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这就要求协调好强势利益群体与弱势利益群体的关系,矫正失衡的利益天平,使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也能平等地分享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的有序与稳定。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好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问题,有赖于政府的积极干预。为此,必须摒弃迷信自由市场和主张更少的政府干预的新自由主义的经济理论观点。当代不少西方经济学者,已愈益认识到自由市场的作用不会自动达到公平,指出:“如果我们想保护环境,减少贫困和失业,避免恶性竞争的后果,那么自由市场就很有必要由强有力的道德框架、社会凝聚力和有理性的政府干预来支撑。”[12]这对我们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政府在解决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问题上,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前,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问题,要着重研究:(1)促进农民收入稳定、持续、较快增长。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促进农民收入在2004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基础上,实现稳定、持续、较快增长。(2)逐步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工的待遇。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限制,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切实维护农民进城就业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市劳动力的平等待遇。(3)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这是解决低收入群体和贫困人口问题的根本途径。制定和实施改革和发展的战略和政策,都要把能否增加就业岗位作为考虑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实施力度。(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如何逐步扩大包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使之惠及全体城市居民、农民工,并逐步扩及到农村人口。完善对老弱病残等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救济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特别要重视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5)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充分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由于税制的不完善以及征管工作不到位和存在漏洞,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在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杀穷济富”,对收入分配发生逆向调节作用的现象,对此必须予以矫止。可采取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的累进税率,试行“负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上部分实行累进税率,起征点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实行免税,最低生活标准以下将自动可以从所得税中得到补偿)等改革措施。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征不动产税、遗产税、赠予税等财产税,从中提取一部分用于社会保障。(6)政府和社会应积极帮助弱势群体和贫困阶层争得参与平等竞争和享受公平分配的机会。贫困人口和弱势人群既缺乏物质资本,又缺乏人力资本,从而就业和获取收入的机会少。因此,政府和社会应大力支持和帮助他们改善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使之从根本上改变弱势地位,摆脱贫困状态。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进一步完善真正体现教育公平的义务教育制度,以保证弱势人群和贫困阶层也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5.怎样使中国经济进一步汇入世界经济而又切实维护经济独立和民族利益

现在,我国投资、技术、能源等在日益增大的程度上仰赖国外,贸易依存度和资本依存度已超过许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发达国家。因此,在对外开放的同时,一定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的方针,立足于以扩大内需、开拓本国市场为主,大力扶植和保护民族经济的发展,对发展外向型经济决不能盲目地一味追求。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在经济建设中急于求成,盲目攀比增长速度,以不断加码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结果造成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引来的却是一些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偏低、高消耗、高污染的产业,使地方有限的资源遭到浪费,而经济自主发展的能力并未得到加强。这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必须看到,在当代,经济利益或资源的争夺,是主导国际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基本因素;国际间的分工、合作和竞争,归根结底是国家对经济资源和利益的争夺方式。这决定了我们在对外开放,进行国际经济交往中,一定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只有这样,才能既使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大潮,而经济独立和民族利益又不至于受到损害。

中国经过25年的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已经或基本上成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这有目共睹,西方一些著名经济学家也是予以肯定的。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不公平的。我们应当据理力争,通过双边谈判,争取更多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加速解决“非市场经济”问题的进程。不过,也必须看到市场经济地位之争中隐含的更深层问题。当今世界,一些发达国家为了自身的经济和政治利益,使用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的两手。近些年来,发达国家利用各种借口,对发展中国家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13]美国、欧盟借口“非市场经济”问题,对中国挥舞反倾销大棒,并非为了维护公平贸易秩序,而是要达到保护本国市场和企业或其他政治目的。与此同时,俄罗斯还未“入世”,美国、欧盟就先承认了其完全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这并不是因为俄罗斯的市场化程度比我国高,而是由于其私有化和资产阶级政党执政符合它们的经济和政治标准。这警示我们,任何时候,在国际交往中都一定要以坚持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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