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管理方法探讨论文_禤锦升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管理方法探讨论文_禤锦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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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结合了当前形势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环境监测工作现状,对其质量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当前监测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应从实验室分析向环境监测现场延伸,质量控制工作思路从样品数据分析向前延伸到监测现场的监测条件核查等细节方面,因复杂的现场情况而灵活变通质控手段,合理处置。确保监测工作的代表性、合理性。质控工作思维也要覆盖整个环境管理工作全过程,不光为了监测而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更要为新形势下赋予环境监测的管理和执法义务而做好质量管理服务工作。

关键词:新形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求也越来越高。建设项目竣工的环保验收主要包括国家环保政策措施的落实和项目环保设施的验收,环境监测便是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是否达标的重要手段。

1 当前形势下建设项目验收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和内容

1.1 当前形势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

在新环保法中规定,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或失真的行为或个人必须追究法律责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环境监测既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本底值状况、评价环境工程项目质量提供信息,也为政府部门制定环境监管及治理措施提供参考,更为该建设项目管理者制定各项环保应急处置制度、环保管理条例提供客观的科学依据。所以监测数据必须精准。另外随着环境监测市场放开的步伐加快,第三方社会监测机构介入环境监测市场,其经济效益与监测数据挂钩,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质量监管也亟待加强。

1.2 当前形势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工作的内容

环境监测贯穿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更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因此各级环保监测部门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要从各方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力度,更应着眼于实际建设项目特点,重点做好项目现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精细编制质量管理计划的基础上,切实执行项目现场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措施,提高环境监测质量水平,更好地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服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法定环境监测的定义范畴,分析了监测主体职责、行为主体定位,梳理了环境监测的任务和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的进一步要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中重中之重就是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是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的重要基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环境监测单位做的更多是实验室内样品分析的质量控制措施,例如:平行样分析、加标回收率计算、全程序空白及密码样测试等。这些传统质量控制措施方法单一,而且只能控制实验分析阶段的监测数据质量,已经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更达不到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在现实工作中往往遇到的更多是环境监测现场的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监测现场的质量控制,后面实验室分析阶段的质控工作做的再多都是徒劳,那么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呢?

2 如何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2.1 加大环境监测工作投入,提高监测人员现场核查能力

一是加大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投入。加大实验室投入改善实验室分析环境,提供合适的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以满足实验室监测分析要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监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快新监测仪器设备及技术方法的推广运用,保准保量的对监测采样仪器设备的维护及校准,提高监测数据的可信水平。二是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现场判断监测对象的监测条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当前形势下,提高监测人员的现场质量管理责任意识将质量管理工作向环境监测现场延伸,加强现场细节质量管理,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合理、可用。编制正确合理的验收监测方案再配搭强有力的现场执行。根据监测现场情况制定或及时调整监测工作方案。

2.2 根据监测对象变化,灵活调整质量管控手段

当监测对象转变为竣工验收时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工况条件核查应重点关注对项目监测采样条件方面的核查,监测布点位置是否具有代表性、监测频次是否具有完整性、监测方法及时段是否具有准确性。要在整个监测过程中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和修改质量管理要求,把质量保证要求融入监测现场工作过程,首先调查清楚采样环境情况、污染源类型、污染源扩散情况。其次是在环境监测时利用便携式快速监测仪如 GCMS 等仪器,提高现场质量管控人员识别能力,对现场污染物质情况进行识别分析,而不是一味的听任建设项目方人员来讲解或者提供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及资料,变被动现场质量管控为主动现场质量管控。根据现场核实的项目设施情况再对建设项目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鉴别以获取准确的项目设施现场数据,并根据核实的数据制定环境监测现场质量管理方案。

2.3 环境监测质控工作还要兼顾为环保部门管理工作服务。

在监测工作中,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都必须要向前延伸,质控工作和质控意识不能再单纯的为了环境监测而开展监测,仅仅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合理性还不够。监测质量管理还要延申到保证监测数据能够为环境执法、环保部门管理工作服务。例如:某地建设项目超标排放污染物硫化氢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需要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对其进行处罚,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去对该污染项目排放的硫化氢进行监测采样分析,按照该环保监测站资质认定许可的监测分析项目范围,监测站使用直接显色法分析硫化氢样品并出具了硫化氢排放浓度的环境监测报告。当地环境监察部门拿着监测报告去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罚。结果该建设项目方高薪聘请专业律师来应对此事,项目方律师查出监察支队称其超标排放的参照标准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中规定硫化氢的分析方法为气相色谱法,这与监测报告中的分析方法不一致。故监测报告不能作为对其超标排放的处罚依据。这就是典型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未能达到为环境管理执法工作服务的要求,导致监测数据未能为环境管理执法工作所用,所以监测质量控制工作不能停留在老思维上,应该根据监测目的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应选择满足当前形势下的主管部门管理工作的需求并选择适用于环境管理目的监测分析方法。

3 结束语

当前形势下环境监测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质量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的不断适应新的工作发展需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也应进行必要的前延和扩展。在此情况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研究,希望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智来.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测工作中的质量保证 [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7):14-269.

[2] 宁小兰.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完善策略探究 [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7):12-137.

[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56.

[4]熊鑫.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问题研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8,(2):8.

论文作者:禤锦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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