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蚕业技术经济水平的国际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水平论文,我国论文,经济论文,国际论文,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970年以来,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茧丝生产国,推动着世界蚕丝业的发展。1995年我国的茧丝生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77.9%。我国是世界茧丝生产大国,但远不是生产强国,在蚕业经营规模与生产技术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本文利用各蚕业主产国的生产统计,对蚕业经营规模和蚕业生产技术进行了国际比较。
(一)比较对象的确定
自70年代以来,世界蚕业生产迅速发展,虽然亚洲仍是世界蚕丝的主产地,但是蚕丝业的国别构成及其局部的地理分布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表1所示,世界蚕茧总产量由1970年的34.3万吨,增加到1980 年的48.3万吨和1990年的73.4万吨,1995年达到97.5万吨,是1970年的2.8倍。世界蚕茧产量的增加主要来自于中国、印度、巴西、泰国和越南等国。而70年代初期曾经是世界主要茧丝生产国的日本和韩国,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所引起的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工资的大幅度提高和生产成本的增加,蚕业生产不断萎缩(顾国达,1995,1997a)。 主产地之一的独联体国家(其中近七成的产量来自乌兹别克斯坦)由于政治和经济体制的变动,蚕丝业处于徘徊下降的趋势(顾国达等,1999)。
表1 世界蚕业主产国的桑蚕茧生产量单位:吨
国别(地区)1970年1980年1985年1990年1995年
中国121500249850335765480179759835
日本11173673061 47274 24925 5351
印度34278 58208 76717 116672128349
巴西2054 8990 11009 15829 16260
独联体
33638 48967 53208 46000 33200
韩国21409 20035 8996 4635 552
泰国 -
686
9800 17400 11514
世界342915483011561869734440975347
注:“—”:数据不明。
资料来源:顾国达:《世界茧丝生产量及其产地变迁》,《蚕业科学》1999年第2期。
要进行蚕业经营规模与技术水平的国际比较,我们认为比较对象应选择在世界蚕丝业生产上具有重要地位,或者生产规模虽小但处于领先水平的且能够获得有关数据的国家。越南和独联体国家的蚕丝业生产的有关数据很少正式公布,即使零星发表的数据也不够系统且存在明显的误差;日本和韩国虽然进入90年代后蚕业生产规模明显缩小,但由于历史的积累和国家经济政策对蚕丝业的长期支持与保护,其蚕业技术水平在世界上仍处领先水平;我国由于蚕业分布地域广,各主产地之间有比较大的差距,而浙江省是中国蚕业的主产地,蚕业生产水平居领先地位。为此,本文选择中国、中国浙江省、印度、巴西、泰国、日本和韩国进行比较分析。
(二)比较指标的选择
要明确中国与其他蚕业生产国之间的国际竞争力差距,必须对统一于同种货币标准(如美元)的蚕业经济指标,如公斤茧生产成本、公顷桑园纯收入、盒种纯收入、单位劳动时间的收入等进行客观的综合比较。但是,由于各蚕业生产国的货币与国际通用货币美元之间汇率的频繁变动,影响比较结果的时效性;更由于各国在蚕业生产的成本调查等统计项目及其计算标准方面的不统一,加上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对蚕业生产经营压力的不同,在现有的条件下,要获得有客观可比性的某一组蚕业经济指标十分困难。
各蚕业主产国大都有养蚕农户数、桑园面积、蚕种饲养量、蚕茧产量、生丝产量等生产统计数据公布,这些数据由于统计渠道和统计标准的问题,虽然与生产实际有一定的差距,但基本上能反映该国蚕业生产的情况。利用这些数据,按照一定的换算比例,计算出具有可比性的相同单位的蚕业技术经济指标,就可进行蚕业技术经济水平的国际比较。
蚕业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有蚕业经营规模指标(如:户均桑园面积、户均蚕种饲养量、户均蚕茧产量等)和蚕业技术水平指标(如:公顷桑园产茧量、每盒蚕种产茧量、公斤蚕茧劳动时间等或公顷桑园产丝量、每盒蚕种产丝量、蚕茧出丝率等)。考虑到数据资料的局限性,我们选择户均桑园面积、户均养蚕量、户均蚕茧产量、公顷桑园产茧量和盒种产茧量等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三)数据来源
众所周知,由于世界茧丝生产规模过度扩张、丝绸市场供过于求及经济景气变动引起的丝绸消费低迷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除越南以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主产国的蚕业生产进行了规模调整,生产量出现滑坡,休闲桑园面积增大、比例增高,导致蚕业生产统计的误差增大。为尽量避免因生产调整所带来的蚕业生产统计误差,考虑到蚕业技术发展的渐进性,结合各主产国相关蚕业生产统计资料收集的可能,我们选用1993年的数据进行比较。
印度蚕业的统计数据选自印度中央蚕丝局所编的《SILK IN INDIA—Statistical Biennial》,印度1993年度有养蚕村庄59128个,但具体养蚕农户数不明,因此,难以计算户均蚕业经营规模指标;泰国的蚕业数据采用该国农业部的统计,其中1993年蚕种饲养量为85万盒(顾国达,1996);巴西的数据采用制丝协会的统计;日本的数据选自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编的《蚕丝业要览》;韩国的数据摘自大韩蚕丝会的《蚕丝绢业统计年报》;中国的桑园面积、桑蚕茧生产量和蚕种饲养量采用丝绸系统的内部统计,蚕农数不详,1993年估计为2000万户左右;浙江省的数据摘自农业厅1994年度的《浙江省桑茶果生产工作年报》。
(四)单位的统一
由于各国蚕业统计的单位有所不同,为便于比较把它们统一换算成国际通用单位。桑园面积统一换算成公顷,中国的1亩折算为0.0667 公顷,泰国的1Rai折算为0.16公顷。养蚕农户数指一年中主要蚕期(如春蚕期)实际从事蚕业生产的农户数。蚕茧总产量统一换算成公斤。
蚕种的单位,日本和韩国的散卵过去以每盒蚕种2 万粒卵量为标准,但在蚕种交易过程中,增量现象普遍发生,现在日本和韩国的每盒蚕种卵量一般在2.3万粒左右。 中国因蚕区不同而采用平附蚕种和散卵蚕种,浙江省采用的是散卵盒装蚕种,无论是平附蚕种还是散卵蚕种,根据蚕种生产条例各省的蚕种卵量基本控制在2.3万粒左右。 巴西每盒蚕种的卵量标准为3.3万粒左右(顾国达,1997b),而印度的蚕种饲养量则以蚕蛾数表示。为便于比较,蚕种饲养量都统一换算成每盒蚕种2.3万粒卵量。考虑到印度的蚕种大多为多化性,每蛾产卵量估计在380 粒左右,因此以60蛾拆算为1盒蚕种(顾国达,1998)。 经过折算统一后的1993年世界各主产国的蚕业生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1993年世界蚕业主产国(地区)的生产统计
国别(地区)蚕农数桑园面积养蚕数量桑蚕茧产量
(千户)(千公顷) (千盒)(吨)
日本27.2
42.5
318.611212
韩国10.8
5.964.4 1723
巴西12.35 65.5
560.418260
印度 -341.8 5023.3
123507
泰国357.6 71.3
850.019500
中国20000 1249.7 23783.0 711622
中国浙江 1135.6 99.5
4053.3
131872
注:“—”:印度养蚕村庄大小不一,养蚕户数难以估计。
表3 世界各蚕业主产国的经营规模和技术经济指标(1993)
国别(地区) 户均桑园面积户均养蚕量户均产茧量
(公顷/户)
(盒/户)
(公斤/户)
日本1.563 11.71
412.2
韩国0.546 6.54159.5
巴西5.304 45.38
1478.5
印度 - -
-
泰国0.199 2.3854.5
中国0.062 1.1935.6
中国浙江 0.087 3.57116.1
国别(地区) 公顷桑园产茧量 盒种产蚕量
(公顷/公顷) (盒/盒)
日本263.8 35.2
韩国292.0 26.8
巴西278.8 32.6
印度361.3 24.6
泰国273.54 22.9
中国569.4 29.9
中国浙江 1325.7 32.5
注:“—”:因养蚕户数不明,难以计算。本表数据根据表2计算得到。
(五)结论
比较表2和表3的数据,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
1.以户均桑园面积、户均养蚕量和户均产茧量来比较各桑蚕茧生产国的经营规模,各国(或地区)蚕业经营规模大小的排序依次为:巴西、日本、韩国、中国浙江省、泰国、中国。国别蚕业经营规模的差异主要取决于各国的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也与各国的土地政策等因素有关。巴西具有丰富的土地资源,日本和韩国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转移,农户户均拥有土地相对扩大,因此,这三个国家蚕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就比较容易。我国蚕业主产地人多地少,大部分蚕区经济不够发达,农村过剩劳动力滞留本地,客观上制约了蚕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2.以公顷桑园产茧量来比较各主产国的桑园生产力,各主产国(地区)桑园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排序依次为:中国浙江省、中国、印度、韩国、巴西、泰国、日本。在桑园生产力方面我国处于优势地位。这主要与蚕业生产经营观念,以及桑园肥培管理水平、桑叶收获利用方式和养蚕技术水平等有密切的关系。韩国、日本和巴西由于劳动力工资在蚕业生产成本中的比例较高,因此,蚕业生产经营模式以节约劳动力为主,在养蚕技术上采用全年条桑育,导致桑叶利用不充分,从而影响了桑园生产力的提高。此外,日本和韩国由于蚕业生产的萎缩,桑园抛荒严重,1993年日本桑园的利用率只有56.2%,如按利用桑园面积计算,日本公顷桑园的产茧量为469公斤,低于中国而高于其它国家。 而泰国和印度主要是桑园肥培管理水平和养蚕技术较差,影响了桑园生产力的提高。
3.盒种产茧量的高低与蚕种的优劣、蚕农养蚕的技术水平和蚕病的控制能力等有密切的关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养蚕技术水平。比较盒种产茧量,养蚕技术水平高低排序依次为:日本、巴西、中国浙江省、中国、韩国、印度、泰国。我国平均水平与日本和巴西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可见在蚕种选育和养蚕技术的配套完善方面我们还要进一步努力。
4.浙江省在经营规模和养蚕技术水平上与日本有较大差距。浙江省的自然条件与日本蚕业主产地相仿,因此在蚕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养蚕技术方面,浙江省还有努力的余地和必要。
5.浙江省无论是蚕业经营规模、桑园生产力还是养蚕技术水平,都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缩小我国蚕业主产地之间的差距,可进一步提高我国蚕业的国际竞争力。
6.随着经济的发展,蚕农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速度的加快,要稳定发展蚕丝业,就必须提高蚕业的比较效益,增加蚕业收入。为此,实行蚕业适度规模经营,确立并推广节约成本的养蚕配套技术已刻不容缓;我国蚕业经营模式从以提高土地生产率为主向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并重转移是历史的必然。
7.从蚕业经营规模和养蚕技术水平上看,我国的蚕业竞争力远远低于日本、巴西和韩国,而高于印度和泰国;从蚕业的土地生产率来看,我国具有绝对优势。那么,为什么目前我国的茧丝绸在世界市场上具有垄断的地位,日本和韩国的蚕丝业处于灭亡的边缘?这与日本和韩国国内经济发展对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关,也与我国蚕业的发展和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压力有密切关系。尽管如此,日本和韩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在蚕业经营规模和生产技术体系及蚕业政策等方面的一些举措,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