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产权结构与效率——兼论公有产权的效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权论文,效率论文,试论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有关制度变迁的理论主要有四种,其中在我国影响最大的要首属产权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该理论的基本观点是:规模经济、谈判成本和外部性的内在化要求将产权界定给私人;市场能有效运行的唯一条件是:追求财富最大化的个人主体是自由的,能对激励作出反应,并能以他们个人的自我利益管理有价值的财产。有人据此提出私有化是我国目前企业改革的唯一出路。果真如此吗?本文就此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产权的演进并非是单向的
历史发展的经验表明,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往往同时并存,即使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中也有着相当程度的公共机构以及公共企业。如在原西德约有2300万个集体经济单位,其中300万个从事生产,2000万个集体消费。其他发达国家的情况也大致如此,更不用说经济欠发达国家了。
事实上,产权结构并非是一个纯抽象的存在,而是与所处的环境有密切关系。例如,美国政府对用水就有两条截然相反的规定。在东部,普遍实行源于英国普通法的“沿岸所有”的办法,允许土地所有者合理使用流经其土地的河水。在西部则通行“审批配水”的办法,获得用水权的所有者必须按申请的用途用水,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单独出卖用水所有权。西部已不存在纯粹意义上的私有产权了,他们的所有权被稀释了。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同的规定呢?原因就在于美国东部水资源比较宽松,因此有关权利界定得也就相当宽松;而西部河流水量在各季节、各年度变化很大,而且该地区较为干旱。
而且,在南部加州地区的供水设施中,赢利性的私人企业所起的作用有限,供水大体上是由非赢利性的合作型企业、公共企业和政府机构组成。在五千个这样的企业中,由“州公共设施委员会”管辖的赢利型私人企业不足300家。正是这种体制使加州的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成为美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州,且经济发展水平相当高。
上面的事实表明,产权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的缺陷是很明显的。显然,产权学派的分析将自由进入与私有财产对应了起来,其实自由进入不是一种财产,而是一种对所有者来说的自由状态。这导致产权学派把私有财产提高到作为一种主要的制度状态的地步,从而为资源的破坏辩护。结果,产权学派歪曲了制度安排,并进而将一种特定的制度提高成为唯一有效的制度形式。
事实上,产权形式是与特定的历史阶段以及特定社会环境相一致的。在某些环境中,共有组织也许比市场组织更有效率。在对历史的重新考察过程中,许多新经济史学家就认为,直到中世纪为止,公共财产都是最有效的制度形式。如对英国的敞田制度分析就表明,在放牧区中的集体权利较之私人权利更加节约交易费用。加拿大国营的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也不比私营的加拿大太平洋铁路效率低也是一个明证。
产权结构与效率不存在所谓的一一对应关系
首先,即使是自发演进的私有产权也并非总是高效率的。产权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表明:A、一旦一种独特的发展轨迹建立以后,一系列的外在性、组织学习过程、主观模型都会加强这一轨迹;B、一旦在起始阶段带来报酬递增的制度,在市场不完全、组织无效的情况下,阻碍了生产活动的发展,并会产生一些与现有制度共存共荣的组织和利益集团,那么这些集团就不会进一步投资,而只会加强现有制度,由此产生维持现有制度的政治组织,从而使这种无效的制度变迁的轨迹持续下去。
从企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产权的自发演变往往会导致无效产权结构的出现,如垄断。这是因为,一方面,沉淀成本的存在可以保证在某领域只领先一步的厂商不致受到激烈竞争的威胁;另一方面,即使没有明显地为进入设置障碍而使用掠夺性价格,新厂商的进入仍然是有壁垒的,而且潜在竞争只能提供有限的约束。因此说,即使是自发演进的私有产权,也未必就一定有效率;国家有必要对私有产权进行一定程度的干涉。
那么,不是自发的演进而是公有产权的私有化,又怎么样呢?历史的经验表明,英国铁路局私有化后绩效就明显下降,俄罗斯在私有化后也没有带来企业效率的提高。英国经济学家马钉和帕克对英国各类企业私有化后的经营成效作了综合广泛地比较后发现:在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上,企业私有化后的平均效益有显著提高,在垄断行业,企业私有化后的平均收益改善不明显。这说明产权结构与行业性质相关,而同样不存在私有化一定会提高效率的结论。
其次,我国企业改革迄今的历程也不能证实,产权私有化是促进效率提高的主要因素。大家都知道中国的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的经济增长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这是为什么呢?是不是因为乡镇企业的产权是清晰的呢?学术界对中国乡镇企业进行了多方的研究,但大多认为,中国乡镇企业的产权是不清晰的(注:有人将之称为“杂交形式”(Nee,1992);有人把乡镇企业视为产权界定不清的“合作社”(Weitzman and Xu,1994);甚至有学者发展出“模糊产权”的理论来解释(李稻葵,1995)。
同样,改革的这些年来,无可置疑我国国有企业的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注:这里并不是说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是高效率的,但纵向比较,基本上是比以前高了,这主要是竞争压力所致。),但是不是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私有化的缘故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国目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很严重,并导致大量的低档产品的过剩,原因又是什么呢?是不是公有产权的关系呢?事实上,大量的低档产品都是私有企业生产的。可见,仅凭抽象的产权概念很难说明问题。
最后,在某种程度上,公有产权可能比私有产权更有效率,对整体社会福利的增进来说,尤其如此。简单的原因是,垄断的私有企业为了维持自己个人的垄断利润更有可能储藏“发明”,至少是不愿无偿向社会提供的。而国有企业中由于垄断利益不为某个人所独占,反而更有可能进行技术交流和推广。在某种意义上讲,建国后,中国工业技术之所以能在全国迅速普及,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产权的公有性质所产生的兄弟之间“互帮互学”的结果。在面对“入关”后导致的激烈的国际市场的竞争,我们同样需要建立一些由政府主导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加速我国企业国际竞争的能力。但关键问题在于,如何促使这些企业走向成熟,并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参与国际竞争。
政府干预是现代经济的常态而非公有产权的专利
首先,西方的私有化不完全是出于效率方面的因素。国内一些产权学派的学者认为,私有化的经济优势之一就是在于,政府不对竞争作某种承诺和不进行贴补的承诺,这样企业的好坏都是自己的事,政府也不用为之承担责任。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私人企业也在不断地寻找政府的帮助,为的就是减少竞争并获得直接的贴补。在西方政府会通过各种手段为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提供帮助,如美国政府,有时会对孤立的公司进行帮助,像克莱斯勒公司和洛克希德公司;有时会对整个行业进行帮助,如美国铁路运输和存贷项目。特别是当它们面临国外竞争压力时更是如此,如美国政府曾保护汽车制造业和计算机芯片业免受国外竞争的威胁。因此,私有化并不是万能药,它不能杜绝保护主义和补贴的发生。塔洛克的研究也表明,在以私有产权为主的社会中,寻租活动也大量存在,且不比以公有产权为主的社会少。
综观资本主义发展史,政府几乎在所有大的成功的事件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美国政府以赠予土地的方式在为铁路建设筹集资金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而日本政府的中心作用尤其是通产省的作用,以及台湾和韩国政府在那些成功事件中的作用都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说,尽管政府的活动不总是有效的,但没有政府帮助的私营部门也很少有靠自己成功的。
那西方不断重复的私有化运动又意味着什么呢?事实上,西方的“国有化”、“私有化”的运用往往并不完全是出于企业效益的考虑,更大程度上是西方的人本主义传统要求政府只能为公众提供有益的帮助而不能与之竞争的缘故。在大型企业特别是公用事业的“国营”和“私营”的关系上,常常是在企业经营亏损时,公众特别是那些希望甩掉包袱的利益集团就会强烈要求政府收回“国营”,不然的话就会被视为失职;而在企业“国有”后效益改善时,这些公众特别是这些利益集团就会极力呼吁“私有化”,否则又会被抨击为“与民争利”。
另外,现代经济的特点要求落后国家,由国家来主导建立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来参与国际竞争。因为落后国家企业面临的不是平等竞争的环境,发达国家企业已经在市场的风浪中搏击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在企业竞争中,由于规模经济的因素和先入为主的原因,对落后国家的企业成长构成很大的障碍。
而且,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发达国家的政府干预非但没有减少,甚至是增加了。虽然由国家“捆绑式”企业集团可能带来机制的僵化,但为了在全球化中,民族企业能有一席之地,国家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即使是人口只有2000万的马来西亚也已拥有6个跨国公司,其中最大的西姆·达比公司在21个国家中设有200多家子公司,拥有5万名雇员。目前的真正问题在于,怎样使国家“捆绑式”企业集团,由“机械团结”逐步一体化并最终成为“有机团结”。但当前,“我们不能因为由于日本和韩国大企业与官方勾结及金融危机而因噎废食,放弃政府通过市场和经济方法支持和培育大企业集团的战略”。
历史经验也表明,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往往扮演着关键性的作用(注:诺思说,国家既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也是经济衰退的根源,也是这个道理。我们的关键是发挥国家的积极作用,而防止它的消极作用。)。正如赫尔曼所说,“没有一个国家,过去或现在,在没有政府对弱小工业的大规模的保护和津贴以及采取避免外部强大力量支配的方法的情况下,能实现经济持续腾飞和从经济落后向现代化转变”。我们知道,二战后东亚经济取得快速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就在于这些国家的政府对经济的增长起了极大的扶持作用。格尔申克隆——金泳镐的经济发展的“替代模式”也表明,落后国家的经济起飞过程中国家和银行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事实上,20世纪初中国的经济之所以没有能够很好的起飞,现代化之所以失败,就在于当时的中国政府对企业的扶持的乏力。
传统国有企业低效率的原因不能全部归结为产权问题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传统的国有企业往往是低效率的,其根源是什么呢?斯蒂格利茨认为,导致国有企业常常是非效率的主要原因是它不具备私营部门的一些显著特征:①公共部门内的竞争较弱;②组织解体的威胁较弱;③政府企业经常面临着一些并不会强加于私营企业的额外限制;④政府经常面临作出承诺的问题。国内有的学者也认为造成国有企业常常低效率的原因在于:①兼有大量的社会目标,②缺乏退出和筛选机制。
首先,正是由于在公共部门存在着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多个目标,为管理者追逐自身利益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度。由于私人企业不像国有企业那样承担大量的社会目标,私人企业运行的成本要大大低于国有企业的运行成本。而在公有企业中,由于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混合在一起,就很难分辨一家企业是否有效率。假如一家工厂受到指示为了避免失业必须维持开门,结果由此而导致亏损,那么就应把损失归结为强加于它的外部限制,而不是缺乏效率。可以说,目标的多元化带来了管理本身的畸化和混沌化,并最终导致低效率。
其次,由于私人企业不像国有企业那样承担大量的社会目标,因此,在经营不善时就允许破产和关闭。这样,私有企业和国有企业面临着不同的“淘汰机制”。在国有部门,不成功的企业存活时间要比不成功的私有企业的存活时间长,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私人企业中成功的企业数目的比例就会比国有企业高。
也就是说,由于面临的竞争压力不同,带来的效率也不同。凯夫和克里斯坦森分析了两个加拿大铁路公司,其一是公用企业,另一个是私营部门,发现在竞争条件下,公共企业像私营企业一样高效。他们的结论是,由于公共所有权的任何低效率的趋势都被竞争所抵消了。澳大利亚的泰腾郎的分析也表明,企业效益也是主要与市场的结构有关,即与市场的竞争程度有关。
超产权学派认为,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是治理机制,要使企业改善自身治理机制,其基本动力是引入竞争,而变动产权只是改变机制的一种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而且,私有产权也不一定就会带来高效率。
超产权依据的逻辑主要是竞争理论,包括:竞争激励论、竞争发展论、竞争激发论和竞争信息完善论。竞争激励论的动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①信息比较动力(注:这是指竞争可以让企业经营者的能力与努力程度的信息更加充分和公开,从而做到更有效地监督和激励竞争者。);②生存动力;③信誉动力。竞争发展论主要有两方面:①生存竞争筛选论;②企业发展论。竞争激发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对抗性是激发竞争的必要条件;②如果短期违约利益与长期合作利益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则有利于竞争;③企业之间非对称性,则竞争力高的企业愿意竞争。
显然,超产权论认为,“垄断”与低效率的关系要比“产权”与低效率的关系更紧密。事实上,对于大公司而言,不存在追求所期望的利润贴现值最大化,甚至不存在追求长期市场价值最大化的“单个所有者”。因此,斯蒂格利茨发问道:所有者真的很重要吗?英国石油公司的效益比坦尼克石油公司低吗?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比加拿大太平洋公司的效益低吗?
尾论:产权不是决定效率的唯一因素,私有产权也不是产权演进的唯一途径
上面的分析表明,产权并非是决定效率高低的唯一因素;目前关于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之间的差异被夸大了。正如西蒙所分析的,“许多生产者都是雇员,而不是公司所有者,从古典经济理论的角度看,他们没有理由追求公司的利润最大化,除非这些利润可以被所有者控制。而且,就这一点来说,在赢利企业、非赢利企业和官僚组织之间没有区别。所有机构都面临着同一问题:促使员工朝着组织目标方向工作。没有理由解释为什么那些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会比追求其他目标的组织更容易(或更难)产生上述动机。受利润驱动的组织比其他组织更有效率的结论在源于新古典假设的组织经济中并不能成立。”
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都表明:私有产权的效率也不一定高于公有产权;私有化并不是产权发展的唯一方向。这正如程恩富教授所说,如果单纯运用私产制去阐述多姿多彩的各国经济发展史,那就必定染上“简单化”和“呆板性”的嫌疑。斯蒂格利茨甚至呼吁打破广泛处在的“产权神话”。
其实,产权学派的逻辑可以表示为:经济盈余=f(产权)。即当产权朝着排他性私人权利方向演进时,从一块土地上获得的盈余将增加。这是把产权结构看成自变量。而事实上,产权结构更像是因变量,这样上述式子就可改成:产权=f(经济剩余)。因此与其说是私有财产带来了财富,倒不如说新的财富增加的可能性为进一步的制度安排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剩余。
有的学者进一步提出了经济发展的较完整的函数:F发展=(c产权、t土地、l劳动、z资本、j技术、g管理……n),这中间可能还包括文化、外部环境、社会发展阶段等各方面的因素。
因此,在目前的国有企业改革中,重要的是改革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企业真正推向市场,真正实行优胜劣汰,而不是所谓的“完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