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约我国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因素及其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期货市场论文,对策论文,因素论文,功能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市场具有两个重要的经济功能:一是价格发现功能;二是套期保值功能。由于期货市场聚集着众多的交易者,汇集着各方面的供求信息,经过多空双方的激烈竞争形成的期货市场价格最具权威性。期货市场价格反映了市场的真实价格。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可以引导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也可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在发达国家中,期货市场价格已成为国家特定商品价格的代表(如CBOT小麦价格代表美国小麦的价格水平)和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如美国土地休耕和农产品补贴政策)。期货市场又是风险再分配市场。生产企业或粮食经营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将经营风险转移给投机者,让社会游资分担风险,使企业减少亏损,增加盈利,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总之,期货市场的功能体现着期货市场的社会价值,它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我国期货市场的试点始于10年前。试点初期,由于现货市场发育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市场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曾出现过规模失控、市场分割、市场操纵以及市场风险不断,严重影响了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营。面对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初期的混乱局面,在中国证监会的直接领导下,1994年至1999年的6年间先后进行了两次清理整顿,并在此基础上,于1999年9月1日正式实施《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及配套的4个办法。从此我国期货市场走上了法制化的规范道路,可以说我国的期货市场已步入有序的发展阶段,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但是,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量出现了逐年下滑的现象,1995年期货市场成交额为10万亿元,至1999年仅为2.2万亿元。这种持续萎缩的市场状况不仅使整个期货行业生存艰难,更使期货市场的功能无法充分发挥。面对这种严峻的现实,必须研究是何种因素制约了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对我国期货市场10年历程,正如经济学原理所表明的:“市场的规模和结构决定市场的功能”。我国期货市场上市品种结构及投资与经营主体结构的不合理,都是制约我国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完善上市品种结构,激活大品种交易
(一)完善上市品种结构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的上市交易品种只有十几个,造成很多农产品和工业品价格风险没有转移的场所和机会,远远不能满足众多需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规避现货市场价格风险的生产经营者的需求,制约了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而且在现有的几十个交易品种中,交易活跃的仅占少数,这样会导致众多的投资者将资金集中在几个期货品种上,容易出现垄断价格和操纵市场的现象,由此产生的期货市场价格并没有真实预示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反而制约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期货市场要想健康发展,必须在开发交易的大品种上下功夫,开发生产量和消费量大的大宗商品。因为越是大品种越需要发现价格,越需要规避风险,也越难人为操纵市场。如大连商品交易所可以在大豆、豆粕品种的基础上,再开设有关联的豆油和菜油期货品种,尤其是恢复玉米品种的上市;郑州商品交易所可以增开棉花、白糖等大品种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则可以从作为全国最大的工业城市及金融中心的特点出发,上市一些工业品原料如线材、石油、黄金期货品种。尤其是我国近年来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如国债的发行量和股票流通市值越来越大,价格波动频繁已酝酿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应积极创造条件,恢复国债期货交易以及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
(二)激活大品种交易
我国的期货市场长期以来,大品种的交易量很少,而小品种往往被炒得很热。过去出现的许多问题和风险都与此相关,这是制约我国期货市场规范化发展和经济功能发挥的一大障碍。例如,绿豆是小品种,全国绿豆总产量为70万吨左右,若按80%商品化率计,则差不多为60万吨。绿豆的交易量过大势必与该品种现货总量脱节,极易闹出风波。正由于小品种本身流通量有限,现货市场规模狭小,市场经常面临巨额游资的压力,极易被大户操纵,逼仓现象时有发生。而大宗粮食品种,即使巨额游资进入期货市场,也很难进行操纵,只能起到润滑期货市场运行的作用。另外,活跃大品种更能凸显期货市场的社会价值,使期货市场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期货市场上的大品种,例如小麦品种,始终未能活跃起来,原因何在?下面分别考察小麦的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状况。首先分析小麦现货市场的供求关系。进入1997年后,我国粮食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产销基本平衡变为供大于求,粮食价格持续走低,造成粮食市场疲软,销售不畅,粮食积压严重。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消费已由温饱型向膳食型发展,更加注重食品的营养和食用品质。对优质粮食品种的需求日益增强。以小麦为例,目前我国农民种植小麦的品种多为软麦,虽产量较高,但品质较差。而优质强筋小麦的种植面积很小,仅占小麦种植面积的3%。我国三分之二的粮食加工企业,选用进口优质小麦,即使价格经普通国产小麦平均高40%左右也是如此。为此,每年需大量进口国外优质小麦,我国已成为世界小麦进口大国。粮食市场的这种一般粮食品种供大于求,优质粮食品种供不应求的局面,完全是我国粮食种植结构不合理造成的。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已出台若干政策来改善这一状况,例如,今年执行“优质优价”收购,劣质粮食品种退出保护价范围等措施。另外,今年是我国全面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第一年,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效首先表现在种植区域结构的调整。例如,在河南、河北、山东等粮食主产区建立优质稳产高效的大型商品粮、加工专用粮和饲料粮基地,今年河南省已在8个县(市)大规模引种由中科院研制的“小偃54”优质强筋小麦。这种战略性种植结构调整,必将加快改善我国粮食的供求矛盾。目前我国以种植优质粮食品种并推行规模化生产的局面已初见端倪。
下面考察我国小麦期货市场的情况。我国小麦期货市场一直执行国标GB1351-1986作为衡量和检验小麦品质的标准。小麦品质的技术指标是纯度和角质率,该标准规定白麦纯度应在70%以上,角质率应在50%以上。1998年,在该标准的基础上,将角质率提高为65%以上,但是,从技术指标要求来看,仍达不到优质小麦的标准。综上所述,面对劣质小麦供大于求的流通形势,而仍要在期货市场上活跃劣质小麦的期货交易实在是很难,这就是我国小麦期货交易低迷的原因。今年初,郑州商品交易所实施小麦新国标GB1351-1999,新国标将角质率和白麦纯度作了较大调整,白麦纯度由原来的70%以上提高到90%以上,角质率提高到70%以上,属于优质小麦标准。小麦新国标的执行意味着优质小麦新品种的上市,是一种质的飞跃,这对促进我国粮食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意义。新国标的实施,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小麦的期货交易提供了发展空间和市场。郑商所为此作了大量的推介工作,并贯彻中国证监会提出的“扶大限小”的方针,开展优质小麦的期货交易,目前看来优质小麦期货交易已渐起色。但是,一个新的期货品种上市,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加以培育,才能使其交易逐步活跃。有如下两点措施值得考虑。
1.启动做市商机制,增大期市流动性
一个新的期货品种启动之初,只有市场有了足够的流动性,才能吸引众多的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的介入。国外期货市场大都建立完善的做市商制度,为启动新品种、市场的稳定和活跃提供了有力保障。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每当交易所推出一个新品种的时候,除了大力宣传推介以使交易者了解这一品种外,总要物色几个有实力的做市商来活跃市场。交易所给这些做市商一些优惠条件,如可以较低的价格购入席位,减免手续费等。做市商在创造市场流动性、承担风险的同时,由于对该品种介入较早,了解较深,因而在品种活跃以后,其在市场上就具有了相对的优势。当今我国期货市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和交易制度,为做市商制度的出台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法规环境。
2.培育经营优质小麦的套期保值者
套期保值者不足是我国期货市场客户结构不合理的最突出的表现。因此,期货市场开发的重点应该是有套期保值要求的现货商,例如,在粮食献货市场中,经营粮食的几乎全是国有粮食企业,鉴于国有粮食企业目前还未完全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四自”型企业,再加上若干政策限制,使国有粮食企业很难进入期货市场。为培育经营优质小麦的套期保值者,可在优质小麦的主产区,交易所配合地方当局选择和培育若干有资信的国有粮食企业,加大其改革力度使之成为“四自”型企业,承担起市场经济的现货商角色,大力开拓优质小麦现货市场。根据市场需求,一方面与加工企业订立销售合同,另一方面与农民订立收购合同,同时进入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规避经营风险。如果能形成这种局面,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一是有利于农民优化种植结构,促进集约化生产;二是有利于形成订单农业,使我国粮食现货市场走上良性发展之路;三是使国有粮食企业摆脱长期亏损,扭亏为盈;四是有利于活跃优质小麦的期市交易。
另外,随着我国种植结构调整的加速,优质小麦产业将会逐年壮大。但是,我国已面临加入世贸组织WTO,国外的优质小麦将源源不断地流入国内市场。为保证我国优质小麦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将我国的优质小麦推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应积极培育经营优质小麦国际贸易的套期保值者。交易所应做好与国际接轨的配套措施,为贸易商提供避险之地。
二、培育投资经营主体,开展投资经营业务
《条例》实施已一年有余,应该说我国期货市场的法制环境和监管能力都得到显著的改善和提高。期货业的结构调整和期货经纪公司的清理整顿都已顺利完成。但是,时至今日,我国的期货市场为何仍在萎缩,除前述的上市品种不完善外,另一原因是由于期货市场的投资与经营主体结构不合理所致。
期货市场投资者由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构成,他们的共同目的是资本的保值、增值。套期保值者主要是生产经营型企业,投机者主要是商人和自然人。绝大多数投资者必须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才能进行期货交易。按照《条例》规定,期货经纪公司除接受客户委托,从事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合约的买卖、结算、交割及相关服务业务外,不得从事其他业务。这就是说,期货经纪公司拥有“期货经营权”,而且只能靠收取上述业务的手续费求生存。在市场低迷时,那将是相当困难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期货经纪公司的亏损面达85%,少数暂未出现亏损,勉强维持正常运转的期货经纪公司多是依靠母公司的资助或副营业务获取微薄收入。从《条例》的规定也可看出,在我国期货市场上,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是分离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收入与投资主体的交易量成正比,而与投资主体的投资收益不相关。一般来说,投资者由于受业务和专业知识局限,不懂或不完全懂期货,而懂期货的期货经纪公司由于受政策所限,不能直接投资于期货,出现了“期货的外行在投资,期货的内行在管理”的局面。因此,只有创立投资与经营合一的期货专业买卖主体,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激活市场,更好地发现价格。只有期货市场中拥有众多的专业买卖机构,才能吸引更多的套期保值者和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才能形成市场的良性运行。由此可见,培育期货市场投资经营主体,开展投资经营业务,既是投资者的需要,也是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乃至期货市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一)培育投资经营主体
培育投资经营主体可选择一批财务状况好,经营业绩良好及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期货投资经营主体的试点,并转变和强化其职能。首先强化代理职能,把期货经纪公司的代理职能发展成为对投资者的投资资本实现代理保值的操作职能,实现期货经纪公司的收入与投资者的投资收入挂勾,即减少了投资者的期货投资风险,也增强了专业公司的潜在价值。其次强化顾问职能,为期货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市场预测、操作策略与技巧、投资设计等服务,使投资者的投资资本与投资顾问的知识资本结合,共担风险,共享投资回报。
(二)开展投资经营业务,促进期市健康发展
投资经营业务将改善我国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环境。投资经营业务将扩大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增加其流动性,减弱期货市场价格的非理性偏离,从而有利于降低基差风险,增加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效率。其次,开展投资经营业务将促进期货市场的规范运行。这是由于投资经营业务除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监督外,还要受到利益相关的投资者的监督,使其在事先确定的资金管理、交易原则、投资策略等方面的约束下理性运作,从而使投资行为更加规范。另外,开展投资经营业务将拓宽投资来源,为大众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投资途径,并为机构投资者进行投资组合提供一种新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