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性及制度保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增长方式论文,性及论文,制度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没有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从地区间看是西部,从城乡间看是农村,综合起来看突出地表现为西部农村的落后。”改革开放首先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大多数农民很快越过了温饱线,甚至有部分农民已过上了小康生活。经过一、二十年的发展,广大地区的农村特别是象西部这些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经济出现了停步不前的状况。农民绝对收入增长缓慢,农产品销售价格下滑,价低难卖,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农业生产已无利润可言,农民就业机会不多,农业劳动生产率偏低,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全国经济全局产生瓶颈式制约。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期待制度和生产方式的进一步改革,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现农业经济发展的“第二次飞跃”。
一、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农村目前的情况,应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经营制基础之上,逐步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提高劳动生产率,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矛盾。具体说来具有如下必要性。
(一)适合一定生产力的农业产业经营方式可以避免生产力的不必要的损失。在分户经营的组织形式下,农户失去协调的规划指导,抗风险的能力降低,剩余劳动力难以得到有效的组织利用。农户为了分散风险,减少劳动力的季节性闲置,必然在经营内容上形成兼业经营,形成小而全、杂而散的经营格局。头绪繁多,必然导致物力、人力、精力、时间等的分散和不必要浪费,并且不利于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精进,必然导致低效率。农业产业化不仅可以克服以上缺点还可以避免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季节性闲置。类似的道理就是工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要采取流水线生产方式。
(二)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技术的改进。首先,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低,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技术容量和技术含量,也削弱了农民采用新技术成果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农户生产经营“小而全”的结构,农户不可能样样懂,门门通,亦不可能有足够的财力去购买众多领域的先进技术,不可能有足够的知识去领会、掌握这些技术。而专业化经营可以克服这些缺点。其次,农产品价低难卖的现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农产品在数量上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饱和。应从追求农产品产量向追求产品质量转变,发展优质农业,这就更需要科技含量的提高。而土地集中连片开发的专业经营结构就有利于技术的开发、推广和生产的管理。
(三)农业产业有利于与市场化相对接。我国目前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低。我国粮食生产的商品率只有45.5%,农产品综合商品率只有54.5%,有50%的农户其土地产出仅能维持其生存,有30%的农户其土地总产出的商品率低于30%,意即有80%以上的农户实际上是为了自给而生产,是一种简单再生产。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经营、主导产业的培育、特色经济的发展便于农产品经营商和产品开发商对农产品的收购、加工,也便于农业生产者采购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克服目前农业生产市场化程度低的问题。
(四)农业产业化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及种植业内部结构,提高经济作物的比重,大力发展养殖业、林木业。特别是在贫困山区,发展农业的自然条件较差,劣质耕地多,在那些山高沟深的地方,有不少田地是“三跑” (跑水、跑土、跑肥)耕地,费时费力,投入大,产出小,先进生产工具不能使用,交通不便。如果根除分散农户的兼业经营,而发展大规模的林木业或果林,既有经济价值又可保持生态环境。
(五)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招商引资。实现农业产业化,土地集中连片开发的专业经营,既为外商投资创造了条件,又增强了自身与外商合作的实力,使合作成为可能。有利于我国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并学习外国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二、农民城市化的必要性
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大量减少农业人口,使农业人口非农化,便于土地的集中开发,形成规模,使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更有希望和信心,调动其生产积极性。而农业产业化将带来的农业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农民城市化成为可能。对那些不愿从事农业生产并且有从事非农生产的物质基础和技术能力的人,应该鼓励其城市化,一方面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另一方面也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指标,但中国目前农村确有部分农民有这方面的要求,于整个经济的发展也很有必要。邓小平说:“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总不能老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样有什么希望?”
与其它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劳动力投入实在太大。我国农业经营方式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劳动集约型旧模式。并且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与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严重失调。这一方面说明第一产业发展落后,必须采取措施加速发展,另外存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从事着二、三产业的工作,一身兼二任。农村劳动力绝对过剩,也易产生农业劳动力对农业技术的逆替代,即劳动力排斥技术的倾向,阻碍科技兴农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半失业”状态,也表明我国宏观效率的缺失,应该通过城市化这一基本手段来改变这一现状。
三、制度保障
(一)户籍制度的改革
现行的刚性户口管理制度,把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使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受到了极大限制。在严格的户口等级制中,农户处在宝塔式等级阶梯的最低层。很大一部分农民已有了城市化的条件和愿望,但受到户口制度的约束和对未来政策的担心,不能正确预期,严重影响着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故户籍制度应明朗地进行改革,一方面应有利于农民的非农化,而不是制度性把农民挡在城镇之外,拆除阻碍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制度门槛;另一方面,应有利于农民在全国各地不论城市还是农村的自由迁移,以及城市下岗职工自愿地向农村迁移,以寻求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和环境。当然得有相应的限制措施和配套政策,如: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机制;接收地的同意;消除在户口等级背后的重大利益差别,诸如就业、教育、福利、医疗、社保等。
(二)土地政策的灵活运用
根据笔者对重庆市开县农村的调查和其它调查资料显示,部分农民有城市化的愿望,但对政策稳定的预期不高,故望而却步。有胆大的已经城市化,并欲将房产连同承包地使用权转让。同一集体生产组织内的生产户对该使用权的兴趣不高,一方面是因为前面已讲到的按现在的生产方式,生产利润太低;另一方面的原因是,若购得该使用权,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并向产业化转变,但又恐无政策依据,甚至对现有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心有疑虑。而有些相对较贫困、自然地理条件较恶劣地区的农户,渴望购得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但因无政策依据而遭到当地保守势力的抵制,宁可土地抛荒,也勿施于人。其实这种迁移也是极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的,这种现象已占相当的比例。
因此土地政策应首先稳定土地承包,肯定农户对自己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在市场机制和法律范围内的处置权,让农民吃下定心丸,便于农民长期投资和扩大生产,便于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土地分配与流转机制,让不愿种地的农民彻底离土离乡,为规模经营和土地的有效利用创造条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让土地流动起来,使土地资源市场化、商品化、资本化。”不论是政府用地还是民间转让,均要以市场价格为杠杆,实行有偿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转包、或兼并、或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或作价以股份的形式参与联合开发,使农民长期受益。不论哪种形式,都应确定其合法性和非经合法程序的不可变更性,以调动和稳定生产者的投资热情和生产积极性。
(三)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根据笔者的调查表明,农户对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另一最大忧虑是投资的风险。当然有些风险是提高技术水平可以防范的,而有些风险防范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若不建立起完善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将会受到巨大的阻碍。
农业保险是保险人组织农业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损失分摊,建立保险基金,对被保险人的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灾害事故所致损失,给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农业保险的形成与发展状况是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农业保险的重要在于农业生产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性。发展农业保险既是农业生产面临自然风险的客观需要,又是保障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农村资源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安定社会生活的必然要求。
农民的社会地位如何,直接关系农业的兴衰,而农业的兴衰又直接制约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故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水利等。当然不能盲目投资。二是加大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素质,这是根本。而现实的教育产业化,已把大多数农民子弟排斥在高中、大学校门之外,就是国家强力要求和保障的所谓九年义务教育的达标率也含大量的水分,当然这些是不可能见报,也不可能有官方的统计数字的,只有亲临农村第一线才可能发现。九年义务教育在农村实际上也只是“父母的义务”。何谈农民素质的提高?何谈科技兴农?同时应落实国家已经出台了的“减负”和有关农业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出台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