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文化形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傣族论文,西双版纳论文,聚落论文,形态论文,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691 (2000)02—078—04
关于聚落,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在其《汉书·沟洫志》早有定义,即“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西双版纳傣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早在原始社会的采集、狩猎阶段,他们即建筑室宅,聚集而居,形成了自己最早的聚落。几千年过去了,如今在澜沧江畔美丽的西双版纳,傣族聚落星罗棋布,犹如一颗颗珍珠撒落人间,成为颇受游人注目的一道道风景线。
西双版纳傣族聚落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傣族丰厚的文化蕴含其中,表现出多种文化形态特征,成了其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傣族民族文化的载体,体现了傣族的民族精神,象征着傣族的团结。因此,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是一种重要的民族文化资源,具有明显的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产业开发价值。这就是本文研究的主旨和目的。
西双版纳的傣族传统聚落一般选址在依山傍水之处,外部呈不规则圆形;有寨心、四道寨门、寺庙和埋葬傣族先民的地方——“龙林”;寨心用红色石头或巨石栽于寨子中央周围插上10根木柱构成,表示人类的“定心柱”,是聚落的灵魂,寨心周围用作市场或库房,4 道寨门将聚落围于其中,成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寨内房屋密布,多为干栏式竹搂;道路狭窄,呈不规则网状分布;4 道寨门围起来的椭圆形边界是与外界分隔的地域界限居住区和龙林区分布在地域内的不同区域。西双版纳的傣族传统聚落具有中心性、地域性和区域划分性三个主要特征。从沧源崖画显示的原始村落图中,我们看到傣族传统聚落的原型[1]。 传统聚落的发展总是从原形开始,经过模仿、积累和吸收,再发生变异,形成所谓的“范式”,反映了人类历史发展对聚落形态的影响。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中有住屋、佛寺、寨心、寨门、寨神庙、水井、龙林、地景、道路和麦西利(即菩提树)等,是傣族传统聚落物质形态的“构成要素”。根据这些构成要素所具有的功能,我们将其划分为三类:
1.宗教要素:包括寺庙、寨心、寨门、寨神庙和龙林等,是傣族百姓赕佛和祭祀神灵的核心场所;
2.生活要素:包括干栏式住屋、水井等,是傣族人民日常生活之所需;
3.自然要素:包括郁郁葱葱的麦西利和地景等,反映了傣族百姓对美好未来的期盼和傣族聚落与大自然的和谐。
上述住屋、佛寺、佛塔、寨心等构成要素,从其在传统聚落中的方位布局看,以寨心为中心,各要素呈同心圆式向外扩张,以寨门为边界[2],寨心、佛寺等建筑物周围有块状空地,似广场, 供给人们作集市交易或其它活动使用;聚落内主道联结东、西、南、北、中,次道呈“井”字型分布,将各构成要素结合为一个整体。聚落要素的这一区位构成,形成了表征聚落形象的五个特点:建筑物、道路、区域、标志和结点,使其易于识别,具有认知性。
上述构成要素,将傣族传统聚落划分为环境、精神和生活三个空间,其中:
环境空间——表现为傣族传统聚落依山傍水,犹如“建筑天衣无缝地加入地景之中,基地、材料和形式的选择都基于这个态度”[3], 是人与自然的空间。
精神空间——由传统聚落中的佛寺、寨心、寨神庙等建筑所形成。佛寺、寨心和寨神庙担负了各不相同、但均极为强大的精神作用,是西双版纳傣族原始宗教和小乘佛教文化影响的结果,是人与佛、鬼、神共存的空间。
生活空间——由独具特色的干栏式建筑及其周边敞开地所形成,是居住和进行日常交往的场所,是傣族人与人的生活空间。
传统聚落的三个空间构成分别表现了傣族对大自然的认识和理解,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反映了西双版纳原始宗教和小乘佛教“二元一体”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的影响;体现了傣族朴素的、以家庭为单元的生产生活方式。概而言之,是傣族传统聚落区位构成的文化升华。
文化是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形态和住房形式主要决定因素之一。西双版纳地处热带、亚热带地区,降雨量多、气候炎热、丛林密布,与这种自然条件相适应的高脚干栏式竹楼就成为其建筑文化的代表。西双版纳傣族的原始宗教是早期的原始信仰,以万物有灵观念为基础,产生于原始社会采集狩猎时期,此后,傣族先民有了各种祭神仪式和习俗。这是傣族先民最初的世界观、道德伦理和习俗的集中表现。大约公元前1世纪,南传上座部佛教,即“小乘佛教”,传入西双版纳地区[4],经过与原始宗教的“斗争”,即对抗与融合,成为傣族首领统一本民族的精神武器,并广泛、迅速地传播开来,成为傣族的主要精神支柱和共同信仰,使西双版纳傣族具有原始宗教和小乘佛教“双重信仰”,既拜佛又祭鬼[5]。 这种“二元一体”的宗教文化对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形态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对文化形态赋予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作用,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剖析:
物质层——表现为聚落的形态、构成要素及其布局,是聚落文化形态的表层和外显因子,也是傣族民族文化内涵的载体;
心物层——表现为聚落选址中对自然环境的文化反映,以及社会形态中政治组织、社会制度、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生产方式等因素在聚落物质空间中的反映,是聚落文化的外显因子,对聚落文化形态起着某种中介和操控的作用;
心理层——表现为傣族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审美观和民族性格等,是聚落文化的核心层和隐性因子,对聚落文化形态起着决定的作用。
物质层、心物层和心理层三个层面彼此相关和相互制约,构成了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形态的有机构架。
其中,选择,指心理层的内容通过选择、取舍的方式反映为心物层中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等内容,可称为文化选择;规范,指通过心理层的选择,操控物质层的形成,它规定了文化整体的性质;体现,指物质层形态的具体化;反馈,指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制度和形态的更替反馈到心理层,影响傣族的心理和价值观。
从对上述聚落文化形态的结构层次分析,不难看出,心理层是聚落文化的内隐层和核心层,对聚落的文化形态具有最为潜在和深刻的控制作用。心理层始终处于“保守”和“变更”的矛盾之中:一方面,作为文化的灵魂,它维护着传统文化的内容;另一方面,外来文化、社会进步又不断对民族心理和民族价值观造成影响,从量变到质变,最终从里到外更新着聚落的形态。可见,存在于心理层中的“保守”和“变更”这一对矛盾斗争的结果最终构成了民族的价值观念。价值观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取向,起源于民族的生物性需要和由此上升得到的社会性(文化性)需要,它包括民族对自身生命的看法和期望,即人生价值观,以及民族生存的物质基础和该民族由对自然物的依赖向对生产劳动和经济方式依赖的发展,即经济价值观。正是这一民族价值观构成了聚落形态的文化要素,系统地、有效地影响和改变着民族的生活态度和信仰、引导傣族更好地面对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适应生存的需要。也正是这一民族价值观决定了傣族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从而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傣族文化类型和传统聚落物质化的形态,简而言之,就是:
平坝临水而居,高脚干栏式竹楼民居,寨心和寨门等赋予的原始宗教中心性和地域观,以及宏伟显赫的佛教寺庙和佛塔。
我们将这一聚落物质文化形态的内涵抽象化,并将其形象地表达为西双版纳傣族传统文化中的四个聚落文化因子:
水之村寨——傣族是一个稻作民族,水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傣族视水为生命;傣族古代神话认为:人从水来,又回水去,水给人以生命和快乐,因此,傣族人象水一样善良、柔情和细腻,心态委婉、含蓄,崇尚和平和安宁。傣族文化就是水的文化。这种民族习俗和民族性格反映在传统聚落上,就是“临水而居”,因而成为“水之村寨”。
越人之村寨——西双版纳傣族先民是古代南方百越族群的支系——“滇越”。傣族至今仍保留着百越族群的干栏式建筑、“纹身雕题”等习俗,以及古越人种植水稻的生产方式。因此,我们可以称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为“越人之村寨”。
神灵之村寨——傣族先民最早信仰以神灵为中心的原始宗教,祭祀的神灵有祖先的灵魂,以及寨神和勐神,还有与农耕有关的水神、风神、火神、山神、地神等,至今仍然保留着寨心、寨门、寨边桩等上述神灵的象征物。因此,我们又将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称为“神灵之村寨”。
佛之村寨——自从佛教成为傣族的主要信仰后,西双版纳“村村有佛寺,寨寨有僧侣”。佛寺和佛塔作为傣族信仰佛教最显著的外在表现对聚落的位置、形式及其周边建筑等均具有规定性的作用。因此,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也可称为“佛之村寨”。
四个聚落文化因子中,前三个因子是聚落文化中的恒常因子,是形成傣族传统聚落原型的重要因素。其中,神灵之村寨又是其聚落原型的核心文化因子,决定了傣族聚落原始宗教的内涵。第四个因子——佛之村寨,是后来引入的文化因子,使西双版纳傣族聚落由原始宗教信仰走向原始宗教与小乘佛教“二元一体”的宗教信仰,成为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后期的核心文化因子。四个聚落文化因子使傣族传统聚落不仅从形式上有别于其它民族的聚落,同时,这四个聚落文化因子通过前述的人生价值观和经济价值观这两个聚落文化要素的作用,构成了西双版纳傣族的传统聚落文化,并使其沿着“敬天地”、“敬祖先”、“敬佛”的方向伸展,标志了不同时期聚落的文化特征,成为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的灵魂,衍生了具有人和神(泛指神、鬼、佛)共居的原始理性精神的、聚落的传统规划思想。
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发展经历了约二千年,其形态特征总是随着傣族文化的变化而变化。我们从文化内涵的角度将这一漫长的过程划分为五个时期,并将时期的划分、聚落的文化核心、社会时代特征与相应的民族价值观和聚落的物质形态归纳如下:
第一时期:以敬天地为聚落文化的核心;以天神、地神的赐福为全民族人生之所盼;向自然索食和狩猎为生;聚落形态表现为略似太阳符号的聚落原形,以寨心、寨门、寨边界、道路等为主要构成要素。
第二时期:以敬天地、敬祖先为聚落文化的核心;以天地神灵的赐福和祖先神灵的保佑为生存之信念;以种植水稻和狩猎为生;聚落形态中加入寨神的元素。
第三时期:以小乘佛教传入为标志;敬天地、敬祖先、敬佛为聚落文化之灵魂;以神灵的赐福保佑和佛教的轮回转世为民族精神之寄托;种植水稻为主,狩猎为辅,少许手工业出现;聚落形态中融入了佛寺和佛塔这个非常重要的元素。
第四时期:以民主改革为标志,三个“敬”为聚落文化之核心;在神灵保佑和佛祖赐佛的人生寄托中,由于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西双版纳傣族人民当家作主精神萌芽;以种植水稻为主,种植多种经济作物为辅,手工业发展;聚落中出现了村公所、小学等构成元素。
第五时期:以改革开放为标志,敬佛仍为聚落文化的内核,敬天地和敬祖先有所弱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拜金主义开始抬头;求神拜佛依然如故,但傣族群众的自我观念逐渐增强;傣族传统文化已开始向现代文化过渡,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转变,乡村社会向小城镇社会转变,封闭、半封闭的社会文化向多样性和开放性的文化转变;种植水稻为主,种植水果、甘蔗、橡胶等经济作物为辅;在城市边缘的村寨和公路沿线村寨中出现了以经商为主的经济活动;旅游业开始发展;
聚落形态中出现商店、旅馆、娱乐场等元素,空间意向由传统的内聚型走向分散型。
从以上对五个方面的特征和变化的分析,不但将西双版纳傣族聚落文化发展中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有机地统一起来,而且将文化发展与时代特征有机地统一起来。这样的分析使我们可以更好地探索民族聚落文化的演化进程。
由以上对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文化形态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的居住形式及区位构成是傣族对自然环境因素影响的适应性和调整性反映,其依山傍水的选址,沿等高线的屋脊,和干栏式住屋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与自然为友的特征,表现了傣族的原始规划思想。在今后傣族村寨和小城镇的建设中都有借鉴价值。
2.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是民族与文化的结合点,它直接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傣族的文化特征和生产、生活状况,以及社会状况,体现了傣族对聚落文化的民族认同,是民族精神和民族审美观的集中表现。
3.西双版纳傣族传统聚落是重要的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傣族聚落文化资源、建立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傣家乡村旅游不仅是今后西双版纳旅游业的发展方向,而且也是发展西双版纳傣族特色经济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