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穷人经济学”看中国的贫困治理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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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穷人的经济学”的内涵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回答记者有关“三农”问题的提问时,引用了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的一段话:“世界大多数是贫困人口,如果你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那么你就会懂得经济学当中许多重要的原理。世界大多数贫穷人当中,又主要是以农业为生计的。如果你懂得了农业,那你就真正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①

西奥多·W·舒尔茨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对农业与经济增长以及农业发展与人力资本投资之间关系的研究,在农业经济学领域作出了开拓性贡献。在舒尔茨看来,农业经济学就是“穷人的经济学”。因为世界上大多数贫困人口都集中在农业部分。择其关于农业经济学的要点,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农业对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在舒尔茨之前,大多数发展经济学家将农业视为“落后部门”,认为现代化与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工业部门的扩张,而农业部门不过是为工业部门提供资本积累、原料来源以及廉价劳动力来源。舒尔茨批评了这种理论,认为农业部门不应该成为工业部门的附属,农业部门本身的现代化就是经济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历史经验证明农业部门现代化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有很大贡献。二是改变对农业的歧视政策。舒尔茨认为,在错误的理论指导下,发展中国家存在对农业部门的歧视。这些国家将迅速工业化作为发展的重点,从而在设计政策时给予工业与城市以优先权。于是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歧视的共同压力下,农业已成为这些国家经济计划中的薄弱环节,农村发展与城市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平衡。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功夫应该下在农业部门之外,首先是指导思想的转变。三是重视农业部门的人力资源投资。舒尔茨认为,要发挥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问题的关键是要把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化的农业。土地因素在农业部门中的作用已经下降,农业的增长不能依靠土地面积的扩大,而要依靠“人力资本”投资的增加。这种人力资本投资“一方面创造出现代农业所需要的物质品,同时使农民获得并具有使用有关土壤、植物、动物和机械科学的技能和知识,使他们成为具有现代技能的农民。”舒尔茨关于“穷人的经济学”的思想,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欠发达国家某些现实情况,也揭示了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发展的某些规律,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处理好工业化过程中工业与农业统筹发展及城乡统筹发展关系具有借鉴意义。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农业人口仍然占到总人口的70%以上,低收入者中的绝大部分也集中在农村。正如温家宝总理所指出的,历史经验与现实需要都表明了“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在中国的极端重要性。没有农村的小康,就不会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国的现代化。”② 因此,温家宝在回答有关“三农问题”的提问时引用舒尔茨的观点,意味十分深长。首先,它表明了本届政府也将改变此前长时期的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非均衡发展战略。舒尔茨对发展中国家存在的歧视农业部门的政策持批评态度。在中国迅速工业化过程之中,的确存在一个以工农业价格“剪刀差”和以农村廉价劳动力作为资本积累来源的时期,这一方面的确推进了中国经济强劲增长,但另外一方面使得“三农”问题日益突出。温家宝总理引用舒尔茨的观点,表明中国已经到了改变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时候。正如总理所指出的,中国已经到了应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式,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第二阶段”。③ 其次,它也表明本届政府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工农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决心。舒尔茨认为应该从经济发展全局去解决农业部门的问题。总理引用舒尔茨的观点,说明“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累积,也不仅仅是“三农”本身的问题,而在于经济发展中造成城乡发展不均衡的指导思想及其他制度性因素。因此,要解决“三农”问题,就要消除这些观念及制度性障碍,真正统筹工农业发展及城乡发展。再次,它还表明了政府下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路。舒尔茨认为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温总理引用舒尔茨的观点,也表明了中国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路中也将重视“科教兴农”。正如温总理在报告中指出的,将“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和农业科技推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生产力建设”;将“发展农村的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④ 最后,它也表明了政府对经济理论工作者及经济工作者的期望。温总理引用舒尔茨的观点,说出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表达了政府希望经济理论工作者及经济工作者要更加重视“三农”问题的研究与解决,要学会“眼光向下”,更加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生存状况的改善与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首先就不能歧视穷人

就在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引用“穷人的经济学”相关观点后,京城一家有影响的媒体刊登了一位经济学家对“穷人的经济学”的解读。文章一上来就说:“首先应该承认,穷人自己对贫困的形成和积累难辞其咎。贫困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穷人自身素质的相对低下,包括知识水平、努力程度等等”。

这实在是对“穷人的经济学”的极大误会。因为舒尔茨当年提出“穷人的经济学”,恰恰包含了他对于主流经济学对穷人的歧视的强烈不满。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演说中,舒尔茨强调,“懂得穷人的经济学,就懂得了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原理”。这句话正是针对主流经济学家说的。舒尔茨指出,这个世界上,城里人发现很难理解农村人的行为,富人发现难以理解穷人的行为,就认为穷人大概是以另外的逻辑在生活。经济学家也认为,农民或穷人的行为选择及他们选择时所面临的约束条件似乎也难以用标准的经济学理论去解释,从而轻视了对农业经济学与“穷人的经济学”的研究。舒尔茨强调,其实农民与穷人的生活逻辑与城市人和富人并没有太大区别。比如,穷人关心改善他们的命运和他们孩子的命运并不亚于富人,农民的分散耕作比经济学家想象的有效率,农民也会在成本与收益之间进行仔细的比较。因此,不要在经济学研究中歧视农民与穷人,而要认识到绝大多数经济学原理及标准同样适用于农民与农业部门。

那么,穷人到底为什么穷呢?可以从经济思想史角度作一回顾。除了政治经济学中流行的“被剥削说”外,经济思想史上最流行的解释还有三种:

一种解释认为,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懒惰。这种说法流行于17至18世纪的欧洲,经济学家迈克尔·佩罗曼认为,在16世纪和17世纪早期,当时北欧居民1/3的工作日是在闲散中渡过的,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享受去了!在下巴伐利亚地区,农民中每年要过204个节日。而这些数不清的节日,也是农民们为了享受闲暇,打断工作节奏有意发明并保留下来的。⑤ 尽管农民用于真正干活的时间较少,但农民的生产效率相对于维持他们自己的生存并不低,相反还生产出巨大的剩余价值。佩罗曼说,在英国的封建社会,尽管强大的贵族每年从农民手中掠夺50%的产出,农民仍然活得下去。圈地运动造成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就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的初期,一半土地已经被夺走,大多数农民仍然可以得以在很少的土地上维持生存;而且如果不是后期原始积累过程越来越残酷,大多数农民也仍会选择以土里刨食作为自己的生存方式。后来,即使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享受闲暇惯了的农民宁肯流浪也不愿进资本家的血汗工厂。而资本家的工厂又急需要工人。这个时候,以亚当·斯密为首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资本集团残暴地将人们同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分离开来之后,随即加入了谴责懒惰的穷人和游手好闲者的行列。即认为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懒惰,他们游手好闲。为了将他们所谓的“懒惰者”赶进工厂,这些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出了不少主意。首先是坚决支持政府惩治懒惰者的立法。1572年伊丽莎白执政时期英国颁布的法令规定,14岁以上的流浪者,如果没有人愿意使用他两年,就要受猛烈的鞭打,并在左耳打上烙印;如果他再度行乞而且年过18,又没有人愿意使用两年,就要被处死;第三次重犯,就要毫不容情地当作叛国犯处死。“懒惰”竟然可以成为被剥夺生命的理由。除了支持立法外,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还进行舆论宣传。他们提出,必须“让穷人在醒着的每一刻都在工作”,“当农夫晚上回家,从扬场和耕地中脱身出来,他们可以梳理羊毛、纺线、编织”(约瑟夫·汤森);他们提出,孩子们4岁的时候就应该投身工作,而不是14岁(约翰·洛克),“这样可以避免消费10年的宝贵时光,而这10年中他们无所事事,对工业毫无价值,对道德和智力的提高毫无用处”(边沁);边沁甚至还提出与其圆形监狱设计相媲美的“改进了的穷人管理”,主张工业资本家应该“对穷人拥有绝对的权威”,“对这些穷人进行教化”,以“制造一个有纪律的劳动力队伍”。等等。但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这种说法在欧美等国彻底没有了市场。罗素在其《社会改造原理》一书中就说过这样意思的话:如果将工人阶级的穷归咎为他们懒惰,连资本家自己都觉得这种理论可耻。

有意思的是,中国一位著名经济学家还在说这样的观点。他说,西部的农民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一年中1/3的时间工作,1/3的时间串门或袖着手蹲在墙根晒太阳,1/3时间过年。政府好不容易组织他们到南方打工,结果车过阳泉,百来号人就跑得只剩下几个。意思是,农民穷是因为他们懒惰。我当时认为有道理。但现在我们不妨问问,即使这些人到了南方打工,是不是会改变他们底层的穷困的命运?不会。国家统计局的李德水局长说,珠江三角洲地区民工每天工作超过14个小时的占到一半,而农民工每天高强度劳动下来的工资只够买4碗炸酱面。农民工平均工资近12年来只涨了68元,刨除生活资料价格的上涨,实际上是负增长。所以,穷人之所以穷绝不是因为他们懒惰,相反,就像与马克思同时代另一位伟大的经济学家约翰·斯图尔特·穆勒所说的,在我们这个社会,是干着最重最肮脏的活的人所得最少。如果我们再说中国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懒惰,我们也是无耻。

第二种解释可称之为“环境决定论”。因为今天的穷人大都生活在南方国家,而且据一些“人类学者”考察,北方国家的穷人如美国的黑人和欧洲的亚洲人,也都根源于南方国家,所以,一些经济学家与一些地理学家一起炮制了“环境决定论”。他们说,富国位于温带,特别是北半球的温带;穷国则位于热带和亚热带。“把赤道南北两三千里宽的地带隔开,就会发现,这一地带内没有一个发达国家”(加尔布雷斯)。热带地区炎热的气候至少有这样几方面的缺陷:一是炎热的天气使人工作与思考效率低,所以,热带地区的人没有温带地区人的智慧与技术;其次是炎热的气候产生出许多热带流行病,而温带地区每年的冰冻期可以将病菌冻死,所以,热带地区人的体质不如温带;再次,热带地区的降雨非常没有规律,导致要么是洪水泛滥,要么是沙漠连绵,天然条件也不如温带。正是地理环境作用的结果,北方国家成了智慧、美德、技术最集中的地方,富人自然都在北方;而南方却成了智力低下、肮脏、愚昧的穷人的集散地。

地理环境决定论在19世纪初的欧美非常流行。有意思的是,其时也正好对应资本统治从欧美中心国家向外围国家扩张,欧美拼命在南方国家开拓殖民地,进行奴隶交易。这种说法背后的种族歧视的味道,今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也因此,在20世纪40年代之后,由于人们对于将人群划分为若干等级的做法的反感,“地理环境决定论”终于彻底失去了市场。而且使地理学跟着倒了霉。二战之后,包括美国哈佛、密歇根、芝加哥、哥伦比亚大学都因此取消了地理系,而且在做出取消决定时几乎未遭到任何反对。经济学家也不敢再散播此言论。

在“懒惰论”与“地理环境决定论”破产之后,经济学界又开始了其他解释。其中,最有名的也许是芝加哥学派的“领头雁”——弗兰克·奈特。他曾是包括弗里德曼、布坎南等人的老师。他认为,一个人是穷人还是富人,主要决定于“出身、运气和努力”,而且他着重指出,“这些因素中最不重要的因素就是努力”。布坎南对奈特的论述又做了扩展,⑥ 他认为,一个人是穷人还是富人,除了取决于奈特所讲的三点之外,加上一个“选择”,即个人对包括职业在内的生活道路的选择。布坎南也认为,尽管“努力”而来的权利是最符合“公正”的价值,但在四种因素中也仅占最微不足道的份额。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出身于一个穷苦的家族,即使他再努力,80%的可能性他仍然会穷。这也正应了约翰·斯图尔特·穆勒那句话:“这个世界上,往往是最穷的人在干最重最肮脏最苦的活,但他还是穷。”而无论奈特还是布坎南,应该说都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但他们至少没有对穷人的歧视,很难能可贵。更难能可贵的是,奈特由此怀疑自由竞争市场制度的公平性。在他举出的四点怀疑理由中,第三点就是:“竞争性制度最主要的缺点是,它基本上是根据世袭权和运气(努力只占很小比重)来分配收入。在竞争条件下,收入不平等日益累积。”⑦ 也因此,许多学者对私有财产继承权表现出怀疑。比如罗素,他认为,既然人们在历史上曾经怀疑政治世袭制度的合法性并取消了这一制度,那么我们今天也应该怀疑经济上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并为取消这一制度而努力;还有一个是哈耶克,他曾写道:资本主义“这种制度的基础必然是私有产权和(或许不是同等必要的)遗产制,从而带有它们造就的不平等。其实,很有理由要把这种机会的不平等尽量减少到先天差别所许可的限度。”我特别注意到他括号中那句话。这似乎可以说明,哈耶克对于私有财产继承权也持消极的态度。

现在,我们反观今天中国的贫困,也更多可以追溯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中国是一个后发国家,为了完成“经济起飞点”所要求的资本积累,在过去计划经济下,是靠“工农业剪刀差”的办法系统地“剥削”农民。据统计,1950-1979年政府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从农业取得5100亿元收入。那时5100亿元是什么概念?1979年我们国家GDP才2000多亿。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一直维持到90年代中期,这样,从1979-1994年,政府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再从农业抽取15000亿元收入;还有是靠“低工资、高积累”的办法系统地“剥削”国有企业工人,但当时国家对于工人与农民有一个隐性承诺,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少有所学”;而这个承诺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就没有再兑现。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的高速发展主要建立在低廉的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上,而这些劳动力主要来自于农村。改革开放25年,我们的农民每年平均为城市提供了1.2亿身体健康、平均受过7.3年教育的世界上最廉价的劳动力。而且城市没有管他们的教育与培训,没有管他们的医疗与养老,就是用了这些农民工一辈子中最黄金的青春阶段,一旦没有用了,又将他们淘汰回农村。由此从农民那里抽取了近9万亿的租金;与此同时,城市国企工人则承担了改革的主要成本;同时,沿海与先富起来的人群还享受了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制度租金”。此外,许多城市靠低价征用农民与居民的土地,然后高价出售给开发商。据农业和国土资源部的测算,这些年的房地产与开发区热导致的大规模“圈地运动”,最少从农民那里抽取了将近5万亿元。还有一种估计是大约9万亿元。因此,中国今天部分人的贫困,也不应该归咎于他们自身。

因此,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首先必须做到不歧视穷人。

三、中国“丰裕社会”中的贫困及治理

从1979年到2004年,我国国民经济平均增长速度达到9.4%,连续25年达到这样高的增长速度,在世界经济史上只有中国做到了。但中国也仍然存在贫困人口问题。按国家统计局的标准,2003年,中国贫困人口为2900万,比2002年还增加了80万。但统计局测算的标准是人均年收入人民币637元以下,每天不足2元人民币。如果按世界银行每天1美元的标准,中国贫困人口达到1.73亿。所以,《亚行2005年关键指标》指出,“亚洲仍有6亿多赤贫人口,中国占1.73亿”。

中国社会中的贫困问题,可以借用加尔布雷斯的说法,把它说成是“丰裕社会”中的贫困问题。在加氏看来,当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口已经步入了小康,并且消费领域也已进入了由商家以广告及各种媒体来创造需求的时代,“丰裕社会”就到来了。这个时候的贫困就是丰裕社会中的贫困。反观中国的贫困问题,它也是在中国人整体生活达到小康水平背景下的贫困问题,执政党早在2001年报告中也说12亿中国人总体达到了小康水平。

关于丰裕社会里的贫困,它首先是与贫富差距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也是如此。中国的贫富差距到底有多大,联合国的《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的原话是:“如果贵州是一个国家,那么它的人类发展指数仅刚超过纳米比亚,但是如果把上海比作一个国家,其人类发展指数则与葡萄牙相当。”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表明,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5,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如今中国20%的最贫困人口收入份额只有4.7%,而20%最富裕人口收入份额则高达50%。在2005年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按基尼系数从低到高排序,中国在12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到第85位,已经与后面35个社会分化非常严重的国家的水平相接近,而在最后的35个国家中,有32个是拉美和非洲国家。

如果说基尼系数这个数据太过抽象,我们还可以看一个更加感性的数据。2004年10月12日,《观澜湖2004胡润百富榜》在上海发布。排名首位的国美大老板黄光裕个人资产评估已突破百亿元大关,为105亿元。我们再看统计资料,2003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为2575元,可支配收入应该更低,假定为2000元,也就是说,他1个人的可支配收入等于全国500万中位收入农民的全部收入。我们再算一笔账:2004年《中国超级豪宅排行榜》中名列榜首的上海紫园的最高单套售价1.3亿元人民币,在我国贫困地区修建一所希望小学约需要20万元,所以,这一套住宅相当于650所希望小学。尽管其主人并没有任何义务援建希望小学。但话说回来,难道比他更穷的人反而更应该捐款援建希望小学?

按加尔布雷斯的说法,丰裕社会中的贫困,本来应该更好克服,极端的情况下,政府甚至都可能将穷人供养起来。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丰裕社会中的“少数人极端贫困”始终是一个顽症。其原因就在于,丰裕社会中,少数人的贫困“不再成为社会政策感兴趣的对象了”,因为,当贫困者成为少数人而且没有影响力后,为穷人说话的任何政治家与思想家,会使他们自己也成为少数并且丧失影响力。结果,现代的自由主义政治家与思想家不再和这个社会为贫困所折磨的成员站在一起。

在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大发展后,我们这个已基本实现了小康的社会某种程度上也接近“丰裕社会”,因此,中国社会的贫困也接近“丰裕社会中的贫困”。也就是说,今天的中国完全有更多的资源与手段解决少数人的贫困问题。然而,我们是否有必要警惕加尔布雷斯提出的上述现象:政治家与思想家不再愿意去代表穷人!

那么如何才能消除中国丰裕社会里的贫困呢?从一般意义上讲,“穷人的经济学”重点是研究如何使穷人不再贫穷。

要使穷人不再贫穷,除了穷人自身努力之外,国家改变非均衡发展战略,转而采取统筹发展战略当然应该起到基本作用。但国家基本战略必须落实到公共政策层面。因此,在消除穷困中,国家公共政策在其中也扮演了关键性角色。这其中,财政政策与教育政策是最重要的两项政策。

财政政策包括了税收与支付。为了消除贫困,弥合社会贫富鸿沟,任何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一般都会采取累进的所得税制度,即根据收入多少确定税率;高收入者税率高。这一点,连西方主流的经济学教科书都是这样写的,可见在西方这是全社会的“共识”。萨缪尔森在其《经济学》各版教材中论述“税赋原理”问题时都认为,税赋原理最重要的有两条:第一条税赋原理叫“支付能力原则”(ability-to-pay Principle)。这一原则认为,人们纳税的多少应该与他们的收入、财富或支付税收的能力相关联,其目的在于符合那种社会认为是合适的和公正的收入分配。高收入者收入之所以高,的确是其经营有方,但同时也是在他交易过程中,得到了全社会包括低收入者合作的结果。而低收入者之所以贫穷,并非完全由于他们的心智与才能上与高收入者有差别,更非由于他们懒惰,更多地因为他们的天然条件相对差。所以,高收入者有义务多交纳税收,由国家以各种社会保障制度转移给低收入者。此外,从经济学制度学派的角度看,扶困济贫作为社会道德,是人类社会长期演化的结果,是人类社会文明化的象征,已经成为基本规范或者叫“不成文法”。

高收入者应该比低收入者多纳税,还有一条更重要也更基本的税赋原理,即“受益原则”(benefit principle),而这一原则与“分配平等”无关。这一原则认为,不同的个人纳税多少应该与他们从政府那里得到的服务质量与数量成正比。也就是说,你从政府那里享受的服务数量越多质量越高,你就应该多纳税。而高收入者的确比低收入者消费了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服务。比如,高收入者多集中的城市,而城市的公共设施无论在密度还是质量上都远高于低收入者集中地农村;高收入者中许多人都有自己的私家小轿车,因此,相比较那些无车的低收入者更多地享受了公共交通方面的设施与服务;高收入者及其后代一般享有更高的公共教育与卫生体系资源,而低收入者相对享有的较少;还有,高收入者总体财富远高于低收入者,在国家对全社会提供的无差别的公共安全服务中,高收入者自然占有了更大的份额。因此,高收入者自然应该比低收入者交纳更高的税收,这不是对高收入者的不公正,而恰是为了造就全社会范围内对每个公民的公正对待。

教育上的平等在消除贫困的公共政策中承担了更重要的位置。舒尔茨曾引进了“人力资源投资”概念说明这一观点。这种观点与奈特、布坎南关于“出生”决定一个人贫富方面最重要其实完全相同。此观点认为,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差别,直接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要素禀赋不同导致的收入不同;而要素禀赋不同,又在于他们之间在后天的人力资源投资上的不同;而人力资源投资上的不同,又在于“出生”的不同:有的人出生于富裕家庭,后天能够享受到很好的教育,人力资源投资水平高,要素禀赋就高;而有的人出生于贫穷家庭,后天能够享受到的受教育条件差,人力资源投资水平低,要素禀赋就低。因此,在工作以后,回报也就不同,收入差别也就越来越大。从这种观点出发,现代经济学在微观经济政策中自然就有了这样一条:为了平抑这种因为人力资源投资水平差异导致的贫富过分悬殊,由国家投资,让穷孩子享受公立学校提供的免费教育。

应该说,这一主张迄今在经济学界并没有多少异议。有人会说,新自由主义者反对一切旨在促进公平的政府政策,但其实具体到教育问题上,新自由主义者并不如此。的确,新自由主义者是反对诸如让越富的人按越高的税率交税的“累进的所得税”制度以及对社会低收入者以过分的社会保障等手段来促进公平,认为这些手段有悖于效率,使对社会贡献最大的富人吃亏,而养成了穷人依靠于政府保障的惰性,但教育却是例外。因为教育不仅没有使富人吃亏,使穷人懒惰,反而在使穷人因为素质提高而富裕一些的同时,也为富人尤其是资本家提供了更高素质的劳动力,因此,大多数新自由主义者也同意,提供公立教育是唯一一种既不妨碍效率又有利于公平的手段。

中国要消除贫困问题,要弥合社会贫富鸿沟,在公共政策上也应该按以上要求去做。首先必须完善税制,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在消除贫困中的作用。当前在部分经济学家中流行一种奇怪的论调,他们竟然将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都已算是共识的让富人多交税的政策说成是“劫富济贫”。由此可见,在中国,一些经济学家不仅不懂得“穷人的经济学”,为了迎合某部分人的利益,连经济学一般常识也犯迷糊。而中国下一步的公共政策调整必须警惕这些经济学家的言论的干扰。给所有的孩子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是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更需要重视的问题。在这方面,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都是以政府信用作担保为穷学生提供教育贷款,也就是说,政府先从银行借钱,然后学生再从政府借钱。但我们国家的助学贷款是直接由学生以个人信用向银行借款,而银行是商业化的,它借出的钱要保证收回,所以又不愿意将钱借给穷人,这样就根本没有向学生放贷的积极性。所以,建议中国大学的助学贷款也应该由政府提供信用担保,这样才能彻底解决穷学生因为贷不到款而上不起学的问题。

注释:

①舒尔茨: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演说。

②温家宝: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答记者问,2005年3月14日。

③同上。

④温家宝: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005年3月14日。

⑤迈克尔·佩罗曼著、裴达鹰译:《资本主义的诞生——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种诠释》中有一节名为《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向懒惰开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

⑥参考布坎南著:《公正比赛的规则:契约论者对分配主义的评论》。

⑦转引自施蒂格勒《经济学家和说教者》,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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