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兼论中国共产党如何增强自身的合法性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合法性论文,基础论文,执政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合法性:现代政党关注的政治目标
合法性在政治学中是一个复杂的观念,至今没有统一的权威表述。合法性在英文中称legitimacy,意思是指合乎法律的(lawful)或法治(legal)。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中世纪的一些政治思想家都提及或者关注过合法性问题,但都没有作过系统的论述。近代以来,卢梭最早从理论上提出合法性概念,并从公意的角度来论证合法性的基础问题。此后,马克斯·韦伯系统地论述了合法性问题。他认为,合法性有传统权威、超凡魅力和法理三种类型。传统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取决于统治者的世袭地位;超凡魅力权威的合法性基础依赖于个人的能力和气质;法理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则依靠由理性制定的规则。近几十年来,西方政治学家对合法性概念讨论广泛。美国政治学者利普塞特关于合法性的定义是不少政治学者乐于接受的。他说:“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成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注:【美】西摩·马丁·利普塞特:《政治人-政治是社会的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5页。)这一含义实质是指,政治统治的基础在于民众的支持和承认。法国的政治学家让·马克·夸克(Jean-Marc Coicaud)也发表了类似的看法。他说:“合法性即是对统治权力的承认。从这个角度看,它试图解决一个基本的政治问题,而解决的办法即在于同时证明政治权力与服从性。”(注:【法】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我国学者根据当代政治学关于合法性的表述,一般是把合法性界定为民众对政府权力或政治主体的认同。把合法性概念转引到执政党建设中来,是追求民众对执政党地位的高度认同。认同的实质是民心的向往,而民心总是维系政治集团执政地位的根基。现代政党关注合法性,一般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首先,强大的合法性基础能增强执政党对民众的政治动员力。政治动员力是现代政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具有强大政治动员力的政党,才能领导民众实现政党目标。看一个执政党是否有战斗力,关键是看其有多大的政治动员力。而一个执政党要获得强大的政治动员力,首先要求广大民众对自身的政治信仰和价值观产生认同。当一个政党的政治信念和价值观成为民众的信仰和价值观的时候,民众就成为实现执政党目标的强大物质力量。相反,如果民众对执政党的政治信仰和价值观不认同,执政党的执政目标就难以在社会上推行。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之所以能在50年的多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是该党把自身的核心价值理念转化为民众的思想。民众对执政党的政治信仰和价值观产生了认同,就与执政党产生了共同的政治认知和共同的政治情感。毫无疑问,这种认同和情感会增强执政党的政治动员力。
其次,强大的合法性基础能使民众包容或原谅执政党的过失。在现代政党政治中,没有那个国家的政党不犯错误。这里的要害问题是,民众对执政党所犯错误采取的态度。如果一个执政党一犯错误,民众就借机反对甚至推翻,就说明该政党的合法性基础极其薄弱。相反,如果一个政党犯了错误甚至是严重的错误,民众仍然对它包容,就说明该党的合法性基础十分强大。中国共产党就是一个合法性基础十分强大的政党。我们党在“文革”犯了严重的错误,但人民始终支持共产党,这主要是源于我们党长期的合法性积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沉淀在中国人民心中的深厚心理基础。与此相反,苏共在“8·19”政变之后立即垮台,主要是因为其合法性基础实在薄弱,民众对它长期所犯的错误已经没有包容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具有强大合法性的执政党不会因为一次失误而垮台。一个政党的合法性资源越少,民众对执政党的包容性也就越弱;一个政党的合法性越强,民众对执政党的包容性就越大。
最后,强大的合法性基础有助于推进政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推进一个政党的事业可以有两种力量,一个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强制性力量,另一个是依靠社会认同而产生的自觉服从的力量。强制性力量虽然也能推进党的事业,但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太高。苏共的经济成就在一定程度上是运用外在的强制力量,伤害了不少民众的身心,也为日后民众的背叛埋下了隐患。以暴力为后盾的强制性服从是逼迫的,而处于被迫状态的人们始终会寻找机会摆脱这种状态。事实上,暴力掩盖下的稳定是整个社会用沉默的方式进行反抗。民众在被迫状态下,执政党实践政党目标的摩擦力会不断增加,因而执政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为了使民众服从执政党的意志,执政党需要化费过多的精力广泛动员,需要过多的人力进行管理和监督,需要更多的财力实施政策方案。如果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执政党还要增加更多的治国成本。强大的合法性基础保证了民众对执政党的支持,能有效降低执政的成本。实践证明,一个政党的合法性越强,实施执政的政策越顺利;一个政党的合法性基础越弱,实施政策的阻力也就越大。政党在失去合法性基础的时候,即使是一个有利于民众利益的政策,也可能得不到民众的支持。
二、构建合法性基础:执政党维护执政地位的根本途径
政党追求合法性,旨在通过民众的支持率来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政党目标。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不取决于一个简单的因素。英国学者比瑟姆在谈到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时曾经提出三方面的条件:一是符合既定的规则;二是规则本身经受得起以共同信仰为参照而进行的检验;三是下属(尤其是其中最重要的成员)对特定的权力关系明确表示同意(注:转引自王长江主编的《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7页。)。根据现代政党制度的实践,下列要素是构建执政党合法性基础的根本途径。
1、价值认同。民众对执政党倡导的价值观念予以认同,意味着执政党赢得了合法性的思想基础。因为民众对现成制度的认识,对政党纲领的理解,都是从执政党提供的价值理念中获得的。一个执政党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必要对民众灌输自己的价值观。当一个执政党的价值观念被民众抛弃的时候,合法性危机也就产生了。当今资本主义虽然比较繁荣,但合法性危机仍然存在。重要原因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偏离了原先的价值标准。如资本主义现实对平等、博爱的破坏,对个人主义的冲击,对人性解放的扭曲,等等。资本主义现实与人类理性和民主价值的冲突,引发了民众对资本主义执政党的信仰危机。近年来,西方国家的投票率严重下降,民众的政治参与严重不足,就是一个有力佐证。苏共合法性的丧失,也是从思想信仰危机开始的。在列宁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成为俄罗斯人民的信仰和追求的目标。但列宁逝世以后,苏共的理论开始僵化。从斯大林开始执政到戈尔巴乔夫上台,苏共几乎没有什么理论创新。苏联人民面对凝固不变的僵化理论感到厌烦,苏共干部也失去了兴趣。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公开否定马克思主义,搞乱了人民的思想。这样,苏共凝聚人民的价值体系就瓦解了,最重要的合法性基础丧失了。美国学者奇耶萨对此看得非常清楚。他说:“戈尔巴乔夫就如何解决苏联社会危机提出了一种与以前所有观点不同的新观点。或许,开始时认为守在意识形态的范围是可能的。但是很快就清楚的是,在寻找危机的根源时人们不能止步于斯大林。当戈尔巴乔夫得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结论时,不管他是否认识到它的全球性意义,他开始破坏了列宁主义的思想结构和导致一党制制度行为的合法性。”(注:转引自王长江主编的《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3页。)在人类政治统治的历史上,一个政权虽然有宪法赋予的合法性,但当这个政权离开“天理”(人们普遍认同的思想价值)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力推翻它。无论是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还是俄罗斯的社会主义革命,盖莫如此。
2、制度认同。制度认同,一方面是指民众对现成社会制度的接受;另一方面也指政治主体对权力的获得和行使符合制度的规范。就第一方面来说,民众对现成社会制度的认同,保证了政治主体执政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如果一个社会制度不为该国的民众所认同,而政党又在这一社会制度中运作,那么,政党本身就缺乏合法性基础。先进的政党总是与先进的社会制度相联系的。一个政党守着落后的制度并设法维护它,那么,这个政党和陈旧的制度必将被民众一起抛弃。苏共的演变就证明了这一点。合理的制度是民主、自由、公正、平等并有效率,能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工人阶级执政党要长期执政,必须把改革作为动力,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当社会主义制度超越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时候,就自然强化了共产党的合法性基础。
制度认同的第二方面,是民众对政治主体获取权力和运用权力合乎规则的认同。现代政治体制与传统政治体制的最大区别是权力来源的不同。在封建社会,君权为神授。神授的君权是可以世袭的,因而世袭的权力具有合法性。从封建社会转向现代民主社会,有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政治主体的合法性主要依赖于个人的魅力。到了现代民主社会,政治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遵循宪法规定的规则。其标志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政治权力主体(一般指政府和政治领袖个人)的产生方式与选举制度和罢免制度紧密相连;二是政治权力的运作严格受到宪法和相关法律的约束。政治主体违反宪法或法律,即意味着它的政治合法性的丧失。在传统国家向现代民主国家转变的过程中,一些国家虽然已经建立了宪法制度,但个人魅力引出的个人专断仍然有相当的影响,违反宪法制度的事情还常常发生。无疑,这会导致合法性的缺损,引起社会政治的不稳定。不少发展中国家摹仿西方政体建立了民主制度,但政治不稳定,政党更替频繁,其原因即在于此。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落后的国家产生的,有一个从传统国家转向现代民主国家的任务。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工人阶级执政党的权力产生和运作,只有遵循宪法规定的规则才能获得合法性。在世界走向民主的时代,苏共垄断了整个国家的政治权力,而且可以随意践踏宪法和法律。为什么苏共在掌握绝对权力的时代会轰然倒下?应当说,苏联民众对现行制度和规则的不认同,导致了苏共严重的合法性危机。
3、政绩认同。一个执政党通过宪法规定的制度获得了权力,具备了合法性的重要要素。但从政治实践的过程来看,获得权力认同的执政党并不一定有很强的合法性。只有当权力与政绩结合起为,才能得到人民的广泛认同。在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为的过程中,由于宪法制度还不完善,所以政绩对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更有意义。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曾经指出:“政绩的合法性在第三波新兴民主化国家中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注:【美】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312-313页。)西班牙于1974年结束佛郎哥独裁政权统汉而率先进入第三波新兴民主化国家的行列。此后,西班牙的民主政权在执政期间取得了令民众心服的政绩。1987年,西班牙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6010美元,是当时新兴民主化国家中经济水平最高的。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西班牙基本不存在社会经济的严重不平等,通货膨胀,极端贫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民众政治水平也有显著提高。这些政绩有力提高了西班牙民主政权的合法性水平,从而巩固了新兴的民主政治制度。另一些新兴民主国家虽然建立了宪法制度,政治主体遵循了法律的规则,但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政绩,从而大大降低了合法性水平。1979年,尼日利亚结束了军人统治走上了民主化的道路。但是,新兴民主政权在解决国内问题上始终收效甚微。1980年尼日利亚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足500美元,民众生活贫困,同时还面临巨额外债。由于新兴民主政权没有令民众满意的政绩,因而尼日利亚的民主政权在1984年的一场军事政变中被推翻,国家又回到军人政权的时代。
正反两方面的历史事实证明,政治主体的合法性基础需要显著的政绩来支撑,显著的政绩为合法的权力赋予权威,而权威才能令民众服从。工人阶级执政党获得国家政权以后,必须致力于发展经济,尽快提高民众的物质文化水平。如果工人阶级执政党想依靠历史上的政绩资源来保持合法性,那么,执政地位就不能长久。苏东巨变的教训证明,执政党长期不能创造新的政绩,必然会失去群众的认同。中国共产党在20世纪末进行的改革,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虽然改革中出现了许多社会问题,但巨大的成就强化了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基础。
4、利益认同。利益是民众选择政治态度最终根源。当一个社会普遍获得利益的时候,执政党的合法性水平就比较高。西方国家在二战以后出现了稳定,是因为建立了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在这一社会中,极富者和贫困者都是少数,中产阶级是大多数。即使贫困者,也有可靠的社会保障。根据一些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执政党要使民众产生利益认同,至少要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关注民众的普遍利益。经济现代化导致社会利益分化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过程。事实上,社会阶层的分化和流动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社会阶层的流动不应以损失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在社会利益分化的历史进程中,如果往下的利益流动大于往上的利益流动,也即整个社会是“失大于得”,社会就易出现不稳定。俄罗斯在上世纪90年代,整个国家的生活水平下降,动荡的政治就延续了10年。相反,如果社会利益分化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发生,使整个社会感到“得大于失”,那么,社会就会呈现总体上的稳定态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沿海地区的社会利益分化较为剧烈,但由于广大群众的收入基本是向上的,因而群众对党的领导总体上是认同的。二是关注利益的合理性分配。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由于社会财富易向某些社会群体集中,导致两极分化,从而会为社会不稳定埋下隐患。如亚洲一些国家在1955年-1960年出现的政治波动就属于此类的例证。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曾经说:“任何情况下的内乱,不管其目的如何,都源于不平等”。近年来,我国由于社会分配差距的拉大,已经使社会产生了不稳定因素。改革的实践警戒我们,我国要实现长期的社会稳定,必须控制社会分配的差距,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在合理的范围内流动。我们党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在利益格局多样化的条件下,才能使大多数人感到党是代表他们根本利益的,合法性基础才能巩固。
三、追加合法性资源: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政党合法性的强弱是一个历史的积累过程。一个执政党要长期执政,不仅要防止合法性的损耗,而且要不断追加合法性资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如何增强自身的合法性基础?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地回答了这一历史课题。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不断追加合法性资源的理论指南。
1、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人民的主流意识。这是从思想认同上构建党的合法性基础。时代在变化,执政党所推崇的思想理论也应当变化。一个执政党如果不能在理论上坚持与时俱进,必然引起思想认同上的合法性危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巨大变化。以之相适应,我国的政治和经济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时代发展呼唤新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反映时代变化而应运而生的理论。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人民的主流意识,我们党才能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是因为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认同首先是通过意识形态对现实的科学解答而获得的。我们党推动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如果对改革的后果没有科学而合理的解释,就会引起合法性危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一些人积累下来的思想困惑的总解答。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全中国人民的政治意识,人民群众才能对现实心悦诚服地接受,才能认同我们党,并同我们党同心同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2、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这是从制度认同上构建党的合法性基础。我们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一方面说明党在理论上接受了现实,另一方面也要求党把社会的巨大变迁向上层建筑落实。政治体制是上层建筑的核心部分。我国的政治体制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有效推进社会进步,增强党的合法性基础。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实现民主化和法制化。在21世纪,党推进政治体制的民主化和法制化是增强合法性基础的极其重要的环节。我们党发展了市场经济,社会必然出现利益多元化,而利益多元化又必然使社会出现诸多利益需求和利益表达。这样,民主政治的基础就产生了。民主,不是各种意见的混乱表达。为了保障各个阶层的利益,民主需要大家共同接受的规则,这就是法治。民主与法治是相互共生的东西,彼此不能分开。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就是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今后一段历史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是我们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如果我们党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拒绝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会逐渐丧失合法性基础。在20世纪中叶,拉美和亚洲的一些国家曾出现“社会经济发展却引起社会不稳定”的政治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物质现代化的过程没有注意政治文明的协同发展。因此在新的世纪,我们党一方面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另一方面又要善于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环境中执政。这两者的统一性直接关系到党的合法性基础。
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从利益认同上构建党的合法性基础。人民对党的认同,最根本的是利益的认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人民的根本利益,首先,要代表好人民利益。我们党是执政党,一切执政行为要代表人民的意志。这既体现了党的宗旨,也是赢得合法性的基础。党代表人民的利益,最重要的是通过健全的制度来集中人民的利益。代表人民利益,必须了解民意和集中民智。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中,了解民意仅仅靠调查研究和座谈会等传统方法已显其局限性。党要了解民意,必须拓宽了解民意的渠道。其次,要实现好人民的利益。实现人民的利益,实质是满足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了解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愿望,党的合法性才能不断追加。在社会全面进步的条件下,人民的愿望和要求至少包含着政治、经济和文化三方面要素。经济长期不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就会失去信任。但是,如果一个政党仅仅想通过发展经济来赢得执政地位,那就会犯政治稚病。这是因为一个社会满足了人的物质利益之后,精神需求和政治参与就会成为生活的需要。最后,要协调好人民利益。政党在获取国家政权之后,总是把利益整合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美国政治学者利普塞特在论述政党的功能时指出:“一方面,每个政党都建立了跨地区的沟通网络,并通过这种方式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另一方面,正是它的竞争性帮助建立了超越融合小团体和帮派之上的全国性政府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党是“冲突的力量和整合的工具”(注:【美】西摩·马丁·利普塞特:《一致与冲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6、137页。)。可见,政党体现的就是它作为整合工具的作用。我们党的宗旨是为多数人谋利益。在利益多样化的历史条件下,党为多数人谋利益的最重要途径就是整合社会的利益,并以此创造各阶层和谐共处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